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蘑 菇 鸟  
张铭书
(1)老范很有钱,但老范很不快活。
(2)这个感觉是从副县长的位子上退下来后才有的。以前老范几乎没在家里吃过饭,每日被很多人簇拥着去各种各样的饭店,那时吃饭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种痛苦。他那时常想,要是退下来就好了,就不必再忍受这种吃饭的痛苦了。然而,一旦真的退下来后,嘴巴却不适应了。家里的饭桌上虽然也有不少菜,但哪里比得上外边呢?可是这时再没人请他去了,于是吃饭重新又变成了一种痛苦。他虽然生得五大三粗,却心眼极小,舍不得花钱,拔根汗毛都嫌疼,于是这胃就跟着他愈加痛苦,眼看着将军肚一日日瘪下去,脸部面积也严重缩小。这时他老婆倒乐起来,不由替老范庆幸,减了多年的肥,现在终于成功了,也算是一种意外收获吧。可是,肥倒是减了,血压却没减下来。老婆知道他心里苦闷,决定带他离开政府大院的住处,到别处去散散心,省得看到同一个楼上的人老去饭店刺激他。
(3)于是,就去了近郊的碧螺山,老范还在位时,在那里买了一座农家小院。
(4)碧螺山是本地有名的风景区,每日都有不少的游人。老范的院子很大,住不过来,就把空闲的房子出租给一些外地游客。
(5)在四五个临时房客中,有一个小伙子叫小方。小方是美院的学生,趁着暑假来此地写生。
(6)小方在房门前挂了一只鸟儿,翠羽如锦,啼声如琴,美丽异常,却没人能叫上它的名字。院里的人闲时总爱逗弄它一下,大家都很喜欢。
(7)一天傍晚,小方背着画夹从山上归来,突然发现鸟儿不见了。小方很着急,四处找寻。老范的老婆也从房间里出来热心地帮他找。小方急得抓耳挠腮,连连顿足。
(8)老范的老婆不以为然地说:“不就一只鸟儿嘛,也许自己飞跑了,至于那么着急吗?”
(9)小方却愈加不安:“范婶呀,你不知道,这鸟儿呀,要是真飞了,我还用不着这么揪心,我就怕被人不小心吃了,那就出大乱子啦!”
(10)范婶笑了:“才那么点大的一只鸟儿,不够塞牙缝的,炖不了一茶盅汤,谁会吃它呀?”
(11)小方:“如果是平常的鸟儿,吃就吃了,也没什么,但这鸟不一般呀!”
(12)范婶:“怎么不一般了?”
(13)小方:“这只鸟儿,是我前几天到闽南山区写生时,当地老乡帮我抓的。在那里,这种鸟儿飞得到处都是,叫得特别好听,羽毛像缎子一样光滑漂亮,落得一院子都是,可是他们连看都不看一眼。我当时特别纳闷,问老乡,这么美的鸟儿,怎么没人捉呢?他们不屑地说,嘁!谁捉它干嘛,看起来好看,却没一点用处,它的肉有毒。他们告诉我这鸟俗称蘑菇鸟,意思是说,长得就像山林里的野蘑菇,越是看着鲜艳漂亮的,越是有毒性。这种鸟,专以各种虫子为食,身藏百虫之毒,不小心误食后,一开始没什么反应,但会慢慢侵入人的神经系统,最终促成痴呆,目前还没研究出有效的药物。我当时爱上了这鸟儿的漂亮,想画上几幅,就捉了一只带回来。”
(14)范婶立刻紧张起来:“万一有人吃了,怎么办呀?就眼瞅着变成傻子吗?”
