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现代文选段
我们在17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留海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惟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生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摸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绝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篮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10万字一本本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罗!”震醒过来,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0.5.13
请结合文中加点字的两句话,简要说明本文在语言上的特点。
                                                                                 
                                                                                
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概括文章中两代人在17岁时各自的特点。
                                                                               
                                                                                   
作者在文中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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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12—14题。
幸福一小时
远远地站在那所大学门前,一直给工友神侃这是“我的大学”的杨小一心里怵怵的。舍不得花钱坐公交车的他,足足走了两个小时才到。虽然前些日子落了场雪,路面打滑,嘴里哈着白腾腾的雾气,但他的全身都热呼呼的。
其实小一来这座城市主要是想看看自己当年最想上的大学是啥样子。那所大学是他几年来天南海北打工的精神支柱。
扛了三个月的水泥沙包,在工友们一再请求下,包工头给每人发了50元零用钱。小一用30元在街头三轮车上买到一件棉衣。那天下午,他休了半天工,要穿着新衣服去看“我的大学”。
那所大学太气派了!那高楼、那道路、那残存些许落雪的绿草坪、那些仍然苍翠的大树,都让小一充满自豪。我的娘啊,这就是“我的大学”!
“干什么的?说你呢!”
呵斥声把美滋滋算盘着回去如何向工友们炫耀的小一吓了一跳,离大门十来米远保安就冲他喊。还真负责,瞧,“我的大学”连门口保安都比别的地方负责。毕竟心里有点怵,他磨磨蹭蹭过去,掏出平时自己都不舍得吸的烟递过去,怯怯地说,想进校园看看。保安乜斜了一眼他手里的烟,并没有接,“哼”了一声,说:“不行,学校是能乱看的?”
说了许多好话,最后杨小一不得不郑重地表示:到这座城市打工就是为了能来看看“我的大学”。保安突然笑出一句:“你的大学?”
话说到这儿,小一的脸由红变成青紫。失望至极的他决然转身,仅仅走了两三步,寻思着,就这样走了?不行。再次面对学校,他发现学校西墙外是农田,突然喜上眉梢。
他要沿校园外墙走一圈。墙外的农田里有积雪,一踩两脚泥。他顾不得许多,仰着脖颈,脚尖点地行走,目光贪婪地尽可能伸向一人多高的围墙里面:高耸的教学楼、笔直的大道、幽静的小树林……
树丛阻挡了视线,小一急匆匆往前小跑,突然发现了围墙上的一个缺口,想都没想,他就从那儿跳了进去。“咚”的一声,躺在地上的小一全身泥水,原来缺口里侧是一片低洼,一滑一摔,疼得他叫出了声。望一眼斜西的太阳,他咬着牙急急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向不远处的水泥大道。没想到,刚接近路边,正好有个保安迎上来问:你怎么回事?小一忙说,我跳墙进来,只想看看学校,没别的意思……
听他这么说,回过神儿的保安上去就扭住了他,一句也不听他解释。在保安室里,他那狼狈样显然被当成了贼,两手抱头蹲在墙角,裤带也被抽去。几人轮番审讯,说他如果再不老实就交给派出所。半个多小时也没审出什么,保安们对他放行了,并警告他不许再来,若再抓住,就怎么怎么样。
一名保安带他走向大门。此时的杨小一觉得很美气,虽然受了罪,却能亲自走在校园里,幸福啊!望着学生们谈笑着从身边经过,他想,如果当年不是爹有病,家里没有钱,或许他就跟这些学生们一样。但此念头转瞬即逝,他如饥似渴地东张西望,教学楼、餐厅、实验楼、足球场、湖水……恨不得把这些都装进自己眼里。他很满足,“我的大学”比想象得还漂亮。
直到保安说一直走、快点出去,他才注意到学校大门就在前方路口。
恋恋不舍地站在大门口,禁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刚走过的笔直的大道上已不见了那个带他出来的保安的影子。
习惯性看看手表,小一嘴角泛起笑意,心说,虽然不到一个小时,却能亲自走在校园里,幸福啊!
大门口还是原来那个门卫,他一眼就认出了小一,责问:你没登记怎么进去的?瞧你身上咋回事?一看你就不是好人。门卫大声召唤同伴,杨小一又一次双手抱头蹲在保安室的墙角。
列对作品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三次详细描写了杨小一分别在校门口、校园外墙和校内看到的“我的大学”的情景,如此细致的环境描写意在突出体现杨柳小一对心中的大学的向往与留恋。
B.本文多次写到校园的保安。保安贯穿全文,杨小一的校园游是在保安的监督下完成的,保安起到了见证人的作用,保安是本文的重要线索人物。
C.“虽然前些日子落了场雪,路面打滑,嘴里哈着白腾腾的雾气,但他的全身都热呼呼的。”文章开头这样写,是为下文杨小一跳墙进校园却全然不顾寒冷埋下伏笔,体现杨小一看看“我的大学”的决心。
D.“小一的脸由红变成青紫”。杨小一的脸“变成青紫”是因为不能进入校园而失望至极和自己的真情告白被保安蔑视、讥笑所造成的窘迫、羞辱和伤害。

