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美】欧·亨利
黄昏刚降临,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那个安静的公园的偏僻角落。她坐在长椅上看书,一张大网眼的面纱罩住了她的头巾帽和安详恬静的眼睛。昨天同一时间她就来过,还有前天;了解这个情况的年轻人在附近徘徊。
翻页时,姑娘的书从手上滑下,在椅子上一磕,足足滚落一码远。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扑到书上,带着公园里和公共场合盛行一时的风度——彬彬有礼地献殷勤,把书还给它的主人,用悦耳迷人的声调冒险说了句不相干的关于天气的话。
姑娘从容不迫地打量着他,瞅着他整洁平凡的衣服和他没什么特殊表情的容貌。“你高兴的话不妨坐下,”她说,声音低沉爽朗,“光线太暗了,看书不合适。我宁愿聊聊天。”
“你可知道,”他说道,“我很久没有看到像你这样了不起的姑娘啦!昨天我就注意到了你。美丽的小妞?”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个上等女人。我可以原谅你刚才说的话,我请你坐下,如果这一请却招来了你的‘小妞’,那就算我没请过。”
“我衷心请你原谅。”年轻人央求说。
“换个话题吧。现在谈谈这条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吧,他们去向何方?为什么匆忙?他们幸福吗?”
“看看他们确实很有意思,”他顺着她的话说,“这是生活的美妙戏剧。有的去吃晚饭,有的去其他地方。真猜不透他们的身世。”
姑娘说:“我不那样好奇。我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这儿,我才能接近人类伟大、共同、搏动的心脏。我生活中的地位使我永远感不到这种搏动。你猜得出我为什么跟你聊天吗——贵姓?”
“帕肯斯塔格。”年轻人回答。接着,他急切地期待她自报姓氏。
“不能说,”姑娘举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一说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不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报刊上简直不可能。这张面纱和女仆的帽子掩盖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说话,是因为我想和一个没有被可鄙的财富和虚伪的社会地位所玷污的人谈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厌倦——钱!钱!钱!欢乐、珠宝、旅行、交际,各式各样的奢华叫我腻味透顶。”
“我总是想,”年轻人吞吞吐吐地试探说,“钱准是个好东西。”
“够生活得舒舒服服就行啦。当你有了几百万时——,”她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叫人生厌的是那种单调。开车兜风,宴会,看戏,舞会,晚餐,一切都镀上了财富的奢靡色彩。有时候,香槟酒杯里冰块的叮当声就几乎让我发疯。”
“你是干哪一行的,帕肯斯塔格先生?”她问道。
“我,”帕金斯达克先生宣称,“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稍稍一震。“不是侍者吧?”她问。
“我是出纳员,就在——”他们面前正对着公园的街上有一块耀眼的“饭店”灯光招牌——“那家饭馆。”
“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道。
“我值夜班,”年轻人回答,“再过一小时才上班。可不可以跟你再会面?”
“很难说。也许——不过我可能不再发奇想了。现在得赶快走啦,还有一个宴会。你来这里时也许注意到公园前面拐角的地方有一辆汽车,白色车身的。”
“红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皱着眉头沉思地说。
“对。我总是坐那辆车。皮埃尔在车里等我,他以为我在广场对面的百货大楼买东西。想想这种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得不欺骗的生活,多么不自由。再见。”
“现在天黑了,”帕肯斯塔格先生说,“公园里都是些粗鲁的人。可不可以陪你——”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姑娘坚决地说,“你就等我离开后,在椅子上坐十分钟。再见。”
她在薄暮中迅速而端庄地离开了。年轻人看着她优美的身形走到公园边上的人行道,走向停着那辆汽车的拐角。他不怀好意、毫不犹豫借着公园里的树木的掩护,沿着与她平行的路线,牢牢盯着她。姑娘走到拐角的地方,看了看那辆汽车,然后走过汽车,朝街对面走去,走进了那家有耀眼招牌的饭馆,走到里面某个隐蔽的角落,取下帽子和面纱,坐到出纳员的位置。
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回走。在转角上,他脚下碰到了一本小小的平装书,他认出是姑娘刚才看的书,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疑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往坐垫上一靠,简单地对司机说:“俱乐部,昂里。”
(据王永年译文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听到那个年轻人说在饭馆干活,神色略有变化,知道年轻人说了谎话,却不戳穿,可以看出她宽容而有教养。 |
B.年轻人不经意流露出轻佻的态度,不怀好意地跟踪那个姑娘,坐汽车到俱乐部等,说明他属于内心空虚、无所事事的富裕阶层。 |
C.天黑了,为了姑娘安全,年轻人提出护送,却被姑娘坚决拒绝,主要是因为她厌倦单调不自由的生活,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愿望被尊重。 |
D.两个人在谈话中都极力掩盖自己的身份,又巧合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结局是各自回归真实的社会角色,这使小说具有很强的讽刺效果。 |
E.小说构思巧妙,对两个人的身份一直秘而不宣,在情节发展中也未曾透露一点情况,结尾却峰回路转,使读者在惊愕之余,不禁拍案叫绝。
(2)小说中穿灰色衣服的姑娘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两次写到姑娘读书,作者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
(4)小说中的“汽车”在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有不同的作用,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细胞疗法包治百病?
