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等着的轿车[美国]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深沉地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再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小说开篇写女孩、小伙子的外貌(衣服和脸),有什么作用?
本故事以“错位”这种幽默的手法推动情节发展,请简要概括促成故事情节转折的三层错位。
小说题为“等着的轿车”,文中那辆“白色小轿车”在折射男、女主人公心理(性格)方面,意蕴丰富,请紧扣文本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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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纽约鸽子
一夜雨疏风骤,把纽约积蓄了一年的金黄,从树梢刮到地上。那遍地的落叶,如同碎落的金黄旗子,插满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让这个城市的色调与季节同步。
漫步在中央公园的小径上,恍若与周围这个世界之都的喧嚣隔着一个时代,宁静是公园鲜明的主题,一望无边的寂寞,让我的思路也飘上了一层清凉的露水。
热闹着的,是那没有季节的鸽子,她们是公园活动的标本。奔跑,飞翔,安坐,追逐,是如此的无忧,如此的安详。我的脚步播向哪里,鸽子的快乐就洒向哪里。鸽子是公园真正的阳光,她透过思乡的云层,照亮我的孤独。她让世界在沉寂的时分,披上一层灿烂的音乐。
中央公园很大,它几乎占曼哈顿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曼哈顿是纽约的五个区之一,也是最繁华,最重要的地区。联合国、世贸中心、帝国大厦……一些最重要的建筑和机构都在这里。如果说纽约是寸金之地的话,曼哈顿则是寸金之中的寸金。美国人却在寸金之地的正中央,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公园。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
潮湿的草地,不能留下我的脚印。厚厚的草层,托住了我对土地的印盖。脚印只留在坚实的土地上。就是沙地也不行。不信,步入海边,那无际的沙滩上,就是多么容易盖上的脚印,也不会长久。海浪会轻轻擦去你不大深刻的印痕。只有鸽子的脚印例外。她的脚印,播在风里,播在目光里,播在人们的心里。
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阳光,却因惧怕承受不起而轻易失去。鸽子全然不顾我的恍惚,她在与伙伴们进行着快乐的对话或咏唱。数分钟之后,她才轻描淡写地飞离了我的肩头。一阵轻风刮来,我纷乱的头发开始有了形状。中央公园的宁静,让我逐渐激动起来,我真想躺在地上打滚,染一身潮湿回家。潮湿不是宁静亲密的朋友吗?
走进喧嚣的大街,徜徉在百老汇、第五大道、时代广场,人流如潮。各种广告,各种叫卖声、车流声,让这个城市沸腾。抬眼望去,公园以外的城市没有一丝丝多余的空间。
令我惊异的是,我的两肩各站上了一只鸽子。她们全然不顾周围的忙碌奔波景象,独自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宁静。我俯首看看脚边,我的惊喜更是难以控制。成群成群的鸽子,散布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她们昂首阔步,同人类竞争着空间。人流在让着她们,车流在绕着她们。她们的悠闲,同世界的纷乱形成强烈的反差。我清醒地意识到,奔走在纽约的人们在照顾着脚边的鸽子。我想到了两名留法学生因烹吃两只鸽子而吃官司的事。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
一片金黄的叶子飘到了我的面前,轻轻地提醒了我的情绪。我知道,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
一群一群鸽子欢乐地飞起。她们是一组一组欢乐的音符,跳动在世界这架巨大的钢琴上。
第5段写潮湿的草地留不下自己的脚印,海边的沙地也很难留下脚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6段,作者写道,“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1)为什么想“赶走”?(2)为什么又“不忍”?
联系全文看,(1)“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的“主旋律”指什么?(2)“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是什么情调?
下边对文章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鸽子给宁静的公园带来热闹,给喧闹的街市带来宁静,它是大自然的使者。人们对鸽子的照顾,表现了人类对自然的情感。
B.“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这是因为,公园是宁静的,但这种宁静只属于鸽子,不属于我。
C.“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这一句含蓄地批判了东方文化不注重与大自然和睦相处的弱点。
D.公园的宁静、鸽子的悠闲,与“喧嚣的大街”、奔走在纽约大街小巷中的人们形成对比,表现出作者对“纷乱”的世界的不满。

E.文章运用比喻拟人手法,鲜明生动地刻画了鸽子的形象,表现了作者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从而深化了文章主旨。

