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暖冬
周海亮
①小的时候,是那么疯。数九寒天的,跑到村东小河上砸开一块冰,人蹿上去,兴奋得尖叫;拿一根细竹竿撑着河床,那冰就行驶开来,成一条冰船,满载着童年的快乐。
②照例是午后。照例,他是唯一的舵手,把一根竹竿挥得虎虎生风。突然却从脚下传来断裂的咔嚓声。低头一看,那冰已经破裂,在他的两腿之间,裂开一条半尺宽的口子。一块冰分离成两块,慢慢漂向相反的方向。他急了,怪叫一声,扔掉竹竿,人却掉进河里。冰水像无数把刀子,扎得他浑身刺痛和麻木。
③好在河水不深,仅没到胸。他颤抖着牙关爬出来,缩成一团,高呼救命。恰好有村里的老人经过,把他放上独轮车送回了家。
④他被母亲大骂一通。屁股上,落了母亲恶狠狠的笤帚。母亲说那河那么深,你不知道?母亲说怎么不淹死你?母亲说棉袄棉裤都湿了,晒不干,你明天穿着炕席上学?他缩在炕头的棉被里说,我明天不上学了。母亲说你敢?辛辛苦苦供你读书,你不去上学?你敢?
⑤母亲把他的湿衣裤拿到院子里晒。冬天的阳光,象征性地洒在上面。那些衣服很快冻成冰棍。母亲坐在炕沿,看着他,愁眉不展。
⑥那些年月,家里不可能有多余的棉衣棉裤。是啊,明天,冰天雪地的,他怎么上学?
⑦他一直把自己包在棉被里,看母亲愤怒并愁苦的脸。他小心翼翼地吃饭,小心翼翼地和母亲说话,小心翼翼地写作业和睡觉。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他知道自己得一直呆在炕头,直等到他的棉袄棉裤彻底干燥。
⑧夜里他醒来,看到微黄的光圈和一抹年轻的剪影,那是母亲和她的油灯。
⑨早晨他被母亲推醒。母亲说快起床上学,要迟到了。他惊奇地发现,母亲竟给他捧来了新的棉袄棉裤。干燥的棉袄棉裤穿在身上,暖和并贴身。每一个扣子都亮闪闪的,像从夜空中摘下的星星。他背着书包上学,走到院子里,突然回头,母亲正在玻璃窗后看着他。那目光是从冬的缝隙抽出的春的阳光,随着他,静静地织成一条温暖的路。
⑩那天他突然长大了。他不再爬墙上房,不再去冰河划船。那一天,母亲年轻的容颜永远并深刻地烙进他的记忆。 那年冬天特别冷。但他一直认为,那是他今生最温暖的一个冬天。可是那个冬天,母亲却落下一生的病根——类风湿。那天,她用了整整一夜,将自己的棉袄棉裤认真地改小,套在他的身上。 然后,整整一个冬天,母亲没有自己的棉衣。
简要分析“那一天,母亲年轻的容颜永远并深刻地烙进他的记忆”一句中,“烙”这个词的妙处。
简要分析第⑨段划线句在文中的含意。
文中说,那年冬天“特别冷”,但 “他”却一直认为,“那是他今生最温暖的一个冬天”,为什么?
