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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就好比古典中国的读书人绕不开《易经》一样,现代中国的读书人是避不开《红楼梦》的。所以,自王国维发表《<红楼梦>评论》以来,中国现代各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都会在“红学”里一试身手,似乎不露一手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如何了得。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红楼梦》产生了一种“正典效应”。
“正典”(canon)一词分别译自希腊文和希伯来文,意谓“量尺”或“量杆”。这表明正典是一系列在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可以用来比较和衡量其他的著作或教导(决定它们是否正确)。所以,如果说莎士比亚是西方正典的核心,那么,《红楼梦》则是中国正典的核心。
《沉酣一梦终须醒》辑录的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等大师研读《红楼梦》的文章,编者加的副标题是“大师眼中的石头记”,但我认为,作者中除了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能称得上“大师”,其余的人是值得商榷的。这个选本的好处在于,它为人们展示了一个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研读《红楼梦》的文本,通过这一文本,我们可以切身地感受到《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用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来评论《红楼梦》,得出“《红楼梦》是悲剧中的悲剧”的结论,开创了“红学”史上的小说批评派;蔡元培的《<石头记>索引》,则以《石头记》的内容情节和人物作为主轴,作了周密的实证和评论,得出了“《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的结论,重新树起了“红学”索引派的大旗;胡适不满索引派“猜笨谜”的方法,对曹雪芹的身世、《红楼梦》的版本进行考证和比较研究,开创了现代“红学”势力最大的“考证派”。而鲁迅则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这在本书收录的《清之人情小说》里也有体现。总之,上述文章因为作者本身的“大师”头衔早已家喻户晓,没什么好说的,倒是其他作者的文章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所以值得一叙。
比如说,启功先生既是当代著名的书画大家,又是满清皇族后裔,所以他对《红楼梦》里的北京俗语、服饰形状、器皿的用途、官制以及社会关系,都有惊人的洞见。他认为;“薛宝钗终于做了宝玉的配偶,这固然有悲剧故事情节的必要安排,也实有封建家庭的生活背景。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宝钗是王夫人姐姐的女儿。封建家庭中,祖父祖母尽管是最高权威人物,但对‘隔辈人’的婚姻,究竟要尊重孙子的父母的意见,尤其他母亲的意见,因为婆媳的关系是最要紧的。贾母爱孙子宝玉,当然也爱外孙女黛玉,何况黛玉父母已死,贾母对她的怜爱,不言而喻会更多些。如果勉强把她嫁给宝玉,自己死了以后,黛玉的命运还要操之于王夫人之手,贾母又何敢鲁莽从事呢?宝玉的婚姻既由王夫人做主,那么宝钗中选,自然是必然的结果。这可以近代史中一事为例:慈禧大后找继承人,在她妹妹家中选择,还延续到下一代。这种关系之强而且固,不是非常明显的吗?另外从前习惯‘中表不婚’,尤其是姑姑、舅舅的子女不婚。如果姑姑的女儿嫁给舅舅的儿子,叫做‘骨血还家’,更犯大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其生不蕃’,这本是古代人从经验得来的结论,一直在民间流传着。本书的作者赋予书中的情节,又岂能例外!”这个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迥异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切近真实的喜悦。
