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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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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砷”细菌颠覆了什么
11月2日,美国《科学快讯》刊发了美国宇航局(NASA)天体生物学家西蒙博士的研究论文—“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GFAJ-1能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上,利用砷元素生长。而且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也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食砷细菌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预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食砷”细菌的发现,不仅颠覆了科学上对生命“必需元素”的定义,且引发了公众对外空生命的无尽遐想,该消息一度被误传为 “NASA发现外空生命”。为此,NASA的专家不得不反复重申: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首次发现,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西蒙博士和她的团队在莫诺湖湖底的沉积物中分离天然微生物,并在培养基中不断提高砷元素的浓度。最终筛选到了能耐受较高砷浓度的“嗜砷”细菌GFAJ-1。
当培养基中去除了磷元素后,西蒙博士惊奇地发现,菌株GFAJ-1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也能生长。随后的研究进一步表明,GFAJ-1是利用了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行使生理功能。
一株平常的“嗜砷”细菌竟然还是“食砷”细菌。此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这也预示着此前在人们所自认为的“生命禁区”中,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糖类、脂类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英文中六种生命必需元素的缩写,常常连起来组成了专用称谓“CHONPS”。但是,“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已经就将磷元素从“CHONPS”的名单中划出。
而此前,磷元素普遍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元素”。磷在生命体中主要以磷酸根(PO43-)的形式存在。磷酸二酯键维系着核酸(DNA,RNA)的基本结构。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借助后者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而三磷酸腺苷(ATP)更是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其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因此,对于生命体而言,从分子结构到细胞功能,从新陈代谢到能量转化,磷元素都是不可替代的。磷元素对于生命如此重要,早在1987年《科学》杂志就刊出名为“自然界为什么会选择磷”的文章,对磷元素的重要性进行详尽阐述。
然而,若从化学性质的角度说,砷和磷却是性情相似的“兄弟”。
在化学元素表上,砷元素与磷元素同属氮族元素。二者化学性质相似。唯一不同的地方是,砷的分子量更大,化学性质也相对活泼。与磷相比,砷元素更具“金属性”。
正是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相似性,细胞内部的代谢途径常常不能区分二者。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而砷的“金属性”,又使其在水环境内极不稳定。过短的半衰期导致其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选自《南方周末》2010年12月23日版,有删改。)
对“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证明对于食砷细菌细胞而言,砷可以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
B.NASA的专家反复重申:这种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西蒙博士的培养基上——首次被创造出来的,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C.食砷细菌能够耐受较高砷浓度的环境,最后能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生长,利用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由“食砷”变为“嗜砷”。
D.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证明,对简单的单细胞细菌而言,磷元素不再是“必需元素”。

从原文看,下列对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  )
A.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其中,磷元素在六大“必需元素”中是最重要的一种元素。
B. 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是因为“必需元素”主要只用来合成生物大分子,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
C. 传统观念看来,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
D. 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生命体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表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

A.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借助磷脂双分子层,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
B.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化学性质相似,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但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C.“三磷酸腺苷”(ATP)之所以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是因为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 “三磷酸腺苷”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D.“食砷” 细菌的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预示着在我们生存的地球上,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根据原文,食砷细菌究竟颠覆了传统科学中的什么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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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海龟
