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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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台球
两天过去了,战场的局势没有丝毫改变,两天的艰苦战斗已使那些久经沙场的老兵精疲力尽了,更何况又是背着行军包站在倾盆大雨中过夜呢。现在,他们在公路旁的水洼里和渗透了雨水的烂泥里,已经又熬过三个小时了。
战士们的衣服已经湿透了,他们又困又乏,挤在一起相互取暖和支撑着。到处可以看见有人靠在别人的背包上站立而眠。在那些被困倦征服了的人们的面孔上,饥饿和困乏留下了最深的印迹。站在雨烂泥中,没有火取暖,没有食物充饥,头顶是阴沉的天空,四面是敌人的重围……
在这艰苦的条件下,他们仍然严阵以待:机关枪在隐蔽的地方死死盯着地平线,炮口对着前方的丛林,进攻的一切准备就绪了,为什么不出击呢?此时此刻,他们还在等什么?原来,他们在等待司令部的命令,可是命令却迟迟不下。
司令部就设在前线附近的路易十三的那座漂亮的古堡中。被雨水冲刷过的红砖从半山腰的灌木丛中闪露出来。那是名副其实的王室宫廷,院中人造池塘的水面像镜子一样粼光闪烁,一群白天鹅在水面上嬉戏。在一座巨大的宝塔形的鸟舍下面,孔雀和金色的野鸡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舒展着翅膀,时而对着天空发出几声尖厉的鸣叫。房子主人早已撤离了这里,但这里无论从哪儿也看不出一丝一毫战争带来的荒芜和毁坏。翠绿的草坪上的花连最小的一朵都没有受到摧残,在阳光下绽放着难以言状的迷人笑脸;灌木矮墙修剪得整整齐齐,林阴小路宁静幽雅……完全是一派和平景象。然而你根本不会相信,这里却与战场只有咫尺之遥。
餐厅的窗户正对着古堡的大门,透过窗户可以看到一张杯盘狼藉的餐桌。弄皱的桌布上面堆放着一些开着的酒瓶和几只黯然无光的玻璃杯,告诉看到这一切的人宴会刚刚结束。客人虽已散去,但从旁边的房间里,还不时传来高声谈话和阵阵大笑声,时而还有台球碌碌的滚动声和碰杯声。元帅在悠闲地打一局台球——这便是部队待命的原因。元帅一打上台球,天塌下来他都不管,现在不可能有任何事情阻止他打完这局台球。
元帅是一名伟大的军人,惟一的一点不足就是他把打台球视为与生命一样重要。他穿着一身整齐的军服,胸前佩戴着各种勋章,那严肃而认真的样子就像亲临战场一样。美酒佳肴催得他赌兴冲天,他两眼冒火,面颊涨红。他的副官们众星捧月似的围着他献殷勤,钦佩地赞叹元帅打的每一个球,记下每一次得分更是他们争先恐后献殷勤的好机会。
与元帅对阵的是参谋部中的一个年轻中尉,黑黑的头发,小小的个子,戴着一副轻巧精致的花边手套。他是一个卓越的台球手,他可以击败世界上所有的元帅。可是他很了解自己上司的脾气,他正在使出全部精力和技艺打好这一局台球,他的智慧告诉他即使不赢,也不能输得太痛快。
精彩的台球比赛还在紧张而愉快的气氛中进行着,满台的球滚动着、碰撞着,打过去弹回来,越打越有趣。突然,①外面天空掠过一道闪光,传来了大炮声。隆隆的炮声震得窗户摇晃,这着实让人吃了一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安地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只有元帅没什么反应,就仿佛他什么也没有听见,什么也没有看到似的。他正专心地考虑如何打好下一杆球。他要拿出他的绝招奠定胜利的基础。
外面又是一道闪光,炮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密集了。副官们不由地走到窗口观望:普鲁士开始进攻了吧?
“别管它。”元帅熟练地用白垩粉擦着球棒说,“上尉,该你打了。”
参谋部里的人都把敬佩的目光投给了元帅。他们的元帅在战斗的时刻尚能保持如此沉着冷静,全神贯注地打台球。③枪炮声更加密集了,与山谷的回响完美地交融在一起。一团镶着黑边的红色烟云在草坪那边腾空而起,后花园起火了。受惊的孔雀和野鸡在鸟舍中失声尖叫着,火药味使马厩里的阿拉伯马惶恐不安,乱踢乱跳。司令部开始有点骚动了。告急接踵而至,传令兵们骑马飞奔而来,他们要找元帅汇报紧急军情,却到处找不到元帅。
元帅仍然无动于衷。一局台球一旦开始,没什么——世界上没什么能阻止他打完这局球赛。
“该你了,上尉……”
此时,上尉有些惊慌,竟然忘记了自己是在同元帅打台球。他连打了两个好球,险些赢了元帅。元帅急了,显得有些愤怒和惊慌。正在这时,一个满身是泥的副官骑着一匹全速飞跑的战马跃入院中,推开卫兵,一跃跳到石阶上,喊道:“元帅!元帅!”元帅面带愠色,涨红了脸,出现在窗口时,仍然手握球棒,神情自若。
“谁呀?什么事?卫兵哪去了?”
“可是,元帅……”
“好了,好了,等一会儿,真捣乱,让他在外面等我的命令!”窗子砰地关上了。
是啊!那些可怜的士兵在泥水中坚守他们的阵地,正在等待他的命令,风雨卷着枪弹袭击着他们。然而,山上的台球室里却仍在激烈地打台球,也像战斗一样。元帅又占了上风,小个子上尉也在竭尽全力与之周旋。
战斗的炮火已逼近古堡了,十七分,十八分,十九分……还有一分元帅就赢了。此时花园中的棚架已经坍塌,一颗炮弹在池塘中爆炸了,一片通红。
([法国]都德 有删改)
这篇小说在线索的安排上颇具特色,请简要分析。