再比如说,唐德刚先生是历史学家,他在红学方面的两篇重要文章分别是《曹雪芹的文化冲突》和《海外读红楼》,他提出《红楼梦》是由“听的小说”向“看的小说”转变的定型,这一观点与作家端木蕻良不谋而合。端木蕻良在《我看<红楼梦>》中认为:“我国第一部诉诸视觉的长篇小说,是《红楼梦》。”其意思是,红楼之前的中国小说,如《三国》、《水浒》等,大抵是用来听的。无论是章回的形式,还是写的方法,都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金瓶梅》对写人情细事有所发展,但标明“词话”,还是说唱文字的继续。唯独《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居然如此契合,这说明《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
除此之外,精彩的地方还有民俗学家邓云乡对“打醮”的解释,周绍良先生对120回本《红楼梦》的坚持,高阳先生对曹雪芹创作的心理状态的揣摩……
在这些大的研读点缀中,《红楼梦》就像是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从内在的命意来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而从外在的研读来看,可以是民俗学的深描,社会学的阐释,历史学的鸟瞰,文学家的感悟,以及小说家的遐想。在这里,研读的无限可能性其实也就是我们生活的无限可能性,“正典”通过人们获得新的命意,人们通过正典调校自己,这就是“正典效应”。(选自《中华读书报》2007年9月12日)下列对
“正典”或“正典效应”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正典”是每一个读书人必须读的经典著作,如古代的《易经》和西方的莎士比亚的作品。 |
B.正典是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它的权威性表现在它的完美和不容置疑。 |
C.“正典效应”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为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都会在“红学”![]() |
D.正典效应的产生是以正典本身内涵的丰富性和人们特别是学者们广泛参与深入研读为基础的。 |
下列对画线的句子理解不正确的是( )
A.《红楼梦》美不胜收,但如果在研究的关键点上作出错误的选择,就会走入迷途,所以研究的过程应该十分谨慎。 |
B.《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只有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才能领略她的魅力。 |
C.《红楼梦》内容博大精深,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和不同方法的研读者往往会有不同的发现。 |
D.对《红楼梦》的研读,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是契合的,可见尽管角度不同,最终结论总是一致的。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鲁迅应属于“考证派”。 |
B.启功先生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结论迥然不同,更切近真实。 |
C.《三国》、《水浒》等都只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而《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 |
D.不管是大师们自成体系的研究,还是一般研读者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的见解,都能赋予正典更大的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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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育既要重视语感训练,又要将语感训练与思维训练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在提高学生言语能力的同时,使之越来越聪明。
