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西海固少年
季栋梁
前不久,与朋友有约,走了一趟西海固。那是夏日,干旱正无情地折磨着这块土地。车窗两边的土地上罩着一层薄薄的蝉翼般透明的浅绿,看不到农人,甚至看不到牛羊,看久了就感到沉重与沧桑来。有几声花儿①吼过来,也是干涩僵直。
车到黑城附近,路上忽然横出一个人来,他站在路中央,扬起的手臂如展开的鹰翼一般,使劲地摇动着,那架势很有剪径者的气派,仿佛在说:停!只有停,否则休想过去。
车停了,挡车人走上来时我才看清是一个少年。他提着一个破旧的帆布提包,上面有许多油渍。一双老式的褐色牛皮鞋很笨重地套在夏天的脚上,穿一件单衫,上面印有一只展翅的老鹰,下身穿一件已经很旧很破很脏的牛仔裤。
司机显然给他挡车的姿势惹火了,恶恶地说不要命了,挡车有这样挡的?
那少年瞪着一双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司机,司机终究有些不想惹事,他一定是怯于少年那目光,便不再言语。车启动了,少年依然站在那里盯着司机看,许久,这才向着座位走了过来。他扫视着车上,不回避这车上任何一双眼睛。他的目光甚至带有挑衅的意味。他走到了我的旁边,将包放到了行李架上,然后盯着我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直到我本能地将屁股往里挪挪,他才坐了下来。
我对他没有什么恶感,甚至喜欢他坐到我的旁边来,只是有点不习惯他看人时的眼神。他坐了下来,坐得有些僵硬,给人的感觉是一块石头落在了座位上。他摸出一支烟点着,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悠悠地吐出来。他吸烟的姿势十分的老练而潇洒,应该至少有三年的烟龄了吧。那是一种低价烟,烟味很是呛人。
他吸着烟,那神情仿佛在思考着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有思考,他的眼睛确实放射着鹰眼的光芒。“少年心事当拏云”②,如此贴近,如此深刻,是谁的诗句我记不清了,但这句诗我却牢牢记着,因为我曾经年少过,而且这句诗也是在少年时期读的,此时此刻面对他,我又想起了这句诗。
我很想与他对话,他让我看到了我少年时期的影子,然而,他显然没有要和我对话的意思,他甚至坐下后连看我一眼都不曾有过,两眼只是一味地注视着前方——漫漫长路,仿佛我以及车上所有的人都不存在一样。
他吸完了那支烟,连过滤嘴的味儿都吸出来了。我掏出烟来递给他一支,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接过烟拿到鼻子上嗅了嗅,这才对我笑笑,十分的真诚。
我替他点了,自己也点了一支,这才问道:“今年多大了?“
“十六!”
“要出远门么?”
“出去闯闯!”
“怎么一个人出去?”
“一个人出去不好么?”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连点头或摇头的动作都做不出来。
他看看我又说:“一群人出去有啥意思,唧唧喳喳地像一群麻雀。”
我说:“去省城么?”
他摇摇头说:“省城有啥意思,太小太穷。”
我有些惊讶于他的这种说法,便问:“那你要去哪里?”
他甩了一下头上的长发说:“去南边,深圳、海南、云南……那边才有闯头!”
我笑笑问:“你知道深圳、海南、云南在哪里么?”
他说:“在南边。”
我说:“南边是很大的。”
他吐出一个烟圈来说:“这我知道,它有美国大么?说个不怕你笑话的话,美国我也找得到!”
我笑了,他说:“你不信?”
我点点头说:“我信。”
他就笑了。
我说:“那地方是有钱,可那地方的钱不好挣。”
他说:“钱多的地方不好挣也总比在钱少的地方好挣要强得多。”停了一下他又说:“那地方有钱的人很多,可谁一开始就是有钱的呢?”
