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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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榕树
黄河浪
①住所左近的土坡上,有两棵苍老蓊郁的榕树,以广阔的绿阴遮蔽着地面。在铅灰色的水泥楼房之间,摇曳赏心悦目的青翠;在赤日炎炎的夏天,注一潭诱人的清凉。不知什么时候,榕树底下辟出一块小平地,建了儿童玩的滑梯和亭子,周围又种了蒲葵和许多花朵,居然成了一个小小的儿童世界。也许是对榕树有一份亲切的感情吧,我常在清晨或黄昏带小儿子到这里散步,或是坐在绿色的长椅上看孩子们嬉戏,自有种悠然自得的味道。
②那天特别高兴,动了未泯的童心,我从榕树枝上摘下一片绿叶,卷制成一支小小的哨笛,放在口边,吹出单调而淳朴的哨音。小儿子欢跳着抢过去,使劲吹着,引得谁家的一只小黑狗循声跑来,摇动毛茸茸的尾巴,抬起乌溜溜的眼睛望他。他把哨音停下,小狗失望地跑开去;他再吹响,小狗又跑拢来……逗得小儿子嘻嘻笑,粉白的脸颊上泛起淡淡的红晕。
③而我的心却像一只小鸟,从哨音里展翅飞出去,飞过迷濛的烟水、苍茫的群山,停落在故乡熟悉的大榕树上。我仿佛又看到那高大魁梧的躯干,卷曲飘拂的长须和浓得化不开的团团绿云;看到春天新长的嫩叶,迎着金黄的阳光,透明如片片碧玉,在袅袅的风中晃动如耳坠,摇落一串串晶莹的露珠。记忆里的故事有榕树的叶子一样多……
④故乡的桥头有两棵老榕树,一棵直立,枝叶茂盛;另一棵却长成奇异的S形,苍虬多筋的树干斜伸向溪中,我们都称它为“驼背”。更特别的是它弯曲的这一段树心被烧空了,形成一丈多长平放的凹槽,而它仍然顽强地活着,横过溪面,昂起头来,把浓密的枝叶伸向蓝天。小时候我们对这棵驼背榕树分外有感情,把它中空的那段凹槽当作一条“船”。几个伙伴爬上去,敲起小锣鼓,以竹竿当桨七上八落地划起来,明知这条“船”不会前进一步,还是认真地、起劲地划着。在儿时的梦里,它会顺着溪流把我们带到秧苗青青的田野上,绕过燃烧着火红杜鹃的山坡,穿过飘着芬芳的小白花的橘树林,到大江大海里去,到很远很美丽的地方去……
⑤不知在什么日子,我们还看到一些女人到这榕树下虔诚地烧一沓纸钱,点几炷香,她们怀着怎样的心愿来祈求这榕树之神呢?我只记得有的小孩面上长了皮癣,母亲就会把他带到这里,在榕树干上砍几刀,用渗流出来的乳白的液汁涂在患处,过些日子,那癣似乎也就慢慢地好了。而我最难忘的是,每当过年的时候,老祖母都会叫我顺着那“驼背”爬到树上,折几枝四季常青的榕树枝,用来插在饭甑炊熟的米饭四周,祭祀祖先的神灵。那时候,慈爱的老祖母往往会蹑着缠得很小的“三寸金莲”,笃笃笃地走到石桥上,一边看着我爬树,一边唠唠叨叨地嘱咐我小心。而我虽然心里有点战战兢兢的,却总是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把折到的树枝得意地朝着她挥舞。
⑥使人留恋的还有铺在榕树下的长长的石板条,夏日里,那是农人们的“宝座”和“凉床”。每当中午,亚热带强烈的阳光令屋内如焚、土地冒烟,惟有这两棵高大的榕树撑开遮天巨伞,抗拒迫人的酷热,洒落一地阴凉,让晒得黝黑的农人们踏着发烫的石板路到这里透一口气。傍晚,人们在一天辛劳后,躺在用溪水冲洗过的石板上,享受习习的晚风,漫无边际地讲三国、说水浒,从远近奇闻谈到农作物的长势和收成……高兴时,还有人拉起胡琴,用粗犷的喉咙唱几段充满原野风味的小曲,在苦涩的日子里寻一点短暂的安慰满足。
⑦苍苍的榕树啊,用怎样的魔力把全村的人召集到膝下?不是动听的言语,也不是诱惑的微笑,只是默默地张开温柔的翅膀,在风雨中为他们遮挡,在炎热中给他们阴凉,以无限的爱心庇护着劳苦而淳朴的人们。
⑧我仿佛刚刚从一场梦中醒转,身上还留有榕树叶隙漏下的清凉;但我确实知道,这一觉已睡过了三十年,而人也已离乡千里万里外了!故乡桥头苍老的榕树啊,也经历了多少风霜?听说那棵“驼背”,在一次台风猛烈的袭击中,挣扎着倒下去了,倒在山洪暴发的溪水里,倒在故乡亲爱的土地上,走完了自己生命的历程。幸好另一棵安然无恙,仍以它浓蔚的绿叶荫庇着乡人。而当年把驼背的树干当船划的小伙伴们,都已成长。有的像我一样,把生命的船划到遥远的异乡,却仍然怀念着故土的榕树吗?有的还坐在树下的石板上,讲着那世世代代讲不完的传说吗?但那像榕树一样垂着长长胡子的讲故事老人已经去世了;过年时常叫我攀折榕树枝叶的老祖母也已离开人间许久了;只有桥栏杆上的小石狮子,还在听桥下的溪水滔滔流淌吧?
⑨“爸爸,爸爸,再给我做几个哨笛。”不知什么时候,小儿子也摘了一把榕树叶子,递到我面前,于是我又一叶一叶卷起来给他吹。那忽高忽低、时远时近的哨音,弥漫成一片浓浓的乡愁,笼罩在我的周围。故乡的亲切的榕树啊,我是在你绿阴的怀抱中长大的,如果你有知觉,会知道我在这遥远的异乡怀念着你吗?如果你有思想,你会像慈母一样,思念我这飘泊天涯的游子吗?
1979年5月于香港
(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读本》,有删改)
本文写的是对故乡的怀念,将标题换成“忆故乡”或“怀念故乡”好不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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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③段说“记忆里的故事有榕树的叶子一样多”,故乡的榕树下,有哪些事情使“我”至今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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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从语言的角度赏析下面这句话,并说说他在文中的作用。