读这篇文章,你也许会想到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请默写这首诗,并结合这首诗谈谈你读本文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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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课内名篇的文段,完成小题。(共4分)
 秋天又别有一番风味。这是乡村婚嫁的季节,时不时有一阵小提琴声传到这里,飘到金黄的树冠下,飘到寂静的草坪上,它提醒我们,此刻正置身于马祖卡曲的故乡。当我们漫步在花园的林阴小道,当我们踏上玲珑剔透的小桥,落叶在脚下踩得沙沙响。作为悠悠往事“见证者”的树叶,就像忧伤的奏鸣曲中那结尾中令人难忘的三重奏,它们以自己干枯的沙沙声招来了那么多的思绪,那么多的回忆,那么多的乐曲。于是,我们开始理解那个客死远方巴黎的人的深沉的郁闷:久别经年,他只能依稀记得“国内唱的歌”。
  然而,这里最美的是冬天。请看吧!四野茫茫,白雪覆盖的房舍安然入梦。花园的树木变成了水晶装饰物,且会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响声,就像昔日挂在马脖子上的铃铛。如今既没有马,没有雪橇,也没有狐裘,更没有裹着狐裘的美女。没有母亲,没有姐妹——只有无边的静寂。一切都成为往事了。
  只有他还住在这里,独自一人在雅致的房间里来回踱步。只有微弱的琴声在抗御风雪和寂静。只有音乐长存。
  倘若你在这样一个隆冬季节,站在小屋的前边,望着被积雪压弯了的屋顶、光秃秃的树枝、黑洞洞的窗口,你就会感到,你是和肖邦在一起。
  你是在和肖邦促膝谈心。
这几段文字不是单纯的写景,而是把景物与肖邦的人生、肖邦的音乐融合在一起来写,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描写的秋、冬的特点。
最后一段“你是在和肖邦促膝谈心”,有何深层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落价
冰 心
我们家的老阿姨回安徽老家去给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对我说:“宋老师,我这次回去,可能不来了。我总觉着在您家里干活,挺轻松、挺安逸的。我的侄女昨天从乡下来了。她刚念完初中,她妈妈就死了,她爹又娶了后妻,待她很不好,尽叫她下地干农活。我听说了怪心疼的,就托同乡把她带来了,想让她顶我的缺。她什么都会,又有文化,比我强多了。”说着从身后拉过一个二十岁左右、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姑娘来,说她叫方玉凤,又催她说:“你快见见宋老师,她就是你的东家!”小方腼腆地向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
那时我还没有退休,我女儿小真大学刚毕业,也在中学里教书。家中里里外外的事也不少,有小方来帮忙,我很高兴。
小方虽然瘦弱,却很利落麻利,来了不到一个月,我们就都十分喜欢她。她也因为久已没有家庭的温暖,在我们这个简单的小家庭里,似乎又得到了和睦融洽的“家”的滋味。小真总把自己穿过的衣服,一年四季给小方换上。她俩就像姐妹上样地亲热。每天晚上小真还教她英语、数学等,鼓励她去考中专。
两年过去了,忽然有一天,小方很难为情地来对我说:有个同乡介绍她到一家面铺当售货员,每月工资有一百九十元,奖金除外。她几乎流着眼泪说:“我真是舍不得离开你们,可是我若想上学,不攒一点学费不行……”这时我已经退休了,足可以料理家务了,因此我和小真都连忙说:“这个我们了解而且也替你高兴,你去吧,有空常来走走。”
小方真地像回家一样,每个星期天都来。本来在我们家两年,她已经丰满光鲜得多了,这时再穿上颜色鲜艳的连衣裙,更是十分漂亮,我们都笑说几乎认不得她了。
她每次来,都带着果品,尤其常送些新鲜的南豆腐,她说:“从书上看到老人骨节疏松,最好吃些带‘钙’的东西,除了牛奶、鸡蛋之外,最好的是豆制品了。你们上街买菜时,不容易碰得到好豆腐。”当我们辞谢她时,她还对小真挤眼,笑说:“我的工资比你们都高,这点东西算不了什么。”我们也只好由她。
有一天,她拿来了一架小长方形的白色蓝面的收音机,放在我的书桌上,说:“这收音机才十八块钱,不到我工资的十分之一,你们早晨起来听‘新闻和报纸摘要’不比订那些报纸强么?从前我每次到邮局去替您订这个报、那个报的,我都觉得很浪费!其实那些报纸上头登的都是一样的话!”我一边赏玩着那架小巧的收音机,一边笑说:“报纸上也不尽是新闻,还有许多别的栏目呢。而且几份报纸看过了,整理起来,也是一大摞,可以卖给收买破烂的,不也可以收回一点钱?”
小方打断了我,说:“您不知道,‘破烂’才不值钱呢!现在人人都在说,一切东西都在天天涨价,只有两样东西落价,一样是‘破烂’,一样是知识……”小方忽然不往下说了。
我的心猛然往下一沉,心说:和破烂一样,我们是落价了,这我早就知道!
