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从霞飞路到斯德哥尔摩
——光纤之父高锟的人生路
1933年,高锟出生于上海一户典型的高知家庭。父亲高君湘是留美返沪的大律师,祖父高吹万是清末民初时期南社著名文人,堂叔父高君平为知名天文学家。
高锟的家坐落于霞飞路,这条现更名为淮海路上的民居,如今已成老上海的缩影与家世不凡的标志。到了上小学的年龄,高锟被送进霞飞路上的世界学校。这所由蔡元培、陶玄等创办的西式学堂,时为上海顶级贵族学校。课堂上,高锟们要学英语、法语,放学后,衣着整洁光鲜的孩子们纷纷钻进各家的高级轿车。只有圈内人才能辨认出,这些小家伙中,有孙中山的孙女、杜月笙的小儿子、荣氏家族的后代……
回家后,还有父亲请来的私塾老师在等着高锟,一字一句地教他诵记四书五经。高锟的堂兄、上海文史馆馆员姚昆田回忆,高锟随父母移民后,再回上海叙旧时,还颇有兴致地与他和诗。
1948年高家举家迁往香港,是高锟人生首个转折点。这次迁居,使高锟得以心无旁骛地继续接受优质高等教育,为他今后的非凡成就奠定了基础。在香港圣约瑟书院念书期间,这个打小就喜欢自制灭火筒、烟花、相纸甚至泥炸弹的小男孩,就立志报读电机工程。
从书院毕业后,高锟赴英国留学,1957年,取得伦敦大学电子工程理学学士学位,加盟国际电话电报公司(ITT)。高锟不善言辞,甚至有些木讷,在名为《潮平岸阔》的自传中,高锟写道:我在电讯事业冒起之际投身这个行业,社会上对传送大量讯息,甚至活动影像的需求日渐迫切,这可就是推动我向前发展的波浪?
1960年,高锟进入ITT设于英国的欧洲中央研究机构——标准通讯实验室,其时,各研究机构已经开始重视公众对改善通讯设施的强烈需求。高锟的主要职责,正是提高现有通讯设备的功能,重点研究和发展一套利用毫米波长的微波传送通讯系统。
现在看来,当时年仅27岁的高锟的确生逢其时地站在了全球通讯科技的制高点。
1966年7月,33岁的高锟登上了人生的第一座高峰,其论文《光频率介质纤维表面波导》发表于英国电机工程师学会学报,这个日子后来被定为光纤通讯诞生日。后来,高锟也开始转战美国罗安那克(Roanoke),开展新的研究。
1983年,ITT高层的一个电话成为高锟的第三个转折点,他被公司任命为首席科学行政总裁。时任副总裁弗拉申博士对高锟的要求是,“做任何你认为对ITT有重要意义的事”。那年,ITT还给这位履新首席科学家制作了一张公关宣传海报,海报的背景是一片树林,高锟坐靠在一棵树下悠闲地看书,海报下方有一行字,“我们给他资金和时间,让他缔造更好的未来”。
如今,ITT一定在为自己当年为未来支付的巨额资金感到物超所值,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高利润,这一规律在顶尖科技界中同样适用。迄今为止,ITT所属的标准通讯实验室的竞争对手贝尔实验室,已经走出13名诺奖得主。
变得“很有很有钱”的高锟没让自己变得很时髦,他只是喜欢到郊区、湖边等幽静处买块地,和夫人亲自设计房子,再找工人盖,他喜欢自己动手做木工,房子前坑坑洼洼的木搭露台,就是他刨的。如今,在他们的硅谷家中,还摆着一张做木工活的桌子。
这位不必承诺任何具体目标的首席科学行政总裁,彼时却比任何时候都忙碌。黄美芸回忆,“有时给他秘书打电话,让他下班路上从超市带点东西回家,秘书回答,‘高太太,您不知道高博士今早去了纽约吗?’”
