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类文本阅读(10分)
肝脏疾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机体免疫力低下(免疫缺陷)是肝病的根本原因,这一点早已为医学界所共识。1996年诺贝尔医学奖得者、澳大利亚科学家彼得·杜赫提在《科学》杂志上撰文指出:肝脏缺乏免疫诱导素是造成机体免疫缺陷的根本原因!缺乏免疫诱导素,肝脏将长期处于免疫缺陷状态,而免疫缺陷正是以乙肝为代表的肝脏疾病产生和经久不愈的根本原因!免疫诱导素主要产生于人体的肝脏,是一种能够识别病毒、调动免疫细胞对病毒产生免疫反应的活性小分子物质。当病毒侵入细胞后,免疫诱导素通过诱导宿主细胞(被病毒感染肝细胞)产生数种酶,与激素、神经肽、神经递质共同组成细胞间的信号分子系统,引导免疫T细胞、B细胞、巨噬细胞等病毒产生免疫应答,将病毒消除。在医学界,免疫诱导素又被形象地喻为增强机体免疫的“军事指挥家”。而正是由于肝病患者体内普遍缺乏免疫诱导素,以致无法调动免疫细胞去识别和杀灭肝病病毒,使肝病病毒早期潜伏不灭,后期久治不愈!因此,补充并进而促进自体再造内源性免疫诱导素是治愈肝脏疾病的关键!
正如1923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班廷发现了胰导素,1945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费莱明发现青霉素从而一举使人类攻克了许多疾病一样,彼得·杜赫提的免疫诱导素的发现,是人类战胜又一顽症的重要里程碑,它使医学界预言人类21世纪消灭乙肝成为可能。
彼得·杜赫提这一重大发现在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公布不久,英国市场上的免疫诱导素便疯狂涨至每10毫升50余英磅,折合人民币600余元。
荷兰药理学博士JIEZ称,使用免疫诱导素后,阿姆斯特丹的乙肝复发率比两年前降低了43%……
我国于1989年开始进行GWe免疫诱导素的研制,历经数年终于继英、美、荷兰之后成为又一个研制成功免疫诱导素的国家,该免疫诱导素复合制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命名为“九代清源(GWe)”。其作用机理是:通过增强对病毒的免疫识别功能,防止病毒长期的免疫潜伏和免疫逃脱;诱导肝脏产生内源性干扰素、白介素2和免疫球蛋白等,形成自身特异性免疫抗体,自愈肝病;通过拮抗白介素1、白介素6和肿瘤坏死因子等炎性因子,有效防治肝纤维化、肝硬化及肝癌病症;而其激活载脂蛋白活性的功能正是消解脂肪肝的重要途径。适宜于乙肝大、小三阳,丙肝,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等因病毒、药物、酒精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的肝损伤患者。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机体免疫力低下是自身免疫系统疾病——肝病的根本原因,治疗肝病关键是要提高![]() |
B.增强机体免疫的“军事指挥家”——免疫诱导素的发现,是人类于21世纪消灭乙肝的里程碑。 |
C.免疫诱导素是一种产生于人体的肝脏并能够对![]() |
D.免疫诱导素是一种能够识别病毒、调动免疫细胞对病毒产生免疫反应的活性小分子物质 |
E.缺乏免疫诱导素将使人体无法补充并进而促进自体再造内源性免疫诱导素,从而治愈肝脏疾病为什么说“补充并进而促进自体再造内源性免疫诱导素是治愈肝脏疾病的关键”?(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没有天堂
赵鑫珊
在东西方宗教中都有一个假设:在地球之外某个地方有一个天堂,那里尽是金碧辉煌,尽是山珍海味,没有尘世的种种苦难或悲惨。这假设中的天堂,纯属子虚乌有,纯属幻想。要知道,除了地球,我们没有其他任何星球可去!
