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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公鸡施粥
光绪三年,淮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河南济源偏北有一铁牛镇也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铁牛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悭吝,比铁公鸡还抠,大伙儿私下里称铁牛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周家忽然传出消息:周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铁牛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周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周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铁牛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周老爷子吝啬持家,周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周家放出规矩:“领粥时,必须说‘周老爷真慷慨,周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周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周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周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周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用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婆婆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然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使铁牛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周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周老爷子做了件蠢事。周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周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周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周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朝周老爷子讨说法,周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周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铁牛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铁牛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周老爷子的名声在这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有时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年周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幺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打,所以我恨透了讨饭。”周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铁牛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周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周家孩子不孝,但周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周家还在,子孙兴盛,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规律,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0年12期,作者刘源,有删节)这篇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用简洁的语言梳理出情节的发展脉络。
答:
分析小说中主要人物周老爷子的形象。
答:
“小儿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试简析。
答:
周老爷子临终那番话颇有深意,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
③除了歌咏山川和人民生活外,杜甫在这时有了充裕的时间,回忆他的青年时代。他在偏僻的山城与外边广大的世界隔绝,朋友稀少,生活平静,因此过去的一切经历在他面前活动起来。他写了不少长篇的诗叙述他过去的生活。他写《壮游》诗,从七岁学诗起经过吴越齐赵的漫游、长安时代、安史之乱,一直到滞留巴蜀,是一篇完整的自传。他还写了八首长诗,怀念八个人物,集在一起,叫做《八哀诗》,但它们只有历史的价值,艺术方面并不算是成功的作品。
④杜甫在这时因为与外面的世界脱离,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他在成都草堂时说他写诗的态度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前两句说他长安时代以来对于诗的努力,极力避免庸俗,生活越艰难,作诗也越刻苦;后两句则说明在草堂的生活较为清闲,对着美丽的自然界可以信口成章了。但是到了夔州,他又把一部分的精力用到雕琢字句、推敲音律上边去了。他在《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里说“晚节渐于诗律细”,又在《解闷十二首》里说“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并且在指导儿子宗武学诗时,也教他熟读《文选》,以便从中采撷辞藻:这好像又把诗歌扯回到“研揣声病、寻章摘句”的时代里去了。但杜甫夔州时代的诗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这样写成的。他用这种态度写出来的代表作品最明显的是《秋兴八首》、《诸将五首》。这些诗里不是没有接触到实际的问题,不是没有说到国家的灾难与人民的贫困,不是没有写出时代的变迁和自己热烈的想望,可是这些宝贵的内容被铿锵的音节与华丽的词藻给蒙盖住了。使后来杜诗的读者不知有多少人只受到音节与词藻的迷惑与陶醉,翻来覆去地诵读,而不去追问: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因此在解释上也发生分歧。与此相反,反倒是在《写怀》里毫不费力地写出来的“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读起来觉得亲切动人;而像《宿江边阁》里“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那样
的诗句足以表达出诗人的品格。
⑤杜甫在夔州,身体时好时坏,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都不断地缠绕着他,最后牙齿落了一半,耳也聋了,几乎成了一个残废的老人。他在这种情形下,两年内写了四百三十余篇诗,占有他全集诗中的七分之二,而且其中有不少的长篇,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由于生活的限制,在内容和思想上比起过去的作品都略有逊色,但其中也不缺《登高》这样的杰作。从传记中看,杜甫在夔州时的诗歌创作,其素材的来源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答:文章最后说“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依据所选的这部分文字,你认为“丰富”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能产生这么“丰富的创作”?
答:.第四段说杜甫“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有了什么改变?作者对改变的评价怎样?请依据文本加以阐述。
答:
(节选自冯至《杜甫传》,有删改。)
汽车进入了山区,山路崎岖不平,颠得人五脏六腑都翻腾出来。车上只有十几个乘客,坐在后几排的乘客,因为颠得吃不消,都挪到了前排。
他却主动移到了最后一排,五个座位连在一起,正好可以躺下。他太需要休息了。这段日子,工作丢了,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也吹了,整个人完全处在心灰意懒中,连续十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他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绝境,自己是那么渺小,存不存在都不重要。此行,他想回老家看看父母,年迈的双亲培养出他这个大学生很不容易
。他决定在了断自己之前,再看一眼可怜的双亲。
他站起来,探身准备往外跳,可是,因为他的移动,车厢猛烈地颤动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跳下去,整个汽车可能因为重心失衡而坠落。前面的乘客发出惊呼:你不能跳,不然我们可就都完了!