1987年,高锟出任香港中文大学第三任校长,持英、美双重国籍的他每年有一段回家的长假,这些“探亲”时间,高锟充分用于与贝尔实验室合作交流,此外就是到全球各国领奖。
老两口在硅谷家中仍然留着一些奖章,可都摆在让人倒吸一口气的位置上。1996年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将一颗新发现的小行星命名为“高锟星”的纪念证书,贴在车库墙上,证书正下方,是供人换鞋进出的小凳子;书柜上一只满满盛着贝壳的水晶碗,是高锟获得的第一个奖,1976年美国莫里奖,这已升了级,以前可是用来盛火柴盒的。“那怎么办?我们没地方放了呀。”黄美芸笑说。“我不认为拿到诺贝尔奖才标志着高锟达到了事业顶峰。”1997年,上海交通大学前应用物理系主任陈益新教授收到诺贝尔评审委员会的邮件,邀请他推荐1998年物理学奖候选人,空格有三个,陈只填了高锟的名字,“他发明的光纤,是一项世界性、革命性的贡献”,“诺奖评委会每年都会邀请全球各领域的专家推荐候选人,这本身就有很大的偶然性,高博士今年才获奖,太迟了”。
近日,在香港,高锟4年前出的自传存货在几日内被抢购一空。不过,无论是新晋诺奖得主,还是一夜成名的畅销书作者,这两个新身份对现在的高锟来说全都没有意义了。从老人健康中心回到家,高锟顺从地听着太太的指挥,换鞋、喝牛奶、吃蛋糕、加多件马夹。他的眼睛总不愿离开黄美芸,他喜欢冲着她笑,她是他自传中第一章“邂逅”的主人公,也是他眼下惟一叫得出名字的人。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高锟出生于上海一户典型的高知家庭,这样的家庭环境为他今后受到良好教育、事业取得成功提供了良好的背景支持。
B.黄美芸经常不知道高锟的行踪,可以看出高锟生活的忙碌,这也正是出于对高锟的高度信任,因为当时正接到发明光纤的任务。
C.上世纪八十年代,高锟的主要职责是提高现有通讯设备的功能,重点研究和发展一套利用毫米波长的微波传送通讯系统。
D. ITT为高锟制作了一张公关宣传海报,“我们给他资金和时间,让他缔造更好的未来”既是为ITT的未来也是为了高锟的未来。

E. 陈益新教授认为“高博士今年才获奖,太迟了”,说明获诺贝尔奖有很大的偶然性,我们不必急于申请该奖,有一天或许它会自然到来。
请概括高锟一生经历中三个转折点都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黄美芸笑说。“我不认为拿到诺贝尔奖才标志着高锟达到了事业顶峰。”这代表了高锟夫妇很高的精神追求,请结合文本分析文中都反映了高锟夫妇哪些精神追求?
请结合全文探究高锟成为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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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太笨”的吴宓
年轻时的钱钟书在评价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时,有这样的言词;“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 “笨”的含义当然很多,“固守自己观念,不知变通”应是其中之一。就此而言,吴宓是真“笨”。
首先是他对毛彦文不屈不挠的追求。追求不说,还把自己这不知变通的“死打硬缠”写成诗昭告天下:“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惊闻。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杨绛在《吴宓先生与钱钟书》一文中,对吴宓的这种“笨”如此描绘:“我对吴宓先生崇敬的同时,觉得他是一位最可欺的老师。当时吴先生刚出版了他的《诗集》,同班同学借口研究典故,追问每一首诗的本事。他像个不设防城市,一攻就倒,问什么,说什么,连他意中人的小名儿都说出来。”
吴宓这种对意中人执迷不悟的“笨”不仅表现在现实生活中,还洋溢到了艺术世界。在吴宓的《论<红楼梦>》中,他对林妹妹推崇备至。因此,他总是将自己深爱的女子统统比做林妹妹。凡有人动了吴宓的林妹妹或说了什么有损林妹妹的话,那就等着他对你暴跳如雷甚至大打出手吧。
抗战期间,昆明文林街上有个湖南人开了家牛肉馆。老板虽是卖牛肉的,可一样追求高雅,把牛肉馆取名为“潇湘馆”。这也不能说没一点理由:人家是湖南人,自然跟“潇湘”二字有关。可因为“潇湘馆”是林黛玉的香巢,吴宓为此勃然大怒。他找上门去,用手杖将馆里的锅碗盆瓢一阵猛砸,停手之后,还恨犹未释地叫老板将“潇湘馆”的招牌取下,岂知老板也是牛脾气,双方争执不下,后来有人出面调解,将“潇湘馆”改作“潇湘”才了事。
吴宓先生作为大名鼎鼎的教授,他口袋里的钱虽然比学生多几文,但仍然清苦。吴宓常常带着心爱的研究生去打牙祭,在小馆子里坐下来,他神情严肃地拿过菜单,用正楷在小纸片上写下要点的菜及价格,一笔一笔算清楚了,估量口袋里的钱真的够用,他这才交给跑堂的。既然是请客,还要如此锱铢必较,不了解他的人,真会觉得他小气。可这就是真实的吴宓。