E.为了能够看看“我的大学”,杨小一付出了许多,包括到这座城市打工,包括忍受门卫的不公平待遇等等,这些过程让人心酸,与杨小一的心理形成巨大的反差,鲜明的对比。
杨小一是个圆形人物,请从文中的叙述描写中,概括杨小一的性格特点。
(提示:分点回答,不必分析)
请结合小说内容,以“幸福是……”的答题方式,谈谈你对“幸福”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9—11题。
如何看待文学的网络时代
中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随之迅速侵入文学领域。当我们的作家和学者还在寻找对策和命名权的时候,“网络文学”这个大而化之的名称突然登堂入室,并且暴得大名。
文学的网络时代是否会导致作家群体的消失?作家在文学的纸媒时代中无疑是文学的最重要因素,甚至具有无上的权威,“作家中心论”既使文学得到充分发展,也导致了文学的重名不重实,因而中国文学史上也不断出现后世作者假借前世著名作家之名创作文学作品的现象。而在文学的网络时代,作家的权威性不断受到质疑,作家不再具有神圣的光环,而在网络上仅仅以“写手”的身份出现,“写手”的身份是多重性的,他们可能不再是专职的文学创作者,而有可能是教师、工人、公务员或从事其他各种职业;他们大多数时候是化名(网名)的,有时甚至是“无名”的,由于不受“名”的局限而具有更大的想象空间,创造了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学作品。这个群体可能在不久的未来逐渐显示出巨大潜力,他们将不再需要专业的培养机制来催生,也可能不再需要专业的机构予以养护,他们将诞生于民间、生活于民间并且服务于民间。文学在网络时代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文学,仅仅是作者、作品和读者等文学要素在网络时代的地位和形态发生了变化而已。
文学并不是仅仅指那些写在纸上的语言艺术,文学的本性不在于纸张这种传播媒介,而在于用语言来虚构文学形象,以此来传递情感并达到审美状态。也就是说,文学不会在网络时代中消亡,但是文学会变化为各种不同的存在形式,甚至在博客、论坛、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等网络形式中也存在着文学的元素。有时甚至直接可以成为文学,例如博客中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具备精妙的语言艺术,传递了创作者的真情实感,并且蕴含了形而上的审美思考:虽然这些作品有时是真人真事,并未以语言虚构文学形象,但是他们塑造的形象更加真实、表达的情感更加真切、蕴含的形而上思考更加具有审美价值,因而毫无疑问地应当被纳入文学范畴。此外,文学从“孔门四科”之一到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最后与西方的文学含义接轨,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文学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断发生变化,因此文学在网络时代出现各种不同的变化也将成为必然,我们也不必因其变化而断定文学的消亡。
由此观之,网络时代的文学不可能消亡,但是在文学要素和表现形式等问题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才是文学创作者和研究者应该关注的核心,而不是仅仅纠缠于虚空的“网络文学”概念、或者纠结于缥缈的文学消亡论。只有如此,才能推进网络时代的文学更好更快地发展。
下列关于“网络时代的文学”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网络文学”这个名称是在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并且迅速侵入文学领域后出现的。
B.文学发展至网络时代,作者的权威地位逐渐被取消,作者和读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每个人即可以是读者,也可以是作者。
C.网络时代的作家群体具有巨大潜力,他们从专职的文学创作,走向民间、生活于民间并且服务于民间。
D.网络时代的文学丰富多彩,是因为“写手”大多时候是化名有时甚至是“无名”而不受“名”的局限,具有更大想象空间。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或推理,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家中心论”导致文学重名不重实,有些作者假借前世著名作家之名创作作品,这阻碍了文学的发展。
B.文学可以分为纸媒时代和网络时代,不同的时代,文学的表现形式会有许多的不同。
C.博客中的优秀作品可以纳入文学范畴,有可能成为文学的经典。
D.文学工作者只纠缠于虚空的“网络文学”概念或纠结于“文学消亡论”,无助于网络时代文学更快更好的发展。

