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非常张五常
李功耀
张五常经历独特,机遇奇佳,屡逢名师,曾师从阿尔奇安、赫希莱,并与科斯、弗里德曼、阿诺德、哈伯格等经济学巨匠亦师亦友。1966年,就读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张五常,博士论文刚完成一半,就获得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的通知,学校给了他一个博士后奖金。1967年秋天,张五常到芝加哥大学任职,并在开学后几天就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拜访了经济学家科斯。过去张五常与科斯素未谋面。
他一到科斯的办公室就战战兢兢地自我介绍说:“我是史蒂芬·阿尔钦的学生,曾经花过三年的时间读你的《社会成本问题》。”张五常才打量科斯,只见科斯头发斑白,戴着眼睛,正在桌子前阅读。科斯听了张五常那样说,好奇地抬起头来,问:“我那篇文章是说什么呀?”张五常一时无言以对,不知从何说起,过了一阵子,勉强地答了一句:“你那篇文章是说合约的局限条件。”科斯立即站起来,高兴地说:“终于有人明白我了!”
从此,张五常和科斯成了好朋友。正如张五常所说的,尽管他与科斯没有师生之名,但倒有师生之实。1969年张五常到华盛顿大学任职时,经常会接到一些不相熟的经济学者的长途电话和来信,说科斯要他们来问张五常,关于科斯的某篇文章是怎么解释的。20世纪80年代张五常到了香港,一位教授路过香港,告诉张五常一个故事。科斯到他们大学演讲,听众济济一堂。在演讲中,科斯直截了当地说,引用他的思想的人都引用得不对。到了个人提问时,一位听众问道:“当今之世,有没有一个引用你的思想的人是引用对了的?”科斯回答说:“只有张五常。”
被美国经济学大师如此看重的张五常在香港受挫,被评为“最差的教授”,对这个结果,他倒不以为意。每次上课,只要铃声一响,张五常进入教室,整个教室顿时会鸦雀无声。只见张五常往黑板前的椅子上一坐,把一双腿往讲台上一搁,就有声有色地讲起来。在课堂上,学生们或是鸦雀无声,全神贯注地听讲,张五常思维快如闪电,稍不留意,其精妙之处就会失之交臂;或是会哄然大笑;或是激烈争论,谁有疑问随时可以举手与张教授讨论,而正是这样的讨论,又会引发出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正因为这样的课堂气氛,张五常无论是开大课,还是开小课,每堂课都会爆满。香港大学有一个可以容纳350人的大教室,张五常在这个大教室开课已有多年,但是每次开课都有后来者席地而坐,对于学生迟到早退,他都“悉听尊便”。
张五常讲课,从来不备课,也没有讲义,更不在黑板上板书。在他看来,自己天天思考的经济学,备课是多此一举;依书本讲授,只会限制自己思想的表达和灵感的迸发。即使是正式场合的演讲他也不会有多少准备。张五常教书几十年,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写一本教科书。因为,在他看来,书中有的东西是不需要老师多说的,任何一个国际上有分量的教授从来不会依书而教的。而老师在上课时讲过的东西,学生必须在课堂内,尤其是在课堂外,到学校的图书馆去消化,这样学生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因此,张五常上课,重点在于给予学生思路,给予学生启发,教给学生的重点不是经济学的知识,而是如何利用经济学的推理、方法及假设去思考问题、解释现实的经济生活。
(节选自《乐龄时尚》2008年第9期,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张五常博士论文刚完成一半,就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后奖金。这是由于他去拜访了著名经济学家科斯,得到了科斯的器重。 |
B.张五常花三年的时间读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终于理解了文章说的是合约的局限条件。他是唯一理解科斯学说的人。 |
C.美国经济学大师看重张五常,可是他在香港却被评为“最差的教授”,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 |
D.张五常进教室,整个教室鸦雀无声,无论是开大课还是开小说,每堂课都会爆满。这是从侧面表现他的课非常精彩,非常具有吸引力。 |
E、张五常教书几十年,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写一本教科书,他认为依书而教只会使自己受到束缚。“非常张五常”有哪些“非常”之处,请根据文本分点概括。
对于张五常在香港被评为“最差的教授”,你有什么看法?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 回答问题。
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推开了,大李、小张和老马几乎是同时抬头转向门开处。仨人的眼睛猛然一亮,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眷:好亮丽清纯的少女,来找谁?