对任何一方面的忽视都是不对的,因为语感与思维具有客观同步性。这主要是表现在语言与思维的互相依存上。语言是交际的工具,又是思维的工具,语言与思维不能分离。语言的发展也离不开思维。语言要通过与思维的联系才能表达客观事物,从而成为交际工具。语感能力的优劣,其发展过程中呈现的高低不同的层次。分水岭亦在于兹。言语活动和言语作品异常纷繁复杂,而人的感性知觉只能反映表面现象。单纯的一般化的语感毕竟是肤浅的。要具有准确而高级的语感,就必须同时运用思维。因此进行语文教育要重视开发智力思维。
对语感与思维的客观同步性仅认识到这一层是不够的。因为它在展现语感基本属性即一般意义的同时,又完成了包含着感知、理解、情感在内的言语活动过程。这时,语感就超乎了一般的意义,即不光是对语音、文字符号的感觉及对言语(口头和书面的)准确而又灵敏的感觉、领悟能力。正确、全面认识语感与思维客观同步性的表现,会提高我们在语感训练中调动学习智力因素强化思维训练的自觉性。缺乏思维训练的参与,无疑是语感训练中的缺憾。那些辛辛苦苦一味抓听说读写的语感训练往往事倍功半,症结就在这里;反之,则能事半功倍,学习者的语感过程就能摆脱纯感性的模糊状态的狭隘经验的羁绊。语感能力将因理性经验的参与而越来越强。这些已被实践反复证明。看来,合理加大思维训练的渗透力对于语感训练至关重要。
但是,在语文教育中,必须强调:语感训练更重要。如果说思维训练是各科教学的共同任务的话,那么,语感训练则是语文教育的特殊任务。
语文教育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学习者的语文能力,而语感正是语文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事实证明,只有在语言实践中获得了言语感觉经验,才能更好地理解言语和运用言语;没有生动、具体的语感,是很难发展语文能力的。培养和追求语感是一切母语学习的途径,也是我国语文学习的传统经验,它关系着语文教育的质量和效率。因而,在语文教育中,必须以语感训练为出发点,通过与思维训练的结合,以思维训练服务于语感训练,培养学习者优良的语感。这样语言训练的运行机制就可以清晰化。至于对“哪个重要”的问题,也就不会偏执地下结论。对文中划线词所指代的意义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这样”指代的内容是将语感训练与思维训练结合起来。 |
B.“分水岭在于兹”句中的“兹”是指语言活动中思维参与的程度。 |
C.“这一层”是指进行语文教育要重视开发智力、训练思维。 |
D.“它”指代的内容和“这一层”指代的内容是相同的。 |
对“语感与思维的客观同步性”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
A.语言与思维是相互依存的。 |
B.思维必须以语言为工具,而语言也只有联系思维,才能成为交际工具。 |
C.语文教育,必须以语感训练为出发点,通过与思维训练的结合,提高学习者的语文能力。 |
D.在完成包含着感知、理解、情感在内的言语活动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思维的活动。 |
下列叙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语感的基本属性是指人们对语音、文字符号的感觉及言语准确而灵敏的感受和领悟能力。 |
B.语文课是以提高语言能力为主的课,不是单纯的思维训练课。 |
C.合理加大思维训练的渗透力,语感训练才会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
D.思维和语感都重要,但重点是语感训练,思维训练要为语感训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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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芭蕉
张 瑞
中国的文人大多是喜欢梅竹兰的,固然这些都是气清晶莹的东西,但用得滥了,反而匠气,倒是芭蕉,逸气里有着亲切,家常里又带点桀骜之感,反是更讨人喜欢,有一点真率的东西在里面。
