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18—20题.
鞋
阎耀明
①年轻人的鞋坏了,去修。街口就有一个修鞋的,摊子不大,一个戴着单帽的人在埋头干活儿。年轻人把鞋放下,修鞋人拿起鞋,看了看,说过半个小时就可以来取。
②年轻人就离开了,往街上走。年轻人心里正烦,大学毕业有一阵子了,始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有人介绍一份,年轻人嫌工资太低,而且给一个连高中都没有读过的老板打工,年轻人觉得有点那个。年轻人找了不下二十份工作,都觉得不太满意,没有去做。他每天都注意看报纸上的用工信息,每天都去联系,有时上门去毛遂自荐,结果,都没有谈成。年轻人自然心里不是滋味,别的不用说,光鞋就走坏了两双。鞋走坏了可以修,往修鞋摊儿上一放就行了,可工作始终没有影子,这让年轻人很是心焦。
③取鞋的时候,年轻人付了钱,正要走,写鞋人问:“还没有找到工作?”年轻人一愣,说:“没有。”转身闷闷不乐地走了。
④不久,年轻人又去那儿修鞋,却先愣了一下。原来的修鞋摊儿不见了,被一间干干净净的小屋取代了。修鞋人坐在屋里,正捧着一份杂志看。年轻人走进屋里看了看,放下鞋说:“这小屋不错,你发财了。”街口这地段,金贵,能有一间屋,是许多人眼馋的事。修鞋人说:“夏天省得风吹日晒,冬天省得挨冻,享点福吧。”年轻人说:“你把一个小小的修鞋摊儿干大了,不简单。”修鞋人放下杂志,开始干活儿。
⑤年轻人没有出去,拿起杂志一看,竟是一本文学杂志。年轻人问:“你喜欢?”修鞋人说:“喜欢。”转眼就修好了。修鞋人问:“这么久了,应该找到工作了吧?”年轻人有点不高兴,觉得修鞋人多嘴。但他不好跟一个修鞋人发火。年轻人没有说话。修鞋人真是多嘴了,年轻人往外掏钱时,又说:“这个小摊儿,我干了两年多,总算有一点模样了,我挺高兴的。”年轻人觉得修鞋人说的话是给自己听的,有挖苦人的味道,放钱时就把不满表现出来了,他没有放,而是扔。修鞋人似乎看出来了,淡淡地笑了一下。
⑥年轻人再次来修鞋时,修鞋人放下杂志,请他先坐下,还倒了一杯水。年轻人颇觉迷惑,不知道修鞋人为什么这么客气。修鞋人说:“我们是校友。”年请人一惊,认真地看修鞋人,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个人。修鞋人说:“你大学没毕业的时候,有一年寒假你到我这儿来修鞋,我见你戴着校徽,知道咱两是一个大学的校友。”年轻人吃惊了,目不转睛地看着修鞋人。修鞋人说:“我毕业已经两年了。我高你两界,算是师兄了,我叫钉子。”年轻人似乎一下想起了什么,说:“钉子?对了,是钉子。我在校报上见过这个名字。钉子就是你呀?你好像写了几首诗,发表在校报上。”修鞋人说:“没错,钉子就是我。我挺喜欢文学的,觉得生活中如果有文学相伴,那感觉是不一样的。我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也不能啥都不干啊,就干起了这个。我父亲是鞋厂的技师,摆弄鞋有一套,我学来了。”
⑦年轻人不解地看着修鞋人,心里觉得一个大学毕业生修鞋,咋想咋有点那个。修鞋人开始干活儿。年轻人翻着杂志,竟看到了钉子的名字,杂志上登了他的一篇小说。年轻人一目十行地看了一遍,写的就是修鞋的事。“修完了。”修鞋人说:“鞋穿在脚上,所以鞋听脚的。我只会修鞋,不会告诉脚怎么走路。所以我和你说过的话,你可以不听,或者只当没有听见。”
⑧年轻人拿出钱。修鞋人说:“这次不要钱了。”“为什么?”年轻人问。“不为什么。”修鞋人答。年轻人看了修鞋人一眼,似有所悟……
⑨年轻人走出小屋,在门外站了好一阵,才慢慢离去。
(有删改).本文记叙了年轻人大学毕业后三次修鞋的经过。阅读作品,填写下面的表格。

.文中两处“有点那个”中的“那个”分别指的是什么,表现了年轻人一种怎样的心理?