看到大家惊愣的目光,少女文静地说:“我是来打工的王萍,请各位多帮助。”
亮明身份,大李、小张和老马的目光渐渐暗淡下来。打工妹的标签儿一旦插上,在这些国家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心目中便骤然掉了身份。
来打工的王萍做起事来认认真真,待人谦和礼貌,倒也叫人说不出什么。一天,局长有事推门进来,大李、小张和老马争先向局长打着招呼,尤其喜爱事事拔尖儿的小张无话找话地同局长套近乎。局长三言两语交待完事情抽身欲出办公室,路过默默干事的王萍身边,王萍抬起头和局长的目光相遇了,她朱唇抿紧,送给局长一个甜甜的俏皮的眼神儿。这一微妙的变化被小张全都捕捉到了。她(小张)脸色一沉,好大的不高兴,心想:一个打工的,敢和局长递媚眼儿。这一个不同寻常的眼神儿,立刻在小张心目中埋下了嫉恨的种子。
接连数日,尽管王萍不曾做错什么,却总是遭到小张的冷脸。一天,王萍干完自己的工作,见小张依然忙忙碌碌反复做着同一件事情而又屡屡出错时,王萍趁屋里没有其他人便试探性地问:“张姐,您累了吗?我帮你一块干。”小张噘着嘴一声不吭,王萍犹豫了一会儿,又鼓足勇气问:“我帮你一块儿干行吗?”“就你能?不用!”一句冰冷的极不耐烦的声音横着甩了出来。王萍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感到很难受,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了小张,她感到委屈极了,泪花盈满了眼窝,连日来的不快一下子涌上心头……王萍抹掉泪,站起身气哼哼地走出了办公室。片刻,小张像有什么事似的跟了出去。她想了那天王萍看局长的眼神儿,该不会找局长告状吧!正起急,见王萍果然在敲局长办公室的门。“王萍你回来!”小张有些怒不可遏,心想:反了你了,一个打工的,敢如此放肆;你年轻漂亮怎么了?可惜我们局长不吃你这一套。一向对人毕恭毕敬的王萍听到没有丝毫反应,继续加紧敲门。无奈听不到里面的动静。小张风风火火奔过去拉住王萍往回拽,身后响起了局长的声音:“你们找我?”小张把王萍往身后一拉,抢先说:“对不起,敲错门了。没事,没事的。”王萍火了:“你没事我有事!”她望着局长,有些孩子气地说:“我不打工了。快开学了,我想歇两天,隐瞒身份的日子真不好过。爸,我走了。”说完头也不回地下了楼。文中写到王萍送给局长“一个甜甜的俏皮的眼神儿”,是否是小张所认为的“递媚眼儿”,请说明理由。(不超过40字)
这种“微妙的变化”,小张为什么会全部捕捉到?请简述理由。(不超过35个字)
王萍“趁屋里没有其他人”时,并“试探性地问”小张要不要帮忙,可以看出王萍的什么性格特点。(不超过8个字)
大李、小张和老马仨人从“眼睛猛然一亮”到“目光渐渐暗淡下来”的原因是什么?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的山梨
李辉英
①一个人谁没有一个故乡呢。对于故乡的留恋,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怕也全是人人少不了的。
②故乡使你留恋的地方太多了,一座山,一丛林,一条小溪,甚而是一些荒坟,都会给你留下亲切的影子;说到故乡的特产,那就更叫你关怀了,愈是久离故乡的人,愈是关心不忘故乡的特产,有时管叫你渴想得口水直流,为了思念特产得不到手的缘故。
③但这种特产,却并非都是名贵的东西,即以食品一类来说,肉包子也许就是特产之一,五香豆腐干也可以算是故乡的一种特产,此种食品,全在于地方风味的宝贵,而且更可以进而以某种特产物品或食品传名外方,叫别人一听到某种物品时,不自觉地就会联想起那出产物品的地方来,譬如南翔的包子,南京鸭肾,福建肉松,莱阳梨等全是。