结合文本,简析元帅这一人物形彖的特点。
小说中多次描写了枪炮声,请结合文中画线的语句简要分析它们的作用。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虽是19世纪的作品,但它已穿越时空,以其独特的构思表达了丰富的意蕴,震撼人心,启人深思。请结合现实谈谈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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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一课
王熙章
16岁那年,父亲送我去一家电脑培训中心学习微机课程,那些枯燥的操作命令很快使我厌倦了。渐渐地,一有空我便溜到与中心相邻的“创世纪”网吧上网玩游戏,几个月下来,我微机知识没学到多少,倒是对那些神奇莫测的游戏入了迷,经常玩个通宵达旦。
网吧老板是一个过早秃顶的中年男人,在众多网民中,他好像独独对我这个学生特别反感,走来走去总要教训我两句:“玩物丧志,这词儿你懂吗?”
世上哪有老板赶顾客出门的道理?我对他的告诫当成了耳旁风,只顾在网吧中玩得昏天黑地。
一天,父亲从乡下到城里来看我。我正痴迷地玩“僵尸与侠客”的游戏,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好精彩,好安逸哟!”
这话音好耳熟,方言土语在城里极少能听见。我猛回头,只见父亲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身后。那一刻,我有一种做贼的感觉,赶紧站起身,垂手而立。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说:“章子,精彩,来,继续玩!”
我做梦也没想到父亲不但不骂我,竟然让我教他玩游戏。我兴奋地抓住他的手,教他如何选择按键、如何控制鼠标、如何躲避对方的打击、如何出击,没想到父亲学得还真快,不到3分钟便投入于那醉人的游戏中。
一晃7天过去了。父亲的玩法越来越高明,也越来越上瘾,竟好几天通宵达旦泡在网吧中。
这时,我的衣袋中只剩下30块钱了。父亲省吃俭用,每月寄400元钱给我做生活费,我却将它们全都消费在了这些醉人的游戏中,刚过了半个月,我的衣袋就快空了,再向父亲要钱,我开不了口。
那天在网吧里,父亲问我:“章子,身上有钱吗?拿出来,让爸过足这把瘾!”
一听这话,我的脑袋便“嗡”地一下大了。我家在城里没有亲戚,身上没了钱,我跟父亲在城里如何生活?父亲是个复员军人,只听说他在城里有一个战友叫方伯雄,我到城里来上学,父亲便让我去找方伯伯,可我却压根儿没心思去见那些古板的人。
那个秃顶的网吧老板又来催缴费了。按每小时两元结算下来,父亲已欠费300余元。眼看父亲翻遍他所有的衣兜,再也没有翻出一分钱来,我心里焦急万分。
网吧老板呈现出他从未有过的凶相,威胁说:“3个小时内不缴清欠费,就把你们扭送到派出所。”父亲眼巴巴地望着我,我偷眼看着网吧老板那副讨债不成不罢休的架势,不由胆战心惊。
我退下手腕上那块花去父亲80元钱买给我的手表作抵押,谁知网吧老板竟然不屑一顾。 父亲指着他身上那件过年时新买的呢大衣诚惶诚恐地说:“要不,我、我脱下这身衣服给你?”
网吧老板用鼻孔哼了一声说:“一个乡下人的破衣服,能值几块钱?”
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将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有人在对我的父亲指指点点:“没钱玩什么游戏?乡巴佬!”这时我看见父亲的嘴角抽了抽,就在那一刻,我感觉那讥讽的话语就像皮鞭似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发狂似地冲出人群,找我的同学去借钱,可他们一见我,仿佛都如见了瘟神,慌忙离去。
“天哪,这个时候,我到哪里去弄钱解救我的父亲?”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在心里说。我不禁悔恨交加。回到网吧,跪倒在父亲面前,我痛哭失声地说:“爸,是我害了你,我不该教你玩这种害人的游戏!”
父亲也不禁老泪纵横,他一把拉起我说:“孩子,你终于明白了,这就叫玩物丧志!来,爸给你介绍一位伯伯,他就是我在家跟你提起过的方伯雄伯伯!”
我抬起头来,顺着父亲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网吧老板一反常态,正笑吟吟地站在我的面前……
(节选自《当代微型小说精选》)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神情古怪”一词表现了父亲看到“我”痴迷于网络游戏的惊诧感觉。
B.小说通过语言描写和神态描写,塑造出方伯伯这一形象丰满的人物,使小说情节具有很强的戏剧性。
C.小说中描写围观人群对父亲讥讽的话语、同学对“我”借钱时的慌忙躲避,是为了反映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和冷漠。
D.这篇小说以“父亲的一课”为题,意在表现父亲对“我”的一次教育。小说以“我”沉溺网络游戏为开端,“我”到处筹钱替父亲还债是小说的高潮。