看着少年,这个因对外面世界陌生与无知而充满自信与希望的少年,想到我的第一次出门,觉得他比我有一种更深刻的东西。
我要下车了,我想对他说几句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车上正放着《祝你平安》。我想权且作为我对他的临别的赠言吧。
下车时,我掏出剩下的半包烟想递给他,可想到他还是个孩子,不应该吸烟的。我又装了进去,握握他的手,他的手虽然稚嫩,但憨实有劲。
车扬起一道灰尘,向着远方奔驰而去。 (本文有删改)
[注] ①花儿:流行于甘肃、青海、宁夏等广大地区的一种山歌。
②少年心事当拏(ná)云:言少年人应有高远的理想。拏云:高举入云。文章第一段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西海固少年”是个什么样的人?文章又是怎样来刻画的?请作简要分析。
文中 “想到我的第一次出门,觉得 他比我有一种更深刻的东西”一句中的“更深刻的东西”指的是什么?
结尾部分,作者说到“我想对他说几句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的原因有哪些?
“少年心事当拏云”,相信少年的你也曾经读过这方面的文章书籍,也或曾经有过如“西海固少年”般的想法甚至做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两点成长感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夏丐尊的教学改革
夏丐尊尤其重视教学的改革。夏先生教国文,就对国文教学作了全面改革,使春晖中学的国文教学独树一帜。
从教材看,夏丐尊和他的同事们将当时春晖的国支分为必修科和选修科。必修科的教材有两种:一是商务版的《国文课本》;一是教师自编的《选授讲义》,包括范文选读、语法、作文法等。对范文的选择教师特别重视,既要内容新,又要形式美,以利于学生从中吸收营养,在思想、道德、情操上得到熏陶,在语言文字、写作方法上得到借鉴。这些范文多采自《新青年》《新潮》《向导》等进步刊物。
对于初中要不要教文言文的问题,当时社会上有两种意见:一种主张兼教,一种主张绝对不教。夏丐尊等主张兼教,他们认为“自小学以至大学的学生,文言文尽可以不写,而对于中等以上的学生,却希望其能读解普通的文言文。如果中学毕业生没有阅读中国普通书的能力,那就不能享受先人精神的遗产,不特是本人的不幸,恐也不是国家社会之幸,不特在中国文化上可悲观,在世界文化上看来也是可悲观的”。夏先生等还认为,当时文言文事实上在社会生活里还占有很广的势力,如果不授予学生以理解文言文的能力,学生将不能看日报、官厅公告以及现代社会上种种文件,但分量要控制,以占全部课文的十分之三四为宜,且教材要精选。
选修科按年段分设。第一学年注重补习,第二学年注重个性,第三学年注重调剂。选修教材的内容从实用文、修辞大意到文学史、近代文艺思潮,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对学生的爱好培养和个性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改革考试是夏丐尊在春晖早期国文教学中的又一举措。在1923、1924年保留下来的资料中我们发现一份国文考查试卷,从考查内容看,语文基础知识所涉及的范围,诸如字、词、句、篇、语、修、逻、文,几乎都已涉及到了。可见,当时的基础教育是比较全面的。
在作文教学方面,夏丐尊和春晖早期国文教师花了很多心血和很大气力。他们经常研究学生的写作实际,发现问题,想出办法,加以指导。
首先,夏丐尊十分重视作文的态度。他认为,文章“技巧的研究,原是必要,态度的注意,却比技巧更加要紧”。
第二,重文风,提倡“实、新、小”。他要学生注意周围的“实生活”,用“实生活”来做作文的材料。为培养学生对“实生活”的观察能力,他们先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周围新鲜的人和事,经常以一二百字写生活的一个片断,然后逐渐扩大。这样的文章篇幅小了,内容却充实了,感情也更真切了。
第三,夏先生等十分重视文章的批改,讲究当面指点。校友王文川在一篇《怀念母校》的文章里提到:“夏丐尊往往叫我们去他那里,当面批改作文,启发我们明白错误的地方,加以详细说明;遇到好文章就张贴出来叫我们大家去看。”夏丐尊、朱自清等先生几乎都用了相同的方法,给每个学生一张成绩升降表,“我们的每篇作文,都标出升降记号,让我们自己看到进步或退步”。
夏丐尊充分认识到读书的重要,尤其是博学的好处。因此在春晖中学任教期间,夏丐尊倡导多读书,读好书,他为学生们开出了一份书单。书单设有两条标准:一条是做普通中国人不可不读的书,一条是做现代世界人不可不读的书。一份书单共85部书,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用中文写的也有用英文写的;有社会科学方面的也有自然科学方面的。这份书单几乎包涵了中国和世界最优秀的文化遗产和当代最先进的文化成果。陈望道于l920年翻译的《共产党宣言》,也是当时必读书目之一。书目中还列入《新旧约》等,夏先生认为这类书对后来的思想、文学影响不小,也应该了解。
