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杨宪益:翻译整个中国的人
杨宪益是把《史记》推向西方世界的第一人;他翻译的《鲁迅选集》,是外国的高校教学研究通常采用的蓝本;与夫人合作翻译的三卷本《红楼梦》,成为西方世界最认可的《红楼梦》译本……在欧美各大图书馆,他的译著整齐地排满书架,蔚为壮观。这位翻译大家被成为“翻译整个中国的人”。
一
杨宪益1915看元月出生于天津。杨宪益天赋异禀,11岁就读过了数量可观的古代笔记小说,杨宪益的祖父当过淮安知府,父亲是天津中国银行的行长,他又是家里的独子,因此杨宪益的童年过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豪门生活,他小时候还穿过袁世凯馈赠的黄马褂。他的母亲在生他之前做梦,梦中白虎一跃,跳进了肚子,算命先生说这个孩子白虎星入命,将来会经历种种挫 折后成就大事业。
中学毕业以后,杨宪益随师长和朋友一起前往英国求学。初到伦敦,人生地疏,杨宪益苦读了5个月后一举通过了牛津大学的拉丁文和希腊文专业笔试,他的成绩让当时面试的考官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他认为扬宪益的希腊文和拉丁文还不够巩固,而且当时的牛津每年面对亚非地区只招收一名学生,所以,站在牛津大学门槛上的杨宪益失去了1935年入学的机会,他只能等到1936年秋季入学。为了犒劳自己,杨宪益选择了去地中海旅游。他用这一年时间游历了欧洲大陆.阅读了大量书籍。
从幼年起,杨宪益就不是一个用功读书的人,在牛津他学习成绩并不出色,他把精力全部投入到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和社会活动之中,其文采和聪慧在牛津却有口皆碑。
出于好玩,他在牛津一口气把《离骚》按照英国18世纪的英雄双行体的格式翻译了出来。这一年,他24岁,这是他第一次接触翻译,他在翻译中显示出来的磅礴才华和独立性,让英国人大吃一惊。现在,这首译诗还作为经典,屹立在欧洲各大学的图书馆书架上。
活力四射的杨宪益一到牛津就参加了中国学会并被选为学会的秘书,他进行抗日宣传、自费编杂志,搞翻译,写剧本。1937年他被选为中国学会主席。在牛津期间,杨宪益结识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格莱迪丝,就是后来他的妻子,中文名叫戴乃迭。
二
在教书期间,杨宪益翻译的《儒林外史》和《阿Q正传》打动了当时重庆国立编译馆的负责人梁实秋。梁实秋看中了杨戴二人的能力,于是从大学里挖来了两人。对中国古代史感兴趣的杨宪益在编译馆的第一个工程,就是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杨宪益、戴乃迭联手,历时3年将《资治通鉴》译成英文。在以后的半个世纪时间里,夫妻俩联袂将中国文学作品译成英文,从先参散文到《水浒》、《红楼梦》,达百余种。
其中。他与夫人戴乃迭翻译的《红楼梦》三卷本全文英译工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70年代完成并陆续出版,引起了中外文化界轰动,这套译本成为最受中外学者和西方世界读者认可和推崇的经典译著。戴乃迭与丈夫合作翻译的三卷本《红楼梦》,与英国两位汉学家合译的五卷本(译名《石头记》)一并,成为西方世界最认可的《红楼梦》译本。
1949年解放以后,两人来到北京,参加了外文社的《中国文学》杂志,从此开始了持续一生的翻译工作。译出《儒林外史》、四卷本《鲁迅选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暴风骤雨》和《白毛女》等众多汉语文学名著。大跃进时,两人主动响应,废寝忘食,力争工作量翻番,只用十天就翻译完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