(15)小方:“听当地老乡说,他们老辈的人,流传下来一种土方,很灵验,方法也简单,就是饮用一种腥臊的东西,最好是自己的尿,一天一杯,七天见效。据说尿液里面含有一种特殊结构的酶物质,能分解这种鸟肉的毒素。”
(16)蘑菇鸟终于没有寻到。小方伤心地回屋去睡。
(17)半夜里,小方的门被急促地敲响。范婶在外边颤着声音问:“你说的那个土方很有意思,我准备记下来,防备别人用得着时帮一下忙。但我有一个疑问,人尿喝下去后,如果吐了怎么办?还管用吗?” 小方在被窝里偷着笑:“管用。把不该吃的东西,全吐出来就没事了。”
(28)第二日清晨,小方溜达到花鸟市场,打算买只鸟儿赔给那位出差的朋友。原来那只鸟儿,只是朋友临时托他看几天的,他也闹不清什么名儿。
(29)小方拎着新买的鸟儿,在回来的路上撞见老范,老范正在河堤上练倒步,一脸腊黄。
(选自《文艺生活》2007年第1期)
从第二段加点的两个“痛苦”中可以看出老范的生活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一变化反映了怎样的社会现象?
小说为什么要以“蘑菇鸟”为题?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说的主体部分没有对老范的叙述,却用大量笔墨叙述小方和老范妻子寻找蘑菇鸟的情节,这会不会喧宾夺主?有人认为结尾两段是画蛇添足,应该删去,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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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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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蚁族”背后社会风险的积聚
低收入的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被形象地称为“蚁族”,是继农民、农民工、下岗工人之后出现在中国的又一群体。之所以称之为“蚁族”,是因为该群体和蚂蚁有诸多类似的特点:高智、弱小、群居。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上百万的规模。那么,面对越来越多的“蚁族”,社会该如何看待之?
从低收入的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身上,我们可以明显感知,大学生身价下跌的严重程度,更可以感受大学生群体内心的失落程度。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劳动力过剩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困扰低学历者的问题,一大批高学历者也加入到失业大军的行列中,并且增长的趋势令人担忧。
“蚁族”有可能带来社会风险的积聚。首先,可能带来公众投资教育意愿的降低。人力资本理论创始人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指出,教育远非一种消费行为,在此意义上,上学不仅仅是为了得到满足或效用。相反,“公共和个人用于教育的费用,意在获取生产性‘存量’。这种‘存量’包含在人体中,将来能提供各种服务。”而这些服务对个人来说,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充分发挥自已的潜能,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正是以上原因,家庭千方百计地使家庭成员在踏人社会之前能有一个较高层次的学历或学位。但是,“蚁族”的出现,似乎走到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其次,“蚁族”是个与流动、社会地位、声望密切相关的问题。社会学家杰克思在《谁将出人头地:在美国取得经济成功的决定因素》一书中,对美国高等教育与社会分层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他认为,在上大学费用急剧膨胀的今天,人们之所以上大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把学位作为一张获取地位高、收入多的工作的门票。而这张门票是否有效呢?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受过较多教育的男子比受过较少教育的男子所从事的职业地位都要高些,挣钱要多些。因此,“蚁族”的出现,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而其恶化的趋势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否则,与之相伴的社会流动乏力和社会分层困境将为整个社会的公平和和谐运行构成风险隐患。