.结合作品,分析修鞋人是如何影响年轻人的,从中可以看出修鞋人这一人物形象具有怎样的特点?(不少于50个字)
一只鸟
芦芙荭
每天清晨走进公园时,他总要在那位盲眼老头面前徘徊好久好久。盲眼老头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只鸟笼,笼里养着一只他叫不上名的鸟儿。鸟儿一身丰泽的羽毛油光水亮;一双乌黑的眼珠,顾盼流兮;叫声清脆悦耳。更重要的是,那只鸟有一个令他怦然心动的名字——阿捷。每次,盲眼老头用父亲喊儿子般亲昵的口气“捷儿、捷儿”地叫着那鸟儿,教那鸟儿遛口时,他的心就像发生了强烈的地震一般,令他踯躅不安。
退休后,他除了每早来这公园里遛遛达达外,不会下棋,不会玩牌,对侍弄花儿、草儿,养狗儿、养鸟儿也几乎没有什么兴趣。但自从见了盲眼老头养的那只鸟儿之后,他就莫名其妙地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欲望——无论如何也要得到这只鸟儿!
有了这种强烈的占有欲,他就千方百计地去接近那个盲眼老头。盲眼老头很友善,也很豁达。没费多少力气,就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他简直有点喜出望外。
盲眼老头孤苦伶仃一个人。每天早晨他便准时赶到公园去陪老头一块儿遛鸟。他把那只鸟看得比什么都贵重。隔个一天两天,他便去买很多鸟食,送到老头家。他和老头一边聊着天,一边看鸟儿吃食物。常常就看得走了神,失了态。好在这一切,盲眼老头无法看见。
有一天,他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对盲眼老头说:“你开个价,把这只鸟卖给我吧。”他的话说得很诚恳,可盲眼老头听了,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摇了摇头:“这只鸟儿,怎么我也不会卖的!”
“我会给你掏大价的,”他有些急了,“万儿八千,你说多少,我掏多少。”
“你若真的喜欢这种鸟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买一只。”盲眼老头也极其诚恳地说。
“我只要你这只!”
不管他好说歹说,盲眼老头自然是不卖。此后又交谈了几次,老头仍然是那句话:“不卖!”一次次的失望,使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像堵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便病倒了。他心里明白是因为什么。
几天以后,盲眼老头才得知他病了,而且知道是因为这只鸟儿。他虽然对鸟儿是那样恋恋不舍,还是咬了咬牙提了鸟笼拄着拐杖来到他家中。
“老弟,既然你喜欢这只鸟,我就将它送给你吧。”
听了这话,他激动得差点掉下泪来,从床上忽的坐起来,一把握住老头拄着拐杖的手,久久地不肯放下。
“老弟,其实它不过是一只极普通的鸟。我买的时候才花了十多元钱。不过,这多年……”
“老兄,你别说了。我想要这只鸟,并没有将它看成是什么名贵的鸟。”
几天后,盲眼老头又拄着拐杖去看他,也是去看那只鸟。可是进屋时,却没有听到鸟的叫声。盲眼老头忍不住了,问:“鸟儿呢?阿捷呢?”
