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玉渊潭的槐花汪曾祺
玉渊潭的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来了放蜂的人。蜂箱都放好了,他的“家”也安顿了。一个刷了涂料的很厚的黑色的帆布篷子。里面打了两道土堰,上面架起几块木板,是床。床上一卷铺盖。地上排着油瓶、酱油瓶、醋瓶。一个白铁桶里已经有多半桶蜜。外面一个蜂窝煤炉子上坐着锅。一个女人在案板上切青蒜。锅开了,她往锅里下了一把干切面。不大会儿,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加了作料、撒上青蒜,在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一人一碗。她吃的是加了豆瓣的。
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飞满一天。
我跟养蜂人买过两次蜜,绕玉渊潭散步回来,经过他的棚子,大都要在他门前的树墩上坐一坐,抽一支烟,看他收蜜,刮蜡,跟他聊两句,彼此都熟了。
这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人,高高瘦瘦的,身体像是不太好,他做事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慢条斯理的。样子不像个农民,倒有点像一个农村小学校长。听口音,是石家庄一带的。他到过很多省。哪里有鲜花,就到哪里去。菜花开的地方,玫瑰花开的地方,苹果花开的地方,枣花开的地方。每年都到南方去过冬,广西,贵州。到了春暖,再往北翻。我问他是不是枣花蜜最好,他说是荆条花的蜜最好。这很出乎我的意外。荆条是个不起眼的东西,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荆条开花,想不到荆条花蜜却是最好的蜜。我想他每年收入应当不错。他说比一般农民要好一些,但是也落不下多少:蜂具,路费;而且每年要赔几十斤白糖——蜜蜂冬天不采蜜,得喂它糖。
女人显然是他的老婆。不过他们岁数相差太大了。他五十了,女人也就是三十出头。而且,她是四川人,说四川话。我问他: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说:她是新繁县人。那年他到新繁放蜂,认识了。她说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
有那么简单?也许她看中了他的脾气好,喜欢这样安静平和的性格?也许她觉得这种放蜂生活,东南西北到处跑,好耍?这是一种农村式的浪漫主义。四川女孩子做事往往很洒脱,想咋个就咋个,不像北方女孩子有那么多考虑。他们结婚已经几年了。丈夫对她好,她对丈夫也很体贴。她觉得她的选择没有错,很满意,不后悔。我问养蜂人:她回去过没有?他说:回去过一次,一个人。他让她带了两千块钱,她买了好些札物送人,风风光光地回了一趟新繁。
一天,我没有看见女人,问养蜂人,她到哪里去了。养蜂人说:到我那大儿子家去了,去接我那大儿子的孩子。他有个大儿子,在北京工作,在汽车修配厂当工人。
她抱回来一个四岁多的男孩,带着他在棚子里住了几天。她带他到甘家口商场买衣服,买鞋,买饼干,买冰糖葫芦。男孩子在床上玩鸡啄米,她靠着被窝用勾针给他勾一顶大红的毛线帽子。她很爱这个孩子。这种爱是完全非功利的,既不是讨丈夫的欢心,也不是为了和丈夫的儿子一家搞好关系。这是一颗很善良,很美的心。孩子叫她奶奶,奶奶笑了。
过了几天,她把孩子又送了回去。
过了两天,我去玉渊潭散步,养蜂人的棚子拆了,蜂箱集中在一起。等我散步回来,养蜂人的大儿子开来一辆卡车,把棚柱、木板、煤炉、锅碗和蜂箱装好,养蜂人两口子坐上车,卡车开走了。
玉渊潭的槐花落了。请简要概述文章第二段的主要内容,并说明其作用。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养蜂人的性格特征。
简要赏析文中画线的语句。
文章以“玉渊潭的槐花盛开”为开头,以“玉渊潭的槐花落了”为结尾,这种写法给你哪些启示?
