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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 调
朱以撒
①在漫长委婉的海岸线上,暮色渐渐地飘落下来已经是深秋的海滩,清寒随之而起依然是裸足在沙滩上走,这些洁净的细碎颗粒,被温热的脚底揉搓着.摩擦着,沉了下去,显出一串歪歪斜斜的脚印
②眼前的蔚蓝色调,至少可以和这几个词联系在一起——空旷.清澈.洋溢,还有岑寂.萧瑟永远持有一种节奏的是那一层层皱纹般的海浪,带着摩擦的力道,涌到沙滩上,消失,又复始这种单调和机械般的持续,让人体会到了自然界的耐性,无始无终简单产生了大美,在我们的视野里.耳听中,也就是这种推移的单调,表达了一种敞开式的阔大,毫无掩饰,不会是习惯地躲在面具的后面,把假相给人一座城市被海洋环抱着,本来是可以设计成为个性城市的,却很遗憾,格局狭促,街巷潦草,多拐弯抹角少畅快通达,多花里胡哨少单纯简约
③我住在海边,懒得跟车到市里转上一圈海与海有许多不同,城市和城市却有太多的雷同,它们反蓝调而行,它们和嘈杂.拥挤.脏乱这些词有关,也和脂粉.艳冶连在一起一座城市和环抱它的海洋如此大的区别,可见生活是以相互对照的方式展开的一个人从城市到海边,开始了几天止息的.向下的.解脱的日子心境.举止,连说话的口吻.言说的内容都有所更变夕阳眼看着又一次西颓,有些亚麻色的光线,让眼前荡漾着的蓝色液体,更多了一层心理上的冰凉所谓的休闲就是这样,休闲服.沙滩鞋只是改换了肢体上的行头,更要紧的是自身的节奏律动,像被抽走了绷紧的那根筋,一下子松松垮垮
④远处有人在昏暗中吹着一只小号缓缓地把一个柔和圆转的中音送了出来,而后是主旋律随之跃起吹奏者的技巧不高,只是心气随和,透过空旷,传到耳边已经十分的柔软烧烤的营地里燃起了篝火,舔着夜色的火舌将暗中的一角轻轻撩开这是我少年时熟悉的一串动感,只有在学期末了,该考的全都过去了,才会有心思举办一场篝火晚会少男少女围坐在篝火旁,唱歌或者起舞,没有忧虑,却有无数漫无边际的幻想一个人成长并有生存意识之后,他的劳累就开始了,像一首歌,没有休止符,调子又那么高,唱起来尤其吃力人在篝火前,就有一些年少,像眼前千万年的海水,每一次目击都是汪洋恣肆,一直没有能力看出有何变故——不变也是会让人生出感慨的,因为不变比变要更困难这些在篝火前满脸稚气的少男少女,也许下次来时,已经是计较油盐的小丈夫或者少妇了似乎一只小号曲未了,人事已多错舛
⑥我还看过一本地理杂志,撰写者显然亲身到达了这几个地方,他提到了塞班.圣托里尼.塞舌尔.马尔代夫,在他细腻的描述中,我感到了他的陶醉这是一种纯粹之蓝,与我今生所见过的蓝调不可相比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蓝调啊,我不知用哪一个词汇可以贴近,它们在词汇之外,在人的破坏之外许多的河流污染了,对此我并不惊奇,河流毕竟太小,一家造纸厂.石板材厂就足以改变它的颜色可是大海大洋,它的浩瀚无边,天水相接,能使大海变色,这需要多大的一种能量每一个临海的国家,都有被怀疑的理由,就像常在海边走的沙滩鞋,一定会被海水浸润古代的海洋是什么样的色调,如果要追问,就有一堆类似的问题要牵扯出来——天空.云彩.空气.气候是否都如这般混混沌沌?那时的眼力可以穿透到多远?你我都回答不了这些问题追问远古永远是浪漫的,远古的环境绝不像今日的生存环境,让人在追问中变得不开心了
⑦月亮升上了海面,使沙滩上那些毫无关联的景.物都浑然一体,带着水淋淋的清洁立秋之后,沙滩上已经没有行者的影踪了,越往后的日子,它越发走向冷清,在冷清中慢慢清洗盛夏带来的杂沓和纷乱,沉淀污浊,在冷下去的氛围中,大海得到了歇息
⑧只有很少数的人乐意反季节而行,这使他们行走在静谧之中当我孤零零面对如此浩大的海面,并不会有孤寂感——人之初始大抵也是如此让一个人变成一滴晶莹的宿露,会比化为一缕青烟更有诗意,更为透亮,当它垂落海中,刹那被无声地收藏着 .下面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简单产生了大美”,这“大美”是开放阔大,是真诚坦荡,是畅快通达,是单纯简约,是热闹至极的曲折表达 |
B.“生活是以互相对照的方式展开的”,这说明城市和海洋互相彰显着对方的美,暗示城市和海洋各具鲜明的个性与美的特质 |
C.“似乎一只小号曲未了,人事已多错舛”,作者运用想象和夸张手法,着意表现了人生的无常,抒发了对现实生活的失落感 |
D.“使大海变色”“需要多大的一种能量”,但大海的眼色还是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含蓄地揭露了人类发展对自然的破坏力之大 |
E.本文多处使用了对比和衬托的手法,如以大海的简约来对比城市的拥挤.脏乱,以大海的静谧来突出城市的喧嚣等 。作者在文中写了哪两种“蓝调”?用意何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像一首歌,没有休止符,调子又那么高,唱起来尤其吃力
(2)追问远古永远是浪漫的,远古的环境绝不像今日的生存环境,让人在追问中变得不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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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在美国
