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回家的花朵
李雪峰
四月的时候,星星点点的蒲公英便绽开了,它们像细碎的阳光,金黄在春天氤氲着丝丝缕缕乳白地气的田塍上,印满牛羊蹄印的纷乱村间小道两侧,甚至在山坳背阴处那些还没有融化的一片一片的残雪里,甚至村庄生满幽绿苔藓的墙基或台阶缝隙里,或者那些泥土斑驳墙头生满了蓬草的残墙败垣上。
蒲公英开花了,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绽开过长长的夏天,它那微小鹅黄的花盏,甚至金黄到秋天的深处,满山遍野的野菊染尽乡村山野的时候,还有三三两两的蒲公英开着呢,它们或瑟瑟地开在一个风霜落不到的岩石下,或开在一蓬枯白得如同旧白线的枯草蓬子里,像一簇簇微微燃烧的火苗。它们黄茸茸地亮着,泥土就还醒着,村庄就还醒着,鸟儿和虫子就还醒着,直到一场漫天漫地的鹅毛大雪之后,它们在白皑皑的雪层下沉睡了,泥土就也沉沉地睡去了,村庄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也都沉沉睡去了。
蒲公英是春天最早醒来的,它醒了,大地就醒了,村庄的春天就醒了,村庄新一轮的岁月就醒了。村庄的女人们在乍暖还寒的初春就早早把它们带进邻近的城市里,那时它们有的刚刚冒芽,有的刚刚鼓起三五个青豆般嫩嫩的蕾,有的刚刚绽开了黄茸茸的一两朵花。它们被摆放在城市拐角处的冰冷马路上,但更多的是被放在简陋的竹筐里,在村庄女人高一声低一声的胆怯叫卖声中,流浪在城市的喧嚣声或那一条条仄斜而沉寂的幽长小巷里。
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
那些从乡村走进城市的人,那些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但根须还没有从乡间泥土里全部拔出来的人,那些在市声里沉睡,但梦的脚趾还常常粘满泥土的人,他们都是蒲公英的亲戚,他们常常会买几小扎的蒲公英,把它晾干了冲茶,或把它冼净剁碎了掺杂着作为食物,败火祛毒,给身心重新赋予乡野的清爽之气和生活的自然气息。
我也是蒲公英的一个亲戚,从120多里远的乡下老家到这小城里来生活,20余年了,从一个乡间的木讷青年,成了小城市井中的一个临近不惑的人。我也常常买三五扎蒲公英冲茶,或者剁碎了摊几张饼子吃。去年深秋时,我又买回了十几扎蒲公英,那是些十分新鲜的蒲公英,叶子虽然已经被霜蜇得有些灰黑了,但褐色的根茎却饱满丰盈,粘着些温漉漉的泥土,许多蒲公英已经鼓了些米粒大小的青蕾。我把它们淘洗干净,摊放在竹筛里静静地晾晒。有一个午后,我发现已经晾晒了几天的蒲公英,有几朵竟然又开花了,那金黄色的花朵,在根叶已经被晒得一片灰黑的竹筛里分外地耀眼,它们在秋天的阳光里闪着金黄的光泽,像一粒粒淡定的阳光,又像一粒粒金色的星星。
又过了许多天,我发觉那些蒲公英已经彻底风干了,而许许多多的花蕾都已绽开过,花朵早谢了,然后成了一朵朵绒球,当晚风轻轻一吹,那些绒球便沸沸扬扬成一朵一朵的白絮飘起来,像一片片飞扬的微雪,从竹筛里飞扬到阳台上,然后飘过高高的楼顶,飞进了远远的天空里,随着一缕一缕的风飞走了。
它们是要飞成天上的白云,是要随着那些流浪的云朵,飞回到遥远的乡间的田塍上、山坳里,是要迢迢地回到自己的乡野老家吗?
花朵是植物的心灵,是一棵草或一棵树的灵魂,而蒲公英的灵魂已跟着一缕晚风或流云迢迢回到了它的老家去。来年,它们将又会在河畔、在山涧萌芽,展叶,开花,重新点燃自己的乡野或田园。而一个辗转离乡的人,一个为生计而漂泊游离了自己故园的人,他们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心灵回到自己的老家,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灵魂回到那生育和养育我们生命的那一片泥土上呢?
   灵魂是不会流落的,它已注定永远属于某一粒土。不管岁月多么的苍凉,不管脚步多么的遥远,不管回家的路是多么的漫长,不管生命是多么的沉重,它们都是一定要飞回去的,回到那一粒熟稔温热的泥土上,回到那一缕低低盘旋的炊烟里,回到那一条歪歪的田塍上,回到那一声苍老的召唤里……
(选自《散文百家》)
从全文看,作者笔下的蒲公英有哪些特点?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
                                                                   
