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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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之情
韩少功
草木的心性其实各自不一:牵牛花对光亮最敏感,每天早上速开速谢,只在朝霞过墙的那一刻爆出宝石蓝的礼花,相当于植物的鸡鸣,或者是色彩的早操。桂花最守团队纪律,金黄或银白的花粒,说有,就全树都有,说无,就全树都无,变化只在瞬间,似有共同行动的准确时机和及时联系的局域网络,谁都不得擅自进退。
比较而言,只有月季花最娇生惯养。它们享受了最肥沃的土壤,最敞亮的受阳区位,最频繁殷勤的喷药杀虫,还是爱长不长,倦容满面,玩世不恭,好吃懒做。硬要长的话,突然窜出一根长枝,挂上一两朵孤零零的花。就把你给打发掉。
阳转藤自然是最缺德的了。一棵乔木或一棵灌木的突然枯死,往往就是这种草藤围剿的恶果。它的叶子略近薯叶,看似忠厚,这就是它的虚伪。它对其他植物先攀附,后寄生,继之以绞杀,具有势利小人的全套手段。它放出的游走长藤是一条条不动声色的青色飞蛇,探头探脑,伺机而动,对辽阔田野充满着统治称霸的勃勃野心。幸好它终不成大器,否则它完全可能猛扑过来,把行人当作大号的肥美猎物。
我的柴刀每年都得数次与这种长蛇阵过招,以保护我的电话线不被它劫持和压垮。
当一棵树开花的时候,谁说它就不是在微笑——甚至在阳光颤动的一刻笑如成熟女郎,笑得如此灿烂。当一片红叶飘落在地的时候,谁说那不是一口哀怨的咯血?当瓜叶转为枯黄甚至枯黑的时候,难道你没有听到它们咳嗽或呻吟?有一些黄色的或紫色的小野花突然在院墙里满地开放,如同一些吵吵闹闹的来客,在目中无人地喧宾夺主。它们在随后的一两年里突然不见踪影,不知去了哪里,留下满园的静寂无声。我只能把这事看作是客人的愤然而去和断然绝交——但不知我在什么事上得罪了它们。
再说我们同时栽下的一些橘树吧。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对它们同样地挖坑同样地修剪同样地追肥,但靠路边的三棵长得很快,眼看就要开花挂果。另有一株,身架子还没长满,也跟着早婚早育,眼看就要衔珠抱玉。但其他几株无精打.采,长来长去还是侏儒,还是呆头呆脑,甚至叶子一片片在蜷缩。有一位农妇曾对我说,你要对它们多讲讲话,你尤其不能分亲疏厚薄,要一碗水端平——你对它们没好脸色,它们就活得更没有劲头了。
这位农妇还警告,对瓜果的花蕾切不可指指点点,否则它们就会烂心。
我对这些建议半信半疑:几棵草木也有这等心思和如此耳目?
后来才知道,山里的草木似乎都有超强的侦测能力。据说油菜结籽的时候,主人切不可轻言赞美猪油和茶油,否则油菜就会气得空壳率大增。楠竹冒笋的时候,主人也切不可轻言破篾编席一类竹艺,否则竹笋一害怕,就会呆死过去,即使已经冒出泥土,也会黑心烂根。关键时刻,大家都得管住自己的臭嘴。                                   (节选自《韩少功散文集》)   
“牵牛花对光亮最敏感,每天早上速开速谢,只在朝霞过墙的那一刻爆出宝石蓝的礼花,相当于植物的鸡鸣,或者是色彩的早操”,句中“鸡鸣”、“早操”的含义是什么?
本文可以划分为三大部分,其中第二部分起自“比较而言,只有月季花最娇生惯养”,止于何处呢?该部分大意是什么?
(1)文中,作品写了农妇的话,告诫作者要管住自己的嘴。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2)“对瓜果的花蕾切不可指指点点,否则它们就会烂心”,表达了农妇、农民对草木怎样的感情?