①事故、疾病和年龄在我们身上一一留下痕迹——身体机能的退化如此复杂,以至于任何药物和手术都束手无策。然而,近25年来的研究却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方法——细胞疗法,即利用活细胞来修复肌体组织和器官。
②将身体受损部分换掉,这一想法是在器官移植的早期提出的。器官移植手术证明,以整个器官的方式进行细胞移植是可行的,手术和药物的发展可以阻止排异反应的出现。
③而细胞疗法为肌体的修复提供了一种更好的方式。细胞能够被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至少理论上如此),并且能够促进肌体的修复机能。在不久的将来,细胞疗法将为人类医学带来重大发展,足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④共有两种细胞能够用于细胞疗法——干细胞和体细胞。干细胞可以无限增殖并能够发展成为不同类型的体细胞,而体细胞的生命周期则有限。近20年来,人们利用干细胞疗法,例如骨髓移植手术来治疗白血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并利用皮肤细胞治疗烧伤,促进慢性伤口的愈合,例如糖尿病导致的足部溃烂等。然而,直到1998年威斯康星大学的詹姆斯•汤姆森发现了胚胎干细胞,人类才真正踏入细胞疗法这一领域。
⑤生物医学教授彼得•安德鲁斯说:“培养干细胞的要求相当高。这不仅需要科学手段,还是一门艺术。”但我们还不清楚该如何按照人类的意愿培养这些细胞。和所有具有生命的东西一样,细胞需要人们的精心照看,它的生长需要营养物质、充足的氧气、合适的温度,这并不算什么,更具挑战性的是要保证细胞朝着你所希望的类型生长。如果研究人员希望使细胞分化成大脑细胞,以修复中风造成的损伤,那么他们需要了解在细胞分化过程中应如何对其进行正确引导。通常,这要求运用不同的化学信号(例如成长因子)来刺激细胞,促使细胞开启正确的基因切换,以确保他们能够发育成脑细胞,而不是肝细胞或其他体细胞。对于已经分化的细胞,最大的难题就是让它们自己保持已有状态。
⑥此外,细胞研究还牵扯到其他问题,例如安全隐患。另外接受器官移植的肌体对于“外来”移植细胞会产生排斥。解决方法之一就是运用“体细胞核移植”的方法(即创造克隆羊多莉的技术)来创造一个与主体基因完全相同的胚胎,为主体提供干细胞,以供日后肌体修复之用。这种治疗性克隆的想法已经引发了许多争议,然而从技术角度来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治疗性克隆并不可行。
⑦到目前为止胚胎干细胞疗法尚未开展任何临床实验。关于应用,胚胎干细胞疗法可能会最先应用在无需供血的的体外小型器官上,如头发、软骨、皮肤等。现在,医生已经能够通过胎儿细胞移植来治疗帕金森病。下列对“细胞疗法”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A.“细胞疗法”是以整个器官的方式进行细胞移植,通过药物阻止排异反应的医疗方法。 |
B.“细胞疗法”是利用细胞能够被复制的理论,按照人类意愿培养胚胎干细胞来修复肌体的医疗方法。 |
C.“细胞疗法”是不用任何药物和手术,而利用细胞能够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原理,促进肌体修复机能的医疗方法。 |
D.“细胞疗法”是利用细胞能够被复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促进肌体修复机能的原理来修复肌体组织和器官的医疗方法。 |
对原文内容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近20年来,人们已经用骨髓移植手术治疗白血病和免疫系统疾病,但真正踏入了细胞疗法这一领域,却是后来的事情。 |
B.“体细胞核移植”能解决移植细胞后肌体产生本能排斥的问题,但技术尚不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并不可行。 |
C.胚胎干细胞疗法尚未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不过它将最先应用在无需供血的体外小型器官上,例如头发、软骨、皮肤等。 |
D.“细胞疗法”在治疗帕金森病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主要是通过胎儿细胞移植来完成的。 |
如何理解文中“培养干细胞的要求相当高。这不仅需要科学手段,还是一门艺术。”这句话?
