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2010年,“东方主义”话语方式改变的契机。
对近代中国影响及干扰最大的西方文化理论,是美国学者萨义•德提出的“东方主义”。所谓“东方主义”是西方统驭东方的话语方式,这种话语方式由传教士开始,随着西方对东方的殖民扩大,到19世纪定形,建构成一种优劣对比的知识体系,通过教育、媒体以及留学生,向全球扩散,这种话语方式本质上就是强弱不对等所造成的。强者对弱者永远有说三道四的权力,反之则不然。它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弱者会被教育得产生“自认劣等意识”。
东方民族里,对“东方主义”的反省,伊斯兰知识分子较有成就,但也较为悲观。英国学者透纳曾经指出:“东方主义的终结,必经视野和典范的巨大重塑,但这种知识的重建只能产生在西方与东方政治关系出现主要改革的条件下,经济的改变需要权力的改变。”而显然今天的伊斯兰世界无法拥有这样的条件。退而求其次,透纳希望人们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保持“精神的冷静与慷慨”,抛弃东方主义赖以存在的人们自认劣等的前提,但这种话说得容易,要东方人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保持慷慨不挑剔,那不是千难万难?
而中国人的“东方主义”经验,与伊斯兰世界相比,在归属程度上并不稍逊。在17世纪时中国犹为世界最富裕的国家, 而后即每况愈下,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中国人均所得只有欧洲的0.75%,对人说三道四成了西方理所当然的特权,中国似乎有一种“中国性”,这种较为劣等的元素存在,乃是中国落后、停滞的原因。
但这种情况近年来有了改变。由于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美国专家在谈到亚洲新秩序时开始有人提出中美“共管”,这就是现实权力改变所造成的自然结果。真正值得体味的,乃是弱者现实权力的改变,它必然会向话语权这个方向渗透。于是2009年《时代》杂志肯定起中国来,并认为中国的高瞻远瞩、重视教育和孝道等五点可堪借鉴。
话语的改变除了涉及权力外,也和话语双方的主观期待有关,因此外国的说法变了,是否希望中国慷慨地拿出外汇来帮忙?或是希望中国在减碳上让步?这些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西方对中国的说法变了,这只是个开始。西方的“东方主义”说法流传长久且已建制化,要真正实现对异文化的尊重,非好几代人不可。西方选择性地说中国好话,可以欣慰,但大可不必志得意满,西方和中国一样,要努力改变的多着哪!此外,西方对中国的话语方式逐渐改变,至少等于瓦解了中国的“自认劣等的意识”。往后中国人,特别是学术文化界脱离了“东方主义”的诅咒,已有可能更客观地对待自己。下列关于“东方主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方文化理论中,美国学者萨义•德提出的“东方主义”对近代中国影响及干扰最大。 |
B.“东方主义”是西方统驭东方的话语方式,这种话语方式本质上是强弱不对等造成的。 |
C.弱者“自认劣等意识”的存在,使得“东方主义”话语方式建构成了优劣对比的知识体系。 |
D.“东方主义”作为一种强者对于弱者的话语方式,它是由传教士开始,通过教育、媒体以及留学生等途径向全球扩散的。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今天的伊斯兰世界依然无法改变自身在“东方主义”话语方式中的处境。 |
B.美国学者透纳的观点,正说明对人说三道四成了西方理所当然的特权。 |
C.中国人的“东方主义”经验,在归属程度上并不稍逊于伊斯兰世界,中国似乎有一种较为劣等的“中国性”元素存在,它造成中国的落后、停滞。 |
D.西方对中国的说法变了,和西方国家的主观期待也有关系,西方国家有何企图,我们不得而知。 |
下列对本文作者观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要东方人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保持“精神的冷静与慷慨”,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不挑剔,这看似困难,实则容易。 |
B.西方对中国的话语方式的逐渐改变,使中国人不再有“自认劣等的意识”,并能够更客观地对待自己。 |
C.中国的综合国力提升了,西方开始选择性地说中国好话,比如《时代》杂志对中国的肯定,这说明弱者现实权力发生改变必然会向话语权方向渗透。 |
D.西方的“东方主义”说法流传长久且已建制化,要真正实现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还需要很长时间。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莫斯科郊外的蜡烛包利民
那是一个极黑极冷的夜晚,枪炮的轰鸣声渐渐地平静下来。上士克利特丢掉手中的枪,右手紧按住疼得钻心的左臂,望着黑暗中矗立着的莫斯科城发呆。
这是1941年的冬天,德军在苏联本土的战争进入艰难阶段。克利特和同伴们多次在莫斯科城外被击溃,挣扎在死亡边缘。
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与寂静,克利特收回目光,发现那些被炮火点燃的荒草和树木,不知何时已经熄灭。身边没有生命气息,处处都是同伴冰冷的尸体。
他讨厌这场战争,当初也是被迫当兵,此刻他万念俱灰,踉踉跄跄地向前走,毫无目的。不知走了多久,全身都已冻透,淌出的血也凝成了冰。就在他准备给自己一枪时,远处有一簇微微的火光一闪!他揉了揉眼睛,确实是有点火光!