(2)灵魂是不会流落的,它已注定永远属于某一粒土。
                                                                   
请结合具体语句,分析第二自然两种修辞手法的作用。
联系全文,简述标题的含意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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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①古琴是汉民族最早的弹弦乐器,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有四千余年,在孔子时期就已盛行,是汉文化中的瑰宝。它以其历史久远,文献浩瀚、内涵丰富和影响深远为世人所珍视。
②根据文献记载,先秦时期,古琴除用于郊庙祭祀、朝会、典礼等雅乐外,一度盛兴于民间,深得人们喜爱,用以抒情咏怀。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当时的民间诗歌集《诗经》中的许多作品那里得到印证,如《诗经·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鼓琴”,这说明古琴至少在春秋时期,便是一件在民间非常普遍、非常受古人喜爱的乐器。
③唐宋以来历代都有古琴精品传世。存见南北朝至清代的琴谱百余种,琴曲三千首,还有大量关于琴家、琴论、琴制、琴艺的文献。遗存之丰硕堪为中国乐器之最。
④关于古琴的起源,有“伏羲作琴”、“神农作琴”、“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等说。作为追记的传说,可不必尽信,但既然传为先古圣贤所作,古琴理所当然地成为发扬先贤道德精神的工具。因此,其制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蕴含着特殊的意义。例如,古琴的形状以前宽后狭为标准,其实是象征尊卑的意涵。《风俗通》中记载了:“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说明了古琴最初的尺寸象征四时五行,到后来文王、武王加的二弦,则是有君臣之恩的意义在里面。至于古琴上的十二徽分别象征十二月,而居中最大的徽代表君王,象征闰月。另外,古琴有“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种音色,则分别象征天、地、人之和合。
⑤所谓“焚香操琴”,对琴乐艺术的欣赏,讲究的是一种“净”与“静”的体现。古琴音乐之所以能够给予人们一种曲调高古的意境,这是因为古人对于弹琴的时机、心情、仪容以及气氛,甚至在对象的选择上,都是非常讲究的。有所谓“六忌、七不弹”之说。“六忌”是指大寒、大暑、大风、大雨、迅雷以及大雪六种天气气候,“七不弹”则是指:闻丧者、奏乐时、事冗时、不净身、衣冠不整、不焚香以及不遇知音等七种情况,都不是弹琴的好时机。
⑥古时,琴、棋、书、画并称,用以概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历来被视为文人雅士修身养性的必由之径。古琴因其清、和、淡、雅的音乐品格寄寓了文人凌风傲骨、超凡脱俗的处世心态,而在棋术、书法、绘画中居于首位。古琴被视为圣人治理国事的圭臬,君子修身养性的凭借,所以只要是违反了圣人与君子的风范,一律不准弹琴。班固在《白虎通》中记载:“琴者,禁也。所以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可见古琴又有禁止淫邪以匡正人心的蕴含。因此,比起其他中国乐器,古琴更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展现出君子修身养性的精神境界。
(选自2011年7月15日中国国学网,有删改)
下列有关“古琴”的描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古时,琴、棋、书、画并称,用以概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而作为中华民族最早的弹弦乐器,古琴早在孔子时期就已经非常流行。
B.先秦时期,古琴除了作为雅乐出现在许多重大神圣的场合外,还被人们用来抒情咏怀,在民间流行,深受人们欢迎。
C.古琴在中国虽然有悠久的历史,但是关于谁最早制造了古琴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许多说法也仅是传说而已。
D.作为发扬先贤道德精神的工具,古琴被人们赋予了许多特殊的含义,如其前宽后狭的形状被寓以尊卑之义。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中国,古琴是遗存最为丰富的一种乐器。不仅有许多古琴精品传世,还有大量的琴谱、琴曲被保留了下来。
B.古人对弹琴的各种条件及弹琴对象的选择十分讲究,这也是古琴音乐能让人感受到曲调高古的意境的原因。
C.古琴清、和、淡、雅的音乐品格寄寓了文人凌风傲骨、超凡脱俗的处世心态,因此,比其他中国器物更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
D.古琴被认为有禁止淫邪以匡正人心的蕴含,是圣人治理国事的准则,它的地位是棋术、书法、绘画所不能比的。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诗经》中有许多诗歌内容涉及古琴,可见,在春秋时期或者更早,古琴就已经是一件受到人们欢迎的乐器。