干细胞和体细胞的特点分别是什么及应用现状如何?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先秦哲学家荀子写过一篇文章,叫《劝学》。他有一句话说得极好。他说:“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这话运用到艺术美上就是说:艺术既要极丰富地全面地表现生活和自然,又要提炼,去粗存精,提高,集中,更典型、更具普遍性地表现生活和自然。由于“粹”,由于去粗存精,艺术表现里有了“虚”,“洗尽尘滓,独存孤迥”。由于“全”,才能做到孟子所说的“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虚”和”实”辩证的统一,才能完成艺术的表现,形成艺术的美。但“全”和“粹”是相互矛盾的。既去粗存精,那就似乎不全了,全就似乎不应“拔萃”。又全又粹,这不是矛盾吗?然而只讲“全” 而不顾“粹”,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主义;只讲“粹”而不能反映“全”,那又容易走上抽象的形式主义的道路;既粹且全,才能在艺术表现里做到真正的“典型化”,全和粹要辩证地结合、统一,才能谓之美,正如荀子两千年前所说的那句精辟之语。
清初文人赵执信在他的《谈龙录》里有一段很生动、很形象的说明:这全和粹、虚和实辩证的统一,才是艺术的最高成就。他说:钱塘洪日方思,久于新城之门矣。与余友。一日,在司寇(渔洋)宅论诗,日方思嫉时俗之无章也,曰:“诗如龙然,首、尾、爪、角、鳞、鬣,一不具,非龙也。”司寇哂之曰:“诗如神龙,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鳞而已,安得全体?是雕塑绘画者耳!”余曰:“神龙者,屈伸变化,固无定体,恍惚望见者,第指其一鳞一爪,而龙之首尾完好,故宛然在也。若拘于所见,以为龙具在是,雕绘者反有辞矣!”
洪日方思重视“全”而忽略了“粹”,王渔洋依据他的神韵说看重一爪一鳞而忽视了“全体”;赵执信指出一鳞一爪的表现方式要能显示龙的“首尾完好”,宛然存在。艺术的表现正在于一鳞一爪具有象征力 3 量,使全体宛然存在,不削弱全体丰满的内容,把它们概括在一鳞一爪里。提高了,集中了,一粒沙里看见一个世界。这是中国艺术传统中的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不是自然主义的,也不是形式主义的。
但王渔洋、赵执信都以轻视的口吻说着雕塑绘画,好像它们只是自然主义地刻画现实。。中国大画家所画的龙正是像赵执信所要求的,云中露出一鳞一爪,却使全体宛然可见。
(节选自《中国古代艺术中的虚与实》,略有改动)下面各人的观点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洪日方思要求完整,画龙要把整条龙画出来,连它的首尾鳞爪都不能忽略。 |
B.王渔洋认为,神龙见首不见尾,有时只在云中露出一鳞一爪,只要把最精粹的部分画出来就行了。 |
C.赵执信的看法和洪日思差不多,既要一鳞一爪,也要画完整的首尾。 |
D.作者认为从提高、集中了的一鳞一爪所具有的象征力量中显示“龙之首尾完好,故宛然在也”。 |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粹”侧重讲艺术应通过提炼,提高,集中,典型地表现生活和自然;“全”侧重讲艺术应当丰富而全面地表现生活和自然。 |
B.“粹”,“拔萃”,文中主要是指艺术表现中的去粗存精;“全”,“全面”,主要是指艺术表现中的丰富与全面。 |
C.“全”对应于“实”,“粹”对应于“虚”,彼此相互矛盾;既去粗存精,就不能“全面”,既“面面俱到”就难以“出类拔萃”。 |
D.在艺术中,“全”和“粹”要辩证地结合,否则就不能在艺术表现里做到真正的“典型化”,就不能创造美好的艺术品。 |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艺术只有既全面而丰富地、又更典型更集中地表现生活与自然,才能称之为美。 |
B.艺术创造中如果只讲“全”而不顾“粹”,就容易走上抽象的形式主义的道路。 |
C.在“诗如画龙”的讨论中,作者否定了洪日方思、王渔洋、赵执信三人的基本观点。 |
D.荀子在两千年前就明确提出过,艺术创造应当注重“洗尽尘滓,独存孤迥”。 |
“虚”和”实”辩证的统一,才能完成艺术的表现,形成艺术的美。下列哪项没有运用虚实结合的手法?
