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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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追逐
夸父诞宏志,乃与日竞走。这口气与那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是何等的不同。由此可见,陶渊明是懂得夸父的,夸父是不需要一个外在的理由,追日本身是他的目的。夸父精神,首先是对目标的心无旁鹜,在卡拉哈里沙漠和东非平原上,我们找到了这样的矢志不渝。干旱的卡拉哈里沙漠,这里曾经拥有非洲大陆上最大的淡水湖之一——马家迪加底湖,如今却只剩一片烈日下的盐和沙子。
旱季过后的第一场降雨即将来临的时候,远方飘来的新鲜空气的味道,引起了沙漠上寻找宝石的迁徙。躁动从象群开始,水牛、斑马、跳羚都加入进来,迁移的队伍越来越大。它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向沙漠深处走,那里会有新的草场。
东非草原上聚集了近150万头的角马,为了寻找更好的草场,它们现在必须向南迁徙。它们将途经肯尼亚和坦桑尼亚,跋涉800多千米。角马必须在5月之前抵达塞伦盖提大草原。5月旱季开始之后,塞伦盖提的沃野也会变成荒原,它们将转向西北方向寻找新的草场。角马中的很多已经不止一次参加过这种长途跋涉,对于那些新生命来说,这却是一次全新的体验。这一路,生还是死甚至由不得自己。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山海经》上寥寥片语,对夸父这一路的艰辛只字未提,我们只能靠想象来真补这一空白,山路漫漫,夸父磨破了脚,又结了茧。猛兽窥伺,夸父流了血又结了疤,太阳还在前头,脚步不能停下,这就是夸父精神——不畏艰难,执著、坚韧。
角马的一路颇为凶险,从出发的那天起,鬣狗就一路潜伏在角马群左右,伺机而动。它们是小角马最大的威胁,在草木丛生道路狭窄的地方,行进的速度不得不放慢,碧草环绕的池塘对角马而言简直是伊甸园。然而悲剧发生了,天堂顿时变成地狱。一些小飞虫也来落井下石,飞虫顺着角马的鼻孔飞到他们的脑腔中,大脑受损的角马只能曝尸荒野。角马准备通过狮子的领地,每次他们都会给狮子留下丰厚的礼物。混乱,一片混乱。混乱给角马群带来很大的损失。小角马也容易在这个时候和它们的妈妈走散。失去母乳的哺育,新生不久的小角马会脱水,再难支撑着走下去,这是它第一次上路,也是最后一次。
有死就有生,如果这一路只有悲伤,即便伟大,那也只是个无趣的过程,追逐也失去了它的意义。追逐中一定是有快乐的,这快乐在死亡的衬托下,显得高贵。现在是2月,是角马繁殖的季节。一头小角马出生之后,5分钟内就能学会走路了。再过2个星期,它们就能和妈妈跑得一样快了。这新生命不但令它们的父母雀跃,也给这片将要告别的土地平添了一股生机。
角马走到了格鲁麦提河边,要达到目的地,它们必须穿过这条河流,这河流见证了角马家族千百年的跋涉,见证者还有格鲁麦提的主人尼罗河鳄鱼。鳄鱼早已知道这是角马群的必经之地,它们盘踞在塔利,等待上门的美餐。角马群犹豫了,沉默了。不是在沉默中死去,就是在沉默中爆发。角马选择了后者,一只角马向河对岸冲了过去,紧接着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整个角马群。乘着这胜利,角马群一路高歌,想必夸父也是快乐的吧。
“俱至虞渊下,似若无胜负”;追到太阳要落下的地方,似乎还分不出胜负。遥想一路急奔的夸父,该是怎样的血脉沸腾。他低了头,继续奔跑,丝毫没有畏惧下一刻他可能被太阳灼伤,又或许他渴望那样的燃烧。追逐本来就是这样,生和死,地狱和乐土,就这样手牵手地交错在一起,追逐原本就这样痛并快乐着。
经历了一年多的跋涉,角马群的面前也只剩下最后一条河。越过这条河它们就可以尽情地享受对岸的青草了。它们争先恐后地跳下了河,又相互践踏着往岸上爬,其中有些角马恐怕永远也爬不上岸了。
伤痕累累的尸体铺满了河床,被活下来的角马遗弃在那里。但那些幸运的、强壮的,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角马的乐园。它们将在这时稍作停留,然后继续重复着祖先走了千百年的道路。夸父追日,太阳西行,它们都一样执著,然后追逐多一个注脚——永无休止的跋涉。
(节选自CCTV科教文行动之《绿色的追逐》)
角马在迁徙过程中经历哪些具体的凶险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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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科普作品,作者为什么要多次提到夸父追日的故事?