张抗抗
D有一个可爱的3岁女儿,对女儿一向有求必应。他的工作单位离家近两小时路程,为了减少往返。他总在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家,女儿在晚上临睡前必要让他讲个故事。一年过去了,什么大灰狼小白兔,他肚子瘪瘪塌塌早已被搜刮干净。
女儿却不肯善罢甘休,抱着他的膝不肯上床,连妻也哄她不好。
他满心焦虑,虽是周末,晚上他还得赶写一篇文章,研究所的头儿亲自点名让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发言,他将有机会在同行面前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与才华。
爸爸讲故事呀,女儿纠缠不休。
讲什么呢?他真没有时间。发言关系到对他实际水平和个人价值的确认,听说很快就要评职称了。
他突然记起当天报纸上看到的一则趣闻,当时无意瞟了几眼,现在倒可以用来对女儿随意应付一番。
从前,在一个海岛上……他开始尽量耐心委婉对女儿娓娓道来。那儿的人家家户户养着一种大海龟。海龟像一张小桌子那么大,有很硬的壳和很粗的爪子。那个海岛上没有汽车没有自行车也没有小毛驴,一个人要到岛上另一个人家去串门,就骑着海龟去。海龟最爱吃大香蕉,它的主人就坐在海龟背上,用一根细杆子拴上一根绳,香蕉就悬在海龟脑袋上,离它只有几步远,海龟想吃香蕉,就开始往前爬,可它一爬,那背上的人手里的香蕉也往前走了。它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它就拼命往前爬,它爬香蕉也爬,就这样它背上的人就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睡着了,腮上挂着浅浅的酒窝。
他连续昼夜伏笔奋战,发言很成功,获得大家的好评,文章将被收入当年的年会专集。有人私下议论,说他虽是助研,实际上相当于副研究员的水平。
转眼又到星期六了,他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时,才想起这一星期忙得昏头昏脑,竟然忘了给女儿准备故事。 出乎他意料,女儿临睡前忽然对他说:“爸爸,今天你还讲那个大海龟好不好! ”
他松了一口气,却纳闷女儿何以对这大海龟如此感兴趣。
……就这样,骑着海龟的人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他敷衍了事地讲完了故事。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同女儿亲近的情绪。他心里实际上还在惦着自己的职称。如果这次能评上副研,他一家三口就有希望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工资也可增长几十块钱,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昨天上头又给了他新的任务,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译出一部有关w理论的200页的著作,三个月内编出一部新的辞典,六个月内与人合写一部有关w理论的评述……他不知道他如何才能做完这些事。
“那骑海龟的人到了地方以后,到底怎么样了呢?”女儿竟然破例没有睡着,眨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看问。
他说,骑海龟的人到地方了以后,就把海龟整个儿翻过来;翻过来它就不能逃跑了,只能乖乖地等它的主人去办完事,再把它翻过来骑它回家。
女儿似还要问什么。他不耐烦地拍拍她的后脑勺,把她交给了妻。
为了不受干扰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全部任务,真正奠定他在学术界的地位,他索性把铺盖搬到了研究所,黑夜白天泡在图书馆资料室里,不这样做就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领导对他的信任。一个几百人的研究所,老的老,小的小,真正能顶用的还是他这样的中青年骨干。但无论怎么辛苦,他觉得前面总还有个盼头……
半年后他第一次疲惫不堪地回家,心里如释重负。女儿见到他,目光转向妈妈,那句话没问出来:这个人是谁呀?临睡前,破天荒第一回并不缠他讲故事,大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回,终于问:“我想起来了,上次你讲的大海龟,后来到底有没有给它吃香蕉呢? ”
他一愣,含糊回答可能是给了。女儿却不满意,又问他到底给了几个,他说一大堆,女儿又问是不是每次都给。他茫然……
暑期一上班得知职称名额已定,他因年限不够,没有希望晋升;工资不动,住房当然暂时也不能动……他感到浑身骨骼疏松……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他如果告诉女儿:人并没有把香蕉给海龟吃,对女儿来说未免太残酷了,他不忍心。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小说选材看似一般,其实独特。小说中,作者把改革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女儿”的纯真正是体现了这一点。
B.语言是冷静的超然的,叙述平实,不带作者的感情,这给读者留下了思考的空间。
C.作者反映现实生活的安排也有新意,可谓匠心独运。
D.小说中“海龟”的命运与主人公D的命运有相同的地方,读来令人叹息,引发读者的思考。

E.小说中的D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他总在周末才回家,给女儿讲故事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根本没有同女儿亲近的情绪。女儿似还要问什么,他却不耐烦,他心里实际上只在惦着自己的职称。
小说中D未能晋升,“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D和海龟有哪些共同
的地方? (6分)
答:



小说通过塑造D形象反映出什么主题?D为什么不把海龟真实的结果告诉
女儿?(6分)
答:


这篇小说以“海龟”为题,既写了D给女儿讲故事,又写了D评职称的进
展情况,有人认为这样写叙述的内容很乱,但有人认为这样安排很好。你的看
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并简要论述。(7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分析题安勇
老师年纪不大,但是位好老师,不光盯着分数不放,还强调素质教育。经
常在课堂上开展讨论,猜谜语,讲笑话,出一些脑筋急转弯什么的。用老师自
己的话说,既活跃了课堂气氛,还能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
老师在书上看到一道分析题,觉得很适合训练学生的发散思维,就把题出
给了同学们。分析题下面写着“答案见封底”,但老师自己也没看答案。他也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发散思维,暗中和同学们比一比,老师还是有些童心的。另外,不看答案,游戏做着会更有意思些。
分析题是这样的:大雨天,一个走在路上的男人,看见前面有一个女人没带雨具,怀里抱着孩子,胳膊上挎着包,就主动把自己的雨伞借给女人,接过孩子抱在怀里。请问,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最先站起来的是班里的调皮鬼,他成绩不错,但经常搞一些恶作剧。他不直接回答,反问老师:“那个女人长得漂亮吗?”老师愣了愣,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含糊其词地说:“你就当她漂亮吧!”“因为那个女人长得漂亮,那个男人早就看上了她,却一直找不到机会,故意用这个办法套近乎。”教室里一阵大笑。
数学课代表站起来说:“因为这是那个男人的职业,他借伞、帮女人抱孩子都要收费。前几天下大雨,铁路桥下一片汪洋,就有一个男人靠来回背人挣钱,一次收十块,不讲价。我计算了一下,如果天天下那样的雨,他很快就能成为万元户。”
老师点点头:“同学们回答得都不错,还有没有其他的答案?”