他精神一振,奋力向那边走去。
原来是一片墓园,有座坟前,一支蜡烛正在静静地燃烧着。他快步上前,扑倒在蜡烛旁,烛光猛地摇曳了一下。他抬起脸来,那烛光映得心里暖暖的,令他想要落泪。这无边的黑暗吞噬不了一支蜡烛的微光,极度的冰冷冻结不住一支蜡烛的火焰。他的心猛烈地燃烧起来,重新充满希望与力量。他在烛光中仔细辨认着墓碑上的一行字:尼·科拉夫之基,然后起身,大步向远处更深的黑暗走去。
20年之后,克利特已成为西德一家大公司的总裁,他常常回想起那荒唐的战争生涯,想起自己九死一生地逃回国内,想起莫斯科郊外的那支蜡烛!他一直牢记着那个名字,尼·科拉夫!
那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人于战乱的夜里在他坟前点燃蜡烛?
带着诸多的疑问,他重又踏上了苏联的土地。
终于,他在一个烈士陵园中找到了尼·科拉夫的墓。坟前,无数被燃过的蜡烛痕迹留在那里。陵园的看守者告诉克利特,每个周日都有人送来很多蜡烛,嘱他每逢夜晚就在科拉夫的坟前点亮。
那个周日,克利特遇见了送蜡烛的人,从而得知了尼·科担夫的故事。
尼·科拉夫是莫斯科城内的一个普通工人,在莫斯科最艰难凶险的日子里,德军的飞机经常来轰炸。于是一到夜里,几乎所有的房子里都不点灯,怕给敌机以轰炸的目标。可是,莫斯科并不是完全黑暗的,至少有一所房子里还亮壳着灯,那就是科拉夫的家。
科拉夫当时36岁,未婚,单身一人住在城西的一座平房里。每个夜里,他都要点燃蜡烛,感觉被昏黄的光亮包围,即使睡着了,也让蜡烛燃着。虽然当时物资奇缺,但蜡烛随处可以买到,所以科拉夫储备了许多蜡烛,用以照亮整个房间。邻居们都劝他,说他这样做很不理智,很危险,他却说:“莫斯科不会是永远的黑暗,就算在这最艰难的时候,我也要为它亮起哪怕最微弱的一缕光!”
终于,在一个夜晚,敌机扔下的一枚炸弹击中了科拉夫的房子,他也因此殉难,他的家那一夜燃烧成莫斯科最亮的地方。当他的事迹传遍全城,所有的人都被震动,每个夜里,千家万户都亮了起来,闪耀着蜡烛的光芒。科拉夫被人们葬在荒僻的东郊,而且常有人在夜里潜出城去,在他坟前点起一支蜡烛。
克利特回国以后,将这个故事传播开来。从此以后每个夜晚,克利特都会在窗前点亮一支蜡烛,直到新的黎明来到。小说第1—3段中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上士克利特为什么在20年后仍然牢记着莫斯科郊外的那支蜡烛?(4分)
小说的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蜡烛”在小说的结构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太空中生活,要求宇航员必须具备极佳的身体素质,因为用困扰宇航员身体健康的有噪声、宇宙辐射、高真空、剧烈的温度变化等多种因素,其中最困扰他们的是失重。专家发现,在失重环境里生活10天,人体骨钙的流失率达到了3.2%,那些返回地球的宇航员体重都要减轻5%左右。宇航员在描述失重的感受时说:“胃里的食物在向上涌,脑袋因为充血而晕沉沉的,四肢无助地散在躯干周围,你要不是看上一眼,都不知道它们正处于什么姿势。要想既保证宇航员的健康不出大的问题,又要节省发射经费,让宇航员在太空中作生活半年是最佳的选择。
为了太空飞行对宇航员身心的影响降到最低,1985年,美国空间实验室引及了“太空跑步机”。这种“跑步机”采用弹性“束带”把人固定在跑台上,提供模拟重力,宇航员在锻炼时获得一定压力,从而可以达到类似在地面的锻炼效果。事实证明,长期飞行的宇航员,由于有效地将锻炼和加强营养相结合,已经可以控制体重的减轻,这说明跑台锻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后,国际空间站都专门设置了包含有跑台的锻炼场所。
创造了太空生活最长纪录的俄罗斯人伯里亚科夫,便是空中健身房的受益人。他在太空中待了438天,返回地球时,他没有像其它宇航员那样虚得需要人抬出返回舱,而是自己走出来的。这得益于他按照制定的计划,每天都花费两个小时进行包括跑步在内的锻炼。
不过,在太空中寂寞的滋味远比生理不适更严重。在太空环境中,因为长期远离人群,情绪激动,多梦、幻觉和失眠等精神症状时常困扰着守航员。在国际空间站的漫长时间里,宇航员已经开始琢磨各种新型的太空体育运转来丰富娱乐生活了,传统单调的跑步训练已经提不起他们的兴趣,他们尝试着将地面竞技搬上太空。