我的心却像一只小鸟,从哨音里展翅飞出去,飞过迷濛的烟水、苍茫的群山,停落在故乡熟悉的大榕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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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构思巧妙,情景交融的抒情散文。请探究本文独特的抒情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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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祭孔大典
①祭孔,是华夏民族为了尊崇与怀念至圣先师孔子,而主要在孔(文)庙举行的隆重祀典,两千多年来,成为世界祭祀史、人类文化节史上的一个奇迹。祭孔大典是山东曲阜专门祭祀孔子的大型庙堂乐舞活动,亦称“丁祭乐舞”或“大成乐舞”,是集乐、歌、舞、礼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于每年阴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诞辰时举行。
②祭孔活动可追溯到公元前478年,孔子卒后第二年,鲁哀公将孔子故宅辟为寿堂祭祀孔子,孔子故居成为世界上第一座孔庙。汉高祖刘邦过鲁,以“太牢”祭祀孔子,开历代帝王祭孔之先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地纷纷建孔庙,直至县县有孔庙的盛况,孔庙逐渐演变成封建朝廷祭祀孔子的礼制庙宇。元、明、清三个朝代皇帝为孔子举行国家祭奠的主要场所在北京孔庙。随着帝王们的褒赠加封,祭典仪式日臻隆重恢弘,礼器、乐器、乐章、舞谱等也多由皇帝钦定颁行。帝王们或亲临主祭,或遣官代祭,或便道拜谒,总计达196次。
③祭孔大典在古代被称作“国之大典”。自唐玄宗于公元739年封孔子为“文宣王”后,祭祀孔子的活动开始升格。宋代后祭祀制度扶摇直上,明代已达到帝王规格。至清代,祭祀孔子更是隆重盛大,达到了顶峰。清朝仅乾隆皇帝一人就先后8次亲临曲阜拜祭孔子。
④民国政府明令全国祭孔,其程序和礼仪做了较大变动,献爵改为献花圈,古典祭服改为长袍马褂,跪拜改为鞠躬礼。1986年,沉寂了半个世纪的祭孔大典经曲阜市文化部门挖掘整理,在当年的“孔子故里游”开幕式上得以重现。
⑤祭孔大典的神奇魅力,充分表现在乐、歌、舞、礼四种艺术形式上。乐、歌、舞都是紧紧围绕“礼”而进行的,所有礼仪要求“必丰、必洁、必诚、必敬”。祭孔大典用艺术的形式集中表现了儒家思想文化,体现了艺术形式与政治内容的高度统一,形象地阐释了孔子学说中的“礼”的涵义,表达了“仁者爱人”、“以礼立人”的思想,具有较强的思想亲和力、精神凝聚力和艺术感染力。发掘、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祭孔大典”,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凝聚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它所阐释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精髓,将对中国乃至华人世界的文化传播产生积极的影响。
下列选项中关于“祭孔大典”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祭孔大典是华夏民族为了尊崇与怀念至圣先师孔子,主要在文庙举行的隆重祀典。
B.祭孔大典是专门祭祀孔子的大型庙堂乐舞活动,亦称“丁祭乐舞”或“大成乐舞”。
C.祭孔大典历经两千多年从未间断,是世界祭祀史、人类文化节史上的一个奇迹。
D.祭孔大典是集乐、歌、舞、礼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形式,表演紧紧围绕“礼”而进行。

下列对历代祭孔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鲁哀公将孔子故宅辟为寿堂,汉高祖用“太牢"祭祀孔子,祭孔活动逐步升级。
B.祭祀孔子的活动升格为国之大典,是自唐玄宗封孔子为“文宣王”以后开始的。
C.清代,祭祀孔子最为隆重盛大,仅乾隆皇帝一人就先后8次亲临曲阜拜祭孔子。
D.民国政府对祭孔的程序和礼仪做了较大变动,明令全国各地都要祭孔。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地纷纷建孔庙,达到了县县有孔庙的盛况,孔庙逐渐演变成封建朝廷祭祀孔子的礼制庙宇。
B.中国历代帝王或亲临主祭,或遣官代祭,或便道拜谒,都对孔子进行过祭祀。
C.祭孔大典用艺术的形式集中表现了儒家思想文化,形象地阐释了孔子学说中的“礼”的涵义。
