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披一袭秋雾的袈裟,读湖
许俊文
⑴这是一个遵循减法的季节,几阵秋风,又几阵秋风,那些该黄的草木就黄了,而该飘落的叶子正在飘落。假如时间再向前挪移一点,哪怕是一点点,就能够触摸到冬天的雪了。在这删繁就简的季节里,谁想掩藏一些什么,恐怕也是掩藏不住的
⑵可是花亭湖偏偏就藏住了。它不仅藏,而且藏得像谜底一样深,以致一连数日,我就在它身边转来转去的,却无缘一睹其真实的姿容。
⑶因为雾。
⑷又好像不止雾。
⑸这使我想起那些隐秘而美妙的事物。譬如新娘,譬如旧梦,还有那些有年头的酒。她们都是该藏一藏的,或藏于红红的盖头,或藏于幽幽的秘境,或藏于深深的岁月。藏过之后,当她们带着几分羞涩,几分纯净,再从暗处款款走出来时,你就会惊讶于那种尘世少见的美。
⑹花亭湖也是如此。
⑺这是一个远离喧嚣的湖,花蕊似的,就那么被一层层青山的绿叶与花瓣包裹着,一如少女羞怯的心事,轻易是不坦露的。它又是一个空灵圣洁的湖,湖的四周,这里古刹微露一角,那里钟声散落几缕,古道上忽闪着山僧袈裟的淡影......这一切,恍若不可诠释的禅机,似在有意考验着每一个造访者的智慧和耐心。
⑻花亭湖的雾,委实就是一顶上苍赐予的盖头,它将一二百公里的的灵山秀水“盖”在其中。那些庙宇,那些岛屿、湖汊,还有那些花草树木和古朴的村落、果园,都在雾幔中屏声静气,好让你思,让你盼,让你摇着撸,或踏着布满苔痕的幽径去寻访。我见过的西湖不是这个样子,太湖也不是这个样子,它们美倒是美,但与花亭湖比,脂粉味就浓了许多,而且美得过于直露。其实美是讲究分寸的,该隐则隐,该显则显,隐多少,显多少,那是艺术。
⑼依我看,花亭湖的这方山水,美在三分人文,七分天然。雾即是天然的一部分。有了雾这层天然纱幔,花亭湖就成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妙曼女子了,你虽无法看清她的全貌,但却能够领略到她藏不住的韵致。对,韵致。与这样的“女子”相遇,一切语言都是多余的,那种只能“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幽秘况味,想必只有自己知道了。
⑽我曾邂逅当地的一位老人,他家就住在花亭湖岸边,可谓是看了大半辈子的湖了,看得久了,便从中看出一些名堂来。他对我说,雾是这里的常客,四季不绝,一季有一季的讲究。比如春天,它像一条浸了水的毛巾,湿答答的,随手抓过来,就可以洗脸,还有淡淡的香气。立了夏,雾就不同了,绡一样薄,小南风的手指轻轻一戳,就破了。这位老人显然不是艺术家,他也不会真的去“戳”雾,但我还是从那雾“破”处,窥见了花亭湖的藏匿的美。至于秋雾,老人再没往下说,此时我站在白蒙蒙的秋雾之中,不说我也晓得。
⑾花亭湖秋天的雾,是不能以厚薄来状摹的,似乎只能用“空灵”“静谧”这类词。春雾腻,黏在东西上扑都扑不掉;夏雾裹狭着太多的热量,心气有些浮躁;而秋雾则别是一种境界,它酷似闲云野鹤,说来就来了,说去就去了,没有一丝半缕世俗的牵绊。再就是净,是那种出尘如莲的清净。
⑿我想,倘若你的心灵蒙了一层尘埃。或者有着某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烦恼和愁绪,那就不妨“暂抛红尘去”,置身于花亭湖这片超凡脱俗的山水间,秋雾会为你披一袭袈裟,让你安安静静地在湖畔坐一坐,山道上走一走,聆听雾里忽远忽近的梵音,眺望雾中若隐若现的青屿,于无声无尘处,悄悄梳理自己纷乱的心情和思想。不知不觉中,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从你的身上卸掉一些什么,再卸掉一些什么。卸完之后,你的心灵就敞亮了,慧根就接通了,那种圆润通透、身轻欲举的感觉,似仙非仙,爽极了!