话音刚落,又有一个同学站起来,有些得意地说:“你们可能都忽略了女人胳膊上挎着的那个包,我想,那个男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为了取得女人的信任后,抢东西。”
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怯生生地说:“老师,那个男人会不会是搞推销的?”老师疑惑不解,用眼神鼓励她说下去。女生接着说;“那个男人是卖伞的,女人用了他的伞,就不得不买了。”
老师等了一会儿,见没有人再站起来,笑笑说:“我也有一个答案,那个男人之所以这么做,因为他是那个女人的丈夫。你们想想有没有道理?”
同学们哄堂大笑,纷纷说老师的答案最巧妙。但也有几个同学不服气,要求老师公布书上的答案。老师不想公布答案,同学们回答得都很踊跃,锻炼思维能力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类问题本来就不应该有什么正确答案。
这时候,老校长走进了教室,他是被教室里的讨论声引来的。校长先对同学们说:“大家的发言都很好。”然后又对老师说:“不妨公布一下答案,我也想听听书上是怎么说的。”老师找到答案,大声地念道:“不为什么,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叫雷锋。他不仅把伞借给女人,最后还把她送回了家。”
教室里一片大乱,同学们纷纷说这不可能,这不现实。调皮鬼喊得最响,他大声说:“那个女人的丈夫呢?如果一个陌生的男人送自己的老婆回家,他会怎么想?”
校长听到答案后一直沉着脸,最后他抬起手示意同学们静一静,问身边的老师觉得这个答案怎么样。老师低下头,想了想说:“说实话,我也觉得这个答案不太现实,于情于理,都说不太通。”
校长点点头说:“你们大概都不相信,二十年前,我也做过这样的事。不仅仅是我,那时候,很多人都做过如今我们看来不现实的事情。”
教室里一片寂静,同学们都没有再说话,因为大家看到校长的脸上已经流下了两行泪水。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主要围绕着一道分析题展开情节,突出了当今社会的教育、道德及社会风气等存在的问题。
B.五位学生对“分析题”的分析回答反映他们都是一些善于思考、细心观察生活、热爱生活的人。
C.小说中出现了两次学生的“大笑”,既反映了同学们对两次回答的认可,又表现了同学们潜意识中的功利;结构上前后照应。
D.年轻老师与他的学生对分析题的解答与标准答案相去甚远,令学生们沮丧、气愤,因此教室一片大乱。

E.文中“年轻教师”从出题、答题到告诉答案,起着串联情节,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请结合小说的具体内容,谈谈你对“分析题”这个题目含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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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析小说中学生、教师的答案与参考答案出现较大偏差的原因。结尾,写到老校长流泪,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校长流泪”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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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灯 火
萧 萧
乌黑油污的煤油灯,一经火柴点燃,便有了亮晃晃的“生命”。
“生命”的意义就是它会让你想起与它共处的那段时光。生命的最简单意义可以是一个字:“动”!那昏黄的煤油灯的火舌,就是那样闪动着,那样引逗着你的眼,那样闪着古老的昏黄。
在胡兴村,这样的煤油灯不知与我们共处了多少年,小的时候们我们叫它“番仔油灯”。番仔油和番仔火(火柴)一样,都是由洋人传来的。番仔油的味道呛鼻难闻,打来的油通常都放在墙角不起眼的地方,煤油灯缺油的时候才提出来添加,小心翼翼的,一方面怕弄脏了衣物、桌子,一方面怕易燃的煤油引来祝融肆虐,回禄嚣张①
家用的煤油灯主体是大约十公分高的玻璃瓶,外围有铝片为套,瓶口是一个铅皮的盖子,中间钻一个小洞,棉纱捻成的灯芯就插在这个洞里,灯芯可以一直伸向瓶底,将煤油汲吸上来,油润的灯芯,火柴一点就燃着了,昏黄摇曳的光芒,就这样温暖着我们的童年。
深夜的时候,面对这样一盏摇曳的灯火,仿佛可以根据古人促膝而谈,读一点诗词,雅兴随之而起,如果能翻阅几则“聊斋”,或许更增加一些古奥之趣,可惜,当时年纪小,只认识李白的铁杵、王冕的荷花!