性格即命运,这话八九不离十。细看吴宓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性格确实起到了决定作用。他把自己的一生浓缩为四个字——“殉情殉道”, 可情归于空,道亦归于空,可谓“敌笑亲讥无一可,情亏志折事全终”。
他坚持“中西融合”的治学原则。在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人们对传统文化极尽声讨的时代,吴宓却不忍于新文化运动中民族文化价值的被忽略,与柳诒征、梅光迪、胡先驌、汤用彤、缪风林、王国维、林宰平等一大批学贯中西的知名学者,创办了以“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为宗旨的《学衡》杂志。他们在《简章》中声称:“本杂志于国学则立以切实之工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着其旨要,以见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今天看来,这种当年被冠以“文化保守主义”的主张,已经分明表现出了它的前瞻性及现实价值。但在当年,《学衡》被认为是一本以极鲜明的态度反对新文化运动的刊物,受到来自新文化阵营和亲友的压力,《学衡》历时十余年,一直没有政治和经济上的依靠。
他率性直言,不知避讳。在三年困难时期、人人吃不饱肚子的时候,他上课为学生讲解“……犹……况……”文言结构,脱口举例“三两犹不够,况二两乎”,被指控为疯狂反对社会主义。
他感情真挚,不怕非议。尤其让人悲叹的是,他去世21年后,有人在台北拜访年逾百岁的毛彦文,问及吴宓对她的爱恋,毛彦文竟面无表情,冷冷地回答了一句:“好无聊。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这冰冷的回答,更体现了吴宓那“一但认定、绝不动摇”的品性。
衡者,秤杆也、准则也。他毕生追求的,是做人的准则、做学问的准则。当他试图去给治学、去给做人建立一个原则的时候,这些原则却反过来重重地伤了他。不过,他倒下了,一个纯正文人的标杆却树起来了。这,也许就是“衡”的所在。
(根据相关文字整理)
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宓先生担任过清华大学外文系的教授,因为他固守自己的观念,不知变通,因而年轻的钱钟书评价他“太笨”。
B.吴宓先生为文林街一家牛肉馆取名为“潇湘馆”而勃然大怒,因为他对林妹妹推崇备至,而“潇湘馆”是林黛玉的香巢,以此为名是有损“林妹妹”的事。
C.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吴宓一生的遭际为这句话做了恰如其分的注脚,在他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中,性格确实起到了决定作用。
D.正因为吴宓先生情感真挚,不怕非议,大胆执着追求喜爱的女性,成就了他特立独行的文化人格,具有标杆意义;但同时他也落得了一个“敌笑亲讥无一可”的下场,具有悲剧色彩。

E.本文选取了几个典型事例,将一个带有书呆子气、认真较劲、率性幽默的吴宓呈现在读者面前。人物刻画有血有肉,形象丰满。
文中一再提及的“笨”的内涵是什么?结合本文,他的“笨”表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概括。
为何说吴宓的一生充满悲剧色彩?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在二十世纪初,反对新文化运动,恰如唐·吉诃德和风车搏斗。但吴宓负隅顽抗,坚决不投降。”从文章内容看,你如何评价吴宓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作为?请阐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打完这盘台球
(法国)都德
仗已经打了两天。
这些兵士是在倾盆大雨之下,背上背着背包度过这一宵的,因此都疲惫不堪。可是你看已经长长的三个钟点了,就任凭他们手扶着枪,在大道的积水滩里,被雨水渗透的田野烂泥里挨受着入骨的寒气。
他们在这里干什么呢?情况怎样了呢?
那些尊大炮,炮口向着丛林,好象在窥视什么东西。掩蔽起来的机枪牢牢瞄着天际。一切都准备齐全,只待进攻。为什么不进攻呢?还等待什么呢?
原来是等候命令,而总司令部却迟迟不下命令。
可是总司令部并不远。就是这座路易十三式的古堡,被雨洗过的红砖在半山坡的矮树丛中闪闪发着光,平整的绿色浅草地夹在两行盛开的盆花之间,一直伸展到正房的阶前。饭厅的窗户都面临大门石阶开着,从窗口望进去,可以看见杯盘狼藉的饭桌:拔去塞子的酒瓶,暗淡无光的空酒杯,都憔悴地留在弄皱了的台布上。在隔壁屋子里,发出说话的语声、笑声、台球的滚动声、互相碰杯声。原来元帅正在打他那盘台球,这就是军队为什么在那里等待命令的缘故。元帅一打上台球,天塌下来他都不管,世上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碍他把这盘球打完。
打台球嘛!