⒀这时你再看山看水,看人生,看来路和去路,肯定是另一种样子了。
第⑥段中的“花亭湖也是如此”在文中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在这删繁就简的季节里,谁想掩藏一些什么,恐怕也是掩藏不住的。
(2)我见过的西湖不是这个样子,太湖也不是这个样子,它们美倒是美,但与花亭湖比,脂粉味就浓了许多,而且美得过于直露。
第⑩段中,作者在描写花亭湖时插入描写了一位老人看雾的内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尾一句“这时你再看山看水,看人生,看来路和去路,肯定是另一种样子了”,触发了你怎样的思考,结合全文,加以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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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
刘文典:世上已无真狂徒
徐百柯
2005年岁末,红学界颇不安宁,于是遥想当年,西南联大教授刘文典这样讲《红楼梦》:
其时天已近晚,讲台上燃起烛光。不久,刘文典身着长衫,缓步走上讲台,坐定。一位女生站在桌边用热水瓶为他斟茶。先生从容饮尽一盏茶后,霍然站起,有板有眼地念出开场白:“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满筐!仙桃只要一口就行了啊……我讲《红楼梦》嘛,凡是别人说过的,我都不讲;凡是我讲的,别人都没有说过!今天给你们讲四个字就够了。”于是他拿起笔,转身在旁边架着的小黑板上写下“蓼汀花溆”四个大字。
这次讲座原定在一间小教室开讲,后因听者甚众,改为大教室,还是容不下,只好改在联大教室区的广场上,学生席地而坐,洗耳恭听刘教授高论。
刘氏在西南联大开《文选》课,不拘常规,常常乘兴随意,别开生面。上课前,先由校役提一壶茶,外带一根两尺来长的竹制旱烟袋,讲到得意处,就一边吸着旱烟,一边解说文章精义,下课铃响也不理会。有一次,他却只上了半小时的课,就忽然宣布说,今天提前下课,改在下星期三晚饭后七时半继续上课。原来,那天是阴历五月十五,他要在月光下讲《月赋》一篇。有学生追忆:届时,在校园里月光下摆下一圈座位,他老人家坐在中间,当着一轮皓月大讲其《月赋》,“俨如《世说新语》中的魏晋人物”。
刘文典讲课时,同样是守旧派人物的吴宓也会前去听讲,而且总是坐在最后一排。刘教授闭目讲课,每讲到得意处,便抬头张目向后排望,然后问道:“雨僧(吴宓的字)兄以为如何?”每当这时,吴教授照例起立,恭恭敬敬地一面点头一面回答:“高见甚是,高见甚是。”两位名教授一问一答之状,惹得全场为之暗笑。
一日,日机空袭,警报响起,联大的教授和学生四下散开躲避。刘文典跑到中途,忽然想起他“十二万分”佩服的陈寅恪身体羸弱且目力衰竭,于是便率几个学生折回来搀扶着陈往城外跑去。他强撑着不让学生扶他,大声叫嚷着:“保存国粹要紧!保存国粹要紧!”让学生们搀着陈先走。这时,只见他平素藐视的新文学作家沈从文也在人流中,便顾不得自己气喘如牛,转身呵斥道:“你跑什么跑?我刘某人是在替庄子跑,我要死了,就没人讲《庄子》了!你替谁跑?”