最后,“蚁族”的出现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因素,并不单单是教育、大学生或者体制的原因,道理很简单,即使现在的大学生就业难,然而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整个社会仍需要大批的人才——大学生。应看到的是,“蚁族”的出现证明“80后”向上流动的机会相对要少,渠道也不顺畅,在社会地位上却处于“要上不上,要下不下”的尴尬境地。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不完备的教育投资环境很难使教育投资得到最大的收益,这些体制的不完善实际上也给普通家庭带来更多的不利。“蚁族”的出现,不仅仅是个体的风险,更是社会的风险,如果任由其叠加,形成积聚效应,不但对个体是一种伤害,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将形成隐患。
下列关于“蚁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蚁族”,是继农民工、下岗工人之后出现的又一群体,指低收入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
B.低大学毕业生被称为“蚁族”,是因该群体和蚂蚁“高智、弱小、群居”等特点类似。
C.劳动力过剩,教育体制不够完善,社会流动乏力,是“蚁族”出现的主要原因。
D.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就业竞争日益激烈,“蚁族”有可能带来社会风险的积聚。

下列对“谨防‘蚁族’背后社会风险的积聚”的原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教育远非一种消费行为,“蚁族”的出现可能带来公众投资教育意愿的降低。
B.公众投资教育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充分发挥自已的潜能,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C.社会流动乏力和社会分层困境,将为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运行构成风险隐患。
D.“蚁族”的出现,是个体风险,更是社会风险,任由其叠加容易形成积聚效应。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高学历者与低学历者在劳动力过剩面前是没有区别。
B.舒尔茨与杰克思都认为公众接受教育对个体而言最重要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C.社会需要大批人才,大学生就业却难,是因为“80后”向上流动的机会少渠道不顺畅。
D.只要改善教育投资环境,完善社会体制,“蚁族” 就会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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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秋郑毅
总以为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
也总喜欢在秋天里,叫醒沉睡的耳朵,来听听秋。
雨,总是和秋日有着很深的缘分;雨,也总是被人涂抹上一层厚厚的情感,驱之不散,挥之不去。秋雨,尤为如此,犹如一坛酽酽的米酒,善感的人只须走近,轻抿一口,那浓浓的愁绪就会如蚕丝缕缕扯出,袅袅余余。