在画里,芭蕉与梅兰竹是不能一列的,倒是与瓜瓜果果的东西颇为投缘。当然,文人眼里的瓜瓜果果也不单是菜篮子里的瓜果,那是蕴涵着出尘的意味的——越是家常的越是要出尘,也就越具有了禅意。我们看齐白石的大白菜真是好,淡墨浓墨地一勾一染,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但简单里的逸气却又不是人人可为的了。其实,芭蕉较之大白菜,仙气本来更浓一些,这样反倒不适合齐白石的笔墨了。齐白石的笔墨有点像汪曾祺的散文,都是很白菜味的东西,也是很士大夫气的讲究平和淡远的东西,像个遗老似的。丰子恺是弘一大师的弟子,自然也是慈悲为怀、儒雅温厚一类的人物。丰子恺倒是也真作了些很具佛性的诗文书画,但我真正喜欢看的,是他那幅“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觉得诗倒仿佛天生是为画而存在着的,是这样一种浑然里漫溢着的禅意,没有一丝一毫的刻意为之,较之佛性,更是空灵。这真是好,但仿佛,这样的笔意,有点温润晶莹有余而率性狂放又不足,也是不适合芭蕉的。倒是书法史上有个“以蕉代书”的人物,酣畅淋漓的,正是蕉身上的那种气息。说的是那个“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龙蛇走”的疯和尚怀素,于寺庙旁植蕉百亩,每每大醉之时,便于蕉叶上翻墨倒海,此时,山风啸啸,蕉叶滔滔,那些游走的线条,如天地间游走的精灵一般,自由洒脱,狂放不羁,啸傲于尘世之上。
中国人的性情本多拘谨而内敛,能张扬的本就不多,张扬又能张扬出点味道的就更少。当然,魏晋人是颇为张扬的,但观之总让人觉得有做戏的成分,不够透彻。透彻的也不是全无,像刘伶,可惜越看就越让人觉得像无赖。率性的文人让人观之可喜,无赖文人只让人闻之可憎。倒是那个疯和尚怀素更本色一些,破衣袈裟,鞋儿破,帽儿破,芒鞋走天涯,像极了武侠里的异人,舞墨如泼,洋洋洒洒,又有着方外之人的狂傲,才正是芭蕉的那种韵味。
不过可惜的是,淋漓如芭蕉者,在画里,往往只有做陪衬的份儿,它们常常是要与樱桃、枇杷这些明艳的水果为伍的。“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要的是红绿参差的清新可喜。若是枇杷,则一定要染出色来,芭蕉到底只是一片或浓或淡的背景。
有次读到一则小文,是讲董桥的,题目是“红了董桥,绿了芭蕉”,观之可喜,真是俏皮得玲珑可爱。董桥的文字,本就像精灵古怪又通身灵慧,本是像极了樱桃。董桥身上的那现代士大夫气,恐怕也只有用芭蕉托着,才算出味。
当然也有故作风雅的人物,用芭蕉来嬉戏,小情小调的,虽也绮丽,但到底脱不了小家子气。比如清代那个叫秋芙的,就曾在芭蕉上题了诗,与她的夫君玩笑。“是谁多事种芭蕉,朝也潇潇、暮也潇潇。是君心事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在芭蕉上题诗,历代都有,本也不是秋芙的原创,秋芙做了,只因为她是那种袅娜的人物,病恹恹地歪在床角,气若游丝的样子,但更多的还是紫陌深处的那种沉沉的没落味道,过于唯美了,反而不若李清照的爱蕉那么直率天然一些。“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她本来就是心高气傲的率性人物,只可惜命不好,后半生给弄得那么阴气沉沉。她的爱蕉,倒还是早年的口味——个人早年的癖性,即便让岁月的尘掩了再掩,也还是要不时地露出来的。那次去漱玉祠,看古幽的院内那样的几株芭蕉,在北地,竟也活出一派淋漓,觉得芭蕉到底是很大气的植物,也难怪易安要切切地喜欢着。作者说,芭蕉“不适合齐白石的笔墨”,丰子恺漫溢禅意的画笔“也不适合芭蕉”。其原因是什么?(2分)
文中“芭蕉的那种韵味” ,“韵味”在此有何含义?(3分)
作者通过联想、比较,写了不少与芭蕉有关联的人物。请结合全文,谈谈作者为什么要以“多事芭蕉”为题。(5分)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 ) (5分)
A.本文开篇以梅竹兰与芭蕉作比较,接着用文人眼里的瓜瓜果果与芭蕉作类比,继而又以芭蕉比照几种人,其目的就是托物言志,表达对芭蕉品质的赞美。 |
B.“山风啸啸,蕉叶滔滔,那些游走的线条,如天地间游走的精灵一般,自由洒脱,狂放不羁,啸傲于尘世之上。”这里的比喻、拟人,生动而形象地突出了芭蕉的逸气。 |
C.第四、五两段都是写芭蕉只能做陪衬,这与芭蕉桀骛狂放的性格形成极大的反差,在这鲜明的对比中,告诉人们,千万不要像芭蕉那样:心比天高,命如纸薄。 |
D.文章最后一段分别引用秋芙、李清照的诗词句子,有力说明文如其人。秋芙不配在蕉叶上题诗,李清照的“应是绿肥红瘦”,直接表达了她对芭蕉的喜爱。 |
E.文章以说芭蕉讨人喜欢是因为它有真率的特点开篇,以称赞李清照“切切地喜欢着”芭蕉是因为她“本来就是心高气傲的率性人物”结束,可谓首尾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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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灯盏