这是这位伟大军人的癖好。他站在那里,严肃得跟身临战场一样,穿着军礼服,胸前挂满了勋章,眼睛冒火,两颧通红;宴会,赌兴,酒意都催得他劲头十足。他的副官们众星捧月似地围着他,殷勤恭顺,他每打一球,他们便钦佩叹赏得五体投地。
跟元帅打台球的对手是一位参谋本部的矮小的大尉,他是打台球的第一把能手,能够把世界上的所有元帅打个落花流水,可是他懂得和他的长官之间应该保持一种表示敬意的距离,他留着神不要打赢,可也不要输得太容易。他正是一位人们称为有前途的军官。“留神!小伙子!元帅已有了十五分,你是十分。应该照这样对付到底;对你的晋级来说,这比在外边跟那些人一起,让淹没大地的泉涌似的雨水浇着,用处大得多。”这大尉就这样心里默念着。
这盘球打得真精彩。象牙球滚来滚去,互相挨身擦过,两色交错着。突然,天上闪过一发炮弹的火光。一阵隆隆的响声震得玻璃颤动。大家都吓了一跳,焦虑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有元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他哈腰歪在台子上,正在琢磨一杆子“嘬球”的绝妙效果。这是他的拿手好戏,嘬球的效果!……
看!又是一片火光,紧跟着又是一片。大炮一发跟着一发,一发比一发快。副官们都奔到窗口。莫非普鲁士人真的进攻了?
“让他们攻吧!”元帅拿粉块擦着球杆头说,“该你啦,大尉。”
这时候骚乱更厉害了。大炮的震撼声中,还夹杂着机枪的哒哒声,排枪的连续不断的响声。从一片一片的浅草地里,升起一大片镶着黑边的红云。花园的尽头全部被照得通红。总司令部里开始惊慌起来。传令兵骑着马如飞地跑来。大家都要求见元帅。可元帅是见不着的。我不是对你们说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碍他打完他那盘球吗?
“该你了,大尉。”
不过大尉有点心不在焉了。到底还是年纪太轻!你看他忘记了他玩的花样,连着打了两杆子好球,几乎要赢这盘球。这回,元帅可怒不可遏了,脸上显出惊奇和愤怒。正在这时,一匹跑得四蹄翻飞的马奔到了院子里。一个满身是泥的副官不顾卫兵的拦阻,一跳闯上了石阶:“元帅!元帅!……”
元帅无名火有八丈高,脸红得跟鸡冠一样,出现在窗口,手里还拿着球杆:“有什么事?……这成何体统?……难道这儿没有卫兵了?”“可是,元帅啊……”“好吧……回头再说……等我的命令,真他妈的!”窗子又使劲地关上了。等他的命令!
那些可怜人,正是在等候啊!没有人明白为什么待在那里毫无动作。一点办法没有。他们在等候命令……不过,死是无须等候命令的,于是这些人就整百整百地死去。从他们张开的伤口里,不声不响地流着法国的忠贞之血……台球室里,也异常紧张:元帅又领了先;可是那个小个儿大尉象狮子似地抵抗着。
十七分!十八分!十九分!
几乎来不及记分了。战争的声音越来越近。元帅只差一分了。炮弹已打到花园里。有一颗竟在水池上空爆炸了。镜面似的水四分五裂,一只天鹅在卷成漩涡的一大堆带血的羽毛里慌慌张张地游着。这是最后一声炮。
现在是一片沉寂。没有别的声响,只有雨点落在灌木上的声音,小土山下隐约的鼓声;在渗透雨水的路上还有一种有如羊群狂奔的踏步声……军队是完全垮了。
元帅打赢了他那盘球。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用了比喻手法来写大炮机枪,让我们看到法军兵士们的严阵以待,“窥视”和“瞄”这两个动词,渲染出一种紧张的战前氛围。可他们却不能发起进攻,因为在打台球的元帅还未下达命令。
B.小说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的方法,塑造了法军元帅贪图享乐、没有责任感,打台球上瘾成癖,一旦玩起来便如痴如醉,敌人开始进攻也不管不顾的形象。
C.大尉也是一个典型化的人物。他陪着元帅打台球,他的技术很好但他留着神不要打赢,可也不要输得太容易,因为这对他的晋级来说比取得战功更有用。作者将法军军官的钻营投机等等丑行集中体现在了大尉这个人物身上。
D.作品把故事时间安排在敌人疯狂进攻、法军急待指挥的这一刻,揭示出法军的失败就是因为元帅在打台球。此外,台球不是在休息场所打,而是在前线的司令部里,其揭露鞭挞的意义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突出和强化。

E.一边是满腔爱国热情、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士兵,另一边是深宅别墅内兴致勃勃打台球的元帅和奉陪的人们;一边是赢了比赛,一边是输了战争……小说用对比手法结构情节,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小说中对司令部景物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说故事的叙述用的是第几人称?这样的人称有什么好处?