———麻省理工学院的中国高才生
经过日日夜夜的海上颠簸,钱学森乘坐的“杰克逊总统号”邮轮,终于来到了大洋彼岸。
钱学森就读于麻省理工学院,在航空系攻读硕士学位。麻省理工学院师资雄厚,可以说是名师荟萃,有教学人员近两千人。这里集中了许许多多驰名全球的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以及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院士。
正常的、繁忙的学生生活开始了。开头,钱学森选修了航空系的六门课程。他发现,每一门课程的教授都是风度不凡,讲课非常精彩。因此,都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同时,这里的教学方式又跟上海交通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学习环境相当宽松,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学习的主动性。这很适合钱学森的学习特点,他认真听讲,一丝不苟。不久,人们发现这位个子不高,闪烁着一双乌黑大眼睛的潇洒英俊、才华横溢的中国学生,学业成绩异乎寻常。
钱学森的学习精神和学业成绩在班级里总是最突出的,这给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多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普遍感到,中国学生钱学森才智过人,思想敏捷,接受事物快,回答教师的提问既准确无误,又干净利落。特别是钱学森的数学才能,令包括数学老师在内的许多人都感到吃惊。他对抽象概念的理解力,进行逻辑推理的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技能、技巧,都是非凡的。
投师冯卡门教授。
钱学森永远铭记父亲的教诲: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是最有力量的,这便是知识。为此,钱学森怀着强烈的求知欲望投师著名的空气动力学家冯•卡门教授。
立志为祖国的科技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这就是钱学森矢志不渝的信念。冯,卡门曾对钱学森说:“人类要发展,就一定要征服空间,揭开宇宙的秘密。这就离不开航空和火箭技术,离不开空气动力学。而目前还很贫穷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赶上强国和富国,更需要有现代科学技术的武装。年轻人,你为祖国服务的思想很好。这对你的国家来说,是非常需要的。”
冯卡门向钱学森提出了几个有关力学方面的问题。出乎冯•卡门教授意料的是,钱学森对这些问题竟然对答如流,他感到,这位中国学生具有超越一般学者的智慧和极其敏锐的思维判断能力,于是,当即表示,愿意破格录取钱学森为他的博士研究生。
冯卡门把数学看作是打开自然界秘密的得力工具和基础技能。所以,他非常注重数学功底。而钱学森恰恰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并具有潜在的数学优势和天赋,这正好是冯卡门所乐意见到的。他对钱学森的数学才能和丰富的想像力做了这样的评述:钱学森在许多数学课题上和我一起工作。我发现他非常富有想像力,他具有天赋的数学才智,能成功地把它与准确洞察自然现象中物理图像的非凡才能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青年学生,他帮助我提炼了我自己的某些思想,使一些很深的命题变得豁然开朗。这种天资是我所不常遇到的,因而,他和我成了亲密的同事。(节选自魏根发、祁淑英《钱学森》)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钱学森选修了航空系的六门课程,每一门课程的教授都是风度不凡,讲课非常精彩,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
B.钱学森的学业成绩在班级里总是最突出的,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多教师普遍感到,中国学生才智过人,思想敏捷。 |
C.钱学森对冯•卡门教授提出的所有数学问题都对答如流,这让冯•卡门教授很是意外。 |
D.本文通过钱学森在美国求学的经历,让我们感知到一个人的健康成长是有规律可寻的。 |
E.麻省理工学院的学习环境相当宽松,教学方式跟上海交通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恰好适应了钱学森的学习特点。根据全文请概括说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有怎样的特点?