④说到梨,故乡也出产一种梨,因为不是种在人家园子里面而是自己生长在山上的,所以叫作山梨。这些山梨虽然并不出名,外人很少知道,在当地却是家喻户晓的。由于这种山梨的生长,很可以推想到故乡偏僻落后的社会情形来,若在繁华的省份,人烟稠密的地方,那是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些山梨自由生长的,大概不等结到七成熟时,早被别人打光了。留待成熟后再摘下来吃的事情,怕是不会有的。
⑤说起故乡的山梨,并不像一般梨子那样甜蜜可口,皮嫩如膏;反之,它倒是一身酸味,皮厚得像一层老布。你们也许很以为怪了,这样的山梨,有什么值得不忘的呢。不,我觉得故乡的山梨特别叫我不忘的地方就是它的酸和粗厚的皮!因为它是和一般梨子迥乎不同的。如果让植物学家来解释的话,山梨的酸味和粗厚的外皮,正可以说是为保护自己的身体安全才长着的,因为山丛之中,杂虫甚多,如果它生得又嫩又甜,怕不待成熟早让虫子们蛀光了。果然,山梨里面很少有生虫子的。
⑥山梨的外皮虽然粗糙异常,但它的内中肉瓤却又嫩又甜,比起本地生梨和天津鸭梨要细致得多,而且又富有水分,剥了皮,一口就全吃净吮干了。
⑦山梨的酸味是特别让人难忘的。一般人对于甜的感觉得之容易,忘之更快,不比酸的味道,虽不能使人愉快,却足可叫人轻易忘记不掉。在事务方面,我觉得也是这样,得意的事情容易忘记,酸辛的事情倒是时常留在头脑之中不能忘去。
⑧我爱故乡的山梨,特别爱吃它的酸味,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来比拟自身寒酸的境遇;是的,我的生活永远是在酸味中过着的,我没有过一日属于甜味的生活!也许,我此后的日子还是要在酸味中过着的呢。所以,对于故乡的山梨就因此更给我不能忘记的深深的印象了。
⑨故乡的山梨又是上市的时候了,村妇们定又一群一群的提着筐,肩着担子,还有背着口袋的,到人家里去作交易。她们不要钱,只是换些得用的东西,像棉花、布头、绒线一类的物品。这种交易倒很和上古时代“日中为市”的“以己之有,易己之无”的情形有些相像,不同的就是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罢了。我爱故乡的山梨,但我更忘不掉比山梨还要酸上万倍的故乡人们诉苦无处的非人生活。结合4、5两段的内容来谈谈为什么作者家乡的山梨可以在完全成熟以后被摘下来吃。
文中第5段说“你们也许很以为怪了,这样的山梨,有什么值得不忘的呢”,请结合全文来分析山梨让作者念念不忘的原因。
文章标题是“故乡的山梨”,但直到第四小节才点题。请思考:
(1)前三节写了什么样的内容?请用30字以内的一句话概括。
(2)前三节的内容在文中有什么作用?本文采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请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逃兵
曹德权
“预备——”随着执刑官的一声厉吼,一排枪刺齐刷刷地抬起,对准了五米外被打得皮开肉绽的十一条汉子。
十一个战场逃兵有的耷拉着头,有的双目紧闭,有的瞪圆充血的双眼盯着执刑官,有的嘴角斜拉出一丝惨笑……
逃兵们面前,肃立着一千多刚从战场上撤下来的国军弟兄,这场恶仗拼去了三千多条国军弟兄的生命,换来日军一个半大队的尸首,此时,一千多生者愤怒地盯着面前这十一个败类,十一个丧失血性的孬种。
逃兵是在上士班长向二狗的带领下从河堤上溜走的,他们没跑出去,被连长带人截住。
少将旅长冷酷地盯住面前这十一个兵,鼓起的腮帮抽搐着。
执刑官的右手凝固在右耳上方,就要劈下。突然,少将旅长向执刑官摆了摆手。执刑官举起的右手缓缓放下。行刑队抬起的枪刺缓缓放下了。
少将旅长来到向二狗面前:“你说,你为什么要带着全班当逃兵?”
