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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钢琴上的无臂达人——刘伟
王 皓
2010年10月10日23时11分,首届中国达人的观众短信投票揭晓,无臂达人刘伟从著名导演陈凯歌和《中国达人秀》形象大使蔡依林手中接过冠军奖杯,成为第一位中国达人。
刘伟因失去双臂,用脚弹奏的钢琴曲,感动了很多人,被广泛关注,也获得了无臂钢琴师的称号。今年8月,刘伟出现在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的现场。他端坐到特制的钢琴凳前,抬起双脚,弹奏了《梦中的婚礼》。当评委高晓松问他这一切是怎么做到的时,刘伟说:“我觉得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没有人规定说钢琴一定是要用手弹的。”这看似平实朴素的话语,一时震撼了无数世人。让世界对这个走近钢琴的无臂达人,刮目相看。他给人传达这样一种信息:在兴趣和梦想的面前,人人都是健全的。他将成为新时代一个坚强的符号。
成长:一年内达到钢琴7级
刘伟是个普通的北京男孩,10岁时因为意外触电而失去了双臂,但他没有意志消沉,而是展开了另外一段人生:他开始学习游泳,后来因为生病无法剧烈运动,只好放弃了这个爱好。19岁时,他开始学习用双脚弹钢琴,“我就是自己喜欢,这是我的兴趣爱好,没有人强迫过我”。
凭借超人的毅力和悟性,那段时间,刘伟每天练琴7小时,一年内就达到了钢琴7级的水平。2006年,他加入了北京市残疾人艺术团,并开始了音乐创作。
“我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我能养活自己,虽然我体会不到拥抱别人的幸福感,但我能在音乐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刘伟对记者说。
成名:断臂钢琴师感动观众
8月8日,《中国达人秀》的节目现场,当两只袖管空空的刘伟走向舞台中央的钢琴时,没有人能想象得到,他接下来要怎样完成弹奏。但是,当他坐上特制的琴凳,10只脚趾在琴键上灵活地跳跃,优美的旋律缓缓从他的脚下流出时,所有人都震惊了。
对于刘伟的表现,评委高晓松用“匪夷所思”来形容:“我们用手弹钢琴都要练习很多年,何况你用脚!”伊能静更是感动到泣不成声,她说自己看到了真正的达人:“真正的达人是用生命展示才华的人。”
面对评委的盛赞和观众如雷的掌声,刘伟只说了一句话:“我的人生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
内心:性格多到数不过来
在采访过程中,刘伟的脸上没有太丰富的表情,声音也一直很小,听不出起伏的情绪,他坦承,自己特殊的成长经历让他在心智上显得比其他同龄的孩子更成熟,“我不太会因为一些事情影响心情,我一般也不会像别人那样有开怀大笑的时候,但同时我也不会不开心,我有吃有穿,没什么可抱怨的”。
刘伟告诉记者,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影响最大的人是他的母亲,“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把我当作跟别人不一样的孩子”。他坦言,母亲让他更深刻地体会到了生命的重要性,“如果没有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谈到自己的性格,刘伟的回答有些出人意料:“我有多重性格,多到你数不过来。”
未来:做一个音乐制作人
最近有网友对《中国达人秀》发出了质疑,并拿刘伟举例,称节目中频现以故事感动观众的选手,而不是以实力来打动观众,这使得这个平民选秀节目看起来更像《感动中国》。
对于这样的声音,刘伟坦言,他也曾留意过,但并不觉得委屈,也不想解释什么,“他们要求我像贝多芬一样,我不太想回应这个。手跟脚是有区别的,弹琴的难度也不一样,如果用电脑的话,我可以做出用6只手也弹不出来的音乐,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回答”。刘伟告诉记者,不管有没有参加这个比赛,他的人生规划都是一样的,就是做一个不错的音乐制作人,现在,“我离梦想更近一些了”。 
(摘自《华商晨报》)
为什么说刘伟“将成为新时代一个坚强的符号”?
                                                               
                                                               
                                                               
人物通讯常用多种手法表现人物,请具体说说“成名:断臂钢琴师感动观众”这一节是怎样表现刘伟这一人物的。
                                                               
                                                               
                                                               
联系全文,你认为刘伟的事迹给了我们哪些启示?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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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文中信息,选出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

