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鼓浪飞花
韩作荣
(1)在我多年前的印象里,厦门只是个蕞尔小岛、弹丸之地。在常人眼里,小大抵是难以入眼的称谓,可以忽略不计、零头碎脑之类。鼓浪屿更小,可为小中之微。可大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精微,事物恐难以大小来体现其价值的。而厦门最引人入胜处恰恰是鼓浪屿。
(2)这是个绿荫、藤萝与花树遮覆的岛屿,日光岩于岛上突兀而起,像钢琴的高音,在珠子般滚动的清亮的声音里攀升到极致,超拔且明丽。绿荫丛中,在随岛势起伏蜿蜒的小路漫步,你会看到高大的榕树垂下的丝丝缕缕的气根,路边的老藤盘络纠结,如同这小岛数不清、理还乱的历史。是啊,那白色的教堂,八瓣花朵般的圆形窗和三角状尖顶上的十字架,那桔红色的洋葱头般的屋顶,那雕刻着狮头和卷形花叶的大门,那铁锈红色的撑开的伞状的瓦盖,形形色色,鳞次栉比,曾是十二国的领事馆,以及商人、华侨以及官人名流所建造的楼房别墅,里面,曾藏着多少动人心魄抑或令人心酸的故事。这些凝固的音乐,华美、斑驳,颇具沧桑之感。这让我想起那些等待下南洋的丈夫归来的女人,纵然锦衣玉食,处于雕梁画栋之间,可如同蒙尘的钢琴,即使有满腹妙曼的音乐,也只能空守着孤独与落寞。想及此,我已失去观赏别墅的兴致,倒是风中翻卷的几片落叶触动了我抑郁的萧疏感。
(3)可鼓浪屿实在是个令人神清气爽的地方。明亮的阳光下,海上的风吹过来,让人有一种强劲和阔大来临的感觉,让你吐出胸中的沉郁污浊之气,尽情吸纳澄澈而又新鲜的气息。天是蓝的,海水是蓝的,沙滩是黄的,屋顶是红的,而葱郁且浓密的树是碧绿的,油亮并有一种通透感,漾着水意,这小岛,简直就是一块极品的翡翠,令人赞叹,令人心仪。
(4)说起岛上的花树,确令人大开眼界。元月,正是北方滴水成冰的季节,而这里,仍旧有鲜花开放,绿浪接天。棕榈、槟榔的阔叶如张开的手掌,轻抚着微风;相思树细窄穗状的叶片在轻轻摇摆;扶桑清瘦,榕树强壮,三角梅柔美;而爆竹花一挂一挂地悬在篱墙上带着除旧布新的喜气。这些著名或我尚不知名的花树,令人惊异的是其萌生的新叶,淡绿中含着娇嫩。看来这里没有冬天,叶芽一年四季都在萌发,树叶则时时更新,花树没有冬眠,充满了活力。
(5)鼓浪屿尤可称道的是它的钢琴博物馆、管风琴博物馆。博物馆收藏的70台世界名古钢琴和百盏古钢琴灯台,让人领略了这些罕见的稀世珍品。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架无人弹奏的钢琴,说是由一张纸卡上的孔控制风的大小使琴键起落而奏响音乐,没有手指,没有弹琴人,好像有个幽灵在演奏。还有让我略感震撼的就是那架巨大的管风琴了,这古老的庞然大物矗立在博物馆入门的厅堂,直抵高大屋顶的横梁,简直就是一座小山。站在这架琴前,突然会觉得自己矮了许多。厚重的木制的琴箱,那一排排竖立的金属管呈新月形由一端凹下又从另一端升起,那金属的清亮该是由此生成,而那浑厚、低沉的声音当是木制的音箱所给予的。当金属、木材与踏动的脚及弹动的手指相遇,不知奏出的是人籁之音呢还是天籁之音?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吧。听那声音,让人顿感庄严、肃穆,仿佛置身于教堂之中,让我感知出音乐的力量。
(6)在我看来,厦门的美是以鼓浪屿为核心的。音乐是鼓浪屿的灵魂,而白鹭则是其跃动的音符。这鼓浪屿之波越过海水,起伏跌宕的旋律在升腾、伸延,凝固成厦门的环岛公路和跨岛大桥,以及无数新笋般飞长的楼群,这旋律跨海而过,又激越于海沧、集美、同安和翔安,于是,一片又一片新区又在崛起。这古典的、印象式的继而走向现代的音乐,已合成宏大、雄浑且激荡回环的交响的旋律,奏响在如今已是一千五百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之上。
(7)是的,音乐已浸透了这座城市的总体和细部。它优雅、干净而又纯粹。它的白鹭洲是小夜曲,它的大桥是咏叹调,它的楼群和厂房是交响乐,它的园林是民谣,而它隆隆轰响的马达是进行曲。当几只白鹭落在伞尾葵的浓绿之上,多像大海在鼓浪飞花。而一栋栋竖起的新楼,多为白色、淡色的,甚至路旁的护栏,立交桥的背底,也是白色的,那是鹭的颜色。而所有的建筑物多有弧线,委婉而亮丽,如同旋律的延展。即使是一家小店,也称“嘀哒嘀”,带着音响……
(8)我知道,厦门的沧桑之变是厦门人创造的,真正了解厦门的,该是他们自己。
(9)在归程的路上,我又回头望了望那把钥匙的雕塑。是的,厦门称“门”,必有一把打开门锁的钥匙。这把钥匙将厦门打开,使之成为开放的特区,并使之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我知道,这把钥匙真正开启的,该是心智之门。(人民日报2007-02-02)
文章以“鼓浪飞花”为题,“飞花”二字含意何在?