是的,他不能只顾自己跳出去,那将置一车人于死地。可是,如果不马上跳出去,汽车可能随时坠落,那自己将与大家同归于尽。他不怕死,他这次回乡,就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会是这种死法。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冷静地判断了一下形势。中学时,他的物理成绩就很好,他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车头和车尾重量的稍稍改变,都可能使平衡打破,而致车毁人亡。其他乘客都在汽车的前半部分,车尾只有他一人,他是这个平衡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他这一生,从来也没有这么重要过!
现在,唯一可行的自救办法是,他保持不动,维持这个平衡,让前面的乘客,慢慢往后移,再从窗户逃出险境。
他对大家说,我不动,你们一个一个从前面挪过来。千万不能挤,不要慌张,一个一个来!
在他的指挥下,离他最近的一位乘客,一点一点,向车尾爬过来。汽车轻轻摇晃着,每一次抖动,都揪着大家的心。
第一位乘客,成功地移到他身边,从窗户跳了出去。又一位乘客,爬了过来。十几位乘客都获救了。受伤的司机,也从驾驶室爬了出来。
他最后一个从窗户跳了出来。汽车晃了晃,没有坠落。
惊魂未定的乘客们,都安全获救了。看着摇摇欲坠的客车,大家的脸上,流露出劫后余生的欣慰。等大家定下神来,才想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小伙子。如果没有他的沉着和勇敢,不敢想象,会是怎样不堪的后果。大家四处找他,要向他表达谢意,却没有找到。
他已经悄悄走了。他的家就在离此地只有几公里的山坳里,上中学时,为了省路费,他就常常一个人从这条山路步行回家。十年前,也是从这条山路,他走出了大山,他是他们山寨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他曾经令多少人为之自豪啊。
落日的余晖洒满山林。他拐进一条小路,这样可以早一点到家。归巢的鸟儿们,成群结队,从头顶掠过。他要从这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文章一开头交待“山路崎岖不平”对故事情节的发展有何作用?说说你的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合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分析
“他”在两种不同情境下的内心活动。
(1)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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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已经悄悄走了。小说中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试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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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减。)
这篇小说以“你有多重要”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形象、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选择一个方面探究,陈述你的观点并作一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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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段
中国奥运第一人
1932年7月8日上午。上海黄浦江畔。
刘长春,这个正要踏上第十届奥运会征程的中国唯一的选手,踏着微微颤动的渡桥,登上威尔逊总统号。他回眸岸上,送行的人们挥动着红红绿绿的小旗,如潮水般向码头边流涌。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汇集成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江上船只都减速行驶,几艘货轮和客轮拉响了汽笛,向即将远行的健儿致敬。刘长春不由涌出两行热泪,心情十分激动、亢奋,可又是沉重、悲壮的。是的,偌大的中国,四万万同胞,第一次出征世界奥运会
,仅仅派出他一个选手!自己的两肩,能挑得起这千钧重的国人期待吗……
刘长春14岁时,100米成绩已达到11秒8,400米成绩59秒。1927年,他的百米成绩提高到11秒。年底,他被东北大学录取为体育系学生。一次,与俄侨进行4×400米接力对抗赛,刘长春接第4棒时已经落后几米,可他急如闪电,竟然先于对手十多米到达终点,令俄国裁判目瞪口呆。1929年的一次中、日、德田径运动会上,他以10秒6的百米成绩名列世界前10名。这是当时世界上中国人百米成绩的最好名次。
7月29日下午4时,在太平洋上颠簸了二十五个昼夜的威尔逊号,在数百华人的欢呼声中抵达洛杉矶港。刘长春乘上轿车,在美国警察的四辆摩托车引导和护送下,直朝唐人街开去。闻讯赶来的华侨华人排成近1公里的长龙,为刘长春欢呼,鞭炮声、锣鼓声、汽笛声、喇叭声冲天而起,场面十分壮观。许多热情的美国人聚集在奥运村,发现刘长春便欣喜地高喊:“China!”请他签名,围住他问长问短,刘长春常久久难以脱身。当然,也有蔑视与嘲弄他的美国人,一家美国报纸登出了他的照片,照片说明是:“看看,这个小中国人明天如何跑法……”
8月1日,第十届奥运会男子百米预赛正式开始。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休整的刘长春直接参加比赛,被分在第二小组第四跑道。发令枪声一响,各国好手奋力冲刺,刘长春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终点的红丝带,20米,10米,5米,刘长春仍然跑在第四名。美国观众热情地欢呼着,给刘长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身体触及丝带的一瞬间,他奋力超过了前面一名法国选手。裁判报告他的成绩为11秒35。可惜的是,按照规定只有前8名才有资格参加决赛,而第8名的成绩为11秒02。
刘长春千里迢迢远涉重洋,在海上颠簸近月,到达洛杉矶第二天就得参加比赛,身体疲乏,无法正常发挥水平,竟与奥运决赛失之交臂,国人为之扼腕。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插叙刘长春小时候的事情,突出了刘长春哪些特点?