A.“木叶”这个独创性的词语,源出于屈原《九歌》:“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木叶”之所以成为历代诗人们笔下钟爱的对象,是因为历代诗人们受到屈原诗的影响和启发。
B.“落木”这个独创性词语,源出于杜甫的《登高》:“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诗人杜甫创造出了千古流传的形象鲜明的诗句。使我们仿佛听见了离人的叹息,想起了游子的漂泊。
C.“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桑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曹植诗中的“落叶”是碧绿柔软的,是春夏之交饱含水分的繁密的叶子,屈原诗中的“木叶”是窸窣飘零透些微黄的叶子。二者的颜色、质感、密度、动感都有所不同。
D.司空曙《喜外弟卢纶见宿》:“静夜四无邻,荒居旧业贫;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司空曙诗中的“黄叶”没有“木叶”的干燥之感,飘零之意,而且颜色湿黄而非枯黄。“木叶”是风中飘零的枯叶,属于风而不属于雨,是典型的清秋性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5题。
离诺贝尔奖最近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在《诗经》产生近三千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的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的通风设施都没有,屠呦呦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 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舍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l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分,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的效果,也大大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l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
青蒿萃取液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l位感染了Plasmodium 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使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分,确定这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一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做诺贝尔奖“风向标”、有“美国的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的世界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错误的两项是()(5分)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B.《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 ,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E.文章以《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而且也暗示了屠呦呦的思想品质。
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分点概括。(4分)
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悔 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选自2012年第6期《读者》)
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作铺垫。
B.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给游客指路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小说采用对比烘托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沾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怎样看待“好心的约翰逊被偷、被误会、被殴打”这一事件?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欣赏的精神自由
朱以撒
苏东坡在《孙莘老求墨妙亭诗》中有句:“短长肥瘦各有态,玉环飞燕谁敢憎。”除了反映每一位书法家的创作有其个性之外,还有一个欣赏者审美趣味的差异。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不会有全然相同的欣赏。抱朴子说得好:“观听殊好,爱憎难同。”可是,具有独到的审美眼力却是不易的。在许多场合上,欣赏如此陈陈相因,甚至把前人的欣赏定论移过来,代替自己的赏评。如此,欣赏之前要“去蔽”则不是庸人自扰。
千百年来,一些名作历经欣赏,结论充栋宇而汗牛马,给后人形成定势,无形中成不二法门,影响和约束着不同见解的展开,以至欣赏循旧辙而无新意。其次,名流效应也给人以消极的影响。每每欣赏作品,先关注书者名姓:啊,名流所书,笔下绝对精品。有人就对我说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的书法是最好的,理由是:“如果不是最好为何让他当主席?为何不让你当?”这类欣赏观的失误,在于它针对一个人的职务,而忘记了应该针对他的作品——只有面对作品才是可靠的。应当坚决粉碎这种名流观、职务观。当我们欣赏秦简、汉简时,那些寻常巷陌人家、守境戍边兵士、无名百姓留下的作品,营造了一个个美妙的空间,并不逊色于同时期名家的小篆和隶书。对欣赏者而言,寻常心态,有助于欣赏本真的韵致,摒去那些虚幻的、浮夸的表相。
狭隘的欣赏也是需要抵御的。欣赏过程形成的积弊、陋习,使欣赏受到局限,格局狭小,浮薄相扇。譬如地域审美的局限,南朝偏安江南,高谈玄理,品第风流,登山临水,流连诗酒,耳闻丝竹管弦雅乐艳歌,目遇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对北朝苍茫刚硬棱角毕露的书风未免不适。而北朝人在朔漠苍凉胡马嘶风中,感受够了劳作艰辛悲笳动月的粗犷浑厚,也认为南朝书风软媚轻滑。欣赏缺乏兼容的胸襟与视野,走入极端,就成了畸形欣赏、难以转捩的不健康欣赏观。如果持这种欣赏观的人同时又拥有评判权柄,则害莫大焉。“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这是古人早已批评过的。
只有作品对欣赏产生作用,而不是名气、职务这些附加的方面。从作品欣赏出发,不同的见解都是正常的。或者说,优秀的书法作品都是多义的,可资不同角度、层面的欣赏。晋人卫铄认为“多力丰筋者圣”,杜甫则认为“书贵瘦硬方通神”。萧衍称王羲之书“如龙跃天门,虎卧凤阙”,韩愈则认为“羲之俗书趁姿媚”,都显示了不同的审美见解,也给后人营造了一个思考的空间。而那种把书法欣赏从审美范畴拖曳出来,纳入道德伦理空间,所谓“人品高,书品亦高;人品低,书品亦低”的欣赏,既简单又粗暴,更达不到欣赏真谛。
生存论的本体把审美视为人的精神生存方式之一。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欣赏者自身精神的自由。
(选自2005年7月22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欣赏之前要“去蔽”是指事前不应接触相关的欣赏定论,以免影响自己独立的欣赏趣味。
B.让具有地域审美局限的人拥有评判权柄,对艺术欣赏来说害莫大焉。
C.所谓“作品对欣赏产生作用”是说欣赏者从作品本身出发,获得个性的审美体验。
D.要得欣赏真谛,就不应把书法纳入道德范畴,以人品论书品。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欣赏同样的书法艺术作品产生差异”的原因的一项是

A.优秀的书法作品是多义的,可资不同角度,层面欣赏。
B.对作品的欣赏长期以来形成了诸多的流派。
C.欣赏者审美趣味有差异。
D.一些名作历经欣赏,结论卷帙浩繁,已成不二法门。