(摘编自严禄标《“春晖”的一大功臣夏丐尊》)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春晖教师从《新青年》《新潮》《向导》等进步刊物中选取内容新、形式美的文章,编成了《选授讲义》一书。 |
B.夏丐尊先生认为初中生需要学习文言文,但教师要控制分量,最好占全部课文的十分之三四,而且教材还要精选。 |
C.选修科三年各有侧重,分别注重补习、调剂和个性,内容广泛,有利于学生爱好的培养和个性的发展。 |
D.夏丐尊先生提倡“实、新、小”的文风,要求学生关注实际生活,发现新鲜的人和事,多写生活的片断,然后逐渐扩大。 |
E.本文通过详细记述夏丐尊先生冲破阻碍进行教学改革的事迹,为我们再现了一位有思想、有眼光、有作为的教育家形象。夏丐尊先生为什么主张“兼教”文言文?请简要分析。(6分)
夏丐尊先生对国文教学的改革包括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6分)
夏丐尊先生开出的书单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及自己的阅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有删节)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心理的变化。 |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
E. 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小说中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敬老崇文与文明传承
沈祖炜
强化历史记忆、重视历史记载、尊重历史事实,乃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现代科学主义的张扬,强化了科技的能量,却在无形之中弱化了人文精神的追求。对某些城市来说,相应的后果还在于城市精神的流逝。有时,根据某种需要,随心所欲地解释历史的事情也比比皆是。与此相对应的是,承载历史记忆与城市精神的人,特别是一代又一代的老年人受到了忽视甚至遭到无情打击。如此这样,难道还有敬老崇文可言吗?
敬老崇文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对历史与传统表示礼赞的一种文化。老者往往是文明的承继和传播的载体。不尊重老人的社会一定很肤浅、很冷漠。所以,我们说的“敬老”,是同尊重历史、尊重传统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说的“崇文”,不仅仅是崇尚文史,而且是崇尚广义上的人文。中华民族一向把黄帝尊为人文始祖,把文明传播的边界列为夷夏之辨的标尺。生生不息的民族传统从来都是强调人文精神的,而人文精神的核心则是以人为本,是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的创造力。儒家所谓的“仁者爱人”,说到底也是这个意思。
近代文明史说明,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人的创造力的解放。在欧洲发生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所激发的人文精神,曾经大大地解放了人的创造力。中国历史上的所谓太平盛世,也就是封建社会的繁荣期,都同文化发展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联性。唐朝的开元盛世、汉代的文景之治、清代的康熙乾隆时期,都是如此。即使在所谓乱世,如春秋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的繁荣同样催生了社会的大变革。社会进步需要文治武功,当今中国的和平发展要求强盛的国力,包括经济、军事实力等等,同样需要文化发展所体现的软实力。在此重要的历史关头,历史记忆将唤起民族的文化认同,一座城市所特有的城市精神可以激发出这个城市的创造力。凡此种种,都会转化为人民大众的人文精神,变成文明进步的推动力。
中国人历来推崇“读书明理”“通情达理”。对这个“理”的领会和践行,就是“明理”和“达理”,常常同强化历史记忆和弘扬城市精神相一致。从历史记忆中汲取智慧,叫做以史为鉴;从城市精神中获得激励,叫做增强软实力。从中我们可以悟出许多道理,也会变得更加理性。唯有理性,才能体现道理、伦理。这样的道理和伦理属于人文精神的范畴,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温家宝总理说:“一个民族如果忘记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就不可能深刻地了解现在和正确地面向未来。只有加强文史研究、保存历史记忆、洞悉历史规律,才能鉴史知今、熔铸古今,开辟新的未来。”我们宣传敬老崇文的理念,就是要更好地传承文明,续写中华民族的文明史。(选自 2011年10月13日《文汇报》,有删改)下列关于敬老崇文的说法,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敬老崇文就是要尊重老者和崇尚广义上的人文,是对历史与传统表示礼赞的一种文化。 |