作者韩少功曾经长期在农村生活和工作,他对农村是十分熟悉的。通观全文,作者为什么把文章标题写作“草木之情”呢?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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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马幼渔
张中行
①马幼渔先生名裕藻,是我的双重老师。三十年代初我考入北京大学,选定念中国语言文学系,他是系主任,依旧说,我应该以门生礼谒见。上学时期听过他一年课,讲的是文字学中的音韵部分。马先生虽然是宁波人,风范却没有一点精干善于拨算盘珠的样子。口才也不见佳,因而讲课的效果是平庸沉闷,甚至使人思睡。总之是,因为看不出他在学术以及行事方面有什么突出之点,同学们对他总是毫无惧意,甚至缺乏敬意。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马先生不过是好好先生而已
②这好好先生的印象又不只是在学生群里。大概是一九三三年暑期吧,整顿之风吹来,触及中文系的也颇有一些,其大者是胡适之以文学院院长的显位兼任中文系主任,稍次是去教师之不称职者。马先生退为只算教授了,后来像是也不再讲什么课,总之是名存实亡了。
③三十年代末,北京沦陷了,马先生因为年近花甲,没有随着学校往昆明。他原来住在景山西街,也许为了隐姓埋名,迁到王府井大街大阮府胡同,与刘半农先生的夫人住前后院。其时我和同系同学李君也住在北京,寂寞,很怀念旧日的师友,而师友星散,所以有时就到马先生那里坐坐。我们发现,马先生也很寂寞,更怀念红楼中的相识,于是渐渐,我们就把到马先生那里去当作后辈的义务。
④这样,日久天长,我们才明白,在校时期对马先生的认识其实并不对。比如好好先生,这是我们把他的宽厚看作无原则地迁就。其实,他律己很严,对人的迁就也仅限于礼让。在这方面,可记的事情颇不少。还是任系主任时候,他家的某一个年轻人报考北京大学,有一次,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在马先生面前自言自语地说:“不知道今年国文会出哪类题。”马先生大怒,骂道:“你是混蛋!想叫我告诉你考题吗?”又有一次,同学李君请马先生写些字,留作纪念。马先生沉吟了一会,不好意思地说:“真对不起,现在国土沦陷,我忍辱偷生,绝不能写什么。将来国土光复,我一定报答你,叫我写什么我写什么,叫我写多少我写多少。”马先生可谓言行一致。北京大学迁走了,他借贤内助善于理财之助,据说生活没有困难,于是闭门读书,几年中不仅不入朝市,而且是永远不出大门。
⑤他爱国,有时爱到近于有宗教的感情。他相信中国最终一定胜利,而且时间不会很久。我们每次去,他见面第一句话总是问:“听到什么好消息吗?”为了安慰老人,我们总是把消息挑选一下,用现在流行的话说是报喜不报忧。——我们确是有忧,马先生有羊角疯的病根,几年反复一次,而且,据说一次比一次重,不久之后会不会有意外呢?
⑥大概耐到一九四四年的年尾或下年年初,我们有些日子没去,忽然传来消息,马先生得病,很快作古了。人死如灯灭,早晚难免这一关,所谓达人知命,也就罢了。遗憾的是,他朝夕盼望胜利之来,七年多过去了,终于没有看到就下世了。他不能瞑目是可以想见的。真的胜利了,“家祭无忘告乃翁”,他还能听见吗?
(选自张中行《负暄琐话》,有删节)
第一段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从文中看马先生的“隐姓埋名”有哪些体现?