小说的题目是“打完这盘台球”,以此为题,有哪些方面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我们大都记不起2到3岁以前的事,此后几年发生的事即便记得一些,但也相当模糊。科学家们将这种现象称为“幼年记忆缺失”。可是,幼儿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在人生的最初两年里,幼儿掌握了许多复杂的、终生受用的技巧,例如走路、说话和识别人的脸,但幼时记忆怎么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呢?科学家们研究发现,2-3岁的幼儿并非没有记忆,但那种记忆很微弱,且容易消失。为什么会这样呢?早期的研究一直认为这仅仅是因为人们在幼儿时期没有形成构建记忆和描述事件的能力。但是近年来研究有了新突破。
美国科学家帕特里夏·鲍尔认为人大脑中的海马体有巩固和强化记忆的作用,它把人们在经历中产生的记忆转变成长期记忆。在那个区域中有一个很小的被称为“齿状回”的地方,那里的成熟要待人们长到4-5岁以后才会最终完成。齿状回的作用很像一座桥,来自周围结构的信号只有通过它才能抵达海马体的其他地方。因此,在这个部分尚未发展完善以前,人们的记忆便无法转变成长期记忆。
英国科学家马克·豪的观点是,“幼年记忆缺失”现象需要等待人们出生18-24个月以后自我意识出现才会消失。这时,幼儿们开始意识到了“我”的独特性,自我意识帮助我们组织记忆,并使我们更容易唤起记忆,许多记忆开始被“固定”下来。
不过,科学家又发现,在有了自我意识以后的相当时间里,我们的记忆依然是模糊不清的,这说明自我意识并不能完全使我们的记忆变得清晰起来,一定还有其他的因素。新西兰哈琳·海恩是研究儿童和青少年记忆能力的科学家,她认为,这个因素是语言。她邀请一些2-4岁的幼儿玩一种特制的玩具,并记录下了一些在玩这种玩具时能说出词汇和能够理解词汇的幼儿。6个月以后,她再次和这些孩子谈论那次“往事”。结果发现,孩子们都记得那次游戏并再次描述了那次经历。海恩由此得出结论,“孩子们描述一件事情的能力是与发生那件事时他们的语言发展程度相关联的。”也就是说,我们最早期的记忆有赖于我们最早期的语言去固定它。海恩和她的同事们还做了另外一次实验,他们记录了一些孩子在2-4岁时与他们母亲之间的语言交流。在那些交流中,有的母亲使用了“详尽”的描述和“重复”的述说,而另一些母亲则只是简单的叙述。10年以后,那些在幼年期与他们的母亲经历过“详尽”和“重复”的语言交流的孩子能明显地记得更早一些时候发生的事。这个实验说明,在孩子年幼的时候,与孩子的说话方式影响了他的早年记忆。
现在,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人们逝去的早年记忆是否能够被唤回呢?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幼儿是有短期记忆的,而且能记住不少东西,但这些记忆很脆弱,并且有科学家认为它们不可能被贮存,因而也不能被唤回;但另一些人对唤回早年记忆并没有失去信心,他们认为,人的早年记忆并没有真正离去,只是我们无法接近它。根据这种观点,人类的早年记忆就是一些经历中的感觉“快照”,当人们成年后,有了语言,有了自我意识和其他概念性的知识,人们便能唤醒它或者接近它。但这需要找到正确的路径,这些路径也许是语言,也许是图像,也许是气味和音乐,总之,我们需要找到正确的方法通过某些东西唤醒我们封尘的记忆。假若这些科学家是对的,那么我们终将找到一种方式把我们逝去的早年记忆重新找回来。
——选编自《百科知识》2012年第10期
下列关于原文“幼年记忆缺失”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由于海马体,这个为人类巩固和强化记忆的大脑生理结构,要在4-5岁后才成熟,所以之前的记忆无法变成长期记忆储存下来。
B.有的科学家认为人类“幼年记忆缺失”是因为人在18-24个月大以前没有自我意识,所以许多记忆无法被“固定”下来。
C.新西兰科学家哈琳·海恩认为,即使有了自我意识,孩子的早期语言发展程度影响着孩子最早期的记忆。