“网络时代的文学不可能消亡”,能支持这个结论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现代文阅读,按要求答题
广陵散
宗利华
那时,聂政坐在一个酒肆里,心如止水。秋日的风已露出了峥嵘气象,吹得檐角枯草,咝咝作响。聂政的目光掷向窗外,有一稀稀拉拉的丧葬队伍缓缓走过,灰黄的纸片散乱了黄昏的半个天空。那队伍寂静而行,竟不闻半点泣声!
看来,又有一个人,像父亲一样,被暴君害死了。聂政眼里,有恶恶的光一闪而过。
该去了。聂政抹一把脸,左手将腰间的短剑一捏,凛凛地出了酒肆。
次日黄昏。修建宫殿的工地。
和聂政目光不经意地一撞,韩王就明白了,这群匠人里头,有个人是来取他性命的。他不动声色转身就走。聂政手里瞬时已抽出了短剑,脚步也迅疾跃起。哪料韩王早有防备,卫士水般围拢过来!聂政趁势翻墙而逃!
在父亲坟前,聂政跪了整整一夜。现在,他需要藏匿了。他已成为被捉拿的要犯。
三年后的一天,一个瘦削的身影出现在韩国的街市上。那身影正踽踽前行,面前忽地就多了一个女人,一个男孩。那人浑身悄然一震!
“你,像极了一个人。”女人盯了他道。“谁?”那人的声音嘶哑、冷漠。“我的丈夫。我足足三年没见到他了。你浑身上下,有一个地方非常像他。
哪儿?”
“牙齿。”
那人仰天大笑:“你这女人,莫不是疯了?”说完,直直地走了。
眼角,却兀自有了泪。
转眼,又是三年。
这一天,韩国都城城楼下,蓦地就多了一个盘膝而坐的黑面男子。面前横摆一张满身断纹的古琴。此人在那古琴上抚出第一个音符时,众人便止了手头活儿,齐齐地扭头来瞧。再听,愈加不同凡响了,时而清虚淡远,时而酣畅淋漓,时而冰泉凝咽,时而深沉凝重。人愈来愈多,静静围拢过来。路侧,立了数匹骡马,竟高昂其首,寂然无声。
不久,琴音把韩王的属下给吸引来了。
国君韩哀侯的寿诞到了,宴上需要这么一位抚琴高手。
再打量那弹琴者,实在太丑陋了。脸似锅底,发如乱麻。张嘴一笑,那里面竟一颗牙也寻不见。一开口,嗓音竟像破锣一般怪异。
众人皆感叹,奇人自有异象啊!就这样进了宫。
韩王寿诞宴上,男子施了浑身解数奏琴,把韩王及周围卫士听得如痴如醉。琴音突然陡地一转,瞬时激昂起来。众人闭目去听,竟在那里面听出了战马嘶嘶,铁蹄铮铮,兵车喋喋。琴音愈来愈急,似乎是两军对垒,厮杀开来。众人心旌慌乱,却又欲罢不能。
猛地一下,琴音戛然而止,随之一声惊呼!
细瞧,韩王胸前竟早就被刺入一剑!
韩王双手抓着剑柄,拼着最后气力问:“你是谁?为何要杀我?”
男子哈哈大笑:“我是谁,已不重要了。如果说六年前我杀你,是为了替父报仇,现在,我则是替天行道!”
男子说罢,抽出韩王腹中之剑,往脖子上只一横,鲜血四下迸溅开来!次日,男子尸体和那柄剑一起被挂在了城楼上。旁边有一白纸,上书“知此人者,赏金千两”。
数日后,有一老妇跌跌撞撞而来,立住,号啕大哭:“儿啊!虽说你变得面目全非,但我只需看这剑一眼,就知道是你。你,终是为你爹报仇啦!”
说罢,取剑过来,笑道:“没想到,咱一家两口,都死于这柄剑上。”旁边有人待要阻拦,那剑已直直地刺入老妇胸膛了!
很远很远处,静静地,站了一个女人,一个男孩。女人默默地弯了腰,悄悄道:“孩子,你不是想知道你爹的模样吗?瞧,挂在上面的那个就是。三年前,咱娘俩见到的那个人也是他啊!而且,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你爹的名字,叫聂政。”
“为什么爹要那样做?”
“当年,暴君要你爷爷为他铸剑,你爷爷铸成后怕他滥杀无辜,并没交给他。他把你爷爷杀死了。”女人已是泪眼蒙眬!
“那,我该找谁报仇?”男孩抬了头问。
女人缓缓地直起身子。女人无法回答。
据说,聂政抚过的那张古琴,后来为一方士所得,遂创作了千古名曲——《广陵散》。
对这篇小小说的评价,正确的两项是()

