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是个闷热的傍晚,天阴着,没有风,知了的叫声此起彼伏。他站在一株枝繁叶茂的泡桐树下,心里面像有一堆蚂蚁在没头绪地四处爬行,抓不到,撵不走,躁得不得了。
他是进城务工的农民。这一点,从他的衣着打扮就可以判断出来。他在等一个孩子。
当然,那不是他的孩子,他的孩子在两千里之外的乡下,每年春节才能和他见一面。他真疼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子,他自己的人生从来没有规划过,但儿子一出生,他的心里就有了一幅宏伟的蓝图,他要让他读书,上大学,做个风刮不着雨淋不着的城里人。只要想起这幅蓝图,即便身子累散了架,他都能在梦里笑出声。
他经常梦到儿子。那个夏天,梦到的次数尤其多。
他实在是太想儿子了,便到离工地不远的这个小区看孩子们玩耍。小区绿化得不错,有一片宽阔的休闲区,休闲区里植满泡桐和月季,还有一座滑梯和两架秋千。放学之后,这里就成了孩子们小小的游乐场。那里边还真有个男孩跟他的儿子长得很像。后来他得知这个孩子名叫佳佳。
他很想跟佳佳说话,很想牵着他的小手走一走,他甚至还专门给佳佳买了一块巧克,但一直没有机会送给他,他怕被接送佳佳的老太太看见。
这一天,这个闷热的傍晚,他的机会终于来了。
还是在滑梯旁,佳佳还是赖着不走。老太太像往常一样嫌佳佳淘气,只是,说话间,哈欠连天,她说:“我回家睡一会儿,不许跑远啊!” 佳佳听话地点头,老太太走了。临走前,拜托一个大点的孩子照顾佳佳,还将一把雨伞放在了滑梯旁边,叮嘱佳佳下雨了就打着伞回家。
他在泡桐树后面听得清清楚楚。过了几分钟,抬头再看,那老太太的脑袋果然没有像往常一样出现在阳台上。他的心里一阵欢喜。然而,当他走到滑梯旁,那个大点的孩子一直用警惕的眼光打量他,打量得他心里直发毛。
他想了几分钟,决定去再买一块巧克力来收买这个大点的孩子。不远处就有家小商店,他撒腿就向小商店跑去。
就在那几分钟之内,风来了,雨也来了。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他从小商店里出来时,雨点越来越密。他心里好失落,这么大的雨,孩子们肯定早跑回家了。
佳佳居然没有走,一个人站在雨里,好似在等着他。真是天赐的机会。他摸一摸口袋里的巧克力,大步流星走过去。
他唤了一声佳佳,因为激动,声音竟有些颤抖。佳佳将肩上的伞柄往后托了托,扑闪着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看着面前的陌生人,没有应声,而是很机灵地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他慌忙讨好地裂开嘴笑,说:“我是你爸爸的朋友,我当然知道你叫佳佳。”
  毕竟是个孩子,这样一说,他便信了。只见他伸长了小胳膊,将伞举过头顶,甜甜地说:“叔叔,你来,我这里有伞。”
他蹲下身,握住伞柄。忽然又听佳佳说:“叔叔,小心,不要踩到小蚂蚁,它们正在搬家,我在给它们打伞。”他这才发现,佳佳的伞下面有不少蚂蚁,雨来得突然,那些黑色的小精灵正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
他问道:“为什么要给蚂蚁打伞?” 
