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各题。(满分15分)
红松擎天 张抗抗
①伊春城像一个巨大沙盘,隐现在苍翠的林海中,红黄蓝白,色彩缤纷。
②30多年前,我随农场连队在伊春某林场伐木。森林暖泉、雪地冰坂,是知青年代的珍贵记忆。然而,重新回望那个年代,心生愧疚。还记得男生用锋利的电锯,将茂密的树林扫荡;女生围着锯倒的巨木清理枝桠;卡车满载原木,运出深山。我们将大树锯断,劈成柈子,塞入炉膛,熊熊火焰给帐篷带来温暖,也将几百年成材的原木燃为灰烬……长期过量的开采,使小兴安岭可采林木锐减,生态逐渐失衡。那些消失的大树中,就有红松。
③伊春,如今已成为红松在我国的最后一片原始保留地。自然界但凡珍稀树种,对地理气候条件要求苛刻,决无苟活之意。这种存活于寒冷地带的珍贵树木,生长极其缓慢。几十年前,小兴安岭还是红松满山。然而,连年大量砍伐,红松所剩无几。半个世纪以来,伊春为国家输送了2.3亿立方米红松材质,据说,用火车装这些原木,车厢一节节连起来,可从最北端的漠河接至最南端的三亚。
④时值盛夏,在溪水国家森林公园,我寻访红松。普查表明,该地存有614种原生树木,是天然的森林博物馆。沿山路上行,只见草木葳蕤,蕨苔遍地,乔木灌木、针叶阔叶高低错落。石阶木桥、草亭木屋,与山林浑然一体。迎面扑来树叶与青草、朽木与落叶混合的浓郁气息。吸气吐气,肺腑通透,神清气爽。四周忽然幽暗,一株褐红色的巨木横空出世,挡住去路,居高临下,冷傲威严。树干浑圆敦实,树皮寸寸皴裂,呈现出清晰的时间刻度。那是红松!
⑤在溪水,我仰视红松。它们在这里巍然伫立了几百年,饱经风霜却容颜依旧。心无旁骛地向上生长,中途决不分叉,到树冠才打开伞状枝条。五针一束的松针,玉簪似地插在头顶。阳光透过树顶苍绿而粗硬的松枝倾泻而下。
⑥在溪水,我拥抱红松。红松有骨气:它直立如柱,外刚内韧。它耐腐蚀,抗风雪,可作桥梁、枕木、电杆之用。树皮可提取栲胶,采割松脂;松针可提取松针油;松子为美味坚果,亦可入药……红松,在冰雪之地伫立了千年万年,是天地日月的精华。它因过于优秀而受到人类的过度青睐,好在人类终于醒悟。
⑦在溪水,我要为红松祝福。五年前,伊春市在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作出了全面停止采伐天然红松的决定,同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红松实行建档立卡管理。伊春人绝不能让“红松故乡”变成回忆中的“红松故事”。伊春伐木工马永顺,一生伐树3万余株,退休后,倾余生之力,植树3万余棵,被国人传为佳话。
⑧登上观光塔,环山苍郁,森林像一块巨大的“祖母绿”,在阳光下发出碧玉的荧光。高高的红松树下,喜阴喜湿的细弱幼苗正在耐心生长。将来,红松高耸入云,如擎天之柱,托起伊春的未来。美丽的伊春城,该是一座隐现在莽莽红松林海之中的巨型宫殿。
⑨在溪水,我“认领”了一棵红松,我愿日日为这棵遥远而伟岸的红松祈福。若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了红松,蓝天还能用什么来支撑呢?概括第②段文字的主要内容,分析它在全文中的作用。
红松的珍稀表现在哪些方面?请加以概括。
④、⑤两段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来描写红松?请选择其中两种方法加以赏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莫言:我的作品是中国文学
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这是中国籍作家首次获得这一奖项。
消息在电视上发布的一刻,57岁的莫言正在吃饭。“我有点吃惊。”莫言说,现在有很多优秀的作家,他排得还靠后,让他这个相对年轻的作家拿奖,他很惊讶。
诺贝尔奖终身评委马悦然说,莫言关注与批判现实的作品是中国所需要的,而且他可以把故事讲得很好,这是不容易的。
谈到为什么能获奖,莫言说:“我想最主要的是我的作品中的文学素质。这是一个文学奖,授予的理由就是文学,我的作品是中国文学,也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和风情。同时我的小说也描写了广泛意义上的人。我想这样的作品超越了地区、种族、族群的局限。”
1994年,莫言72岁的母亲离世。一年之后,他创作了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这部作品很快就承受了压力。书名就使得一些人不快。然而作家邱华栋认为,“莫言想借助这部小说表达他对母亲和大地,对饱经沧桑、饱受蹂躏的20世纪中国人民的景仰”。《丰乳肥臀》的境况,一度让莫言心绪不佳,在此后的三年中,他只写了一部话剧《霸王别姬》。
1997年底,莫言到北京的《检察日报》工作。他陆续出版了长篇小说《四十一炮》《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其中,《蛙》于2011年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莫言的作品总有惊人的创造力,他其貌不扬,自学成才,这有利于他,这有利于他避开过早的自我满足。他不是活跃的公众人物,所以心无旁骛,在艺术土地上奋力耕耘。
评论家认为,莫言总是有着巨大的雄心。他的小说有着大象一样的体量和气质,他的讲述总是如同大河一样泥沙俱下,滚滚而来,带有粗粝的个性。中国当代文学无论是语言还是形式,无论是主题还是内容,都因受到了西方影响而显得欧化。自《檀香刑》出版后,莫言宣称,他要“大踏步地撤退”,到中国本土、古代和民间去寻找小说的再生样式。这是他自觉寻找本土文学风格的开始。
获奖前,莫言已是具有世界影响的中国作家。他于2004年获得法兰西文化艺术骑士勋章,他继巴金之后获得日本“福冈亚洲文化大奖”,其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在全球出版,他多次被大江健三郎等作家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莫言的《丰乳肥臀》表现了对母亲和大地,对饱经沧桑、饱受蹂躏的20世纪中国人民的景仰。 |
B.莫言在听到自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非常激动并且不敢相信,因为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
C.莫言的作品将关注与批判现实融为一体,而且故事讲得很好,这是很不容易的。 |