1988年5月11日晨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们家的老阿姨”出场时,人物语言特点是句式短,语言逻辑带着鲜明的口头表述方式;于是,一个形象生动、语言准确的农妇角色跃然纸上。
B.小方出场时,只见她“腼腆地向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这一句话,就把小方的年龄、外貌、衣着和动作准确地描写出来了。
C.小真是中学教师,她把自己的农服“一年四季给小方换上”,还教“小方”英语、数学等,鼓励她去考中专,这只是为给“小方”之后的拜金做铺垫。
D.两年后,“小方”去了一家面铺当售货员,“我”和小真表示“你去吧,有空常来走走”。这里可以看出,“常来走走”的表示则是为,引出下文。

E.小说对“我”的描写一般都是点到即止,轻描淡写,而到了文章最后一段,“我”这个人物的形象就丰满和独特起米,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小说的情节是如何展开的?请简要分析。
根据小说内容,概括小方的形象。
小说以“落价”为题,但主要内容却是写小方的事情,这样的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庸”辨义
彭国华
“中庸”是儒家伦理学说的一个核心思想,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被误解、误用,颇有辨析的必要。在有的人看来,所谓“中庸”,就是做人要圆融,善于“和稀泥”、当“老好人”,搞折衷主义、模棱两可;做事要平庸,不出头、不冒尖、守“本分”,满足于随大流、跟着走。但这种观点不仅违背了儒家关于“中庸”的原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事实上,这种是非不明、善恶不分、庸碌无为的“老好人”、“本分人”并非儒家所尊崇的“中庸”之人,而是其所贬斥的“乡愿”,这种人格与品行也是儒家所极力反对的。孔子说:“乡原(愿),德之贼也。”
将“中庸”理解为“乡愿”,除了少数人是刻意而为、混淆视听之外,大多数人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不过,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本意。我们来看看相关文献中的解释。在《中庸》一书中,“中”与“和”是放在一起表述的,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正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由此可以看出,“中”在这里是一个时间概念而非距离概念,是所谓“时中”,即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而不是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对此,《中庸》进一步解释道:“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关于“庸”,汉代学者郑玄的注释是:“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也就是说,儒家所谓“庸”,就是人伦日用;所谓“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恰如其分,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用俗话说,“中庸”则大致相当于“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或“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中庸”或“中和”的理念还可以超越人伦的领域,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上:人们通过对自然界万物生长与四时变化规律的领悟和顺应,能够“赞天地之化育”,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就是《中庸》中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儒家认为,在人伦日用中做到“中庸”,即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是一个极高的境界,需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运行规律、运行法则有深刻的体验和把握。这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的。在孔子看来,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就是破除种种思维定势和主观成见,通权达变、相时而动。为此,孔子在回答其弟子关于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礼”、什么是“孝”等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从教育学的角度说,这体现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而从伦理学的视野观照,这就是他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的具体实践。黑格尔曾因《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而给予这部经典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其实,这恰恰体现了儒家伦理智慧的特色所在。
人们在特定的时空情境中生活,为人处世就需要“与时偕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这样才能不断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这,可能就是儒家“中庸”思想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下列对划线句子中“这”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

A.孔子主张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B.黑格尔对《论语》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
C.孔子能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对弟子的提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
D.《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

下列关于“中庸”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中庸的”中”是一个时间概念而不是走中间路线,把“中”理解为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是不正确的。
B.中庸就是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自由。
C.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做事平庸,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
D.中庸理念就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和“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把“中庸”理解为“乡愿”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
