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 8分)
灯下草虫呜
纤 云
①倚灯夜读,有虫声从院角黄菊丛内传来,时停时续,忽高忽低,带点诗词里的平仄音律,不紧不慢地在秋夜里弹唱。“灯下草虫鸣”,想着这几个字,指尖慢慢滑过书页,伴着秋虫的浅吟读书,心里更觉温暖得很。
②古人说,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我觉得,这四种声音里,春的鸟声和夏的蝉声过于激烈,浮躁张扬了些,冬的雪声又过于清寂,单调孤寒了些。而端坐在秋虫声里,听虫们一唱三叹的唧唧声,不紧不慢,清越激昂,犹如诗人们的雅集聚会,内心不由自主地抒情起来,或捧卷展读,或邀友煎茶,才不负这诗意秋声。
③“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里描述了季节的转变。西风起,月冷霜寒,虫鸣断续,伴着捣衣的砧声,夜风中的箫声,思妇远望征人,秋虫的低吟亦如她的心声:唧——唧——唧—一,分明是“盼啊一一盼啊——”。她仰头观天,雁阵穿过暗夜的云朵长呜而去;她俯首聆听,草丛里秋虫声声低语,天地间响彻它们的叫声。大雁知道南飞,蟋蟀知道归家,良人又在哪里?她的身影在秋灯里愈发孤凄。
④这种意象定格在诗书里,便是一幅幽凄伤情的画卷,极富文学里的抒情美,如叶圣陶所言,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让人回味有加。而常人世界里的秋虫声,又是另一首音韵动人的美好诗篇。幼时在乡下,跟着婶婶到田野里守秋。我们爬上木柱搭成的高高的草棚,田野里的作物尽收眼底。红薯、山药、玉米的藤蔓黑黝黝的,静静地伏在野地里。伴着习习的凉风,有新稻的清香从远处飘来。婶婶略有睡意,让我注意有无田鼠野獾出来偷食。我静静聆听,耳中灌满的却都是虫声,分不清哪是蟋蟀,哪是蚂蚱,哪是蝈蝈……有的若大提琴,有的若竖琴,有的若风笛,仿佛一场绝妙的交响曲,此起彼伏响个不停。当时头顶上有金黄的秋月,田野里有成熟的庄稼,草棚里有醒着的我,我们都是虫们肃穆的听众。那晚我着迷于这秋之天籁,到黎明方才睡去。
⑤有时觉得,尘世萧瑟的秋里,因了虫音而生动起来。一个秋夜经过小区的桂树下,听几个女子唱小曲。他们都是乡下来的保姆,夜晚得闲,唱一些做姑娘时的俚曲消磨时间。在桂花香的包围中,我坐在她们中间,陶醉地听。其中一个唱着唱着,却突然静默下来,我发现她眼里有泪花闪烁。问原因,她说,听到草丛里的虫子叫,想起年轻时一个秋天的晚上,和邻村的二牛哥在田埂头唱《摘石榴》,当时虫子就这样唧呀唧呀叫个不停。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笑意,又继续唱:“听说下扬州正中我心头,打一个包袱跟上你就走……”她有没有和她的二牛哥下扬州,我没有问;但阵阵虫呜,让她记忆中的爱情倏忽被唤醒,让她回到了曾经的某个美好的时刻,已使得这个秋夜温馨满满。
⑥我钟情秋天的虫声,还因为它们谱在大自然的音符,更能令我内心充满宁静。我品味着刘墉的这句话:“秋虫声就是要这样聆听,在那细小的音韵中去感触,即使到了极晚秋,只要以心灵触动,仍然可以感受到那微微的音响。”通常,在这样的细小音韵中,沏一杯滚烫的茶,捧一本心仪的书,窗前的灯影里,我在阅读,窗外的草丛里,秋虫们在吟唱。它们的话语和我心灵的声音汇合,那是无比美妙的体验。
(选自《散文》2011年第2期《清秋书简》,文字略有改动)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是

A.第②段用春天的鸟声、夏天的蝉声和冬天的雪声衬托出秋虫声的独特魅力。
B.作者在文中引用《诗经》中的诗句以及叶圣陶的话,拓展了秋天虫鸣的意蕴。
C.第⑤段写乡下保姆秋夜唱歌闻虫声而泪花闪烁,是为了突出爱情的温馨美好。
D.作者引用刘墉的话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内心宁静用心灵触动生活琴弦的有心人。

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为什么“钟情秋天的虫声”?(5分)
