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前几天,我曾把孩子的家庭教师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请到我的办公室来。需要结算一下工钱。
我对她说“请坐,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让我们算算工钱吧。您也许要用钱,你太拘泥礼节,自己是不肯开口的……呶……我们和您讲妥,每月三十卢布……”“四十卢布……”“不,三十……我这里有记载,我一向按三十付教师的工资的……呶,您呆了两月……”“两月另五天……”“整两月……我这里是这样记的。这就是说,应付您六十卢布……扣除九个星期日……实际上星期日您是不和柯里雅搞学习的,只不过游玩……还有三个节日……”尤里娅·瓦西里耶夫娜骤然涨红了脸,牵动着衣襟,但一语不发……“三个节日一并扣除,应扣十二卢布……柯里雅有病四天没学习……你只和瓦里雅一人学习……你牙痛三天,我内人准您午饭后歇假……十二加七得十九,扣除……还剩……嗯……四十一卢布。对吧?”
尤里雅·瓦西里耶夫娜左眼发红,并且满眶湿润。下巴在颤抖。她神经质地咳嗽起来,擤了擤鼻涕,但——语不发!
“新年底,您打碎一个带底碟的配套茶杯。扣除二卢布……按理茶杯的价钱还高,它是传家之宝……上帝保佑您,我们的财产到处丢失!而后哪,由于您的疏忽,柯里雅爬树撕破礼服……扣除十卢布……女仆盗走瓦利雅皮鞋一双,也是出于您玩忽职守,您应付一切负责,你是拿工资的嘛,所以,也就是说,再扣除五卢布……一月九日您从我这里支取了九卢布……”“我没支过!”尤里雅·瓦西里耶夫娜嗫嚅着。
“可我这里有记载!”
“呶……那就算这样,也行。”
“四十一减二十七净得十四。”
两眼充满泪水,长而修美的小鼻子渗着汗珠,令人怜悯的小姑娘啊!
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有一次我只从您夫人那里支取了三卢布……再没支过……”“是吗?这么说,我这里漏记了!从十四卢布再扣除……呐,这是您的钱,最可爱的姑娘,三卢布……三卢布……又三卢布……一卢布再加一卢布……请收下吧!”
我把十一卢布递给了她……她接过去,喃喃地说:“merci(法语:“谢谢”。)”我一跃而起,开始在屋内踱来踱去。憎恶使我不安起来。
“为什么‘谢谢’?”我问。
“为了给钱……”“可是我洗劫了你,鬼晓得,这是抢劫!实际上我偷了你的钱!为什么还说:‘谢谢’!”“在别处,根本一文不给。”
“不给?怪啦!我和您开玩笑,对您的教训是太残酷……我要把您应得的八十卢布如数付给您!呐,事先已给您装好在信封里了!可是何至于这样怏怏不快呢?为什么不抗议?为什么沉默不语?难道生在这个世界口笨嘴拙行吗?难道可以这样软弱吗?”
她苦笑了一下,而我却从她脸上的神态看出了一答案,这就是“可以”。
我请她对我的残酷教训给予宽恕,跟着把使她大为惊疑的八十卢布递给了她。
她羞羞地过了一下数就走出去了……我看着她背影,悟想道:“在这个世界上做个有权势的强者,原来如此轻而易举!”文中划线的三处,在写法和作用上有哪些共同点?
“我请她对我的残酷教训给予宽恕”中的“残酷教训”指的是什么?在小说中有哪些具体表现?请分点说明。
你如何理解“在这个世界上做个有权势的强者,原来如此轻而易举!”这句话?