许久许久,他才说:“我把鸟放了。”他没敢正眼去看盲眼老头。可他能想像得出盲眼老头听了这话时那种满脸诧异的样子。
“什么?把鸟放了?你怎么可以放了阿捷呢?”果然,盲眼老头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激动。
“是的,老兄。我把鸟放了。你不知道,我这一生判了几十年的案子,每个案子不论犯法的是平民百姓或是达官贵人,我都觉得自己是以理待人,判得问心无愧。可是我却判错了一个案子。当我发现了事实真相后,未来得及重判,他就病死在牢狱里了。我现在不在岗位了,这事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可自见了你提的鸟笼和笼中那只叫阿捷的鸟儿后,我的心就再也不能安宁了。老兄,我错判的那个青年也叫阿捷呀!”他说着说着泪水扑面而下。泪眼朦胧中他发现,听了这话盲眼老头竟变得木木呆呆,慢慢用手去擦拭那双凹陷下去的眼睛淌出的泪水,但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几年后,盲眼老头先他而去了。他亲手为其操办后事。就在为盲眼老头整理遗物时,从盲眼老头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后生。他看着看着,不禁心头一震:这不就是那个被错判的阿捷吗……
小说在情节上多处设照应,试举一例并分析其作用。
(2013年)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小题。(18分)
幸福的玫瑰【美国】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②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③“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④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关人,叫克丽丝汀。
⑤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⑥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⑦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⑧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 “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⑨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⑩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⑧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_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⑩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⑩“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型小说》,有删改)
请分析文章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表达效果。(3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25分)
绿茵场上的非主流
①他出生在意大利的富豪家庭,父亲是钢铁大亨,其家族企业涉足50多个国家。在很多人眼里,他这辈子只要守住家业即可,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然而,当他接触足球后,突然觉得,跟绿茵场相比,钢铁经营之类的事情简直索然无味。从此,他的梦想是成为职业球员。父亲骂他没出息,说:“我可以买下一家足球俱乐部给你经营。”他却说:“如果我整天躺在你的钱上睡觉才是没出息。”他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毅然走上足球之路。
②在意大利足坛,防守的理念根深蒂固,无论教练还是球员,都不敢越战术纪律的雷池一步;防守能力出众的球员,尤其容易出人头地。而他,天生就流淌着进攻的血液,更热衷于在球场上穿针引线,随时给对手致命一击。因为他的足球思想违背了主流理念,导致他一度被排挤而成为边缘人物。
③不得志的他,被租借到小球会布雷西亚。在这里,他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罗伯特·巴乔。在巴乔的指点下,他迅速成熟,并开始走向辉煌。
