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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记
聂鑫森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国画专业毕业的,原在省城一所大学教授美术,其山水画在省内外也颇有点名气。据说因为看不惯艺术招生中的潜规则,跟领导闹矛盾,下海在湘潭城开了一家不大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师傅。朋友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不少老一辈要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他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番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部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到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辙。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暗记”有两层意思,表面看就是石丁画上的记号,实际上是指因不信任胡笛而产生误会,由此在自己心灵上留下的无地自容的印记。 |
B.“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一句中,石丁的神态变化表明了他对世间小人之多的愤怒。 |
C.“朋友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不少老一辈要强,且人品不错”以及“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等文句都是为下文胡笛并没有换走石丁的原作埋下的伏笔。 |
D.“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此描写表现了胡笛的傲慢以及不满。 |
E.石丁“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他这样做是为了警醒自己,也是对人与人之间真诚与信任的呼唤。小说塑造石丁这一形象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胡笛具有哪些突出的特点?结合小说加以概括。
你认为小说中胡笛改掉石丁画作中的暗记这个情节的安排合理吗?请结合全文简要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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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英文
韩少功
玉梅是一个热心女人,与左邻右舍处得很热闹的。她家门前有一水泥坪,遇到邻家的金花来借坪晒谷,二话没说,满口答应,让出了一片明净的场地。她还兴冲冲地忙前忙后,将自家的大堂屋腾空,以便傍晚时就近收谷入门,避开露水和雾气,好第二天再晒。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她就立在坪前高声叫骂。先是骂鸡:养不亲的货呵?吃了老娘的谷,还要上灶拉屎怎么的?就不怕老娘扭断你颈根拔你的毛?接着骂狗:你贱不贱?老娘请你来了吗?老娘下了红贴,还是发了轿子?你三尺厚的脸皮赖在这里,有本事就死回去发你的瘟呵!最后还骂到树上的鸟:你这老不死的贼!你上偷瓜下偷菜,偷惯了一双爪子还贼喊捉贼。有本事你就到法院去告,叫十八路人马来抓呵。阴计烂肚的,算哪门本事?……
她骂得鸡飞狗跳日月无光。远处的金花听得心疑,脸渐渐拉长了,上前来问:“玉梅姐,你骂谁呢?”
玉梅没好气地说:“谁心中有鬼,就是骂谁!”
“没……没什么人得罪你吧?”
“谁得罪了,谁知道!”
这就等于把话挑明了,把脸撕破了。
金花扭歪了一张脸,咚咚咚大步离去,叫来了帮手把稻谷搬走。她的尖声也在篱笆那边隐隐传来:“……以为没有她一块坪,我就只能糠拌饭么?神经病,脑膜炎,一大早踩了猪粪吧?”
帮手中的一位私下问玉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天早上天气不错,玉梅打算帮那妖婆子搬谷入坪摊晒,一心做点好事。却发现谷堆上画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顿时就气炸了肺:呸,什么意思呵?留暗号不就是防贼么?留在她家屋里不就是防她么?怕她认出来,居然不写汉字,还写成了英文,就是电视上那种洋字码!
冤仇就这样结下了。金花事后不承认什么暗号,声称对方血口喷人,居然诬她写洋字码!天地良心,她要是写得了洋文,还会嫁进这个倒霉的八溪峒,还会嫁给一个烂瓦匠,还会黑汗横流地晒谷?……但因为谷堆已散,谷堆上到底有没有英文暗号,真相已没法澄清了。
一些妇人曾经想从中调解,但最后都只能摇头作罢。
据玉梅说,那贼婆子曾经送给她一条花裤,说她个子矮一点,穿着正合身。她当时还满心欢喜,现在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安什么好心,不就是嘲笑她的个头矮,要当众揭她的疮疤么?
玉梅还说,那贼婆子曾经约她进城去看戏,抢先掏钱给她买了车票和戏票。她当时还心怀感激,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什么看戏?不就是要显摆娘家有人发了财并且让她沾光,要当众给她的难堪吗?