B.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发生错误的根源就是对“中庸”原意的误解。
C.作者认为儒家“中庸”思想一定能带给我们为人处世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等启示。
D.孔子注重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他在回答其弟子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的做法,就说明了这一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
地球是宇宙中的一个地方,但决不是唯一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地方。任何行星、恒星或星系都不可能是典型的,因为宇宙中的大部分是空的。唯一典型的地方在广袤、寒冷的宇宙真空之中,在星际空间永恒的黑夜里。那是一个奇特而荒芜的地方。相比之下,行星、恒星和星系就显得特别稀罕而珍贵。假如我们被随意搁置在宇宙之中,我们附着或旁落在一个行星上的机会只有1033分之一(1033,在10之后接33个0)。在日常生活当中,这样的机会是“令人羡慕的”。可见天体是多么宝贵。
从一个星系际的优越地位上,我们可以看到无数模糊纤细的光须象海水的泡沫一样遍布在空间的浪涛上,这些光须就是星系。其中有些是孤独的徘徊者,大部分则群集在一起,挤作一团,在大宇宙的黑夜里不停地飘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我们所见到的极其宏伟壮观的宇宙。我们隶属于这些星云,我们所见到的星云离地球80亿光年,处在已知宇宙的中心。
星系是由气体、尘埃和恒星群(上千亿个恒星)组成的,每个恒星对某人来说都可能是一个太阳。在星系里有恒星、行星,也可能有生物、智能生命和宇宙间的文明。但是从远处着眼,星系更多地让人想起一堆动人的发现物——贝壳,或许是珊瑚——大自然在宇宙的汪洋里创造的永恒的产物。
宇宙间有若干千亿(1011)个星系。每个星系平均由1000亿个恒星组成。在所有星系里,行星的数量跟恒星的总数大概一样多,即1011*1011=1022。在这样庞大的数量里,难道只有一个普通的恒星——太阳——是被有人居住的行星伴随着吗?为什么我们这些隐藏在宇宙中某个被遗忘角落里的人类就这样幸运呢?我认为,宇宙里很可能到处都充满着生命,只是我们人类尚未发现而已。我们的探索才刚刚开始。80亿光年以外嵌着银河系的星系团催迫着我们去探索。探索太阳和地球就更不用说了。我们确信,有人居住的这个行星只不过是一丁点儿的岩石和金属,它靠着反射太阳光而发出微光。在这样的大距离里,它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是,这个时候,我们的旅程只到达地球上的天文学所通称的“本星系群”。本星系群宽达数百万光年,大约由20个子星系组成,是一个稀疏、模糊而又实实在在的星系团。其中的一个星系是M31,从地球上看,这个星系位于仙女星座。跟其他旋涡星系一样,它是一个由恒星、气体和尘埃组成的巨大火轮。M31有两个卫星,它通过引力——跟使我呆在坐椅上相同的物理学定律——将矮椭圆星系束缚在一起。整个宇亩中的自然法则都是一样的。我们现在离地球200万光年。
M31以外是另一个非常相似的星系,也就是我们自已的星系。它的旋涡臂缓慢地转动着——每2亿5千万年旋转一周。现在,我们离地球4万光年,我们正处于密集的银河中心。但是,假如我们希望找到地球的话,就必须将方向扭转到银河系的边远地带,扭转到接近遥远的旋涡臂边缘的模糊的地方。
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恒星即使在两个旋臂之间,也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气势磅礴的自身发光的星球,有些虽然象肥皂泡一样脆弱,却又大得可以容得下1万个太阳或1万亿个地球;有些小如一座城池,但密度却比铅大100万亿倍。有些恒星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多数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但是那些星团不断地从三星系逐渐转化成由数十个恒星组成的松散的星团,再转化成由百万个恒星组成的璀璨夺目的大球状星团。有些双星紧靠在一起,星体物质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多数双星都象木星与太阳一样分离开来。有些恒星——超新星——的亮度跟它们所在的整个星系的亮度一样;有些恒星——黑洞——在几公里以外就看不见了。有些恒星的光彩长年不减;有些恒星闪烁不定,或以匀称的节奏闪烁着。有些恒星稳重端庄地转动着,有些恒星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成了扁圆形。多数恒星主要是以可见光成红外光放出光芒;其他恒星也是X光或射电波的光源。发蓝光的恒星是年青的星,会发热;发黄光的恒星是常见的星,它们已经到了中年;发红光的恒星常常是垂亡的老年星;而发白光或黑光的恒星则已奄奄一息。银河里大约有4千亿个各种各样的恒星,它们的运转既复杂又巧妙。对于所有这些恒星,地球上的居民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却只有一个。
每个星系都是太空中的一个岛屿,它们与其邻居隔光年之距遥遥相望,我可以想象,在无数星球上的生物对宇宙的模糊认识是如何产生的:他们在开始的时候都以为,除了他们自己小小的行星以及他们周围的那些区区可数的恒星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星星了。我们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对宇宙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节选自《宇宙的边疆》,有删节)
下列对“星系”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星系是无数模糊纤细的光须。大部分光须群集在一起,在宇宙中飘荡。地球隶属于这些星云,且处于已知宇宙的中心。
B.星系是由气体、尘埃和恒星群组成,星系里有恒星、行星,也有生物、智能生命和宇宙文明。
C.星系在宇宙里有若干千亿个,每个星系平均由1000亿个恒星组成。在所有星系里行星与恒星总数大概一样多。
D.“本星系群”宽达数百万光年,包括M31星系,是河外星系,与M31相似的是我们居住的银河系。

对地球“决不是唯一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地方”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任何行星、恒星或星系都不可能是典型的,因为宇宙中的大部分是空的。
B.宇宙大部分是空的,地球不是在广袤、寒冷的宇宙真空之中,不是在星际空间永恒的黑夜里。
C.地球不是在行星、恒星和星系显得特别稀罕而珍贵的地方。
D.地球不是在永恒黑暗的真空而且星体非常稀少的地方。

.根据文章内容,下面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些恒星成了扁圆形是因为它们在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
B.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组成的,本身能发光的天体,所以太阳是恒星。
C.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对恒星的了解远远不够,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还只有一部分。
D.因为各个星系之间相隔遥远,所以我们对相邻星系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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