月球、火星、金星……是万万去不得的。人类只能生存在地球上;在别的星球上,人类无法生存,更无幸福可言——这就是“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句口号的涵义。
如果人类能够快乐地生活在月球、火星或金星上,并且还可以把60亿人统统移民过去,那么“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就是多余的。
摆在人类面前的出路只有两条:坚决控制地球上的人口,下决心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或将人类统统移民到别的星球上去居住。
但这后一条出路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在月球表面上如何建造密封式的居住空间就是个大问题。月球上没有大气,它是一个完全没有生命的世界——夜间极冷(-166°C),白天奇热(99°C)。
在世界工业化之前,地球只能供给10亿人的温饱。假设我们现在决定不搞工业化,那么50亿人就必须离开地球。而在决定哪50亿人离开地球这场混战中,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死去。
把我们的工厂搬离地球生物圈,进入太空,让它们高悬在我们头顶上几千公里之外,那也是不现实的。
火星同样不适合人类生存。那里的昼夜温差达100°C,气候极寒冷而且干燥,大气非常稀薄,主要是二氧化碳;火星大部分的水贮存在冻土圈的地壳层中,地表到处是干旱的荒漠。
金星的英文名称是维纳斯,听起来很美、很温柔,但名不副实。其大气和表面对人类的生存亦抱有敌意。金星稠密云层的下面,是个巨大的、炎热的、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气体的海洋,或者说是一层厚厚的碳酸气浓雾——除非是一些特殊植物,动物是无法呼吸、生存的。
更有甚者,金星的表面温度高达465°C,大气压力比地球高出90倍。这样的生存环境,简直像个酷热的地狱。今天的金星地层还在不断发生地震,熔岩四溢,且伴有雷鸣闪电。
过去,金星上也有氧气,两极也有冰雪,只因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日渐积聚,形成温室效应,入射的太阳光不能向外散发,表面温度日渐增高,氧气的生成越来越少,两极的冰雪全部融化、蒸发,从此河川消失,地面日渐沙漠化,生物亦被一扫而空,成了今日干旱的不毛之地。如果21世纪地球的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那么金星的今天便是地球的明天。为此,我们大家有理由不寒而栗。
最近我读了一些鼓吹人类到地球以外的行星上去另谋生路的文章,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艺术和人类学教授透纳的《到火星上去生活》,文中乐观地声称,将火星改造成一颗可供人类居住的行星正在变得越来越可行。他的口号是:“把火星改造成花园吧!”——通篇都是诗人的幻想,而不是严谨的科学论证。
如果我们对火星或金星的严酷自然环境缺乏想象力,那就请把目光转向新疆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的蒙古语意思是“进去出不来”。这是一片32万平方公里的死亡沙海!我可不愿看到整个地球有朝一日变成塔克拉玛干。
在宇宙太空中,地球原是一条很安全、很舒适的小飞船。如今它因人类的错误触了点礁,漏了些水,人类理应积极行动起来,亡羊补牢,拨正航向,这才是唯一的出路,而不是弃船逃走。
听听在航天飞机上负责地球观测、摄影的飞行专家斯普林格说的话吧:
“实际上,在飞船上你能一瞬间瞥见整个大陆,至少是从东到西的大陆。你能看到,最有价值的财富是陆地;你还能看到,地球环境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你看到到处都有被砍伐了森林的地块时,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迫使人们认识到,我们必须开始保护我们的环境,要比现在做得更好些。”
因为,天堂是没有的。(选自《天地徜徉录》,有删改)
作者在文章开头描述东西方宗教中“天堂”的目的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古怪的重水
叶永烈
1942年,正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大陆激烈进行的时候,英国的间谍部门却把注意力集中于挪威南部某荒凉小镇的一家看起来很普通的小工厂。这家小工厂里,并没有隆隆的机器声,也没有高高的烟囱,只有来自当地水力发电厂的电线和自来水管。它在静悄悄地生产着一种神秘的重要物资。德国军队重兵防守,但这家小工厂还是被英国间谍炸掉了。德国人马上调集专家抢修,花了9个月的时间,小工厂又开始了神秘的生产。1944年,德国军队极为秘密地把小工厂的产品运走。但那产品最终还是先后被英国间谍的定时炸弹和美国的轰炸机炸毁了。
这家小工厂生产的究竟是什么产品呢?这神秘的产品,就是重水!
