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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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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当代大学生谈王瑶先生
钱理群
王瑶先生在建国后长期执教于北大中文系,他在学术上的主要贡献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他对中古文学史的研究,他最著名的著作是《中古文学史论》,据有关专家说,可能到现在中古文学史的有关研究还很少有超越他的著作;他另外一个最大的贡献是在建国以后,第一个写《新文学史稿》,是我们现代文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所以有非常巨大的影响。
1987年,王瑶先生曾经写过一篇题为《自我介绍》这样一篇短文:“在校时诸多平平,鲜为人知。惟斯时曾两系囹圄,又一度主编《清华周刊》,或能为睽违已久之学友所忆及。多年来皆以教书为业,乏善可述,今乃忝任北京大学教席。迩来垂垂老矣,华发满颠,齿转黄黑,颇符‘颠倒黑白’之讥;而浓茗时啜,烟斗常衔,亦谙‘水深火热’之味。惟乡音未改,出语多谐,时乘单车横冲直撞,似犹未失故态耳。”
“出语多谐”,是王瑶先生最为特别的语言表达方式。先生著作里的语言,和他日常生活中谈话的语言是不一样的,有很大的差异。先生著作的语言是标准的学术语言,严谨而简洁;但在日常谈话中,他确实“出语多谐”。鲁迅先生喜欢给人起绰号,入木三分,到了刻毒的地步,王瑶先生也是这样,假如私下讨论一个人,或一类人,他会用一句话概括,概括得也是入木三分,让人终生难忘。我举个例子:他说我们学者中有一类,与其说是学者,不如说是社会活动家,是“社会活动家型的学者”。我们今天就到处遇到这样的社会活动家型的学者,他或者根本没有学问,但极善公关,或者也有点学问,开始阶段还下了点工夫,取得一定成绩,然后就通过社会公关极力推销自己的产品,以取得最大报酬,得到最大限度的好处,包括政治和物质的好处,通常情况下,还要超值。而他们一旦掌握权力那就很可怕,他会充分利用现有的体制,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拉帮结派,“武大郎开店”,压制才华高于自己的同辈或年轻人,有的就成了学霸。——可以说,王瑶先生的概括是击中了某类人,以及我们的教育体制的要害的。
王先生还把一些学者称为“二道贩子”,即向外国人贩卖中国货,又向中国人贩卖外国货。他并没有真学问,无论对中国文化,还是外国文化都并无真知,深知,一知半解,抓住一些皮毛,就到处炫耀,糊弄,他的学问全在一个“贩”字。——这话说得非常刻毒,却也击中要害。王瑶先生在八十年代就看出了贩卖学术,即学术商业化的倾向,这样的眼光不能不让人折服。我现在在观察当下中国学术界与教育界时,常常要想起王瑶先生取的这样两个绰号,我觉得这都可以称得上某些学者类型的经典性概括。
王瑶先生还有一段话也让我不能忘怀。有一天王瑶先生找到我,他说,我现在面临两难选择:我现在年纪已经大了,要是继续努力,发挥余热,不过是“垂死挣扎”;要是什么也不做,那就是“坐以待毙”,你说我该怎么办?他最后的选择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垂死挣扎”。——我当时听了以后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反过来问自己:我是不是也面临着这样的两难,虽然我年纪比王先生轻。这是一个人类共同的生命命题:所有的人,都有同一个“死亡”在等待你,这是毫无例外,不可选择的;但由生到死的路途,却有“有为”(“垂死挣扎”)与“无为”(“坐以待毙”)两种选择。这背后是有一个人生哲理的,即人生意义和价值不在于结局,而在于过程。在“挣扎”的过程中,“有”所“为”,爆发出生命的火花,哪怕是只有一个瞬间,也会带来美感,就有了某种价值;如果选择“无为”,什么也不干,这样的生命就没有一点光彩,就真的“坐以待毙”了。这里有很深的哲理,但王瑶先生用一种玩笑式的幽默的语言表达出来,就具有很大的冲击力。
(节选自《和当代大学生谈王瑶先生以及我们那个时代所受的教育》有删节)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中古文学史论》是王瑶先生最为重要的学术贡献之一,到现在中古文学史的有关研究还没有产生超越他的著作。
B.王瑶先生著作里的语言,是标准的学术语言,严谨而简洁,与他日常生活中谈话的语言存在很大差异。
C.王瑶先生用“武大郎开店”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一旦掌握权力就会充分利用现有体制,压制才华高于自己的同辈或年轻人的某类人。
D.作者主要运用肖像描写和语言描写的手法,形象而生动地表现出了他的个性与人格魅力。

E.王瑶先生在评价某些人事时,具有入木三分、不乏刻毒的鲁迅式的风格,那些精准的概括不但常常击中某类人或教育体制的要害,还具有一定的预见性。
本文第二段王瑶先生的《自我介绍》中,“颠倒黑白”与“水深火热”分别是什么含义?在文中有哪些作用?