2009年,中国翻译协会授予杨宪益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杨宪益成为继季羡林后获得该奖项的第二位翻译家。
晚年,杨宪益过着从容淡定的生活。晚年的诗作也往往是笔中带刺、笑中带苦、笑中带泪,充满了丰富的人生况味。而这从容淡定的背后,却是岁月的磨难——“文革”时期被打成”特务”,与戴乃迭同坐四年牢狱、唯一的儿子精神失常客死英国……一个人间与地狱都经历过的人,早已是心如止水。
2009年11月29日,有近千民众自发来到北京八宝山,参加杨宪益的遗体告别。一起来送中国最后一个集“士大夫”、“洋博士”和“革命者”于一身的知识分子、翻译家。北京后海银锭桥边,狭长的小金丝胡同深处,褐色木门门扉紧闭。那位坐在轮椅上、偶尔出来遛弯儿的老人。已经作别红尘,只留下墙上那幅“古来圣贤多寂寞,是真名士自风流”的对联。
杨宪益去世后,路透社、美联社、法新社、美国《纽约时报》、英国《独立报》等纷纷撰文,以纪念这位译学泰斗。
银锭桥空,译著长存;金丝巷冷,音容宛在……
(《人物周刊)2010年第1期)
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按照时间顺序来记叙人物的生平,以平实朴质的叙述为主,偶有一两句精辟的评说。同时,叙述中穿插生动的人物描写,使人物形象更加立体生动。 |
B.由于从小受自虎星人命的影响,所以杨宪益从小就不是一个用功读书的人,以致于失去了1935年牛津大学入学的机会。 |
C.杨宪益进入翻译领域有偶然的因素。出于好玩,他24岁在牛津翻译《离骚》时,发现自己的翻译才华,从此一发而不可收。 |
D.杨宪益之所以能成为“翻译整个中国的人”,一方面得益他自身的文采和聪慧,另一方面也要感谢一位伯乐——梁实秋。 |
E.杨宪益为中国文学走向世界打开了一扇窗。他不仅获得了国家对这位译学泰斗的贡献的肯定,同时也赢得了国际上的普遍尊敬。
综观全文,促使杨宪益走上翻译家之路的因素有哪些
文中写道杨宪益家的墙上留下一幅对联“古来圣贤多寂寞,是真名士自风流”,这样写有何作用?
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是怎么看的,请结合杨宪益的事例具体谈谈。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白天鹅的记忆
从维熙
来到南方,是不是因为这座城市,有个白天鹅宾馆的缘故?头一夜,我就梦见了我曾见过的四只白天鹅。
1964年,我在一个农场劳动改造,第一次见到那天性驯良、美如天使的水禽动物,是在劳改大队部的葡萄架下。我隔着铁丝网,神往地望着白天鹅那一身洁白的羽翼,心里不禁自问:蓝天才是它的故乡,江河湖泊才是它们诗的天堂,它们到这儿来干什么?还摆出一副悠然自得、闲庭信步的架势!
飞吧!我的天使!这儿是囚笼,不该是你漫步的地方;露珠闪光,水草萋迷的青青河畔,那儿有你的群落,有你的家族,为什么你要眷恋这个鬼地方呢?
后来,我知道了:原来这两只天鹅是被主人剪去了一圈欲飞的翅膀。它们来自天茫茫的东北大草甸子——兴凯湖,那儿的劳改农场时,把它们“姊妹俩”也装进囚笼,像携带仆从眷属那般,把它们迁移到这个地盘上来了。
使我忧伤的是,随着生存环境的改变,它们天性中的善良,被岁月的流光啮食掉了,使这天使般的两姊妹,只剩下天鹅的形态与仪表。有一次,我到劳改队办公室去请示什么事情,当我穿过葡萄架时,那“两姊妹”竟然拍打着仅存的短短翅膀,对我发动了突然袭击。
一只对我嘎嘎狂叫,神态犹如家狗般凶厉。
一只用嘴叼住我褴褛的长袖,撕扯下我袖口的一缕布条。
我挣扎着,我奔跑着,待我逃出葡萄架,惊魂初定之后,留给我的是满腹的狐疑。
“这还是天鹅吗?”
