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6分)
落花枝头
谢大光
①初到江南,就碰上了梅雨季节。一夜枕上听雨,辗转不能成寐,清晨推窗望去,雨却停了。天顶上,浓云尚未散开,低低压着房檐;空中还飘浮着若有若无的雨丝;天地间弥漫着一层湿漉漉、静悄悄的青黛色雾霭。院子中,一丝绿树被染得浓荫如墨。朦胧的墨绿中,清晰地闪着点点火红的花朵,宛如一阕厚重、平和的弦乐声中,跳出一管清脆、欢跃的笛音,给这雨后空朗的清晨,增添了不少生气。
②咦,已是春花红褪的初夏,为什么花开得这般热烈?
③循着被雨润白的碎石小路走去,我猛地记起了杨万里的初夏即事诗:“却是石榴知立夏,年年此日一花开。”近前一看,果然是石榴花。这是四株石榴树,分列在窄窄的甬道两侧,枝丫交错,搭起了一座花红叶绿的天然门楼。树只有一人高,花却开得十分繁茂。低头钻进树丛,真像是上元之夜徜徉于灯市之中,前后左右,俯仰四顾,都是火苗一样燃烧着的石榴花。
④早就听说石榴树是边开花边结果,花与子并生枝头,十分壮观。如今看去,果真如此。这满树密密层层的花果,真像是一个姊妹比肩的大家庭,在从花到果的生长过程中,呈现出变化微妙的千姿百态——有的蓓蕾婷立,含苞待放;有的半开半合,微露金蕊;有的翩然怒放,喷红流彩;有的花瓣已落,子实新萌;也有花萼圆鼓鼓地胀起,果实已初具规模,挺在枝头随风摇曳。
⑤啊,这些正在开放的花朵、正在成熟的果实,多像一群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孩子。可是,一阵微风吹过,我感到点点水珠洒落下来。这是花儿果儿们的泪水吗?水珠洒落地上,地上是一片落花的世界。是了,花果洒泪是在向落花依依惜别,是在感激花落的深情。落花静静地躺在大地的怀抱,那么坦然,那么安宁,火红的花瓣在雨水中浸得发胀,将黑黑的泥土染成一片绯色。我第一次注意到落花景象是这般壮丽,一种内在的美好情操震颤着我的心。“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龚定庵的心和落花可谓相通。人常说:开花结果。殊不知,花落了,果实才能成熟。据说有一种火石榴树,开起花来复瓣繁英,十分好看,却是从来不结果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落花正是新生的标志,实在值得大书特书。
⑥然而,千百年来,关于落花的诗却多是伤感的,哀婉的。黑暗的时代,狂暴的风雨常令未果之花备受挫磨而夭谢,于是,“流水落花春去也”、“无可奈何花落去”……就成了千古名句。它们的作者,或是伤春怨女,红颜薄命,或是落魄文人,怀才不遇,只好将花喻已,抒解愁肠。君不见,《红楼梦》中“埋香冢飞燕泣残红”,黛玉小姐的一首葬花词,哭痴了多少人的心。对于摧残人才、践踏新生的社会,这是一个曲折的控诉和抗争。今天,这样的时代应该是过去了。
⑦细微的簌簌声打断了我的遐想,又是几片飞红飘落下来。“落花辞树虽无语,别倩黄鹂告诉 春”。多情的落花委托黄鹂向春天嘱咐什么呢?请明年再向枝头上看吧,那满树的繁花硕果就是答案。文中加点的“未果之花”从字面看是什么意思?在本段中应如何理解?
第①段中加有横线的句子使用了怎样的修辞手法?收到了怎样的艺术效果?