阅读下面的小小说《陆游》,完成下题。
陆 游
陆游已气息奄奄。
儿子要为他请郎中。
陆游摇头止住,说,没用了。陆游的眼里有泪。陆游说,思念能用药治好吗?儿子不懂。
陆游的眼睛投向北方的天空,久久地,不愿回来。儿子懂了,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他,故乡在遥远的北方。父亲已经用眼睛、手和语言告诉他千遍万遍了。
陆游继续写他的诗,他已经提不动笔,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吐,让儿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记。
儿子哭着劝,父亲别写了!
儿子很想问父亲,诗歌能够上阵杀敌吗?诗歌能够收复北方的大好河山吗?
还有一个冷酷的现实儿子没敢告诉父亲,国人早已不读诗歌,国人喜欢的是杭州西子湖畔的歌舞、暖风和醉醺醺的酒意。
陆游仍写。陆游说他靠诗歌滋养生命和思念,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
陆游说,诗歌能让他的眼睛还亮着。
陆游要儿子听。陆游的脸一派紧张肃穆。
陆游吼,是地动山摇金戈铁马的杀伐之声啊!是金人攻我大宋城池啊!金人打过长江了!
儿子知道父亲已是回光返照。
哪儿有什么杀伐之声啊!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那边传来的歌舞声、管弦丝竹声正一阵阵地漫溢过来,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但儿子不敢说。
陆游大吼,叫儿子赶快操家伙,金人杀来了。一句句的诗歌,如一支支复仇的箭,从陆游的嘴中飞射而出。陆游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儿子让父亲静一静。
一记响亮的巴掌掼在儿子的脸上,陆游吼,十万火急的军情你还能静?
儿子不知所措。突然,陆游猛然跃起。随着一声巨吼,一道箭柱从陆游的嘴里冲出,刺破茅屋直射北方的天空。
那是父亲的鲜血已经飞向北方的天空。它们慢慢地组合成一首28字的绝句,在汴梁的上空久久徘徊。
写诗怎么会把人写死呢,儿子胆战心惊。
西湖那边的歌舞仍然绵绵不断。能有好消息在家祭的时候告诉父亲吗?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
“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中的“抓一把诗解馋”应如何理解?
⑴如何理解“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⑵小说一再写到西湖的歌舞,这对表现陆游的形象有何作用?

为什么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⑴你能写出这首绝句吗? ⑵儿子为什么感到一片茫然?