D.幼年记忆缺失的原因与幼儿学习能力的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也不全是因为人们在幼儿时期没有形成构建记忆和描述事件的能力。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实验表明:孩子们如果能在游戏时更好的理解说出一些词汇,那么一段时间后也就能够更好的复述这件事,这段记忆就没有缺失。
B.虽然人类幼年记忆缺失了,但是并不能说明幼儿没有记忆,只是幼儿的记忆是短期的,而且也很脆弱,容易消失。
C.齿状回的作用是将来自大脑各处的信号传输到海马体的其他地方,最终转换成长期记忆。
D.科学家的实验说明:只要在孩子早期时母亲越详尽的与孩子交流,就越能使孩子记住更早些时候发生的事。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近年来对“幼年记忆缺失”原因的研究有了新的突破,又有了三种新的观点:器官没有发育成熟;没有形成自我意识;语言发展程度不够。
B.一些科学家认为由于记忆不能被储存,所以一旦被忘记就不可能被唤回,所以幼年缺失的记忆也不可能找回来。
C.还有一些科学家认为随着人长大,有了自我意识,语言能力提高,就有可能接近甚至唤醒幼年缺失的记忆。
D.我们可以肯定幼儿的记忆虽然很脆弱,但他们是有短期记忆的,期中自我意识和语言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我意识为记忆提供了框架,语言提供了牢固的结构。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陈寅恪:为学术的一生
柳青
当年,清华上下都叫他陈寅恪(què)先生,然而,在不少字典里并没有这样的读音。有人请教他:“为什么大家都叫你寅恪(què),你却不予纠正呢?”陈先生笑着反问道:“有这个必要吗?”他更希望人们了解他的学问及其价值,他的整个生命是和学术连在一起的。他在国难和个人的不幸中,为学问付出了一生。
1925年,清华大学成立“清华国学研究院”。国学院的四大导师中,三位是当时大名鼎鼎的人物,其一是开创用甲骨文研究殷商史的王国维,另有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梁启超,以及哈佛大学归来的语言学家赵元任。四人中陈寅恪最晚到校,且尚未出名,他一无大部头的著作,二无博士学位。只因梁启超一句,“我的著作加到一起,也没有陈先生三百字有价值。”远在德国游学的陈寅恪便接到了国学院导师的聘书,时年36岁。
自复旦公学毕业后,陈寅恪从德国到瑞士,又去法国、美国,最后再回到德国,辗转游学13年。离开故国时,他一心向西学,当他重回故土,带回来的却是东方学。游历西方的岁月里,陈寅恪意识到“中学”必须介入世界学术大潮流,否则将无法和“西学”对话,甚至不能解释自我,他明确主张中国学术“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
1937年抗战爆发,陈寅恪短短时间内同时承受了丧父和右眼失明的痛苦。女儿回忆,父亲放弃了右眼视网膜手术,放弃了复明的希望,因为他只想尽快离开沦陷区。
离开北平前,陈寅恪把他的藏书寄往将要去的长沙,后来他未及等到这些藏书,又随清华大学南迁云南。当书到长沙,就悉数毁于战火。陈寅恪做学问是在书上随读随记,眉批上写满思考、见解和引证,这是他学术研究的基础。藏书被毁,他随身携带的常用书籍,亦在绕道去昆明的路上,大量被盗。他日后的学术研究,将主要依靠记忆了。
就在这样几乎没有参考书籍的情况下,陈寅恪完成了两部中古史名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在四川李庄时,傅斯年为照顾陈寅恪,让邓广铭住他楼下,说陈先生若有事跺地板,你就马上跑去。每次邓广铭跑上楼看,陈寅恪都是躺在床上呻吟,说自己的身体快不行了,快坚持不住了,但是他说,“我不写完这两稿,我不死。”
1944年12月12日,陈寅恪的唐代三稿中的最后一篇《元白诗笺证稿》完成了。就在这天早上,他起床后痛苦地发现:他的左眼也看不清了。他在成都的医院做了眼科手术,手术没有成功。半年后二战结束,牛津大学请他赴伦敦治疗眼疾,数月奔波,他的双目还是没能复明。
