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秋 苇
于增会
暮秋的芦苇荡是最令人感怀的。一束束顶在枝头的芦花,汇成一片银色的世界,绵延起伏,簇拥着涌向天际。漫天飞舞的花絮,更像纷纷扬扬的雪花,飘到哪里哪里就蒙上一层薄薄轻纱。如血的残阳投下万道金光,染得苇海红彤彤的,就像青春之火在燃烧。如此的凄美,谁能感觉到芦苇已垂垂老矣!
环顾四周,却是满目萧条,一片凋零。野草、闲花,衰败了,腐烂了,有的还在冷风面前蜷缩着身子,瑟瑟地发抖。苇梢上,日夜厮守着的小鸟也拍打着翅膀鸣叫着远去了。回头再看芦苇,却依然顶天立地地挺立着,不屈不挠,宁折不弯,俨然向严寒挑战的斗士。
我默默面对芦苇。芦苇无言,我亦无言。这时我才领悟到,这无言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一种美德,一种理解。是呀,芦苇该说些什么呢?当初,尖尖的芦芽破土而生,红中透粉,紫里藏青,那婀娜的身姿,是何等风光!枝叶舒展开来,绿浪涌动,流碧滴翠,那绿色的辉煌,又是何等壮美!而今,令人陶醉的绿色消逝了,观者如云、好评如潮的热闹场面不见了,一时间成了被人遗忘的一隅,或许还招来误解甚至投以鄙视的目光。如此大的反差,在一般人看来,该是怎样的孤寂与迷茫呀!芦苇呢?容颜的衰老,并没有改变它顽强不屈的本性;没有了鲜花与掌声的沉寂,并没有摧毁它矢志不渝的信念。如此的平淡,如此的宠辱不惊,何等可贵啊!
那么,垂暮之年的芦苇,除了刚毅不屈,还能做些什么呢?我站在苇岸,默默地想着。一阵冷风吹来,透过浓密的芦林缝隙,我看到,干枯的叶片不时沙沙飘落下来,轻轻堆在自己的根基。这分明是在为后代的蓄势待发培植着沃土。脚下,松软土层下裸露的根,盘根错节,牢牢拥抱着大地,好像还在顽强地拓展着、延伸着。再看原野、路旁、溪边、湖畔,那些随风送去的芦花,紧紧依附着泥土,似乎还听到嗞嗞吸吮着大地母亲的乳汁。呵,这不是新的生命旅程即将扬帆了吗!我蓦然发现,这一切都是在轻盈与愉悦中进行的。在一声不响地完成了这些越冬的准备之后,苍老的芦苇便静悄悄倒伏下去(或被人割了去),给后代留下一片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
此时,我忽地想起不知谁说的一句话:稚子之心,美在无邪;少女之心,美在无瑕;志士之心,美在无私;壮士之心,美在无畏。这“四美”,可以说芦苇全占尽了。这美,是崇高的,壮丽的,撼人心魄的。
风越来越大了,带着几分依恋我匆匆离去。渐渐的,随风俯仰的万千枝干模糊起来,可它的身影却永远摇曳在我的心头。文章的第2自然段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写芦苇的不寻常?请作具体分析。
答:
文中说芦苇有“矢志不渝的信念”,这信念指什么?
答:
。作者赞美芦苇“如此的平淡,如此的宠辱不惊,何等可贵啊!”如果联系到人,请问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宠辱不惊”?
答:
。作者对秋苇的叙写及抒情,寄托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请简要分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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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德兰修女走上普渡众生这条路?