重水看上去跟普通水差不多,也是无色透明的液体。然而,它似水而不是水,跟普通水有着许多不同的“脾气”。重水确实是“重”水,它比普通水重。1立方米重水要比1立方米普通水重105.6公斤。重水这名字,便是打这儿来的。普通的水在0℃结冰,在100℃沸腾。然而,重水却在3.8℃结冰,在101.42℃沸腾。普通水的密度在4℃时最大,重水的密度在11.6℃时最大。很多物质在重水中的溶解度,比在普通水中小。比如,食盐在重水中的溶解度,比在普通水中减少15%,氯化钡的溶解度则减少20%。许多化学反应在重水中进行,比在普通水中慢。严格地说,重水也是水!普通的水分子是由1个氧原子和2个氢原子组成的。重水的分子,也是由1个氧原子和2个氢原子组成的——只不过这氢原子不是普通的氢原子,而是重氢原子。
在大自然中,普通水很多,然而重水却很少,在50吨水里大约只含有7.5公斤重水。重水总是混杂在普通水中,均匀地混合在一起。怎样才能把重水分离出来呢?人们发现,当用电流电解水的时候,普通的水大量被电解成氧气和氢气。而在剩下的液体中,重水的含量越来越多。于是人们便请电流帮忙,来提取重水:把水大批大批地电解,然后把剩下的液体进行蒸馏,利用重水和普通水沸点的不同把它们分开,制得很纯净的重水。从天然水中提取重水,要消耗大量的电能。据统计,提炼1公斤重水比熔炼1吨铝所需要的电能还多3倍。
重水,是制造原子弹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它能有效地减慢中子的速度,把快中子变为热中子,并且它本身不吸收中子,不会减少中子的数目。因此,重水是非常理想的中子减速剂,它能使链式反应进行下去,实现原子弹的爆炸。重水因之成为举足轻重的战略物资。当年德国人在失去重水之后,整个制造原子弹的计划不得不推迟。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们将原子能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建造了原子能反应堆。在原子能反应堆中,同样要用到中子减速剂,用到重水。
在制成原子弹之后,人们又发明了氢弹。制造氢弹的主要原料是氘和氚,氘来自重水。这样一来,重水更是身价百倍。氢弹爆炸,实际上就是氘和氚进行激烈的热核反应,在一瞬间释放出巨大的聚变能。
人们现在正努力探索控制热核反应,把它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建造热核反应发电站。这种新型发电站与原子反应堆相比具有许多优点,比如环境污染少,热核反应产生的能量很大,发电量大,更重要的是,原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江湖河海的水中,有数以万吨计的重水,可以大量提取氘。正因为这样,如今重水被人们誉为“未来的燃料”。
(选自《百年百篇经典科普》,有删改)本文为什么从英国间谍对一家小工厂的破坏写起?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从文中概括出重水的主要用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报复
(法)雨果·克里兹
写字台上的台灯只照亮书房的一角。彭恩刚从剧场回来,他坐到写字台前,伸手拿起电话要通了编辑部:“我是彭恩,你好!我又考虑了一下,关于《蛙女》的剧评,最好还是发下午版,因为我想把它展开一些……别提啦!太不像话了!所以我才打算写一篇详细的剧评。上午版你只要留出个小方块刊登一则简讯就行了。你记下来吧:‘奥林匹亚剧院:《蛙女》上演,一锅可笑的大杂烩,一堆无聊的废话和歇斯底里的无病呻吟。看了简直要让你发疯。详情请见本报下午版。’你是不是觉得我的措词还不够激烈?这样就行?那好,再见!”