B.古琴在制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特殊的意义和文化内涵。如“文王、武王加二弦”之举赋予了古琴君臣之恩的含义,“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种音色则分别象征天、地、人之和合等。
C.关于古琴演奏,古人有“六忌、七不弹”的说法,古人认为如果遇上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或者哪怕只是事务繁杂、衣冠不整都不可以弹琴。
D.古琴较之其他中国乐器,更能展现出君子修身养性的精神境界。古琴一张,却可尽展文人雅士之傲骨风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最后的士大夫,最后的豪杰(节选)
——纪念李慎之先生逝世一周年
许纪霖
慎之先生过世一年了。他的死,就象他的一生,轰轰烈烈,成为一个文化事件。凡事件中人,必是某种精神的象征。李慎之,这位叱咤风云的思想老人,究竟象征着什么?
一年来,关于他的争论,不绝于耳。不少人将李慎之看作为中国自由主义的传人,甚至有“梁启超——胡适——顾准——李慎之”的自由主义道统之说。李慎之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这为大家所公认,但自由主义是否有道统,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李慎之生前倒不大愿意自称“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代表”,1999年秋天他在香港访问,应邀到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演讲,那年我在那里工作,参与接待。有听众问他,他当场断然否认。至少在公众场合,他是不太愿被简单地化约为某种意识形态的。根据许多人的回忆,李慎之生前很喜欢自称是“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士大夫与自由主义,假如按照过去的传统/现代的二元思维,简直是对立的存在。哪种形象更接近李慎之呢?
死去的人物,最悲哀的命运,莫过于被某种意识形态谱系脸谱化或符号化。我猜想,智慧过人的李慎之之所以自称不无“落伍”的“士大夫”,而非时髦的“自由主义”,可能意识到生后某种宿命。自由主义固然是其最后决断的政治理想,但并非其人格的象征。李慎之在精神上所担当的,乃是从春秋战国孔孟夫子开始,为历代儒家仁人志士所发扬广大的士大夫传统。
中国的士大夫精神,突出表现在天下兴亡的忧患意识、士志于道的理想主义和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先秦以降的中国历史,漫漫两三千年,基本上是一个以士大夫为中心的社会。其间,虽然屡受昏君、宦官、朋党和愚民的戕害,以道自任的士大夫们始终是历史舞台的中心人物,或喜或悲,或歌或泣,担当的是朝代的命运、天下的责任。到晚清民初,这些士大夫摇身一变为现代知识分子,但纵然西装革履,依然包裹着一颗士大夫的灵魂。鲁迅、胡适、陈独秀、陈寅恪----,无不如此。不过,时光到了二十世纪之末,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随着工商社会的崛起、意识形态的消解和知识分子的学院化、专业化,士大夫作为一个精神性群体,终于在历史的地平线上消失了。
时间终结了。当满街人群熙熙攘攘,皆为利往,当一代俗儒著书立说,全为稻粱时,李慎之在苍茫暮色之中,发出了兀鹰般的绝唱。那个渐渐远去的中国士大夫身影,显得是那样的空旷、孤独和绝望。
在谈到李慎之的时候,我们要记住的,在所有其他的身份之前,他首先是一个共产党人。
共产党人,意味着什么?每当我听到一些学生,发誓要在毕业之前,像考一张剑桥证书那样,解决“入党问题”的时候,我就为共产党被逐利之徒侵蚀而感叹。党世俗化了,世俗得失去了理想。而当年李慎之们加入共产党的时候,注入的不是功名利禄,而是一腔豪情。从“五四”第一代老共产党人,到“一二九”运动出身的青年干部,其实都是一批充满士大夫精神的理想主义者,是他们撑起了这个党的魅力和光芒。李慎之在怀念匡亚明先生的时候说:
我一向以为中国共产党所以能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除了客观环境与政治路线的原因不说,有一点是因为老一辈的共产党人大多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他们的骨子里都秉承着中国文化传统的精华,他们怀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抱负;“民吾胞也,物吾与也”的襟怀;“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的气节;立定“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样,才能使他们前仆后继,再接再厉,不达目的,决不休止。
李慎之就是这样的共产党人,即使后来“革命吃掉了自己的儿女”,他也不悔初衷。1998年,我出差北京,到他府上拜访。我们谈到了革命,谈到了年青时代的选择。我过去有一个误解,以为当年参加革命的知识分子,都是一些成绩平平的“愤青”。李慎之对我的无知简直有点愤怒:“哪里!当年”一二九“运动中走在最前面的,都是学校里成绩最优秀、在同学中最有威望的。那些不学无术的家伙,都去抱三青团的大腿了!”我问他:“假如时光倒退六十年,您还会坚持您原来的选择吗?”他垂下目光,沉思片刻,声音低沉地回答:“当时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们要抗日,国民党不抗日,共产党要抗日;要民主,国民党搞专制,共产党反专制。我们是带着自由民主解放的理想奔向共产党的。只要你当年内心还有一点热血、一点良知,你就不会选择走另一条路。”