文章的③④两个自然段,作者浓墨重彩地描写了石榴花果满枝的景象,而文章的标题却是“落花枝头”,这样写是否矛盾?作者这样写的用意何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承认自己是“神经病”的章太炎
光绪二十九年(1903),上海大同书局出版了一本名为《革命军》的小册子,作者为年仅十八岁的青年邹容,书前并有章太炎作序。由于此书宣扬反清思想,向来鼓吹反清革命的《苏报》特地刊文介绍,并获得广大回响。然而对清政府来说,此举不啻叛国行为,于是派员前往逮捕邹、章二人。
据章太炎于坐牢期满出狱、东渡日本后所撰的《邹容传》记述,当时他正在整理学社事务,且“志在流血”,所以不肯离去,坐等巡捕前来捉拿。而邹容原本已从后门逃跑,躲在一英国传教士住所,但听说章太炎被捕下狱,立刻到衙门自首。
后来,这对忘年之交以平民的身份与清政府在上海租界法庭当庭对质,痛斥朝廷的腐败。虽然清政府想以“毁谤朝廷”“大逆不道”“图谋不轨”的罪名将他们凌迟处死,但在强大舆论的压力与租界当局的干预下,只得分别判处邹、章二人两年及三年徒刑。审讯结束后,章太炎与邹容被送回牢房,不想沿路观者如堵,章太炎见状,即高声吟道:“风吹枷锁满城香,都市争看员外郎。”回到牢里,他还与邹容互吟诗相赠。不久,邹容因无法适应狱中恶劣的环境而病逝,章太炎则刑满出狱,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袁世凯窃取大总统宝座后,曾聘章为总统府高等顾问。章太炎看出袁有称帝野心,拟效方孝孺故事,执丧杖,穿麻衣,痛哭于国门,以哀共和之将亡,为同人所劝阻。然而“章疯子”的名声,由此传开。
章太炎就是这样喜欢特立独行,当听到有人说他是“疯子”和“神经病”时,他非但不以为忤,还赞成对方的说法,自认是神经病,且希望他的同志、朋友,都能带点神经病。他在东京加入同盟会时,曾有过一段演讲:“大凡非常的议论;不是神经病的人断不能想,就能想亦不能说,遇着艰难困苦的时候,不是神经病的人断不能百折不回,孤行己意。所以古来有大学问成大事业的,必得有神经病,才能做到。为这缘故,兄弟承认自己有神经病,也愿诸位同志人人个个都有一两分神经病。近来传说某某有神经病,某某也有神经病,兄弟看来,不怕有神经病,只怕富贵利禄当面出现的时候,那神经病立刻好了,这才是要不得呢!”
章太炎被袁世凯幽禁于北京龙泉寺时,因愤怒而绝食以示抗议。由于正逢隆冬,滴水成冰,绝食两天后,他又冷又饥,躺在床上已奄奄一息。门人朱逖先、吴承仕、钱玄同等闻讯,纷纷跑去劝他进食,但从早到晚,不管大家怎么劝说,章太炎都摇头不理会。
就在无计可施时,吴承仕突然灵光一闪,问:“您比祢衡如何?”章太炎两眼一瞪,哼声道:“祢正平(祢衡)怎么比得上我?”吴承仕于是告诉他,刘表欲杀祢衡,但自己不想背罪名,所以将弥衡送到黄祖那里,让他下手当恶人;如今袁世凯比刘表更厉害,因为他不需利用黄祖那样的人,就可让先生(指章太炎)自己把自己杀了。龙泉寺软禁中的章太炎一听,赶紧从床上翻身坐起,斥道:“这是什么话!”众门人见状趁机苦劝,并拿出荷包蛋等章太炎爱吃的食物,终于让他恢复了饮食。
胡适所著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是中国最早使用新式标点符号的书籍。书出来后,胡适特地送一本给章太炎,并在封面里写上“太炎先生指谬”,署名“胡适敬赠”。其中“太炎”和“胡适”二词右边都加条黑线,表示是“人名”。然而,章太炎不懂新式标点符号的应用,所以看到自己名字旁的黑线,即骂说:“何物胡适!敢在我名上胡抹乱画!”继而发现“胡适”两字旁边也画一黑线,这才笑说:“他名字边也有线。就彼此抵消了。”
章太炎晚年居住上海时,离家五十公尺之外,即找不到路回来。偏偏他又记不得自家地址,只能沿途问人,其问法是:“我家在哪里?”被问到的人,常当他是疯子。某次,他从南京返回上海,由于家人记错班次,没接到他,他只好雇一辆马车,并告诉车夫说:“到我家里。”车夫无法,只好在街上穷兜,转了半天才被家人寻获。此外,章太炎也不会用钱,只知一张钞票可用一次。所以他叫佣人买烟一包,给五元大洋;儿子想买大衣,他给五元大洋;后来要在苏州盖房子,他也只拨了五元大洋。
(选自《晚清民国人物另类档案》,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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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民国成立后,章太炎自日本返国,担任孙中山的总统府枢密顾问。宋教仁遇刺后,因参与讨袁活动而被袁世凯禁锢。]924年脱离国民党,并在苏州设立“章氏国学讲习会”,从此以讲习为业。“九一八事变”后,积极赞助抗日运动。后病逝于苏州。(《承认自己是“神经病”的章太炎》)