本文通过哪几方面来表现王瑶先生的“出语多谐”?
王瑶先生所说的“垂死挣扎”和“坐以待毙”的选择背后,蕴含着一个怎样的人生哲理?你是否认同王瑶先生的选择?请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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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滑一刀
刘建超
“滑一刀”是酒城有名的外科大夫,“滑一刀”的大名叫滑儿。
滑儿出身贫寒,儿时家境极差。父母辛苦工作,勉强维持个不饿肚子。母亲操劳过度,在滑儿五岁的时候,得了重症。因无钱医治,只得在家硬挺着。母亲临终前,捧着滑儿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地亲着,说:“孩子,长大了当医生,给老百姓治病。”又对滑儿的父亲说:“再苦再难,也要供滑儿上学读书。”父亲外出打工,把滑儿托付给堂兄。父亲愿意做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儿,只要工钱给得高。
滑儿上学后,聪颖勤奋,成绩一直在学校里拔尖儿。考大学时,滑儿的成绩可以上最好的学校,可他却填报了一所医学院。他忘不了母亲临终前那期待的眼神,他也知道,如果当年家里有钱,母亲是可以去医院做手术的。
滑儿大学毕业,成绩优异,保送做了全国著名医学教授魏征的研究生。毕业后,滑儿放弃了考博和留在京城任教的机会,申请回到了阔别多年的酒城。
滑儿被分配在酒城医院。虽然滑儿是院里唯一的硕士生,但在论资排辈的医院里,滑儿只被分配去做些割阑尾之类的杂耍手术。滑儿对什么样的小手术都极端认真负责,对患者温暖有加,从不接受病人的吃请和红包。
滑儿参加工作第二年,出了一个事。当时省里的一位副省长到酒城农村视察工作,结果在崎岖的小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被送到酒城医院时已昏迷不醒。病情危急,加之伤者的特殊身份,医院没人敢做主处置。院长只得向市急救中心求援,可无论是把病人送去还是等专家来,都有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滑儿是当班医生,查了病人的情况后果断地说必须立即手术,否则半小时后就来不及了。看到周围疑虑的眼光,滑儿自信地说,手术我来做,一切后果我来负责。
结果滑儿的手术做得很成功,从市里赶到的专家都啧啧称奇。病人也很快康复,临行前拉着滑儿的手说:“我看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滑一刀啊!”“滑一刀”的名号很快传遍了酒城的沟沟坎坎。
酒城有了“滑一刀”,来找“滑一刀”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再重再难的病,只要让“滑一刀”划上一刀就能刀到病除,即使“滑一刀”划过一刀没能留住患者,患者家属也都无怨无悔,“滑一刀”每一天都被手术挤得满满当当。有几次市里省里要调“滑一刀”,酒城人都排起长队阻拦,患者当街跪倒一片,声泪俱下。“滑一刀”也就留下了。“滑一刀”的手术越做越多,越做名声越大,传说也越来越神奇,就连省城的和外省的病人也慕名而至。
“滑一刀”的导师魏征专程到酒城来调研。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傍晚,已经是副院长的“滑一刀”陪着导师在河边散步,看着沉默不语的导师,“滑一刀”说:“我知道老师不愉快的原因,有些手术是不需要做的,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案也会达到相同的目的。”魏征看了“滑一刀”一眼,缓缓地说:“你只顾自己痛快地划一刀,可这一刀带给一些患者原本不必要的痛苦和负担,你就心安理得?”“滑一刀”叹了口气,说:“老师,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我手中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
第二天,魏征和“滑一刀”一起查房,对一位从外省来的病人家属详细说明了病情和治疗建议,说做手术意义不大,采取保守治疗更妥当些。没想到病人家属齐刷刷跪在“滑一刀”跟前,痛哭哀求,只要“滑一刀”给做了手术,什么后果他们都认了,不然就跪着不起来。魏征看着这场面,无奈地摇摇头。
没过几年,“滑一刀”的父亲患了顽疾。“滑一刀”向父亲说明了病情,建议采取保守疗法。父亲说:“滑儿,爹知道你说得在理。只是,你要是不给爹划上一刀,你就会背上不忠不孝的名声。爹不怕死,爹怕毁了你一世的名声啊。就算做做样子,你也得给爹划上一刀啊。”“滑一刀”给父亲做手术时,手竟第一次发抖,虽然只是拉开一刀就又缝合上了。
“滑一刀”处理完父亲的后事,递交了辞职报告。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酒城留下的只有他手术刀的传奇故事。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描写运用了倒叙的手法,首先写滑一刀是酒城著名的医生,然后再回忆他求学的过程,这样写主要是为了突出滑一刀的成名的不容易以及他的感恩之心。