“这是两条腿的狗。”
“这不是黑狗、灰狗、黄狗。”
“这是被异化了长翅膀的白狗!”
50年代中期,当我还是个青年作家的时候,我去过东北三江草原。一个猎人告诉我,他从不捕杀白天鹅。他说此种鸟类不仅羽毛洁白如雪,还有代其他鸟类孵化雏鸟的本能。有的“娘”把娃生下后,一扑棱翅膀飞了。白天鹅则扮演“娘”的角色,把其他鸟类家族的后代孵化出来。群居草原和与囚徒为伍的白天鹅,反差如此之大,简直令人吃惊。
仔细想想,似乎从中发现了一点道理。地壳喷出炽热的岩浆可以造出,磨盘眼里流出的粮食可以碾成粉面;美丽的天使安琪儿,在评价驯化豢养以及囚徒们的挑逗凌辱之下,就不能改变它那善良的灵魂吗?它最初是出于生存本能的反抗,久而久之就把人类视若顽敌,见了脖子上驮着脑袋的人,就首先对其进行袭击!
大约过了年把光景,一群白天鹅在春日北返,它们在天空中发现了两个同族,便久久在天空徘徊不去。徘徊良久之后,终于有两只飞落下来,大概是想来叙叙手足之情。但它们刚刚落地,两只在囚笼旁生活的天鹅,就凶神一般,与看望它们来的两只天鹅,摆出战斗架式。来的两只白天鹅历经惊愕之后,终于起飞了。但这时猎枪响了,这对来探望家族兄弟的美丽天使,双双从天空中坠落下来!
枪声惊醒了我的梦,于是我想起了文学的使命。
善与恶。
生与死。
以及善恶生死之间的扭曲变形,或许这些都是我应当涉猎的文学领域。作者梦见四只白天鹅的缘由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画线句子“这对来探望家族兄弟的美丽天使”中,“兄弟”一词是不是作者笔误?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反差如此之大”中,“反差”具体所指是什么?造成这种反差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双画线的句子“枪声惊醒了我的梦,于是我想起了文学的使命”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文后各题。
①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里,这种力量不仅增大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而且其性质亦发生了变化。人类对环境最可怕的破坏是用危险甚至致命的物质对空气、土地、河流和海洋的污染。这种污染多数是无法救治的,由它所引发的恶性循环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逆转的,它不仅存在于生物赖以生存的世界,而且也存在于生物组织中。在当今对环境的普遍污染中,化学药品是幅射线的凶恶但却被人忽视的同谋,它们共同改变着世界上生物的根本性质。由核爆炸释放到空中的锶—90以放射性尘埃的形式随雨水或漂浮物落到地球上,留在土壤里,进入地上生长着的草、玉米或小麦等植物体内,最后钻进人体,停留在骨骼里直到人死去。同样,喷洒在农田、森林或花园里的化学药品长期留在土壤中,进入活的生物体内,在一种毒害和死亡的连锁反应中从一个生物体传到另一生物体;或者随着地下溪流神秘地流淌直至冒出地表,通过空气和阳光的化合作用构成新形式,毒死植物,使牲畜得病,对那些饮用原本纯净的井水的人们造成不知不觉的危害。正如阿尔伯特·施威策所说:“人甚至连自己创造的魔鬼都认不出来。”
②要生成现今栖居在地球上的生物需要亿万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生物不断发展进化,种类越变越多,达到一种同其环境相适应、相平衡的状态。而环境一丝不苟地塑造和引导它所供养的生物,这环境既包含有利生物生长的成分,又包含有害的成分。某些岩石放射出危险的射线;即便在一切生物从中取得能量的日光中,也包含有伤害力的短波射线。经过一定的时间──不是过了若干年,而是过了千百年,生物适应了环境,达到了平衡。时间是最基本的因素。但在现代世界里人们没有时间去适应世界的急速变化。
③人类急躁轻率的步伐胜过了自然界稳健的步履,事物很快发生变化,新情况急剧不断地产生。如今幅射已不仅仅是地球上出现生命之前便存在的岩石隐秘射线、宇宙射线以及太阳紫外线,它更是人类拨弄原子的奇异产物。同样,逼迫生物与之适应的化学物质不再只是从岩石上冲刷出来由河流带入海洋的钙、二氧化硅、铜以及其它矿物质,它们还有人类聪明才智所创造的人工合成物,在实验室里配制而成,在自然界找不到与它们相似的东西。请任选一段,概括其段意。(不超过15字)
答:。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里,这种力量不仅增大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而且其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这句话中“这种力量”具体是指什么?其性质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答:
。选文第②段最后一句:作者为什么说“但在现代世界了人们没有时间去适应世界的急速变化”?