阅读下面这篇小小说,按要求答题。
寻人启事
金文吉
读寻人启事的时候,女孩正坐在长椅上,浓浓的树阴牢牢笼罩着椅子,这就像母爱,寒冷而郁闷,女孩无言。
用女孩的逻辑讲,母亲不疼她,母亲除了爱好挣钱之外,最大的偏爱就是苛求她。必须、不准、专制、独裁是女孩给母亲的定义,并作为对母亲的代称。
离开这个没有温暖的家,女孩蓄谋已久。女孩在留下这样一张纸条后,终于把计划变成现实:“妈,我走了,按您的意思去把铁变成钢。别找我,我会活得很好。别忘了,我很漂亮。”
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
令女孩满意的是,母亲第二天就调动了A市的新闻媒体,登了寻人启事,这要花很多钱的。能让母亲花不必要的钱,女孩心里高兴。
你永远找不到我。女孩甩头向火车站走去。在B市,女孩卖报、做工。只有在离家的时候才能品味出家的温暖。
半个月后,母亲把寻人启事散发到了B市,这次的寻人启事颇有一些检讨书的味道:女儿,回来吧,妈不再……不再……女孩开始惭愧。可不能就这么投降,女孩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着寻人启事的报纸入眠,已经成了离家后女孩的一种习惯。在C市的两个月里,没有新的寻人启事,女孩感到失落和不安。
后来,女孩终于在《C市日报》上找到了一篇与自己有关的文字,但不是寻人启事,而是一则生日祝福:“女儿,生日快乐!”短短的几个字让女孩失眠了。
给母亲打电话,女孩第一次拨通了那个自己私下默念过百遍、千遍的号码。“此用户寻女未归,请留言。”挂上电话,女孩已泪流满面。
合同期总算结束了,女孩风尘仆仆赶回A市,她颤抖着按响了门铃,开门的却是个陌生人。原来,为了筹资找女儿,几天前,母亲将房子卖掉,去了南方。
第二天,报纸上多了一则启事:
寻母,速归。
第三段“没有温暖的家”是什么意思?请你根据这篇小说对“没有温暖”作出具体说明。
第四段说“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请你挖掘一下这“留言”中包含的“报复的快意”。
(1)把“母亲”的三次“寻人启事”看作一个变化过程,你从中读出了什么?(3分)(2)“女儿”三次读“寻人启事”及给母亲打电话后的心态变化说明了什么?(3分)
作为一个鉴赏者,你最欣赏这篇小说的哪一点?请作简要表达。(答案最好不超过80个字)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题。
马克思之墓(节选)
南帆
①在英国,可以见到许多名流的塑像。威灵顿、丘吉尔、司各特、牛顿,如此等等。牛津大学的图书馆是某一个富豪捐赠的,图书馆门前就有一尊这个富豪的铜像。伦敦的某一个地铁站口甚至塑起了一尊福尔摩斯像。
②海德公园里矗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纪念碑。这座纪念碑如此之高,以至于拍照时不得不用广角镜头。纪念碑纪念的是一个叫做阿尔勃特的男人。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生平事迹,他最为重要的身份是女王的丈夫。据说他去世之后,伤心的女王大约有七年的时间不理朝政。这座纪念碑应当是爱情和皇家财富的共同象征。
③其实,英国人更为热衷的是另一桩爱情纠葛——戴安娜王妃的故事。纪念戴安娜的活动至今不衰。戴安娜逝世的周年忌日,无数人自愿地献上了鲜花和花圈。海德公园几条主干道的路面上,不远的距离就钉有一面铜牌子——因为戴安娜曾经从这几条路上走过。人们爱戴安娜的原因不仅是她的美貌,更重要的是她的平民精神。她时常以王妃的身份从事多种慈善活动,她不太在乎皇家装腔作势的清规戒律,也没有刻意将那一场举世瞩目的婚礼作为摆脱平民世界的仪式。
④可是,这种爱戴之中是不是仍然隐藏了某些势利之心?戴安娜的传奇寄托了众多凡人的白日梦,而且,载安娜故事的后半段仍然是这种故事的延续。她可以大步跨出肯辛顿宫的大门,然而,接走她的仍然是埃及巨富多迪的奔驰轿车。
⑤热衷于戴安娜平民精神的英国人大概不太想到马克思了。没听说英国的什么地方有马克思的塑像。马克思说了一些权贵们不爱听的话,有钱人当然不想为他树碑立传。令人感叹的是平民的沉默。穷困的马克思为无产者呐喊了一辈子,风雨无阻;然而,那么多人却慷慨地将鲜花和花圈掷给了象征性参加过几次慈善活动的戴·安娜。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⑥当然,还不是所有的人都被电视或者报纸上名流表演的消息所收买。还有人懂得马克思和《资本论》。英国的BBC主持了一项调查——谁是影响二十世纪的十位名人?广泛投票的结果,马克思竟然名列榜首。这个消息令许多人意外,也令许多人惊喜。这个消息令人恢复了一些信心;历史的天平仍然存在。
⑦前往拜谒马克思墓的时候才知道,马克思所安葬的海格特公墓已经私有化,一个毕生倡导公有制的思想家还是无法让他的葬身之地脱离旧世界。收购海格特公墓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规定进入公墓必须交费。尤为苛刻的是,每带入一台照相机必须加付一个英镑。
⑧马克思的墓原先夹杂在一大堆坟墓之间,平躺于地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英国工人和各国共产党合力重建了马克思墓。新的马克思墓位于公墓东北角的路边,墓碑是花岗岩砌就的一个高8英尺的方柱,方柱顶上安放着马克思的铜铸头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看着墓碑上镌刻的这一句马克思的名言,心中无限憾慨
⑨返回的时候,有人问起马克思的后代。据说伦敦还有一个,不知是第几代孙子或外孙,在开出租车。如果这个传闻属实,那么,他至今应该还是标准的工人阶级的一员吧。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在写英人对名流的态度时用语包含讥讽,鲜明地表现出对世俗观念的否定,以及对英国平民的批判。
B.作者写到世人对马克思的态度和评价时情感复杂,但态度鲜明;能多给这位伟人一些注视的世界才是清醒公平的世界。
C.本文以“马克思之墓”为题,却用大量篇幅写了社会名流和权贵的塑像和纪念碑,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有力地突出了本文主题。
D.本文基调略显苍凉:立志改革旧世界,终生为平民奋斗的马克思在死后被众多平民冷落,连自己的墓地也成了他人的私有财产。

E.文章结尾关于马克思后代的传闻看似闲笔、实则深刻,因为作者从中得到安慰;马克思主义后继有人。
文中写戴安娜受到人们爱戴的原因是
。这样写对表现马克思起到了作用。
为了突出中心,文章中多有呼应对照的语句,请找出两处这样的语句,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呼应对照的语句