B.“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此处用了神态描写,反映了魏教授的不满和疑惑的心情。
C.小说结尾,滑一刀的离开,是迫于人们找他做手术的压力,他怕自己的手再发抖,那样会让自己的手术出现问题,对不起患者,更对不起自己的手术刀
D.滑一刀到酒城工作,本来是大材小用,如果没有副省长的受伤住院,他只能永远的做小手术,那样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滑一刀,也不会有他的离开

E、本文描写紧扣现实问题,作者以滑一刀为线索,借他学医,从医,离开酒城医院等一系列事件,引发人们对有病就挂专家诊的思考。
小说主人公滑一刀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联系全文作简要概括
滑儿母亲临终嘱咐和父亲打工挣钱两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
现实社会中一些大医院往往专家号一号难求,滑一刀在文中说“手中的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他的说法有道理吗,结合原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9分,每题3分)
汉语中用来指“老外”或“舶来品”的词,有胡、番、西、洋。胡,大约是用得最早的。它原本泛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即“胡人”。所以,但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西域的概念,近一点的在天山以南,昆仑山以北,玉门以西.葱岭以东(葱岭即帕米尔高原)。远一点,则可涉及到克什米尔和伊朗了。
中国和西域交通很早。两千一百多年前,张骞便通了西域,以后又有丝绸之路,中亚文化也就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琵琶、五弦、忽雷、火不思,都是西域拨弦乐器,当时统称胡琴。火不思是乌特的一种,突厥语叫qobuz.译名也五花八门,什么和必斯,虎拨思、吴拨四,比较好玩的则有胡不思和浑不似两种。火不思后来变成了拉弦乐器。也就是二胡。二胡是典型的“中外合资”产品。北方的马尾、松香,南方的蛇皮、竹子,中西合璧,北人南相,表现力极强,也就在民乐演奏中唱起了主角。
尽管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喜欢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的当然大有人在,但“胡”这个字眼还是带有贬义。在中原之人看来,北方的胡,南方的越,都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云“意合则胡越为昆弟”,但意合的时候有,意不合的时候也多。而且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更重要的是,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也包括所有的“蛮夷”)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胡来”。胡来也就是任意乱来。此外,胡扯、胡闹,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意思和胡来都差不多。
这当然是一种偏见,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但它们产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并非没有道理。胡思乱想一词最早见于南宋朱熹的《答潘文叔》。胡说和胡来则分别见于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和金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南宋与金,那可是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一个时代。
胡的本义是兽肉(颔下垂内),番的本义则是兽足。番,也是用来指外族和外国的,叫番邦,而且主要指西方诸族、诸国,叫西番。用兽肉、兽足来指称外族、外国,毕竟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因此胡、番便渐渐为西、洋所替代,叫西、洋的也不一定就不带贬义,比如西崽、洋相。但毕竟西、洋只是说出了一个客观事实,不像胡、番那样带有主观色彩,要好得多了。这说明民族偏见虽然在所难免,时代和社会毕竟也在进步,语言也不会一成不变的。