会飞的蒲公英
童年的我,在初夏,常常和妈妈去小木屋后面的山坡。山坡上盛开着一丛丛火红的杜鹃、鹅黄的迎春、淡紫的牵牛……我快活地拍着小手,蹦蹦跳跳采摘这些五颜六色的花儿,可妈妈却总是轻轻地挽着我走到山坡的另一侧,那里开满了一朵朵白色的小花。花儿怪逗人的:圆圆的脑袋,白白的茸毛,风一吹,就轻(yíng)地飞了起来,飞呀飞,飞得老高老高的,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抓住一朵飞在空中的小白花。
妈妈说:“这是蒲公英,它从不满足于呆在偏僻的角落,最喜欢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
妈妈的话,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晚上,我常常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朵白色的蒲公英,在广阔的世界上空飘荡。
不久,我上小学了,妈妈缝了个花书包给我,书包上绣着几朵白色的蒲公英,花旁还歪歪斜斜地绣着几个字——会飞的蒲公英。每天,我就像一朵快乐的蒲公英,在小木屋到学校的山路上飞来飞去。
一个有风的黄昏,我从学校跑回家,高兴地拉着妈妈来到开满蒲公英的山坡。我把老师刚刚教的儿歌《蒲公英的种子》唱给妈妈听。我一边唱一边在蒲公英丛中跳来跳去,一朵朵白色的小花在我的歌声中轻轻飘上了天空。妈妈的神情有些激动,目光亮亮的,深情地追随着那一朵朵飘飞远去的小白花。
从妈妈的目光里我仿佛看到了晚上常常做的那个梦:一朵白色的蒲公英,在轻风的吹送下,飞呀飞,飞过一间间古旧的小木屋,飞过一片片茂密的山林,飞进金色的阳光中……
带着这个白色的梦,我考上了中学。那个绣着蒲公英的花书包旧了破了,有几个深夜,妈妈把花书包放在桌子上,望了好久好久。后来,妈妈又守着小油灯,为我做了一件蓝色连衣裙,裙上绣着一朵白色的蒲公英。每天,我穿着蓝色的连衣裙,在学校和山村的大马路上飞来飞去。
几年之后,一张从遥远的地方飞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使我那关于蒲公英的梦更真切了。临别前的一个黄昏,风很大,妈妈和我不知不觉来到了小木屋后的山坡,山坡上一朵朵蒲公英飞得比以往更高了。我惊讶地睁大了双眼,妈妈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眼睛里含着泪花。暮色渐浓,我和妈妈默默地往回走,快到小木屋时,妈妈拉了拉我的手,轻轻地说:“孩子,你算是一朵会飞的蒲公英了,但你还要飞得更高一些。”
从此,我牢牢记住了妈妈的话,开始尽情地在大学的林阴小道上飞来飞去。
一年后,我把从林阴小道上飞进报纸和杂志的诗行寄给了山里的妈妈,并写了一段话:“妈妈,从你身边飞出的那朵娇(nèn)的蒲公英,不仅学会了飞,而且还懂得怎样才能飞得更高了。”
很快,妈妈回信了,信里夹了一幅水彩画:一片蓝色的天空下,有一座开满了白色蒲公英的小山坡。画上题有一行字:山里的孩子。
从这幅画里,我读出了妈妈心中那片诚挚的向往——
蓝天下,一群群孩子,明亮的双眸,痴痴地凝望着山坡上一朵朵的白色蒲公英,口里欢快地唱着:我是一颗蒲公英的种子……
这不正是每一个山里母亲期待的吗?
1、根据注音写出汉字
轻 yíng()娇 nèn()
2、文章第一段中写“火红的杜鹃、鹅黄的迎春、淡紫的牵牛……”有什么作用?
答:
3、用“”在文中标出最能体现蒲公英性格特点的一句话。(2分)
4、在我成长的不同时期,妈妈为我做的事都和蒲公英有关。妈妈这样做的用意是
答:
5、文章中三次运用了“飞来飞去”这个词语,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答:
6、最后一段中“每一个山里母亲期待的”是什么?