答:
“日光岩于岛上突兀而起,像钢琴的高音,在珠子般滚动的清亮的声音里攀升到极致,超拔且明丽”这句话,在语言表达上,有何特点?高中语文课本的哪一篇课文中有类似的句子?
答:
文章的主体部分是围绕着哪两字来写的?为什么要这样写?在虚与实和点与面上,作者是如何处理的?
答:
文章结尾一段写“那把钥匙的雕塑”,有何深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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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10题。
“认识自我”纪伯伦
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
“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
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不过一个兼备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所形成的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
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哦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的未竟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
7.请简要概括赛艾姆“认识自我”的过程。(4分)
答:
8.回答下列问题。(6分)
(1)请根据原文简要描述赛艾姆外貌的具体特征。(2分)
答:
(2)这一外貌特征是怎样呈现出来的?请简要分析。(4分)
答:
9.文中成功地运用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4分)
答:
10.请扼要评价赛艾姆这一人物形象。(4分)
答:

阅读下面的短文,回答7—10题。
磁共振现象为成像技术提供了一种全新思路:将人体置于特殊磁场中,用无线电射频脉冲激发人体内氢原子核,引起氢原子核共振,并吸收能量;在停止射频脉冲后,氢原子核按特定频率发出射电信号,并将吸收的能量释放出来,被人体外的接收器收录,经电子计算机处理获得图像。
许多原子核的运动类似“自旋体”,不停地以一定的频率自旋。如果把物体放置磁场,原子核可以在磁场中旋转。磁场的强度和方向,决定原子核旋转的频率和方向。在磁场旋转的原子核有一个特点,即可以吸收频率与旋转频率相同的电磁波,使原子核的能量增加;当原子核恢复原状时,就会把多余的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释放出来;用适当的电磁波照射它,然后分析它释放的电磁波,就可以得知构成这一物体的原子核的位置和种类,据此绘制物体内部精确的立体图像。
水约占人体体重的2/3,在人体不同组织和器官中,水分比例不一样。有趣的是,许多疾病的病理过程会导致水分变化,而这种变化恰好能在磁共振图像中反映出来。因为水由氢和氧原子构成,氢原子核能够起到类似显微指南针的作用。在身体暴露于一个强磁场,无线电波的脉冲传递到位后,原子核的能量便开始改变。在脉冲之后,原子核返回先前的状态,一个共振波便发射出来。这样,原子核振荡的微小变化就可以探测出来。通过先进的计算机编程,可以创建一个包括不同水含量和水分子运动的反映组织化学结构的三维图像。从而在被观察的身体部位产生非常清晰的组织或器官图像,有利于弄清疾病的病理变化。
由于磁共振成像与X射线、CT成像等原理完全不同,故对人体没有损害,几乎适用于全身各系统不同疾病的检测;尤其对颅脑、脊椎和脊髓疾病的检测,更能显示它优于CT。它可以不用血管造影剂即显示血管结构,故对血管、肿块、淋巴结和血管结构之间的鉴别更加独到。它对软组织的分辨能力高于CT数倍,能够敏感地检测出组织成分中水含量的变化,因而常比CT更有效亦更早地发现病变。磁共振成像技术的优越性,使得这项新的影像学技术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8题。
草堂·诗魂
细雨蒙蒙,落叶飘飘。
当我来时,又是茅屋为秋风所破的季节。老天像有意在营造一份思古幽情,像有意让人来品味一种人生意蕴——文章憎命达!