从他放下话筒的动作可以看出,彭恩的情绪越来越愤慨。可就在这时,他猛然一惊,附近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在光线最暗的角落里,他模模糊糊地看见有个人坐在皮沙发里。陌生人蓄着白胡须,身披风衣,头上歪戴一顶礼帽,闪亮的眼睛逼视着评论家。彭恩心里发虚:“你,你……你是谁?”
陌生人慢慢站起来,从衣兜里伸出右手。彭恩看见一支闪闪发亮的手枪。“把手举起来!”那人命令道。彭恩两手发抖。
“嘻嘻嘻……”那人像精神病人一样笑着,“你这条毒蛇,现在总算落到了我的手里。再有5分钟就是午夜。12点整,嘻嘻嘻……你将变成一具尸体。文亚明,我的宝贝,”白胡子老头扬起头,“我亲爱的文亚明,5分钟后你将报仇雪恨。这条毒蛇将永远闭上它的嘴!啊,你高兴吗,文亚明?”说着,白胡子老头立刻举起手枪:“别动!”
“听我说,”彭恩战战兢兢道,“请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我不明白……我对你干了什么?……求你把手枪收起来吧。我们之间肯定有一场误会。”
“给我住嘴,你这个杀人凶手!”
“杀人凶手?你弄错了。我不是杀人凶手!”
“那么请问是谁杀死了我的孩子,我唯一的儿子,亲爱的文亚明?谁呢,彭恩先生?”
“我根本不认识你的儿子!你怎么会生出这种想法?”
“我的儿子叫……文亚明·穆勒!现在你明白了吧?”
“文亚明·穆勒……我记得,好像是个演员吧?”
“曾经是!因为他已经死了,他对着自己的头开了一枪。而正是你这个无耻的小人毁了他!你在文章里写过他:‘为助诸君一笑,还有一位文亚明·穆勒先生值得提及,因为他的表演,真堪称全世界最蹩脚的演员。’你竟敢这样写我的儿子!而他,可怜的孩子,去买了一支手枪,自杀了。就是这支手枪,过一会儿将把你送到西天!”
彭恩禁不住浑身乱颤:“听我说,这并不能怪我……我感到很遗憾……可我只是尽自己的职责而已。你的儿子真的缺乏才华……你明白吗?我本人跟你的儿子并没有仇,可是艺术……”
“你别再胡诌关于艺术的废话了!你是杀人犯!因此你得死!昨天夜里,”老头压低嗓门,“文亚明出现在我的梦里。他对我说:‘爸爸,拿上手枪去找那毒蛇。午夜12点的时候,杀了他替我报仇!否则,我的灵魂将永远四处飘游,不得安身!’”
“可你不能杀我……看在上帝面上……你简直疯了!……”
老头大声地嘲笑道:“真叫人恶心,你是全世界首屈一指的胆小鬼!一条罪恶深重的蛆虫,半文不值的小人!你那自命不凡的优越感哪里去了?你的体面威风哪里去了?现在你已面对死神,没有了你,人人都会如释重负。”
彭恩双手合十,央求道:“亲爱的先生,如果你一定要杀我,至少让我能最后给我的亲人写几句诀别的话……并表明我的遗愿。”“行,我成全你!”陌生人宽宏大量地答应,“写吧,你还可以活15秒钟!”彭恩拿起铅笔,在纸片上写了两三行字……
午夜的钟声响了。
老头怪叫一声,抠动了扳机。
硝烟散后,陌生人扯下自己的胡子,走近彭恩。
“先生,现在你对文亚明·穆勒的表演才华有了新的看法吧,对不对?看你那个熊样!哈哈……!我想,今后你在评论别人的时候该会学得谨慎一些了!”