答:
感谢贫穷
贫穷这个字眼,似乎总与我结缘,一直陪伴我度过了二十多个春秋。
小时候,贫困的家庭温饱都不能解决。到了七岁,我瘦得风能吹倒,决不是夸张。面对一学期两元钱的费用,父亲锁紧了眉头。无奈,我只得“发扬风格”推迟入学。要想兄妹五人同时读书,这简直是天方夜潭。等到第二年兴致勃勃地去报名,老师说啥也不愿收下瘦小的我。我的哀求感动了父亲,父亲的请求感动了老师。就这样,每天十多里的山路往返,风雨无阻地跋涉,成为我平生最大的乐趣。小学毕业之际,我以优异成绩准备跨进离家更远的学校去住读。
“人有旦夕祸福”。此时,母亲的去世给家人的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昔日的欢笑从此在大家庭中消失,我也面临辍学的危险。瘦小的我能干点什么呢?父亲只得在叹息声中送我进校。因为交不起住宿费,我的床铺只能拿教室的桌椅代替。北风呼号的冬季,也是我最难熬的不眠夜,趁着蜡烛快要熄灭的最后几点蓝色火焰,我以最快的速度铺好“床铺”。没有垫絮,一床半新半旧的棉被折成两半——一半垫底,一半做盖,偶尔山顶几只猫头鹰发出恐怖的怪声,我不禁颤抖着赶紧蒙上被子。毕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呀!就这样,我一天天地盼望着冬季的结束。
天道酬勤。在我做完勤杂工挣回高中最后一笔学费的几个月后,大学录取通知书也如期飞至家中。面对这份我苦苦耕耘的收获,贫穷的山村沸腾了。父亲面对乡亲们的祝贺,既高兴又忧愁。高兴的是我要“飞”走了,忧愁的是要有一笔对于我们来讲类似天文数字的2000元学费。为了这笔学费,一家人东拼西凑一个多月后还差一半。起程的日子到了,一向坚强的父亲流了泪,我咬着牙含着泪离开了家乡。我说我要用双手和大脑来养活自己。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当我做家教、打工挣来了一份又一份血汗钱时,我的同龄人正三天两头地写着家书寻求“经济支援”。我的父亲很惊奇我的经济来源。舞厅不敢进,录像厅与我无缘,我仿佛超出了那个热闹喧嚣的世界。当然,图书馆中又多了一个一坐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我。读书、写作、打工,这就是我大学的全部生活。
当我接过那张本科学位的证书时,我的眼圈湿了。我很庆幸在大学四年里,我用辛勤战胜了贫穷,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让人羡慕的成绩。菁菁校园中,掌声时常为一个贫穷的大学生响起,我生活在光环之中。
当我穿着用稿费买来的球鞋寻觅工作时,我敲响了一家家条件苛刻的用人单位的大门。进门时一身自信,出门时满身轻松,我就这样潇洒地战胜了一个个“包装”潇洒的同龄人。当我毅然决定投身教育事业时,他们都觉得不可理解。我说我喜欢那份清贫中的个人追求。
仔细回想过去的路,我时常被莫名的感激包围着。寒夜里灯光下独坐读书,夜里搓着手拿起笔来狂舞一通后,我的心里很坦然。
如今生活发生了极大变化,我已经脱离了贫困。时常有读者要我谈生活的感受,我只能用四个字——“感谢贫穷”来概括。在我看来,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时常被它吓倒,没有力量去超越它。
感谢贫穷这所最好的学校,它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尝遍艰辛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前方的路——跨过一道道山,追求应该追求的。
1、第1段在全文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答:
2、最能突出作者家庭贫穷的语句是哪几句?
答:
3、第3段“毕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呀”一句,言外之意是什么?
答:
4、“我要用双手和大脑来养活自己”,从这句话能看出作者是一个具有什么性格的人?
答:
5、本文作者向人们展示了怎样的人生哲理?