钱学森的学习优势体现在哪几方面?请分条陈述。
请你就对“信念”、“天赋“两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本中钱学森留学经历,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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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穷人一起上路
鲍尔吉·原野
那一次,我从油麻地去香港岛看维多利亚湾的夜景,途中步行经过一个隧道。隧道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印象是宽亮如昼。走着,目光被左壁招贴画吸引:
一个风尘仆仆的汉子迎面而来。他刚毅精悍,左腿是机械假肢,肩膀有些前倾,吃力地、渴盼地向前疾行。画面正文的文字说,此人为病中的穷孩子募捐,正在旅途中。画中心有大字———跟穷人一起上路。
这位汉子一定走过了千山万水,不然不会有如此深邃的目光。他刚毅的表情背后掩饰着隐痛———用这条假肢走,每一步恐怕都要痛。那么,如图所示,他正徒步穿越新疆的独山子、玛纳斯、一碗泉,甘肃的马莲井、黄羊镇、娘娘坎,然后经陕鄂湘粤到香港———他是香港人———一个忍痛的行者用假肢穿越大西北的旷野,信念像火苗一样越烧越旺,让没钱的孩子治病。
照片用镀铬金属镶框,内置灯光照明,一幅连一幅延伸到前面。画面上的汉子像排队一样,一个接一个向你迎面走来,昂着头,有些吃力地移脚。然后是一行比一行小的字:
跟穷人一起上路。
香港街头很少见到通常印象中的穷人,大家似乎衣食丰足。在这幅视觉冲击力强烈的招贴画中,“穷人”两个字竟很尊贵,关注他们如同每个人的责任。
就是说,此刻我感动了,血液从各处奔涌而出,冲撞全身。我心里默念:跟穷人一起上路、跟穷人一起上路……
这时,耳边歌声趋近,不远的地方有一支乐队。四个淡蓝色牛仔装的年轻人在弹唱,隧道高瓦数的橙光把他们的脸庞勾勒得十分柔和。他们沉静地吟唱美国乡村歌曲,弹电贝司的女孩子很卖力,头发在肩膀上跳。他们脚下一只干草色的牛仔帽里有散钞,纸卡上写着:为脊髓灰质炎病童筹款。
乡村歌曲在海底隧道回荡,宁静而朴素。曲调如RICHAED MARX的风格,把渴盼压在了心里,舒展、大度而倔犟,如fool’s game,又my confession。吉它、蓝色牛仔装和他们头发上金黄的轮廓,与音乐一起构成了奇妙的效果,身后招贴画上的独行者目光炯炯,简直就要破壁而出了。
我想站下多听一会儿,但听众只有我一个———别人扔下钱匆匆而行。我把仅有的一些港元扔进干草色的礼帽,感到轻松。这几天我被这钱弄得枯燥———买东西剩下的这点钱,大件买不成,小件又不想买;还得动脑筋找打折的商店,比如“SOGO”;又要算计地铁费用等等,哪如此刻省心。
乡村歌曲对爱情、忧伤和前途均有独特的诠释方式,就像枝头上的花与瓶里的花不一样,像赤脚在五月的玉米地里走过,脚丫缝儿感到土壤的湿润,像衣衫带着松香味,指甲缝儿里有洗不尽的惭愧。但我把所有的钱放送礼帽之后,伫立倾听就有一些惭愧。我想有钱真是不错,隔一会儿,往那里扔点钱,再接着听。但是,把钱分几次给一个募集善款的乐队,似乎也不像话。
他们并没有用目光驱人,眼神里多少还有一些谢意,感谢我目不转睛地倾听。跟港人比,我有许多时间,但仍然不能长久流连。
乡村歌曲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我用目光接过一幅又一幅的“跟穷人一起上路”,向出口走去。这时,口袋空空,我把它翻出来,像两只兔子耳朵在腿侧垂着———我童年曾玩过这样的游戏。那时没有钱,口袋里是一些纸团。现在演习一遍,竟很新鲜,好像洗手套一样把自己翻过来洗干净了。(选自鲍尔吉·原野《青草课本》)结合文意,请你谈谈“‘穷人’两字竟很尊贵”中“尊贵”含义的理解。
作者在文中说被招贴画“感动”了,请分析招贴画有哪些感人之处?