请分析第⑥段划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第四段写了作者幼时在田野里守秋时的情景,让人印象深刻。试从描写角度、句式特点、修辞手法三个方面加以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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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美”字的来源,是“羊大为美”。《说文》对美的注释是“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来源于好吃、味美。孔子的“君子成人之美”,把美与善、美与满足混在一起,他听到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即是例证。大哲学家庄子,对美很有点辩证的把握,看到了美的相对性。他说:“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孟子认为“充实之为美”,已经触及了一些内涵此外《礼记》的“美恶皆在于心”,把美看成是主观的东西,还有散见于诗词、文章的不少观点,如美在恰如其分,在于匀称,即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所描绘的东邻之女的美,“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至于李白“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苏东坡“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诗句,则说明了美在自然。而“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谚语,道出的是美在于关系。对于美是不是主客观的统一,苏东坡的《琴声》作了这样的思索:“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以上种种,虽挂一漏万,确也说明“________”。如美学家朱光潜所云:“法国人往往把美叫做‘我不知道它是什么’。”
其实,漂亮的形象引起人们感官愉悦,进而触发其爱慕甚至占有的情感,这里有历史的、文化的、民俗的、道德的、时代的、物欲的等多种因素作用于其间。包括体育竞技、书法、绘画、文学作品等之所以让我们觉得美,归纳起来,首先,是在于一种具体的形象(不是抽象的概念)作用于我们的感官。其次,感官把接受的形象作用于情感,引起了我们的爱慕和喜悦,给我们享受和陶醉。第三,能够引起我们审美情感的形象,只能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它们都只对于人,对于人类社会才有意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美不是自然现象(如花的红和花的美有区别),也不是私有现象(美能分享,美有公认的标准),如少女能歌唱失去的爱情,而守财奴不能歌唱他所失去的钱财(因为后者的歌唱不能和他人交流、共鸣,因此不会动人)。第四,自然、社会生活、艺术作品中的各种形象,不是都美,即美除了形象性、感染性、社会性的特点外,还必须具备一个最根本的特点——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美的形象应当反映出人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也即人有意识、有目的,能动地去改造世界,追求真与善,从而在客观世界取得自由这样一种能力和力量。如庖丁之出神入化地解牛,医生神奇熟练地运用手术刀,社会井然有序地和谐发展,神舟飞船出入自由地遨游太空……美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之一,所以有稚子之心,美在无邪;少女之心,美在无瑕;志士之心,美在无私;壮士之心,美在无畏之誉。(选自《人民文学》2003.12)
1.下列是对文中古人对“美”的认识的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孔子认为美就是善,就是满足。总之,美是主观的东西。
B.孟子认为美是充实的,他比孔子则更触及了美的内涵,认为美是客观真实存在的。
C.庄子认为美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美,美没有一定的标准,因而美是虚无飘渺的。
D.宋玉对“东邻之女”美的描述,也是基于认为美是主观的认识。
2.苏东坡的《琴声》体现了他对美的认识,最能说明他的观点的一项是( )
A.美是难以说清的东西。B.美是主观的东西。
C.美是客观存在的东西。D.美是主客观统一的。
3.第二段空缺处是一句关于美的名言,最恰当的一句是( )
A.美的形象是丰富多彩的。(黑格尔)B.美是难的。(苏格拉底)
C.美是一种本质的现象。(歌德)D.美本身都是无限的。(黑格尔)