德兰修女(Mother Teresa)于1910年8月27日,出生在南斯拉夫一个叫史可比亚的城市。她的父母都是阿尔巴尼亚人,她的领洗姓名叫阿格蕾丝。阿格蕾丝的父亲是个勤快的农人,而她的母亲则是个谦顺而快乐的农家主妇,家里除了务农外,还经营一间小药店,生活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因为她的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家里总是充满著欢笑和祥和之声。
阿格蕾丝是三个孩子中的老大,还有一弟一妹。她虽然身材瘦弱,却一直帮助父母担负起照顾弟妹的责任。阿格蕾丝在念小学的时候,从不偷懒,并善于思考。她不但是个乖巧的孩子,而且非常活泼,常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惹人喜爱。一到星期天便会去教堂礼拜。邻居和家人的朋友都认为她将来一定会嫁给有钱的人,是个有出息的姑娘,而阿格蕾丝也常常憧憬自己美好的未来。
她12岁那年的春天,为了庆祝复活节,阿格蕾丝的母亲送给她一本书,书名是《亚西西的圣方济各》。这本书叙述的是12世纪时一位修士方济各的事迹。方济各是意大利亚西西城一个商人的儿子,在一场战争中他被俘虏,患了一场重病,一年后才康复,自此之后他便追随耶稣基督,作了一名修士,为穷人及病人服务。方济各在所不惜,义不容辞地为这些被人抛弃的患者服务,甚至用嘴去清洗病人的伤口。
读完这本书,12岁的阿格蕾丝感动万分。有一天,她心里突然冒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似乎是要指引她走向一条新的道路,她不由自主地自问:“我们生活在这世界中,并不是单单只为追求自身的幸福,而应做些特别的奉献。我是否能为主做些奉献呢?”随着时间的推移,阿格蕾丝的这种想法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愈来愈强烈。她18岁时从高级女子中学毕业。有一天,一位神父来她家拜访她的父母,并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捐钱赞助罗特列修道院的修女们到印度的加尔各答工作,阿格蕾丝的父母立即慷慨地答应。在一旁听着神父和父母谈话的阿格蕾丝听了这些话心里暗想:“我要和她们一起到印度去。”
1929年秋天,阿格蕾丝告别了家人和故乡,和其他修女一起,踏上了去印度南部的漫长旅程。经过近两个月的航行,轮船终于到达印度西部的卧亚城。在卧亚城停留数日后,阿格蕾丝她们继续乘船前进,沿着印度南部“突出的尖角”绕行,历时两周,终于到达东海岸边上的加尔各答市。从此,阿格蕾丝便在加尔各答罗列特修道院开始了她修生的生活。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有一天,在祈祷中阿格蕾丝仿佛听到了主的声音,主对她说:“阿格蕾丝,你应该做一名修女,将福音传给世人。”一心一意要成为修女的阿格蕾丝惊喜万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院长,并提出首次誓愿的请求,所谓首次誓愿就是立志成为修女。她于1997年去世。
【注】德兰修女是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被誉为继1952年史怀泽博士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来最没有争议的一位得奖者,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青少年最崇拜的4位人物之一。她创建的仁爱传教女会有4亿多美金的资产,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乐意无偿捐钱给她,她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爱戴。然而,当她去世时,她全部的个人财产,就是一张耶稣受难像,一双凉鞋和三件旧衣服。诺贝尔奖委员会在颁奖词中说:“尊重人,尊重他或她的尊严和生来就有的价值。最孤独的人、最可怜的人和快要死的人都得到她的同情,而这种同情不是以恩赐的态度,而是以对人的尊重为基础的。” 通读全文,请回答是什么让德兰修女走上普渡众生这条路的?
第2自然段写到她帮助父母照顾弟妹、从不偷懒、善于思考、活泼、爱开玩笑、惹人喜爱、有出息、常憧憬美好未来、有人认为她将来一定会嫁给有钱的人,等等。作者这样写有哪些意图?试作简要分析。
德兰修女是人道主义的伟大代表,请结合文本说说德兰修女身上反映了人道主义的哪些特点,并结合社会实际谈谈人道主义思想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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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山村(节选)
冯至
在人口稀少的地带,我们走入任何一座森林,或是一片草原,总觉得他们在洪荒时代大半就是这样。不起一些变化,千百年如一日,默默地对着永恒。我们刚到这里来时,对于这座山林,也是那样感想,但是一条窄窄的石路的残迹泄露了一些秘密。