简要分析文章倒数第三自然段划线部分的表达技巧及作用。
文章题为《跟穷人一起上路》,假如改成“帮穷人踏上坦途”好不好?为什么?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文质论
陶东风
“文”、“质”作为对举的观念范畴,源自《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本是就其理想人格“君子”发论,后世论者一般认为早在先秦时期,孔子便已注意到了文章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孔子所说的“文”,指的是外观形式的文采。孔子所说的“质”,有人认为指内在实质,即内容;有人认为仍然是指形式表现的质朴无文;也有人认为这两者其实是相通的,表现形式的质朴无文,是由内容的质朴所决定的。“彬彬”,或谓“文质相半之貌”,或谓“文质备也”,或谓“美盛”之义,文质彬彬,即文质并茂。尽管后人释有歧义,但孔子提倡“文质彬彬”,就是强调文质统一,则无疑义。文与质的关系,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就统一性而论,必有其质,方有其文,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矛盾性而言,文可以反作用于质,而对质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这就构成了传统文论中的文质统一论。先秦诸子百家中也有把“文”与“质”的对立加以绝对化的说法,如道家、墨家和法家的理论实质有所不同,但都表现为重质轻文,甚至持“文灭质”之论。“文”被看作人为外加的甚至是扭曲本然的虚假饰物,他们要求去文就质。这一极端化的“文质”说,影响远不及儒家传统文论的“文质”统一说。汉代的扬雄继承和发挥了孔子文质兼备的思想,认为只有“华”、“实”相副,才能体现君子风范,文质彬彬合乎礼义。
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重文轻质的倾向,特别是六朝的文学创作,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六朝人把“文质”概念引入文学领域,文与质基本上是指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且强调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刘勰还把“文质”的辩证统一关系看作是推动文学创作发展的内在基本因素,因而从理论上努力概括“质文化变”的历史潮流和审美规律,以期文艺创作及其理论批评的健康发展。魏晋南北朝的文质观念突出了“文”的文学性和审美价值,使中国古代文学自觉的时代终于到来。
唐人魏征在《隋书·文学论传》中指出文质二者的特点以及在文学中的不同表现:“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若能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矣。” 他所称“文质”,总括了南北二地文学风格和风尚爱好的不同,强调取长补短,以达“文质彬彬”的完美境界。这是传统文论中“文质”内涵的扩展。
宋明道学家多重质轻文,主张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未必有德,道胜而文不难自至。清代的“文质”观念,多在前人的基础上沿袭和发展。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五云:“文以质立,质资文宣。”“质”是本,是体;“文”是象,是用。“质近内而文近外,质可生文而文不能生质”。但是“文”也不是“质”的简单形式,更不是可有可无的,“质资文宣”,就是“质”待“文”现的意思。这是对前人文质观念的沿袭。由于“文”与“质”作为文艺创作的两大要素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文质”有时又可指风格和风尚,其中包括时代风尚、地方风尚、文体特征和个人风格等,这则是对前人文质观念的丰富和发展。清代古文复兴,古文家大都突出质的重要。如桐城派主将方苞在《杨千木文稿序》中指出:“文者,生于心而称,其质之大小厚薄以出者也。”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言公》中甚至认为:“文可以明道,亦可以叛道,非关文之工与不工也。”
总之,中国古代“文质”理论的深化及其所体现的中国古代文学历史发展的艺术辩证法,在今天仍然具有重大的文学理论意义。(《文学理论基本问题》有删节)从原文看,下列对“文”“质”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文”“质”作为对举的观念范畴,源自孔子对理想人格“君子”的发论。 |
B.孔子所说的“文”是指外观形式的文采,孔子所说的“质”指的是内在实质,即内容。 |
C.孔子提倡“文质彬彬”,中国古代自汉至清也都强调文质的对等地位。 |
D.文与质的关系,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这就构成中外文论中的文质统一论。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后世论者早就认为在先秦时期,孔子便已注意到了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 |
B.道家、墨家和法家的理论实质相同,都表现为重质轻文,甚至持“文灭质”之论。 |
C.魏晋南北朝的文质观念突出了“文”的文学性和审美性,迎来了中国古代文学自觉时代的到来。 |
D.“文质”有时又可指风格和风尚,这是传统文论中“文质”内涵的扩展。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儒家文质论受孔子影响,强调文质统一,文与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
B.刘勰看重“文质”的辩证统一关系,他在理论上的成就,带来了文艺创作及理论批评的健康发展。 |
C.清代古文复兴,古文家大都突出质的重要,其中代表人物有方苞、章学诚等。 |
D.中国古代“文质”理论,在今天仍然具有重大的文学理论意义。“文采派”与“本色派”仍将长存于文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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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德兰修女走上普渡众生这条路?