在静寂的深夜,最宜听雨。只须依窗而坐,轻抿着清茶,偶尔,几点雨滴似乎不经意地敲落在窗棂上,瞬间飞散,消弭于雨雾中,不见踪影。心也倏尔一震,为那雨滴撞击玻璃的清脆。轻启窗子,那潮湿的雨气透过窗棂迎面扑来,让人躲避不及。那寂静的夜气与漫天的雨气彼此柔柔地濡湿,浸润,发酵,酝酿成一杯绵长而浓烈的老酒,沉醉不得,又清醒不能。恍惚间,思绪仿佛在时空的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定格,一个叫柳永的诗人,站在长亭外,惆怅地吟出“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诗句。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秋日里,最不能遗忘的恐怕就是知了的叫声了。在秋高气爽的午后,睡意还未全消,那阵阵参差不齐的合唱此起彼伏,随之向天空飞扬,在云端停驻片刻,倏尔又跌落下来。细听,少了夏日几许的聒噪,多了几分从容和坦然。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没有理由轻言虚度,没有理由不尽情歌唱,没有理由不去绽放这生命中的美丽。
有空的话,也不要忘记到田地里去走走。傍晚,或者清晨,只须携一份平静的心情,去亲近那久违的田垄。听听沉甸甸的玉米在杆上欣喜的私语;听听金黄的豆子耐不住寂寞,迫不及待地噼里啪啦地跳将出来;听听笔直的芝麻杆上“砰砰”的拔节声。此刻,你的心里会充满欣慰。
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那萧瑟的玉米地中,黄绿斑驳的玉米叶子在浸着凉意的秋风中左右摇摆,沙沙作响,没有一丝告别的悲伤,有的只是从容的挥手,沉静的微笑。那刚刚收割后的荒凉的芝麻地里,一截截露出地面的短短的芝麻茬,还深扎在这坚硬的黄土地上,那稍稍发白发干的茎秆截面,还隐约渗出点点晶莹的汁水,不会是听到芝麻粒儿跳出菱角后喜悦的泪水吧。
最喜欢坐在繁星满天的秋夜下,仰望天际,听点点星星在窃窃私语地交流着彼此的秘密。此时,热闹夜市上聒噪的卡拉OK早已划上了休止符,人们也渐次进入了梦乡,各种关于奇幻的梦的故事正在有条不紊地悄悄上演,一切都沉寂着。偶尔,传来几声“唧唧”的声音,或许是蟋蟀或者蛐蛐在梦中的呓语吧,那会瞬间让你心静如水。
每一朵花,每一株小草,每一片落叶,每一滴露珠,都是一种语言,但这种语言只有心灵纯净且充满挚爱的人才能听懂。也许,美就藏在我们疲惫的心灵之外,远在天涯而又近在咫尺。去听吧,潺潺的流水和鸟儿的啼鸣,犹如滴水崖中流泻出的清澈和美丽,点点滴滴,会经久不息地在我们耳畔喧响。
凉爽的夜里,躺在床上,当给自己一天的思绪划上句号的时候,或许有个声音会惊醒你疲惫的神经,那不紧不慢的“咚咚”的心跳声正清晰地响彻在耳际。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没有理由的。生命的感觉此刻是如此强烈,生命的脚步从未如此从容!听听自己的心脏的跳动,那儿会传来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声音:来吧,到这儿来。那是来自母亲的召唤,是来自大自然的消息。
秋天了,叫醒自己沉睡的耳朵吧!用心去听,你会发现,在秋的行囊中,满载的都是单纯的快乐与纯粹的幸福,不是吗?
作者为什么说“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请简要回答。
文章在开篇与结尾均写到了“叫醒沉睡的耳朵”,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下面两个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①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②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听秋”意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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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重一只蝉
杨晔
从此不再讨厌夏日里的一片蝉鸣,不再扑捉一只蝉玩耍,不再月下寻找草丛里攀爬的蝉,从此拒绝美味的油炸蝉蛹。
那日看电视节目,介绍北美洲蝉的一生,感动到要落泪。