A.开篇处“秋日的风已露出了峥嵘气象”一句,是说已到了金风送爽的季节,秋风给人世带来了美丽而绚烂的景致。
B.第一段写“稀稀拉拉的丧葬队伍缓缓走过,……竟不闻半点泣声”,说明了暴君统治的严酷。老百姓已习惯于悲痛中生活,欲哭亦无泪。
C.“凛凛地出了酒肆”“踽踽前行”“直直地走了”这些叠音词描写的都是聂政改装易容之后为掩饰真相而有意为之的动作。
D.小说前半部分写聂政与女人对话,仰天大笑后,“眼角,却兀自有了泪”,极精炼的一笔,却揭示了聂政复杂的内心世界。

E.小说末尾处,孩子说:“那,我该找谁报仇?”说明复仇的火焰已在又一代人的心中点燃,肆虐的暴君必然会遇到强烈的反抗。
作为篇幅短小的小小说,作者为什么要用笔墨描写那些风景?
小说中两次写到聂政抚琴,简析这两处描写对于情节构思和人物刻画的作用。
小说中聂政说:“如果六年前我杀你,是为了替父报仇,现在,我则是替天行道!”你对这句话怎么理解?其对小说主题有何作用?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2题。
远去了,母亲放飞的手
刘心武
从1950年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回忆那10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物质上,母亲自已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有得穿就行了;用的,如家具,也十分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毋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亲的那些见过大世面的朋友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等,也足以叫邻居们啧啧称奇。有人就对我发出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但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母亲在饮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是,我家是大院中有名的邮件大户。如果那几十种报刊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为我订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为儿子花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
l959年,我被北京师范专科学校录取,勉勉强强地去报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学校就在市内,因此我觉得还可以大体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饭和睡觉。我满以为,母亲会纵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样生活。但是她却给我准备了铺盖卷和箱子,显示出她丝毫没有犹豫过。母亲不仅把我“推”到了学校,而且,也不再为我负担那些报刊的订费,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
1960年冬天,有一个星期六我回到家中,进门就发现情况异常,仿佛在准备搬家似的……果不其然,父亲奉命调到张家口一所军事院校去任教,母亲也随他去。我呢?父亲和母亲都丝毫没有犹豫地认为,我应当留在北京。问题在于:北京的这个家,要不要给我留下?如果说几间屋都留下太多,那么,为什么不至少为我留下一间呢?但父亲却把房子退了,母亲呢,思想感情和父亲完全一致,就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开始完全独立地生活。父毋迁离北京后的那周的星期六下午,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北京除了集体宿舍里的那张上铺铺位,再没有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了!我爬上去,躺到那铺位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没有流泪,却有一种透彻肺腑的痛苦,难以言说,也无人可诉。
1966年春天,我在北京一所中学任教。就在那个春天,我棉被的被套糟朽不堪了,那是母亲将我放飞时,亲手给我缝制的被子。它在为我忠实地服务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必须更换的极限。于是我给在张家口的母亲写信要一床被套。这对于我来说是自然到极点的事。母亲很快寄来了一床新被套,但同时我也就接到了母亲的信,她那信上有几句话我觉得极为刺心:“被套也还是问我要,好吧,这一回学雷锋,做好事,为你寄上一床……”睡在换上母亲所寄来的新被套里,我有一种悲凉感:母亲给儿子寄被套,怎么成了“学雷锋,做好事”,仿佛是“义务劳动”呢?现在我才憬悟,母亲那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话,就是告诉我,既已将我放飞,像换被套这类的事,就应自己设法解决。她是在提醒我,“自己的事要尽量自己独立解决”。
母亲将我放飞以后,我离她那双给过我无数次爱抚的手是越来越远了,但她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母亲将我“放飞”以后,“放飞”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4分)