A. “深山藏古寺”这句诗的绘画表现:画中一个小和尚在深涧边挑水,画面中白云缭绕,只在画面的一角露出一座寺庙的檐角。
B. 京剧表演中,演员手拿马鞭在舞台上小步快跑几圈,表示的是,舞台人物翻越千山万水,策马南征北战。
C. “踏花归来马蹄香”这句诗的绘画表现:画面上一匹骏马在前行,有一只蝴蝶在围着马蹄翻飞,画中只有少量的野花。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朱元璋删《孟子》
①在中国历史上,有两位圣人。一位是至圣先师孔子。一位是亚圣孟子。历代的皇帝都需要借助于孔孟之道,来统治老百姓,所以对这两位圣人恭敬得不得了。供在文庙里,四时八节派代表奉祀。不定期地还要御驾出动到山东曲阜祭孔,那场面隆重浩大,庄严肃穆,九五之尊的天子陛下,都要朝他们两位磕头,以示崇经尊儒。因此,孔子有“百代素王”之称。去过曲阜的游客,都知道孔庙、孔府的规格,基本上参照北京紫禁城的规模,是相当富丽堂皇,显赫威风的。
②但是,明朝的开国之君朱元璋,农民出身,造反起家,当过和尚,做过盗贼,对文明、文化、文人,有一种抵触情绪,因而,他比较另类,不怎么买圣人的账,尤其反感孟子。洪武二年,他下令把孟子的牌位,从文庙里撤出来,取消孟夫子的配享资格。满朝文武都慌了手脚,大家都是孔孟之徒,不执行命令不行,执行命令又感到极其荒唐。幸亏,钦天监的星象专家出来说话了。他说,荧行于惑,是天要发怒的先兆,陛下是不是有些什么政策举措,让上天感到不安了呀?
③朱元璋愣住了,迟疑了。第一,他终究是个农民,而且是小农经济社会下靠天吃饭的赤贫农民,因为靠天吃饭,从基因中就有这种对天的敬畏之心,别人是不敢对他发脾气的,但老天爷要发脾气,他还是不能不在乎的。第二,他虽然贵为天子,作威作福,谁也奈何他不得,可是,他再伟大,再英明,他的命是掌握在老天手里的,阎王要你五更死,决不留你到天明。所以,这位本质上的农民,让步了,撤销圣旨,总算让孟夫子在祭祀时,可以有一盘冷羊头享用。
④这位农民皇帝撤孟配享的闹剧,在清人全祖望的《鲒琦亭集》中,有所记载。
⑤在中国历史上,帝王下令当场拷打臣属,叫做“廷杖”,打死,打伤,打得终身残废者,以朱明王朝最厉害;屡兴大案,株连人数之多,地域之广,造成“村墟断炊烟,陇上无行人”的疯狂,也以朱明王朝最凶残;刑罚之残暴严酷,灭绝人性,例如“剥皮揎草”,例如“腰斩”,也以朱明王朝最为骇人听闻;而宦官之多,特务之众,如东厂西厂,残害百姓,为祸之深,也以朱明王朝创最高纪录。
⑥因此,有人说,朱元璋坐江山后杀掉的人,比他打江山时杀掉的人还要多,史书上通常缺乏精确统计,此说姑且存疑,但这位历史上数得着的暴君,连自己的儿女亲家,从他最初起义时就是亲密战友的李善长,都格杀不论,做他的臣民可想而知是如何的命悬一丝了。那时,大臣早朝,临行前,全家人都出来与之挥泪送别,因为不知道晚间下了朝,他回得了家,还是回不了家。
⑦战国时的孟轲,怎么会把明朝的朱元璋得罪了,在当时没有入敢试探一个究竟的。哪敢啊,弄不好是要掉脑袋的。到了洪武二十二年,距离撤享的二十年以后,满朝上下,早把此事忘得干干净净;没料到,小人之记仇,真到了“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地步,他对亚圣的憎恨情结。不知怎么搞的,又一次地神经质起来。这回好,朱元璋下令,索性取缔《孟子》这本书,人们终于明白,孟夫子是因为什么招他的恨了。