我们走入山谷,沿着小溪,走两三里到了水源,转上山坡,便是我们居住的地方。但是我们从城内向这里来的中途,忽然觉得踏上了一条旧路。那条路是用石块砌成,从距谷口还有四五里远的一个村庄里伸出,向山谷这边引来,先是断断续续,随后就隐隐约约地消失了。我想,这条石路一定有一个时期宛宛转转地一直伸入谷口,在谷内溪水的两旁,现在只有树木的地带,曾经有过房屋,只有草的山坡上,曾经有过田园。
我才知道,这里实际上有过村落。这里原有的山村,是一次便毁灭了呢,还是渐渐地凋零下去,我们都无从知道。我们没有方法去追寻它们,只有在草木之间感到一些它们的余韵。
最可爱的是那条小溪的水源,从我们对面山的山脚下涌出的泉水;它不分昼夜地在那儿流,几棵树环绕着它,形成一个阴凉的所在。我们感谢它,若是没有它,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居住,那山村也不会曾经在这里滋长。这清冽的泉水,养育我们,同时也养育过往日那村里的人们。人和人,只要是共同吃过一棵树上的果实,共同饮过一条河里的水,或是共同担受过一个地方的风雨,不管是时间或空间把它们隔离得有多么远,彼此都会感到几分亲切,彼此的生命都有些声息相通的地方。
其次就是鼠曲草。这种在欧洲非登上阿尔卑斯山的高处不容易采撷得到的名贵的小草。在这里每逢暮春和初秋却一年两季地开遍了山坡。我爱它那从叶子演变成的、有白色茸毛的花朵,谦虚地掺杂在乱草的中间。但是在这谦虚里没有卑躬,只有纯洁,没有矜持,只有坚强。每当我看见这幅图像,就会觉得随身带来的纷扰都变成深秋的黄叶,自然而然地凋落了。于是我可以肯定,那消逝了的村庄必定也曾经被这些白色的小草围绕着,在山腰里一言不语地负担着一切。后来一个横来的运命使它骤然死去,不留下一些夸耀后人的事迹。
雨季是山上最热闹的时代,下了一夜的雨,第二天太阳出来一蒸发,草间的菌子,俯拾皆是:有的红如胭脂,青如青苔,褐如牛肝,白如蛋白,还有一种赭色的,放在水里立即变成靛蓝的颜色。这些彩菌,不知点缀过多少民族童话,它们一定也滋养过那山村里的人们的身体和儿童的幻想吧。
两三年来,这一切,给我的生命许多滋养。但我相信它们也曾以同样的坦白和恩惠对待那消逝了的村庄。这些风物,好像至今还在述说它的运命。在风雨如晦的时刻,我踏着那村里的人们也踏过的土地,觉得彼此相隔虽然将及一世纪,但在生命的深处,却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联。作者开篇从人们进入一般的人口稀少的森林和草原的感受写起,有什么好处?
“这一切,给我的生命许多滋养。”联系全文,具体说说消逝的村庄给了作者的生命哪些滋养。
文末结尾,作者说自己与村庄的人们“相隔虽然将及一世纪”,“却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联”。既然“相隔将及一世纪”,又怎么会“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联”呢?说说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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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
朱光潜
北方人初看到西湖,平原人初看到峨嵋,即使是审美力薄弱的村夫,也惊讶它们的奇景;但是生长在西湖或峨嵋的人除了以居近名胜自豪以外,心里往往觉得西湖和峨嵋实在也不过如此。新奇的地方都比熟悉的地方美,东方人初到西方,或是西方人初到东方,都往往觉得面前景物件件值得玩味。本地人自以为不合时尚的服装和举动,在外方人看,却往往有一种美的意味。
这些经验你一定也注意到的。它们是什么缘故呢?
这全是观点和态度的差别。看倒影,看过去,看旁人的境遇,看稀奇的景物,都好比站在陆地上远看海雾,不受实际的切身的利害牵绊,能安闲自在地玩味目前美妙的景致。看正身,看现在,看自己的境遇,看习见的景物,都好比乘海船遇着海雾,只知它妨碍呼吸,只嫌它耽误程期,预兆危险,没有心思去玩味它的美妙。持实用的态度看事物,它们都只是实际生活的工具或障碍物,都只能引起欲念或嫌恶。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我们一定要从实用世界跳开,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欣赏它们本身的形象。总而言之,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
艺术须与实际人生有距离,所以艺术与极端的写实主义不兼容。写实主义的理想在妙肖人生和自然,但是艺术如果真正做到妙肖人生和自然的境界,总不免把观者引回到实际人生,使他的注意力旁迁于种种无关美感的问题,不能专心致志地欣赏形象本身的美。
艺术上有许多地方,乍看起来,似乎不近情理。古希腊和中国旧戏的角色往往带面具,穿高底鞋,表演时用歌唱的声调,不像平常说话。埃及雕刻对于人体加以抽象化,往往千篇一律。波斯图案画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扭曲,中世纪“哥特式”诸大教寺的雕像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延长。中国和西方古代的画都不用远近阴影。这种艺术上的形式化往往遭到人们唾骂,它固然时有流弊,其实也含有至理。这些风格的创始者都末尝不知道它不自然,但是他们的目的正在使艺术和自然之中有一种距离。说话不押韵,不论平仄,做诗却要押韵,要论平仄,道理也是如此。艺术本来是弥补人生和自然缺陷的。如果艺术的最高目的仅在妙肖人生和自然,我们既已有人生和自然了,又何取乎艺术呢?
