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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
材料二 英国是近代宪法的起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称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地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中,而是分别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之为“不成文法”。
——《外国法制史》
材料三 美国(1787年)宪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它的制定是将欧洲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有关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使这些伟大的思想在政治实践中获得发扬光大。                                  
——《西方政治制度史》
请回答:
(1)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什么?为何说罗马法律对世界的征服最为持久?
(2)材料二认为,许多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的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指出其中最著名的一部英国宪法性法律的名称,并作出简要评价。
(3)材料三中“美国(1787年)宪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的主要含义是什么?举例说明这部宪法是如何将 “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的?

科目 历史   题型 综合题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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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以四五千年的君主国体,一旦改为民主,在世界新趋势虽顺,在世界旧观念则逆。况以一二人为之,则因逆而更难。而孙中山不畏难,不怕苦.......谋举革命,.....孙中山之革命,则为国体之改革,与一朝一姓之变更,迥然不同。
——张謇《追悼孙中山的演说》
材料二孙中山学贯东西,兼通文理,纵晓古今。他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王道”等普世观,同西方的自由、民主、博爱、人权、民主、法治、科学等普世精神,进行融合,而创造出三民主义学说。他不仅包容兼通东西文化,还能与时俱进。当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他又吸取部分马克思主义,称自己的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
——朱相远《辛亥百年的主航道》
(1)根据材料说明孙中山是如何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
(2)如何理解“迥然不同”?孙中山是如何做到的?

【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臣读各国史,至法国革命之际,君民争祸之剧,未尝不掩卷而流涕也……普大地杀戮变乱之惨,未有若近世之祸酷者矣。盖皆自法肇之也。
臣窃观近世万国行立宪之政,盖皆由法国革命而来。
且夫寡不敌众,人理之公则也,安有以一人而敌亿兆国民者哉!则莫若立行乾断,不待民之请求迫胁,而与民公之,如英之威廉第三后诸主然,明定宪法,君民各得其分,则路易十六必有泰山磐石之安,聃彭之寿,尧舜之誉,生死荣衰,国家长久,天下后世,师之慕之。
——选自《康有为政论集》
(1)据材料,概括指出康有为对法国大革命的看法及其目的。
(2)结合史实一说明康有为在中国“明定宪法,君民各得其分”的愿望是否真正得以实现。。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圣西门简要生平
1760年10月17日生于法国巴黎一贵族家庭。
幼年受教于著名的启蒙学者达兰贝尔,受到唯物主义和民主思想熏陶,热爱自然科学,反对宗教迷信。
1777年与贵族家庭决裂,到军中履役,随后随法国军队参加北美独立战争。
1789年同情和支持法国大革命,主动放弃伯爵爵位并拒绝担任市长等职务。
1802年开始写作,宣传自己的思想。逐渐形成了一个圣西门主义的团体,宣传他的思想和出版他的著作。
1825年5月19日逝世。
材料二圣西门认为人类历史是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尖锐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罪恶和弊端,指出它是一个是非颠倒的世界;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制度是实业制度,它以大工业为基础,人人都有劳动权利和义务,不受压迫和剥削;实业家委员会和学者组成的科学委员会对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行有计划和有组织的领导;应通过和平的社会改造、宣传和教育实现这一理想社会。
——《马克思主义百科要览》
(1)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中圣西门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圣西门的主张与《共产党宣言》的异同。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
凡个人权利无切实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
——《人权宣言》
(1)概括材料中《人权宣言》的观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人权宣言》。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1215年,英王约翰被迫签署《大宪章》,全文共63条。第1条规定,教会享有自由选举教职的权利。第2条规定,国王的直接封臣继承封土时应蚋继承金的数额。第12、14条规定,这些人(指封臣)在何种情况下应纳协助金和盾牌钱,并说明如无他们同意,不得再额外征收。第13条保证给予伦敦及其他城市以自由。第15、16条规定,不得向他们(指农民)征收额外的协助金及强迫服军役。第39条规定,“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第34条规定,今后不再发出强制转移土地争执案件至国王法庭审视的令状,以免使封建主的此项司法权利遭受损害。第61条规定,组织25个大封建主监督大宪章的执行,他们在发现国王有违反情况时,可使用各种手段包括武力在内胁迫他改正。
——《自由大宪章》
材料二
1.凡年满二十一岁之男子,精神健全,目前不在囚犯罪而坐牢之列者,都有选举权。
2.秘密投票——以保障选民运用其投票权利。
3.国会议员不应有财产资格限制——使各选区得选拔他们爱戴的人,不论贫富。
4.议员支薪——以便一个诚实的商人、工人和其他等人,能离职充当其选区的代表,为国家的利益服务。
5.选区平均分配——按照选民人数产生代表,不让小的选区侵占大区的选票。
6.
国会每年改选——此系防止发生贿赂与恫吓事件的最有效办法,因为七年一次的改选可能使某选区被收买(即使采用秘密投票)。但每隔十二个月收买选区一次(在普选制度下)恐无人有此财力;而且议员的任期既为一年,就不能像现在这样公然违抗和出卖选举他们的人。
——《人民宪章》(1837年)
(1)比较材料一、二,概括指出《自由大宪章》与《人民宪章》有何不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英国实现政治民主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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