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沙原隐泉
余秋雨
①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
②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得也越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③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下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只管爬。
  ④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⑤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⑥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⑦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⑧一咬牙,狠一狠心。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再稍用力,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⑨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⑩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11)——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选自余秋雨《文化苦旅》,有删改)
结合语境,解释加点词语在句中的含义
(1)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
舍不得:                                            。
(2)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
潜伏:                                               。
试分析第②自然段写景的语言特色。
“静观万物皆自得”,阅读全文,试分析作者所抒之情,所悟之理。
情感:                                                  
道理:                                                      
行家称道余秋雨这篇美文“自然而深邃”,请你细味本文对自然景观的描述和由此生发的人生感慨,谈谈对这一评价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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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北京声音
吴越
客居京城两年,印象最深刻的是北京的静。
北京的静,当然不是荒凉的静。这个城市,人口数以千万,商圈喧哗,楼群生长,昼夜有航班起落。然而,所有的声息都如同碎片,顺着风,搅起一些,还没听真切,它们就低下来,着地了;所有含混的响动,像河底的泥草,像茶杯里的渣脚,微小地交织在主体的边缘,反而映衬出静的亘古远大。
北京的静,和城市地理相关。三面雄关,指缝间漏下一个平原,不接水路,气质上与山居相近。北方苦寒,气候干燥,日短夜长,并不适宜欢饮达旦。历史也为北京人留下了惯看秋月春风的稳健。年轻时爱瞎侃吹牛的,倘不是为了谋生,过一定年龄还这样,就教大家都瞧不上。皇城根下的平头百姓,基因里埋着“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地线。
北京的静,使之真正成为北京。
在首都博物馆的非物质遗产展览会上,我得知有“北京声音”这一项,十分好奇。
首博一位女士托人传给我原始素材,包含二十多个各有名字的声音文件:唱京剧,二胡,蝈蝈,花鸟虫鱼市场,空竹,驴,磨剪子磨刀,清扫寺院,寺院钟声……
戒台寺清晨台阶上扫地的唰唰声。扫帚带过落叶,落叶是湿的吧,雾应该还没散,初日照高林。
胡同里磨剪子手艺人的吆喝。磨一阵子剪子,嚓嚓嚓,吆喝一长一短两声,手艺人说:“你先别录,你要听哪种?”又换了一种吆法,更有古意,尾音像能勾魂。又磨剪子,嚓嚓嚓。
驴拉货进城,在墙角不老实,叫唤起来。有大人带着孩子经过,孩子第一次看见驴,咯咯笑了,清脆得像两根花针掉在瓷釉上。
这些声音,每一个的寻找与录制都很不寻常。
例如鸽哨,如今踪迹难觅,如果不是有一户祖传鸽哨手艺的人家,辗转听说首都博物馆在进行声音搜集计划,“找上门来”,这种极具京城代表性的声音也将付之阙如。
看似举手可得的,也不容易。如清晨禅寺扫阶声,得去好几个大清早,反复调试;天坛的风声,因其南侧有火车道,周围有七千多只鸟,早晨六点多就有游客,难以“提纯”……
声音,是形象思维之门。推开这道门,人们跨越时空,与这段声音的“生命”同在。在她的理想中,北京应该有一个“音库”,收藏古建筑的声音,民俗活动的声音,自然四季的声音。
然而,她告诉我,这项收藏并没有按计划继续下去,她为北京建一个“音库”的想法似乎也遥不可及。由于种种原因,它并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和支持。“有一些声音,前两年还有,现在也已经找不着了”。
是的,这些声音很普通,甚至卑微。微小到没有谁觉得要把它们留下来,珍藏之。它们默默地来,默默地走,正如产生它们的市井生活,正如与它们相伴的、多半不会在历史留名的普通人们。有什么必要,为普通到几乎无人察觉的存在与消失的历史立志呢?
可是,当它们如缕地消失,记忆便失去了依傍。
也或许,这些曾经的声音,都已归还给了大历史,无声地滋养着北京的静。
北京的声音有什么特点?
请从手法和表达效果两方面欣赏下面的语言。
①胡同里磨剪子手艺人的吆喝。磨一阵子剪子,嚓嚓嚓,吆喝一长一短两声,手艺人说:“你先别录,你要听哪种?”又换了一种吆法,更有古意,尾音像能勾魂。又磨剪子,嚓嚓嚓。
②也或许,这些曾经的声音,都已归还给了大历史,无声地滋养着北京的静。
首博这位女士为什么要搜集北京的声音,请联系文章作出适当分析。
文章的主体部分是写“北京的声音”,为什么作者开头用四段文字来写“北京的静”,你认为恰当吗?请从结构、内容、主题这三者中任选其中两个方面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题目。(每小题3分,共9分)
在万众翘首的新一轮高考改革浪潮中,北京终于率先扔下了一只靴子:2016年中高考英语分值均有相当幅度下调。
在中国大中小学几乎所有课程中,英语都是设置最普遍、学程最长的科目之一。引起的争议,也广泛而热烈。争议无异会带有情绪,这完全可以理解。但作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涉及一项教育公共政策的革新时,我们就需要多方位的理性视角,得好好“算计算计”。
首先是功能的视角。毋庸讳言,在英语文明仍属强势文明的今天,英语是最为通用的国际语言,许多科技、文化资料和信息都以英语为载体发表和传播,因此,无论是个人视野的开阔、就业的选择,还是国家与社会的发展进步,英语都是有益的工具。不仅接引国外新知需要英语,将中国科技与文化向国外推广也需要英语。于我有益,为何不学?于国家发展有利,何不广泛推行?