D.发掘、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祭孔大典”,对于凝聚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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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早年与张奚若同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金岳霖先生,在晚年的《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王蒂瀓曾说过:‘完全是 四方的,我同意这个说法。’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彤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金先生的这番话,贴切地概括了自己“最老的朋友”。
“‘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曾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 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问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张先生不仅对新生严厉,就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也照样不留情面:“毕业后希望你们能继续研究政治学。为了生活自然要找工作,那么可以教教书。最不希望你们去做官。”张奚若先生的话,严厉是够严厉,但也是对学生们最恳切的忠告。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蒋介石应该下野”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蒋介石对张奥若可谓是“国士”之礼遇了。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这与民国另一大知识分子傅新年在国民党大会上痛骂宋子文的“壮举”可以媲美,宋子文只是国民党的一个要人,而张奚若顶撞的可是最高元首。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因。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忠于事实,是对其中肯的评价,亦褒亦贬。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
阅读全文,概述张奚若为什么被称为“棱角先生”。
结合文本,概括本文材料运用的特点。
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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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 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问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番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轮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 女儿收拾看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柬,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套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套死的,外公今天也套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婪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采,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 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小说的标题“老爱情”有什么含义?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作为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潮菜初是伴随着潮商的足迹传遍东西洋的,而后通过南北贸易和移民,吸纳了东西洋各地的饮食精华,包括各种各样的食材和烹饪技法,进而融会贯通并走向成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潮菜在全国各地迅速的兴起,其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按照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分类法,潮菜因为地处广东而归入了粤菜,但已故的美食家唐振常却不以为然。他在《饔飨集》中说:“八大菜系中无潮州菜,大约以为潮州菜可入粤菜一系,此又不然,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州菜的特点,凡食客皆知,试看香港市上,潮州菜馆林立,何以不标粤菜馆而皆树潮州菜之名?”为什么潮菜不能归入粤菜?为什么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自己的名声?