刘文典多年潜心研究庄子,出版了十卷本《庄子补正》,陈寅恪为之作序,推崇备至。曾有人向刘氏问起古今治庄子者的得失,他大发感慨,口出狂言道:“在中国真正懂得《庄子》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庄周,还有一个就是刘某人。”狂则狂矣,当下不少见,但其背后那股子傲骨嶙峋的气度,却是今人学不来的。
1928年,蒋介石掌握大权不久,想提高自己的声望,曾多次表示要到刘文典主持校务的安徽大学去视察,但刘拒绝其到校“训话”。后来,蒋虽如愿以偿,可是在他视察时,校园到处冷冷清清,并没有他所希望的那种隆重而热烈的欢迎场面。一切皆因为刘文典冷冷掷出的一句话:“大学不是衙门。”
后来安徽发生学潮,蒋介石召见刘文典。之前刘氏曾有豪言:“我刘叔雅(“叔雅”为刘文典的字)并非贩夫走卒,即是高官也不应对我呼之而来,挥手而去。蒋介石一介武夫耳,其奈我何!”见面时,刘称蒋为“先生”而不称“主席”,蒋很是不满。进而两人冲突升级,
刘文典指着蒋介石说:“你就是军阀!”蒋介石则以“治学不严”为由,将刘当场羁押,说要枪毙。后来多亏蔡元培等人说情,关了一个月才获释。
后人赞曰:“好个刘文典,名士风流,还是狷介狂人?我不知道,我能知道的是,今天,这样的知识分子已无处寻觅,所谓‘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刘文典在西南联大易时易地给学生讲授《月赋》,将学生带进人生与自然交融的境界,这番别出心裁之举,体现出他个性中的“魏晋风度”。
B.在一次躲避日机空袭的过程中,刘文典呵斥亦在人流之中的作家沈从文,是因为他一向看不起搞新文学创作的人。
C.安徽发生学潮,蒋介石召见刘文典,见面时因刘称蒋为“先生”而不称“主席”,一身傲骨,蒋介石很是不满。进而两人冲突升级,蒋将其当场羁押。
D.文末引用辛弃疾“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一句,表明了作者对这位拥有大学问、真性情的学者的追怀与赞慕之情,以及对当今社会缺乏像刘文典这样的学者的叹惋。

E.本文通过对刘文典在西南联大、安徽大学等校任教时生活片段的记述,夹叙夹议,综合运用了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等手法,勾勒出一个具有独特个性的学者形象。
刘文典作为一位“真狂徒”,他的“狂”在文中主要体现为哪些方面,试举例分析?


刘文典在学界享有“活庄子”的美誉,根据传记内容,概括他被称作“活庄子”的原因。



文章的最后一段说:后人赞曰:“好个刘文典,名士风流,还是狷介狂人?我不知道,我能知道的是,今天,这样的知识分子已无处寻觅,所谓‘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联系全文,你是否赞同此观点,说说你对此的理解。



一块木板的存在方式
侯德云
新居比旧居敞亮多了,也雅致多了,这是我和妻子精心设计的结果,也是瓦工和木工师傅们辛苦劳作的结果。住在里面,挺舒服。也有不太舒服的时候。每天进进出出,看见放在楼道拐角处的那条长凳,心里就有点不太舒服。
那条长凳,现在名义上是属于我家的。它原先只是一块木板,木板不是我家的,而是附近一个建筑工地上的。
这事我看还得从头说起,不然,大家都让我弄糊涂了。
装修房子一开始,我请来了瓦工。瓦工笑嘻嘻对我说:“东家,你能不能弄块木板来,要厚一点,给我搭个桥,你看我施工不方便。”
哪弄呢?我犯了愁。我又不是开木匠铺的。
“喏”,瓦工指着窗外,“你到那儿看看,兴许能借一块来。”
窗外是一个整天叮叮当当的建筑工地,一座大楼正拔地而起。
我硬着头皮去了那里,心里惴惴不安。人家能借么?
工地上有很多忙忙碌碌的人,我插进人空中,转了两圈,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块厚木板。足有两米长,两寸厚,稍有点腐,不过载一两个人没问题。我挺高兴,走近一个正在筛沙子的人。
“师傅,我家装修房子,想借块木板用用,行么?”
那人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干活。
我以为他不同意,急忙追了一句:“最多用两天,用完了就还。”
这次他连头也没抬,仍然干着手中的活。
我愣了半天,心想,这人是不是有毛病,不如换个人问问吧。
这一换,就换了五六个人。怪了,没一个跟我搭话的。我有些茫然,这是怎么啦?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蹭了过来,压低了声音说:“小伙子,他们不会跟你搭话的。这活儿,是包工不包料,用多少原料跟他们无关,他们既不能说借你,也不能说不借。你要用什么,拿去就是了,跟谁也别打招呼。”
我半信半疑,扛起木板,走几步,四处望望。我看见有几个人向我扫了一眼,却没有一个过来阻止的,就壮了胆,大步流星扛回了家。
想不到麻烦事还在后头。两天后,我又去了工地,还那块木板。我以为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就径直走到老地方,放下木板,对离我最近的一个人说了声:“师傅,这是我两天前借的,现在还给你。”
那人扭过头,盯了我一会儿,突然放开嗓门喊起来:“我没借你木板,快扛走!”