但收益的另一面是成本。为了使用英语这个有益工具,我们需要投入多大的公共资源和个人资源?是否需要政府在义务教育、高中、大学教育阶段都强制推行,是否需要在所有领域的就业、职称上都要强制考核?这中间不仅涉及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财政经费的投放,还涉及公民人生(时间、金钱)资源的分配。
成本和收益的中间则是方法与技术。当前英语考试太突出选拔功能,这种筛选,要将一部分人淘汰出去,导致了英语教育的异化。
如果一定需要在义务教育阶段,甚至在高中和大学阶段推行英语教育,如果中高考仍需要考英语,那么,怎么教育、怎么考才能使英语不仅是应付考试的“死知识”,而且真正成为能熟练运用的“活工具”?国民和国家需要什么样的英语?如何以对英语的真实需求为导向?恐怕这些才是英语教育改革的真问题。
其次是对个体选择的尊重。现代义务教育是普惠性的、普遍性的,也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是强制性的。统一的选拔考试具有“淘汰”功能,也存在强制。但教育的本义不是强制,而是通过赋予知识,给人生更多选择。
问题来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学习英语的天分?是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学习英语?是不是所有行业都需要用到英语?仅仅为了适应选拔和筛选,孩子们是否一定能真正掌握、灵活运用英语工具,而不仅是应试英语、哑巴英语?如果以上答案都“不是”或不一定是,岂非严重的浪费?
因此,对那些对英语不感兴趣或天分不在英语的人,对那些不需要用到英语的人,就不一定强制他们学英语。
国家应尊重个体的选择:消极方面,对不需要使用外语的行业和领域,在大学里不要强求学英语,评职称时不要强求考英语;积极方面,对在中小学阶段实在不喜欢英语的孩子,可给他们提供别的语言选择。比如鼓励孩子学习其他外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鼓励感兴趣的孩子学习本国少数民族的语言。
第三个视角是文明的竞争。近世以来,“西学东渐”与西方文明的强势输出,成为世界现象。与之相适应,西方的强势,成为深受其影响的发展中世界一部分知识精英不自觉的思想底色,但对另一部分知识分子和一些民众来说,这损害他们的民族自豪感,由此触动了他们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的强烈情绪,这是当前民众反感普遍性强制学习英语的一个背景。
但这种“文明的焦虑”不应导致封闭,恰恰应该更开放。一种看法认为英语“危及”了中文,但问题的关键究竟是我们对英语太重视了,还是对中文太不重视了呢?实际上,一切外语都不应是中文的敌人,过于功利的教育才是。恰恰相反,中国如果真正要成为文明的重镇甚至新的中心(之一),就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去接受全世界的语言与文明。
在可见的较长时期里,我们仍然需要英语,需要英语教育。英语教育与考试的改革,不应是“关窗”,而应是“开门”;不应该是政府粗放的强制推行,而是允许公民审慎选择的精明算计。如果对英语教育改革的思考能够使我们在更大的广度和深度上打开视野与心房,使我们对更多的外语(及本国少数民族语)学习持更开放的态度,最终将有助于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选自《南方周末》)
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在众人期盼的高考改革中,北京市成为先行者,顺应民意,从民众最为反感的英语教学入手,大手笔削减英语学科在考试中的分值。
B.作者认为英语在中小学的学科设置中是最普遍、学程最长的科目之一,这是引起争议和社会对教育不满的重要原因。
C.沿用至今的中小学英语考试过于突出选拔功能,这种选拔必将使一部分人最终被淘汰无法进入下一轮的游戏中,导致了英语教育脱离了它原有的本质,沦为考试工具。
D.推行英语教育改革应综合考虑让学习者能在学习工作中真正熟练运用,并满足社会对英语学习的真实需求,而不应该在所谓的义务教育阶段推行英语考试使之成为考试的“死知识”。

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教育通过赋予知识,给人生更多选择。让每个人获得知识是教育的天职,人人都应该学习掌握英语,应对现在更为开放的世界。
B.学习语言中,一定要给每个学生提供多种语言选择,要鼓励孩子学习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甚至可以学习自己本国的少数民族语言。
C.学习外语必然会导致本民族文化被弱化,损害本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因此世界各地精英都有抵制英语学习的情绪。
D.在英语文明仍属强势文明的今天学习英语是必要的,但更应在英语教育改革中打开视野,对更多外语学习持开放心态,这样有助于中国成为真正的文明重镇。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本段文字的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目送
(台湾)龙应台
⑴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⑵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一百个婴儿同时啼哭,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彩色的书包往前走,不断地回头,[A]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眼光和我凝望的视线隔空交会。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⑶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很明显地,他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⑷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了,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
⑸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⑹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马路对面等候公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⑺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⑻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⑼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⑽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⑾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我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⑿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不过五公尺。[B]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⒀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在第⑵自然段,作者描写目送孩子上学时的情景,有何作用?
