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昆仑的歌
昆仑的山是彩色的山。红色、黄色、白色、褐色……一层层叠加、一块块点缀、一笔笔勾勒,把昆仑山打扮得五彩斑斓。也许因为与天近,也许因为与土亲,上苍把它所有的色彩都恩赐给了昆仑,任意地挥洒。昆仑山就是天生丽质,无论它怎么涂抹,哪怕是随意地泼墨,都是那么自然,那么绚丽,那么俏美,那么和谐。
你看,一条小河从它脚下流过,仿佛是为它的花裙绣上了裙边;你看,一片庄稼种在它脚下,仿佛是为它穿上了绣鞋;你看,一头牦牛悠闲在雪峰下,仿佛是它在俏皮地玩耍……
昆仑山的色彩,是大自然最慷慨的赐予,是大自然最朴实的画语。
昆仑山刚柔并具。无论是峻峰,还是断坡,她的线条都是那么流畅:一笔勾出女人的眉,一笔勾出男人的肩。尤其是雨后的昆仑,云雾从大山的每个角落升腾起来——这里的尖峰利岩,那里的刀脊斧崖,都有一团团云雾缠绕,若隐若现,好似泼墨山水画一般,人入其中,如进仙境。云雾中的山啊,一会儿是女人圆圆的脸蛋,一会儿是男人高挺的鼻梁……昆仑山啊,是女人的温柔,是男人的倔强;是男人的伟岸,是女人的娇美。
昆仑的山是坚强的山。在海拔5200米的红其拉甫口岸,一道道城墙,它们肩靠着肩,手挽着手,高挺起胸,似一个个坚岩硬石筑就的战士,日夜守卫着祖国的草原、蓝天,炊烟下的每一个家园。
这里的山,四季顶着皑皑的白雪,阳光下,熠熠发光。寒风呼啸时,树枝冻得咔咔作响。你问它,冷吗?它耸耸肩,把背挺得更直,把头昂得更高。大雪刷刷地下,把树枝压断,把房屋压塌。你问它,累吗?它抓一把积雪,挤出一溪浪花,把笑哈哈的回答,让溪水带给草地,让浪花捎带给河流……
这是勇敢者的身躯,这是无畏者的铁掌,这是王者头上的皇冠啊!
昆仑的山是欢乐的山。在海拔3400米的地方,有一个几千人口的小城,这个名叫塔什库尔干的县城,全县只有3万多人。但就是在这个高原小城里,到处都洋溢着欢歌笑语。小城的集市上传来欢笑,小城的饭馆里传来欢笑,小城的花园里传来欢笑,小城人的脸上挂满欢笑……就连小城边的草甸里,草甸里的小溪边,到处都能听到歌声和笑声。
在雪山下的草地上,几个教师正带着一群孩子歌舞。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雪山是那么的近,笛声是那么的脆……昆仑山上的塔吉克人,笑声是那么的甜。
这是一个音乐的民族,他们用鹰骨制成笛子,用牦牛皮做成手鼓。悦耳的笛声在塔吉克男人的嘴边流淌,铿锵的鼓点在塔吉克女人手指间跳跃……这美妙的音乐啊,世世代代把一个民族传唱。
这是一个舞蹈的民族,你看,老者的手脚是那么灵活,每一个动作都抖出生活的快乐;你看,孩子的腰肢是那么柔巧,每一步跳动都舞飞理想。
他们是昆仑山的儿女,他们是昆仑山的骄傲!