佳佳回答说:“因为,老师说它们很善良,很勤劳,很辛苦,所以我要保护它们啊。”  ……
是一场阵雨,不过20分钟,雨点便稀稀落落了。在这20分钟里,他和这个叫佳佳的孩子分吃了两块巧克力。他问:“佳佳,你不嫌叔叔脏?”佳佳很干脆地说:“叔叔不脏,叔叔愿意给蚂蚁打伞,叔叔是好人。”
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来没有人给过他如此真诚温暖的夸奖。他使劲仰起头,不让泪水落下来。
就在这时,他听见有人唤佳佳的名字。循着声音,他看见一个体态略显臃肿的男人。他认识那个男人。男人看见他,一愣。
还不等两个相识的大人答话,佳佳便拉住爸爸的手,让他蹲下身,指着脚下那一方没被淋湿的空地说:“爸爸,你看,小蚂蚁又开始劳动了,它们是勤劳善良的好动物对不对?刚才下雨时,我和叔叔一直在给他们打伞呢。”
男人低着头,看着地上忙忙碌碌的小蚂蚁,良久没说话。
男人越不说话,他便越局促不安,觉得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终于,他嗫嚅道:“刘经理,我正好路过,我……”
男人没让他说下去,他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去拿工钱。”
他是全工地第一个拿到钱的民工。他千恩万谢,一出门,眼泪就落了满脸,为儿子有了救命钱,也为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
是的,他那个生龙活虎的儿子不久前出了车祸,生命无大碍,但肇事司机逃逸,他不得不缴纳昂贵的住院费。可是工钱一直拖着,任凭他磨破了舌头,也讨不回半分,要不是被逼急了,他那样的老实人断然不会决定铤而走险——去绑架建筑公司经理的儿子。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文中两次提到“闷热的傍晚”,为下文农民工成功讨回工钱作了一个铺垫。
B.第三段描写突出了农民工对自己孩子的深厚感情,为下文农民工的所做所为作了合
理化铺垫。
C.本文的主要情节都是围绕“佳佳”这一人物展开的,这个可爱的小孩在推动情节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D.从“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来没有人给过他如此真诚温暖的夸奖”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工这个群体缺少社会关爱,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

E.本文情节丰富,顺序的记叙方法使文章顺畅自然,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表达了一位父亲对孩子的深沉的爱。
小说中的农民工是个怎样的一位父亲?作者又是用什么方法塑造这一人物形象的?
 
                                                                                       
 
                                                                               
 
                                                                                                   
文中多次提到“蚂蚁”,请分析其作用。
                                                                                       
 
                                                                                   
有人认为文章的最后一段是画蛇添足,应该删掉。请就这一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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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则通讯,回答后面题
云端深处有“菩萨”
在海拔5200米的珠穆朗玛峰大本营上,除了两座代表现代文明的公共厕所外,再没有什么永久性建筑了。人们只能在一间间帐篷里找到茶馆、旅店、邮政所,甚至是一家藏在黄色帆布帐篷里的医院。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高的医院,没有之一。2002年,来自美国蒙大拿州的医生卢安娜·弗瑞尔在此创办了喜马拉雅搜救协会附属诊所。此前,海拔4450米一个小村落里的坡努奇诊所是最高的,那里需要徒步5天才能到达。事实证明,走得太远太快的游客往往会在这个海拔高度出现高原病症状。
珠峰急救室转移了相当一部分坡努奇诊所的病人。9年来,弗瑞尔和她的同事们已经救治过3000多名病人,其中包括30多名重病号。有人称他们是真正的“活菩萨”。
大部分病人是来自尼泊尔的夏尔巴人,他们是喜马拉雅山的原住民。 据称,这群长年生活在海拔4700米左右的人,血液中血红蛋白浓度远高于常人。据说,曾经有背着氧气筒的登山队员气喘吁吁地向上攀登,却看到一个夏尔巴男孩从山上急匆匆地跑下来。这个光着脚的男孩气急败坏地告诉登山队员,“我家的牛今天早上跑没了,上了山顶也没找着。”
有西方记者甚至夸张地声称,“他们长着专门用于登山的第三片肺叶”。