④2001年,他加入AC米兰队,主教练安切洛蒂独具慧眼,认为他的另类踢法正是意大利足坛的稀缺品种,决定对他委以重任。在实战中,他逐步成为球队的“大脑”,确立了领袖地位,为AC米兰摘取无数荣誉,并于2006年率领意大利队赢得了阔别24年的世界冠军。2012年6月,欧洲杯烽火重燃,意大利对抗世界霸主西班牙,又是他精准如导弹的传球,令意大利先拔头筹。赛后,西班牙媒体评价他为“绿茵场上的达·芬奇”。
⑤他就是皮尔洛,国际足坛巨星。在他的商业家族里,他是非主流的;在他的足球王国里,他也是非主流的。他用另类的方式诠释着成功:靠自己,做自己,在自己热爱的领域里做到最好,才能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
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一直到结尾才点明“他”就是“皮尔洛”,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3分)
篱笆青青
宋长征
①篱笆青青,来自乡村的深处,青绿着,蜿蜒着,逶迤着,像一条绿色的丝带,拴住乡村的暖,拴住庄户人家的脚步,拴住千里万里之外游子的心房。你见过山的险峻,见过海的宽广,不一定就见过一围小小的篱笆,纤细,温柔,一如母亲慈爱的眼神。等你走得近了,等你放下手中的行囊,你禁不住要停下来,在这小小的篱笆旁,借着篱笆青青的思绪,想起了远方的亲人。
②一丛篱笆,可能是一段小小的竹林。青青的叶子,细细的竹节,繁密或稀疏的枝条,透过去,能看见鸡的逡巡、鸭的悠闲,或者还有一条狗戒备的眼神。忽而,篱笆深处闪过一张朴实的面孔,和蔼的女主人会用浓浓的方言问你:渴了?还是累了,要歇歇脚?庄户人家的日子散乱,不过水是甜甜的。没错,甜津津,凉丝丝,你不要介意隔着竹篱递过来的青瓷大碗,井拔的凉水混着竹的清新沁人心脾。
③竹篱内外,陌生也变得如此温馨。
④一丛篱笆可能是一棵棵紧密相连的花椒树。尖尖的针刺均匀分布在相互交错的枝丫间,不挡风,不挡雨,却可以忠实守护好自家的小院。院子里的枣树挂满了果儿,红的青的真好看,馋煞了几个调皮的乡下小子,商商量量围着花椒树篱笆转了好几圈儿,就是没找到一个可以下手的地方。这些,树篱都看见了,只是不想说,。
⑤花椒树上已然挂满了一嘟噜一嘟噜的小花椒,红红的,在秋风里飘着麻酥酥的香味儿。
⑥一丛篱笆可能是一串长长的豆角丝瓜架。父亲随便插了一圈小木棍,母亲在春天点上了种子。单等着春风吹,单等着夏雨下,长长的木篱笆上开满了花。有吊瓜花,有丝瓜花,有紫红如梅朵的梅豆花。要不人说乡下的母亲辛苦呢——见缝插针地打扮了一下,就给小小的农家小院牵来一篱笆美丽的花。蜜蜂嗡嗡飞,蝴蝶对对舞,偶尔有一只小虫子躲在花篱的深处,弹奏起柔柔的丝弦。
⑦繁花锦簇的木篱笆是母性乡村优雅的蕾丝花边,掩映间,羞怯不语。
⑧红红的朝阳升起来了,一声鸡啼啄破了黎明,一刹时乡村沐浴着七彩云霞,鸟儿们在篱笆上唱起了情歌,歌声婉转,流淌着多情的音符。我自散发着谷物香醇的梦里醒来,绕着青青的篱笆看了又看,像在读一首诗,像在欣赏一幅画,像在听一曲古典的乡情曲,像在欣赏一幅山水田园的水墨画。每一片叶子都是清新的,每一个花朵都飘散着清香;就连晶莹的露珠,一旦亲近上青青的篱笆,也会很久不舍得离去,自高处滑落,落在低处的叶面上,又跌落在篱笆下青青的草丛里。或许被几只早起的蚂蚁匆匆抢了去,分享着自然母亲赐予的芳醇。
⑨花墙,当我想起这词来,青青的篱笆把我包围在幸福的记忆中央。我知道,乡村是贫穷的,但乡村又是那样的质朴,每一个村庄有每一个村庄的气息,每一个村庄都会有几条青青柔柔的篱笆墙。在春天,推开料峭的春寒,跟墙角的爬山虎较着劲儿,和田野里的庄稼打个赌——一定要把乡村打扮成如花的儿女。在秋天,你怎能拒绝篱笆上面青青红红的果实,长长的丝瓜,爬一路结一路,点缀其间;紫红的梅豆,站在最高处,像一枚枚飘扬在风中的旗帜。母亲呢,正忙着招呼路过篱笆门前的大娘婶子:“多摘点,多摘点,你看这篱笆要压塌了呢!”
⑩平原的乡下,不见山不见水,惟独随处可见青青的篱笆。土墙呢,嫌太厚,嫌太重,让人感觉不到一丝轻松;砖墙呢,嫌太高,嫌太冷,有点不近人情。只有篱笆墙的影子,青青细细柔柔长长,像过也过不完的青葱岁月。我从乡下走来,深深懂得篱笆墙的弱德之美:不与人争辩,也不自惭形秽,只要心中永驻春天,生命的青绿会一直蔓延。
⑾轻轻地,当我的眼神再次抚摸青青的篱笆,刚好暮色渐浓。一弯新月升起在村庄的上空,皎洁的月光洒在屋檐上,流泻在安静的庭院中,穿过岁月那围篱笆青青,投影在我安静的思绪里。这一生,是不是我也会拥有自己的篱墙,一丛青青的竹,或一排密密的小树,抑或一条开满春天的花墙,清与浊,真与假,善与恶,都不会轻易逾越。
⑿只与一面清寂的篱笆,与乡村,相守到老。
(选自《散文》2010年第4期)
作者在文章的第⑴段中运用了第二人称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2014年)
给我的孩子们(节选)
丰子恺
①我的孩子们!我憧憬于你们的生活,每天不止一次!可惜到你们懂得我的话的意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可以使我憧憬的人了!