就潮州人而言,大概认为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与潮州人所吃的潮菜有明显的差别。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197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组织当地大饭店的名厨整理出版一套6册的“菜点选编”丛书,没有把潮州菜汇编到《广东菜点选编》一书中去,而是与福建菜合编为《福建潮州菜点选编》。这说明在专家名厨的眼里,潮州菜反而与闽菜存在着更多的共性。
位于粤东一隅的潮州古属七闽,境内土著与闽越人无异,自秦始皇之后虽隶属广东,移民却多数来自福建,所以宋代的《舆地纪胜》说潮州:“虽境土有闽广之异,而风俗无漳潮之分。”潮菜的很多菜品及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者大同小异的,如蚝烙、生腌成蟹、古法蒸鱼、沙茶
酱等;潮莱的很多特点,如善烹海鲜、重汤轻油、索尚清淡、注重养生等,也同时是闽南菜的特点。只不过到了近代,潮莱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菜系之名,实际是上世纪70年代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基本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属于地城范畴。而旧时莱肴是以族群风味饮食为分界,只有“菜点”和“帮口”(商帮口味)之说,属于族群范畴。历史上潮州人广布于世界各地,新中国之后,由于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各自生存发展,造成了族群文化的多样性,最终呈现出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莱流派。潮莱这种在本土之外出现的多流派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用流行的莱系理论也是难以解释的,但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一位多年后归因国老华侨,一言不发地坐在汕头市外马路“爱西干面”摊挡前,一口气连吃四大碗干面之后突然泪流满面。在老华侨的心里,这种原本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凝聚了历史文化的美食。族群饮食,就是这样一些能够引起文化认同感的食物,它们跟语言一样是族群区分的标志,是饮食文化的真正边界。
(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
下列关于“潮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潮菜是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具有善烹海鲜、重汤轻油、崇尚清淡、注重养生等特点,最初是通过潮商传遍东西洋的。
B.潮菜与粤菜或广东菜有明显的差别,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
C.“莱点选编”丛书,把潮菜与福建菜合编在一起,说明在专家名厨眼里潮菜与闽菜存在着很多的共性。
D.潮菜的很多菜品与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大同小异的。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潮商的活动,使潮菜进一步走向成熟,潮菜的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所以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
B.在香港,潮州菜馆林立,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菜的特点,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的声名。
C.潮州在历史上曾先属七闽后属广东,移民多来自福建,这是潮菜的粤闽菜系之争形成的历史背景。
D.流行的菜系理论很难解释有着特殊发展过程的潮菜,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人们就可以更为清晰地认识这一饮食文化现象。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八大菜系”,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潮菜在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中被归人了粤菜。