                                     ▲                                       
结合本文的内容及自己的认识,分析作者为什么把标题定为“绿色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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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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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歌曲会成为一代之文学吗?不妨回到具体的学术语境。金、元以来不断有学者倡导历朝文学各有所胜之说,后经王国维《宋元戏曲考序》论述而为人耳熟能详。历代文学各有胜擅之说,突破了文学史一直以诗文为尊的等级观念,以开放包容的审美眼光,揭示出不同时期文学体式丰富多彩、不断迭兴的本真面貌。王氏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深含着为元曲鸣不平以期唤起世人对其价值重估的焦虑。他感慨:“独元人之曲,为时既近,托体稍卑,故两朝史志与《四库》集部均不著于录;后世儒硕皆鄙弃不复道……遂使一代文献,郁堙沉晦者且数百年,愚甚惑焉。”于是将元曲与唐诗、宋词等并列,实有为曲争地位的心理动机。不错,正是“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理念构建的开放视野,为每个时代寻找代表性的文学样式预留了空间,也从理论上预设了流行歌曲为“一代之文学”的可能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文体递嬗观念考察文学样式者代不乏人,王国维说到了点子上,有人的判断却出了错。明人卓人月《古今词统序》云:“我明诗让唐,词让宋,曲又让元,庶几《吴歌》、《桂枝儿》、《罗江怨》、《打枣竿》、《银绞丝》之类,为我明一绝耳。”卓人月才、学、识均属上乘,但他于明代民歌的评价不免有拔高之嫌,很少有人能接受唐诗、宋词、明歌并列的提法。远见卓识如卓人月,尚不免犯研究者的两大通病:一是没有拉开足够的心理距离,有意或无意拔高研究对象,不能恰如其分地公允评价,成为事实上的“武断的文化史家”;二是没有拉开足够的时间距离,不能跳出文化现场,“身在此山中”影响了视线与判断。卓人月的误判对今天的启示是:现在断言流行歌曲成为一代之文学是否过早,我们是否被现象所迷惑,是否拥有了足够广阔的学术视野,是否有过对文化现象足够的反省、批判与质疑,是否拥有王国维般广收博采成一家之言的学术能力?
以“一代之文学”衡之于流行歌曲的研究者,也许忽略了王国维这一提法的文化语境与真正用心。王国维写《宋元戏曲史》的年代,正是京剧舞台艺术如日中天之时,这一点与当下流行歌曲红遍大江南北如出一辙,但王国维并非为当时流行的、强势的、占主导地位的艺术寻找合法性证据(这一点与今天学者大不相同,我们太热衷于为现存事实提供学理支撑了),他有严格的学理尺度和独立的价值判断,表现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学术勇气:“明以后无足取,元曲为活文学,明清之曲,死文学也。”当国人在京剧艺术里如痴如醉之时,他的这番表态犹如空谷足音雄视古今,充满了文化自负与学术自信。再者,王国维论元曲独标其文字而非将其当作舞台艺术进行考察,这与其“仅爱读曲,不爱观剧”的人生喜好有关。今天戏曲学已演化为包括案头与场上在内的立体研究,王国维的研究方法自有值得商榷之处,但不得不佩服他对元曲文字震古铄今的价值发现。元曲自明万历年间就基本无人能唱,它的音乐、唱腔已淹灭不闻,其文字却熠熠生辉,在含蓄蕴藉风格之外另辟本色自然的审美向度。对尚活在舞台上的明清之曲,他抱以冷然的态度,因为文字并未带来令人耳目一新的艺术创造,至于京剧,已由作家中心转向演员中心,文字上更无足观了。
如此,王国维“一代之文学”的说法实则包含这样的内容:不管当下多流行,一时的影响多广泛,它必须作为“案头文本”接受审查——是否做出别样的艺术贡献,提供了不一样的审美价值?换句话说,流行歌曲如果要取代诗成为当代文学的代表性样式,它就必须接受成为文学经典的资格审查(娴熟的形象语言、原创性、认知能力等),并服从于文学中心主义的价值标码。