文中共写了几次“放飞”?请作简明概括。(4分)



(1)“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这句话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2分)

(2)母亲注重孩子的饮食,对衣着和家中摆设却毫不讲究,却给孩子订“几十种报刊”,你能从中悟出母亲的“育子”之道吗?(4分)



下列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4分)
A.作家刘心武这篇回忆母亲的文字,写的不是一般母亲的那种舐犊之情。他的母亲所给予他的是需要逐渐的理解和感悟才能充分体验到的母爱。
B作家刘心武体验到的是一种高层次的母爱,可见作家的母亲是精通教育理论的。
C这位母亲在对待孩子问题上的独到之处是“放飞”。只有敢于“放飞”,孩子将来才会有出息。
D本文告诉我们,高层次的父母之爱,就是能为子女长远打算的爱。
E本文文字朴实,却写得真情浓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10题。
有的人经常焦虑不安,怀疑自己身体这儿有病,那儿有问题.惶惶不可终日。这种状态发展严重的,在医学上称为“焦虑症”。焦虑症属于神经官能症,是一种不能很好地适应正常环境的反应。这种病人,对现实和未来充满困扰、恐惧和危机感,通过植物神经系统,产生了种种内脏症状。
患这种病的病人性格常不稳定,似有大祸临头,死亡降临。因此,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身出冷汗,手脚颤抖。其特点是突然而来,突然而去,病人自己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有“心脏撞击胸壁”“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并由此担心是“心脏出了毛病”而四处求医,可是什么大毛病也查不出来。
慢性焦虑症,患者常诉说心烦意乱,不易入眠;也有的人出现一种“睡眠缺失感”——客观上呼呼大睡,但醒来时却说“一分钟也没有睡着”。因长期失眠,病人十分苦恼,平时表现焦躁、孤独、羞怯、慌乱、紧张、易怒,也有的情绪郁闷,不愿与别人接触,郁闷在心,久思成疾,患者常出现各种植物神经紊乱的症状和体征,如头晕、多汗、恶心、呕吐、持续腹胀、便秘、心慌、尿频、思想不集中、视力模糊等。病人常怀疑自己的内脏有严重的病变,忧心忡忡,惶惶不安,但经医生详细检查,却无异常发现。
焦虑症是由于中枢神经机能失调引起的,并无任何器质性病变,所以患者应当相信医生的话,解除“身患重病”的顾虑,建立一个必胜的信念,靠自己的毅力把自己从“病”的陷坑中拉上来。作为患者的亲人、家属不要认为他们是“装病”,生活上要热情关怀、体贴,多做安慰工作。改变生活的环境,让病人到外面散散心,多做些户外活动,这可分散对疾病的注意力。作为医者,对病人的主诉症状要作出解释,以消除病人的疑虑。除进行心理暗示疗法外,再适当配以抗焦虑药,疾病的魔影就会很快自然消失。
下列对“焦虑症”的解说,最准确的一项是

A.“焦虑症”是一种怀疑自己有病,经常焦虑不安的病症。
B.“焦虑症”是一种对现实和未来充满困扰、恐惧和危机感的病症。
C.“焦虑症”是一种很不适应正常环境并怀疑自己有病的病症。
D.“焦虑症”是一种不能很好适应正常环境并怀疑自己有病而产生的神经性病症。

下列不完全属于“内脏症状”的一项是

A.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手脚颤抖 B.头晕、多汗、恶心、呕吐
C.腹胀、便秘、心慌、尿频 D.食欲减退、视力模糊

“焦虑症”致病的生理机制是

A.性格不稳定,环境困扰 B.长期精神刺激
C.中枢神经系统失调 D.植物神经紊乱

对本文的理解和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焦虑症”有急性和慢性之分,急性比慢性的内脏症状更为严重。
B.“焦虑症”的产生与人的性格和环境有关。
C.“焦虑症”虽无任何器质性病变,但还是需要治疗的。
D.必胜的信念、亲人的关怀、医生的分析和解释,改变生活环境、心理暗示、服用抗“焦虑药”,“焦虑症”是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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