答:文章第五自然段末尾,作者还选用了一家美国报纸蔑视与嘲弄刘长春的材料,其作用是什么?
答:刘长春只身远涉重洋参加奥运会,送行和迎接的场面热烈壮观,海内外华人及华侨的热情和期盼超乎寻常。对此,你有何见解?
答:
(节选自《安东尼奥·萨马兰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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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本文开头极力描写“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这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母亲”这一形象的主要特点。
①作用是
②母亲的主要性格特点是、。文中作者两次写到了母亲要推儿子到北海看花,母亲的用意是什么?文章结尾着重描写了“秋风中正开得烂漫”的菊花,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①母亲的用意是
②作者这样写,作用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
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
马诗墨
腊月里的一天午后,室外。
雪后,寒风刺骨。
他要走,母亲蹒跚地送出来。
“儿啊,你冷吗?”说完,母亲一把攥住他的双手。母亲的手是热的,他的手也是热的。他觉得母亲的这个动作有些古怪。看来,母亲是上了年纪,活得有些糊涂了。刚从屋里出来,怎么会冷呢?更何况,局里的车就等在外面,司机早把暖风开得足足的,等着他呢。
“不冷,这不,手热乎着呢。”他顺势推开母亲的手,要和母亲告别。
“不,儿啊,你看这风多硬,割人的脸呢。娘给你拿那副大皮手套去。”母亲颠簸着脚,扶着墙,摸索着,一转眼进了屋里。
他站在那里,觉得有些好笑。母亲真是糊涂了。
工夫不大,母亲出来了。他一看,笑了。母亲拿出来的,竟是父亲在世时用的那双狗皮里子手套。这手套,暖和是暖和,只是戴过后双手就会有一股难闻的狗腥味。
“快,娘给你戴上。”母亲不由分说,抓起他的胳膊,把手套戴在了他的手上。霎时,他仿佛感觉到狗毛上的腥味,正顺着他皮肤的毛孔往里钻。
“娘,我不冷,我真的不冷。”他顺势一抽胳臂,逃也似的将手从手套里抽出来。
“你怎能不冷,娘都冷呢。”母亲再次抓起他的胳膊,顽固地把手套戴在他的手上。他有些不耐烦,他觉得狗毛的腥气这次不只是弥漫在了他的手上,而且还侵入了他的心。
“我说不冷,就是不冷!”他一甩手,啪,手套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母亲僵在那里,他也僵在那里。寒风,在僵持的母子间,呼啸着。
很快,母亲蹲下身子,摸索着掉在地上的手套。
母亲的眼睛瞎了,是父亲死的那年哭瞎的。那年他7岁,父亲下煤窑,去了之后,就没有再回来。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母亲的天也塌了,母亲一哭就是三天。
母亲冻得红红的手,在地上摸索着,划拉着,一下,又一下。他的心猛地一紧。他赶紧蹲下身子,抓住母亲的手。
母亲已经泪流满面。“儿啊,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啦。”母亲的声音不大,但一字一句,像从岁月深处扬起的雪粒,打在他的心上。
“小时候,你的手冻得像馒头,咱家穷,娘用破布给你缝了个手套。你放学回来,冻裂的手流出的脓血和手套粘在一起,手套脱不下来,你疼得哇哇地哭,娘也跟着哭……”
他突然跪在母亲面前,一把抱住母亲,喊声“娘……”,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接一颗往下掉。
是的,那些年的冬天,他的手一直冻得鲜血淋漓的。家里倒是有一副手套,狗皮里子的,那是专门给父亲干活用的。然而,这些痛苦,他已经忘得干干净净。
那双狗皮里子手套竟一直被母亲保存着!
“娘,我戴。”他把双手伸出来,伸给母亲,那情形就像小时候,他坐在炕沿边,无数次安享母爱的沐浴。
母亲的手,颤巍巍的,她把手套整了又整,再次递给儿子。
这是一次最庄重的沐浴母爱的仪式,因为在这一刻,他觉得,他找回了自己。
(选自《中外精短小说100篇》,有删改)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中儿子拒绝母亲给自己戴上手套的几点“理由”。
依据小说相关内容,试分析文中母、子的形象特点 。
试从刻画人物的方法角度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1)母亲僵在那里,他也僵在那里。
(2)“儿啊,你忘了小时候冻过的那双手啦。” 如何理解“因为在这一刻,他觉得,他找回了自己”?当今,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一股难闻的狗腥味”的父母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