他们的心灵,像雪一样纯净;他们的胸怀,像草原一样宽广;他们的思想,像大山一样厚重;他们的欢乐,像笛声一样悠扬……
(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11月16日第八版)文章开头网段描写了昆仑山的哪些特点?联系全文,简述作者写昆仑山的这些特点有什 么用意?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一道道城墙,它们肩靠着肩,手挽着手,高挺起胸,似一个个坚岩硬石筑就的战士,日夜守卫着祖国的草原、蓝天,炊烟下的每一个家园。
(2)就连小城边的草甸里,草甸里的小溪边,到处都能听到歌声和笑声。文章结尾处为什么说昆仑山的儿女心灵纯净,胸怀宽广,思想厚重?请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纵观全文,作者是采用哪些方法来描绘昆仑山和昆仑山的儿女的?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 感情?请举两个例子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医者仁心、肝胆相照的吴孟超
林蔚 雅商
“医生眼里看的是病,心里装的是人。”吴孟超常对身边的医护人员这么说。因为这份爱,吴孟超几十年来坚持只给病人开价格最便宜的药,就连给病人问诊的听诊器都会细心地先用手焐热。他是无数患者心中妙手回春的“老神仙”。“病人生病已经非常不幸了,为了治病他们可能已经花光了家里的钱,有的还负债累累。作为医生,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替病人算账。”这是吴孟超对年轻医生说得最多的话。
有一次,病房里收治了一位来自浙江农村的妇女。手术后五六天,吴孟超去查房。他仔细检查完病人,又认真看了她的病历,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半晌没吭气。那时,在场的人都很紧张,“看样子,‘老爷子’准是又看出什么问题来了。”果然,吴老把值班医生叫到走廊里,劈头便问道:“这个病人为啥要用先锋6号?还是进口的?”值班医生答道:“作为常规术后抗感染,现在大家都在用先锋6号,这个病人也就用了。”吴孟超一听就火了,大声说道:“现在有的医院、有的医生不好好给人治病,光知道给病人开贵重药品,凭此赚钱、提成,完成利润指标。你不要学他们!”
平时,吴老总是反复强调,要求医生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哪种药便宜用哪种。在为病人做检查时,如果B超能解决问题,他决不会让病人去做CT或者核磁共振检查;如果病人带来的片子能够看清楚,他也决不会让他们再做第二次检查。
每次手术结扎,他都是坚持用手、用线。他说:“我们要多用脑和手为病人服务,用一次缝合器械,1000多元就没了,那可是一个农村孩子几年的读学费用啊!我吴孟超用手缝线,分文不要。”
正是这般精打细算,吴孟超和他的团队切除一个肝脏肿瘤的手术费、治疗费等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人曾劝他松松口,也进一些自费的耗材和药品,这样医院一年至少可增加上千万元的利润。可是,吴孟超毫不松口,他说:“我们不能把医院开成药店,把病人当作摇钱树。”
可就是这位医学泰斗,吴孟超一生中虽然成就卓著、功勋无数,却始终保持着谦逊质朴的本色。他特别强调,为医之道,做人很关键,要善于做人。“一是要做一个善于团结人的人,二是要做一个善于思考和总结的人,三是要做一个善于服务的人。”
在吴孟超的从医生涯中,最让他鄙视的是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失的“太平医生”。他说:“救治病人如果怕担风险,前怕狼,后怕虎,那么禁区永远是禁区,病人只能在医生的摇头和沉默中抱憾离开人间。”
如今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名医了,吴孟超依然不忘恩师裘法祖的谆谆教诲,表示自己的成就更多是因为能踩在巨人肩膀上而获得的。他对记者说:“肝胆外科的发展是各级领导的关爱和全体同志一起努力的结果。任何一台手术的成功也不是手术者一个人的功劳。一个病人痊愈出院,护士的功劳占百分之七十,医生只占百分之三十。”
只要不出差,吴孟超每天都会亲临“战场”,不是当指挥官,而是做一名荷枪实弹的战士,用自己的双手向肝癌发起歼灭战。已经年逾九旬的吴孟超,现在每年主刀完成的手术也要将近两百台。每每看到一个个康复者露出久违的笑容,他常常情不自禁地喜悦,发自内心地高兴。他曾自嘲说“这可能是手术依赖症”了。
老人动情地对记者说:“人老了,力气也越来越少了。但只要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刀我还是要开的,前提是不能拿病人的生命逞强。医疗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有一天我倒在手术台上,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选自2013年第7期《人物周刊》,有删改)作为医生,吴孟超的医者仁心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吴孟超除了有做医生的仁心之外,还有哪些优秀品质?清简要分析。
为什么吴孟超说“如果有一天我倒在手术台上,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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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出的血缘
易中天