看着手里拿着铅笔,满脸蜡黄的彭恩,文亚明伸手拿过那张纸条。只见上面写道:
“亲爱的文亚明·穆勒,你不仅是全世界最蹩脚的演员,而且是头号傻瓜。你戴的假发套大了一号。彭恩。”小说开头彭恩打电话的情节,有哪些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一只鸟
芦芙荭
每天清晨走进公园时,他总要在那位盲眼老头面前徘徊好久好久。盲眼老头是遛鸟的,鸟儿好漂亮,有一个特别令他怦然心动的名字——阿捷。每次盲眼老头用父亲喊儿子般亲昵的口气“捷儿、捷儿”地叫着那鸟儿,教那鸟儿遛口时,他的心就像发生了强烈的地震一般,久久不安。
他是个很古板的老头,并不爱鸟。退休这么长时间,除了每早来这公园里溜溜达达外,几乎没有一点儿兴趣。但自从见了盲眼老头养的那只叫阿捷的鸟儿之后,他就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欲望——无论如何也要得到这只鸟儿!
之后的日子,他就千方百计地有意去接近那个盲眼老头。盲眼老头很友善,也很豁达。他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他简直有点喜出望外。
有一天,他终于按捺不住,对盲眼老头说,他想买下那只鸟。尽管他的话说得很诚恳,可盲眼老头听了他的话,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摇了摇头:“这只鸟儿,怎么我也不会卖的!”
“我会给你掏大价的,”他有些急了,“万儿八千,你说多少,我掏多少,绝不还价。”
“你若真的喜欢这种鸟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买一只。”盲眼老头的态度也极为诚恳。
“我只要你这只!”
可是,不管他好说歹说,盲眼老头还是不卖。他打定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主意,又去和老头交谈了几次。老头仍是那句话:“不卖!”这使他很失望。一次次失望,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像堵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他病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因为什么病的。
几天以后,那位盲眼老头才得知他病了,而且知道病因就出在自己的这只鸟儿身上。老头虽然不舍得,还是忍痛割爱提了鸟笼拄着拐杖来看他。
“老弟,既然你喜欢这只鸟,我就将它送给你吧。”
躺在病床上的他,看到手提鸟笼的盲眼老头,听了这话,激动得差点掉下泪来。病也当下轻了许多。他一把握住老头拄着拐杖的手,久久地不丢。
几天后,盲眼老头又拄着拐杖去看他,也是去看那只鸟。可是,盲眼老头进屋时,却没有听到鸟的叫声。盲眼老头忍不住了,问:“鸟儿呢?阿捷呢?”
许久许久,他才说:“我把鸟放了。”他没敢正眼去看盲眼老头。
“什么?你把鸟放了?你怎么可以放了阿捷呢?”果然,盲眼老头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激动。
“是的,老兄。我把鸟放了。你不知道,我这一生判了几十年的案子。每个案子不论犯法的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我都觉得自己是以理待人,判得问心无愧。现在细细回想,这一生,唯一判错的,只有一个案子。当我发现了事实真相后,未来得及重新改判,他就病死在牢狱里了。我现在已退下来了。这事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可自见了你提的鸟笼和笼中那只叫阿捷的鸟儿后,我的灵魂就再也不能安宁了。老兄,我错判的那个青年也叫阿捷呀!”他说着说着已是泪水扑面而下。他发现盲眼老头听了这话,竟然变得木木呆呆的,那双凹下去的眼也有泪水流了出来。但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几年后,盲眼老头先他而去了。他作为盲眼老头的挚友,拖着年迈的身体亲手为盲眼老头操办后事。办完后事,在为盲眼老头整理遗物时,他从盲眼老头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后生。他看了照片一眼,又看了照片一眼。他真不敢相信照片上这个年轻的后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阿捷竟然是那样的相像。他不知道,照片上的那个后生真的就是阿捷呢,还是一种偶然的巧合!