往事历历在目,件件滴血,桩桩迸泪,眼下都被玉梅想得恍然大悟。两家非但断了往来,连鸡鸭也不再互访。
……
数日以后,住在山坳里的公公找来了,什么话也不说,要玉梅跟着走一趟。她来到了公公家的谷仓,顺着老人的手看去,发现那里的谷堆表面也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与她不久前见到的完全一样。谷仓前有两三只地蟞虫,大概是爬过谷堆的,留下沟痕,已被踩死了,散发出一种刺鼻的酸腥味。
公公嘟哝了一句,听不太清楚。
但媳妇捂住嘴,愣住了,冒出一张大红脸。
她低着头回了家。去菜园里锄草,顺手把金花家的两块地也锄了。去扎稻草人赶鸟,顺手在金花家的田边也戳了一个。
但金花没见到这一切,而且她那张门一直紧闭,悄无声息。玉梅事后才得知,收完稻谷后,金花就外出打工了,去了很远的北方。
第二年,金花没有回来。
第三年,金花还是没有回来。
第四年的一天,人们悄悄传说,可怜的金花姑娘回不来了,不久前在一次工厂的火灾中不幸遇难。丈夫怕她婆婆和女儿伤心,迟迟没有说破。不过,她女儿后来上学时骑的那辆红色跑车,玉梅知道,大家也知道——是用一个女人的赔命钱买的。女儿不知道这个来由,骑车飞驰时经常放声大笑。(选自《新民晚报》,有改动)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的人物语言描写形象生动,口语化。玉梅在坪前的指桑骂槐和金花在篱笆那边的尖声回击,其语言都有浓郁的乡村气息。 |
B.小说先写“英文事件”爆发,后通过帮手的询问交代“事件”原委。这样安排避免了平铺直叙,增加了悬念,使情节具有波澜。 |
C.小说插叙“花裤”和“看戏”这两件往事,对情节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它使玉梅对金花的误解加深,两人的关系更加不可调和。 |
D.玉梅的公公是个明理而又寡言的长者。他的出现激化了矛盾冲突,在玉梅的内心掀起波澜,也促使小说情节发生逆转。 |
E.面对公公的“嘟哝”,玉梅欲辩不能,只好“捂住嘴”。她“愣”在那儿仔细思量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于是为之脸红。小说着重刻划了玉梅哪些方面的性格品质?请结合情节加以概括。
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三段可以删去。删与不删,你认为哪一种更好?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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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
林衍
伴着莫扎特与巴赫的钢琴曲,穿着黑色呢子大衣、戴着格子围巾的木心躺在鲜花中,与这个世界告别。
“先生一辈子不落俗套,他要以‘木心的范儿’高贵地离开。”陈丹青说。
这位并不为人所熟知的老人,六年前离开美国,隐居在家乡乌镇的“晚晴小筑”里。同年,其散文集《哥伦比亚的倒影》在国内出版。那时,这位在大陆的“新作者”已经79岁了。
事实上,早在1984年,台湾《联合文学》创刊号便为木心特设“散文展览”专号,题名《木心,一个文学的鲁滨逊》。而那时木心的部分散文与小说也已经被翻译成英语,成为美国大学文学史课程范本读物,与福克纳、海明威的作品编在同一教材中。
“在我与木心先生相处的29年里,我亲眼目击他如何挚爱艺术,如他自己所说:人不能辜负艺术的教养。”陈丹青在悼词中写道。
上世纪80年代是木心文学创作的高峰期,他在的士里写,巴士站上写,厨房里一边煮食一边写,最喜欢在咖啡店的一角写,写到其他的椅子都反放在台子上。
中国美院教授曹立伟还记得,木心很喜欢《诗经》,说如果别人拿《荷马史诗》和我换《诗经》的话,我是不换的。他鼓励年轻人读尼采,说尼采是“钙”,可以使骨头硬起来。讲到福楼拜时,他的眼睛会湿润起来。
生于80年代的书评人顾文豪曾去探访木心。先生少有客套寒暄,坐定,点烟,即谈文学艺术。聊到兴起处,点烟时烟头竟反了,点了烟屁股,一吸差点儿烧到自己,忙说“这就叫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
木心还为顾文豪取来美国原版画册观赏,讲画时话不多,只说:“你们看画,我看你们的眼睛。”临行时,顾文豪曾请木心签名留念,木心笑拒,答说:“今天要让你一无所获,满载而归。”
“先生是有贵族气质的,把自我也当作艺术品在雕刻。”顾文豪说。
陈丹青称其为‘五四’文化的“遗腹子”,“先生可能是我们时代唯一一位完整衔接古典汉语传统与‘五四’传统的文学作者”。
然而,木心本人却从未与任何文学团体结缘,始终自称为“文学的个体户”。
1946年,他考入上海美专学习油画,不久后转入杭州国立艺专研习中西绘画。20岁出头时,这位贵公子还曾是学生运动的领导者,白天上街游行,傍晚则点上一根蜡烛弹奏肖邦。
新中国成立后,他仍旧长于绘画,热爱写作。