文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人?请作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标题是“柔弱的人”,你认为作者有怎样的用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近年来,“大数据”这个概念突然火爆起来,成为业界人士舌尖上滚烫的话题。所谓“大数据”,是指数据规模巨大,大到难以用我们传统信息处理技术合理撷取、管理、处理、整理。“大数据”概念是“信息”概念的3.0版,主要是对新媒体语境下信息爆炸情境的生动描述。
我们一直有这样的成见:信息是个好东西。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信息应该多多益善。这种想法是信息稀缺时代的产物。由于我们曾吃尽信息贫困和蒙昧的苦头,于是就拼命追逐信息、占有信息。我们甚至还固执地认为,占有的信息越多,就越好,越有力量。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信息不再稀缺,这种成见就会受到冲击。信息的失速繁衍造成信息的严重过剩。当超载的信息逼近人们所能承受的极限值时,就会成为一种负担,我们会不堪重负。
信息的超速繁殖源自于信息技术的升级换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打开了信息所罗门的瓶子,数字化的信息失速狂奔,使人类主宰信息的能力远远落在后面。美国互联网数据中心指出,互联网上的数据每两年翻一番,目前世界上的90%以上数据是近几年才产生的。2000年,数字存储信息占全球数据量的四分之一,另外四分之三的信息都存储在报纸、胶片、黑胶唱片和盒式磁带这类媒介上。2007年,只有7%是存储在报纸、书籍、图片等媒介上的模拟数据,其余都是数字数据。到2013年,世界上存储的数据中,数字数据超过98%。面对数字数据的大量扩容,我们只能望洋兴叹。
“大数据”时代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这种影响究竞有多大,我们现在还无法预料。哈佛大学定量社会学研究所主任盖瑞·金则以“一场革命”来形容大数据技术给学术、商业和政府管理等带来的变化,认为“大数据”时代会引爆一场“哥白尼式革命”:它改变的不仅仅是信息生产力,更是信息生产关系;不仅是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内容,更是其生产与传播方式。
我们此前的知识生产是印刷时代的产物。它是15世纪古登堡时代的延续。印刷革命引爆了人类社会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哥白尼式革命”,它使得知识的生产和传播突破了精英、贵族的垄断,开启了知识传播的大众时代,同时,也确立了“机械复制时代”的知识生产与传播方式。与印刷时代相比,互联网新媒体开启的“大数据”时代,则是一场更为深广的革命。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往往是呈几何级数式增长、病毒式传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媒介技术颠覆了印刷时代的知识生产与传播方式。新媒体遍地开花,打破了传统知识主体对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垄断。新媒体技术改写了静态、单向、线性的知识生产格局,改变了自上而下的知识传播模式,将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抛入空前的不确定之中。在“大数据”时代,我们的知识生产若再固守印刷时代的知识车产理念,沿袭此前的知识生产方式,就会被远远地甩在时代后面。
(节选自2013.2.22《文汇读书周报》,有删改)下列对“大数据时代”的特点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数据规模巨大,信息严重过剩,总量已超过了人们的承受极限值而成为社会的负担。 |
B.信息生产呈几何级数式增长、病毒式传播,信息传播方式不再是自上而下,而是相反。 |
C.精英与贵族的知识垄断被冲破,传统知识主体不再是唯一的知识生产者和传播者。 |
D.“机械复制时代”知识生产和传播方式被颠覆,呈动态、多向和空前的不确定性。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在信息稀缺时代形成的占有信息越多越好、越有力量的认识,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而改变。 |
B.人类主宰信息的能力远远落后于信息的产生,是因为信息技术的升级换代带来的数字化信息的失速狂奔。 |
C.从2000年数字存储信息占全球数据量的四分之一,到2013年超过98%,说明了传统媒体正被新媒体取代。 |
D.将印刷革命和“大数据”时代称为“哥白尼式的革命”,表明了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改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
根据文意,写出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的两点建议。
真正的好文章,一定要鲜明而有力地拥护那应当拥护的东西,同时也一定要鲜明而有力地反对那应当反对的东西。这才会是生气勃勃的好文章。
这段话直接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 )。
A.真正的好文章有两条衡量标准 | B.真正的好文章应爱憎分明 |
C.写好文章的人应该知道每件事的好坏标准 | D.真正的好文章应有鲜明而正确的观点 |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各题。
乡愁是一种高贵的人类情感。
对一座城市怀有“乡愁”,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中文语境中,乡愁多关乎乡土、乡情,城市实际上被无情地抛在一边。然而,从希腊词源上说,乡愁(“nostos”+“algie”)并不局限于思乡之情,它是一种对过去的无名的疼惜,城市故土自然也包括其中。时至今日,乡愁语义更有拓展,它既包括对过往的追忆,也包括对未来的向往。
城市可以诗意地栖居,城市也有乡愁。然而,正如有建筑家所批评,中国的城市建设忽视城市生存品质、文化内涵和历史魅力,文化与历史像建筑垃圾一样被清理出城市。一座失去记忆的城市,从此淡漠了乡愁。
无疑,“集体失忆”是今日中国改天换地般城市建设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悲哀。这种对历史的忽略、对记忆的摧残与中国独一无二的“拆迁逻辑”密切相关。
随着城市改造的扩大,各种利益的卷入,过去仿佛是一种可以隔世相忘的东西,它不但没为中国人提供近水楼台的便利,反而成为一种羁绊。历史总是跟不上潮流,每代人都要“白手起家”。在此逼迫下,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成了空洞的说教。创造者们希望自己种下的树木速成屋里的家具、灶底的柴火。毫无疑问,这种急功近利在一定程度上教唆了“拆迁逻辑”。