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似乎只有通过请客吃饭,才能建立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际关系。
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而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可靠的,又是“血缘”。所以,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是要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为血缘关系,比如“父母官”“子弟兵”“兄弟单位”等等。
血缘关系中,最亲的是母子。母子关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兄弟、乡亲,则是“同吃”的关系。“乡”这个字,繁体作“鄉”,甲骨文的字形是:,当中一个饭桶,一边一个跪坐的人。所以,乡,也就似乎“同吃一锅饭”的意思。实际上,只要是“同吃一锅饭”的人,比如部队里的战友,单位上的同事,也都多多少少有些兄弟般的情分。
吃同一食物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有血缘关系的,因为食物是生命之。吃了同一食物,就有了同一生命,岂能不是兄弟?所以,世界上不少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你能和他们一起共餐,哪怕是只吃一口食物或只喝一口牛奶,便不必害怕被视为敌人。
当然,进餐的方式,也决不能是西方那种“分餐制”。尽管不少现代中国人也承认,分餐制科学、卫生、不浪费,但同时也认为,那种进餐方式太冷漠,太没有人情味,简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怀疑人家有传染病。所以,大家越是都懂科学卫生,反倒不好意思分餐。相反,为了表示大家是“铁哥儿们”,最好是连别人的病也一并传染过。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么无妨先“病人之病”。作为主人,无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资”;作为客人,则无妨看作接受情谊的一种“表态”。总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血缘的认同;共餐的目的,在于人情,在于血缘,而亲与疏、敌与友,竟在于“共食”与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也不能长期不共食。所以,在中国,分出去的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总要寻找机会回“娘家”,回到母亲的身边共食。至少,年三十的“年夜饭”,是不可不吃的。这一回的家宴之所以尤为重要,在于它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缘关系,是肯定和确认;对后一年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则是预约与重申。不难想象,在那万家灯火的岁除之夜,一家人团团围坐,举筷共食,母亲重温自己“食物和生命的提供者”角色,兄弟姐妹重申自己是“吃同一奶水长大的人”,那可真是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选自《闲话中国人》,有删改)下列对文中“共食”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共食是世界不少民族共同的习俗,因为吃同一种食物而具有了血缘关系。 |
B.共食是与冷漠而缺乏人情味的西方分餐制相对的中国人特有的进餐方式。 |
C.共食是主人酒菜之外的一种感情投资,是客人接受情谊的一种认同表态。 |
D.共食是为了肯定和确认现存的血缘关系,预约与重申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 |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人之所以喜欢请客吃饭,无非是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成为血缘关系。 |
B.卫生而节约的分餐制在中国实在难以推广,因为中国人只讲义气而不注重科学。 |
C.愿不愿意、能不能够在一起共餐,在中国常常可以用判别亲与疏、区分敌和友。 |
D.作者以吃年夜饭为例,进一步证明:即使真正的兄弟,长期不共食则情谊不存。 |
“吃出的血缘”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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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白桦
张波
⑴好几年前,一位北方朋友问我,你看过冬季里的白桦林么?我摇头。他说,那你一定要看看,否则你算不上真正的北方人。我问他,你看了是什么感觉?他沉默良久后对我说:“当时,我想哭……”
⑵这句话让我无法忘怀。
⑶前年,在新疆,我看到了大片夏季的白桦林。在宽阔的额尔齐斯河的两岸,生长着无数的白桦,浓荫蔽天,如同一道绿色的云将那冷冷的河水覆盖着。远远看去,那些白桦纤弱得令人怜爱,茂密的树冠仿佛随时都会使那苍白的树干折断。走到近前,你会感觉到如同面对着一排倾国佳丽,个个亭亭玉立,风姿绰约——那时,我感觉到,再没有比白桦更能体现女性风采的树木了,也再没有比白桦更能够让男人动心的树木了。
⑷然而,冬季的白桦呢?那让人看了“想哭”的白桦呢?