在珠峰探险队中,他们的角色可能是向导、助手或搬运工。在队员登顶前,这群登山界的奇才必须先被雇来“修路”:在没有任何装备的情况下,他们随身携带路绳爬到高处,将绳端用冰锥固定进千年岩冰,架设全长达7000米至8000米的安全绳,起到导路、辅助攀爬和一定程度上保障队员安全的作用。
不过,即便是夏尔巴人也不能总是幸免于严酷的高山环境。一些牧民在海拔6000多米的高山上放牧牦牛,结果出现了带有剧烈头痛和呕吐感的急性高山症。居民们散居于高山各处,距离诊所太远。弗瑞尔就通过无线电话进行指导。她曾经借此指导村医对一名孕妇实施椎管内麻醉,并帮助一个婴儿健康地诞生。
登山队员也是珠峰急救室的常客。4年前的5月,来自尼泊尔的尤莎参加了一个条件简陋、只拥有一些最基本登山设施的廉价探险队,结果,她在距峰顶仅有550米处突发严重高空病,陷入半昏迷状态,倒在一个陡峭的、不稳定的雪坡上,氧气也快被用光了,她的大半生命已经越过了死亡的边界线。
也就在那时,两名已经登顶的队员正在下山途中,在这个“死区”撞见了陌生的尤莎。
他们将尤莎裹在一个睡袋中,绑到一架雪橇上,沿着珠峰陡峭的南坡,花了整整8个小时,才将尤莎一步步抬下险峻的山壁。12个小时后,抵达位于大本营的小诊所。
尤莎获救了,但并非所有人都像她这样幸运。就在她获救的1年前,英国登山者夏普也被困珠峰附近,数十人曾从他身边经过,登顶后返回,但没有人施以援手。最终,夏普因缺氧身亡。
弗瑞尔和她的同事们的重要工作,也包括处理那些遇难者的尸体,他们被封存在冰碛中,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后来者发现。
当然,这只是最最糟糕的情况。大部分时候,弗瑞尔的病人们总是捂着“快要被咳断的肋骨”,或是敲打着疼得“像是被刀劈成两半”的脑袋前来就诊。在这座孤寂、冰冷的冰山里,弗瑞尔甚至也会帮忙看看焦虑、烦躁的登山客的心理疾病。
不过,在这个特殊的急救室里,各种各样的麻烦都会找上门来。有时,病人正在接受救治,但发电机却出了故障,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高压氧舱的踏板断裂,正输着液的静脉输液管瞬间冻结,注射药物也成了冰块。
对这名53岁的女医生来说,这里最重要的器材可不是氧气袋或止血钳,而是可以粘住各种各样被冻裂了的医疗器材的防水胶带。几乎没有一天,弗瑞尔面对的是相同的状况,见机行事成为了她的准则,“毕竟,没有哪本教科书说过,当你身处海拔5200米,遇到意外时,到底该怎么做”。(摘自《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7月20日 11 版)
“云端深处有‘菩萨’”这一标题蕴含了什么内容?这个标题有什么好处?(4分)


文章叙述了“夏普身亡”“尤莎获救”两则事例,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联系全文,简析这则通讯的新闻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消费时代文学的意义
蒋述卓
在当今消费社会中,文学艺术常常被其他的文化现象如广告传媒、时装表演、商品包装、各种节庆等所借用,并覆盖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这种借用造成了许多亚文学艺术现象,或称之为文学边界的扩大,从而形成审美的泛化或称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态势。对此文化现象我们究竟如何应对?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文学艺术的这种被借用不是什么坏事,对文学艺术的发展来说,反而会起到一种形式上的拓展与推进。历史上文学艺术常常被宗教所借用,产生诸如西方的教堂音乐、教堂壁画以及中国敦煌的变文等等。宗教看重的正是文学艺术的感染力。当今的广告借用文学增强它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若有独创性,亦可能产生广告文学这一新的文学体裁;网络文学更是借助网络的普遍使用而正逐渐形成它独有的文学体裁、语言等形式特征,并且改变着读者的阅读习惯,甚至改变了受众与生产者的相互关系。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当物质生产条件包括技术发生一定变化之后,意识形态包括文学艺术等上层建筑在内都会产生或快或慢的变化。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在当今信息时代与消费时代,文学艺术发生扩容、变异并产生变种,应该是可以理解、容忍并逐渐接受的。
其次,文学艺术被其他领域所借用带来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也并非坏事,而是好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追求进程中,大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欲望只能是越来越强烈。大众要求他们的衣食住行越来越趋向于审美化,而生产者为了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而将审美“灌注”于产品中,会成为消费社会的正常态势。美理应属于大众。大众在美的产品与全社会制造美的氛围中得到美的熏染进而提升自身的素质又有什么不好呢?在送人的礼品包装盒上印上唐诗不是既富人情味又富艺术性吗?在逛商场时顺便观赏它布置得美仑美奂的陈列橱窗,不也是赏心悦目吗?刺激消费当然是销售商的目的,但对“灌注”其中的艺术性难道我们就只有反感、排斥吗?日常生活成为审美文化的一部分,艺术也成为美好生活的一部分,艺术生产又成为文化制作的一部分,亚文学艺术现象亦能给大众带来美的享受,诗意泛化一下又有什么不妥呢?