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析马先生这个人物形象。

请分析结尾一段文字的表达特色;探究蕴含在画线句子中的丰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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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人物”张中行
谢志浩
1909年,张中行先生出生于河北香河。1931年,通县师范学校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自由的学术空气在三十年代初期的北平随风飘散。当时东北已沦陷,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做学问还是搞政治,不可能不萦绕在学子们的心头。在胡适、钱穆、陈寅恪、傅斯年、昊宓、梁思成等学术名流的支撑下,尽管政治已进校园,但学府的生态和心态依然存在底线的从容。张中行那一代读书人,耳濡目染,有着自由的呼吸,经过慎思明辨,然后有所确信,最后直道而行。危城北平,还是能够安放得下一张平静的书桌。这一点,对理解像张中行辈分的学者,是很关键的。
张先生一辈子本本分分,兢兢业业。大学毕业后,他在天津、保定、北平当过多年的中学老师。1949年,被分配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将后半生完全奉献于此。文革结束之后,老先生看到了中国社会的真正希望,所以他像出土文物一样,开始了自己辉煌的夕阳红。
那个时代的《读书》,因为有冯亦代、黄裳、金克木、张中行这样的老先生做台柱子,所以既有趣,又好玩。张先生穿越时光隧道,围绕北大教授,展开记忆。妙趣横生的人物,飘逸潇洒的岁月,把读者带回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也给了读者无穷的力量。难怪洪于城在《当代文学史》中,特别推崇他的散文,认为有大家风范。
长期的动荡生活,使得具有佛学修养的老先生,更多地想在困难的环境中,寻找一点人生的乐趣。1997年,88岁退休回家后,跟随女儿住在燕园,与季羡林、邓广铭、金克木相过从,被坊间誉为“燕园四老”。这几位老哥,真是老顽童,居然合作研究起八股文。张先生还研究“文言与白话”“佛教与中国文学”。这些东西,可不是一般的教授说干就能干得了的。
先生还支持过河北的一张语文报纸。主持报纸事务的赵晓龙先生与我友善,给我说过老先生的趣事。晓龙兄到北京办事,看望先生,在红楼附近的酒馆小酌。花生米一碟,二锅头一小瓶,简简单单,情趣盎然。先生还提议,和晓龙一起前往正定访古,在86岁高龄,回乡访古,凭吊古迹,发思古之幽情,可谓殊胜因缘,堪称文坛佳话。
民国时期,军阀割据,党派纷争,内忧外患,兵连祸结,很不太平。但短短三十八年恍惚间,让人觉得和六朝特别接近,有些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风格,产生了不少具有魏晋风度的人物。如今,金克木、张中行、季羡林都已化作云烟。六朝人物,真是越来越稀罕了。
(选自《那些有伤的读书人》,有删改)
“危城北平,还是能够安放得下一张平静的书桌。”这句话如何理解?(6分)



根据文意,概括张中行先生“夕阳红”的具体表现。(6分)



作者称张中行先生为“六朝人物”的理由是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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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小差
[美] 斯坦贝克
斯莱戈和他的朋友没精打采地消磨着他们48 小时的假期。阿尔及利亚的酒吧间8点钟打烊,可他们在打烊前就喝得有几分醉意了。他们带了一瓶酒,来到海滩上躺下。夜晚的气候温暖宜人,两个人喝完了第二瓶酒后,就脱去衣服,趟入平静的海水,蹲下身子,坐进水里,仅留脑袋露在水面。“嗳,老弟,真够美气的。”斯莱戈说,“有些家伙花了很多钱来这里,就是为了这玩意,可我们没花一个子儿就来这里了。”
“我倒宁愿呆在10号街自己家中。”朋友说,“我情愿在那儿而不愿在其他任何地方。我要看到我老婆,我要看到今年美国的棒球联赛。”
“你可能还要一记耳光。”斯莱戈说。
“我要到希腊人开的饮食店里去,喝上一杯双料的巧克力,里面含有麦精和6个鸡蛋。”朋友边说边稍微浮起身子,以免海水灌进嘴里,“这地方太叫人闷得慌,我喜欢科尼①。”
“那儿尽是游人。”斯莱戈接着说。
“这地方太叫人闷得慌了。”朋友又重复了一遍。
“谈起棒球联赛,我倒真想去打它一场。”斯莱戈说,“现在一个人总禁不住想要开小差逃跑。”
“就算你跑掉了,但你究竟跑到哪个地方去呢?无处可去呀!”