朱以撒
①秋天来了,山里闪动着风吹过的暗影。叶片开始有秩序地脱离枝条,原先紧挨在一起的两片树叶,一片先下来了,另一片落下来的时候,再也见不到它旧日的邻居。交接的日子来临,一些矮小的灌木丛里,浆果外表抹上了一层紫黑,一只翠绿的螳螂举着带锯的刀,轻轻划了一下,浆水霎时奔涌而出,紫透了枝下的土皮。
②稻子已经进仓,秋风下瑟瑟摇曳的是从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农夫已经走远,不会回头,注定这一穗金黄要坚持到秋日的最后,被人遗漏、忘却,不能和亿万弟兄一道进入温暖的谷仓,此时它的美超过一切。在我看来,缘于遗忘而独立存在,虚构出岑寂田野的动人一幕。浆果、稻穗这样兀立风寒中的灯盏,秋日的过去就是它们生命的过去,许多美艳走到这里,自然变得素洁起来,像戏台上的名角戏装卸下,铅华洗去,走在街市上,纯乎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③暗夜里,车驶过同样岑寂的山村,简陋的土墙开设的小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一家人聚在严实的屋内,守着炉火,内心踏实起来,谷仓是照耀一家人美好心情的不灭灯盏,隔着芳香的木板,里边躺着一家人的生存希望——从春日开始萌发,夏阳曝晒,现在终于落实下来。当时是那么漫长,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中间这么多的交替、衔接、奔跑——的确,我看过那些最终不能点亮灯盏的农耕人家,秋日远去,寒冬到来,是那么黯然神伤地蹲着,敲打着春日吃进泥层中的犁耙,要问个究竟。丰稔的人家如实地享受着秋日的馈赠,闲聊时记起春夏那些有趣的细枝末节,唇齿开合中带着舒适的滋润。看来,只有希望不落虚空,眉宇间才笑得起来。
④一本书在经过春风、夏雨的重叠,终于在深秋的最后几日结束了文字的蔓延。这个文人松了一口气,好几次他像一个持灯者,火舌飘忽不定,他的心时浮时沉,晴明阴晦在瘦削的脸庞上隐现。夜半推开窗门,所有家庭的灯盏都熄灭了,自己却还在夜色里跋涉——这大半年的灯火费得太多了。在乡村写作,笔下的蔬笋气明显与上一个章节慢了一个节奏。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在乡村里完成的这一部分,像是夕阳余晖下归栏的牲口,脚步细碎,神色安然,被深浓起来的薄纱笼罩。也应该有一个相近的阅读环境——村头老樟树下,寂静萧然的风雨亭里,简约朴素的廊桥上。选择环境阅读是一种智慧,删去书写者身上的种种附加,也放弃了自己种种目的性,此时,书页打开,字句联袂而起,人融了进去。有几次我读到一些残本,残本毁弃了创作者的背景材料,如在异地骤遇了陌生人,没有既往的历史记录,没有阴影和光圈,使阅读时每一字句都像秋风里吹过的干果,水分滤去,肉质干脆。秋风残照下的人、文要比湿润阳春时可靠,它的冷峻是此前未有的情节,浓缩着艳丽的汁水,到了这个节气的文人笔下,我们说韵味,其中一部分就是由朴实无华来承担的。
⑤渐渐成为一个晚秋爱好者。尚在砚边的余墨被风吹干,兑点水,作一幅草草小品,透视着笔底漫不经心的挥洒状态,万木萧疏,百草枯黄,一个在秋风中穿行的漫游者,心事清癯。一些被春日枝繁叶茂遮蔽的疤痕,一些少年时代持抱不放的爱恋,不是展现了,就是放弃了。季节使人、物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幻想的春日和无比实在的秋日——有理由说,春日秋日的笔下文辞一定是不同色泽的,尽管出自一人之手。我仍然记得秋日里修订春日写下的一叠文稿,落笔如刀斧,删尽繁枝缛叶——这就是文字的命运,像许多果实那样,春夏的花枝招展,只有到了秋日,是否存在才能确认。
⑥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它们止步于初秋。刘安说,不与夏虫语寒,不与曲人语道。因为生命中缺乏言说的条件,回放曾经在春日里生机无限的花朵,不禁追问起空间的历程,究竟隐伏着多少玄机:在时光携带着无数浮沉不定的生物匆匆行进时,伤逝之美也在同时上演——使一个走到秋日下的人,那些郁积着浓艳和空洞的春愁,此时一笔勾销。
(选自《经典美文》2007年8月,有删节)第2段中作者为什么说“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此时的美超过一切”?
文中第3段有哪些表达特色?有什么表达效果?
“秋日的灯盏”在文中指什么?为何称之为“灯盏”?