德兰修女(Mother Teresa)于1910年8月27日,出生在南斯拉夫一个叫史可比亚的城市。她的父母都是阿尔巴尼亚人,她的领洗姓名叫阿格蕾丝。阿格蕾丝的父亲是个勤快的农人,而她的母亲则是个谦顺而快乐的农家主妇,家里除了务农外,还经营一间小药店,生活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因为她的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家里总是充满着欢笑和祥和之声。
阿格蕾丝是三个孩子中的老大,还有一弟一妹。她虽然身材瘦弱,却一直帮助父母担负起照顾弟妹的责任。阿格蕾丝在念小学的时候,从不偷懒,并善于思考。她不但是个乖巧的孩子,而且非常活泼,常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惹人喜爱。一到星期天便会去教堂礼拜。邻居和家人的朋友都认为她将来一定会嫁给有钱的人,是个有出息的姑娘,而阿格蕾丝也常常憧憬自己美好的未来。
她12岁那年的春天,为了庆祝复活节,阿格蕾丝的母亲送给她一本书,书名是《亚西西的圣方济各》。这本书记叙述的是12世纪时一位修士方济各的事迹。方济各是意大利亚西西城一个商人的儿子,在一场战争中他被俘虏,患了一场重病,一年后才康复,自此之后他便追随耶稣基督,作了一名修士,为穷人及病人服务。方济各在所不惜,义不容辞地为这些被人抛弃的患者服务,甚至用嘴去清洗病人的伤口。
读完这本书,12岁的阿格蕾丝感动万分。有一天,她心里突然冒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似乎是要指引她走向一条新的道路,她不由自主地自问:“我们生活在这世界中,并不是单单只为追求自身的幸福,而应做些特别的奉献。我是否能为主做些奉献呢?”随着时间的推移,阿格蕾丝的这种想法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愈来愈强烈。她18岁时从高级女子中学毕业。有一天,一位神父来她家拜访她的父母,并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捐钱赞助罗特列修道院的修女们到印度的加尔各答工作,阿格蕾丝的父母立即慷慨地答应。在一旁听着神父和父母谈话的阿格蕾丝听了这些话心里暗想:“我要和她们一起到印度去。”
1929年秋天,阿格蕾丝告别了家人和故乡,和其他修女一起,踏上了去印度南部的漫长旅程。经过近两个月的航行,轮船终于到达印度西部的卧亚城。在卧亚城停留数日后,阿格蕾丝她们继续乘船前进,沿着印度南部“突出的尖角”绕行,历时两周,终于到达东海岸边上的加尔各答市。从此,阿格蕾丝便在加尔各答罗列特修道院开始了她修生的生活。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有一天,在祈祷中阿格蕾丝仿佛听到了主的声音,主对她说:“阿格蕾丝,你应该做一名修女,将福音传给世人。”一心一意要成为修女的阿格蕾丝惊喜万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院长,并提出首次誓愿的请求,所谓首次誓愿就是立志成为修女。她于1997年去世。
【注】德兰修女是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被誉为继1952年史怀泽博士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来最没有争议的一位得奖者,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青少年最崇拜的4位人物之一。她创建的仁爱传教女会有4亿多美金的资产,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乐意无偿捐钱给他,她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爱戴。然而,当她去世时,她全部的个人财产,就是一张耶稣受难像,一双凉鞋和三件旧衣服。诺贝尔奖委员会在颁奖词中说:“尊重人,尊重他或她的尊严和生来就有的价值。最孤独的人、最可怜的人和快要死的人都得到她的同情,而这种同情不是以恩赐的态度,而是以对人的尊重为基础的。”通读全文,请回答是什么让德兰修女走上普渡众生这条路的?