B.“敬老”主要因为老者是文明的承继和传播的载体,因此它又同尊重历史和传统联系在一起。 |
C.“崇文”主要还是指一种人文精神,是社会发展的软实力,与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关系不大。 |
D.民族传统中敬老崇文的核心则是以人为本,是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的创造力。 |
依据文中内容,对敬老崇文与文明传承关系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敬老崇文能够使一座城市的创造力激发出特有的城市精神,进而变成文明进步的推动力。 |
B.中国历史上,由于重视了敬老崇文才使得文化获得大发展,进而出现了所谓的太平盛世。 |
C.敬老崇文是一个社会传承人类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不断走向更加文明的标志。 |
D.敬老崇文的目的是为了发挥老者的智慧和经验,特别是在文明传承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弱化了人文精神,这种现象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事情。 |
B.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极大地促进了欧洲近代的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的进步。 |
C.一座城市特有的城市精神可以转化为大众的人文精神,从而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
D.人文精神范畴中的道理和伦理是我们这个社会新时期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一钵了却谁的浮生
闫荣霞
李叔同“二十文章惊海内”,会做诗、会填词、会书法、会作画、会篆刻,又会音乐、会演戏……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鲁迅、郭沫若也以得他一幅字为无上荣耀。他作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我毕业的时候还在唱;这样的歌就是诗了,他的诗又怎能不好:“梨花淡白菜花黄,柳花委地芥花香。莺啼陌上人归去,花外疏钟送夕阳。”连他给友人夏丏尊的画随便题两句话,都好得不行的:“屋老。一树梅花小。住个诗人,添个新诗料。爱清闲,爱天然;城外西湖,湖上有青山。”(《为题小梅花屋图》)
可是一入佛门,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今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就完全置之度外了。叶圣陶谈弘一晚年书法:“就全幅看,好比一位温良谦恭的君子,不亢不卑,和颜悦色,在那里从容论道。……毫不矜才使气,功夫在笔墨之外,所以越看越有味。”就像一道虹敛去七彩,白气藏身天地间,非为字变,实则人变。当了和尚,字也有了一颗为僧为佛的心,自然是“刊落锋颖,一味恬静”。
就如他这个人。初始华丽,剃须裹腰在舞台上扮茶花女,如今却是面容清癯,眉目疏淡,一个过午不食、行脚度世的老和尚。就像烟花“啪”地炸开,整个天地都为之增了色彩。眼看着亮了,更亮了,大了,更大了,圆了,又更圆,然后暗了,又更暗……整个人生就这样由绚丽归于平淡。
环顾当年,人们对大才子李叔同出家动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师的弟子、著名美术家丰子恺则提出独到的见解,他说:“我以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层: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物质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学术文艺。灵魂生活就是宗教。‘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三层楼。而弘一法师,就是一层一层走上去的。”丰子恺的“人生三层楼”的说法,切合实际,振聋发聩,一扫世俗们对李叔同出家因由的所有推测之说。
庄子讲天地有大道,却是一定要做到“无己”,成为“至人”,才能得之。世事不再关注,生死不再思虑,贫富得失不是挂在心尖上的事,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游于宇内。
可是,要想得到大道的快乐,却要能熬得过刳骨剔肉的痛苦。剃度后,与他有过刻骨爱恋的日籍夫人伤心欲绝地携了幼子千里迢迢赶到灵隐寺,他铁石心肠,竟然连庙门都没有让他们进,妻子无奈离去,只是对着关闭的大门悲伤地责问道:“慈悲对世人,为何独伤我?”