我顿时噎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那个人的一嗓子,吸引来无数的目光。我看见一个披着工作服的人走了过来。
“老胡,怎么回事?”披工作服的人声调很冲。
那个被称作老胡的人就急了:“队长,这人说在工地上借了一块木板,来还。可我没借他,真的没借。不信,你问他!”
队长就看着我。
我嗑嗑巴巴半天,也没说出句囫囵话来。
队长显然有点生气,回头朝那边的一群人嚷:“谁借给他的?”
“没借。没借。”
那边零零落落扬起了同一种声音。
队长白了我一眼:“你是不是弄错了?”
“我……”
“扛走吧,扛走吧,别在这添乱。”众人催促我。
我气呼呼地把木板又扛了回来。心里直骂,真见鬼!
请来的木工师傅倒乐了,梆梆梆,一阵敲敲打打,给木板钉上四条腿,把它变成一条长凳,派上了新的用场。
于是这块不知来自哪座山哪棵树的木板,就以一条长凳的方式呆在我家里,直到装修结束。后来,我嫌它碍手碍脚,就搬到楼道的拐角处。我知道,这肯定不是它的最终存在方式,至于它的最终方式是什么,我无法预料,也懒得预料。
这件事我琢磨过好长时间,最后总算明白了点什么。明白了,就叹一口气。
我曾经把这事说给妻子听,她听完了,就狠狠地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脑门:“傻冒,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再借点别的东西?”
(选自《中国当代小小说精品库·冬之卷》)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要“我”去弄木板的瓦工,原本就知道到别的工地弄块木板是件很简单的事,所以才提出这个让“我”颇感为难的要求。
B.这篇作品情节设计精当,有些看似无意的地方很具匠心,尤其是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在全篇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C.如果不是那满脸皱纹的老头提醒,“我”就不会遭遇还木板时的种种尴尬。本文实际是借一块木板的故事批评那老头。
D.“我”去还木板时,老胡说没有借给“我”木板,还着力辩解,对此,队长有些生气,因为他认为老胡说的是假话。

E.文章结尾说以凳的形式放在楼道里肯定不是这块木板的最终存在方式,意在表明“我”还在等待着把它还给人家的时机。
文章不以“我”借木板的经历开头,而是从住在新居中的矛盾心情说起,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我”最后“总算明白了"什么呢?为什么“明白了,就叹一口气”?(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9分,每小题3分)
今人说到笔,首先想到的可能是钢笔、铅笔等日常使用的书写工具。但历史上,笔曾专指毛笔。按流传甚广的说法,秦代名将蒙恬是毛笔的发明者。据《太平御览》引晋代张华《博物志》云:“蒙恬造笔。”但如此重要之贡献,《史记·蒙恬列传》中却无记载。《博物志》所云之“造”笔,可释为创造,亦可释为制造。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秦谓之笔,楚谓之聿”。而“聿”字在殷商时期便已现身。《礼记·曲礼》也有“史载笔,士载言”之句。清代大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造笔不始蒙恬》云:“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遂独擅其名耳。”乃公允之论也.
考古发现已经证实,笔之起源,最早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1980年,考古工作者曾对陕西临潼的一座距今5000多年的墓葬进行发掘,出土了凹形石砚、研杵、染色物和陶制水杯等大量文物。而从彩陶的纹饰花纹表面,可辨认出毛笔描绘的痕迹,因而可推断出早在此时,先人便已开始使用毛笔或类似毛笔的书写工具。成熟于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聿”字,属象形字,乃以手握住细杆进行书写之状。在湖南长沙和河南信阳的两处战国楚墓中,曾各出土过竹管毛笔一支,是目前发现的最早之毛笔实物。湖南长沙出土之笔,从其制作工艺和文物出土分布区域推断,最迟在战国时,毛笔已被广泛使用,但由于各诸侯国之间文化差异巨大,尚无统一名称。