茅屋而草堂,草堂而杜甫草堂,这绝代诗圣生命的一大栖息处,这和着一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一个伟大灵魂沉吟的处所——杜甫草堂,早已成了成都的杜甫草堂公园。草堂公园由大廨、诗史堂、工部祠和柴门等景观组成,给成都人一个清幽的休息场所,也给远方慕名而来的游客以精神的慰藉。设施是对过往的纪念,也是对现在的经营。只是草堂,作为一个诗人艺术生命的凝结处,作为中国文学史的一个纠结点,作为一段历史的现象台,太有特点了,情绪也太浓重了。“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读清人顾复初的“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盘虎卧几诗客;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那副对联,更让人嘘唏不已。草堂的文化意义与杜甫在世时命运的反差也太大了。然而,又让人坚信只要确实灿烂过,也就注定会占有辉煌。
草堂足供观赏,甬道曲折,尽可徜徉,更何况又是细雨迷蒙,黄叶铺地!草堂,草堂,此时此际的草堂在诉说什么呢?从开元到天宝,《壮游》,《三吏》《三别》,《北征》,《秋兴八首》,直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代诗史再现了一个时代,仅这些就足以彪炳青史了。这是杜甫的不朽,这是杜甫的辉煌,这也是杜甫的价值所在。舍此,我们又何以了然在一个大起大落的时代里,有一个愈老大愈清瘦愈苦寒的杜工部!这些是不必说的。但仅仅如此,就远不能了然杜甫诗歌抑郁沉雄的内在生命力,也远不能了然士人的用世之志与命运悲剧。这正是文章憎命达的命意所在,是其深层的人生意蕴所在,也是中国历史上人才的成就与命运的二律悖反。
中华传统,士人总有一份天下之志、用世之心,更何况出身于奉儒守官世家的杜甫!杜甫曾抒写人生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希望一出山就占据要津,而且充满理想色彩——要让君王赶上传说中的尧舜,要使全国民风淳朴敦厚。志莫大焉!然而,命运总是跟人开玩笑,历史也总在捉弄志士仁人。由开元而天宝,张九龄罢相,李林甫上台,唐王朝也已今非昔比,贤能之人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已不可能了。这是国家的不幸,时代的不幸,也注定了杜甫一生宏图大志的落空。肃宗即位后,杜甫表面上拥有一官半职,比如左拾遗、华州司功参军、工部员外郎,而实际上却难有作为,薪俸也不足以养家。离开中原后,其行迹大略是同谷—锦城—夔州—潭州,同时他的生命也如一片黄叶飘到了尽头。
可是,他的诗作却从此更加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映现出一代河山的风云、生灵的状貌。它们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杜甫的命运就这样确定了,杜甫的历史角色及其创作成就也就这样确定了。这时我们再吟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就会发现,个人的遭际,在诗圣眼中已不算什么了,此时他所想的只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苦寒到此已极矣,而忧患、仁慈至此亦已极矣!杜甫之胸怀,杜甫之心地足以光照日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或者说经邦济世,要的不就是这种德与才么?但是,风雨飘摇中的唐王朝抛弃了杜甫,而历史却于风雨飘摇中造就了另一个杜甫。这究竟是杜甫的不幸,还是杜甫的幸运呢?历史总是把一份生命的朴素,让人咀嚼得百味丛生。
流连一番,天色已晚,该走了。细雨依然。
5.从文中看,“草堂的文化意义”指的是什么?(不超过30个宇)(4分)
答:
6.从文章第四段看,“草堂在诉说什么呢?”请根据文意概括回答。(4分)
答:
7.(6分)
(1)这篇文章写到了哪些方面的对比?