再次,对什么是消费社会中的“诗意”问题,也应有一个新的理解。拿中国画来说,昔日描写幽壑高林、渔樵寺庙谓之有诗意,到“岭南画派”创始人高剑父以及现代国画大师齐白石等人,描写平民百姓以及百姓日常生活器物也不能说它就缺乏诗意。徐悲鸿画马固然符合传统的诗意,但写实写史的题材如《田横五百壮士》等也有诗意。当今的一些文人画,将候车的白领、闲居弄猫的妇人画进画中,也不能说就无诗意了。细想一下,西方的一些优秀画家,过去描写的也多是贵族的日常生活,如洗浴、梳妆、宴会等,它既是时尚,同时也充满诗意。如今的画家本着“笔墨当随时代”的精神,把笔触放到平民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思想深刻,也同样会获得诗意的。在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通过一定的技术诗意还可能被放大与加强。如灯箱广告中的巨幅照片,电视中富有诗意与视觉冲击力的广告片等。在这一点上,我倒很赞赏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本雅明,他认为在机械复制时代,以电影等为代表的现代机械复制艺术的诞生,虽然使得传统艺术的“光韵”(相当于“诗意”、“韵味”)消失,但因为它把艺术品从“对礼仪的寄生中解放了出来”,使艺术成为大众的东西,从而使得艺术的功能、价值以及接受都发生了根本改变。既然现代艺术的功能、价值以及接受都发生了转变,为什么“诗意”就不会发生转变呢?在当代社会,我宁可将“诗意”理解得更广泛些,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过的人应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里的“诗意”不仅指人类应具备精神家园,亦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当代文艺具备丰富而深刻的思想,给陷入物质迷茫当中的人以启蒙与警醒,让人在现实中重建对合理生活的希望与信心,不也是当代社会的“诗意”吗?
(本文选自《文学评论》,有删节)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当今社会,文学艺术被其他文化现象借用,出现了许多亚文学艺术现象,从而形成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态势。
B.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当物质生产条件发生一定变化之后,文学艺术等上层建筑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
C.生产者为了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而将审美“灌注”于产品中,已经成为消费社会的正常态势。
D.现在的画家只要把笔触放到平民的日常生活中,就会获得应有的诗意。

E.作者认为,在现代社会,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诗意有可能被放大与加强。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作者列举“西方的教堂音乐、教堂壁画以及中国敦煌的变文”是为了证明历史上文学艺术与宗教的关系密切。
B.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这是文学艺术随生产条件和技术变化而变化的必然结果。
C.从文中可以推断出,中国古代画家一般以描写幽壑高林、渔樵寺庙为有诗意。
D.作者认为可以转变对传统的“诗意”概念的理解,甚至可以理解得更广泛一些。

如何理解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把艺术品从“对礼仪的寄生中解放了出来”这句话?4分

综观全文,作者对消费时代艺术被借用,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些文化现象有怎样的观点?