秦定天下后,蒙恬因功“拜为内史”,掌治京师。文案之事不能无笔,或许是其改进书写工具的动力与机缘。传蒙氏选用兔毫、竹管制笔,制笔方法是将笔杆一头镂空,以成毛腔,再将笔头毛塞于腔内,外加保护性竹套,以便于取笔和保护笔尖,笔之形制初备。蒙恬至少在笔的改进方面起过重要作用,应无争议。另一方面,秦一统华夏,各国称谓被弃不用,而以秦称为准,从而实现了“笔”的称谓之统一,亦功不可没。
回顾历史,笔之主流大致经历了两个重要时代,先为宣笔时代,后为湖笔时代。宣笔发轫于两汉,兴起于魏晋。其时书法大兴,与制笔业相辅相成。东晋时,书圣王羲之曾撰《笔经》,极力推崇的“中山兔毫”即宣州陈氏之笔,唐宋时期,名士白居易、柳公权、欧阳修、梅尧臣、苏东坡等皆曾对宣笔有过极高评价。自元代始,制笔业进入湖笔时代。湖笔发轫于
浙江省湖州市善琏镇。古时,善琏隶属湖州府,因而得名,善琏则被誉为“笔都”。《湖州府志》载:“湖州出笔,工通海内,制笔者皆湖人。”
我国素来以文化立国,笔乃文之所出,化之利器,所以在传统社会地位突兀,内涵隽永。笔就是史官手中利器,历代史官直书所见所闻,以成信史,使后人了解历史原貌。为维护史官的尊严和秉笔直书之权力,历代先哲前仆后继,不惜家身。中国史笔之神圣,可见一斑。
结合文意,下列各项中对“笔”解说不准确的一项是(  )

A.在今天,笔是一种日常使用的书写工具,包括毛笔、钢笔、铅笔等,但在中国相当长的一段历史上,笔曾专指毛笔。
B.“笔”本来是秦国的称谓,但是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全国以秦称为准,从而实现了“笔”的称谓之统一。
C.在我国的历史上,笔的发展大致先后经历了湖笔时代和宣笔时代这两个重要时代,“湖州出笔,工通海内。”这表明湖州的毛笔在当时非常有名。
D.“秦谓之笔,楚谓之聿”,而“聿”字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出现,属象形字,乃以手握住细杆进行书写之状,可见毛笔在殷商时期已经在使用。

下列各项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白居易、柳公权、欧阳修、梅尧臣、苏东坡等皆曾对宣笔有过极高评价,可见,宣笔在唐宋时期达到兴盛时期。
B.因为蒙恬担任内史,掌治京师,经常处理许多文案,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蒙氏改进书写工具。
C.《礼记·曲礼》中的“史载笔”是说笔就是史官手中利器,历代史官直书所见所闻,以成信史,使后人了解历史原貌。
D.因为笔在中国传统社会地位突出,所以中国的知识分子常常用笔来与邪恶的势力作斗争。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博物志》所云之“造”笔,可释为创造,亦可释为制造,然而根据文意,应解释为“制造”更为合适。
B.“蒙恬造笔”的说法虽然众说纷纭,但蒙恬至少在笔的改进方面起过重要作用,应无争议。
C.制笔业的发展与书法的兴起总是相辅相成的,制笔业的发展会推动书法的进步,反过来,书法的发展又会推动制笔业的发展.
D.从考古发现中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国的先人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会使用毛笔写字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智慧之书余光中
①知识爆炸不一定就是智慧增高。我相信,今人的知识一定胜过古人,但智慧则未必。新知识往往比旧知识丰富、正确,但是真正的智慧却难分新旧。知识,只要收到就行了。智慧却需要再三玩味,反复咀嚼,不断印证。如果一本书愈读愈有味,而所获也愈丰,大概就是智慧之书了。据说《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生平只熟读一部书:《圣经》。弥尔顿是基督教的大诗人,当然也熟读《圣经》,不过他更博览群书。其结果,班扬的成就也不比弥尔顿逊色多少。真能善读一本智慧之书的读者,离真理总不会太远,无论知识怎么爆炸也会得鱼忘筌的吧。