57岁的陈寅恪由人搀扶着重回清华园,他已失去学者治学读书第一需要的双眼。没有人可以了解,失明对于陈寅恪是一种怎样的毁灭,因为倔强的他没有留下任何文字泄漏内心的痛楚。在学生们的记忆里,过去陈寅恪上课讲到深处,会长时间紧闭双眼,但他盲后,永远睁大着眼睛讲课,目光如炬。
1953年,病中的陈寅恪收到了学生蒋天枢寄来的长篇弹词《再生缘》,听后大受震动。尚未病愈的他用口述的方式,撰写《论再生缘》,由此开始探索明清历史和文化。
当陈寅恪沉浸于新的学术领域时,中国科学院拟请他出任历史研究所二所的所长。他拒绝了。在《对科学院的答复》一文中,起首便是:我的思想、我的主张完全见于我所写的王国维纪念碑的碑文中。这篇广为流传的碑文里,陈寅恪表达了这样的思想:读书治学,只有挣脱了世俗概念的桎梏,真理才能得以发扬。他坚持的就是实事求是,他将此视作永恒如日月之光。
1961年8月,阔别12年的挚友吴宓来访。午夜时才到达陈宅的吴宓看到,陈寅恪仍端坐着等待他,他在日记里描述:“寅恪兄双目全不能见物,以杖缓步,面容如昔,发白甚少,眉目成八字形……”陈寅恪把《论再生缘》油印本作为礼物送给吴宓,还透露了自己正在撰写的一部宏伟著作的大纲,这就是后来的《柳如是别传》。书稿完成于1964年,陈寅恪75岁。五年后, 1969年10月7日,陈寅恪走完了他79岁的生命历程。弥留之际,他一言不发,只是眼角不断流泪。
陈寅恪没有留下遗嘱。
结合原文,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以凝练深沉的笔触,按时间顺序将陈寅恪为学术的一生展现在读者眼前,评传结合,集中体现了陈寅恪是一个将生命和学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学者。
B.文中用大量笔墨渲染了其个人不幸,衬托出陈寅恪对学问的执着追求,对病痛顽强坚韧的意志,突出了其为学问付出一生的主题。
C.陈寅恪主张中国学术“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这体现了他以本民族学问为基础的治学宗旨。
D.文中作者多次对双眼的肖像描写,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一个学者形象:治学专注,不畏病痛,离别之际对学术与生命充满留恋。

E.病中的陈寅恪亲自撰写《论再生缘》,开始探索明清历史和文化,说明陈寅恪在治学上孜孜以求不畏病痛的勤勉精神,他的生命与学术密不可分。
在本文第二段中,作者记述的梁启超的话,有什么作用?(6分)
文章题目是“陈寅恪,为学术的一生”,请结合全文用简洁凝练的语言概述哪几件事写出了陈寅恪为学术的一生?(6分)
陈寅恪身为清华四大导师之一,在国学上的成就不可谓不高。傅斯年曾对他进行这样的评价:“陈先生的学问,近三百年来一人而已!”请结合文本谈谈陈寅恪能在学问上取得如此高的成就的原因有哪些?并选择其中一点,结合现实谈谈对你的启示。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会唱歌的门铃
帕比是一个整日乐呵呵的老人。他的头发白了,但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他的蓝眼睛失去光泽了,但仍然能传送出温暖;他脸上的皮肤也十分松弛了,但他笑的时候似乎连皱纹也柔和得如同春光。他能吹一口好听的口哨,每天他在自己开的当铺里扫地除尘时,他的口哨声总会悠扬地响起。
帕比的生意不多,而且大多数顾客都会来赎回他们的典当物。帕比不在意生意的好坏。对他来说,当铺不是用来谋生的,而是用来打发时光的。在当铺的后面还连着一个房间,他把这间屋子称为“记忆厅”,里面摆放着许多能帮助他回忆起过去时光的物品,有怀表、旧式闹钟、电动火车,还有小型蒸汽发动机、各式各样的玩具以及许多过时的装饰品。
这天一大早,当铺的门铃响了。
门铃的声音清脆悦耳,会发出音乐般的回声。这个门铃是帕比家的传家宝,在他们家已经有一百多年了。帕比非常珍惜它,但他更愿意让它美妙的声音给更多的人分享。
顾客是一个比柜台还矮的小女孩。“小女士,我能为你做什么吗?”帕比笑呵呵地问。