是的,当年的宝塔山下、黄河之滨,云集的是像李慎之这样的中华民族最优秀的青年,是那一代士大夫中的热血精英。他们为自由民主解放的理想而来,充满着崇高的献身精神和烈士情怀。李慎之将这些共产党人称为“老派共产党员”。好一个老派!老派共产党员,就是中共党内的理想主义者,以弘道为己任的二十世纪士大夫。
新派共产党员,为利禄而投党,党只是他们升官发财的工具;而老派共产党员,一生恨爱,统统融化于间,他们对党之荣辱、理想之执着,难以为后人所理喻。那是用青春的热血和一生的苦恋所凝聚起来的情感,是容不得任何人去亵渎和颠覆的。削肉还母,剔骨还父,是何等的刻骨铭心!
没有这样的刻骨铭心,也就没有晚年的李慎之。
(选自2004年4月号《二十一世纪》)
文章说“到晚清民初,这些士大夫摇身一变为现代知识分子,但纵然西装革履,依然包裹着一颗士大夫的灵魂”,请概述“士大夫的灵魂”的要义。
如何理解文中划线的句子?请简要分析。
作者说李慎之是“最后的士大夫”,又说他“首先是共产党人”;这身份界定是否矛盾?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滑一刀”
刘建超
“滑一刀”是酒城有名的外科大夫,“滑一刀”的大名叫滑儿。
滑儿出身贫寒,儿时家境极差。父母辛苦工作,勉强维持个不饿肚子。母亲操劳过度,在滑儿五岁的时候,得了重症。因无钱医治,只得在家硬挺着。母亲临终前,捧着滑儿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地亲着,说:“孩子,长大了当医生,给老百姓治病。”又对滑儿的父亲说:“再苦再难,也要供滑儿上学读书。”父亲外出打工,把滑儿托付给堂兄。父亲愿意做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儿,只要工钱给得高。
滑儿上学后,聪颖勤奋,成绩一直在学校里拔尖儿。考大学时,滑儿的成绩可以上最好的学校,可他却填报了一所医学院。他忘不了母亲临终前那期待的眼神,他也知道,如果当年家里有钱,母亲是可以去医院做手术的。
滑儿大学毕业,成绩优异,保送做了全国著名医学教授魏征的研究生。毕业后,滑儿放弃了考博和留在京城任教的机会,申请回到了阔别多年的酒城。
滑儿被分配在酒城医院。虽然滑儿是院里唯一的硕士生,但在论资排辈的医院里,滑儿只被分配去做些割阑尾之类的杂耍手术。滑儿对什么样的小手术都极端认真负责,对患者温暖有加,从不接受病人的吃请和红包。
滑儿参加工作第二年,出了一个事。当时省里的一位副省长到酒城农村视察工作,结果在崎岖的小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被送到酒城医院时已昏迷不醒。病情危急,加之伤者的特殊身份,医院没人敢做主处置。院长只得向市急救中心求援,可无论是把病人送去还是等专家来,都有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滑儿是当班医生,查了病人的情况后果断地说必须立即手术,否则半小时后就来不及了。看到周围疑虑的眼光,滑儿自信地说,手术我来做,一切后果我来负责。
结果滑儿的手术做得很成功,从市里赶到的专家都啧啧称奇。病人也很快康复,临行前拉着滑儿的手说:“我看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滑一刀啊!”“滑一刀”的名号很快传遍了酒城的沟沟坎坎。
酒城有了“滑一刀”,来找“滑一刀”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再重再难的病,只要让“滑一刀”划上一刀就能刀到病除,即使“滑一刀”划过一刀没能留住患者,患者家属也都无怨无悔,“滑一刀”每天都被手术挤得满满当当。有几次市里省里要调“滑一刀”,酒城人都排起长队阻拦,患者当街跪倒一片,声泪俱下。“滑一刀”也就留下了。“滑一刀”的手术越做越多,越做名声越大,传说也越来越神奇,就连省城的和外省的病人也慕名而至。
“滑一刀”的导师魏征专程到酒城来调研。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傍晚,已经是副院长的“滑一刀”陪着导师在河边散步,看着沉默不语的导师,“滑一刀”说:“我知道老师不愉快的原因,有些手术是不需要做的,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案也会达到相同的目的。”魏征看了“滑一刀”一眼,缓缓地说:“你只顾自己痛快地划一刀,可这一刀带给一些患者原本不必要的痛苦和负担,你就心安理得?”“滑一刀”叹了口气,说:“老师,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我手中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
第二天,魏征和“滑一刀”一起查房,对一位从外省来的病人家属详细说明了病情和治疗建议,说做手术意义不大,采取保守治疗更妥当些。没想到病人家属齐刷刷跪在“滑一刀”跟前,痛哭哀求,只要“滑一刀”给做了手术,什么后果他们都认了,不然就跪着不起来。魏征看着这场面,无奈地摇摇头。
没过几年,“滑一刀”的父亲患了顽疾。“滑一刀”向父亲说明了病情,建议采取保守疗法。父亲说:“滑儿,爹知道你说得在理。只是,你要是不给爹划上一刀,你就会背上不忠不孝的名声。爹不怕死,爹怕毁了你一世的名声啊。就算做做样子,你也得给爹划上一刀啊。”
“滑一刀”给父亲做手术时,手竟第一次发抖,虽然只是拉开一刀就又缝合上了。