②叔本华说:“只要是重要的书,就应该立刻再读一遍。”他所谓的重要的书,正是我所谓的智慧之书。要考验一本书是否不朽,最可靠的试金石当然是时间。古人的经典之作,已经有时间为我们鉴定过了;今人的呢,可以看看是否经得起一读再读。一切创作之中,最耐读的恐怕是诗了。就我而言,“峨眉山月半轮秋”和“岐王宅里寻常见”,我读了几十年,几百遍了,却并未读厌,所以赵翼的话“至今已觉不新鲜”,是说错了。其实,散文、小说、戏剧甚至各种知识性文章等等,只要是杰作,自然也都耐读。奇怪的是,诗最短,应该一览无遗,却时常一览不尽。相反地,卷帙浩繁、令人读来废寝忘食的许多侦探故事和武侠小说,往往不能引人看第二遍。凡以情节取胜的作品,真相大白之后也就完了。真正好的小说,很少依赖情节。诗最少情节,就连叙事诗的情节,也比小说稀薄,所以诗最耐读。
③朱光潜说他拿到一本新书,往往选翻一两页,如果发现文字不好,就不读下去了。我要买书时,也是如此。这种态度,不能斥为形式主义,因为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得清楚;反之,文字夹杂不清的人,思想一定也混乱。所以文字不好的书,不读也罢。有人立刻会说,文字清楚的书,也有一些浅薄得不值一读。当然不错,可是文字既然清楚,浅薄的内容也就一目了然,无可久遁。倒是偶尔有一些书,文字虽然不够清楚,内容却有其分量,未可一概抹杀。某些哲学家之言便是如此。不过这样的哲学家,我也只能称为有分量的哲学家,无法称为清晰动人的作家。如果有一位哲学家的哲学与唐君毅的相当或相近,而文字却比较清畅,我宁可读他的书,不读唐书。一位作家如果在文字表达上不为读者着想,那就有一点“目无读者”,也就不能怪读者可能“目无作家”了。朱光潜的试金法,颇有道理。
④凡是值得读的智慧之书,都值得精读,而且再三诵读。古人所谓的“一目十行”,只是修辞上的夸张。“一目十行”只有两种情形:一是那本书不值得读,二是那个人不会读书。精读一本书或一篇作品,也有两种情形。一是主动精读,那当然自由得很;二是被迫精读,那就是以该书或该文为评论、翻译或教课的对象。要把一本书论好、译好或教好,怎能不加精读?所以评论家(包括编者、选家、注家)、翻译家、教师等等都是很特殊的读者,被迫的精读者。这种读者一方面为势所迫,只许读通,不许读错,一方面较有专业训练,当然读得更精。经得起这批特殊读者再三精读的书,想必是佳作。经得起他们读上几十年几百年的书,一定成为经典了。普通的读者呢,当然也有他们的影响力,但是往往接受特殊读者的“意见领导”。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班扬与弥尔顿相比,成就并不逊色多少:这说明知识多不一定就意味着智慧高。
B.古人的经典之作可以让人一读再读,不会生厌;“至今已觉不新鲜”一说未必准确。
C.诗歌情节最少,这是诗歌最耐读的根本原因。
D.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出清楚的文字;文字夹杂不清,一定意味着写作的人思想混乱。

E.被迫精读者因为有专业训练而且“为势所迫”,所以精读能力要比主动精读者更强。
对作者所说的“有分量的哲学家”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其人写作,虽有一定的内容,但文字表达却不太清楚。
B.他们思想混乱,因而文字夹杂不清,浅薄得不值一读。
C.他们的作品亦有可取之处,不能一概抹杀。
D.他们称不上“清晰动人的作家”,是因为在文字上有点“目无读者”。

在作者看来,知识与智慧的区别是什么?
从全文看,对于智慧之书的试金石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18分)
挖参人
贾平凹
有人家出外挖药,均能挖到参,变卖高价,家境富裕,竟为方圆数十里首户。但做人吝啬。唯恐露富,平日新衣着内破衣军外,吃好饭好菜,必掩门窗,饭后今家人揩嘴剔牙方准出去,见人就长吁短叹,一味哭穷。