本文隐含作者对生命追求过程的思考,结合全文,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条加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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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也有个道德问题
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消费对象和消费方式也日新月异、形式多样。但是,一些不合理或有违道德要求的消费现象也比比皆是,归结起来,主要有过度消费、身份消费、奢侈消费、高碳消费等。这些不合理的消费现象是由许多原因综合而成的,道德缺失则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实际上,现实中的生活消费不是经济学所理解的纯而又纯的物质消耗过程,而是一种内涵着道德理念、伦理关系、精神境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
人要求生存、谋发展、促完善,消费一定的生活资料是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通过生理代谢和精神代谢,人不但可以维持生命、积蓄精力、强健身体,还可以储备知识、活化思维、吸纳价值。当然,消费何种质量的生活资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人的体质、心理、素质、能力和品质。在消费对象的选择上和在消费方式的实现上,就存在一个合不合理、健不健康的问题。什么是健康合理的消费,什么又是道德的消费,这不仅是个生活智慧上的问题,也是一个道德认识上的问题。
首先,需要的满足和实现取决于人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取决于人对“应当如何生活”和“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回答;其次,需要的满足和实现取决于人的能力。这种能力既包括人的体力、精力和思维水平,也包括人的生活经验和支付能力;最后,需要的满足和实现还取决于人的价值选择。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对象和消费方式只不过是人完善自我的一种手段,倘若倒过来把手段当做了目的,那么,结果就会蜕变成是商品在消费着人、奴役着人。
随着全球经济产能的大规模扩张和人类消费能力的急剧膨胀,人们对未来的能源使用前景和自然生存环境产生了危机感。为了维持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活消费必须有所节制,必须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必须更加符合一定的道德价值要求。归结成一个思路便是:要开源节流。要开发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从而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用好能源;同时,在满足一定消费需求的条件下,转变不环保、不生态、高能耗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把生活消费限制在合理可控的范围之内。
道德性消费不仅是推动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还是协调和促进合理人际关系的消费,是和谐消费。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消费资料一定的条件下,有些人的多消费就意味着另一些人的少消费。这说明,消费资料和消费需要之间会构成一对矛盾,不同的消费选择和消费方式会牵动到一定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消费行为对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的拨动还会影响到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态度,甚至是人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过度消费、身份消费和奢侈消费往往会诱发有些人的消费攀比心理和等级观念,影响社会和谐。所以,道德的消费就应该是促进社会人际和谐的消费,从而是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消费方式。应当知道,所有正当的消费品都是劳动者的劳动结晶,没有劳动者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就不会有丰裕的劳动产品可供选择;反之,若是消费者都不顾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大肆挥霍,骄奢淫逸,那么最终或许也就不会再有消费品可以选择了。
搞清楚消费的社会属性和功能作用,目的还是为了找到一种符合道德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以实现人的美好生活。就目前来看,低碳消费方式无疑正是这种消费模式最新、最集中的代表。低碳经济是时代的发展趋势,在低碳消费问题上,我们要将其厘定在合理的位置上,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功效。从根本上讲,提倡低碳消费并不是要降低生活标准,而是要倡导一种环保、人本、和谐的道德价值观。下列关于“道德性消费”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道德性消费是推动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消费。 |
B.道德性消费是协调和促进合理人际关系的消费,是人与人和谐的消费方式。 |
C.道德性消费是降低自己消费需求以满足别人需求的人与社会和谐的消费方式。 |
D.道德性消费是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消费方式。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由于部分人们道德缺失,社会上就产生了过度消费、身份消费、奢侈消费、高碳消费等不合理的消费现象。 |
B.现实生活中的人要维持生命、保养身体、学习知识、完善自己,不仅需要生理代谢,还需要精神代谢。 |
C.开发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用好能源,转变不环保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符合道德性消费的理念。 |