“滑一刀”处理完父亲的后事,递交了辞职报告。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酒城留下的只有他手术刀的传奇故事。
面对导师的责问,滑儿叹气说“可我手中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这句话的含义与结构作用。
立志学医缘自无钱医治的母亲临终嘱咐,可学成归来却不但没能救治父亲,而且还让他死在自己那把出名的“刀”下;小说如此安排情节合理吗?
结合全文,探究故事的结局对人物塑造与主题表达起到怎样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贵族间的战争
张宏杰
(作者:清华大学博士后,著有《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等)
春秋时代的战争规则,其实就是中世纪欧洲的“骑士精神”。
欧洲骑士的行为准则是:不伤害俘虏,不攻击未披挂整齐的骑士。不攻击非战斗人员,如妇女、儿童、商人、农民、教士等。这岂不正是“宋襄公精神”?可惜的是,相当多的中国人崇拜骑士精神,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它是“宋襄公主义”的欧洲版。
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故事是子路正冠。
说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在战争中阵亡,临死前还不忘系好被对手砍断的帽缨,正冠而死。重视仪表、重视细节,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教养。子路在敌人的刀锋下系好帽缨,体现了贵族式的在死亡面前的从容不迫。
西方的贵族社会也能找到相同的例子。法国大革命高峰的时候,路易十六和皇后都被送上了断头台。皇后上断头台的那一刻,不小心踩到了刽子手的脚,留下了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优雅的一个道歉:“对不起,先生。”
正如这位皇后的下意识反应一样,“贵族文化”的首要特质就是优雅。子路的最后一个动作,不叫迂腐,叫教养,叫贵族风度。
另外一个故事,今天的读者读起来可能感觉更奇怪。
鄢陵之战中,晋国将军韩厥打败了郑国的君主郑伯。郑伯乘车逃走。为韩厥驾车的驭手杜溷罗说:“赶快追。他的御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很快就能追上。”韩厥却说:“算了吧。不能再次羞辱国君了。”他命令驭手调转车头,放过了郑伯一命。
这个故事反映了贵族社会的一个重要信条,即对对方的君主保持尊重。欧洲政治中也有类似的传统,那就是做过国王的人即使被从王位上推下来,也会受到必要的礼遇。这是骑士精神的表现之一。因此,欧洲权力斗争中的失败者鲜有被处死的例子。人们无法容忍一个国王杀掉另一个国王。他们不是不知道养虎遗患的道理,只是不愿破坏自己的骑士风度。
春秋时代的战争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插曲。比如发生在楚国与晋国的另一次战争“之战”中的一个画面。那场战争中,晋国被打得大败,在逃跑时,晋国的许多战车陷入泥坑,狼狈不堪。楚国士兵不但不乘机追杀,反而还跑上前教晋车如何抽去车前横木,以便冲出陷坑。晋军脱离困境后,回头对楚军开玩笑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意思是,还是你们逃跑有经验啊!
这种“可笑”的场景在中世纪欧洲贵族的王位之争中也常能看到。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孙享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斯蒂芬抢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因此领兵前来争夺王位。
在第一次王位争夺战中,年仅十四岁的亨利二世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还没开战军队就没有了粮饷,陷入饥饿,困窘之下,他居然向敌人斯蒂芬请求支援。而斯蒂芬呢,竟然慷慨解囊,借钱让亨利二世把饥饿的雇佣军打发回家,第一次战争就这样可笑地不了了之。
数年之后,亨利二世羽翼已丰,卷土重来,双方再次展开大战,这次亨利二世很快取得胜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双方谈判后达成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双方约定,斯蒂芬继续做英国国王,但要宣布亨利二世为继承人。
这些故事反映出,贵族间的战争一般不以杀戮和彻底征服为目的,只为分出胜负。战争一般点到为止,给对方留足面子。在战场上,大家是敌人,下了战场,大家仍然是朋友。(完)
来源: 2014年3月《瞭望东方周刊》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不伤害俘虏,不攻击未披挂整齐的骑士,不攻击非战斗人员;这是欧洲版的“宋襄公主义”。
B.子路在敌人的刀锋下系好帽缨,皇后上断头台的那一刻,竟然向侩子手道歉;这样的教养与贵族风度,未免迂腐了。
C.鄢陵之战中,晋军放过了郑伯一命的故事,反映了贵族社会的一个重要信条:对对方的君主保持尊重。
D.晋军战败逃跑,楚国士兵跑上前教晋车如何抽去车前横木,以便冲出陷坑;晋军脱离困境后,却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这显然在讽刺挖苦对方。