“我要回家,”斯莱戈说,“我要观看棒球联赛,我要第一个来到看台上,就像1940年那样。”
“你不可能回家。”朋友说,“没有法子回家。”
刚喝下肚的酒给斯莱戈带来阵阵暖气,温和的海水使他十分惬意。“我有钱,我能回去。”他脱口冒了一句。
“多少钱?”
“20块。”
“你不会有钱的。”朋友说。
“你要打赌?”
“打赌就打赌,你什么时候给钱?”
“我才不会给钱哩,是你给钱。让我们上岸抓紧时间打个盹儿吧……”
码头上停泊着几条船,这些船运来了登陆艇、坦克和部队,此刻,这些船在码头上装运废钢烂铁,还有从北非战场上运来的损坏的军事装备,这些东西将送到高炉中熔炼,制造更多的坦克和登陆艇。斯莱戈和他的朋友坐在一堆木条箱上,看着这些船。这时,从高地上下来了一支分遣队,他们押着100名要装上船运到纽约去的意大利俘虏。一些俘虏衣衫褴褛,有的衣服太破,而且破的不是地方。他们穿着美式卡其军服。所有俘虏看上去没有人对去美国而愁眉苦脸。他们来到跳板跟前站住了,等候着上船的命令。【甲】
“看他们,”朋友说,“他们要去美国而我们却要呆在国外。你在干什么,斯莱戈?为什么你把油一个劲地往裤子上擦呢?”
“20块,”斯莱戈说,“我还会找到你要钱的。”他站起来,扯下头上外国产的帽子,扔给他的朋友,“老弟,就送给你吧。”
“你要干什么,斯莱戈?”
“不要跟着我,你这个笨蛋。20块,不要忘了。再会,在10号街再跟你见面。”
朋友看着他向前走去,迷惑不解。斯莱戈穿着油污的裤子和撕破的衬衫向前走着,离俘虏越来越近。趁人们未注意时,他突然挤进俘虏中,然后光着头站在那儿,掉头看着朋友。
上船的命令传下来了,分遣队的士兵们押着俘虏上了跳板。斯莱戈发出哀怨的声音:“我不该在这儿,哎,你们不要把我带到船上。”话中夹杂着一些意大利的口音。
“住嘴,劣种。”一个士兵对他咆哮着,“我不在乎你是不是真在布鲁克林②住了16年。上跳板! ”他把假装不愿走的斯莱戈推上了跳板。
朋友在那堆木条箱上羡慕地看着。他看到斯莱戈还在申辩,挣扎着要回到码头上,他听到他尖叫着。“哎,我是美国人,美国士兵,你们不能把我带到船上。”话中又夹杂着一些意大利的口音。
朋友看到斯莱戈还在挣扎,接着看到他大功告成。斯莱戈先打了一个士兵一拳,那挨打的士兵举起军棍,照着斯莱戈的脑袋砸下,他的朋友倒在船上,然后,被抬走了。
“妈的,”朋友独自咕哝着,“这个混蛋真有一手,他们不会一点儿不想法救他的,这事发生时还有其他人在场。唷,天啊,他还牵挂着那20块钱哩。”【乙】
斯莱戈的朋友坐在木箱上好长时间,直到船解缆,拖船把它拖离开反潜网,他才离开那地方。他看到那条船编进船队,又看到几艘驱逐舰驶到附近,为船队护航。他沮丧地跑到城里,买了一瓶阿尔及利亚酒,转身向海滩走去。他要以睡眠来打发这48小时的假期。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300篇》,陈许译)
[注]①科尼:美国纽约市的科尼岛,以游乐场所著称。②布鲁克林:美国纽约市的一个自治区,里面主要居住着移居到美国的南欧人。
试概括文中斯莱戈的形象。

文中【甲】段的场景描写有哪些作用?