下列有关“胡”“番”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的本义是兽肉,原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
B.“番”的本义是兽足,汉语中用来指外族和外国,西方诸族、诸国在我国历史上也被称为西番。
C.“胡”字在中原文化中带有贬义,如胡来、胡扯、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等都体现了这一点。
D.“胡”“番”后来被西、洋所代替,但西、洋仍然带有贬义,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

下列说法不属于“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的原因的一项是()

A.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等西域文化流入中原,只受部分中原人喜爱。
B.在中原人看来,北方的胡人,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C.西域和中原.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D.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任意乱来。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胡、番、西、洋用来指称的外族、外国,是指在古代包括克什米尔和伊朗在内的广大区域。
B.表现力极强,在民乐演奏中担当主角的二胡,是由西域拨弦乐器火不思演变而来的。
C.胡说、胡来、胡闹、胡思乱想等词语都是产生在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南宋与金代。
D.现在用西洋替代胡番,符合客观事实,没有民族偏见,是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有光:周全而有光
王乾荣
周有光,江苏常州人,中国语言学家、文字学家,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青年和中年时期主要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当过经济学教授,1955年,他的学术方向改变,开始专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曾参加并主持拟定《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公布),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大陆的语文改革。
跟周有光老人首次见面,在2006年7月14日全国政协礼堂《群言》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周有光是与会者中最年长者。中等个子,穿着朴素,风姿儒雅,戴黑色上缘框框的眼镜,面容滋润,目光睿智,头发稀疏而白,乍看,六七十岁模样,只迈步稍稍蹒跚。
周老曾遭遇“被下放”诸种坎坷,他都平和豁达以对。他也不求什么世俗的荣华富贵。天长地自久,人道有亏盈。对人生真谛通透的体味,自足达观,随时“锻炼筋骨”,也许正是这位文化老人长寿的“秘诀”。他说了:“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作为学人,善于思考,“伏案太勤”,周先生一生著述等身,百岁过后,仍然关注社会民生,笔耕不辍,尚能一年写一本书,可谓奇迹中的奇迹。
年轻时留美攻读经济学,一个偶然机遇,改变了周老的后半生。他说自己的人生,原是个“错位”。可正是这个错位,使他成就了一个著名语言学家和文化大师,成为新中国文字改革方面的重磅专家。周老幼年即具语言天赋,他那颗语言中枢敏感发达的大脑,对这门学问的奥妙魅力,更加充满浓厚的兴趣和热爱。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求学期间,他即选修《语言学》,热衷于参加“拉丁化新文字运动”,并且发过相关论文。
这个“拉丁化运动”,简单说就是先用拉丁字母——或称罗马字母,周老笑说“有人指它是‘帝国主义的字母’”——给汉字注音,进而以拉丁字母拼写汉语,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这是咱们老祖宗几千年来从未涉猎过的先锋学术活动,始于100多年之前。
周老语言、文改方面专著以及与之相关的论述,达20多部,广为人称道;而经济学著作仅三两部,鲜为人知。周老在语言学方面的卓越建树,对中国文字改革的巨大贡献,学界和坊间众口一词,赞誉有加。但是近年众多媒体一味尊之为“汉语拼音之父”,他却敬谢不敏,诚道“不敢当”。“丝绸西去,字母东来”(周有光语)。来干吗?来拼音。汉语拼音又不是他周有光“生”的,他怎能当人家“老爸”呢!