答:
憨厚的微笑
我家住在宾馆旁边,出门办事都要从宾馆门前经过。有位矮墩墩的黑脸汉子在宾馆门口摆烟摊。每次我经过他的摊子时,他总是对我点头微笑。那笑容虽然透出一种憨憨的傻劲,却是真诚的。
起初,我对他的微笑报以客气的点头,久而久之我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不仅对他那副不太讲究整洁的邋遢相生出厌恶,甚至对他的微笑报以不屑与鄙夷。可他全然不在意我的表情和态度,黝黑的脸上依然荡漾着真诚憨厚的笑容。
我有些受不住了,有些不客气地问他:“老板,你认识我吗?”
他轻轻地摇摇头,嘴唇动了一下,欲言又止。我说:“那你干吗总是对我笑呢?”我话一出口,就立即感觉到自己真是愚钝,他一定是把我当成大老板了。于是我从包里掏出10元钱,说:“来盒白沙烟吧。”
他望着我,脸上掠过一丝惊讶,憨笑道:“你又不吸烟,嘿嘿,买烟干吗?”
我好生奇怪说:“你怎么晓得我不吸烟?”
“你常在这儿经过,我从没见你吸过烟。”他不好意思地笑笑,“看你的手指都是雪白一个的,不像吸烟的人。”
“你说对了,我确实不抽烟。但你对我笑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我买你的烟,多跟你做些生意吗?”
他一听这话,脸微微泛红,不好意思地说:“不是的,不,先生你别误会。因为,因为你和那位王先生长得很相像,第一次见到你时我还真以为你就是那位王先生哩!后来我晓得你不是。唉,我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他哩……”说着他好像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
“王先生是谁?”我急迫地问他。
这时,汉子把他屁股下的木椅让给我坐,自己靠在宝笼架上,慢慢向我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三年前,他的独生女儿患急性脑膜炎送医院,交费时差了82元钱办不了入院手续,一位同在医院看病的王先生得知情况后为他解了难。医生后来说要是再晚半个小时,人就没救了。女儿痊愈后,他下了岗,靠摆烟摊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两年多来,他一直在打听王先生的下落,想还给他那82元钱,并再次当面致谢。他常用这件事教育女儿:钱财重要,但仁义更重要,知恩图报是做人最起码的品德。
听完他的讲述,我默然无语。面对他憨厚的微笑,我心里酸酸的,有些愧疚,也有些激动,不知是为那王先生的义举,还是为这黑脸汉子的知恩图报。
当我羞愧地离开黑脸汉子时,他追上来将那10元钱塞到我手上,说:“你不吸烟的,我晓得你不吸烟的。”说话时脸上仍然浮现出憨厚的笑容。
1、本文以什么为线索?在记叙方式上有什么特点?
答:
2、黑脸汉子对“我”点头微笑的原因是什么?
答:
3、“听完他的讲述,我默然无语。”为什么?
答:
4、文中为什么多次写到“我”对黑脸汉子微笑的不屑与鄙夷?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生命的两万天该留点什么
吴志翔
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
不知从哪一天起,我们开始对自己的年龄敏感起来。20岁以前,总觉得没有进入生活,但今天回过头看,偏偏又觉得那时候的故事最多,记忆最饱和。日历一页页地翻,年龄无声息地长,偶尔翻翻旧照片,会惊异于那双满是稚气的大眼睛曾经属于我!忽然间,我们似乎意识到,许多东西在不经意中已经永远湮没在黑暗中了。在成长的同时,我们也失落了渴盼成长的心情。
我曾经好多次向朋友们问过同一个问题:“人一般能活多少天,凭你的感觉尽快报个数字出来。”
“10万天!”
“20万天!”
几乎每个人的声音都响亮而充满自信。然而我却告诉他们,人的生命实际只有两万多天。起初,没有一个人相信我的话,说:“是不是少了一个零?”经过一番计算之后,朋友们深深地叹息了:“怎么?人生如此短暂!”