“文革”爆发后,从14岁起创作的20本小册子悉数被抄没。
在狱中,他用白纸画了钢琴的琴键,无声弹奏莫扎特与巴赫。他还在写交代材料的白纸上写散文、诗歌。他写满了66张白纸的《狱中札记》,藏在棉袄夹层里。他还为此创作了一首俳句:我白天是奴隶,晚上是王子。
他喜欢吃甜食,爱逛古董店,常在地铁口迷路。他爱看报纸,但从不看文艺界的新闻。他也很少打开电视,偶尔破例是因为迈克尔·杰克逊的巡回演唱会。
他穿着讲究。他曾亲手把一条细灯芯绒直筒裤细细密密地缝成马裤,钉上一排五颗扣子,用来搭配皮靴。他会戴着眼镜裁剪衬衫,并赞赏托尔斯泰是会自己做靴子的人。
“他太干净了。”曹立伟说,“这种干净是从内而外的。”
2006年,他的作品被引入大陆,他本人也被陈丹青接回中国。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还是来了。陈丹青曾数次告诉读者,要去阅读木心,理解木心,因为在汉语书写持续荒败的年代,是他在独自守卫汉语的富丽、汉语的尊严。
在木心深度昏迷的时候,十几个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读者在病床前照顾先生。陈丹青曾把他们叫到先生的病房,这些年轻人会在木心的床前低声念起那首叫《我》的小诗:我是那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
(选自《视野》2012年第3期,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木心先生特立独行,受到体制的排挤,因此一直到晚年他的作品才被引入大陆。 |
B.文章列举木心先生在台湾和美国的文学影响,表现先生蜚声海外的文学创作成就。 |
C.木心不与任何文学团体结缘,自称“文学的个体户”,体现他对汉语书写现状的失望。 |
D.“他太干净了”,这句话既是对木心考究服饰的赞美,也是对他清洁的精神情怀的肯定。 |
E.文章对木心先生的缅怀,流露在对其趣事喜好的琐记中,让丰富而生动的木心跃然纸上。文章多处引用陈丹青和顾文豪的话,有何作用?(4分)
答:“先生一辈子不落俗套,他要以‘木心的范儿’高贵地离开”,联系全文,请简要概括这种“木心的范儿”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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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12年,羽坛“超级丹”
格林
2012年8月5日,在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单打决赛中,林丹与李宗伟上演了完美无缺的对决大片,让世界观众过足了顶级欣赏之瘾。最终,林丹耗时79分钟2:1逆转击败李宗伟,夺得2012年伦敦奥运会羽毛球男子单打冠军金牌,成为奥林匹克史上羽毛球男子单打卫冕第一人。
“林丹的霸气从小就有。”林丹母亲接受采访时说,“林丹不服输,比较好强”。不服输、要强的性格,就像一把双刃剑,既成就了后来的林丹,也让他在职业生涯中多次遭遇危机。
2000年,林丹这一批年龄段的球员开始接受国家队的选拔。然而,第一批选拔名单里没有他。后来,林丹被单独通知进入国家队,两个月后,亚洲青年锦标赛在日本开打,林丹拿下了男团、男单两项冠军,在国家队逐步站稳了脚跟。
从少年体校到国家队,林丹顶着“No.1”的光环走来,直到2002年。当时,国际羽联在每局7分制和15分制上摇摆不定,林丹一时调整不过来,接连输球,且都是首轮出局,“林一轮”的外号不胫而走。那大半年,国家队教练不再让林丹参加任何比赛,而这接连几次的挫败也惊醒了少年成名的林丹,他意识到不能仅仅拿着天赋做武器,他开始对自己“下狠手”,除了苦练,还是苦练。
天道酬勤,林丹开始爆发,在接下来的赛事中狂揽5个冠军。2004年的全英公开赛,林丹更是将丹麦名将皮特·盖德拉下了马,夺得男单桂冠的同时,也从对手那里获得了“超级丹”的称号。
战胜盖德让林丹的自信心再度爆棚,出征雅典奥运前,林丹目标直指冠军。他甚至把自己夺冠后的庆祝动作都设计好了,但是,雅典奥运却给林丹上了一课。
雅典奥运会,林丹的首轮对手是印尼选手苏西洛。“因为担心这担心那,上场后感觉自己怎么也释放不出来。相反,我的对手的状态特别棒。”林丹最终以12比15、10比15败下阵来。
经历了“一轮游”的打击,林丹的心情跌到了谷底。回到北京,林丹细细咀嚼总教练李永波的话,仔细分析自己的失利原因。他明白了自己被淘汰其实不是什么大冷门,外界把他捧得太高了,他还不是“超级丹”。“雅典奥运会的失败教会我用平静心态看待比赛和人生。”
林丹平静了。于是,我们看到,2004年广州公开赛上,当鲍春来在拉锯战中回球落网,林丹兴奋地将球拍抛向空中,继而双手握拳举向空中、跪地、仰天长啸。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掌声潮中,他右手举起向四面看台献上标准的军礼——“超级丹”回来了!