D.母亲的离世对莫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致使他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只写了一部话剧《霸王别姬》。 |
E.《檀香刑》遭到非议之后,莫言开始“大踏步”到中国本土、古代和民间去寻找素材。结尾为什么写莫言此前获得多种荣誉? :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阅读完本文,谈谈莫言给了你哪些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节选自《故都的秋》)下列对描写牵牛花的文字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中的“破”字渲染了萧索的气氛。 |
B.把牵牛花描写成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的冷色调,是因为作者感到秋天来了,冬天也不远了,气温下降,天气也快冷了。 |
C.这蓝白色调与作者对秋的“清、静、悲凉”的体验,与作者的忧虑和冷落的心境是一致的。 |
D.几根尖细的秋草又显出萧疏,与蓝白的花相配,最能体现故都之秋的特色。 |
选出对文段中划线句分析理解最正确的一项
A.作者用简洁清丽的语言,从自己的主观感觉上,描写了槐树的落蕊。文字细腻清新,充满诗情画意,使读者忘却了悲秋的心理。 |
B.作者运用了白描式的语言,凭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把秋天槐树的特征,有动有静地表现出来,文字像轻轻飘浮的白云,感情热烈明快。 |
C.作者用明白如话的语言,从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上,寥寥数笔,勾勒出槐树的落蕊,把读者带进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中。 |
D.作者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从感觉上描绘了槐树的落蕊,“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表达出淡淡的喜悦和哀愁。 |
下列各项中,对这两段文字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表达了作者无家可归、寄人篱下的孤独和失落感。 |
B.作者写景的意图是抒发向往、眷恋之情,在清、静、悲凉中,流露出作者深远的忧思和孤独冷落的感受。 |
C.选文中的句子“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采用了以动衬静的手法。 |
D.以上两段文字的写景特点是描写细腻,情景交融。 |
现代文阅读。
故乡的沉沦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透到了骨髓,彻骨彻肤。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的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取材于耿立的同名散文,有删改)文中台湾老兵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请简要分析“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本文以“故乡的沉沦”为题,有什么作用?
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这句话的认识和感悟。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简要分析下列语言或动作反映出的人物心理。
(1)鲍勃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2)鲍勃读便条时“微微地颤抖起来”。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的妙处并概括小说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1)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2)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3)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4)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5)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6)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7)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8)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那怕它将苛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9)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10)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11)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12)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文章开篇从“没打过人”写起,且反复强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合上下文,解释下面两句话的含义。
(1)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
(2)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啐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 本文是一位母亲对孩子的真诚的内心独白,读完全文,请你也站在孩子的角度,写一段对自己母亲的内心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