下列各项中,其内涵不属于作者所论“一代之文学”范畴的一项是()

A.汉赋 唐诗 B.宋词 明歌
C.楚辞 元曲 D.汉赋 宋词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王国维突破了文学史一直以诗为尊的等级观念,以开放包容的审美眼光,为元曲鸣不平, 认为元曲价值被低估,强烈唤起世人重新评估元曲。
B.从理论层面而言,流行歌曲成为“一代之文学”有其可能性。但现在如果加以断言,则为时过早,因为会被现象所迷惑,也没拥有足够广阔的学术视野,也没有过对文化现象足够的反省、批判与质疑,也没拥有像王国维一样广收博采成一家之言的学术能力。
C.王国维写《宋元戏曲史》的年代,正是国人在京剧艺术里如痴如醉之时。他凭着严格的学理尺度与独立的价值判断,为当时流行的、强势的、占主导地位的戏曲艺术提供了学理支撑,充满了文化自信和学术自信。
D.王国维研究戏曲学的方法与他“仅爱读曲,不爱观剧”的人生喜好有关,论元曲独标其文字而非将其当作舞台艺术进行考察。因此,以现在的学术标准来看,这种研究方法不够“立体”。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吴歌》《桂枝儿》《罗江怨》等民歌之所以有被拔高之嫌,是因为研究者没有拉开足够的心理距离和足够的时间距离。
B.王国维对舞台上的明清之曲并不欣赏,是因为其文字没有带来耳目一新的艺术创造;对京剧则更不欣赏,是因为其文字更无足观。
C.研究“流行歌曲会成为一代之文学吗?”这一问题,一定要回到具体的学术语境中去考察,否则不可能揭示出不同文学体式丰富多彩、不断迭兴的本真面目。
D.1996年北京大学出版了谢冕、钱理群主编的《百年中国文学经典》,选入了崔健的摇滚歌曲《一无所有》和《这儿的空间》。作为中国精神制高点的北大,前任校长许智宏也不止一次在学生面前唱《变心的翅膀》和《老鼠爱大米》。由此看来,至少这四首歌属于“一代之文学”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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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时空的对“画”尹传红
毕加索在西班牙南部的一个港口城市马拉加长大,从小就跟着他做美术教师的父亲学画,并表现出了不寻常的天分。4岁的时候,他的涂鸦之作就已让家人感到非常惊讶。表妹玛丽喜欢叫他画驴子,他不管是从脚、背还是从耳朵画起,最后成形的东西都像极了实体。
快满11岁时,毕加索的父亲决定让他接受正规的艺术训练,并把他转入自己任职的一个美术学院。在完成一些基本的训练之后,毕加索的绘画水平就已经超过了他的启蒙老师。
此后不久,毕加索与父母移居巴塞罗那,见识了当地的新艺术与新思想。这座城市所弥漫的反叛和无政府主义情绪使毕加索深受感染,他更加厌恶那种刻板僵化、令人窒息的传统绘画教育,独立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1904年,心高气傲、贫穷而又落魄的毕加索终于定居在他梦寐以求的巴黎,住进了一处怪异而破旧的居所“洗衣舫”。这幢破楼因外形特别像塞纳河上洗衣服的船而得名,当年是一些流浪艺术家的聚会场所,也是各种新思想和新风格诞生的“作坊”。艺术家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与慕名而来的各色人等闲聊侃谈的话题,除了前卫艺术,常常还有诸如第四维、空间几何学等新玩意。
就在这一年,法国数学家亨利·庞加莱于美国发表的演讲,已经预见到一个“变化即将到来”的世界。其中最为明显的是,由于技术上的新进展,比如飞机、汽车、X射线、无线电报和电影艺术的出现及应用,大大改变了人们的时间观念和空间观念。按照庞加莱的解释,既然二维面的一个景象是从三维面而来的投影,那么,三维面上的一个形象也可以看成是从四维面而来的一个投影。庞加莱提出,可以将第四维描述成画布上接连出现的不同的透视图。
画家们对此很感兴趣,因为他们都尝试通过同时展示许多不同的透视点去表现物体。他们也隐约感觉到,那些奇妙的数学和空间新观念对他们的艺术创作来说,似乎包含着一种新美学或新技法的种子。这艺术中的科学层面自然没有逃过毕加索的眼睛。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不同的透视图应该在时间“同时性”里展示出来。可这又该怎样去表现呢?