E.小说中“我”对学习微机课程感到枯燥,却对网络游戏非常痴迷,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对教育内容和方式的思考。
小说情节发展似乎有些“突兀”,但细细看来,一切都在情理之中。试就文中的“伏笔”和“铺垫”各举一例作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我”是怎样的一个人物?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说描写了一位父亲独特的教育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有人表示赞同,有人表示异议,你的看法怎样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的人经常焦虑不安,怀疑自己身体这儿有病,那儿有问题,惶惶不可终日。这种状态发展严重的,在医学上称为“焦虑症”。焦虑症属于神经官能症,是一种不能很好地适应正常环境的反应。这种病人,对现实和未来充满困扰、恐惧和危机感,通过植物神经系统,产生了种种内脏症状。
患这种病的病人性格常不稳定,常觉大祸临头,死亡降临。因此,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身出冷汗,手脚颤抖。其特点是突然而来,突然而去。病人自己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有“心脏撞击胸壁”、“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并由此担心是“心脏出了毛病”而四处求医,可是什么大毛病也查不出来。
慢性焦虑症,患者常诉说心烦意乱,不易入睡。也有人出现一种“睡眠缺失感”——客观上呼呼大睡,但醒来时却说“一分钟也没有睡着”。因长期失眠,病人十分苦恼,平时表现焦躁、孤独、羞怯、慌乱、紧张、易怒,也有的情绪郁闷,不愿与别人接触,郁闷在心,久思成疾。患者常出现各种植物神经紊乱的症状和体征,如头晕、多汗、恶心、呕吐、持续腹胀、便秘、心慌、尿频、思想不集中、视力模糊等。病人常怀疑自己的内脏有严重的病变,忧心忡忡,惶惶不安,但经医生详细检查,却无异常发现。
焦虑症是由于中枢神经机能失调引起的,并无任何器质性病变,所以患者应当相信医生的话,解除“身患重病”的顾虑,建立一个必胜的信念,靠自己的能力把自己从“病”的陷坑中拉上来。作为患者的亲人、家属,不要认为他们是“装病”,生活上要关怀、体贴,多做安慰工作。改变生活的环境,让病人到外面散散心,多做些户外活动,这可分散对疾病的注意力。作为医者,对病人诉说的症状要做出解释,以消除病人的疑虑。除进行心理暗示疗法外,再适当配以抗焦虑药,疾病的魔影就会很快自然消失。
下列对“焦虑症”的解说,最准确的一项是()