⑧在封建社会,科举年代,《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是学塾的基础教科书,称之《四书》。现在成了《三书》,到了四年级,无书可念,也不是办法。这位皇帝发话,另出一本《孟子节文》,全国发行。在这本新版《孟子》里,把他不喜欢,不爱听,反感的,有抵触的词句,统统删节掉了。他对主持这项出版重任的编纂者,恶狠狠地咆哮:“如果这老小子活到今天,落在我的手里,不要了他的命才怪!”
⑨看看朱元璋删掉《孟子》里的章句,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如“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如“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从这些话,就可了解他为什么要跟孟夫子结下深仇大恨的原因了。因为孟子的民本思想,不太把皇帝当回事,而把老百姓高看一些。这还了得?居然胜过他,这可大大触怒了本是一个流氓无赖坐了江山的他,加之他的文化劣势对知识分子所形成的先天嫉恨,自然要把孟子的牌位撤出文庙了。其实,历代帝王中,不乏“略输文采”,“稍逊风骚”者,或一介武夫,唯知行伍,或出身草莽,胸无点墨。或贩夫走卒,目不识丁,或边野牧竖,蒙昧未化,这些在精神领域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者,一朝得意,难免会有一种仇恨知识的反常心态,嫉恶知识分子的逆反情绪。但终究是要在文化上不得不补课的,在文明上不得不追赶的,否则他的统治也维持不下去。汉高祖刘邦当皇帝后,还得意洋洋地拿起儒生的帽子作尿壶,可后来,还不是强迫和他一块打天下的伙计,在那儿学习礼仪了嘛?这位亭长衣锦还乡回到下邳时。不也咧开大嘴,吼出“大风起兮云飞扬”的烂诗,作前卫诗人状嘛? 只有朱元璋,坚定地坚持着这种残酷嫉恨的小农心理,一直跟孟夫子过不去。
⑩这本《孟子节文》,甚至到他的儿孙接班当皇帝后,也不怎么强力提倡了。后来,也就渐渐湮没无闻了,后来,大家甚至都忘了曾经发生过的这场闹剧。现在,据说在国家图书馆里,还收藏有这本书,那自然是珍本孤本,一般读者是不会借到以饱“眼福”的了。也许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任何倒行逆施,挡不住滚滚向前的时代潮流。最终只是成为笑柄,留给后人作谈资而已。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九五之尊的天子陛下,都要朝孔孟两位磕头,以示崇经尊儒。 |
B.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下令,取缔《孟子》这本书。 |
C.历代的皇帝均借助孔孟之道统治老百姓,尤以元明清为重。 |
D.科举年代,《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是学塾的基础教科书,称之《四书》。 |
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孟子的民本思想,不太把皇帝当回事,而把老百姓高看一些。 |
B.孔庙、孔府的规格,完全参照北京紫禁城的规模,是相当富丽堂皇,显赫威风的。 |
C.在新版《孟子》里,朱元璋把他不喜欢,不爱听,反感的,有抵触的词句,统统删掉了。 |
D.朱元璋撤孟配享一事,在清人全祖望的《鲒琦亭集》中,有所记载。 |
朱元璋删《孟子》的原因是什么?