答:对文意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人类对环境最可怕的破坏是用危险甚至致命的物质对空气、土地、河流的污染。这种污染是无法救治的。 |
B.如今地球上幅射岩石隐秘射线、宇宙射线以及太阳紫外线,逼迫生物与之适应的化学物质有钙、二氧化硅、铜以及其它矿物质。 |
C.人类所导致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已经侵入到生物组织之中,改变了“生物的根本性质”,更为严重的是存在于生物赖以生存的世界。 |
D.化学药品是导致环境污染的元凶之一,但因其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正为人们所推崇。 |
联系课文内容,说说标题“寂静的春天”是什么意思,作者借“寂静的春天”向世人提出了什么警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题。
泰 山 赋
李木生
阅历过人类全部世纪的泰山,又在反复地翻检二十世纪,并将其永远保鲜地存入记忆之中。任谁也无法动摇它,更不能贿赂它,泰山就这样铁面无私地记下了一百年间人类真实的生活,包括全部细节。
诺言的雾霾,专制的恐怖,加上人类易于遗忘的天性,有时会使历史面目全非,甚至会让现实也黑白颠倒。但是泰山在这里矗着,背依次第升高的万里大陆,面临翻卷自如的万里海洋。他无言地裸露着真实,一次次纠正似乎早巳板上钉钉的定论。那个指鹿为马的赵高,手大也无法遮天。两个多年来,鹿还是鹿,马还是马。
是哪个星球与地球的野合,孕生了这个地之骄子?一定有过万雷裂变式的幸福的呻吟,一定有过通体红透的痛苦的燃烧,而后在漫天豪雨与倾海怒涛的淬火中,定格成如此超几脱俗的“这一个”。二十五亿年间,不阿天,不媚世,独立于中国的华北平原之上。
英雄云涌的世纪,他兴奋的情怀里会悬下百架千架的瀑琴,让风弹奏。更多的是委琐的时代,只有神权合一的宝座和宝座下跪着的灵魂。这时,泰山更加不挠地矗立着,让似乎决定一切的宝座看着,到底还有一个站着的,也让跪着的灵魂领略站着的美丽。
泰山曾经眼睁睁地看着“利欲”二字,怎样地将一个站立的巨人,腐蚀成一团跪着的侏儒。泰山上的第一块刻石,为李斯所书。当秦王赢政下令逐斥各国人才的时候,是李斯挺身而出,直面威烈的秦王,上了千言的《诛逐客书》。这时的李斯,是巨人的李斯。但是一己的利欲把他的心灵熏瘫了,竟然为了禄位,堕落成与赵高为伍的小人,阿顺苟合胡亥之意,污仁义,咒尧禹,颂残暴。
李斯之后才一百多年,汉武帝蛮不讲理地将站着的司马迁摁趴在地上。汉武帝像捏碎一个蚂蚁摁倒他又无情地羞辱了他。蒙着最大的羞辱,被摁倒的司马迁,却踉跄着挺着脖梗站了起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身受腐刑的司马迁向命运与朝廷发出的挑战。一个穷而无权身遭残疾的知识分子,终竟写成“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一部比整个王朝值钱百倍的史诗,也为中华民族树起了一个泰山般站立者的形象。
跪,可说是中国的国粹。也许跪着可以爬一条平坦的仕途,但是跪着的官员怎能治理好一个国家?跪着的大众怎能走进文明的世纪?