“旅长,我错了,我前天接到家里的信,我媳妇被保长给糟蹋了,跳了井……我七十岁的老娘……也气……气疯了!我想,这一仗我们会被打死的,打死了,我怎么报仇呢?我就……就……跑了!”向二狗泣不成声。
少将旅长盯住向二狗,一言不发。
“旅长,我向二狗不是孬种啊!我不是孬种啊!我犯了军纪,死而无怨,只求旅长为我做主,给我报仇啊!”向二狗仰天惨嚎,嗵地跪下。
少将旅长将向二狗扶起,命人拿来十一支手枪,二十四颗手榴弹,蹲下身亲手将手枪压满子弹,然后站起,亲手解了逃兵们身上的绳索,再将枪和手榴弹发到逃兵们手上。
少将旅长的双眼挨个将逃兵扫过,说:“生死一人一回。你们犯了军纪,罪不容留,必须死,可这个死法,如何对得起父老乡亲?你们……自个选个死法去吧!”
逃兵们惶恐而不解地望着旅长,好久才回过神来,向旅长行了个礼,拖着沉重的双腿在一千多生者鄙视愤恨的眼光下离去了。
五天后,情报处长将一份详细书面报告递到少将旅长手上,下面是一段节录:“逃兵李二牛、何喜发,刑场下来后逃往伏牛山,加入赵明英匪部;逃兵方财旺、陆邦才日前夜袭高桥日军弹药库,炸毁其2号炮弹库后滚入烈火中自焚;逃兵王磊、王玉清,深入汪伪张汉田旅部,击毙张旅参谋长高志国部下多名,弹尽拉响手榴弹自尽;逃兵刘四方、魏功德、毛金银,在上士班长向二狗带领下,猛攻日高堡车站,炸翻日军军列,击毙日伪军多名,向二狗以及三名逃兵全部阵亡……”
少将旅长长久地盯着报告,叹了口气:“派出两个小组,将李二牛、何喜发和那个保长杀掉。余下这九名逃兵……把他们记入阵亡将士英名录吧!”
半月后,派出去的两个小组先后回来,报告李二牛、何喜发二匪已被击毙,只有那个保长不知被何人砍了头,祭了向二狗媳妇的坟。
少将旅长正惊异间,忽听门外一声报告,两名卫兵架了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进来。
少将旅长吃惊地盯住血人:“是你!”
血人正是向二狗。
少将旅长逼前一步:“你,怎么没死?”
血人艰难地喘着气,从怀里掏出一件染血的衬衣,双手捧着挪前一步:“旅长,我们攻了高堡车站后,弟兄们掩护我冲出去……去杀保长,报仇!弟兄们要我报了仇后把这件衬衣交给您,我,爬了三天,爬……回……回……来了……”
血人说完轰然倒下。
少将旅长展开那件衬衣,上面是歪歪扭扭的六个血字:“我们不是逃兵。”还有九个血写的名字。
少将旅长将衬衣裹了向二狗的尸体,紧紧地抱着他,走出旅部,走向操场……
这一夜,一个国军少将旅长为一个死去的国军士兵守了一夜灵。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描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军队有十一名士兵在班长向二狗带领下逃跑的事件,说明每个人的选择都有其合理性,都会实现其不同的人生价值。 |
B.“这场恶仗拼去了三千多条国军弟兄的生命,换来日军一个半大队的尸首”,一个“拼”字,两个数字,写出了战斗的惨烈,也衬出了战士们的军人气节。 |
C.少将旅长 “盯着向二狗,一言不发”、解绳、装子弹、送枪等一系列的动作,透露出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感情因素占了上风,侧面刻画了他鲜明的人物形象。 |
D.从情报处长的书面报告看出,作者笔下真正的逃兵只有两个:李二牛和何喜发。他们与其他九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衬托出其他九人知耻后勇,是真正的勇士。 |
E.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虽然不可预知的外部环境会给人性带来暂时的迷失,但血性男儿终会有颗维护正义的心。小说中的向二狗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请结合文本分析结尾“这一夜,一个国军少将旅长为一个死去的国军士兵守了一夜灵”的内涵和作用。
有人说,真正的英雄,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在战友们用性命与敌人相搏之时,冲到最前头,坚持抗战不退缩。可是,作者笔下的这几个人他们会逃跑,为的只是报私仇。这会不会是个败笔?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
汉语,我为你忧心
身为一个中国人,让我们能时时牢记自己身份的,除了身体发肤之外,就该是我们的母语了。在无数中国人心里,古老优雅的汉语是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将我们民族胸中的丘壑山水,化为不尽的纸上烟云。音分四声,律有平仄,构成了汉语诗文一唱三叹、回环往复的音韵之美。千百年来,隽永有致的汉语承载着我们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依靠它倾诉,运用它思想,通过它记载,凭借它穿越五千年历史文化隧道。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汉语正面临着危机。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庞大“外语族”的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托福考试成绩的高分可以一再打破,但即使是在高学历的青年中,也出现了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现象。
应当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外语教学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母语、消解母语,不意味着我们有不学汉语而自能的天赋。诗人余光中说得好:英文充其量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种工具而已,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事实证明,忽视母语修养所导致的结果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仅造成了书写语言的失范,生活用词的平庸乏味,也让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在我们生活中日渐消褪。
我们的后辈可能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试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怎能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人,又怎能感受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发人深思的是,当汉语在故乡受到冷落时,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的2300余所大学开设汉语课程,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达3000万,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
“语词破碎处,万物不复存。”纵然“汉语热”热遍全球,纵然我们的后代都能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但在汉语的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边,倘若“汉语危机”的呼声一直不断,我们又怎能尽展欢颜?
