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
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十二铜表法》。从上述材料中能提取的正确历史信息是
| A.《十二铜表法》是专门解决债务问题的法律条文 | B.完全抛弃了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 |
| C.蕴含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 | D.无限制地放纵了贵族的专横 |
北宋初期,行使监察职能的御史弹劾官员时很少涉及宰相。至北宋中期,御史则与宰相“分为敌垒,以交战于廷”。这从本质上反映了()
| A.相权成为争夺的焦点 |
| B.宰相位尊权重的传统开始改变 |
| C.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 |
| D.监察官员兼职州郡长官势力膨胀 |
中国古代某选官制度,史称“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该选官制度()
| A.最早替代了“世卿世禄”制度 |
| B.明确了士大夫为官的主要标准 |
| C.随着世家大族的没落无法继续 |
| D.使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 |
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从贞观年间开始,皇帝开始任命中央其他官员为相。这些非三省长官的宰相有各种名义,如参知机务、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上述举措旨在()
| A.弱化三省之间的相互牵制 | B.减少皇帝决策失误 |
| C.削弱地方以加强中央集权 | D.抑制相权加强皇权 |
秦朝设御史大夫,汉代置刺史,其共同目的是()
| A.服务皇帝加强监察 | B.协助皇帝管理军务 |
| C.辅佐皇帝处理政务 | D.代替皇帝掌管律令 |
“其一为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把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其二是居统治阶层的贵族实行世袭制,黎民百姓不能进入统治阶层。”材料反映的是()
| A.王位世袭制 | B.分封制 |
| C.宗法制 | D.内外朝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