在一片茫茫森林里,某年,不计其数的蝉的幼虫纷纷破土而出,恍若数以亿计的生灵同时降临凡间。若隐若现的月光下,森林的地面上涌动着一层又一层的黑浪,它们急匆匆地爬着。没有统一的命令,但冥冥之间生命的牵引,它们追寻着树木的方向。很快又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无数棵树,找到它们认为合适的位置。棕黄的蝉虫开始蜕变,蝉努力钻出,以最美的姿势仰身脱壳,一只雪白的蝉跃然眼前,悄然滑落旁边,美丽的蝉翼翩翩舒展,如若绝世舞姿,为生命绽开等待许久的渴望。
森林的黎明为一片雾霭点燃了一盏灯,渐渐地许多动物苏醒过来,它们要去觅食。可是他们很快被这貌似从天而降、实则地下涌出的生物惊呆,不管那么许多,猴子,蛇,熊,各种鸟甚至松鼠,他们同时开始大聚餐,他们随手就可以抓到一只蝉或者还没来得及蜕变的蝉,大快朵颐。享受着他们的父母甚至爷爷奶奶都没见过的美味,而且他们的后代也未必能遇得到的极品。所有的动物都吃得动也不想动,就连蝉从眼前掠过,它们都懒得看一眼。
森林里回荡着蝉的合鸣,一浪迭一浪,在枝叶间灿然悦动,一声高一声,在光影中兀自流转。那不知疲倦的高歌是对光明的欣赏,抑或是对生命的吟唱?然而穴居了十七年的蝉只有两周的生命在阳光下绽放。在这期间它们要完成找寻伴侣,交配,孕育,产卵。
它们来到世间的使命仿佛就是某个承诺。然后就匆匆离去?静默的日子,无数只蝉如落叶般恍然飘落,厚厚的几层,连数年积累的落叶都被覆盖。它们凄美地落下,蛰伏十七载的期待,在世间的呼吸只有两周。而森林因为蝉的沉落入泥,次年枝叶更繁茂,茎干更粗壮,鸟类更高歌,动物也更快活。
茫茫黑暗中,它们寂寞地等待,从来不知清晨熹微的光芒,亦不知暮色如约而至的守诺。它们不知四季更替,轮回演绎颜色的变幻,不知风花雪月,诉说世间冷暖的传说。一切都是那么唯美,唯美中蕴含着凄美,凄美却无丝毫的悲切,就如凤凰涅槃,沐浴烈火而再生。
生命真的是很奇妙的存在。生命的意义似乎真的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厚度与质量。
陈晓旭一生只扮演一个角色——林黛玉,而她演绎的黛玉前人不能抵,后人不能及,仿佛她就是黛玉再世,她就是为黛玉而生。而饰演黛玉仿佛是她一生的谶语,她犹如黛玉般唯美。罗阳仿佛就是为了歼—15而生,他钻研工作,不计较名利,不顾及身体,使命完成之时,就被上苍召回,没有豪言壮语,不去聆听掌声,而他的生命在鲜花中永远绽放。尘世间的身躯已随风散去,但心底世界里的精髓永存。
如果你的生命只有两周,两个月,两年,你会坦然面对吗?纵使天空不会铭记你的乐音,你会振翅留下雀跃的音符吗?即使石阶不会印染你的痕迹,你会拾阶而上吗?倘若你的生命之花绽放时注定相遇严冬,你会依然笑对风寒吗?我们不乏拥有生命的时空,但我们是否拥有挑战生命意义的人生?
敬重一只蝉,源于它对生命的等待凄美悲壮,对生命的责任义无反顾,对生命的终止淡定从容。(选自《散文百家》2013年第3期)
为什么作者“那日看电视节目,介绍北美洲蝉的一生,感动到要落泪”?
你怎样理解“生命真的是很奇妙的存在”在文中的含意?
文章中插进了陈晓旭和罗阳的事迹,你是否感到突兀?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
文章结尾作者认为,“敬重一只蝉,源于它对生命的等待凄美悲壮,对生命的责任义无反顾,对生命的终止淡定从容”,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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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在路上
张伟
地质学家翁文灏的科学生涯,多半是在路上。上世纪20年代,甘肃发生8.5级特大地震,他带着病,坐上骡车,完成了中国科学家对地震现场的第一次考察。作为中国地质科学的开创者,这个来自浙江的小个子经常手足并用,“爬过从没有路的路”。他在野外考察时,不是步行,就是骑毛驴。在人烟稀少的矿区考察,随身背的柳条包里还总带着凿子和矿石。当时的知识分子,许多埋头于书斋做学问,翁文灏却把“担斧入山,披荆斩棘”当成科学研究者的本分。他和同时代的一批先行者,将这一传统深深植入当时的中国科学界。直到不久前,北京大学一名年轻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实地考察的技巧时,仍然忍不住一边感叹浮躁时代里践行者越来越少,一边怀念起翁文灏。