②在《革命军》中,邹容开宗明义的提出,要用革命的手段推翻清朝的皇权,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并为这个国家定名“中华共和国”。(《历史上的今天》)
③《革命军》被誉为中国近代的《人权宣言》。孙中山赞誉它“为排满最激烈之言论”,“能大动人心,他日必收好果”的作品。当时《苏报》主笔章士钊著文说:《革命军》“诚今日国民教育之一教科书也”。可见其宣传鼓动力量之巨大。(《历史上的今天》)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苏报案”中,章太炎因为志在流血,所以才坐等巡捕前来捉拿;而邹容到衙门自首,是因为听说章太炎已被捕入狱。 |
B.章太炎在审讯结束后回牢房的路上,见围观的群众很多,于是高声吟诵诗句,这样做是因为他想唤醒民众反清的意识。 |
C.章太炎对别人称自己为神经病非但不以为忤,还自认就是神经病,是因为他认为只有特立独行的人才能百折不回,孤行己意,成就大学问、大事业。 |
D.章太炎性格开通,并不固执己见。听到劝说有理便停止绝食,看到书中胡适的名字旁也有黑线便怒气平息,就体现了这一点。 |
E.邹容在他的《革命军》中提出要用革命的手段推翻清朝的皇权,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得到了包括章太炎在内的许多革命志士的积极响应。
(2)本文是章太炎先生的传记,但文章开头为什么却写了邹容之事?请结合全部材料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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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认为作品中章太炎的哪些革命行为可能让人们觉得他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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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章太炎听说别人称他为神经病时,他并不以为忤,并自认是神经病。请你结合对“神经病”内涵的分析,谈谈你对章太炎的这种态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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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邻居吴老先生
叶圣陶
一天早晨,太阳很好,可没见同院的邻居吴老先生出来,像往常一样晒他的手提皮箱。一打听知道他病倒了。说是病其实不大贴切,胸口有些闷,就懒得起来。他那儿子任夫先生,一个公务员,对我解释道:“只为昨天表兄来了,随随便便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呢?”
“家父问他家乡情形怎么样,他说秩序还不错,地方上跟日本人处得很好,日本人常常说,你们这儿的人是最出色的中国人。就是这么一句话。”
“他老先生听了怎么说?”
“他听了闭上眼睛皱着眉,不说什么。半晌才看定了我,‘我决意做迁川第一世祖了’,他说。最出色的中国人,日本人口里评定的,咱们不能跟他们一伙儿住。我是老了,无所谓,四川也好,就住四川吧。往后有人问你贵处哪儿,你就说鄙籍四川。千万不要把家乡的名儿说出来,打这会子起,我对家乡的名儿感到羞惭,我不好意思再说我是某地方人。”他老人家说了这么些话,到夜就没有吃晚饭。”
“他老先生原是最巴望回去的,听说成渝铁路又将动工他高兴,听说盟国在计划发展民航事业他高兴,今儿胜利等不到明儿动身似的。”
“你看他见着太阳总不忘晒他的手提皮箱,只怕动身日子一到,为了晒皮箱耽搁。”
“他老先生真的就横了心,不想回去了吗?”
“我想也不过说说罢了。昨天他说了,我当然顺着他,说做四川人也好。到那一天把日本人赶了出去,我们还不是钻头觅缝想办法,最好挤上头一班下水船?我们为什么不回去?你想,人家是动也没动一动,死守在本乡本土,当顺民,当小汉奸,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哪儿还说得嘴响?我们可完全不一样,我们是吃尽辛苦,跑了几千里路,跟着政府内迁来的,我们是义民——谁说的,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总之没有错,我们是义民。地方上什么事啊务的,还不该由我们来承担?就是说两句公众话,我们当然也特别有力量,我们为什么不回去?”