⑸现在,我终于踏上了黑河的土地。我明白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和白桦在此时此刻约会。没错,是约会——一次企盼已久的相会。
⑹果然,在一片纤尘不染的雪原上,我看到了梦中的白桦林。蓝得纯净无比的天空下面,一大片白桦默默地伫立在雪地上。用白璧无瑕之类的语言形容这片雪地是不够的,因为这雪地尚无一行人和兽的脚印,真的是令人不忍落脚。雪野无言,静谧得令人感到听觉功能的存在已毫无必要。
⑺她们有一种特殊奇异、难以言说的美。她们身处严寒,立足冰雪,躯干纤细却又永远笔挺,枝杈柔弱却从不倒垂。虽叶片全无仍傲然于世,经霜侵雪欺却纯洁如斯。她们经历过无数次与风雪的抗争搏斗,这可以从她们身上爆起的树皮和深深的裂口看出。但她们在严寒中生长得如此从容,如此平静,看不出有任何一点痛苦的表情。她们的全部生命力永远向着蓝天和太阳。
⑻我恍然——“亭亭玉立”并非只是一种婀娜的姿态,“玉树临风”也不尽是一种单纯的潇洒。达到这样的境界,都需要一番经历,一个过程,以及一种磨练。
⑼我缓缓地向她们走去。此时,我已经不敢随便向她们道一声“你好”了,因为我知道,现在的我还没有资格同她们平等对话。与饱经风雪的她们相比,我,只不过是一个未谙世事的小毛头。
⑽我走进她们当中。我能感觉到她们的呼吸、窃笑、私语。我知道,她们此时正在打量着我这个远道而的、冒冒失失的赴约者。从单纯精神意义上说,我和她们前生有缘,今世有约。我定定神,看到了她们身上的无数只眼睛。这些眼睛美丽而有神,多呈鱼形,如那远古的图腾。片刻之后,我心痛万分地发现,她们的每一只眼睛都是一次苦难的证明,都是某一次断裂和夭折的记号。想想吧,这是何等的壮烈和悲怆啊——每经历一次摧残,她们,便睁开一只眼睛!
⑾然而,这些眼睛里没有泪,只有情。你会感觉到白桦林没有恨,只有爱。最苦的是她们,最美的也是她们;最纤弱的是她们,最有生命力的还是她们;最令人怜爱的是她们,最让人肃然起敬的还是她们。
⑿白桦林啊白桦林。面对这雪中的白桦,好男人不能不流泪。
⒀走出白桦林,我回首看去,白桦无语,林梢微动。我已经无法看到她们的眼睛了。但我知道,她们的每一只眼睛都将永不闭合,她们的目光会永远注视我,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这目光中所传达出的一切都与我同在。我的身后,是两行深深的足迹,那是我前赴约的证明,更是我朝圣的记录。尽管待到春雪融,这足印将消失殆尽;尽管此刻告别白桦,这一别也许就是永远!但有一点是无疑的,那就是,这样的一次约会已足够我受用终生。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写冬日白桦处于蓝天下、白雪中,意在用环境烘托白桦的纯洁、美丽,为下文的感叹作铺垫。 |
B.“我缓缓地向她们走去”中“缓缓”二字,显示作者此时内心的沉重,他的脚步因此变得缓慢而艰难。 |
C.由初见雪地白桦时向她们问好,到后不敢随便问好,说明作者由初时的随意,变为后的郑重。 |
D.文章用“想哭”描述看到冬日白桦的感受,显示了冬日白桦的品格带给作者巨大的心灵震撼和冲击。 |
E.作者认为,白桦树身上的眼睛是她们久经磨难的证明,因为每次磨难,白桦都会睁开一只眼睛。作者写冬天的白桦树之前,写到夏天的白桦,这样写的用意何在?
统观全文,试分析文章结尾为什么说:“这样的一次约会已足够我受用终生”?
