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把纳粹党的暴政加在自己身上的,是德国人自己”。下列能够作为此句话依据的史实是
A.纳粹党通过议会选举成为国会第一大党 | B.纳粹党使德国摆脱了凡尔赛体系的束缚 |
C.迫害犹太人迎合了德国人的心理 | D.纳粹党的扩张给德国人带来了实际利益 |
“巴黎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其中大多数都是工人,或者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同时兼行政和立法工作机关。”由此可见巴黎公社政治体制的创新之处是:
A.实行直接民主 | B.实行议行合一 |
C.实行普选制 | D.实行议会制 |
根据1871年德意帝国宪法,普鲁士虽然有能力否定不利于它的议案,但是其他中、小邦也可以联合起来以多数票制服普鲁士,确保自己的权力不受侵犯,甚至只要巴伐利亚、萨克森和符腾堡三个邦联合起来,就可以否决对其不利的方案。这反映德意志帝国:
A.分裂割据的态势还未完全消除 | B.由各邦分享军事、外交权 |
C.组织形式上呈现联邦主义的性质 | D.体现了普鲁士专制主义的传统 |
1875年法国宪法规定:“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用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A.内阁只对总统负责 | B.实行民主共和制 |
C.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 | D.奉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 |
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1875年的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七年更换一部宪法。这样频繁地更换宪法在各国中实属罕见,这反映了:
A.启蒙思想影响不断深入 | B.封建残余势力的复辟导致政治危机 |
C.走向共和的历程非常艰难 | D.外国势力的干涉打断了民主化的进程 |
美国的宪法建立在七个基本原则之上:人民主权、共和制、联邦制、三权分立、制约与均衡、有限政府、个人权利。下列有关美国宪法的说法,符合“共和制”原则的是:
A.如果没有另一方的认可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以完全做主 |
B.联邦政府只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利,而未列举的归各州所有 |
C.美国公民不能为所欲为,但有权选择代表来制定法律 |
D.美国公民通过投票推选出政治代表来行使他们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