4.下列是本文作者对美的见解,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必须具有一种具体的美的形象(漂亮的形象),才能引起人们感官的愉悦,从而产生美的享受和陶醉。
B.不仅形象要作用于感官,而且感官还要作用于情感,这样才能产生美,因而美是人区别动物的标志之一。
C.美不是自然现象,也不是私有现象,它只能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对人对社会有意义。
D.美总是与真与善相联系的,只有反映出人们有意识、有目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和力量的才是美的形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10题。
“认识自我”纪伯伦
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
“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
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不过一个兼备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所形成的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
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哦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的未竟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
7.请简要概括赛艾姆“认识自我”的过程。(4分)
答:
8.回答下列问题。(6分)
(1)请根据原文简要描述赛艾姆外貌的具体特征。(2分)
答:
(2)这一外貌特征是怎样呈现出来的?请简要分析。(4分)
答:
9.文中成功地运用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4分)
答:
10.请扼要评价赛艾姆这一人物形象。(4分)
答:

阅读下面的短文,回答7—10题。
磁共振现象为成像技术提供了一种全新思路:将人体置于特殊磁场中,用无线电射频脉冲激发人体内氢原子核,引起氢原子核共振,并吸收能量;在停止射频脉冲后,氢原子核按特定频率发出射电信号,并将吸收的能量释放出来,被人体外的接收器收录,经电子计算机处理获得图像。
许多原子核的运动类似“自旋体”,不停地以一定的频率自旋。如果把物体放置磁场,原子核可以在磁场中旋转。磁场的强度和方向,决定原子核旋转的频率和方向。在磁场旋转的原子核有一个特点,即可以吸收频率与旋转频率相同的电磁波,使原子核的能量增加;当原子核恢复原状时,就会把多余的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释放出来;用适当的电磁波照射它,然后分析它释放的电磁波,就可以得知构成这一物体的原子核的位置和种类,据此绘制物体内部精确的立体图像。
水约占人体体重的2/3,在人体不同组织和器官中,水分比例不一样。有趣的是,许多疾病的病理过程会导致水分变化,而这种变化恰好能在磁共振图像中反映出来。因为水由氢和氧原子构成,氢原子核能够起到类似显微指南针的作用。在身体暴露于一个强磁场,无线电波的脉冲传递到位后,原子核的能量便开始改变。在脉冲之后,原子核返回先前的状态,一个共振波便发射出来。这样,原子核振荡的微小变化就可以探测出来。通过先进的计算机编程,可以创建一个包括不同水含量和水分子运动的反映组织化学结构的三维图像。从而在被观察的身体部位产生非常清晰的组织或器官图像,有利于弄清疾病的病理变化。
由于磁共振成像与X射线、CT成像等原理完全不同,故对人体没有损害,几乎适用于全身各系统不同疾病的检测;尤其对颅脑、脊椎和脊髓疾病的检测,更能显示它优于CT。它可以不用血管造影剂即显示血管结构,故对血管、肿块、淋巴结和血管结构之间的鉴别更加独到。它对软组织的分辨能力高于CT数倍,能够敏感地检测出组织成分中水含量的变化,因而常比CT更有效亦更早地发现病变。磁共振成像技术的优越性,使得这项新的影像学技术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8题。
草堂·诗魂
细雨蒙蒙,落叶飘飘。
当我来时,又是茅屋为秋风所破的季节。老天像有意在营造一份思古幽情,像有意让人来品味一种人生意蕴——文章憎命达!