艺术都是主观的,都是作者情感的流露,但是它一定要经过几分客观化。艺术都要有情感,但是只有情感不一定就是艺术,许多人本来是笨伯,而自信是可能的诗人或艺术家。他们常埋怨道:“可惜我不是一个文学家,否则我的生平可以写成一部很好的小说。”富于艺术材料的生活何以不能产生艺术呢?艺术所用的情感并不是生糙的而是经过反省的。蔡琰在丢开亲生子回国时决写不出《悲愤诗》,杜甫在“入门闻号咷,幼子饥已卒”时决写不出《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这两首诗都是“痛定思痛”的结果。艺术家在写切身的情感时,都不能同时在这种情感中过活,必定把它加以客观化,必定由站在主位的尝受者退为站在客位的观赏者。一般人不能把切身的经验放在一种距离以外去看,所以情感尽管深刻,经验尽管丰富,终不能创造艺术。
小题1和2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区作答。(小题1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A.大凡艺术创作中的写实主义作品,因为妙肖人生和自然,而使观者回到实际人生,从而不能专心致志地欣赏形象本身的美。 |
B.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扭曲的波斯图案画、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延长的中世纪“哥特式”诸大教寺的雕像,都是与自然有一种距离的艺术作品。 |
C.人生和自然总有一定的缺陷,艺术的最高目的正是妙肖人生和自然并弥补这些缺陷。 |
D.一般人虽有富于艺术材料的生活和深刻的情感,但还是没有创作出艺术作品,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在一定距离以外将其客观化。 |
E.蔡琰和杜甫写的诗都是“痛定思痛”的结果,他们在写切身的情感时,都站在客位的观赏者将这种情感客观化。根据文意,下列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种田人常羡慕读书人,读书人也常羡慕种田人;本来很辛酸的遭遇到后来往往变成很甜美的回忆。这是因为人们持有实用的态度。 |
B.树的倒影是隔着一个世界,与实际人生无直接关联,而正身是实用世界的一片段;所以倒影比正身总让人感到美。 |
C.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在当时人看,是失节,是秽行丑迹,但我们在时过境迁之后,不再受现实问题的牵绊,所以能把它当作有趣的故事来谈。 |
D.人们宁愿要一个不易打烂的铁锅或瓷罐,也不要那些不能煮饭藏菜的周鼎汉瓶,是因为不能在艺术品和实际人生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 |
划线句子中 “缘故”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请联系上下文加以说明。
概述作者认为的艺术要与实际人生有距离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落日
朱启平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九时十分,我在日本东京湾内美国超级战舰“密苏里”号上,离开日本签降代表约两三丈的地方,目睹他们代表日本签字,向联合国投降。
这签字,洗净了中华民族七十年来的奇耻大辱。这一幕,简单、庄严、肃穆,永志不忘。