而此时,“翁文灏”在哪里?北京市兵马司胡同15号院的2层小楼,一条昏暗嘈杂的走廊里,搬开积满厚厚灰尘的垃圾和纸箱,在一面斑驳的黑板上,依稀看得见刻有“翁文灏”三个字。这里曾是翁文灏担任所长的“地质调查所”办公地点。离小楼不远,就是热闹的西单市场,与陈寅恪、粱思成并称为当时三大国宝级人物的翁文灏,和他领导的中国最早的科研机构,在热闹中保持着静默。而就在约90年前,这个人曾参与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一道奇观”。当时,很少有人知道地质学到底是干什的,北京大学地质学系就曾因招不到学生而停办。翁文灏却于1913年奋而发起成立地质调查所,并将其办成“中国第一个名副其实的科学研究机构”,成为中国现代科学的源头。
中央研究院评出的第一批院士里,地学界的6位院士中,有4位出自这个调查所。有评价称:“地质调查所的成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科学事业中,确是一颗明珠。”作为先行者,翁文灏和同事们几乎每一次调查和每一篇学术文章,都在创造“第一”。他的《甘肃地震考》是中国地震科学考察的序幕,确立了比较接近事实的地震带分布。他创立了“燕山运动说”,撰写了《中国东部中生代造山运动》。他广泛进行地质、矿产勘察,组织地质学家进行中国地质科学史上的首次油地质实地考察。从无到有的中国地质学,在翁文灏们的努力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高潮,令国际学界刮目相看。而这一段中国科学思想史上很难再现的辉煌,则是在一步一步的考察途中慢慢写就。以实地调查为宗,室内研究为辅。”这是地质调查所一开始就定下的规矩。地质调查所的同事还记得,翁文灏甚至希望“所有搞地质的人都要下矿井看一看”。在他的主持下,地址调查员们背着经纬仪和无线电收报机,一点点测绘地质图。在路上,有人用毛驴代步,有人干脆推着独轮手推车赶路。在找到北京周口店有原始人存在的证据之前,许多人先后放弃了挖掘,只有翁文灏坚持要求调查员裴文中“身居陋室,白天挖掘,夜晚挑灯自修”,最终发现了“北京猿人”头骨。人们惊异地发现,“中国地质学如火山喷发般一下子冒出来”。而翁文灏领导的地盾调查所,被称作在1949年以前的岁月里“中国人伟大的骄傲”。这个骄傲似乎渐渐被埋没。“文革”前期,一户姓郑的普通人家,搬到已成为招待所的地质调查所办公楼。曾经的黄色小楼被刷成青灰色,房间被隔断,变成住宅。而如今,这里的楼道潮湿肮脏,院子里种满葡萄和柿树,甚至在大白天,也能看见黄鼠狼来回奔跑。
关于翁文灏的记忆也越来越稀少。当人们意识到他的重要,试图再现他的风采时,除了他的一篇篇论文和种种科学成就,关于这个“人”的描述,很难见到。能找到的描述,处处显示出这位科学家钟情山野。其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在老家宁波时,翁文灏往往孤身一人,身着长衫,徘徊在田间阡陌之中。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地质学家翁文灏的主要事迹。
分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的表达手法与表达效果。
(1)离小楼不远,就是热闹的西单市场,与陈寅恪、梁思成并称为当时三大国宝级人物的翁文灏,和他领导的中国最早的科研机构,在热闹中保持着静默。
(2)人们惊异地发现,“中国地质学如火山喷发般一下子冒出来”。
文章最后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评价,但感情倾向明显。作者表达了怎样的情感?是怎样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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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草的母亲
凌仕江
这些年,我经常到外游荡,遇到惹眼的花草树木就会花钱将它们买下,抱回高楼里养起来,有的草儿甚至是我从城外的山中采摘回来的。还好,花们、草们不负我望,一直在我愿望里长势诱人。
有一天,我在给植物们松土喂水时,发现一个废弃的死花盆里生出了星星点点草芽,它们低矮的样子犹如油菜籽刚冒出地面的嫩芽。看着它们醒目刺眼的表情,我做了顺水人情,给它们也喂一些水。哪知,相隔几天后,它们便一头窜出盆沿,变得绿油油、活脱脱,让人格外兴奋,真不知它们还会长成什么样子。