“你好,先生。”小女孩说,声音小得像耳语。她穿戴整齐,天真纯净,略显害羞。她用一双大眼睛看了帕比一会儿,然后环顾当铺,
似乎在寻找什么。“先生,”她怯生生地说,“我想买一件礼物,送给我的外公。但是,我不知道买什么礼物。”
于是,帕比给她出主意。“怀表怎么样?很准的。我自己修好的。”他自豪地说。
小女孩没有回答。她走到门前轻轻摇了摇挂在门前的老式门铃。门铃发出好听的声音,回声悠扬,像是唱歌。小女孩开心地笑了,帕比的脸上也似绽开了一朵菊花。
“就是这个,”小女孩兴奋地说,“妈妈告诉我,外公最喜欢音乐了。”
这时,帕比收住了笑。他怕伤了小女孩的心,思忖片刻后说:“对不起,宝贝,这个门铃是不卖的。也许,你的外公会喜欢这个小收音机。”
小女孩看了收音机一眼,低下头,失望地说:“不,他不会喜欢的。”
没有办法,帕比只得耐心地向小女孩说起了门铃与他家族的渊源,希望她能理解他不卖门铃的原因。
小女孩抬起头,两粒豆大的泪珠,挂上了双颊。“我知道了,”她说,“谢谢。”
突然,帕比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他现在是孤身一人,除了一个已断绝来往十年之久的女儿,他没有别的亲人了,为什么不把这个传家宝传给别人呢?
“等等。”帕比说,这时这个伤心的小女孩已经准备跨出门槛。“我决定将这个门铃卖给你。哦,给你手帕,擦一擦鼻子,”
小女孩拍手跳了起来,说:“谢谢,先生,我外公会很开心的!”
帮助了这个小女孩,帕比感觉非常好,尽管他就要失去他的门铃了。他从门上取下门铃,用彩纸包装好。
小女孩高兴地接过包装好的门铃,忽然安静下来,看着帕比,再次用耳语般的声音问道:“需要多少钱呀?”
“唔,让我想想。你身上有多少钱?”帕比笑着问。小女孩从口袋里摸出所有的钱放在柜台上,总共是两元零四角七分。帕比肯定自己已经失去了理智,因为他几乎不假思索就说道,“小女士,你今天真走运,这只门铃的价格刚好是两元零四角七分。”
晚上,帕比关上当铺的门后,心里面一直想着那只门铃。别人也会善待它吗?当然,他反复对自己说,做外公的一定会珍惜外孙女送的礼物。忽然,他好像听到门外传来了熟悉的门铃声。帕比打开门,不是精神恍惚的幻听,门口站着那个小女孩,她笑盈盈地摇着手中的门铃。
帕比有点吃惊,俯下身子,问:“怎么了,小女士?改变主意了?”
“没有,”她笑得更灿烂了,“妈妈说,这只门铃是给您的。”
没等帕比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小女孩的母亲出现在他的面前,她双眼含泪,轻声喊道:“您好,爸爸!”
“哦,外公,”小女孩拉了拉外公的手,“给您手帕,擦一擦鼻子。”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作为帕比家传家宝的“会唱歌的门铃”既是串起整个故事的线索,也是连接祖孙三代情感的纽带。
B.帕比把门铃送给小女孩既源于“他更愿意让它美妙的声音给更多的人分享”,也因为他当时“已经失去了理智”。
C.小说中两处“给你(您)手帕,擦一擦鼻子”情景相同,巧妙呼应,充分说明具有血缘关系的帕比与外孙女之间心灵相通。
D.小说通过语言、神态、动作等多处细节描写,鲜明地刻画了女孩聪明伶俐、天真纯净的可爱形象。

E.作品结尾关于小女孩与妈妈送门铃给帕比的描述,场面温馨,令人感动,这既是小说的高潮,又是结局。
标题“会唱歌的门铃”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6分)
小说的结尾点出帕比是“小女孩”的外公,看似出人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因为文中有多处铺垫和伏笔,请找出来并加以分析。(6分)
小说开头两段是对人物的静态描述介绍,它与后面的动态情节展开相得益彰,这是西方小说的一大特色。这种写法与高中必修教材中哪篇外国小说有相似之处?请结合全文,分析这两段文字有哪些作用。(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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