心理学家认人,宇航员的太空生活需要创造性,他们要学会如何就地取材、自娱自乐,这些活动对身体的锻炼作用可能是次要的,但对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很有作用,这非常有助于鼓舞士气,2009年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将在现有空间站6-12人的基础上,加倍增加每次执行太中任务的人数,这样使在太空成立多人竞技小组成为一种可能。
(取材于《太空里的无重力运动会》)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宇航员在太空失重的状态下胃里食物上涌,脑袋晕沉,甚至无法控制自己四肢的活动。 |
B.为保证宇航员的健康,节省发射经费,目前宇航员一般都不在太空工作生活半年以上。 |
C.因为跑步训练已达不到宇航员强身健体的需求,所以他们开始尝试新的太空运动方式。 |
D.每天两小时的跑步锻炼帮俄罗斯的伯里亚科夫创造了在太空生活438天的最长记录。 |
下列推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只要骨钙流失率不高于3.2%,体重不降低,宇航员们就能在太空工作半年甚至更久。 |
B.“空中健身房”将会使宇航员在长期的太空生活中保持在陆地上的体重甚至增加体重。 |
C.目前生活工作在国际空间站上的宇航员们很有希望成为太空足球联盟的第一批成员。 |
D.从空间站把高尔夫击到遥远的太空,这将成为现实,不再是人们头脑中美妙的幻想。 |
根据文意回答问题:在空间站中的宇航员要想顺利完成太空任务需要注意些什么?(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
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
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天幕上的舞蹈
刘明霞
当单位门前那可硕大的木棉树一马当先,开的热热闹闹纷纷扬扬的时候,我就知道春天来了,春天匆匆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上班下班从树下走过,不经意间,“啪”的一声,一朵红艳艳的木棉花就会砸在你的脑袋上、脖子上或脚边。躬身捡起那多水灵灵的花儿,它肥厚丰腴,娇艳无比。我不由伫立仰望:那伸向天空的树枝上,点缀着红彤彤的艳丽,如舞女的长裙凌空飞起,姿态翩然,在天幕上飞舞、摇曳,挑逗着阳光。哦,木棉,如果说那些低矮的灌木开出的叫花的话,那么,天幕上开出的你定是花的精灵了。我想,大喜大悲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而有的时候,灵魂的震撼既不是喜也不是悲,而是一种晕眩,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
木棉在晴空里蕴足了那种如梦如幻的气质,点染出闹春的意境,这个时候,该有一首曲调轻柔舒缓、歌词婉约优美的歌来伴随她的舞蹈的。木棉,这所有的魅力是源于哪一天呢?是谁亲手把你中在这的?在狭窄的街道上,在对视着屋顶与屋顶之间,你显得独立又不会太孤寂,但你似乎总是在超脱。也许,人们不理解你为何总要高高在上,难道华丽高尚的你喜欢这样曲高和寡?你独树一帜,是不想与俗颜争宠,还是喜欢独自享受孤独?这里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只是一树艳红。红花还要绿叶配,你是真正的红花,真正的红颜,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娇艳没有丝毫造作。你违反了花与叶的辩证关系是想证明自己没有依附心理,还是为了宁缺毋滥呢?你独挡风雨的侵袭又守住生命的质量,你是花中的君子啊!当我看到你舞动长裙在风中吟唱时,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选择。
把蓝天当背景,把白云做道具,你的舞姿梳理着时间和音乐。木棉,你实在是一个高洁而空灵的舞者啊!