按要求对文中A、B两处画线句进行鉴赏。
⑴从A句中任选一个你认为最有表现力的词语,进行简要品析。
⑵从表达效果的角度简要赏析B句。
本文在第⑺段和第⒀段,两次写到同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简要分析这种写法的好处。
《目送》一文红遍东南亚,在美国影响也很大。读完此文,你能说出它流行的原因吗?请结合你的阅读体验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想北平(节选)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作者笔下的北平具有多方面的特点,请写出其中三个主要特点:(1);(2);(3)。(每处不超过10个字。)
作者对北平的许多特产作了生动细致的描写,这有什么作用?
文章以“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笔,好在哪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历史。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嬗变。无论是商的“威严庄重”,周的“秩序井然”,战国的“清新”,汉的“凝重”,还是六朝的“清瘦”,唐的“丰满华丽”,宋的“理性美”,元的“粗壮豪放”,明的“敦厚繁丽”,清的“纤巧”,无不体现出中国古人的审美设计倾向和思想内涵。但某一时期的审美设计倾向、审美意识也并非凭空产生的,它必然根植于特定的时代,在纷乱复杂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只有将这种特定的审美意识放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加以考察才能见其原貌。
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森严,受这种等级制度“礼”的影响,古代服饰文化作为社会物质和精神的外化是“礼”的重要内容,为巩固自身地位,统治阶级把服饰的装饰功能提高到突出地位,服装除能敝体之外,还被当作分贵贱,别等级的工具,是阶级社会的形象代言人。
服饰就如同一种符号,古代社会中服装有严格的区分,不同的服饰代表着一个人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这就是“礼”的表现。《礼记》中对衣着等级作为了明文规定:“天子龙衮,诸侯如黼,大夫黼,士玄衣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候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以此人为责也。”《周礼》中记载:“享先王则衮冕,表明祭礼,大礼时,帝王百官皆穿礼服。”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对服装的“礼”性功能亦有精辟见解。如儒家提倡“宪章文武”约之以礼,这种观点的提出是其与其封建等级制度的捍卫者的形象密不可分的。
这种“礼”的功能还表现在服装的色彩上,如孔子曾宣称“恶紫之夺朱也”(《论语阳货》)因为朱是正色,紫是间色,他要人为地给正色和间色定各位,别尊卑,以巩固等级制度,历史上“白衣”、“苞头”、“皂隶”、“绯紫”、“黄袍”、“乌纱帽”、“红顶子”等等都是在一定时期内,某种颜色附丽于某种服饰而获得了代表某种地位和身份的例子。在每个朝代几乎都有过对服饰颜色的相关规定。例如:《中国历代服饰》记载:秦汉巾帻色“庶民为黑、车夫为红,丧服为白,轿夫为黄,厨人为绿,官奴、农人为青“。唐以官服色视阶官之品。”“举子麻之通刺,称乡贡。”唐贞观四年和上元元年曾两次下诏颁布服饰颜色和佩带的规定。在清朝,官服除以蟒数区分官位以外,对于黄色亦有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而下属各王等官职不经赏赐是绝不能服黄的。
纵观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各朝各时期中国古人审美意识对服装的影响,服装从最早的功能性——遮羞、敝体,经过岁月的流逝与历史的演变,从等级制度的代言人,到后来标榜个性的象征物,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而审美意识贯穿其中,了解这一点,对我们进行现代服装设计也是大为有益的,只有紧抓时尚脉搏,吸收传统文化之精华,了解现代人之审美情结,才能设计出中国民族服装的时尚精品。
下面对于“服饰”的有关内容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看出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嬗变。
B.在古代社会,服饰就如同一种符号,是阶级社会的各等级各阶层的形象代言。
C.为了强化服饰作为社会精神的外化的功能,统治阶级把服饰的装饰功能提高到突出地位。
D.中国古代服饰的功能大致经历了遮羞敝体――等级代言――标榜个性等几个阶段。

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纷乱复杂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只要将审美意识放到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就能考察到它的原貌。
B.古代服饰文化所反映的是当时的社会物质和文化生活的现实,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是社会物质与精神的外化。
C.我国各朝各代的服饰,无不体现出中国古人的审美设计倾向和思想内涵,通过古代服饰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审美意识的变迁。
D.研究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吸收传统文化之精华,对设计中国民族服装的时尚精品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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