茅屋而草堂,草堂而杜甫草堂,这绝代诗圣生命的一大栖息处,这和着一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一个伟大灵魂沉吟的处所——杜甫草堂,早已成了成都的杜甫草堂公园。草堂公园由大廨、诗史堂、工部祠和柴门等景观组成,给成都人一个清幽的休息场所,也给远方慕名而来的游客以精神的慰藉。设施是对过往的纪念,也是对现在的经营。只是草堂,作为一个诗人艺术生命的凝结处,作为中国文学史的一个纠结点,作为一段历史的现象台,太有特点了,情绪也太浓重了。“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读清人顾复初的“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盘虎卧几诗客;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那副对联,更让人嘘唏不已。草堂的文化意义与杜甫在世时命运的反差也太大了。然而,又让人坚信只要确实灿烂过,也就注定会占有辉煌。
草堂足供观赏,甬道曲折,尽可徜徉,更何况又是细雨迷蒙,黄叶铺地!草堂,草堂,此时此际的草堂在诉说什么呢?从开元到天宝,《壮游》,《三吏》《三别》,《北征》,《秋兴八首》,直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代诗史再现了一个时代,仅这些就足以彪炳青史了。这是杜甫的不朽,这是杜甫的辉煌,这也是杜甫的价值所在。舍此,我们又何以了然在一个大起大落的时代里,有一个愈老大愈清瘦愈苦寒的杜工部!这些是不必说的。但仅仅如此,就远不能了然杜甫诗歌抑郁沉雄的内在生命力,也远不能了然士人的用世之志与命运悲剧。这正是文章憎命达的命意所在,是其深层的人生意蕴所在,也是中国历史上人才的成就与命运的二律悖反。
中华传统,士人总有一份天下之志、用世之心,更何况出身于奉儒守官世家的杜甫!杜甫曾抒写人生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希望一出山就占据要津,而且充满理想色彩——要让君王赶上传说中的尧舜,要使全国民风淳朴敦厚。志莫大焉!然而,命运总是跟人开玩笑,历史也总在捉弄志士仁人。由开元而天宝,张九龄罢相,李林甫上台,唐王朝也已今非昔比,贤能之人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已不可能了。这是国家的不幸,时代的不幸,也注定了杜甫一生宏图大志的落空。肃宗即位后,杜甫表面上拥有一官半职,比如左拾遗、华州司功参军、工部员外郎,而实际上却难有作为,薪俸也不足以养家。离开中原后,其行迹大略是同谷—锦城—夔州—潭州,同时他的生命也如一片黄叶飘到了尽头。
可是,他的诗作却从此更加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映现出一代河山的风云、生灵的状貌。它们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杜甫的命运就这样确定了,杜甫的历史角色及其创作成就也就这样确定了。这时我们再吟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就会发现,个人的遭际,在诗圣眼中已不算什么了,此时他所想的只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苦寒到此已极矣,而忧患、仁慈至此亦已极矣!杜甫之胸怀,杜甫之心地足以光照日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或者说经邦济世,要的不就是这种德与才么?但是,风雨飘摇中的唐王朝抛弃了杜甫,而历史却于风雨飘摇中造就了另一个杜甫。这究竟是杜甫的不幸,还是杜甫的幸运呢?历史总是把一份生命的朴素,让人咀嚼得百味丛生。
流连一番,天色已晚,该走了。细雨依然。
5.从文中看,“草堂的文化意义”指的是什么?(不超过30个宇)(4分)
答:
6.从文章第四段看,“草堂在诉说什么呢?”请根据文意概括回答。(4分)
答:
7.(6分)
(1)这篇文章写到了哪些方面的对比?