于是,站着的人就一个个成为了国家的福音,民族的骄傲,也只有站着的人才真正地为国家为人类留下了传世的文明硕果。从喜马拉雅山到泰山,中国有一道道屹立的山脉;从屈原到鲁迅,中国有一尊尊站立的知识分子;从陈胜吴广到中国工农红军,中国有前仆后继的站立的民众。泰山在,站立的种子就会春风吹又生。
我常常会想象二十五亿年前的那个泰山诞生的时日。穿透兆亿年的混沌,横空而立,一身的岩浆,燃做红透的旗帜。从此成为人类最古老也最新鲜的歌谣,哪怕梦魔如磐,风雨如磐,都终究在它与旭日的面前败阵。它和人类共同经历着一世世生活的沉重,一辈辈生旅的磨难,仍然天天以自己屹立的身躯,豁然撑起无垠的天幕,接生旭日,报告光明与希望,也向世界袒开天幕样无垠辽阔的胸襟和胸襟中无比自由的心。
黎明,站在地球之巅的泰山,为宇宙司晨。
啊,泰山,我的泰山。文章前三段着重刻画了泰山的哪两个特征?
答:文中对李斯和司马迁的写法有何不同?文章写这两人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答:请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1)英雄云涌的世纪,他兴奋的情怀里会悬下百架千架的瀑琴,让风弹奏。
答:
(2)泰山在,站立的种子就会春风吹又生。
答:文章前后两处写到泰山的诞生却不给人重复的感觉,为什么?
答: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鹰之恋
鹰的翅膀在记忆里抖动着。
已经是秋天了。太阳白炽的光芒已不再那么赤烈地燃烧了,天空很恬静,没有一朵云或一只鸟飘过,使人觉得头顶之上那湛蓝的天空如同没有拍到任何景物的底片,使我们烦躁的心得到暂时的安慰。
那么我们渴望什么呢?呆板的天空已多年不见充满阳刚之气的鸟类飞过,基本上被燕雀等温柔的鸟儿占据着,偶而划一两道生存和爱情的弧线。仰望天空丝毫没有令人荡气回肠的感觉,倒是有无数扯不断的离愁思绪牵系着你。老鹰捉小鸡,孩子们津津乐道的童话,白菜一样腐烂了,我们仍固执地千百次向天空翘首凝望,寻找记忆里那只黑颜色的风筝。其实生存鹰的天空,远比鹰的翅膀凋零得早。
我至今仍很难忘却最初见到鹰时那种令人精神振奋的感觉。那是在青藏高原上的军营里,我们几个好友牧马归来,斜卧在草坡上神聊,不知是谁忽然说:“看,那只鹰!”于是我们的视线全被那天空中悬浮的飞行物高高钓起,并且牢牢地粘住了。我看见一只铁青色的大鸟在天空写意,漫不经心地滑翔着,翅膀切割气流嚯嚯有声,连雪峰上滑下的一朵云儿都像是它利爪下的一团猎物。也许是把我们几个也当成攻击的目标了吧,它傲气地在我们头顶超低空盘旋起来,一圈、两圈,忽然就一动不动地停在空中。骨质的弯嘴,犀利的双眸,粗糙的羽毛,尖利的鹰爪,看上去是那样清晰,简直让人触目惊心。多么难耐的对峙,仅仅半分钟,它又开始向前飞行了。至今,我仍弄不清楚,它何以竟飞得那么平稳、轻松。在停止不动的那一刹那,没有人想到那是在空中,倒是像平贴在白纸上的剪纸。那傲视一切,大大咧咧的神态太叫人折服了。望着它远去凝成的一枚小黑点,我也仿佛生出双翼,融入苍茫云天里。鹰留给我的最初印象竟是这般美妙。
第二次见到鹰是在偏远的阿克塞草原上。那天施工初歇,我信步闲游,被一条景色秀丽、危峡陡壁的山谷迷住了,寻幽探胜的好奇心使我误入歧途。在一处崖壁相挤、枯藤相结的幽谷里,我发现了一只鹰,它死在我脚下两米远的岩石旁。我生平还是第一次在这么近的地方观察一只鹰,尽管它已死去多时,再也没有锋芒毕露、不可一世的精气神,但我还是为它平日的气质所威慑,不敢轻易接近它。半晌才试探着向它靠拢。它周身褐色的羽毛粗糙而零乱,犀利的眸子紧紧闭着,双翅耷拉,烂掉的皮肉处脱落一堆粗硬的毛管。怎么也难让人相信,这就是天空中“展翅三千里,扶摇上九霄”的勇者?是什么力量摧毁了它?是饮弹,是中矢,还是老死谷底?这时我猛然想起一位诗人写鹰的诗:
衰老的鹰决不会死于窠穴/雄禽的尸体,也不作鼠辈的食物/鹰之将死,它会跃向深渊,滑翔着寻找向上的劲风/把翎毛和血肉撕成碎片/把自己葬在浩瀚的天空。