天黑下来了,我拧亮台灯。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我知道那是我的生命在流淌。我打开一本书,米兰·昆德拉正在说:“我讨厌听我的心脏的跳动;它是一个无情的提示,提醒我生命的分分秒秒都被点着数。”可是我没法不听,正如我们没法拒绝两万多个日子一个个溜走;我的心脏没法不跳动,正如树叶在秋天里没法不飘落。心脏停止跳动,那便是我们的末日。我平静地想着:我们怎样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这个问题非常接近那段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语录:“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
这个时代已经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声音,也失去了响亮的压倒一切的“黄钟大吕”。当年奉为圭臬的东西今天或许被扔进了垃圾箱。人们更懂得珍惜自己的琐细欲望,为物质和肉体急急奔忙。人们抛弃了一个英雄的时代,继而也抛弃了英雄所具有的精华。没有了殉道者般的神圣和信仰,没有了朝圣者般的坚忍与顽强,没有大爱,没有大恨,没有大悲,也没有大喜。
于是,我想到一个人,半个世纪以前,他在《生命的路》中写道:“自然赋予人们的不调和还很多,然而生命决不因此回头。”这个人就是鲁迅,他追索的是大生命。他“为了肩起黑暗的闸门而拥有一颗黑暗的心”,他“是现代中国最痛苦的灵魂,不管怎样,他都是一个战士”。可以有千万个陶渊明、苏东坡,可以有数不清的林语堂、梁实秋;但是鲁迅,只有一个。
一种坚挺、鲜亮的人格精神在今天是极其稀罕的。
几天前,重读小说《北方的河》,我再一次被感动。瞧那个人,他坚定地站着!他有一种足以震慑群生的气度,他的硬朗的质地是对众多聪明人的嘲讽,他的沉默和铁一般的冷峻令机会主义者心惊。那个人,他是来自欧亚大陆高纬度的坚硬的风,他有信仰,“信仰,你这纯钢百炼的处女!”
还有海子,质朴而清亮的海子。这位诗人没有活满1万天,但他永远保持了纯洁。他“站在太阳痛苦的光芒上”,复活了。
“诗意是人的栖居必备的基本能力。”海德格尔下了这样的断语。这诗意,动物不会有,它是我们人类的粮食。
夜深了,时钟依然嘀嗒嘀嗒地走着,我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声音。我合上眼睛,看到了这样一幅幅图景:鲁迅在夜里一边咳嗽,一边写文章,灯光昏黄,“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弗朗茨·卡夫卡彻夜写完自传体小说《判决》,完成了与自己灵魂的对话,“我的心脏周围隐隐作痛”;马赛尔·普鲁斯特从35岁到死,生活在暗室中,门窗紧闭,房间里点着蜡烛,《追忆似水年华》成为他惟一的安慰;张承志做着“静夜功课”,午夜时分,他点燃一支烟,纪念夜与黎明相连的瞬间……
这群孤独的人,这群饱满的灵魂!
我们怀着美感想他们,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青春必须苦难重重。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我不希望在20多年的岁月里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有人背它只是为了别人可以不背它。
我想说的只是:哪怕我们的世界变得越来越狭小,越来越平庸,也别让我们精神的花朵在春天枯萎;哪怕我们四面楚歌,也别忘记保持自己尊贵骄傲的呼吸。(选自《中国当代散文精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结合全文,试分析“我不希望青春被某一种方式囚禁,它应该是绚烂的,完全开放的”的深刻含义。
答:作者列举鲁迅、海子、卡夫卡等人拥有精神感召的力量,其意图是什么?请给文中省略处再举一个类似的例子。
答:根据文意,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最后走进坟墓之前,没有遗憾?