E 亨利二世与斯蒂芬争夺王位战争,说明贵族间的战争一般不以杀戮和彻底征服为目的,只为分出胜负。
根据文意,下列诗文名句不能表现 “贵族精神”的一句是

A.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B.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C.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D.贫贱而不移,富贵而不淫,威武而不屈。

根据文章内容,请简要概括“贵族精神”的主要特征。
一小偷轻易破门而入,入室却发现主人实在太贫穷了,于是留下两张百元大钞和“去买把好锁”的字条走了;这个故事有贵族精神吗?为什么。

阅读下文,完成1~6题。
宁静
(美)西格德·F.奥尔森

①时值拂晓之前,那是众鸟还没有开始啼鸣的一段沉静。湖泊轻轻地喘息着,像是还在睡梦之中,一起一落;依我看,它就像一块巨大的海绵将大地上所有的声音都吸了进去。那是宁静的时光--没有吹动树叶的风,没有泛起波浪的水,没有兽叫和鸟鸣。然而,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倾听,绷紧了所有的神经去听--我也不知道听什么--只是试图捕捉到当黑暗离去时那一瞬间的意义。

②孤身站在那里,我感到充满活力,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为机警敏悟。一声喊叫或一个举动都会打破这短暂的静谧。这是一段宁静的时光,是与古老的节奏和时光的永恒、与湖泊的呼吸、与万物缓慢的生长保持同步的时刻。在这里能够感受到宇宙,领悟到人与自然一体的真实含义。

③我曾经攀登过鲁滨逊山的一座高峰,在那里观看日落,俯瞰山下奎蒂科-苏必利尔荒原的湖泊河流、起伏的山丘和溪谷。当我到达光秃的山顶时,太阳正悬在地平线上,像一个燃烧的火球,准备落入山下的黄昏。山下更遥远的地方,在伸向湖面的一片松林里,是我那个倒写的V字形白帐篷。当夜色来临之际,它显得十分渺小。

④当我观望和倾听时,渐渐地意识到昆虫缓慢沉稳的低鸣,透过虫鸣可以听到白喉带鹀的啼叫和隐身鸫悦耳的歌声。但是站在高山之巅,这一切都显得遥远而模糊,渐渐地它们相互交汇,形成了一种巨大的、温柔的声音环绕于四周,那声音是如此轻柔,仿佛还不及我的呼吸声。