今天,凡中国人,以及学习和使用汉语的外国人,谁离得开《汉语拼音方案》规定的拼音法?联合国也要用它呢。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开辟了汉语和中国文化走向国际社会的一条便捷通道,功不可没。仅从这一点看,周有光其名,便将彪炳青史。
改革开放初期,为加强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通晓四国语言的周有光,又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为中方三专家之一,因此人称“周百科”;中方另二人,一是新闻巨子兼大学者刘尊棋,一是被誉为“万能科学家”的钱伟长教授。
《百科全书》号称“没有围墙的大学”,翻译这书,是一个硕大工程,对于不管多大的学者来说,也是一个学习、重温百科知识的过程。而这于周老,又是一个机遇。也许正是这一工作,激发了他研究全球化、信息化、语文现代化和世界多国文化的热情,使他晚年的学术生活,在更广阔的领域大放异彩。这时的周有光,就不只是翻译百科全书意义上的“周百科”了,而堪称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杰出学者。
周老学问大,但他不是只会躲在象牙塔里啃本本的书呆子。他研究语言,搞拼音,也没有被一串串字母,将自己纠缠在一个狭小天地里。大学者雕小虫忙,近年《群言》杂志,几乎每期都刊登他议论社会现象的短文。他其实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斗士,其人具有杂文家惯于挖掘社会病的特质,但不赤膊上阵。他把自己的“愤”,化在平实睿智之中,常以机智独特的方式针砭时弊,文字读来别有不愠不火、绵里藏针风味。
周老说:“我的座右铭是,活到老,学到老,思考到老,快乐到老。”但愿,在《群言》40周年庆祝会上,还能聆听这位极其独特老人的宏论。
(选自《北京日报》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表现了周老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与世无争的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这也是他长寿的秘诀之一。
B.人称“周百科”,因为周老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而且又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工作。
C.因为当时中国没有自己的拼音,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所以周有光放弃经济领域研究,改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
D.周有光原来学习的并非语言学,因此他不得不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的理想。

E.本文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周有光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和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
从全文来看,第二段在结构和内容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周有光的哪些事迹?请简要概括。
周有光人生经历给了你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地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子的厌战者形象。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他的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人看出。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共19分)
山中避雨
丰子恺
前天同了两个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烟的。我们趋之如归。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但在这时候,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这时候山中阻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所谓“山色空蒙雨亦奇”,我于此体会了这种境界的好处。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怨天尤人,苦闷万状。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胡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是《梅花三弄》,虽然声音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机作广告的。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借胡琴。“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准。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内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纸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violin(小提琴)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的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子和着了歌唱,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piano(钢琴)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贝多芬的sonata(奏鸣曲)。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车子。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有意思。piano(钢琴)笨重如棺材,violin(小提琴)要数十百元一具,制造虽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violin(小提琴)优美,装配得法,其发音也还可听。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一般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曾经搪塞他们说:“下星期再来!”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到这三家村里去吃茶且拉胡琴了。)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古语云:“乐以教和。”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实证过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这荒村中实证了。
1935年秋日作
(选自《丰子恺散文集》)
【注】①工尺chě: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各个音的总称,也是乐谱上各个记音符号的总称。
根据文意,正确解释加点的词语的意思。(4分)
(1)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 (8个字以内)
(2)古语云:“乐以教和。” (15个字以内)
说说行文插入“我的胡琴拉奏入门”故事的好处。(4分)
文中将胡琴与钢琴、小提琴作了比较,请简析作者这样写的目的。(5分)
作者为什么要说“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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