(选自《新中国六十年文学大系·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说情节一波三折,请概括出情节发展的跌宕之处,并简析这样安排的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巴尔塔萨的一个奇特的下午
(哥伦比亚)加卡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
鸟笼做成了。巴尔塔萨习惯地把它挂在房檐底下。刚吃完午饭,就听人到处在说,他做了一个全世界最漂亮的鸟笼。来瞧热闹的人多极了,巴尔塔萨房前简直门庭若市,吵吵嚷嚷的,他只得摘下鸟笼,把木工作坊的门关上。
“你该刮刮脸啦。”乌尔苏拉对他说。两个星期以来,丈夫一心扑在鸟笼上,干木工活儿就不用心思了,她很不高兴,可是鸟笼一做好,她的烦恼就顿时烟消云散了。
“你能赚多少钱呢?”她问。
“不知道,”巴尔塔萨回答,“我想要价三十比索。末了总能到手二十吧。”
“你先要五十比索,”乌尔苏拉说,“这半个月来,你起早贪黑的。再说,这鸟笼多大呀。我这辈子见过的鸟笼,就数这个大哩。”
有关鸟笼的消息早就传开了。老大夫希拉尔多的夫人爱养鸟,那天下午,大夫出诊归来,就去看个究竟。
饭厅里挤满了人。那鸟笼放在桌上,供人观赏。偌大的鸟笼用铁丝扎成,分成三层,上下有通道,里面搭着专供鸟儿吃食和栖息的小房。空余部分,装有鸟儿嬉戏用的吊杆。整个鸟笼,犹如一座大型冰厂的模型。老大夫左看右瞧,他寻思,这鸟笼果然名不虚传,比他想给妻子买的那种漂亮多了。
“这鸟笼根本不用养鸟,只要在树上一挂,它自己就会叫起来。”说着,他当着众人把鸟笼转了几转,又把鸟笼搁回桌上,“得,我买下了。”
“已经卖给别人啦。”乌尔苏拉说。
“蒙铁尔的儿子,是他订做的。”巴尔塔萨补充道。
大夫又瞧瞧鸟笼。“你可以再做一个嘛!”
“很抱歉,大夫,”巴尔塔萨说,“可是已经出手的东西是不能再卖的呀。”
大夫耸耸肩膀,“他们出多少钱买下的?”
巴尔塔萨把目光转向乌尔苏拉。“六十个比索。”她说。
大夫又看看鸟笼。“真漂亮,”他赞叹着,“漂亮极了。”说罢,转身朝门口走去,“蒙铁尔可真有钱啊!”
财主蒙铁尔对于鸟笼的新闻无动于衷。他就住在离这儿没有多远的地方,一间堆满家具什物的房子里。他那形容憔悴的妻子,一吃罢午饭就紧闭门窗,在黑洞洞的屋子里,睁着眼睛整整待上两个钟头。她忽然听见人声嘈杂,不禁吃了一惊。开门一看,只见门前聚集着一大帮人,巴尔塔萨拿着一个鸟笼也在那儿。他穿一身白,胡子刮得精光,神情严肃纯朴。
“这玩意儿真太妙啦,”蒙铁尔的妻子喊了起来,顿时容光焕发,她把巴尔塔萨请到屋里,“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玩意儿。”
“彼贝在家吗?”巴尔塔萨把鸟笼搁在饭厅的桌子上。
“他还在学校里呢,一会儿就回来。”她答道。接着补上一句:“蒙铁尔这会儿在洗澡呢。”
蒙铁尔体态肥大,浑身毛茸茸的,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从卧室的窗户里探出身来:“那是什么呀?”
“彼贝的鸟笼呗。”巴尔塔萨说。
那女人疑惑地瞧了他一眼:“是谁的?”