⑤眼下,太阳在山脊边颤动。它充满了活力,几近流动,当我望着它落下时,我想我能感到地球在转离它,我真切地感到了地球的旋转。总而言之,那是一种荒野的宁静,是一种人与自然一体的感觉,只有当没有任何视觉和声音的干扰时,只有当我们用内心之耳去听、用内心之眼去看时,当我们用全身心而不仅仅是用感官去感受和领悟时,才能够有这种感觉。我认识到,没有宁静,就不可能领悟;不从外界影响中解脱出来,人就不可能理解精神的意义。

⑥一个寒冬的夜晚,我站在星空下倾听。天气很冷,大约零下二十摄氏度,而我是在荒野中的一个湖泊的岸边。那天夜里,繁星低垂,明亮得像是要燃烧起来似的。银河耀眼夺目,飞溅于苍穹之上。湖畔幽暗的林中传来一只猫头鹰阴森忧郁的叫声,那叫声突显出湖面的幽静。宁静再度降临于此地,令我想到体验宁静的机遇是多么少见,要想达到真正的宁静和随之而来的内心平和又是多么难得,"宁静无价"的说法是多么真实贴切。

⑦我们日益意识到宁静之于我们的欢乐有多么重要。在我们的城市里,不停地萦绕于我们原始感官的那些奇异的声浪将我们驱向精神崩溃的边缘,将我们从曾经体验过宁静的人变成了焦虑不安、喜怒无常的人,陷于摧毁了健全心智和心理平衡的刺耳杂音之中。

⑧宁静属于原始的景物。没有它,不变的风景无非是一些岩石、树木和山脉。但有了它,风景便充满含义,意味深长。试想,当一架轰鸣的直升飞机在大峡谷上空盘旋时,它的那片蓝天,它的幽深和永恒的感觉会是什么样子?

⑨约翰·缪尔曾说:"红杉属于千年的沉静。"那些古老的树,其中有些早在公元前就存在,在新大陆被发现很久以前就已经成熟,具有历经沧海的宁静。从这层含义上而言,它们不仅仅是树:它们的存在使得作为世间匆匆过客的人类清醒镇静。

⑩当奎蒂科-苏必利尔湖区的荒原被飞机的轰鸣声和大功率运输工具的声浪所淹没时会是什么情景?划独木舟旅行的魅力就在于它的那份宁静,当你沿着湖畔漂荡时,便与岩石、树木和所有生物融为一体。倘若所有自然之声被发动机和变速器激烈狂暴的喧闹声所取代,情况将会发生怎样急速的变化?在平静的水域中,人们通常都不会高声说话,而是低声细语,因为那时任何噪声都是一种亵渎。

⑪当一个人徒步走过一片原野时,他心中是多么惬意!然而,为了享受宁静,一个人其实也不必独处。人们常说,能与他人分享宁静是相互理解、亲善友爱的标志。只有当陌生人聚在一起时,人们才感到必须去寻欢作乐。只要兴趣相投,品味一致,就没有障碍去阻止人们共享宁静。当我孤身一人在宁静的地方时,常常希望有人与我共享那份宁静,从而使这种经历更为丰富完美。

⑫我们是多么频繁地谈起荒野广漠的宁静,保持荒野宁静的重要性及在宁静中所能找到的奇妙与安宁。当我想到宁静时,我便看到了北方的河流湖泊、泥炭沼泽地和延伸的冻原以及无路的荒凉之地。我看到了西部的山脉和阿巴拉契亚山脉那高耸起伏的山岭。我想象着西南部的沙漠及其色彩斑斓的全景,还有南部难以穿过的沼泽地。它们总是在那里,它们的美丽不会改变。然而,一旦它们的宁静被打破,就再也不会恢复。

1.

第①段画线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而生动,请对此加以分析。

2.

自选一个角度赏析第③段的景物描写。

3.

赏析第⑥段中加点词"飞溅"的精妙之处。

4.

第⑨段中,作者为什么说红杉"不仅仅是树"?

5.

对第⑪段的内容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A. 置身于寂静的荒野可以获得更多的欢乐。
B. 心灵互相阻隔的人在一起,无法分享宁静。
C. 一个人的宁静若不与人分享,是不完美的。
D. 一个人独处时更能感受到宁静的欢乐。
6.

分析作者描写多种声音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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