不过,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霸气到有些嚣张的愣小子了。
2008年8月17日,北京奥运会羽毛球男子单打决赛,林丹对阵李宗伟。赛前,林丹很从容,“我记得当天下午临出发前,我把音响声音开到很大,跟着音响一起唱。记得有周杰伦Live版的《听妈妈的话》,演唱会上那山呼海啸般的尖叫声让我提前进入了状态。”
整个看台被红色淹没,那种狂热好像随时都要把屋顶掀翻。第二局打到20比8,林丹拿到冠军点,“我提醒自己要冷静下来,拿下这最后一分。深呼吸,屏息凝神,我能听到球拍击球时发出的‘刷刷’声,一声比一声坚定,一声比一声致命。”看回放录像的时候,林丹自己也承认,“我很少看到自己如此专注”。
林丹拿下了奥运会的男单冠军。这只是开始。2010年广州亚运会羽毛球男单决赛中,林丹再次击败李宗伟夺冠。他成为第一个也是目前世界羽毛球历史上唯一一位全满贯选手。2011年、2012年,超级丹依然不可撼动。到今天,林丹已握有17个世界冠军头衔。
然而,林丹没有陶醉于冠军这个美词上。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其实我真的不是看中某一个冠军,我看中的是我12年的职业生涯,我给中国羽毛球能带来什么,给羽毛球这项运动带来什么,或者给自己带来什么,这个比金牌意义更大。”
(选自《青年文摘》2012年第18期,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A.在这篇新闻通讯的开篇,作者不惜用“完美无缺”“顶级”等溢美之词来盛赞伦敦奥运会林丹与李宗伟羽毛球单打决赛的精彩。 |
B.知子莫如母,引用林丹母亲对其不服输性格的介绍,为后面写他夺冠的霸气做了铺垫,这样更具有说服力。 |
C.出征雅典奥运前,林丹甚至把自己夺冠后的庆祝动作都设计好了,说明他信心满满,志在必得。但最终输在自己的患得患失上。 |
D.写北京奥运会狂热的场面,是为了衬托当晚比赛的惊心动魄,表现观众对林丹的喜爱和支持。 |
E.林丹是第一个也是目前世界羽毛球历史上唯一一位全满贯选手,而且已握有17个世界冠军头衔,因此被队友誉为“超级丹”。 作者怎样写2004年广州公开赛上林丹夺冠后的一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合文本,探究羽坛“超级丹”的成长的条件以及给我们的启示。
阅读《拿来主义》选段,完成小题。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得“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阿刺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①总之,我们要拿来。②我们要或存放,或使用,或毁灭。③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④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⑤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1)第一段中的“鱼翅”、“烟枪和烟灯”、“姨太太”运用的修辞方法是()
A.借代 | B.暗喻 | C.明喻 | D.借喻 |
(2)它们各指什么?
①“鱼翅”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烟枪和烟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姨太太”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段层次划分正确的是 ()
A.①/②③④⑤ | B.①②/③④⑤ |
C.①②③/④⑤ | D.①②③④/⑤ |
下面各句分别从什么角度阐明“拿来主义”的?