答: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这种写法的好处。
答:
8.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 )  

A.文章通过分析《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鲜明地揭示了杜甫在风雨飘摇的时代,不顾个人生活的苦寒,关注国事,心忧苍生的伟大胸怀。
B.作者借用顾复初的对联抒发参观杜甫草堂的感慨,择取杜甫著名诗句阐述诗人的理想与情怀,引用贴切,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
C.围绕“文章憎命达”这一中心,文章深入探讨了伟大诗人杜甫《壮游》、《三吏》《三别》、《北征》、《秋兴八首》以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诗的历史意义。
D.文章以写景和交代游踪开始,接着点明主旨,然后分别从草堂引发的观感、杜甫人生艺术道路两个方面展开叙述,最后以写景和交代游踪作结,结构完整,中心突出。

E.文章用“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形容杜甫诗歌波澜壮阔、想像奇特的浪漫色彩,用“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形容杜甫诗歌超越时空的现实意义。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完成7—10题。
人体干细胞
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囊胚外表是一层扁平细胞,可发育成胚胎的支持组织如胎盘等;中心的腔称为囊胚腔,腔内侧有内细胞群。内细胞群在形成内、中、外三个胚层时开始分化,内胚层分化形成肝、肺和肠等,中胚层分化形成骨胳、血液和肌肉等,外胚层分化形成皮肤、眼睛和神经系统等。由于内细胞群能发育成完整的个体,因而这些细胞被认为具有全能性。
成人身上也有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比如骨髓和血液中就有造血干细胞。但是,这些成年干细胞非常稀少,较难分离和纯化。它们的作用基本上是确定的,例如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在体内环境下的使命就是分化成各种血液细胞。虽然近年来发现成年干细胞也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例如在体外培养时,可通过改变条件让骨髓干细胞分化成神经细胞,但是目前还未发现成年干细胞能像胚胎干细胞那样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同时,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而胚胎干细胞可以在体外扩增达三四百代。因此生物学家们普遍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美国生物学家戴利说:“20世纪是药物治疗的时代。21世纪则是细胞治疗的时代。”
目前,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一个重点是用来产生神经细胞,以修复受损伤的神经系统。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一个实验室用病毒感染老鼠的脊髓神经,使之瘫痪,然后从人的胚胎组织分离出来干细胞,在体外培养一段时间后,再注射到瘫痪老鼠的脊髓中。三个月后经过治疗的老鼠能蹒跚走路,而未经治疗的老鼠依然故我。解剖结果显示,这些来自人类胚胎的干细胞已经布满了老鼠的脊髓,并具有成熟的神经细胞的特征。
胚胎干细胞另一个研究重点是用于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再将这些胰腺组织移植到体内,以根治糖尿病。去年西班牙的研究者就将胰岛素基因转入小鼠的干细胞中,使之具有分泌胰岛素的能力,再将这些干细胞植入患糖尿病的小鼠胰腺中,结果小鼠的糖尿病症状消失了。
胚胎干细胞还有多种可能的用途。不过,医学界的美梦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变成现实。胚胎干细胞分化的组织是否会在人体内无限度地增殖,甚至形成肿瘤,科学家必须小心提防,以免未得其利,先受其害。而分离干细胞必须“杀死”胚胎,这是否属于谋杀,也正在成为媒体和饭桌上争吵不休的话题。
7.下列对“人类胚胎干细胞”这一概念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人类胚胎干细胞即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外表的扁平细胞和囊胚腔内侧的内细胞群。
B.人类胚胎干细胞就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腔内侧的内细胞群。
C.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囊胚中可发育成胎盘、肝、肺、骨胳、皮肤等的全能性细胞。
D.人类胚胎干细胞不仅指人类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也指成人身上的成年干细胞。
8.文中生物学家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下列不属于生物学家判断依据的一项是
A.成年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
B.成年干细胞非常稀少,较难分离和纯化。
C.成年干细胞并不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
D.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到三四百代。
9.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造血干细胞和骨髓干细胞都属于成人身上的成年干细胞。
B.成年干细胞在体内的分化方向是确定的,在体外培养时其分化方向则是不确定的。
C.所谓“细胞治疗的时代”,主要是指利用胚胎干细胞治疗疾病的时代。
D.利用胚胎干细胞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以治疗糖尿病,已取得初步研究成果。
10.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已经证实,把胰岛素基因转入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以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
B.从人的胚胎组织分离出来的干细胞可以培养成为其他动物的多种组织细胞。
C.胚胎干细胞具有无限度增殖的危险,所以目前还没有条件在人体上进行移植。
D.胚胎干细胞研究在医学上有令人鼓舞的前景,但在社会伦理上却遇到了很大麻烦。

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父子之间的怯意 韩羽
我怕我父亲,他打我是真打。看着他瞪圆了眼,一步一步逼近,还不敢躲,绷紧了肌肉等着,于是一巴掌扇过来,于是脑袋嗡的一声……
有时却是另一副样子,比如去下地,他在前边头也不回地说:“唱一个我听听。”我在后边就模仿着戏台上的花脸呜呜哇哇地唱起来。他说:“瞎胡唱,别唱了。”我说:“你唱一个。”他唱起来:“我不该,咳咳咳咳,老王爷,咳咳咳咳……”也是随唱随编,瞎胡唱,越唱越带劲儿。
我家有个大宜兴壶,下地回来,泡上壶茶,父亲唱得高兴了,还逼着我们喝。说“逼”,是因为我们喜欢喝凉水,不喜欢喝茶。“过来,喝!多清香,又解暑,你喝不喝?想挨揍啊!”