1907年3月至7月间,毕加索一头扎进洗衣舫的一个画室里,处在某种新事物的临界点上,经历了一番“可怕的精神孤独”和无尽的焦虑与煎熬。这种新事物是他全身心渴望着的,也绝对是突破性且惊世骇俗的。在创作过程中,他完成了上百件草图与习作,并不断地调整作品里的相关形象,还有其姿势与造型,终于绘就一幅超越时空视野、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亚威农少女》。
这有异于具象写实的抽象画里的视觉形象,是通过几何语言来表现的。画面里右下蹲坐着的那个扭曲、变形的少女,乍看让人简直分辨不清到底是正面、背面还是侧面?实际上,其正面像和全侧面像被同时表现出来了,毕加索将之解释为第四维空间的一个投影,并为其新艺术形式构想出了一种新的美学观点:将一切还原成几何图形。即同时表现完全不同的视点,这些视点不同的总合构成被描绘的物体。
《亚威农少女》这个里程碑式的作品以一种近乎几何形的构图法,将多种艺术流派的影响和观念融入到一种新的艺术风格中,创造出一种与客观对象截然不同的新形态,构建了一个奇特的视觉世界,从而结束了用单一视角表现空间的模式,展现了所有视觉形式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亚威农少女》面世之前两年,1905年5月,爱因斯坦于瑞士伯尔尼完成了他的旷世宏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给出了同时性的严格定义。仅仅相隔两年,立体主义和狭义相对论这两大创新成果就分别在两个26岁的年轻人——毕加索与爱因斯坦的画笔和钢笔下诞生,并且就一定意义而言分别成了现代艺术与现代科学的象征,堪称传奇。
毕加索与爱因斯坦都相信,艺术与科学是探索感知和表象之外的手段。事实上,他们都以各自天才的洞见,完成了某种共有更深层联系的全新的东西。两人的顿悟似乎都源于一种感觉,即人们当时理解艺术与科学的方式中所欠缺的某种要素。他们在艺术与科学领域里的探索成就,可谓殊途同归,人们看待事物和认识世界的方式由此发生了改变。
(选自2013年8月10日《科技日报》,有删改)
毕加索新美学观的形成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作者为什么特别评介毕加索的《亚威农少女》?请简要分析。
作者以“超越时空的对‘画’”为标题有何深意?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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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偃月刀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
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何爹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分析下列句子的语言特点及表达效果。
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
小说中详细描述“我”领教何爹的剃头刀法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文中说何爹的顾客越来越少,但他还是“宁可败走麦城也绝不背汉降魏”。这句话体现了何爹怎样的观点?你如何看待何爹的观点?请结合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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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读李白
夏立君
①公元762年秋,病骨支离的李白什么都不需要了,唯要酒,酒。他一生醉得太多了,但这是最后一次他举杯邀月,却发现月在水里,他悠悠忽忽扑进水中,抱月而眠。谁像他这样认真又天真一生?连死都是一首诗。他那天籁似的诗文,他那横空出世的才华,萌芽于何方?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他为何如此独特与纯粹?
②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版图的。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的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李白五岁那年,在中亚度过了漫长岁月的李白家族又举家内迁。这个漂泊的家庭在地广人稀的西域,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
③这个漂泊的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
④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
⑤唐诗中向往异域的气息是强烈的。诗人们纷纷奔赴边疆,写下许多境界雄放的诗篇,那些边塞诗实在是唐诗中的金子。在书房中低声吟哦的诗人,一踏上西北大野,就放开了喉咙。但所有的人都没法与李白相比,因为与他们的方向相反,李白来自西域,他本是西域人。“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李白《前有一樽酒行》)胡人第一次以这么自然深情的形貌出现在中国文学作品中。读着这样的诗句,仿佛感到诗人就是一个胡人。
⑥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没有那个开放的时代,这个饱含异质的天才会被扼杀;没有这个天才的加入,那个时代也会减却许多光辉。
⑦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做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⑧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金赠,顾向平原笑。吾亦淡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这都是些游侠行径。他与朋友吴指南游楚,吴不幸死于洞庭,李白抚尸大哭。大约那时洞庭一带还是很荒凉的,老虎来了,李白坚守不动。老虎走了,他将朋友权且葬下,后又返回旧地,起出朋友骨殖,就着湖水洗净,背着这骨殖走了很远的路,为朋友重新选择了葬地。有这份超乎功利的痴情,就是一位真正的游侠了。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才好。他不习惯仰视。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信任。这一切足以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⑨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者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马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这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大汗可真是大手笔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⑩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山水。
作者在第①段中问“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从全文看,李白与一般诗人的不同之处在哪里?其缘由何在?
品味文中下列语句,回答问题。
⑴“诗人拒绝根的存在。”句中的“根”指的是什么?诗人为什么要拒绝根的存在?
⑵“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
作者在第⑨自然段中描绘了昆仑山、骑士、成吉思汗马队等诸多形象,其作用是什么?
请结合全文探究“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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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带来的福气李运鼎
推开屋门,母亲在蒙头睡觉。我叫了一声,妈!她没有理我。我推推她,她不情愿地嘟囔道,谁呀!