本文提及的“精神自由”的含义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怀陆圣泉
巴金
①六年前一个夏天的早晨我坐“怡生轮”去海防。圣泉赶到金利源码头来送行。开船时,他和我哥哥都立在岸上对我微笑。我对他们说,两年后再见。
②我绝没有想到这就是我和圣泉的最后的一面。
③我离开上海后第二年,在成都得到圣泉被捕的消息,那是从桂林传来的,后来又听说他已经出狱。但是我到了桂林才知道他入狱后下落不明。朋友们见面时,常常谈起圣泉,我们想念他,暗中祝他平安。有时在静夜,我们三四个友人对着一盏油灯围着一张破旧而有油垢的方桌寂寞地闲谈。桂林郊外的寒气从木板壁缝侵入。我们失去了热情。怀念和焦虑在折磨我们。可是圣泉一直没有消息。他就这样令人不能相信地失踪了。
④虽然他是一个视死如归的人,但他为什么必须死呢?他与其说是被捕,不如说是自首。日本人找不到他,他自己走到捕房去,准备跟那些人讲道理,辩是非。他有着强烈的正义感,他相信敌人也会在正义面前低头。据说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他的口供强硬,他对敌人说,汪精卫是汉奸,大东亚战争必然失败。他可能为这几句真话送命。
⑤以上是议论,猜想,耽心。而事实却是他那时和两个朋友守着书店,书店被抄去两卡车的书,他失去了踪迹。书店保全,他却不见了。
⑥我和圣泉相知较晚。“一·二八”沪战后一年我在福建泉州看朋友,在一个私立中学里第一次看见他。可是我们没有谈过十句以上的话。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抗战前两年参加了书店的编辑工作,第二年他也进来做一部分事情,我们才有了谈话的机会。抗战后,书店负责人相继离去,剩下我们三四个人维持这个小小的事业。共同的工作增加了友情,我们一天一天地相熟起来。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我们常常在书店见面。一个星期中至少有一次聚餐的机会,参加的人还有一位学生物学的朋友。我们在书店的客厅里往往谈到夜深,后来忽然记起宵禁的时间快到了,我和那位生物学者才匆匆跑回家去。在那样的夜晚,从书店出来,马路上不用说是冷冷清清的。有时候等着我们的还是一个上海的寒夜,但我的心总是很暖和,我仿佛听完了一曲贝多芬的交响乐,因为我是和一个崇高的灵魂接触了。
⑦我这种说法在那些不认识圣泉或者认识他而不深的人看来,一定是过分的夸张。圣泉生前貌不轩昂,语不惊人,服装简朴,不善交际,喜欢埋头做事,不求人知。他把朋友的意义解释得很严格,故交友不多。但是对他的朋友,他总是披肝沥胆地贡献出他的一切。他不是“文豪”、“巨匠”,甚至他虽然真正为“抗”敌牺牲,也没有人尊他为烈士。他默默地活,默默地死(假定他已死去)。然而他并不白活,他确实做了一些事情,而且也有一些人得到他的好处。但是这一切和那喧嚣的尘世的荣誉怎么能联在一起呢?那些喜欢热闹,喜欢铺张,喜欢浮光的人自然不会了解他。
⑧我对人说我了解圣泉,然而要是有人向我问起他的生平,他的家世,甚至他的年龄,我却无法回答,唯一的原因是我不知道。我认识的只是他的人和心,此外便是他的文章。
⑨一个崇高的心灵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这是可能的么?我常常这样问自己。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在中国有那么多的人在受苦,你们为什么只关心到我一个?”
⑩是的,在我们中国每天有千千万万人死亡,许多家庭残破,生命像骨头似地被随意抛掷。一个读书人的死活更不会有人关心。然而就在这样的中国,也有人爱理想,爱正义,恨罪恶,恨权势,要是他们有一天读到圣泉的书,知道圣泉的为人,明白他的爱和恨,那么他们会爱他敬他,他们会跟着我们呼唤他,呼唤他回来,呼唤那个昙花一现的崇高的心灵重回人间。
(摘编自《巴金笔下的人生随想》
【注】①陆圣泉(1908~1942):即陆蠡。本文写于1946年11月。
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码头送行是巴金与陆圣泉的最后一次见面,文章开头叙写此事,自然地引出下文对陆圣泉的回忆。
B.陆圣泉富有正义感,刚直硬气,面对凶残的敌人,他的“几句真话”最终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C.初次见面,陆圣泉给巴金留下的印象较单一。巴金对陆圣泉的好感,多是在后来的交往中获得的。
D.第⑦段拿陆圣泉对朋友和朋友对他的不同态度作对比,突出陆圣泉的为人与喧嚣的世态格格不入。

E.文章回忆陆圣泉,没有详细叙写陆圣泉的生平事迹,而侧重于表现他的个性品质,抒写作者的感想。
第⑥段叙写作者与陆圣泉的交往,在内容上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答:

请根据文本,探析“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这句话的涵义。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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