A.“焦虑症”是一种怀疑自己有病,经常焦虑不安的病症。
B.“焦虑症”是一种对现实和未来充满困扰、恐惧和危机感的病症。
C.“焦虑症”是一种很不适应正常环境并怀疑自己有病的病症。
D.“焦虑症”是一种不能很好地适应正常环境怀疑自己有病而产生的神经性病症。

“焦虑症”致病的生理机制是()

A.性格不稳定,环境困扰。 B.长期精神刺激。
C.中枢神经系统失调。 D.长期失眠导致心理问题。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患“焦虑症”的病人,对现实和未来充满困扰、恐惧和危机感,通过植物神经系统,产生了种种内脏症状。
B.慢性“焦虑症”患者都会出现“睡眠缺失感”。
C.”焦虑症”患者常出现各种植物神经紊乱的症状和体征,思想不集中、视力模糊。
D.腹胀、便秘、心慌、尿频等都属于内脏病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题目。
陶醉壶口
尧山壁
到壶口看瀑布去!
然而,清晨出发时还很高的兴致,现在却渐渐被这漫长的旅途磨损了,加上黄土高原的平淡无奇,车厢内寂静下来,歌声笑语也被断断续续的鼾声取代了。
忽然有人从梦中猛地醒过来,惊呼雨来了。我们也确实听到隆隆的雷声。可窗外明明是风轻云淡,没有变天啊。司机笑着说,那就是壶口瀑布的响声。真是先声夺人,车上立刻活跃起来,每个人都侧耳倾听。那声音好像火车出站,航班起飞,放炮开山。大家的心全被强烈地震撼着,内心的激动从眼神里迸射出来。
车一停,我们便迫不及待地跳下去,快步走下岩磴,跑过石滩,来到面对瀑布的巨岩边。只见滚滚黄水从高高的崖头跌落下来,挟风带雨,雷霆万钧,溅起的水雾飘散在空中,蒸云弥漫,仿佛从水底冒出滚滚的浓烟。水底悬流激荡,这雾,这云,这烟,全部是黄色,散发着泥土气息,使这瀑布增加了厚重感,更使那吼声如洪钟闷雷,震荡峡谷,气吞山河。
大家聚精会神,不知什么时候云破日出,这瀑布骤然亮起来,闪耀着金属般的光泽。那升腾的水雾因为阳光的折射幻化出道道彩虹,有的从天际插入,似长鲸饮涧;有的横卧河上,彩桥飞架;有的飘忽游移,花团锦簇;有的续续断断,扑朔迷离。
我默立在瀑布面前,被这气势这风采惊得目瞪口呆,任飞溅的水花淋个痛快。我拜倒在这大自然的杰作脚下,不寒而栗,觉得自己这么渺小,骄骄二气荡然无存。我忽然领悟了李白“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境界,光未然、冼星海《黄河大合唱》的灵感,明白了为什么在民族危亡的时刻,东渡抗日的将士们要选在这里誓师出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走到高处,观察壶口的构造。黄河从秦晋峡谷来。宽400多米,到这里骤然收缩,仅仅有四五十米,断崖落差40米,河槽真像一把巨壶,将每秒9000立方米的流量收入。就像诗中所说:“源出昆仑衍大流,玉关九转一壶收。”壶口以下的河槽很窄,不过一二十米,水急浪高,槽深流远,当地人称“十里龙槽”,相传是大禹治水的时候用龙身穿凿而成。其实它是凭黄河自身的动力冲刷出来的。龙槽中的河水汹涌澎湃,仿佛一条蜿蜒浮游的黄龙,摇头摆尾,呼啸而去,有一种“奔流到海不复回”的恢弘气概。
以前,我曾经多次看到过黄河:在青海,它是美妙的一缕;在宁夏,它是平静的一湾;在郑州,它是浩荡的波涛;在山东,它是平稳的漫流;而在这壶口我看到了它性格的另一面,巨大的落差,雄壮的力量,磅礴的气势,看到了一条立体的黄河,一条完整的黄河,看到了它漫长的历史,看到了它丰富的内涵,得到了它的真传。它的威力在我胸中鼓动,它的雄风在我血管内呼啸,它的精神在我眼睛里闪动。从今天起,我才成为一个真正的黄河的子孙。
壶口,天下第一壶,盛满了西凤、杜康,盛满了汾酒、竹叶青,盛满了陕北的米酒。当年灌醉了李白、王之涣,灌醉了光未然、冼星海,今天又灌醉了我,灌醉了我们大家。
啊!壶口,在你的怀抱里我陶醉了。
文章标题是“陶醉壶口”,为什么第2自然段却要写游客兴致消减、鼾声断续?
答:                                   
                                     