①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
②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 )
③我们要或存放,或使用,或毁灭。( )
④他占有,挑选。( )
⑤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 )
本大题共4小题。共15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别时容易
蒋勋
张大千有几方印记是我喜欢的,如“三千大千”、“大千好梦”等;而我最喜欢的一方是“别时容易”。
大风堂收藏的书画是有名的,尤其是石涛八大的作品。然而这些作品也曾经在大千先生手上流散出去。凡从大风堂流散出去的作品便大都钤有“别时容易”这一方印。
对于一个精于鉴赏的人来说,曾经自己收藏的珍爱之物,一旦不得已要拱手让人,的确有难以言喻的感慨。这一方小小的“别时容易”,虽然钤在不起眼的角落,却使我感觉着一种爱物如人的伤逝之情了。
我自己是不收藏东西的,艺术上的珍贵之物,经历了久远的年代,也仿佛是久经劫难的生命,使人要起痛惜之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惧怕这心的痛惜,我对一切人世可眷恋美好之物,反倒宁愿只是欢喜赞叹,而无缘爱,也无缘占有吧。
纳兰容若有一句词说“情到浓时情转薄”,我想是可以理解的。
小时候我其实很有收藏东西的癖好。一些本来微不足道的小物件,如玻璃弹球,朋友的信、照片、卡片等,因为保存了几年,重新翻看把玩,就似乎有了特别的意义,使人眷恋珍惜,而每次到抽屉堆满,不得不清除时,便有了难以割舍的痛惜。
我们能有多大的抽屉,去收藏保有生活中每一件琐屑之物中不舍的人情之爱呢?
几次的搬移迁动,在地球的各个角落暂时栖身,我终于习惯了“别时容易”的心情。
“别时容易”也许是从李后主“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脱胎出来的吧。但是,去掉了头尾,截出这四个字来,镌成图章,便仿佛多了一层讽喻。把这样的一方印记,一一盖在将要告别的心爱之物上面,那些在人世间流转于不同眷恋者爱抚之手的书画,也似乎是一个有沧桑的生命了,使人痛惜,使人不舍啊!
小时候有收藏东西的癖好,其实也是因为东西实在不多。在物质困难简陋的年代,往往一件东西可以用好多年,那从俭省而生的珍惜,最后也就成了一种对物件的不舍之情吧!
随着物质的繁盛多余,有时候不经意地舍弃一件东西之后,才发现,原来物质的富裕已经变成了对物的薄情了。
在许多以富裕繁华著名的大城市中,每天夜晚可以看到堆积如山的垃圾,各种尚称完好的家具、电视机、冰箱、质料细致的服装等,都被弃置路旁。我行走于那些街道之间,留恋于那月光下凄然被弃置的物件,感觉着一种大城的荒凉。是因为富裕,使我们对物薄情,是因为对物的不断厌弃、丢掷,变成了这城市中人与人的薄情吗?
工业革命以后的大城市真是荒凉啊!仿佛在繁华最盛的时刻已经让人看到了以后的颓圮,仿佛所有的富裕却是为了把现世装点成一个废墟。
我的不再收藏东西,我的不再保有太多东西,我的不再执著于情爱的缠绵,也许正是害怕着那对物对人的薄情吧。
我愿意,每一次告别一事,每一次告别一物,仍然有那“别时容易”的痛惜。有许多遗憾和怅惘,也有许多歉意和祝福。
大千世界,所有我们相遇过的物与人,容我都一一钤盖这“别时容易”的印记吧!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透过钤有“别时容易”方印,“我”似乎能感觉到将心爱之物拱手让人的难以言喻的感慨,爱物如人的伤逝之情。 |
B.张大千的这枚“别时容易”的印章是从李煜的词作中选取的内容,有一层讽喻之情和沧桑之感。 |
C.富裕繁华著名的都市街道却有一种颓圮苍凉之感,这种感觉是源于每天夜晚可以看到堆积如山的垃圾。 |
D.文章以“容我都一一钤盖这‘别时容易’的印记”一句结尾,意在表达对相遇过的人与物挥手作别的潇洒。 |
E. 本文文笔清丽流畅,说理明白无碍,兼具感性与理性之美。读后让人久久难忘,回味无穷。文章引用了纳兰容若的词句“情到浓时情转薄”,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作者是如何理解这句词的?
作者说自己现在不再收藏东西,请结合全文,说说其中的缘由。
作者曾说:“散文到最后,恐怕不只是文学技巧,而是要在情怀、气度上完成一种典范。”有人也评价蒋勋的作品中有一股文人情怀。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认为这篇散文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