②瞻瞻!你尤其可佩服。你是身心全部公开的真人。你什么事体都像拼命地用全副精力去对付。小小的失意,像花生米翻落地了,自己嚼了舌头了,小猫不肯吃糕了,你都要哭得嘴唇翻白,昏去一两分钟。外婆去普陀烧香买回来给你的泥人,你何等鞠躬尽瘁地抱他,喂他;有一天你自己失手把他打破了,你的号哭的悲哀,比大人们的破产、失恋、心碎、丧考妣、全军覆没的悲哀都要真切。两把芭蕉扇做的脚踏车,麻雀牌①堆成的火车、汽车,你何等认真地看待,挺直了嗓子叫“汪——”“咕咕咕……”,来代替汽笛。宝姐姐讲故事给你听,说到“月亮姐姐挂下一只篮来,宝姐姐坐在篮里吊了上去,瞻瞻在下面看”的时候,你何等激昂地同她争,说“瞻瞻要上去,宝姐姐在下面看”!甚至哭到漫姑面前去求审判。
③你要我抱你到车站里去,多多益善地要买香蕉,满满地擒了两手回来,回到门口时你已经熟睡在我的肩上,手里的香蕉不知落在哪里去了。这是何等可佩服的真率、自然与热情!大人间的所谓“沉默”“含蓄”“深刻”的美德,比起你来,全是不自然的、病的、伪的!
④你们的创作力,比大人真是强盛得多哩:瞻瞻!你的身体不及椅子的一半,却常常要搬动它,与它一同翻倒在地上;你又要把一杯茶横转来藏在抽斗里。要皮球停在壁上,要拉住火车的尾巴,要月亮出来,要天停止下雨。在这等小小的事件中,明明表示着你们的弱小的体力与智力不足以应付强盛的创作欲、表现欲的驱使,因而遭逢失败。然而你们是不受大自然的支配,不受人类社会的束缚的创造者,所以你的遭逢失败,例如火车尾巴拉不住,月亮呼不出来的时候,你们决不承认是事实的不可能,总以为是爹爹妈妈不肯帮你们办到。同不许你们弄自鸣钟同例,所以愤愤地哭了,你们的世界何等广大!
⑤阿宝!有一晚你拿软软的新鞋子,和自己脚上脱下来的鞋子,给凳子的脚穿了,划④袜立在地上,得意地叫“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的时候,你母亲喊着“龌龊了袜子!”立刻擒你到藤榻上,动手毁坏你的创作。当你蹲在榻上注视你母亲动手毁坏的时候,你的小心里一定感到“母亲这种人,何等煞风景而野蛮”吧!
⑥瞻瞻!有一天开明书店送了几册新出版的毛边的《音乐入门》来。我用小刀把书页一张一张地裁开来,你侧着头,站在桌边默默地看。后来我从学校回来,你已经在我的书架上拿了一本连史纸印④的中国装的《楚辞》,把它裁破了十几页,得意地对我说:“爸爸!瞻瞻也会裁了!”瞻瞻!这在你原是何等成功的欢喜,何等得意的作品!却被我一个惊骇的“哼!”字喊得你哭了。那时候你也一定抱怨“爸爸何等不明”吧!
⑦孩子们!你们果真抱怨我,我倒喜欢;到你们的抱怨变为感谢的时候,我的悲哀来了!
⑧我在世间,永没有逢到像你们这样出肺肝相示的人。世间的人群结合,永没有像你们样的彻底地真实而纯洁。
⑨但是,你们的黄金时代有限,现实终于要暴露的。这是我经验过来的情形,也是大人们谁也经验过的情形。我眼看见儿时的伴侣中的英雄、好汉,一个个退缩、顺从、妥协、屈服起来,到像绵羊的地步,我自己也是如此。“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你们不久也要走这条路呢!
⑩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
注:①麻雀牌:麻将②划chan袜:脱掉鞋只穿袜③连史纸:江西出产的一种纸。
“吾爱童子身,莲花不染尘。骂骂唯解笑.打亦不生嗔。对境心常定,逢人语自新。可慨年既长,物欲蔽天真。”是丰子恺刻在烟斗上的一首诗。请结合这首诗,概括上文主旨。(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