他用刳骨剔肉的痛苦,置换了真正的自由。一切他都舍得,只为追求心中那一点萤火。
我们对于追求自由的人一向是敬仰的。自身是燕雀,怎不羡鸿鹄?林语堂说:“他曾经属于我们的时代,却终于抛弃了这个时代,跳到红尘之外去了。”张爱玲说:“不要认为我是个高傲的人,我从来不是的——至少,在弘一法师寺院围墙的外面,我是如此的谦卑。”
赵朴初评他是:“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其实他才不要当什么奇珍和明月,他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心罢了。所以他出家也不是为当律宗第十一代世祖,更不为能和虚云、太虚、印光并称“民国四大高僧”。弃家毁业不为此,大彻大悟不消说。那些虚名,他是不要的。真实的他,63个流年,在俗39年,在佛24年,恪遵戒律,清苦自守,传经授禅,普度众生,却自号“二一老人”:一事无成人渐老,一钱不值何消说。
1942年10月13日,弘一写下“悲欣交集”四字。三天后,沐浴更衣,安详圆寂。“问余何适,廓而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一钵了却他的浮生,他的粗钵里盛满自由。
〔注〕在中国近百年文化发展史中,弘一大师李叔同是学术界公认的通才和奇才,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他最早将西方油画、钢琴、话剧等引入国内,且以擅书法、工诗词、通丹青、达音律、精金石、善演艺而驰名于世。在他艺术发展如日中天时,他毅然摒弃了世俗,中年出家后成为南山律宗一代祖师,被誉为“民国四大高僧”。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一钵了却谁的浮生”这个题目新颖别致,一方面与李叔同的身份、性格紧密相连,另一方面也有引人入胜、发人深思的作用。 |
B.作者将弘一人生的转变比作烟花,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他前半生的绚丽与后半生的平淡,以二者强烈的对比,表达了作者对其人生轨迹转变的深深的忧伤。 |
C.“在弘一法师寺院围墙的外面,我是如此的谦卑”一句,以高傲的张爱玲的谦卑,体现出了李叔同的大家风范。 |
D.弘一在写下“悲欣交集”四字后圆寂,表明他认为自己的人生既有喜的一面,也有悲的一面,是留有遗憾的,对自己的抉择隐隐流露出悔意。 |
E.全文不仅在写李叔同的才华——天才般的才华,更在写他坚定舍弃,对真正自由的追求。在当今物质至上、利益为先的商品时代,李叔同的这种追求,是照鉴我们灵魂的一面镜子。文章中有一句话,“要想得到大道的快乐,却要能熬得过刳骨剔肉的痛苦。”“快乐”和“痛苦”分别指什么?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作者在文中直接引用了李叔同作的《送别》和他的诗,又大量地引用了名家的言论,请简要分析这些引用的作用。
李叔同“二十文章惊海内”,可谓是传奇般的天才,在艺术事业如日中天之时毅然毁家弃业,皈依佛门,以一钵了却浮生。你如何理解他的人生抉择?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狼外婆”
佚名
十岁那年,我还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父亲是科研所的高级工程师,母亲是大企业的部门经理,我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可是一夜间,我从天堂跌到了地狱——父母因飞机失事双双遇难。几天后,一个五十岁左右恶鬼般的老太太来到我家,姥姥和姥爷让我叫她“奶奶”。看到这个老太太,我有些害怕,她简直像极了童话故事中的 那个狼外婆。
姥姥和姥爷把我交给她,扭头就走,根本不管我的哭喊。她凶狠地训斥我:“哭啥?没骨气,他们是狼!”她麻利地给我洗脸,又找出干净衣服帮我换上,然后做了饭菜端上来。看我不动筷子,她恶狠狠地骂:“不吃就饿死。”
几天后,姥姥带着姨妈和舅舅,指挥搬运公司的工人对我家进行大扫荡,只留下了我的衣服。“狼外婆”一声不吭,搂着我冷冷地站在一边。可当姥姥凶狠地跟她要房契,舅舅和姨妈用狼一般的眼睛瞪着她时,她冲进厨房,拿着菜刀,凶悍地叫骂起来。姥姥、姨妈和舅舅们在骂声中走了。“狼外婆”扔下菜刀,狠狠地吐了口唾沫:“狼!”
辗转跟着她来到农村二叔家,一个小姐姐躲在门后,仔细地打量着我。后来我知道她是二叔的女儿,叫“丫丫”。二叔毕恭毕敬地端来一碗凉开水,她一口气喝光,抹抹嘴,朝二叔瞪起眼睛:“听着,这就是你亲侄女小小,她爹妈死了,咱要拉扯她,听见了吗?”