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1分)
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共26分。
高棉的微笑
在人类自古至今的所有表情中,微笑是最温暖贴切,并且能够到达心灵深处的情感见证。
在我们内心,微笑就是幸福的代词。人生是追求幸福的一个漫长过程,只是这个过程太遥远漫长。科学的发展使人们弃用苦行跋涉,改用高速的火车、飞机乃至火箭奔向前方。然而幸福依然隐藏在宇宙深处。
高棉的微笑是人类历史上最恒久的微笑,它被雕刻在与地球同龄的石头上。
在踏上柬埔寨的土地之前,我只知道那是一个苦难而贫穷的国度——这个国家从1945年之后就战争不断。地球上埋设的l亿枚地雷,其中就有1000万枚播种在柬埔寨18.1万平方公里的马蹄形国土上。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这不是一次幸福之旅、微笑之旅;最初,我只想试图穿透一片无边的密林,窥视一个古老王朝的隐秘历史。
但一踏上柬埔寨的土地,我却感到了久违的宁静。当全球化扩张到了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时候,柬埔寨的丛林仍坚守着土地的原色。此时,高棉的微笑出现在我眼前。
巴戎庙是吴哥古城的中心,公元12世纪吴哥王朝的加亚巴尔曼七世矗立其中。那是一张庄严的脸,展示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笑容,是这个国家的标志。他在雄伟壮观的巴戎庙的石头上微笑了千年。在阳光雨露下,他将自己的表情化成了高棉的一粒种子,种植在柬埔寨的土地上,最终变成花朵盛开在柬埔寨人沧桑的脸上。
柬埔寨是一个饱经战乱的国家,战争给人类心灵造成的无情创伤是无法用时光抚平的。
我在路边上看到了一群席地而坐的柬埔寨人,他们是一群快乐的演奏者。当我发现这群演奏者席地而坐,旁边都摆放着一只假肢的时候,我才发现路边那块醒目的木牌。木牌上“地雷受害者”几个汉字子弹一般击中了我。地雷受害者,是这一群高棉汉子共同的身份,他们身旁的假肢,是战争残酷和人生不幸的一张证明。然而这群不再年轻的柬埔寨汉子,只是静静地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演奏者黧黑瘦削的脸上,有着低垂而沉静的眼神,绝无招揽乞求。只有当我们在他们面前投放不同币种的小额钞票时,他们才会抬起头,用微笑和颔首表示感谢。他们的表情同巴戎庙石头上加亚巴尔曼的高棉微笑如出一辙。
我在路边找了一个水果摊休息。水果摊的摊主是个青年女子。语言堵塞在柬埔寨丛林中的小路上,无法通行。女摊主便始终用微笑同我们交流,她很麻利地斫开了坚硬的椰子,一股清澈甘甜滋润了几个异国游客焦渴的口唇,高棉的味道像微笑一样漫过我们的心田。
就凭着一个廉价的椰子,我们在小摊的木凳上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不断有人过来购买饮料和香烟,摊主忙碌着,她总是不忘向坐在一旁聊天的我们展示微笑,她没有因我们久久地占用她有限的几个座位而厌烦和不满。她的牙齿白净无瑕,露齿一笑,仿佛宽容了我们的麻烦和打扰。卖椰子的柬埔寨女人年轻,却并不美丽,但是她的微笑让我感到温暖和亲切。她的表情是高棉的微笑开出的玫瑰。
柬埔寨是一个尚未被全球化侵占的国家,所以它的微笑历经千年依然那么纯真安详。散文家祝勇说:“全球化正在抹平空间的差异,仿佛一切都可以通用和置换,包括人和物,只有大地的面貌除外。后者拒绝参加这一拙劣的游戏,始终如一地坚守着原有的角色。当我们无法根据口音、人种、商品、建筑甚至风俗来分辨自己所处的空间位置时,我们便需要向大地询问,并通常能够得到准确的答复。”确实如此,在全球化疯狂扩张的今天,微笑的高棉,正是这样一块可以给我们指引和答复的大地。
高棉的微笑,是人类最幸福的表情。这样的微笑,只要见过一面,就会雕刻在你的脑海里,终生不会忘记。它已经倾倒人类千年,让我们从任何一个方向,都能听到了安详的钟声。
(取材自詹谷丰散文《一个男人的微笑》)下面对文本的解说正确的两项是
A.因为高棉的微笑被雕刻在石头上,它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恒久的微笑。 |
B.文章对地雷数量的介绍,直接突显了柬埔寨人民长期受战争折磨的苦难。 |
C.只有经苦行跋涉,而非用高速的火车、飞机乃至火箭,才可以找到幸福。 |
D.“我”本意是窥视一个古老王朝的隐秘历史,却无意发现了幸福的根源。 |
E.战争给人类造成无法抚平的创伤,微笑却可以使高棉汉子完全忘记痛苦。本文写到三种微笑的“高棉人”:加亚巴尔曼七世、快乐演奏者、水果摊女主人,请概括地说出,从这三种人的微笑中,你分别读出了什么?
结合上下文,解释“在全球化疯狂扩张的今天,微笑的高棉,正是这样一块可以给我们指引和答复的大地”一句的含意。
文中说“高棉的微笑,是人类最幸福的表情”,依据文本并结合自己的经验体会,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感悟。字数在15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