阅读下面一篇通讯,完成后面题。
一个人的精彩
——周洋勇夺女子1500米短道速滑金牌速写
“就剩下你自己了,你要全力去拼! ”
中国短道速滑队主教练李琰拍拍自己弟子周洋的肩膀,叮嘱她如何独自面对女子1500米决赛。
这是李琰赛前最不愿看到的结果。因为有了周洋的存在,中国女子短道速滑队非常有希望冲击冬奥会女子l500米短道速滑金牌,毕竟周洋在近两年的国际大赛上表现非常抢眼,连续两个赛季女子1500米世界排名第一位,但在比赛中也常常陷入韩国选手的包围圈,屡遭暗算。只是,如果有王濛和她配合,冠军从来就没落到他人手中,两人构成了中国队在这个项目上的“双保险”。
天不遂人愿。半决赛中,第二组出场的王濛被美国选手罗伊特撞倒,却被裁判判罚犯规,彻底无缘1500米决赛。看着王濛摔倒爬起来后无奈地在赛场外道绕圈,周洋有些揪心。半决赛前队长王濛告诉过她别看自己比赛,怕她紧张,周洋没当回事。但看到王濛真的摔了,她一下子就觉得像缺了主心骨,心里不踏实起来。随后在第三组出战,周洋就有点缩手缩脚,好在还是顺利进入决赛。
决赛中,l 8岁的周洋必须一个人孤军奋战,独自面对三名韩国选手的“围剿”,上届都灵冬奥会王濛曾因此落败,仅获铜牌,难道这一幕又要上演吗?
此刻,教练李琰心里也没有把握。虽然这种最坏的情况中国队赛前已经考虑到,她刚刚也告诉周洋在场上的应对策略,要她拼尽全力,不管拿第几都没关系。但平日里说话轻声细语、被大家叫做“乖宝宝”的周洋,第一次站在奥运会决赛赛场,究竟会有怎样的表现?
“这就是一场比赛,不要把它想成奥运会。周洋可以!周洋一定要相信自己!”站在起跑线前,周洋在心里把这句话念了好几遍。队长王濛摔倒的一幕还在她脑子里重演,她知道自己有些紧张,但从8岁起学习滑冰,不就是为了这一次机会吗?
起跑后,半决赛中超越了王濛的罗伊特又在决赛中制造“混乱”,与领先的韩国选手发生身体接触,紧随其后的周洋被挤到第四、第五的位置,身为世界纪录保持者的周洋离这枚金牌似乎越来越远。
但周洋稳住身体,开始加速滑行,并在不断变换位置的过程中寻找机会。教练席上观战的李琰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看得出周洋是按照赛前既定的战术去滑,但是她真的滑得非常快,而且不停地换位——要知道,这是在l500米比赛中很少运用的战术,因为很可能没到冲刺就已经筋疲力尽。
可周洋就是拼了命在滑。在比赛还剩三圈的时候,周洋如闪电破空,瞬间冲到了第一位。尽管身后的对手被甩得越来越远,但场上的周洋没有任何减速迹象,只是奋力向前冲。
“我脑子当时一片空白,就想着往前冲,别让对手追上。”当用余光注意到自己已经遥遥领先时,周洋像她的队长王濛一样举起双手,放慢速度通过终点,迎接她的是身材娇小、纵情呐喊的教练李琰。师徒二人一个大大的拥抱后,周洋突然发现,教练流泪了。
“周洋太不容易了!这孩子是默默地发狠,狠起来让人无法想象,王濛夺冠军的时候我没哭,这次我哭了。”个性坚强的李琰谈起刚才那激动人心的一幕,眼中依旧有泪光闪动。
以打破奥运会纪录的成绩为中国队创纪录地拿到一届冬奥会的第三枚金牌,同时还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冬奥会冠军和第一个短道速滑女子1500米冬奥会冠军,2分l6秒993的时间里,周洋已经用一个人的精彩创造了中国队一连串新的纪录!
“这是我的梦想。我特别想拿1500米冠军,”走下领奖台,这个文静的女孩羞涩地笑着说,“我还有一个心愿没完成,就是拿接力金牌。”
(选自《解放军报》2010.2.22,有删改)
这则新闻的中心是写周洋夺冠,而文中却多次写教练李琰。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用意。(4分)
简要分析这篇新闻速写中周洋的主要形象特征。(5分)
文末周洋说完最后一句话后,记者没有作任何评论。你认为有没有必要评论?请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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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家微博为什么这样红
记者唐闻佳
“于老师,曾有朋友说,如果媳妇要从医生和护士里选,选医生不选护士,您怎么看?”