请分析【乙】段中复杂的人物心理。

请结合全文探究“朋友”这一角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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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口号与城市文化
“两个胖胖欢迎您”,“一座叫春的城市”,“××,精彩每一天”,“没到过××,不了解中国”……如今,往往是一个城市刚推出来一个城市口号,立刻就被网民批判得体无完肤。
网民对城市口号的反感和嘲讽,虽多出于直觉,但不能不说这直觉是准确的。近日有关城市发展的调查显示,有655个城市正“走向世界”,183个城市要建“国际大都市”,为一举成名打出雷人口号的城市更是不计其数。很显然,一个城市要想变得有特色,不是靠多喊两句惊人口号就能做到的。尤其180多个城市都想建国际大都市,无异于痴人说梦,只能表明当下很多城市管理者的暴发户心态。算算美国如今有多少个城市能称得上国际大都市,就能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城市和文化的关系不言而喻,非常古老。历史上那些著名的城市,都有它们独特而鲜明的文化形象。说起古罗马,人们会想起那里的竞技场和帝国文化;说起盛唐长安,人们会想起那里开放而包容的文化气象;说起明清的苏杭,人们会想起那里通俗文化的繁盛与隐逸文化气质。一座城市如果有自己鲜明的文化个性,市民才可能共享一份独特的文化记忆。一个简单道理,像“桂林山水甲天下”“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样的城市名头,是历史积淀下来的,而不是当政者策划的,它代表了大多数民众对于该城市文化特色的认同。
分析那些著名城市的文化形态,我们会发现除了物质文化,如建筑、服饰、饮食的不同外,更为深层的还是城市所奉行的文化价值观的不同,这些文化价值观有的源于文化传统,有的源于宗教文化。比如伊朗首都德黑兰城市风貌展示的是伊斯兰教的宗教价值和文化价值,它与欧洲信奉基督教的一些城市,无论在物质文化或制度文化层面,都会有巨大差异。再如雅典,之所以当年能成为名城,是因为它充分承认了个人在城邦中的价值。伯里克利有个语录:“要自由才能有幸福,要勇敢才能有自由。”也就是说,雅典的存在,是通过个人对自由和幸福的实现来完成的。当个人在为自己的目标努力时,也在实现城市自身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市民与城市实现了文化和记忆的共享。
近几十年来,中国有风格的城市文化大多都消失了。表面上看,这是由于现代化的开放性,使城市和市民关系疏远了。但历史地看,还是因为社会价值观的整体缺失。而一个没有独特价值观的城市,难以形成自己独特的城市文化。在功利主义的气氛中要建设独特的城市文化,几乎是一种奢谈。城市管理者对城市文化所能做的,是城市制度文化的建设,也就是建立一种市民可广泛参与的制度文化,而不仅仅是提一些大而无当的口号。文化彰显的是一个城市的内在精神,决不可能通过策划几个方案、空提几句口号,就可以一蹴而就。只有当市民拥有了发自内心的自豪和自信,一个城市的文化灵魂才开始有了雏形。
阅读全文,请简要概括本文作者的论述思路。
根据文本,请分析当前网民反感的我国某些城市口号的弊病。
结合全文,请谈谈当前中国城市如何建设有风格的城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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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悼志摩
胡适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天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讯,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得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
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地走了”,也不忍想志摩会死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了。志摩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的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
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得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才是和事佬,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才是朋友中间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曾妒忌。他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
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民国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几次挫折,就会死,就会坠落。所以他以老师的资格警告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但这种反理想主义是志摩所不能承认的。他答复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第二,他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
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
我们一班朋友都替他高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灌的花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里种出了无数的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
——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的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还可以说,只有从这个观点亡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为;我们必须先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摩的为人。
谁也想不到在这个最有希望的复活时代,他竟丢了我走了!他有一首咏黄鹂的诗,好像他在那里描写他自己的死,和我们的悲。我们静着望,怕惊了他。但他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他飞了,不见了,没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团火焰,一腔热情。 
文章开头引用《再别康桥》中的诗句,有何作用?
由文中关于志摩的相关记述,可以看出志摩什么样的性格特点?
为什么文中说“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
试探究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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