答: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这种写法的好处。
答:
8.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 )  

A.文章通过分析《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鲜明地揭示了杜甫在风雨飘摇的时代,不顾个人生活的苦寒,关注国事,心忧苍生的伟大胸怀。
B.作者借用顾复初的对联抒发参观杜甫草堂的感慨,择取杜甫著名诗句阐述诗人的理想与情怀,引用贴切,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
C.围绕“文章憎命达”这一中心,文章深入探讨了伟大诗人杜甫《壮游》、《三吏》《三别》、《北征》、《秋兴八首》以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诗的历史意义。
D.文章以写景和交代游踪开始,接着点明主旨,然后分别从草堂引发的观感、杜甫人生艺术道路两个方面展开叙述,最后以写景和交代游踪作结,结构完整,中心突出。

E.文章用“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形容杜甫诗歌波澜壮阔、想像奇特的浪漫色彩,用“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形容杜甫诗歌超越时空的现实意义。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完成7—10题。
人体干细胞
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囊胚外表是一层扁平细胞,可发育成胚胎的支持组织如胎盘等;中心的腔称为囊胚腔,腔内侧有内细胞群。内细胞群在形成内、中、外三个胚层时开始分化,内胚层分化形成肝、肺和肠等,中胚层分化形成骨胳、血液和肌肉等,外胚层分化形成皮肤、眼睛和神经系统等。由于内细胞群能发育成完整的个体,因而这些细胞被认为具有全能性。
成人身上也有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比如骨髓和血液中就有造血干细胞。但是,这些成年干细胞非常稀少,较难分离和纯化。它们的作用基本上是确定的,例如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在体内环境下的使命就是分化成各种血液细胞。虽然近年来发现成年干细胞也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例如在体外培养时,可通过改变条件让骨髓干细胞分化成神经细胞,但是目前还未发现成年干细胞能像胚胎干细胞那样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同时,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而胚胎干细胞可以在体外扩增达三四百代。因此生物学家们普遍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美国生物学家戴利说:“20世纪是药物治疗的时代。21世纪则是细胞治疗的时代。”
目前,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一个重点是用来产生神经细胞,以修复受损伤的神经系统。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一个实验室用病毒感染老鼠的脊髓神经,使之瘫痪,然后从人的胚胎组织分离出来干细胞,在体外培养一段时间后,再注射到瘫痪老鼠的脊髓中。三个月后经过治疗的老鼠能蹒跚走路,而未经治疗的老鼠依然故我。解剖结果显示,这些来自人类胚胎的干细胞已经布满了老鼠的脊髓,并具有成熟的神经细胞的特征。
胚胎干细胞另一个研究重点是用于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再将这些胰腺组织移植到体内,以根治糖尿病。去年西班牙的研究者就将胰岛素基因转入小鼠的干细胞中,使之具有分泌胰岛素的能力,再将这些干细胞植入患糖尿病的小鼠胰腺中,结果小鼠的糖尿病症状消失了。
胚胎干细胞还有多种可能的用途。不过,医学界的美梦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变成现实。胚胎干细胞分化的组织是否会在人体内无限度地增殖,甚至形成肿瘤,科学家必须小心提防,以免未得其利,先受其害。而分离干细胞必须“杀死”胚胎,这是否属于谋杀,也正在成为媒体和饭桌上争吵不休的话题。
7.下列对“人类胚胎干细胞”这一概念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人类胚胎干细胞即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外表的扁平细胞和囊胚腔内侧的内细胞群。
B.人类胚胎干细胞就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腔内侧的内细胞群。
C.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囊胚中可发育成胎盘、肝、肺、骨胳、皮肤等的全能性细胞。
D.人类胚胎干细胞不仅指人类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也指成人身上的成年干细胞。
8.文中生物学家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下列不属于生物学家判断依据的一项是
A.成年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
B.成年干细胞非常稀少,较难分离和纯化。
C.成年干细胞并不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
D.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到三四百代。
9.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造血干细胞和骨髓干细胞都属于成人身上的成年干细胞。
B.成年干细胞在体内的分化方向是确定的,在体外培养时其分化方向则是不确定的。
C.所谓“细胞治疗的时代”,主要是指利用胚胎干细胞治疗疾病的时代。
D.利用胚胎干细胞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以治疗糖尿病,已取得初步研究成果。
10.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已经证实,把胰岛素基因转入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以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
B.从人的胚胎组织分离出来的干细胞可以培养成为其他动物的多种组织细胞。
C.胚胎干细胞具有无限度增殖的危险,所以目前还没有条件在人体上进行移植。
D.胚胎干细胞研究在医学上有令人鼓舞的前景,但在社会伦理上却遇到了很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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