D.所有正当的消费品都是劳动者的劳动结晶,合理适当的道德性消费其实就是尊重劳动者的正当劳动。 |
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经济学所研究的消费是纯而又纯的物质消耗过程,并不符合现实中的生活消费现象,因此倡导低碳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与经济学无关。 |
B.为了维持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活消费必须有所节制,应该降低生活标准由高碳消费转为低碳消费。 |
C.奢侈消费只要不诱发人们的攀比心理和等级观念,不影响社会和谐,还是可以提倡的,因为它能够促进奢侈品生产厂家的发展。 |
D.消费对象和消费方式是人完善自我的一种手段,如果把手段当做了目的,就会蜕变成商品在消费着人,比如社会上出现的“房奴”“车奴”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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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
①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小时候在菜园和森林中,见过形形色色的虫子。绿色的软绵绵的喜欢吊在杨树枝上的毛毛虫,爱在菜园中飞来飞去的有着漂亮外壳的花大姐,以及在树缝中养尊处优的肥美的白色虫子,都曾带给我许多的乐趣。我曾用树枝挑着绿色的毛毛虫去吓唬比我年幼的小孩子;曾经在菜园中捉了花大姐将它放到透明的玻璃瓶中,看它金红色夹杂着黑色线条的光亮的“外衣”;曾经抠过树缝中的虫子,将它投到火里,品尝它的滋味——想着啄木鸟喜欢吃的东西,一定甘美异常。至于在路上和田匍匐着的蚂蚁,我对它们更是无所顾忌,想踩死一只就踩死一只,仿佛虫子是大自然中最低贱的生灵,践踏它们是天经地义的。
②成年之后,我不拿虫子恶作剧了,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有特别的怜惜之情。而是由于逐渐地把它们给淡忘了。这时候我注意的是飞鸟,是流云,是高耸入云百年老树,是湖泊中的野雁,是森林里的白雪地上奔逃的兔子。虫子就像尘埃一样,被这些事物给深深地掩埋了。
③然而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如今我写着以上的文字,想要描述它时,又仿佛看见了它那矫健身的影——虽然说它是那般的小;又仿佛听见了它被摔下来时那山呼海啸般的声音——虽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声音出现。
④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从弟弟家过完除夕回到自己的家。推开家门,见陈设还是过去的陈设,杜鹃依然如往来一样怒放着,而窗外的雪山几草滩也一如既往地沐浴着冬日清冷的阳光,这物是人非的场景让我觉得分外的苍凉。我孤独地站在屋子的窗前,久久不肯离开。我想让目光与那些流云做伴,因为它们行踪飘忽,时有时无,与我迷离的心态正吻合。
⑤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过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⑥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个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再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去。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挣乱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被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史。
⑦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的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的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
(2009年《文汇报》)第①第②段写出了我对虫子们怎样的态度?据此与后文的关系可判断出这是一种什么表现手法?略作说明。
文章第⑥段中两次用到“我以为……,谁料它……”这样的句式,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有何效果?
文章第③段作者说:“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联系后文说説作者被“震撼”的原因有哪些?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鉴赏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第四段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杜鹃、雪山、草滩以及窗外的流云,与第二段所写的飞鸟、流云、老树等景观前后呼应,强化了成年的我“淡忘”虫子、关注美丽山川的心理。 |
B.第六段开头写小虫子“爬起来姿态万千”,“跳着多姿多彩的舞蹈”,突出了它在地面上的爬行是“那么地得心应手”,与后来向着“呈直角的佛龛爬”时的艰难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为下文对小虫子的赞美作了铺垫。 |
C.在进军佛龛的过程中,这只小虫子不断地受挫,文章前后多次写到了它从高处栽下来的情景;尤其是爬得最高的那一次,它摔得特别重,“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来”。作者这样细致描写,意在突出小虫子不懂得知难而退因而屡战屡败的行为。 |
D.小虫子受了香气的吸引努力地试图爬上佛龛,这几乎是昆虫的本能行为,在我眼里却成了“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在“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的高尚行为;这小虫子也成了“一个伟大的战士”甚至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这真切地传达出了作者内心的崇敬之情。 |
E.最后,这只虫子死在佛龛下的角落里,触角已残破不堪,可是,在这“心情最灰暗的时刻”,当我凝神着它“依然那么明亮”的黑壳,这闪烁的黑色,却仿佛一盏灯,为我的心“送来一缕明媚的光”,让我精神为之一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