第3自然段表现了壶口瀑布的什么特点?请用文中的一个词语回答。
答:                                   
                                     
文章结尾一段中说:“壶口,在你的怀抱里我陶醉了。”从全文看,“我”是被什么陶醉的?
答:                                   
                                     
请你谈一谈对末尾第2自然段的理解。(任选一个角度)
答: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祖国的大自然经常改变它的装束。春天,它穿起了万紫千红的艳装;夏天,它披着青葱轻俏的夏衣;秋天,它穿着金黄色的庄严礼服;冬天,它换上了朴素的雪白长袍。
大自然的季节的变换,促使着新生事物的成长。
这是春天的消息:你瞧!树枝上已微微露出了一些青色,窗子外面开始听得见唧唧的虫鸣了。我知道又一代昆虫,正在以我所熟悉的语言庆祝它们新生的快乐。
碧油油的春草是多么柔软、茂盛和充满着生机啊!它青青的草色,一直绵延到春天的足迹所能达到的辽远的天涯……
因此,草比花更能引起人们的许多联想和遐思。
繁盛的花木掩着古墓荒坟,绿色的苍苔披覆着残砖废瓦。人世有变迁,而春天则永远在循环不已。
夏天的清晨,农村姑娘赤着脚,踩着草上的晶莹的露珠,走到银色的小溪里满满地汲了一桶水。云雀在天空歌唱,霞光照着姑娘的鲜红的双颊。
这是多么纯朴的劳动者的美啊!
秋天,到处是红红的果子,翠锦斑斓的树叶。
在冰峰雪岭下不也能开出雪莲来吗?你看它是否比荡漾在涟漪的水面上的睡莲更娇艳?
暗夜将尽,每一棵树都踮起脚来遥望着东方,企盼着晨曦。果然,红光满面的太阳出来了,它愉快地抱吻着每一枝树梢,发出金色的微笑。
黄昏蹒跚在苍茫的原野里。最后看见它好像醉汉似的颓然倒下,消失在黑夜里了。明早起来一看,它早已无影无踪,只看见万丈红霞捧出了初升的太阳。
选文中运用了哪些修辞格?试举例说明。
答:                                   
                                     
                                     
为什么“草比花更能引起人们的许多联想和遐思”?
答:                                   
                                     
“繁盛的花木掩着古墓荒坟,绿色的苍苔披覆着残砖废瓦”这句话有什么含义?
答:                                   
                                     

现代文阅读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魁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原文略有删改)
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B.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C.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D.“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E.这篇小说立意深刻,构思精巧,人物形象鲜明,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在这篇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
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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