“彼贝的呀,”巴尔塔萨的语气十分肯定,“是彼贝让我做的呀。”
蒙铁尔穿着裤衩就从卧房走了出来。“彼贝!”他喊了一声。
“孩子还没有回来呢。”他妻子喃喃地说。
彼贝在门洞里出现了。他约摸十二岁,眼睫毛弯弯的,沉静忧伤,活像他母亲。
“你过来,”蒙铁尔对他说,“是你让他们做鸟笼的吧?”
孩子低下脑袋。蒙铁尔一把揪住孩子头发,硬要孩子看着他的眼睛,“你说呀。”
孩子咬咬嘴唇,一声不吭。
“蒙铁尔!”妻子埋怨了。
蒙铁尔放开孩子,转身朝巴尔塔萨走来。“抱歉得很哪,巴尔塔萨,你事先应该跟我商量一下嘛。只有你才会跟小孩子打交道。”他把鸟笼还给巴尔塔萨,“你赶紧拿走,能卖给谁就卖给谁。”
那孩子一直木然不动地呆着,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等巴尔塔萨接过鸟笼,迟疑地瞧了他一眼,他才像狗打呼噜似的,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响,然后趴倒在地,号啕大哭。
蒙铁尔冷眼瞧着,无动于衷。母亲想上去抚慰一阵。“别管他。”蒙铁尔毫不妥协。
巴尔塔萨瞧那孩子半死不活的,活像一头害了传染病的牲畜。
“彼贝!”巴尔塔萨笑盈盈地走到孩子跟前,把鸟笼递给他。那孩子一跃而起,抱住跟他差不多大小的鸟笼子,透过密集的铁丝瞧着巴尔塔萨,不知说什么好。
“巴尔塔萨,”蒙铁尔轻声说,“我不是说了吗,你把鸟笼拿走吧。”
“还给人家吧。”母亲吩咐孩子。
“你留着吧。”巴尔塔萨说。
“你别犯傻了,巴尔塔萨,”蒙铁尔边说边拦住他,“你把这玩意儿带回家去吧,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你的呀。”
“没事儿,我就是特意做了送给彼贝的,没想过要什么钱嘛。”
巴尔塔萨从挤在门口瞧热闹的人群里拨开一条路,走了出去。
巴尔塔萨在台球房受到热烈欢迎。这时候,他还在想,他做的鸟笼比别人的好,为了不让蒙铁尔的儿子哭哭啼啼,只得把鸟笼送给他,诸如此类的事情没什么新鲜的。可是过不多久,他发现这类事情对许多人还挺重要,不禁兴奋起来。
“他们到底还是给了你五十比索才买下鸟笼的吧。”
“六十比索。”巴尔塔萨答道。众人给巴尔塔萨斟上一杯啤酒,他一一回敬。天刚擦黑,他就喝得酩酊大醉,漫无边际地胡扯起来。他说他要做一千个鸟笼,每个售价六十比索。然后,再做它一百万个,攒满六千万比索。电唱机由他出钱不停地唱了整整两个钟头。大家举杯敬祝巴尔塔萨身体健康,走运,幸福。
乌尔苏拉做好一盘葱头炸肉,一直等他。有人告诉她,她丈夫在台球房里欢喜若狂地跟大伙儿喝啤酒呢,她不相信,因为巴尔塔萨从来没有喝过酒。差不多半夜了,巴尔塔萨还在灯火通明的台球房里,一步也动弹不得。他花了不少钱,只得留下手表抵押,保证次日还清欠款。过了一会儿,他劈腿坐在街上。清晨五点钟,赶去望弥撒的妇女们看见他还坐在那儿。(选自高兴主编《小说中的小说》,有删改)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的脉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说开头写巴尔塔萨与妻子乌尔苏拉的对话,与上下文哪些人、事叙写有何关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出小说中画线处所用的描写方法,并分析这段文字在情节发展上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说的结尾部分,写了从来没喝过酒的巴尔塔萨喝得酩酊大醉,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根据小说,请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谈谈你的见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