“选对的女人,不选对的职业。”
这个“于老师”不是于丹,而是于莺,北京协和医院一名普通急诊科医生,但如今关注她的人,不仅爱问她养生之道、医学常识,还会向她讨教“人生哲学”。
于莺走红网络并非孤例。这一年,微博势力不断壮大,成为拥有3亿多用户、日发2亿多条信息的新型传播平台。期间,一批医生开通微博,并很快成为“微博红人”。强大的网络热情,与现实中略显紧张的医患关系反差强烈。
开微博“自说自话”
这一年,越来越多的医生加入微博大军,起初他们就是“自说自话”,评论、转发者也多是同事、同学。渐渐地,这些记录医院工作轶事的微博,点击量开始飙升。
一日,于莺所在的急诊科讨论分诊制度,她在微博上记录道:“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分诊,在系统界面上显示为红,黄,绿。病情危重的小红人马上进抢救室,没生命危险的小绿人,比如感冒、发烧、肚子疼的排队等着看,病情较重的小黄人由护士领着优先插队看。护士代表说了:万一遇上个特别不讲理的小绿人,直接把我打成小红人,我倒先进抢救室了!”
微博发出数小时后,收获800多条评论。有同行评论:“分诊是件头疼的事情,每个来急诊的人都觉得自己急,实际上有多半跟急诊无关……”;也有网友担心,“如果小绿人排队,一直有小黄人插队,那么几天下来,小绿人是不是会变成小红人啊?”“这样还算合理,只希望不要有太多的关系户由绿人变成红人”……在就医问题上,大家似乎都有很多话要说,医患双方在一个新平台上开始了新的互动。
打假派与科普派
杰西是一本国外健康杂志的编辑,平日喜欢搜集“养生之道”,又苦于无处求证,如今她只要搜到吃不准的健康咨询就会@“咄咄劈人李清晨”(@,微博用语,即转发)。根据微博信息介绍,身为外科医生的“咄咄劈人李清晨”言辞犀利,属于医生微博中的“打假派”。
12月24日,他写的是:“小儿生长痛的发生可能与钙、磷代谢、骨密度、肢体过度使用、痛阈值减低、骨骼生长及精神因素等等有关——总之还没搞清楚,毫不意外的,这个病也是中医药的重灾区……我在门诊遇到这类患儿,不给任何处置,直接打发回家。在这个问题上,不要迷信任何专家。多给孩子一点儿关爱,告诉孩子屁事没有就行了。”
“根据日常接诊,医生会敏锐地发现某个时期集中的‘流行病’,上微博消除病人和家属的相关就诊误区,是许多医生微博的特点,也是他们受到老百姓追捧的原因。”杰西说。
相比李清晨,以语言幽默著称的于莺也时不时会发送“科普”信息。她告诉记者,之所以会在微博中发些科普消息,实为工作中接触太多比较震撼的案例,“能够避免的意外还是有必要科普的。”
注意到网络民意,目前有更多的医生抢滩微博。“这是抢占舆论阵地,医生不发言,倒让马悦凌、张悟本之流有了可乘之机。”沪上一个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生告诉记者。
“恕不接受网上看病”
在医生看来,微博140字的空间拉近了医患间的距离。目前,许多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中,科室里医生集体开微博的不在少数,他们互相“关注”,形成一个强大的信息交互圈,并由此形成一群忠实的粉丝。
记者从沪上三甲医院了解到,医院对医生开微博的总体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反对”,而有部分科室是鼓励医生开微博的。一种新的担心出现了,有人分析,医生微博有几个阶段:从一开始医生“自娱自乐”,到之后的“科普与打假”,到现在网络到一定人气后,许多病人纷纷在网上向医生“求诊”。“仅凭病人几句话描述,医生就此做一番指点,是很危险的!”
目前,一些医生表示恕不接受网上看病。11月25日,于莺在微博上“申明”:“任何疾病的咨询、问诊,甚至挂号的要求,一律拒绝。临床是需要看患者的,否则就是骗人!”她的同事、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张羽在简介中直言:“微博科普不看病”。(载自《文汇报》2011-12-27)
文章用网友请教于莺如何选媳妇作为开头,请谈谈此开头有什么作用?