仅仅存于典籍之间的希腊文、拉丁文基本上死了,但汉语却一直活着,在一代代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它引领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一路风霜走到如今,它会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向何处去?
汉语,我为你忧心,为你不平!下列说法不能完全说明“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这句话的一项是( )
A.汉语能让我们时时牢记自己的身份,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 |
B.汉语古老而优雅,以其独特的文化意蕴构成了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 |
C.汉语隽永有致,承载着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凭借它穿越漫长的历史文化隧道。 |
D.汉语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并且广为传播,“热”遍全球,令国人无比自豪。 |
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如果我们的后辈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那么,东方民族的含蓄之美就可能消失殆尽。 |
B.国人冷落汉语,高学历的青年出现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状况,使国人文化水平降低,国际竞争力减弱。 |
C.方块字横平竖直,独具韵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势必无法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 |
D.汉语隽永有致,承载丰富。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奥妙的人,无法感受到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
A.“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因此,我们书写语言要规范,用词用语要丰富多彩,语言修养要不断加强,这样才可能领略到母语独特的文化意蕴。 |
B.“全民学英语”的热潮过热,致使汉语备受冷落,面临危机。为了保护民族文化,我们应高度重视汉语学习,以此来抵制外语。 |
C.全球“汉语热”持续升温,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我们可以乐观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汉语必将取代英语成为国际最通行的语言。 |
D.汉语历史悠久,魅力独特,在华夏民族的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时至今日,汉语已明显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俄罗斯妈妈
【俄罗斯】弗拉季斯拉夫·费多托夫
1944年夏天,列宁格勒城里出现了第一批德国战俘。他们是被押来拆除一栋在战争期间被炸坏的大楼。
突然,人群中响起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叫喊声:“混蛋!畜生!”紧接着,一个手臂细瘦、双拳紧握的老妇人推开前面的人,朝走在队伍边上的一个年轻德军战俘扑了过去。“你这是干什么?你就是打死他,也换不回你的亲人啊……而且也不止你一个人这样……”巴甫洛夫娜安慰着这个老妇人。巴甫洛夫娜的女儿丽托奇卡是在列宁格勒被封锁后的第一个冬天饿死的。儿子科连卡7月份去当了志愿兵,8月份就在卢加牺牲了。
那个受了惊吓的德国小兵,长得又瘦又小,红红的头发,跟巴甫洛夫娜的儿子科连卡也许年龄一样大,也那么年轻。
一次,她无意中看见了那个被袭击过的红发年轻德国战俘。战俘们的队长,正在按照守卫士兵们的吩咐朝他大喊大叫。中午,车给战俘们送水。每次咽水时,汉斯,她这么称呼那个红头发的、笨拙瘦小的年轻德国战俘,细细的脖子上突出的喉结一动一动。她觉得他非常可怜——要是能给他点吃的该多好啊。
她回到家,切了几片黑面包,抹了点猪油。再从只剩下半罐的糖罐里取出两块糖放在上面,然后又取了一块……
“妈妈……好……好……谢谢……好……谢谢。”汉斯结结巴巴地说着,那块面包在他的嘴里嚼了很长时间,怎么也咽不下去。
第二天,她躲着看守的士兵,又把自己带来的一小包吃的转交给汉斯。
此后的一天,上车的时候,一个守卫朝汉斯又喊又叫,想从他手里夺下那个小凳子。
“你要带着凳子去哪儿?”