进一步说,在“拆迁逻辑”的裹挟之下,几乎所有的建筑、文化、历史都难逃朝不保夕的命运,因为中国的城市语法中,没有过去完成时,只是尘土飞扬的现在进行时。后来者以一时短见实践“后来者霸权”,不可挽回地吞噬着先行者,历史创造从此灰飞烟灭。于是,和建筑垃圾一起被清除出城市的,不仅是记忆,更有祖祖辈辈的人生创造,于是悲从中来——我们在创造未来,我们的创造没有未来。
永远需要推倒重来,需要凤凰涅磐,永远要在废墟与火焰中重生,中国城市仿佛失去了历史的恩泽,成为历史的弃儿。当然,这与中国没有西方“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产权制度有关,与此同时更有观念上的原因,即中国人对自己的历史文化缺少尊重与宽容。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在欧洲为了修复巴黎圣母院的外墙,人们宁可花上几年的时间。
无可否认,现代性里装载着中国人载不动的乡愁,但是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要用新建筑代替旧建筑,用新潮商品代替旧有文化,用“朝闻名于道路,夕可死矣”的时尚主义代替崇尚理性宽容的现代精神。现代化的真义,更在于以理性的创造联结过去与未来。没有对历史宽厚的接纳和对前人智慧劳动的尊重,忽视人类生活在文化与记忆之中,忽视人对过去与未来的高贵怀想,那么现代化就会淘空意义,沦落为了一种庸俗的拜物教。 (选自熊培云《我们的城市,我们的乡愁》,有改动)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乡愁”的几重语义。
产生中国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中“拆迁逻辑”的原因有哪些?试加以概括。
法国漫画家菲利浦·格吕克曾讲了句耐人寻味的话:“过去有比现在更多的未来。”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中国式过马路
①在欧美各大城市,红灯一亮,行人自然在马路两旁戳立不动,绿灯一开,鱼贯而过,自觉得近乎条件反射。而在中国,“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却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经典概括。
②西方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常常让我们汗颜,并且往往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由此又产生了九斤老太式的喟叹: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太差了。在我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是中国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写照,更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生动标本。
③“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集体漠视规则意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格言古语都有强调,最著名的便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除了信奉法家思想的秦以外基本没有在中国占据过统治和主导地位。另一原因,是大多数中国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地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的一部分。对我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反之,则无视。“灵活变通”被赞扬,尽管这种“变通”有时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但只要在当时得到好处,就大行其道。
④另外,中国传统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在许多人心里,不但不以遵守规则为荣,反以践踏规则为荣。红灯来了,大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闯红灯被监控纪录,靠疏通关系,不受处罚,那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就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享受特权,不单是特权者的习惯,也是无权者的幻想。
⑤“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了红灯,绝不会意识到这是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于是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对于一个习惯禁锢意识形态的国家来说,人们破坏规则的违规快感,似乎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自觉不自觉地与挑战制度、追求自由变得相关,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
⑥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虽然都明知其行为不光彩,并且要被追究责任,但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却又放纵自我。“凑够一撮人”的诉求,有合法合理的,也难免有漫天要价、私利膨胀和漠视公共利益的。
⑦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敬畏越会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令,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在作者看来,“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证思路。
文章最后一段引用康德的话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
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
结合全文,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
本文曾以“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