根据文意,医生微博中打假派与科普派出现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根据文意,探究本报道的写作意图。请分点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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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优美的圆
吴霜
从此后,每年的春天对我来说都非同一般,因为那和我挚爱的父亲母亲的完美生命相关。
春天又降临了,是一场湿漉漉的雨滴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春天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季节,象征了年轻、向上,象征生命的更新换代。这或许就是父亲母亲选择初春时节离去的原因。
六年前,母亲在四月的时候飞向天堂。五年后同一时节,父亲也追随母亲而去。在他们离开这世界之前,作为女儿,我一直厮守在他们身边。无论父亲抑或母亲,他们的脸上始终充溢着一种微笑,眼神里始终有的是对生活的感激。
父母亲一直都是热爱生活的人,这种热爱充溢着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壮丽色彩。母亲新凤霞临终时七十二岁,肤色白皙、声调柔美,在她做客的常州宾馆里为热爱她的观众作画,她画了那么多大幅整张的寿桃、牡丹,人家满意,她也欣然。即便是后来患有老年痴呆的父亲,尽管失语,却一直目光炯炯,见到每个来看望他的人,都高兴地点头、拱手致意。父亲吴祖光八十六岁告别生命,去世前几天我为他做寿,推着轮椅走在石子路上,我看见他面色红润,指着一个从身边跑过去的孩子,不断地笑着向我示意,他是在说:看,这孩子跑得多好,玩得多好!在寿宴上,除了父亲,满桌都是晚辈,大家欢笑着向他贺寿。父亲手举一杯红酒,开心地笑,然后一点点地抿,那是一瓶十年以上的干红,遵从医嘱,父亲晚年常喝的一种酒。
过去,我从来不懂,有一天,生活会给你带来如此的缺失感,每天生活在身边的父母亲会突然间就永远地不见了,一种你生活在其中的熟悉了几十年的氛围刹那间消失了,无影无踪,再也不能复还。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只是,我们这个充满记忆的生命种群,在一个生命结束的时候,经常不愿接受现实而已。
然而,这却给我的感官带来了一种奇妙的现象,那就是活动的物体离开以后从静止的存在中上升出来的一种美感。因此母亲用过的拐杖,父亲常坐过的书桌,母亲的大批手稿,父亲和母亲合作的书画作品,甚至父亲从楼下那个叫“明珠”的小商场里买来的小扫把和小簸箕都奇迹般地生出一种静止的美。这些物件使我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活跃,往事清晰如洗,活灵活现。无形的生命游移在静止的物体之间,只能感悟却不可触摸。我心里纳闷,怎么会有这种现象?这种现象又怎么会这样美?
父母亲离开的时候,春风吹散了浮土,天空展现出清丽的深蓝色,树枝的顶端泛起青绿,干了一冬的土地变得潮湿……沉睡的世界开始复苏,到处充满一种勃勃的朝气。
因此,父亲和母亲的离去没有让人感到撕心裂肺的悲伤。生命的完美是这样被凸显出来的,生时给人带来美感,死时还是如此。就像一幅美仑美奂的图画,浓墨淡彩,从始至终,每个线条都玲珑,每抹颜色都精致。
死亡怎么会有这样的作用?美丽得震颤了人的心灵。
美丽发生在父母亲死亡来临以后。用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词汇来描述这种感觉,一直是我在梦中都试图解答的题目。
生命应该用一个优美的圆来表示,起点和终点在最后关头完美相接,生命的图画才完整。你知道,一个人是无法设计自己的死亡的。即便可以,也只能在宗教故事中,在小说电影中体现。可是这一次,是我在现实生活中亲身感受到的,虽然无可解释却无法拒绝。
所以说,完美的生命包括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那就是——死亡。从此后,每年的春天对我来说都非同一般,因为那和我挚爱的父亲母亲的完美生命相关。于是,春天又一次地变成了怀念。没有忧伤,只有无比的依恋。
作者抓住了哪几个细节来刻画父亲对生活的热爱?请分点概述。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为什么在开头两个自然段里紧扣“春天”来写?
面对父母亲的离去,作者为什么说“生命是优美的圆”?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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