是我,妈,你不得劲了吗?她缓慢地翻身坐起,白发蓬乱,一脸倦容地看我一眼,瞌睡。
我一边拿起梳子给她梳头一边笑说,大白天的,睡啥觉?她看一下外面,这不,天才亮吗?
我说,快吃晌午饭了,你不去捡“宝贝”,别人就捡跑了!
她说,老神仙给我留着哩——别梳了,老婆子了,头发梳恁理顺有啥用?
我说,头发梳理顺后捡“宝贝”时,人家就说,看这老太太多漂亮;乱蓬蓬的头发,人家就会说,看,那捡垃圾的疯婆子又过来了!母亲就笑起来,你这娃儿咋不说正经话呢!
母亲晚上七、八点就睡觉,夜里一点多坐起来自顾自说话,说累了再睡一会儿;四五点就起床,到外面捡垃圾——“宝贝”;吃过早饭,还去街上捡“宝贝”,捡累了回来就睡。一晌下来,她的“宝贝”就能堆一屋子。生物钟完全乱了,搞得一家人也跟着乱。
妹妹老在为清理垃圾的事与母亲发生争执。妹妹要把垃圾清理出去,母亲横竖不让。每次都要等母亲出门捡“宝贝”时,妹妹才能把堆满屋子的垃圾清扫一遍。
我清理母亲的“宝贝”时,总是先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硬币递给母亲,对她说,这是收垃圾人给的定金。她接过来问,这是多少钱啊?我说,你数数。在母亲数钱时,我就把一屋子的垃圾清理干净了。
母亲虽然疲倦,我还是鼓动他出去捡“宝贝”,毕竟生命在于运动。母亲八九十岁了,这大半辈子,哪一天都会走很多路,干很多活。如果不让她干活,不让她走路,就等于给她带来极大的伤害。所以,妹妹每每抱怨母亲捡“宝贝”的事时,母亲就说,你哥叫我捡哩,咋着?
给母亲梳完头,母亲就问我,娃儿,今儿个你咋不去上班啊?我说回来看看你就走,你是不是想去捡“宝贝”呀?母亲说,谁还捡呀,你们不是都不让我捡吗?我瞌睡了,你上班走吧!
说着母亲又躺下了。我给母亲盖好被子说,妈,你一会儿捡“宝贝”别跑恁远,迷了路找不到家咋办?母亲说,我就恁笨?嘴底下就是家!
我走到街上,见了邻居站在那儿说话,邻居就给我说些母亲捡垃圾的小趣闻。一转脸看见母亲已经走了出来,两眼不停地在路两边查看,手里已经捡了一把垃圾。她看见我时,本能地把垃圾背到后面。
我走过去问,妈,你不是睡觉吗?母亲说,我出来送送你。我说,你手里拿的啥呀?母亲只得拿出来,啥,捡哩宝贝!我一看又是一沓垃圾纸,手上已弄得很脏,就拉她到邻居家水池上洗手。她说,好好的手洗啥哩!我说,把手洗干净才能捡宝贝呀!
洗手时,我看见母亲的一个指甲劈了,就掏出指甲剪给她剪指甲。她就认真地看我的手,又用另一只手摸摸我的手说,娃儿你恁有福,看你这中指多长;男人有福一人福,女人有福发满屋!
几个邻居听见,都夸她,你看这老太太不迷了,还出口成章呢!就是您有福,才给您娃儿们带来了福气!母亲笑咪咪地问,真哩?是我给她们带来的福气?
我看着母亲认真地点点头,是哩,都是你给我们带来的福气!
下面对文章有关的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截取了与母亲生活的几个片段,字里行间中渗透了作者与母亲真挚、深厚的母子之情,读来感人肺腑,而无琐碎之感。
B.文章第一段写“她没有理我。我推推她,她不情愿地嘟囔”,刻画了作为老年人的母亲面对儿子的关心所特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C.文章采取以顺叙为主,间以分叙的叙事方式,在平实的叙事中,作者娓娓道来,自然流露情感,表达了对天下所有母亲美好的祝愿。
D.文章把“我” 和“妹妹” 对待“母亲”捡垃圾的态度作对比,表现了我对母亲的尊敬爱戴之情以及“妹妹”的年幼无知。

E.文章采取有限的视角,使用第一人称叙述角度,通过“我”之眼、“我”之口来写“母亲”的言行,“我”既是见证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
联系全文,概括母亲形象,并结合具体内容作简要分析。
作者在文章最后写几个邻居对母亲的夸赞,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的写作意图。
文章标题是“母亲带来的福气”,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来探究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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