天刚破晓,大家便开始准备。我是在七点多钟随同记者团从另一艘军舰乘小艇登上“密苏里”号的。“密苏里”号舰的主甲板有两三个足球场大,但这时也显得小了,走动不开。到处都是密密簇簇排列着身穿卡叽制服、持枪肃立的陆战队士兵,军衣洁白、折痕犹在、满脸笑容的水兵,往来互相招呼的军官以及二百多名各国记者。灰色的舰身油漆一新,十六英寸口径的大炮,斜指天空。这天天阴,灰云四罩,海风轻拂。海面上舰船如林,飘扬着美国国旗。舱面上人影密集,都在向“密苏里”号舰注视着。小艇往来疾驶如奔马,艇后白浪如练,摩托声如猛兽怒吼,几乎都是载着各国官兵来“密苏里”号舰参加典礼的。陆地看不清楚,躺在远远的早雾中。
仪式开始
九时整,麦克阿瑟和尼米兹、海尔赛走出将领指挥室。麦克阿瑟走到扩音机前,尼米兹则站到徐永昌将军的右面,立于第一名代表的位置。海尔赛列入海军将领组,站在首位。麦克阿瑟执讲稿在手,极清晰、极庄严、一个字一个字对着扩音机宣读。日本代表团肃立静听。麦克阿瑟读到最后,昂首向日本代表团说:“我现在命令日本皇帝和日本政府的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的代表,在投降书上指定的地方签字。”他说完后,一个日本人走到桌前,审视那两份像大书夹一样白纸黑字的投降书,证明无误,然后又折回入队。重光葵挣扎上前行近签字桌,除帽放在桌上,斜身入椅,倚杖椅边,除手套,执投降书看了约一分钟,才从衣袋里取出一枝自来水笔,在两份投降书上分别签了字。梅津美治郎随即也签了字。他签字时没有入座,右手除手套,立着欠身执笔签字。
麦克阿瑟继续宣布:“盟国最高统帅现在代表和日本作战各国签字。”签完字后,回到扩音器前说:“美利坚合众国代表现在签字。”这时,尼米兹步出行列,他请海尔赛将军和西门将军陪同签字。这两人是他的左右手。海、西两人出列后,尼米兹入座签字,签完字,就各归原位。麦克阿瑟接着又宣布:“中华民国代表现在签字。”徐永昌步至桌前,由王之陪同签字。这时我转眼看看日本代表,他们像木头人一样站立在那里。之后,英、苏、澳、加、法、荷等国代表在麦克阿瑟宣布到自己时,先后出列向麦克阿瑟敬礼后,请人陪同签字。各国代表在签字时的态度以美国最安闲,中国最严肃,英国最欢愉,苏联最威武。荷兰代表在签字前,曾和麦克阿瑟商量过。全体签字毕,麦克阿瑟和各国首席代表离场,退入将领指挥室,看表是九点十八分。我猛然一震,“九•一八”!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寇制造沈阳事件,随即侵占东北;一九三三年又强迫我们和伪满通车,从关外开往北平的列车,到站时间也正好是九点十八分。现在十四年过去了。没有想到日本侵略者竟然又在这个时刻,在东京湾签字投降了,天网恢恢,天理昭彰,其此之谓欤!
投降书
按预定程序,日本代表应该随即取了他们那一份投降书(另一份由盟国保存)离场,但是他们还是站在那里。麦克阿瑟的参谋长苏赛兰将军本来是负责把那份投降书交给日方的,这时他却站在签字桌旁,板着脸和日本人说话,似乎在商量什么。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记者们议论纷纷。后来看见苏赛兰在投降书上拿笔写了半晌,日本人才点头把那份投降书取去。事后得知,原来是加拿大代表在日本那份投降书上签字时签低了一格,占了法国签字的位置,法国代表顺着签错了地方,随后的各国代表跟着也都签错了,荷兰代表首先发现这错误,所以才和麦克阿瑟商量。苏赛兰后来用笔依着规定的签字地方予以更正,旁边附上自己的签字作为证明。倒霉的日本人,连份投降书也不是干干净净的。
日本代表团顺着来路下舰,上小艇离去。在他们还没有离舰时,十一架超级堡垒排列成整齐的队形,飞到“密苏里”号上空,随着又是几批超级堡垒飞过。
机声中,我正在数架数时,只见后面黑影簇簇,蔽空而来,那都是从航空母舰上起飞的飞机,一批接一批,密密麻麻,不知有多少架,顷刻间都到了上空,然后向东京方向飞去。大战中空军将士厥功甚伟,理应有此荣誉,以这样浩浩荡荡的阵势,参加敌人的投降典礼。
我听见临近甲板上一个不到二十岁满脸孩子气的水手,郑重其事地对他的同伴说:“今天这一幕,我将来可以讲给孙子孙女听。”
(有节选) 开头第三段 “海面上舰船如林,飘扬着美国国旗”有什么含义?