第2自然段写到她帮助父母照顾弟妹、从不偷懒、善于思考、活泼、爱开玩笑、惹人喜爱、有出息、常憧憬美好未来、有人认为她将来一定会嫁给有钱的人,等等。作者这样写有哪些意图?试作简要分析。
德兰修女是人道主义的伟大代表,请结合文本说说德兰修女身上反映了人道主义的哪些特点,并结合社会实际谈谈人道主义思想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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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好的地方
冯雪梅
①母亲总说,这世上最好的地方就是家。我不这么想。
②最早的时候,我的家在大院中,里外两间的平房里。那个城市对于我的父母而言曾经很陌生。他们一无所有,就那么靠着自己的一双手开始营建一个家。我记得小院里的槐花香,记得在大树下跳皮筋时唱的儿歌,记得母亲在公用的自来水龙头下洗一大盆的衣服,父亲在家门前的空地上刨木板做家具。那时候我对家的理解就是小院里那间挂着竹帘的小屋——院子里的房子都是相同的结构,唯一不同的是各家挂在门口的竹帘。父亲把买来的竹帘细细打磨光滑,以免扎着人,母亲用旧的格子布将竹帘的边细细缝了,既好看又耐用。父亲是那种闲不住的人,就那两间小平房,也被他动着脑筋规划过——家具都是比着屋的尺寸做的。我实在不知道父亲如何有这样的手艺,只是觉得天底下没有他做不了的事儿。原先屋里的地上铺着砖,父亲弄了水泥来,将地重铺了一遍。那在全院是独一无二的。那个夏天里,我最得意的事就是在地上铺了席子,摆上跳棋,然后请同伴来玩,并让他们参观我带着书架的小床。
③我一直认为我的家是最好的家,直到有一天,我去了同学住在高楼里的家。当我站在阳台上看着都市的车水马龙,看着远处暗红的云彩和一点点落下去的夕阳,突然觉得我的家和这里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的愿望不再是躺在水泥地板上看小说,而是在高楼的阳台上支一张椅子,看风景。
④这样怀想了许久,我的家就真的到了高楼上。楼房建造的那段日子,只要一有时间,我就跑去看,然后想象着阳台的位置和摆一把什么样的椅子在阳台上。家搬进高楼的那天,我几乎在阳台上站了一下午。我不仅有了可以看夕阳的阳台,还有了自己的一间小屋。家真的不一样了。当我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悠然自得地看着楼下的人群和远远的树影时,觉得再也没有比家更好的地方。初夏的黄昏,风轻轻吹着,天气好极了,能见着远远的一抹青山。
⑤那一抹青山让我产生了无穷无尽的幻想。那应该是秦岭的一点影子吧,山这边的景色我知道,山那边呢,是什么模样?由此而来,想象也一天一天地扩大,这种不着边际的幻想终于使得我离开家去了他乡,因为我重新觉得有比家更好的地方。
⑥我在江南江北穿行了几年之后,找到一个停留的地方,开始自己的生活——与我的家,我的父母完全不同的生活。我挑选明快的装饰布,让屋里的色调一致,而不是像母亲那样计算哪一种布做窗帘更耐用或是哪一种床单的价格更实惠;我打掉屋的墙让客厅适应我喜欢的家具,而不是比着屋子的大小买家具;我找小时工做家务忘记了自己的事自己做的家训;我甚至不开伙今天肯德基明天麦当劳。我按着自己的想象构建着自己的生活和幸福。
⑦突然有一天,当我在西餐桌上舞刀弄叉对付意大利通心粉的时候,猛地记起父亲说的一句话:还是自家的手擀面好吃。母亲的笑和家的影子就在不知不觉中到了眼前。
⑧隔着电话线,听母亲的乡音。北方的冬日,阴着天,风很冷。暖暖地母亲在问:过年回家吗?
⑨冬天的晚上,我回到了家乡的城市。车晚点了,当我远远地看到家时,长长地出了口气。天晚了,楼梯的灯都熄了,走到家所在的那层楼,却见那盏灯亮着。猛然间明白,我只是飘在天上的风筝,线牵在家的手里。
⑩这世上最华丽的地方也许不是家,但他永远是一个最好的归处,是牵扯不断的惦念和牵挂,是在不知不觉中渗入的生命的一部分。
⑾家是那盏燃起的灯光,为着行色匆匆、漂泊的脚步。第②自然段详写作者幼年在大院中生活情景突出了最初的家怎样的特点?这样写有何作用?
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变,作者对家的感受也有变化。请概括其心理变化过程,分析其原因。
结合全文,说说文中的家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