答:文章多次写到时钟“嘀嗒嘀嗒地走着”,其作用是什么?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西南联大的闻一多
闻一多在联大中文系讲楚辞、古代神话和唐诗三门课,立论新颖,考证严密,深受学生欢迎。他的古代神话课,图文并茂,用整张的毛边纸画出伏羲、女娲的各种画像,用按钉钉在黑板上,口讲指画,有声有色。伏羲女娲,本来是相当枯燥的课题,但听闻先生讲课让人感到一种美,思想的美,逻辑的美,才华的美。因此,不单是联大中文系、文学院的学生争着听这门课,就连理学院、工学院的学生也赶来听。
闻一多是一位浪漫的诗人,他会把讲课变成一个充满诗意的过程,所以他把上午的课换到了晚上。七点多钟,电灯已经亮了,闻一多穿着深色长衫,抱着几年来钻研所得的大叠大叠的手稿抄本,昂然走进教室。学生们起立致敬又坐下之后,闻一多也坐下了;但并不马上开讲,却慢条斯理地掏出纸烟匣,打开来对着学生和蔼地一笑:“哪位吸?”学生们笑了,自然不会有谁真的接受这绅士风味的礼让。于是,闻一多自己点了一支,长长的吐出一口烟雾后,用非常舒缓的声腔念道:“痛——饮——酒——,熟读——离骚——,方得为真——名——士!”之后才开始讲课,有时讲得兴致盎然,闻一多会把时间延长下去,直到月光洒满校园的时候,才带着清凉的露水回到他的新南院住宅。
闻一多讲唐诗是联大叫座的课。他原来就是诗人,对唐诗的理解,其见解和感受有别于其他学者。闻一多最赞赏五言绝句,认为五言绝句是唐诗中的精品,二十个字就是二十个仙人,容不得一个滥竽充数。汪曾祺说:“能够像闻一多先生那样讲唐诗的,并世无第二人。因为闻先生既是诗人,又是画家,而且对西方美术十分了解,因此能将诗与画联系起来讲解,给学生开辟了一个新境界。”他讲唐诗,不蹈袭前人一语。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特别讲到“点画派”。中国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唐诗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在他的《宫体诗的自赎》一文中,曾把这首诗评价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这首诗有浓厚的唯美倾向,却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何兆武评价说:“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
唐诗中有这样空灵唯美的诗意,有人生幻灭的虚无感,更重要的是,唐诗中的人间疾苦更能引起闻一多的感触。闻一多经常跟学生说起这样的事情,说完以后就讲唐诗,讲杜甫的三吏三别,他愤怒地说:“为什么隔了一千多年了中国的事还是这样悲惨,比那时候还不如?”学生还因此有这样一个作业“给蒋委员长的一封公开信”,令他们记忆深刻。
抗战期间,看到国家糟糕到这步田地,闻一多如坐针毡,他在给学生臧克家的信中写道:“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以1943年为时间标记,闻一多走出书斋,从一个学者变成了一个激情喷发的民主斗士,在许多公开场合作“狮子吼”。
1946年西南联大开始分批北上,为了工作需要,他坚决留在昆明。在白色恐怖下,1946年7月11日,民盟中央委员李公朴惨遭暗杀,闻一多的处境十分危险,但他置生死于度外。7月15日,他义无反顾地前往参加李公朴先生的追悼会,面对国民党特务,他拍案而起,慷慨激昂地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讲演》,悲愤地表示为了民族“要像李先生一样,前足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的坚定决心。追悼会后,又出席了民盟在《民主周刊》社为李公朴被暗杀事件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当天下午在回家途中即遭到国民党特务杀害,时年不满48周岁。
(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闻一多的课堂氛围富有诗意,为了创造意境,他可以把时间改到晚上,映着灯光和月光给学生讲。课堂上的闻一多很有名士风度。 |
B.闻一多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诗歌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
C.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认为这首诗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 |
D.闻一多也是美术家,他不仅善于鉴赏中外各种风格的画作,而且能将绘画意境和诗歌意境融为一体。 |
E.闻一多写:“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这句话是在痛苦自己没有迸发出激情为国家、为民族贡献自己的力量。
(2)第四段末引用何兆武的评价:“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你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3)从本文来看,闻一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分点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