此一夏又挖得许多参,蒸晾干后,装一烂篓中往山下城中出售,临走却在院门框上安一镜。妇人不解,他说这是照贼镜,贼见镜则退,如狼怕鞭竹鬼怕火。妇人奚落他疑神疑鬼,多此一举,他正色说咱无害人之意却要有防人之心,人是识不破的肉疙瘩,穷了笑你穷,富了恨你富,我这一走,肯定有人要生贼欲,这院子里的井是偷不去的,那茅房是没人偷的,除此之外样样留神,那些未晾干的参越发藏好,可全记住?妇人说记住了。他说那你说一遍。妇人说井是偷不去的,茅房没人偷,把未晾干的参藏好。他说除了参,家里一个柴棒也要留神,记住了我就去了。妇人把他推出门,他走得一步一回头。
妇人在家里果然四门不出。太阳亮光光的,照在门框上的镜子,一圆片的白光射到门外很远的地方,直落场外的水池,水池再把圆片的白光反射到屋子来。妇人守着圆片光在屋中坐地,直到太阳坠落天黑,前后门关严睡去。睡去一夜无事,却担心门框上的镜子被贼偷了,没有照贼的东西,贼就会来吗?翌日开门第一宗事,就去瞧镜子,镜子还在。
镜子里却有了图影。留影正是自家的房子,一小偷就出现在檐下的晾席上偷参,丈夫与小偷搏斗。小偷个头小,身法却灵活,总是从丈夫的胯下溜脱。丈夫气得嗷嗷叫,抄一根磨棍照小偷头上打,小偷一闪,棍打在捶布石上,小偷夺门跑了。妇人先是瞧着,吓得出了一身汗,待小偷要跑,叫道我去追,拔脚跨步,一跤摔倒在门槛,看时四周并不见小偷。觉得奇怪,抬头看镜子,镜子里什么也没有了,一个圆白片子。
又一日开门看镜子,镜子里又有了图影,一人黑布蒙面在翻院墙,动作轻盈如猫。刚跌进院,一人却扑来正是丈夫。蒙面人并不逃走。反倒一拳击倒丈夫,丈夫就满口鲜血倒在地上。蒙面人入空翻箱倒柜,将所有新衣新裤一绳捆了负在背上,再卸下屋柱上的一吊腊肉,又踢倒堂桌,用镢挖桌下的石砖地,挖出一个钱匣,从匣中大把大把掏钱票塞在怀里。妇人看着镜子,心想丈夫几时把钱埋在地下她竟不知。再看时,蒙面人已走出堂屋,丈夫还躺在地上起不来,眼看蒙面人又要跃墙出去了,丈夫却倏忽冲去,一拳便将蒙面人击倒,将衣物夺了,将腊肉夺了,将怀中的钱票掏了,再喝问蒙面人还敢不敢再来偷。蒙面人磕头求饶,丈夫却要留一件东西,拿了剪刀一铰,铰下蒙面人的一只耳朵。遂扯着蒙面人的腿拉出来,把门关了,那只耳朵还在地上跳着动。妇人瞧得心花怒放,没想丈夫这般英武,待喊时,镜子里的一切图影倏忽消失。
以后的多日,妇人总见镜子里有自家的房子,并未有小偷出现,而丈夫却始终坐在房前,威严如一头狮子。妇人不明白这是一面什么镜子如此神奇。既然丈夫在门框上装了这宝物,家里是不会出现什么事故的,心就宽松起来,有好几天已不守坐,兀自出门砍柴,下河淘米。家里果真未有失盗。
一日,开门后又来看镜子,镜子里又有了图影。一人从院门里进来,见了丈夫拱拳恭问,笑脸嘻嘻,且从衣袋取一壶酒邀丈夫共饮。丈夫先狐疑,后笑容可掬,同来人坐院中吃酒。吃到酣处,忽听屋内有柜盖响动,回头看时,一人提了鼓囊囊包袱立于台阶,一边将包袱中的参抖抖,一边给丈夫做鬼脸,遂一个正身冲出门走了。丈夫大惊,再看时屋后檐处一个窟窿,明白这两贼诡秘,一个从前门来以酒拖住自己,一个趁机从后屋檐入室行窃。急伸手抓那吃酒贼,贼反手将一碗酒泼在丈夫眼上,又一刀捅向丈夫的肚子,转身遁去。丈夫倒在那里,肠子白花花流出来,急拿碗装了肠子反扣伤处,用腰带系紧,追至门口,再一次栽倒地上。
妇人骇得面如土色。再要看丈夫是死是活,镜子里却复一片空白。
三日后,山下有人急急来向妇人报丧,说挖参人卖了参,原本好端端的,却怀揣着一沓钱死在城中的旅馆床上。(选自贾平凹小说集《火纸》,有改动)
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挖参人”的形象特点,并分析作者塑造这一人物形象运用的主要方法。(4分)
结合文意,赏析两处划线部分。(4分)
(1)妇人把他推出门,他走得一步一回头。(2分)
(2)丈夫却倏忽冲去,一拳便将蒙面人击倒,将衣物夺了,将腊肉夺了,将怀中的钱票掏了,再喝问蒙面人还敢不敢再来偷。(2分)
简要分析“照贼镜”在小说中所起的作用。(4分)
挖参人“原本好端端的,却怀揣着一沓钱死在城中的旅馆床上”,作者这样安排结尾有什么妙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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