B.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的产生,是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造成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呈现。
C.潮菜在本土之外出现多流派的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这是潮菜在众多莱系中能独领风骚的主要原因。
D.一碗干面会让老华侨泪流满面。在他的心里,这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能引起他文化认同感的美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的鞋子
李汉荣
①那年,记得是深秋,父亲搭车进城来看我们,带来了田里新收的大米和一袋面条。“没上农药化肥,专门留了二分地给自己种的,只用农家肥,无污染,保证绿色环保有机,让孙女吃些,好长身体。”父亲放下粮袋,笑着说。我掂量了一下,大米有五十来斤,面条有三十多斤。鼓鼓囊囊两大麻袋,不知他老人家一路怎么颠簸过来的。老家到这个城市有近一百华里路,父亲也是快八十岁的老人了。看着父亲一头的白发和驼下去的脊背,我没有说什么,心里一阵阵温热和酸楚。父亲看着我们刚刚入住的新房,墙壁雪白,地板光洁,说,这辈子当你的爹,我不及格,没有为你们垫个家底,你们家里,连一片砖我都没有为你们添过,也没有操一点心,也没帮过一文钱,我真的不好意思。只要你们安然、安分,我就心宽了。我不住地说,爹你老人家还说这话,我们长这么大就是你的恩情,你身体不错好好活着就是我们的福分,别的,你就别想多了。
②父亲忽然记起了什么,说,嘿,你看,人老了忘心大,鞋子里有东西老是硌脚。昨天黄昏在后山坡地里搬包谷,又到林子里为你受凉的老娘扯了一把柴胡和麦冬,树叶啦,沙土啦,鞋子都快给灌满了,当时没抖干净,衣服上头发上粘了些野絮草籽,也没来得及理个发,换身像样的衣服,就这么争慌慌来了。走,孙女儿,带我下楼抖抖鞋子,帮我拍拍衣服上的尘土。我说,就在屋里抖一下,怕啥,何必下楼。父亲执意下楼,说新屋子要爱惜,不要弄脏了。
③楼下靠墙的地方,有一小片长方形空地,还没有被水泥封死。父亲就在空地边,坐在我从楼上拿下来的小凳子上,脱了鞋子仔细抖,又低下身子让孙女儿拍了衣服,清理了头发。上楼来,我帮父亲用梳子梳了头发,这是我唯一的一次为他梳头。我看清了这满头的白发,真有点触目惊心,但我又怎能看清,白发后面积压了多少岁月的风霜?
④第二年春天,楼下那片空地上,长出了院子里往年没有见过的东西,车前子、野茅草、蓑草、野薄荷、柴胡、灯芯草、野蕨秧、野刺玫,在楼房转角的西侧,还长出一苗野百合。
⑤大家都感到惊奇,有个上中学的孩子开玩笑说,这不就是个百草园吗?大家都说,新鲜,真新鲜。也有人说这个院子向阳,有空地就不愁不长苗苗草草。议论一阵也就不再管这事了。只有我明白这些花草的来历。它们来自父亲,来自父亲的头发、衣服和鞋子,来自父亲的山野。
⑥是的,父亲也许没有带给我们什么财富、权力和任何世俗的尊荣,清贫的父亲唯一拥有的就是他的清贫,清贫,这是父亲的命运也是他的美德。
⑦但是,比起他的没有留下什么,父亲更没有带走什么,连一片草叶、一片云絮都没有带走。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连我对他的感念和心疼,他也没有带走,全都留在了我的心里。这么说来,我的所谓的感念和心疼,说到底还是我从父亲那里收获的一份感情,直到他不在了,我仍然在他那里持续收获着这种感情。而他依然一无所有地在另一个世界孤独远行。
⑧是的,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我看着大地上的一切,全是一代代清贫的父亲们留给我们的啊。
⑨何况,我的父亲,曾经,他把他的山野、他的草木、他的气息都留给我们。
⑩他清贫的生命,又是那般丰盛和富有,超过一切帝王和富翁。在他的衣服上拍一下,鞋子里抖一下,就抖出一片春天。
11那么,我们这些自以为是地活着的人们,又能给世界留下什么呢?我们敢于践踏一切的鞋子里,除了欲望的钉子和冷酷的铁掌,还有别的可以发芽开花的种子吗?
12父亲越去越远,越去越远,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
请梳理文章的行文思路。
根据上下文,分析文章第7段两个划线句子“比起他的没有留下什么,父亲更没有带走什么”和“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的具体含义。
本文用了哪些描写方法来塑造父亲的形象?请举例分析。
文章第11段中写到“我们这些自以为是地活着的人们,又能给社会留下什么呢”,结合全文,试探究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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