也许,人间意味浓烈,世俗气息浓郁的灵魂,终是不能升入天堂的,所以,你摆脱世俗,奋不顾身地冲向云天。当春风吹开尚在沉睡的你的惺忪的双眸时,你张开一朵朵圆润饱满鲜活生动的花儿,在天幕上跳起优美的舞蹈,一会儿如慢板徐缓轻悠,一会儿像快板恣意奔放。你那独特的舞蹈词汇是在诉说生命的故事吗?生命的初始该蕴藏着多少的神秘而动人的细节啊!你这活泼灵动、伸展舒畅的生命,你的舞姿搅动了生命的奥秘和底蕴,平淡而单调的生活因了你而有了一丝亮彩,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秘密。那“啪”的一声掉落在地上的,是你的红舞鞋吗?木棉,你的人生如此脆弱又如此美丽,花开花落,全是自己的热闹。伴着风儿翩翩起舞的你,舞出的是现代还是古典?第二段中,作者描写木棉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这段描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联系全文,说说木棉花具有哪些特点?
文中说“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作者为什么这样说?
作者在最后一段说:“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
秘密”请探究木棉“生命的秘密”对我们有什么启发?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9分,每小题3分)
“中庸”辨义
在有的人看来,所谓“中庸”,就是做人要圆融,善于“和稀泥”、当“老好人”:做事要平庸,不出头、不冒尖、守“本分”,满足于随大溜、跟着走。但这种观点不仅违背了儒家关于“中庸”的原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事实上,这种是非不明、善恶不分、庸碌无为的“老好人”、“本分人”并非儒家所尊崇的“中庸”之人,而是其所贬斥的“乡愿”,这种人格与品行也是儒家所极力反对的。
对“中庸”的误解,除了少数人是刻意而为、混淆视听之外,大多数人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本意。我们来看看相关文献中的解释。在《中庸》一书中,“中”与“和”是放在一起表述的,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正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由此可以看出,“中”在这里是一个时间概念而非距离概念,是所谓“时中”,即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而不是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关于“庸”,汉代学者郑玄的注释是:“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也就是说,儒家所谓“庸”,就是人伦日用;所谓“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恰如其分,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中庸”或“中和”的理念还可以超越人伦的领域,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上:人们通过对自然界万物生长与四时变化规律的领悟和顺应,“赞天地之化育”,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就是《中庸》中所说的“政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儒家认为,在人伦日用中做到“中庸”,即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是一个极高的境界,需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运行规律、运行法则有深刻的体验和把握。这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的。因而孔子才感慨:“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孔子看来,要想达到“中庸”的境界必须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就是要破除种种思维定势和主观成见,通权达变、相时而动。为此,孔子在回答其弟子关于什么是“仁”“义”“礼”“孝”等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从教育学的角度说,这体现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而从伦理学的视野观照,这就是他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的具体实践。黑格尔曾因《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辨而给予这部经典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其实,这恰恰体现了儒家伦理智慧的特色所在。下列选项中对“中庸”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庸”是儒家伦理学说中的一个核心思想,它要求将“中和”的理念运用到日常生活中。 |
B.“中庸”就是追求日常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恰如其分,做到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 |
C.“中庸”是人们做事要“ 走中间路线”,不出头、不冒尖、守“本分”,满足于随大溜、跟着走。 |
D.“中庸”是在人伦日用中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是一个一般人难以达到的极高境界。 |
下列不属于能使人达到“中庸”境界的条件的一项是
A.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
B.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 |
C.破除思维定势和主观成见,通权达变、相时而动。 |
D.根据个人气质禀赋等去理解“仁、义、礼、孝”等伦理问题。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发生错误的根源就是对“中庸”原意的误解。 |
B.对“中”和“庸”二字的望文生义,是大多数人误解、误用“中庸”的根本原因。 |
C.孔子认为“中庸”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所以他对达到“中庸”境界感到绝望。 |
D.黑格尔对《论语》及孔子都不够认同的原因是,《论语》缺乏概念、范畴和思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