可自从母亲住进我的城,这盆长势迅猛的野草命运就发生了逆转。母亲常年住在乡下,与庄稼打交道是她生活的全部。为了获取一个好收成,母亲绝不允许草儿们影响庄稼的生长。母亲没有朋友,庄稼就是她最信赖的朋友。在一个农妇眼里,草就是她和朋友亲密的敌人,草就是庄稼藏匿的毒,这是乡村哲学,也是母亲的哲学。只要发现田间地头的草太猖獗,母亲便发动父亲扛起锄头与她一道去除草,就像理发师手持剃须刀,一棵一棵地剃,直到庄稼地变得平平整整、干干净净,直到过路的人,向他们和庄稼投来美丽的微笑。
母亲是大地上最伟大的诗人,庄稼就是她最美的诗,因此,母亲的庄稼地容不下半棵草。
我真正赞美草、依恋草也是进入城市之后的事。在我的城里,建筑每天都在疯长,其速度远远胜过草的生长;马路年年都在扩建,只是越来越难见到草的陪衬,缺少了草的路边,总感觉眼睛里少了点儿什么。我的城在轰鸣的街道边日夜经受喧嚣的折磨,那些被铲除地面的草儿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它们是穷人,它们是不幸者,它们在城里没有可靠的朋友,它们总是被搬来运去,最后连根也生不稳,就因为它们的名字叫草,所以最容易被拔掉;在高空的梦中,窗外的风暴常常将我惊醒,我听见草们的呻吟、无助、哭泣、呼喊,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与草相依,是我脱不掉草根的唯一气息,草是这个城里我最核心的朋友。
因此那一盆野草突然有一天被连根拔起,晒在阳台上,奄奄一息的模样,足足让我惆怅了许久。在我眼里。没有了青草的花盆,泥土顿时变得苍白、空虚、像被捣碎的心脏,光秃秃的,光景衰败又无力,掏空了绿色的花盆又成了死花盆。似乎原本在草的沉浸中获得的宁静又被推向了旷野的城市。我想这样的事,也只有闷在家无事可做的母亲干得出来。因为母亲看不顺眼草,她不愿被草占据她的生活,在母亲眼里,草就是荒芜,草就是灾难,草就是一无是处,她不知道她儿子正需要草一样宁静的生活,她更难理解草对于一个出生于农家却被困于现代城市生活的理想者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我丝毫没有责怪母亲的意思,只是在几天后的一次谈话中,若无其事地提及了此事。我说,嘿,妈你把那草扯了哈!母亲说是我扯的呀,这些天天乱长的草,一天比一天长得多,害怕以后不好收拾哟。我说,扯得好,扯得干干净净的,妈,你还是改不了勤快的老家习性。坐在一旁看电视的父亲听我难得夸赞母亲,转过头,乐呵呵地笑。我笑不出来,我在想草。想活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色都可以是一棵草,或许大家都有开花的机会,只是总有些人根本等不到花季来临,他们总是倒霉、纠结、运气不佳,被人算计,最终夭折——多年以来,正是那些不开花的草让我看清了大自然最本质的生活。同时,我看清的还有我自己!当古典的一切被机器碾碎,宁静便显得极其珍贵,当人被卷进城市的速度之后,那些仍然渴望返身向慢的人,就有了草的气场。我常常提醒自已,面对纷繁的生活,要像草一样冷静,不要忘记地平线,草就是“慢”,草就是乐趣,草就是底蕴,草就是宁静。而这种贴着地平线思考的慢和这种宁静中的乐趣,正是草的精神气节。城市越大,人心越被挤压,是大城里的小时间和快速度剥夺了人的兴趣和宁静,人不知不觉成为快的追随者,也成为信息时代的抵押者。何为慢生活?就是懂得品味一棵草的心情。或许,这种心情只会赋予给那种认真和孤独的人,赋予给那种让自己慢下来的人。
当人的灵魂被野草塑造,得到的或许就是整个春天。
母亲不懂这些,她只懂比草更难的永远是生活。她害怕重蹈覆辙,她不让草耽误孩子的生活,因为孩子是她一生不离不弃的庄稼。
(选自《中国艺术报》,有删改)
联系全文分析,母亲为什么要拔掉花盆里的草?
分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草就是她和朋友亲密的敌人,草就是庄稼藏匿的毒。
(2)我听见草们的呻吟、无助、哭泣、呼喊,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
文中说,母亲“更难理解草对于一个出生于农家却被困于现代城市生活的理想者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试分析草对作者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有人认为,本文的标题“不喜欢草的母亲”与文章主题不符,对这一看法,你同意吗?请谈谈你的观点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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