最温暖的当然不是这摇曳昏黄的灯光,而是灯光下两个相对的人影,一老一少,祖孙两人从“人初静”,守到夜更深,守着永夜,守着灯火,守着长长的一段祖孙相牵系的深情记忆,那是祖母无怨的爱,无尽的心,所有的怀念都从这样温馨的画面进入、泛起……
当灯芯烧黑了,我们用个小竹片剔亮它,挑灯夜战原来就是这样的啊!那情景仿佛剪烛西窗一般,灯芯越烧越长,就要用小剪刀剪除碳化的那小小一截,光,就更亮了!
煤油灯的火焰很容易将墙壁、屋梁熏黑,因此悬挂的地方一直是固定一处,不随便改换,以免房子到处留下乌黑的油烟。
那样的煤油灯,我们家好像只有三盏,人在客厅的时候,灯随我们在客厅,夜读如果是在祖母的房间,灯就随着我们过去。有时,书读到一半,要到客厅拿东西,拿得提着灯过去,脚步不能太急,免得走路的风息将灯吹熄。不知你是否记得我们家是土埆厝?②
风随时可以从破落的竹篾片之间随意进出,风大的时候,我们就得一手举灯,一手遮风护火,步步为营,仿佛履薄的人,战战兢兢。
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在那样的灯火下,一切都荡漾着温馨。
虽然,煤油灯有效的亮度不过是一两尺而已,那样的光晕却是不灭的永恒之火,一直亮在童年的心中。
多少风与云吹送过去了,我们长大了,家里安装电灯了,刚开始,我们只要无烛光的灯泡,五烛光的亮度刚好模拟煤油灯的古意,却免除了油烟的熏染、风动的闪烁,那样笃定而拘谨的五烛光灯泡,是我们使用“电火”的第一步。
此后,四十烛光、六十烛光的灯泡陪伴着我们的成长,日光灯一到,黄光从此成为白光,那又更向前跨过了一步,这时,伴读的祖母早已回到天上去了,惨白的日光灯下总觉得缺少了昔日那份盈满的温馨,总觉得身边嘘寒问暖的声音就这样沉寂了下去,我怅怅然在良好的灯光下写作。
继之而来的美术灯,霓虹灯,将我们的家、我们的城装扮得更美,耀眼、闪烁的灯,增添了一些妖媚,每个家、每个众人进出的地方,都安装了无数的、千奇百怪的灯,入夜以后的都市和乡村,比白天更多了一些新奇和眩惑。
有一次,我从华冈上望向台北,万家灯火里哪一盏是为我而开的?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四十年了,从摇曳昏黄的煤油灯下,我们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坐在讲求爱眼照明的桌前,如果祖母还在,那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境?我常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在一个万灯闪亮的夜晚,陪祖母静静欣赏着一些光影缤纷!