“哼!羊腿能安到狗身上?”一个面目凶狠的年轻人小声嘟囔。丫丫悄声告诉我,这是三叔。我害怕地看着三叔,真担心他把我赶出去。
我来到她住的偏房。屋子很简陋,四面墙黑黑的。房间里只有一张破桌子和一个看不出颜色的柜子,柜子还上了锁。
我把父母和我的合影拿出来,一边擦一边掉泪。她看到了,突然抢过去,从裤腰上解下钥匙,打开柜子,把照片扔了进去。我恨透了她,我发誓:长大了,一定要离开她。
我想父母,经常夜里偷着哭。看看父母的照片成了我的奢望。有一次,趁她换下裤子到外面做活,我从她的裤子上解下钥匙,悄悄打开柜子。她旋风般冲进屋子,推我一掌,狠狠关上了柜子。二叔发怒了:“妈,小小还是个孩子,你咋就不能疼疼她?”面对二叔的怒火,她忧伤地看着我。
周末傍晚,我回家一进门,就听到她凶狠的骂声:“滚!我没钱!”三叔站在院子里,怒气冲冲:“谁不知你把小小家的财产独吞了?那房子就值几十万!你还说没钱?大哥不是你儿子,她也不是你的亲孙女,我可是你的亲儿子……”“狼外婆”站在偏房中间,手哆嗦着,想卷烟却卷不上。看到我,她眼睛亮了一下:“你要像你老子那样有出息!听见没?”
高考结束,丫丫考上本省的普通大学,我考取了我家那座城市的重点大学。二叔跑了好多家亲戚才凑齐丫丫的学费,可我的学费却没着落。报到的日期临近了。那天傍晚,村里停电,“狼外婆”坐在炕上抽烟,我坐在桌前,看着录取通知书,眼泪悄悄地落下。我慢慢把录取通知书凑到蜡烛前,“狼外婆”见状光着脚疯了般猛然跳下炕,抢过录取通知书,打开柜子,把录取通知书丢到柜子里,锁上。
第二天早晨,二叔和三叔送丫丫上大学。他们一走,“狼外婆”就掀开我的被子,语调紧张:“小小,快起来!快!”我晕头转向地被她拉扯着上了汽车。
“狼外婆”带我回到了以前的家。打开房门,我愣住了:屋里的家具全是新的。我不明白地看着她。
她拿出一个存折:“你爷爷死了,留下话,让我供你爸上大学。你爸有良心,上班后每年都给我寄钱。我把钱都留下来。那年你爸妈死后,我拼命留下这房子。每年你二叔都来一趟,就是为你收房租。”
她把存折交到我的手里,从包里拿出我们一家三口的照片,细心地摆放到原来的位置。
“奶奶!”我扑进她的怀里,缓缓地跪下,泪流满面……
(节选自《哲思》,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眼中的奶奶曾是“狼外婆”,而“狼外婆”将“我”姥姥等人称为“狼”,作者运用比喻表现“狼外婆”和姥姥等人人性的泯灭。 |
B.“狼外婆”被三叔要钱的无情言行气得手直哆嗦,当她看到“我”时眼睛却亮了一下,她把对三叔的气愤化为对“我”的期待。 |
C.“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狼外婆”却不告诉“我”可以去报到上学,而是装出没有钱的样子,这显示了她的内心矛盾。 |
D.“狼外婆”将“我”与父母一家三口的合影细心地摆在了原来的位置上,显示她对以前阻止“我”看此合影的行为有所悔悟。 |
E.作品以“我”的视角,展示“狼外婆”难以令人理解的言行,表达了“我”对“狼外婆”的惧怕、憎恨乃至最终领悟其爱的感激。文中的“狼外婆”有哪些奇特的行为?请简要概括。
文中为什么在后半部分的记叙中才交代“狼外婆”不是“我”爸爸的亲生母亲?请简要分析。
本文由父母遇难后“狼外婆”来接“我”(1~3段)、“我”随“狼外婆”回乡下生活(4~8段)以及“我”考上大学后“狼外婆”的举动(9~15段)三部分构成,你认为哪部分更精彩?请谈谈你的观点,并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