我虽然跟他们吴氏父子一样,家乡还在沦陷中,自己是寄寓在四川,可没有想到将来回去可以享受特殊权益,像任夫先生说的。我想这个想头有些妙,一时说不下去,只见任夫先生嫌他的身材不够高似的,狠狠地挺了一挺。
两天过去,吴老先生好了,可是从此以后,太阳虽好,再没见他晒他的手提皮箱。廊沿前种着两盆石斛,以前几乎见我一回说一回,石斛这东西滋阴,清内热,煎汤喝是最妙的饮料,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带着走,哪怕多花些脚力,川石斛,在下江是太名贵了,这些话,现在也不再说了。
他改变了不出门的习惯,正月初七游草堂寺,春二、三月青羊宫赶花会,四月初八望江楼看放生,有什么应景的名目他都要去看看。回来就气吁吁的躺在廊下那张竹榻上,见着我或是他儿子,往往说:“成都确也不错,成都确也不错。”有时还加上说:“只是菜吃不惯,吃了足足六个年头还没有惯,样样要加上些花椒面和辣子,还有葱蒜,简直是跟舌头鼻子为难。”
门前有挑着树苗卖的,随便讲价讲成了,他老先生买了两株橘树苗。他叫他儿子种在院子里,他在一旁相度,两株该距离多少远将来才可以各自发展。种停当了,他坐下来,自言自语道:“开花,总得七八年,结果,总得十来年吧。不过没关系,反正有人闻它的香味,吃它的橘子,就是了。”
从橘子谈到了四川的果子。他说除了橘子、广柑、苹果、龙眼以外,其他都不好吃,尤其是枇杷,一层厚皮包着颗核儿,单单忘了长肉。他说他们家里有两株大枇杷树,每年结上五六担,红毛白沙,个儿有核桃大,甜得胜过冰糖,冰糖没有它那股鲜味。他说现在是采枇杷的时令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朝我说:“叶先生,古人说到处为家,你看是不是有些道理?”
“人不比树木,树木生根在地里,移动不得,人当然可以到哪儿住哪儿。”我迎合着老先生的意思。
“你看,这儿四川这么多的人,打听他们的祖先,都是旁的地方来的。他们来了,住下了,一样在这儿成立了家室,长养了子孙。”老先生说。
任夫先生朝我看看,同时擦掉他掌心的土。
吴老先生低下头,喃喃地念着不知道哪儿来的文句:“其俗柔靡,人轻节义。”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从家乡来的表兄随便的一句话,吴老先生气得大病了一场,并由此对家乡的地名感到羞惭,表示再也不说回家乡的事儿。 |
B.作品前半部分借助“我”与任夫先生的对话,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和起因,并巧妙地体现了吴老先生的思想认识和心理活动。 |
C.吴老先生融入当地生活,决意“做迁川第一世祖”,他的儿子任夫先生虽不赞同这决定,但一直不明确表态,说明他儿子很孝顺。 |
D.作品注重用细节表现人物心理,吴老先生买橘树苗叫儿子种在院子里,表现出吴老先生从巴望回家乡到要以成都为家的变化。 |
E.作品通过人物的言行、心理及环境描写,形象描绘出抗战时期的社会众生相,表明作者对底层人民既同情又批判的态度。
(2)作品开头写吴老先生“晒他的手提皮箱”,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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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品中的吴老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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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品为什么以吴老先生喃喃念着文句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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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阴阳五行哲学思想、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中医营养摄生学说,还有文化艺术成就、饮食审美风尚、民族性格特征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创造出彪炳史册的中国烹饪技艺,形成博大精深的中国饮食文化。
中国饮食文化绵延170多万年,分为生食、熟食、自然烹饪、科学烹饪4个发展阶段,推出6万多种传统菜点、2万多种工业食品、五光十色的筵宴和多种流光溢彩的风味流派,获得“烹饪王国”的美誉。
我国的烹饪技术讲究食医结合,与医疗保健有密切的联系,在几千年前有“医食同源”和“药膳同功”的说法,利用食物原料的药用价值,做成各种美味佳肴,达到对某些疾病防治的目的。中国饮食文化突出养助益充的营卫论(素食为主,重视药膳和进补),并且讲究“色、香、味”俱全,有五味调和的境界说。
古代的中国人还特别强调进食与宇宙节律协调同步,春夏秋冬、朝夕晦明要吃不同性质的食物,甚至加工烹饪食物也要考虑到季节、气候等因素。在《礼记·月令》中就有明确的记载,如春“行夏令”“行秋令”“行冬令”必有天殃;孔子说的“不食不时”,包含有两重意思,一是定时吃饭,二是不吃反季节食品。这种强调适应宇宙节律的思想意识的确是华夏饮食文化所独有的。
“阴阳五行”说是传统思想所设定的世界模式,也被认为是宇宙规律。制作饮食的烹饪必然也要循此规律。因此,不仅把味道分为五种,并产生了“五味”说,而且还削足适履地把为数众多的谷物、畜类、蔬菜、水果分别纳入“五谷”、“五肉”、“五菜”、“五果”的固定模式。更令人惊奇的是还有“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礼记·郊特牲》),并认为只有饮和食与天地阴阳互相协调,这样才能“交与神明”,上通于天,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效果。这种说法被后来的道教所继承,成为他们饮食理论的一个出发点,如认为吃食物是增加人体阴气的,如“五谷充体而不能益寿”,“食气者寿”等,要修炼、要获得阳气就要尽量少吃、最佳境界是不吃,走“辟谷”的境界。
“中和之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的审美理想。这个“中”指恰到好处,合乎度。“和”不是“同”,是建立在不同意见的协调的基础上的。因此中国哲人认为天地万物都在“中和”的状态下找到自己的位置以繁衍发育。这种通过协调而实现“中和之美”的想法是在上古烹调实践与理论的启发和影响下产生的,而反过来又影响了人们的整个的饮食生活。
中国饮食文化是一种广视野、深层次、多角度、高品位的悠久区域文化;是中华各族人民在100多万年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在食源开发、食具研制、食品调理、营养保健和饮食审美等方面创造、积累并影响周边国家和世界的物质财富及精神财富。
研究中国人的饮食文化不仅是研究中国文化的必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成为研究中国文化的一把钥匙。下列关于中国饮食文化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产生的。如阴阳五行哲学思想、中医营养摄生学说、饮食审美风尚、民族性格特征等。 |
B.中国饮食文化历史悠久,绵延了170多万年,分为了四个发展阶段,风味流派繁多,有“烹饪王国”的美誉。 |
C.中国饮食文化是一种广视野、深层次、多角度、高品位的区域文化,它在饮食文化的多个方面影响了周边国家和世界的物质财富及精神财富。 |