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 (有删节)
文章细致地描写了煤油灯的外形和使用方法,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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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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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人称的使用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最后一段说:“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综观全文,灯火在作者心中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灯 火
萧 萧
乌黑油污的煤油灯,一经火柴点燃,便有了亮晃晃的“生命”。
“生命”的意义就是它会让你想起与它共处的那段时光。生命的最简单意义可以是一个字:“动”!那昏黄的煤油灯的火舌,就是那样闪动着,那样引逗着你的眼,那样闪着古老的昏黄。
在胡兴村,这样的煤油灯不知与我们共处了多少年,小的时候们我们叫它“番仔油灯”。番仔油和番仔火(火柴)一样,都是由洋人传来的。番仔油的味道呛鼻难闻,打来的油通常都放在墙角不起眼的地方,煤油灯缺油的时候才提出来添加,小心翼翼的,一方面怕弄脏了衣物、桌子,一方面怕易燃的煤油引来祝融肆虐,回禄嚣张①
家用的煤油灯主体是大约十公分高的玻璃瓶,外围有铝片为套,瓶口是一个铅皮的盖子,中间钻一个小洞,棉纱捻成的灯芯就插在这个洞里,灯芯可以一直伸向瓶底,将煤油汲吸上来,油润的灯芯,火柴一点就燃着了,昏黄摇曳的光芒,就这样温暖着我们的童年。
深夜的时候,面对这样一盏摇曳的灯火,仿佛可以根据古人促膝而谈,读一点诗词,雅兴随之而起,如果能翻阅几则“聊斋”,或许更增加一些古奥之趣,可惜,当时年纪小,只认识李白的铁杵、王冕的荷花!
最温暖的当然不是这摇曳昏黄的灯光,而是灯光下两个相对的人影,一老一少,祖孙两人从“人初静”,守到夜更深,守着永夜,守着灯火,守着长长的一段祖孙相牵系的深情记忆,那是祖母无怨的爱,无尽的心,所有的怀念都从这样温馨的画面进入、泛起……
当灯芯烧黑了,我们用个小竹片剔亮它,挑灯夜战原来就是这样的啊!那情景仿佛剪烛西窗一般,灯芯越烧越长,就要用小剪刀剪除碳化的那小小一截,光,就更亮了!
煤油灯的火焰很容易将墙壁、屋梁熏黑,因此悬挂的地方一直是固定一处,不随便改换,以免房子到处留下乌黑的油烟。
那样的煤油灯,我们家好像只有三盏,人在客厅的时候,灯随我们在客厅,夜读如果是在祖母的房间,灯就随着我们过去。有时,书读到一半,要到客厅拿东西,拿得提着灯过去,脚步不能太急,免得走路的风息将灯吹熄。不知你是否记得我们家是土埆厝?②
风随时可以从破落的竹篾片之间随意进出,风大的时候,我们就得一手举灯,一手遮风护火,步步为营,仿佛履薄的人,战战兢兢。
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在那样的灯火下,一切都荡漾着温馨。
虽然,煤油灯有效的亮度不过是一两尺而已,那样的光晕却是不灭的永恒之火,一直亮在童年的心中。
多少风与云吹送过去了,我们长大了,家里安装电灯了,刚开始,我们只要无烛光的灯泡,五烛光的亮度刚好模拟煤油灯的古意,却免除了油烟的熏染、风动的闪烁,那样笃定而拘谨的五烛光灯泡,是我们使用“电火”的第一步。
此后,四十烛光、六十烛光的灯泡陪伴着我们的成长,日光灯一到,黄光从此成为白光,那又更向前跨过了一步,这时,伴读的祖母早已回到天上去了,惨白的日光灯下总觉得缺少了昔日那份盈满的温馨,总觉得身边嘘寒问暖的声音就这样沉寂了下去,我怅怅然在良好的灯光下写作。
继之而来的美术灯,霓虹灯,将我们的家、我们的城装扮得更美,耀眼、闪烁的灯,增添了一些妖媚,每个家、每个众人进出的地方,都安装了无数的、千奇百怪的灯,入夜以后的都市和乡村,比白天更多了一些新奇和眩惑。
有一次,我从华冈上望向台北,万家灯火里哪一盏是为我而开的?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四十年了,从摇曳昏黄的煤油灯下,我们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坐在讲求爱眼照明的桌前,如果祖母还在,那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境?我常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在一个万灯闪亮的夜晚,陪祖母静静欣赏着一些光影缤纷!
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 (有删节)
文章细致地描写了煤油灯的外形和使用方法,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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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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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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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人称的使用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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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一段说:“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综观全文,灯火在作者心中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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