我们俩常常一起去看庙。“看庙”二字,说句文词,是父亲“杜撰”的。看庙就是去看庙里的壁画,是让我开阔眼界,是培养我画画的一种方式,这很像现在的参观美术展览馆或画廊。我父亲本是老农民,竟与文人想到了一起。
吃过早饭,父亲将粪筐往肩上一背,抄起粪叉说:“走,看庙去。”母亲说:“今儿不拉土了?”父亲说:“回来再说。”我们就在这“回来再说”的空当里看了许多庙。庙有大有小,有远有近。近则三五里,远则十几里。一去一回就是几十里。全堂邑县境内的庙我们几乎都看遍了。
父亲对庙里的壁画还加以评论。他指着《八仙过海》的海水说:“你看这水,涟涟地像是在颤动。”又用手摸着墙说:“这墙是平的,你再远看,不是坑坑洼洼地凸起来了吗?”父亲惊奇了,我也惊奇。其实现在看来,稀松得很,无非是靠了反复重叠的弧形线条引起的错觉。父亲最佩服的是《八破图》,破扇子、破信封、破书本、破眼镜盒……他像在集市上买粮食粒捻来捻去还嚼一嚼那样仔细,猫着腰将那画上的破信封的一角又摸又抠,远瞧瞧,近瞅瞅,长叹一口气说:“像是烧焦了一样。”他一指点,我也惊叹起来。最后,总是照例的一句话:“使劲儿看,好好记住。”
我12岁那年考上初中,学校在聊城,离家15公里多。过了正月十五,要开学了。吃过早饭上路,父亲背上粪筐跟我走了出来,虽没说话,我知道他是送我。一直走了10公里开外看见聊城古楼了,他说:“快到了,你走吧。”这时旷野无人,惟有寒风积雪,一抹虚白的阳光和远处村落里的几声鸡啼。望着逐渐远去的、背着粪筐的父亲的身影,我只想返身向他追去。
再以后,我参加了工作,按家乡人的看法,凡是吃公家饭的人就是“干部”。我很少回家了,一晃就是十几年,大约是1960年,父亲到天津看我来了。我说:“今儿咱们上街吃一顿狗不理包子,再领你去看看美术展览。”他问什么是美术展览,我觉着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我提起以前的事:“我小时侯你不是常领我去看庙吗?和看庙差不多。”
刚走过劝业场,我一回头,见他正弯腰从地上捡烟头,我嚷了一声:“扔了!你也不嫌脏。”他赶紧扔了烟头,眼神带有惶惑和惧意。这眼神使我凄然,是什么使父亲对我有了怯意?我反而愿意看到小时候父亲扇我巴掌时那瞪圆了的眼。
6.在“唱戏”和“看庙”两段描述中,除了“勤俭”外,还表现了“父亲”哪些个性特点?请列点回答。
答:
7.请概述“父亲”对“我”产生“怯意”的原因。
答:
8.请简析第一自然段在作品中的作用。
答:
9.下列对这篇作品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作品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只是几个生活片段的连缀,但却真实而生动地表现了父子之间微妙的心理变化和父子之间的怯意。
B.作品中不乏个性化的语言描写,如“父亲逼我喝茶”一节,仅寥寥数语,就把一个既慈爱又威严的父亲形象凸现在读者眼前。
C.作品通过“看庙”时“父亲惊奇”“我也惊奇”,父亲“长叹”“我也惊叹”的描写,生动地表现了“我”对父亲的“怯意”。
D.成功的细节描写,是本文的一个艺术特色。譬如,“背粪筐”这一细节,真实而自然地表现了父亲勤劳俭朴的传统农民本色。

E.文中倒数第三段有一处情景交融的描写,它着力渲染了一种清幽宁静的环境气氛,从而表达了“我”对家乡的热爱与依恋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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