汉斯怎么也不肯松手,抓得紧紧的。
“长官,请您允许……可以吗?”汉斯用德语夹杂着俄语请求着。
“你快松手吧。他愿意把凳子顶在脑袋上你也别管。”另一个守卫的士兵过来解围。
战俘们七手八脚地把汉斯推上了卡车,把那个小凳子藏了起来,免得让守卫的士兵看着不顺眼。
巴甫洛夫娜的茶还没喝完,门铃响了。铃声很短,很突然。肯定不是邻居,她的那个女邻居不这样按门铃。
门外站着的是汉斯。这不是做梦,也不是幻觉。他一只手拿着那个蓝色小凳子,一只手攥着从头上摘下来的船形军帽。
“这是给您的礼物,俄罗斯妈妈……”汉斯用自己的母语激动地快速说道。
如果巴甫洛夫娜能听懂德语的话,汉斯最后的一句话是:“我永远也忘不了俄罗斯妈妈的善良。不是所有的德国人都是法西斯。不是这样。”
巴甫洛夫娜拉着汉斯的手,把他领进了屋里,虽然她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汉斯把凳子放在了门厅里,笨拙地弓下身子,拥抱了一下身材瘦弱的巴甫洛夫娜。他身上的石灰让巴甫洛夫娜喘不过气来,他脸上刚刚长出来的火红柔软的胡须触到了巴甫洛夫娜的两腮。最后,他快速捡起掉在地上的军帽,跑出了巴甫洛夫娜的家。
是这栋楼的看楼人安德烈给汉斯指的路。他很快就明白了汉斯要找谁,因为他不止一次看见过巴甫洛夫娜拿着小包去那片废墟。
战俘们又清理了两天那片废墟。这两天满头白发的巴甫洛夫娜都来给汉斯送吃的,所有的守卫士兵都认识她了,也不再赶她。汉斯只要从远处看见她,就马上放下手里的活跑过来。她把小包交给他,她的目光中充满了怜惜和慈爱,他的目光里满是谢意和感激。两天后,战俘们被送到别的地方去了,他们再也没有在这里出现过。那栋被炸毁的大楼被拆除后,那里修了一个小广场,妈妈们经常推着婴儿车来散步。
那个小凳子在厨房里用了好多年。巴甫洛夫娜每次把小凳子搬过来坐下,就会想起红头发的汉斯。
“费多尔,你不是木匠。你做不出这样的凳子来。”巴甫洛夫娜对丈夫说。
“我怎么能和那个手艺人比呢?”费多尔似乎有些生气地说,“我还杀过那些手艺人呢,因为他们的脑门上也没写着谁是木匠,谁是法西斯。”
(选自《读者》,李冬梅译)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守卫士兵对巴甫洛夫娜给汉斯送吃的的态度由拒绝变成默许,主要是因为其被巴甫洛夫娜与战俘汉斯之间跨越仇恨的亲情感动了。 |
B.汉斯能够把礼物成功地送到俄罗斯妈妈的手里,不仅是因为他巧妙地躲开了看守士兵,更是因为两个地方离得近和同伴的帮助。 |
C.德国战俘为了赎罪而不停地劳作,在拆除被炸毁的大楼并清理完废墟后,为那里的人们修了一个小广场,这是他们恢复良知的开始。 |
D.小说安排的巴甫洛夫娜给德国战俘汉斯送吃的有关情节,其意图是通过这位俄罗斯妈妈有违常理的举动,从正面凸显她的善良本性。 |
E.巴甫洛夫娜与汉斯无亲无故,在战争中却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汉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西斯,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敌对与朋友、亲人的关系。小说的结尾写巴甫洛夫娜与丈夫费多尔的对话,从中折射出二人怎样的性格特征?请概括说明。
小说的主人公是巴甫洛夫娜,但为什么还用较大篇幅写汉斯?请简要分析。
小说由巴甫洛夫娜给汉斯送吃的和汉斯给巴甫洛夫娜送小凳子这两条线索贯穿情节,你认为哪条线索起的作用大?请谈谈你的观点,并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