作者是如何看待“朱元璋删《孟子》”一事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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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秋虫的地方
叶圣陶
1)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谁说是鹁鸽箱里的生活,鹁鸽未必这样枯燥无味呢。
2)秋天来了,记忆就轻轻提示道,“凄凄切切的秋虫又要响起来了。”可是一点影响也没有,邻舍儿啼人闹弦歌杂作的深夜,街上轮震石响邪许并起的清晨,无论你靠着枕头听,凭着窗沿听,甚至贴着墙角听,总听不到一丝秋虫的声息。并不是被那些欢乐的劳困的宏大的清亮的声音淹没了,以致听不出来,乃是这里根本没有秋虫。啊,不容留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居留的地方!
3)若是在鄙野的乡间,这时候满耳朵是虫声了。白天与夜间一样地[甲];一切人物或动或静,都有自得之趣;嫩暖的阳光和轻淡的云影[乙]在场上。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丙],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4)虽然这些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但是这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绝好的自然诗篇,不独是旁人最欢喜吟味的,就是当境者也感受一种酸酸的麻麻的味道,这种味道在另一方面是非常隽永的。
5)大概我们所祈求的不在于某种味道,只要时时有点儿味道尝尝,就自诩为生活不空虚了。假若这味道是甜美的,我们固然含着笑来体味它;若是酸苦的,我们也要皱着眉头来辨尝它:这总比淡漠无味胜过百倍。我们以为最难堪而亟欲逃避的,惟有这个淡漠无味!
6)所以心如槁木不如工愁多感,迷朦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这里并不是说愉快乐观是要不得的,清健的醒是不必求的,甜汤是罪恶的,狂笑是魔道的;这里只是说有味远胜于淡漠罢了。
7)所以虫声终于是足系恋念的东西。何况劳人秋士独客思妇以外还有无量数的人,他们当然也是酷嗜趣味的,当这凉意微逗的时候,谁能不忆起那美妙的秋之音乐?
8)可是没有,绝对没有!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秋虫早已避去惟恐不速了。而我们没有它们的翅膀与大腿,不能飞又不能跳,还是死守在这里。想到“井底”与“铅色”,觉得象征的意味丰富极了。(一九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作)从下列三组词语中分别选择恰当的一个词,填在文中[甲][乙][丙]处。(只填序号)
[甲] ()①安静②安闲
[乙] ()①覆盖②遮盖
[丙] ()①练习②训练说出第④段画线句子中“味道”的含义。
答:阅读全文,说出“没有秋虫的地方”和“有秋虫的地方”各有什么特点,作者是如何描写的。
答:你认为作者追求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给你的启示是什么?
答: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财产权何以如此重要
①个人财产权绝不是人的身外之物,不仅仅用来满足人类生存和享受的需要,它是人类文明的内在组成部分,是与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进步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
②没有个人财产权,个人自然要受制于他人或组织,处于服从、被强制状态。在此状态下,个人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所以,没有个人财产权,就没有自由、权利和道德。
③个人财产权与市场经济密不可分,它既是市场经济中的要素——诚信、契约、贸易、竞争、利润等人类文明价值产生的渊源,又是维护这些文明价值的保证。没有个人财产权,必然是权力至上。在此背景下,个人只得通过权力获得财产,或通过权力剥夺别人的财产。而这种源于权力的财产由于缺乏获得的正当性,不可能赢得人们的认可。
④经验告诉人们,由于否定个人财产权,我们看到的不是“公而忘私”,而是私欲不受遏制的膨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争斗和随之伴生的人类一系列罪恶的产生。
⑤个人财产权应同言论、信仰自由等人类基本权利一样,居于被优先和特别保护的地位。只有个人财产权得到保障,其他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或才有实现的可能,否则,不仅将失去既已获得的权利,而且我们希望实现的权利也将变得毫无实现的可能。阅读第一段,分条概述个人财产权的重要性。
答:(1)(最多12个字)
(2)(最多10个字)
(3)(最多18个字)
“这种源于权力的财产由于缺乏获得的正当性,不可能赢得人们的认可。”这句话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答:现实生活中“权钱交易”的表现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