D.中国饮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研究中国饮食文化甚至可以成为研究中国文化的一把钥匙。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饮食文化突出养助益充的营卫论,中国的烹饪技术讲究食医结合,食物要达到对某些疾病防治的作用。 |
B.我国在几千年前有“医食同源”和“药膳同功”的说法,要利用食物原料的药用价值,做成各种美味佳肴。 |
C.孔子说的“不食不时”,是说不吃反季节食品和定时吃饭的意思。强调适应宇宙节律的思想意识是华夏饮食文化所独有的。 |
D.中国人在饮食上还特别强调进食与宇宙节律协调同步,春夏秋冬、朝夕晦明要吃不同性质的食物,加工食物时要考虑季节、气候的因素。 |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制作饮食的烹饪遵循了“阴阳五行”规律,不仅产生了“五味”说,而且把谷物、畜类、蔬菜、水果分别纳入“五谷”、“五肉”、“五菜”、“五果”的固定模式。 |
B.道教饮食理论的一个出发点是只要饮和食与天地阴阳互相协调,就能“交与神明”,上通于天,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效果。 |
C.“五谷充体而不能益寿”是认为吃食物是增加人体阴气的,要获得阳气就要尽量少吃、最佳境界是不吃。 |
D.“中和之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的审美理想,是在上古烹调实践与理论的启发和影响下产生的,反过来又影响了人们的整个的饮食生活。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一卷《红楼》触百思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来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来,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来,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
B.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
C.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
E.由于四兄周祜昌的指点,周汝昌在燕大图书馆发现了《咏芹诗》,并撰写文章发表,支持胡适的说法,受到了胡适的赏识。
(2)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
(3)周汝昌步入“研红”道路,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
(4)周汝昌被称为“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当代“红学泰斗”。为什么他能在红学研究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广场上美好的歌声 [俄]彼特洛·洛斯基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捷克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见背景资料)。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抬起头看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太阳直直地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伟大的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一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却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基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他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甚至还想跟他们一起学习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甚至在往后躲。
杰夫卡夫斯基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却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杰夫卡夫斯基在心里默默赞许。可男孩大概跑得太急,竟然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考斯基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向前搀扶。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真的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无数次地训练他应对类似的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杰夫卡夫斯基甚至还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当战友冲进教堂,一支支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杰夫卡夫斯基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他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无论是小孩或者大人,他们脸上都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的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这简直就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选自《意林》2011年04期,有删改。)
【背景资料】
1968年,捷克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杰夫卡夫斯基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和战友一样心里非常焦虑,他们厌恶战争,想尽快结束。 |
B.主人公听到教堂传出像《伏尔加母亲》的钢琴声,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所以后来他去教堂询问其名字。 |
C.小男孩脸带微笑,是一种解脱的微笑,是对“坏人”的抗议,是想到死后会在天堂看到父母的幸福。 |
D.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友,自己一时冲动错杀男孩,教堂里所有的人默不作声,因为面对敌人的枪口。 |
E.布拉格的歌声是呼唤和平的歌声,是人类精神力量的象征,代表着捷克斯洛伐克的希望和未来。
(2)小说中多处描写歌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杰夫卡夫斯基的性格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杰夫卡夫斯基是合格的军人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