好处:
阅读⑤—⑧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1)第⑤段结尾作者含蓄地说“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请明确写出加点文字的意思。(不超过10个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别人的城市,我们的家
庞白
①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在城市中穿行,我很容易想起这样一句话:这是别人的城市。每每审视自己与城市的关系的时候,这个句子总不由自主地跳入我的脑海。
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在内心深处把自己融进城市,把城市看成是自己的。事实上我也曾这样努力过。脚下这座城市,我也生活了将近二十年,比在老家生活的时间还长,但至今对这座城市却常感陌生。真有点莫名其妙。我很佩服,也很羡慕一种人。那种人有这样的本事:好像处处都是他们熟悉的自小长大的地方,每处地方他们都能迅速融入其中,在其中交朋结友,郊游,逛街,工作,生活,如鱼得水。只是偶尔因语言的差别才会突然记起他们不是本地人,除此之外,他们甚至比本地人还本地人。
在城市中生活却没有融入城市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我常百思不得其解。每每夜深人静或在别人的城市里行走时,儿时那些残旧的老屋、清澈的小溪、坎坷的青草坡、淳朴的笑容、温热而熟悉的乡音扑面而来。为什么入梦的不是暖昧的霓虹灯、川流不息的车辆、焦虑和激动的人群呢?
④人们常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难道城市也因熟悉而让自己漠然了?可能是吧,但也不尽然,否则又如何解释颤动内心那根柔软相思之弦的,常是老家那些景物,而非这个城市或那个城市的灯红酒绿呢?也许用“距离产生美”来解释更能让自己满意,也更合情合理一点。归根结底,可能还是因为就像人不可能有两次生命一样有两个故乡吧。而故乡正是给了我们生命的地方,那是来自血源的、无法忘怀的记忆。这样的记忆,会让我们的灵魂一生都散发着与生俱来的那种甜甜的、忧伤的、淡淡的味道,总在不经意之间告诉我们:你从何而来!这样的感觉就像一根线牵着飘飞的风筝,无论飞得多远,总与捏线的手息息相连,一刻不离。
⑤在城市中生活,其实早已把家放置在别人的城市里,成为别人城市里的故乡人了。从乡村到城市,并将在城市里长久地生活下去,这与故乡一样似乎也成为无法改变的选择和事实。而在这样的选择和事实中,透过钢筋水泥筑的窗口,让目光擦过云烟——眺望,云烟背后是故乡啊!这样的动作我们重复了多少年。就算如此,多少年之后的今天,我们能说不习惯城市的生活吗?当然不能,否则就是矫情了。在城市里求学,工作,结婚……更多的时候,我们心安理得地渴望着城市里的物质生活,奔走和拼搏,寻找和追寻着往往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那么,这时如果让我们忘却那么多年在城市里的生活痕迹,重新回到儿时生活的地方去,可能吗?
让我们大声、勇敢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们的家!
⑦城市里有我们留下的太多的东西。约会时的那棵树,工作的那张办公桌,购物的商店,每天回去的宿舍,夜夜睡觉的床,天天待在一起的亲人,那么多熟悉或陌生的朋友和同事,还有逐渐养成的生活习惯,一切的一切,早已融进了我们的血液,时时刻刻流动着。这是别人的城市,却有我们的家。
⑧就这样,我们在城市里生活着,就这样,我们在城市里想着自己的故乡。城市是别人的城市吗?故乡是我们的故乡吗?我不知道。也不想分得那么清楚。只知道就算是在别人的城市里生活和在梦里的故乡中穿梭,仍有一种感觉有点甜,有点酸,有点惆怅,仍有一些暖暖的东西在内心深处像老家门前的小溪悄悄地流着,冲刷和温暖着被生活磨砺得略显麻木或伤了的心灵,让人舒服,让人感动。
第②段中写到了“我很佩服,也很羡慕”那种“比本地人还本地人”的人,请分析作者写这种人的作用和好处。
作者说:“在城市中生活却感受不到自己融入城市。为什么会这样?我常百思不得其解。”其实作者已在文中对“为什么”作了解答,那么作者是如何解答的呢?请结合第④段的内容回答。
第⑦段中,作者为什么说“这是别人的城市,却有我们的家”?请联系全文作答。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城市感到陌生,叙写中有自卑和自责;认为那种习惯了城市生活却非说不习惯的说法是矫情的。
B.“让我们大声、勇敢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们的家!’”表达了作者面对城市生活时的一种自信和自豪。
C.文章运用对比写法,在深入剖析城市与乡村存在着巨大差距的现状后,明白了自己不能融入城市生活的原因。
D.文章以“别人的城市,我们的家”为题,又在文中说“把家放置在别人的城市里,成为别人城市里的故乡人”,都显露出作者从乡村到城市后那种无限的伤感和悲哀。

E.本文抒写了作者对城市生活的真切感受,既有对乡村的依恋,又有对城市生活的热爱,笔触细腻,语言质朴而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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