文章划线处是怎样描写日本代表签字情景的?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
作者以“落日”为标题有何深意?表达作者什么样的感情?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中国文化中的“饥民特征”
饥饿是我们畸形的民族魂和病态的国民性。这种情况持续了几千年,习惯成自然,已经制度化,见怪不怪。饥饿一旦成为我们的基因,渗入我们的血脉,铸造出我们的人格,那么我们对世界上的一切就采取了“吞下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态度。“吞下主义”会让人丧失理智,不管它能不能消化,先一口吞下再说,哪怕被撑死,有俗语为证 ——“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既有饥饿的尖锐记忆,又有“民以食为天”的潜移默化,中国人的味觉和肠胃系统异常敏感和发达,中国人的口腔一刻也难以停止运动,形成了习惯。形形色色的“饥饿后遗症”仍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稍微注意一下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会发现,但凡餐厅、婚宴等场合,总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碰杯猜拳声不绝于耳,以至于中国人的那种热闹不能称为兴奋,而应该叫亢奋。很多外国人到中国餐厅吃一次饭都像经历了一场世界末日。
一日三餐还不够,宵夜还不够,即使在工作、开会、学习、谈恋爱的时候,中国人也是茶水、水果、瓜子甚至各种糖果和糕点吃个不停。在中国,任何事情到最后,都演化成了“吃”这种仪式,连死人也不放过,让外国人百思不得其解。西方人扫墓不过一束花而已,中国人却将宴席摆到坟头上,酒、食、器皿、仪式等一样也不能少,可谓“以饥民之心,度鬼神之腹”。不过,这些行为也使“吃”具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成就了中华美食文化。
我们进餐时抢,乘车时抢,入学时抢,分配时抢……大街上到处都是鲁迅先生所说的那种鸭子般伸长了脖子的人在寻找一切猎物。我们像蝗虫一样,争抢着眼前的一切,即使这些东西已经过剩,我们还是要抢,就像一些暴发户买来“茅台”或者“人头马”,喝一口吐一口。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个体人格和普遍国民性,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和社会风气。这个特征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饥民特征”。在历史和现实中,中国的商人擅长官商勾结、投机倒把,而不是创新和开拓;企业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采取的是掠夺式的开采;官员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政府部门出现种种短期行为,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老百姓信奉“明哲保身”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等人生哲学。中国人在世界上拥有最高的储蓄率,建立起奢华的“殉葬”制度,中国人在宴请、祭祀时的铺张浪费等怪现象折射出来的,何尝不是内心深处对明天就会发生饥饿的恐惧和投机心理。
饥饿是藏在中国文化内核里的永动机,是我们的个体人格和民族魂。这一切才是鲁迅先生关于中国历史“吃人”论断的最深层、最残酷的社会根源。这种人格已经藏不住,可以外化为文学形象。鲁迅先生曾经塑造了“阿Q”这个不朽的形象来高度浓缩蒙昧的中国人,对于病入膏肓的国民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内容有删改)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A.“饥饿后遗症”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但凡聚会、婚宴等场合,总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碰杯猜拳声不绝于耳。 |
B.文章第二段和第三段将中国人和外国人在用餐及扫墓时的表现进行对比,突出了中国人对“吃“的美好感情。 |
C.“吞下主义”和鲁迅先生提出的“拿来主义”一样,都会让人丧失理智,不管能不能消化,先一口吞下再说。 |
D.官员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老百姓信奉“今朝有酒今朝醉”等,实际上就是“饥民特征”的表现。 |
E.饥饿是藏在中国文化内核里的永动机,是我们的个体人格和民族魂,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发展。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
A.“饥民特征”是几千年来逐渐形成的、制度化的、习以为常的畸形的民族魂和病态的国民性。 |
B.因为中国人的味觉和肠胃系统异常敏感和发达,所以在中国普遍存在“饥饿后遗症”。 |
C.当饥饿渗透到我们的灵魂深处、影响到我们人格的形成的时候,我们就会非理智地“吞下”一切。 |
D.我们进餐时抢,乘车时抢,入学时抢,分配时抢……即使这些东西都已经过剩,还是要抢。 |
中国文化中的“饥民特征”对中国文化有何影响?
中国人喜欢储蓄,据说以前在山西,家家户户都有一间屋子专门用来存放粮食,哪怕是富商大户也会囤积一屋子粮食,并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储存量。请用文中观点分析中国人喜欢储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