哦,这就是鹰的性格、鹰的终结。它竟是这么倔强,这般壮美,我的血一点点地热起来了,不能不对这草原的精灵、高原的猛禽肃然起敬。而眼前我则对这只突然遭逢厄运的大鸟产生莫名的同情和叹息,它一定是猝不及防,无可奈何地落到了这般田地。我不禁为它默默祈祷,在心里默诵着墓志铭。
自此,鹰就这样闯入我心灵的天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锲入我血脉之中,它的色泽、它的亮翅、它的律动、它的思想都构成了我诗意中的佳句,以至于一切鸟雀在我眼里都黯然失色。可眼下我们已多年没有见到鹰那矫健的身姿了。生存鹰的天空远比老奶扔的童话腐烂得早。我们曾无数次友好地寻找它,呼唤它,可失神的天空一次次呈现在眼前的是失望的谜底。我常常从幻想中逃出来,我感到压抑,有些承受不了天空的宁静、空旷和寂寞。鹰呵,我们还能听到辽远的空中传来的啸叫声么?那的确离我们太遥远了,遥远得只能从记忆中寻找。可对我来说,鹰永远是童心上的一支最锐利的响箭,射向苍穿,射向邃远。
(选自2006年第4期《散文选刊》)鹰是作者着力刻画的形象,文中的鹰有什么特点?文章采用了哪些方法来描写鹰的?
答:文章第二段中说,“其实生存鹰的天空,远比鹰的翅膀凋零得早”,结尾又说“生存鹰的天空远比老奶奶的童话腐烂得早”。这两句话在文中有什么含义?
答:作者写天空的“宁静、空旷和寂寞”,又引用“一位诗人写鹰的诗”,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答:题目“鹰之恋”是什么意思?作者通过“鹰之恋”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
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表示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他从来没有这么放松地拉过琴,时而飞扬如瀑,时而沉滞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泪水、奔跑,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第3自然段点明了他对小提琴没有感情,并以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交代了他练琴是由于他父亲的强迫,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
B.“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文章这样写,表现了他在长期的机械性练琴中所形成的习惯。 |
C.毕业考试的演奏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这首曲子是他自己创作的,表现的是自己的生活——他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 |
D.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
E.这篇文章主要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来描写人物、塑造形象,着重展示了作品主人公在“强迫”下学琴的心理历程。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做出选择”的理解。
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
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