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诗经
金开诚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提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到达统治阶段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和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晨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歌,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晨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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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李磊)
①那棵树长得并不特别,在树当中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段都算是很平庸的那一种。它生长在一座破败的祠堂背后,像一个躲得并不严实的人,露出一头蓬乱的头发。它一直偷偷摸摸地生长在高墙背后,过了上百年也没有伸出头来。如果不是它的根须穿过墙壁伸到祠堂里来,根本就不会有人在意它的存在,谁会注意一棵貌不惊人、势不惊心,甚至看上去还有些畏畏缩缩的树呢?
②有人曾爬上祠堂,去打探那棵树的尊容:那是一棵驼背的树,主干只有碗口粗,离地不足两米便枝蔓丛生,而且所有枝蔓没有一条是伸直的,都蛇一样在半空中爬行。
③我想象那棵树的样子,觉得它挺有意思。因为它的所有枝桠不分主次,都平等地拥有生长的权力,可是每根枝条的愿望都得到充分表达后,树便没了树的样子。一棵树在没有任何乔木压迫,也没有受到自然和人为干扰的情况下,只要从墙后伸出头来便可以过上阳光丰足、雨水充沛的日子,而它却始终缩头缩脑,对头顶的风花雪月视而不见。
④我们关注它的那几年里,那树一直保持原状,没有长壮更没有长高,仿佛独立于世界之外。当它身边那些高大的乔木纷纷被委以重任,成为房屋的栋梁时,它却一直安安稳稳地生长在那里,年复一年地枯荣,只是维持生命存在这种状态。这样的日子谁都不知道已经持续了多少年,也没有人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就当这棵树索然无味的生活将永无止境持续下去的时候,突然而来的一场暴风雨,打破了原有的宁静。
⑤那场暴风雨带走了村里很多东西,包括一些草垛、一些老树、老屋,还有一些人。人们在清理风暴带走了那些物件时,发现祠堂倒了。我们看清了那棵树,它的根部已有坛口粗,根部以上便扭曲如一棵古虬的老藤。在这块水土丰盈的平原里,坛口的树木早该高耸入云了。于是我想,如果那树不是生在高墙的背后,而生长在人的身边,如果人可以轻易地接近它,随随便便地修剪几斧子,也许它会越过身边的建筑与树木,成为平原的至高点,成为栋梁之材。
⑥可是,如果它真的成为栋梁之材了,它还能站在那里吗?
⑦在重建祠堂时,有人提议将树伐掉,以除后患。而锯条却在进入那棵树的核心区域时猝然迸断。树倒下之后,人们在它核心区域看到的是一种肉红色木质,细致缜密的年轮紧紧地缩在一起,像凝固在岩石里的纹理,可以想象那些年它生长得多么艰难。
⑧树倒了可根还活着,有人毛遂自荐去挖根,可拨开泥土就傻了眼,因为他面对的不是一棵树的根,而是一棵树埋藏在地下的王国。那根不是普通乔木的须状根而是球状根,那根像红薯一样把阳光的能量与泥土的养料都悄然储存在了泥土以下。那树的根系异常浩荡,体积几与树冠等同,连青砖的墙基都被搂抱在怀中。谁能想到看上去那么卑微的一棵树,会有这么浩荡的根呢 ?(选自《散文》,有删改)我为什么觉得那棵树“挺有意思”?请概括说明。
请赏析划线句“可是,如果它真的成为栋梁之才了,它还能站在那里吗?”的表达方式及其效果。
文章①②两段对这棵树的外形进行具体详细的描写,有什么用意?
本文托物言志,借树喻人,试探究“神木”寄寓了哪些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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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像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诗人们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他从此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内地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经历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的心情,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也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自陈鹏举《诗与歌词》)下列对于唐诗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唐诗让人感到真切、亲切,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
B.唐朝写诗的人太多了,唐诗并不都为了求取功名而作。 |
C.唐诗在当时是社会场合的交流方式,也是流行的东西。 |
D.大诗人李白的诗在盛唐被歌唱,到晚唐渐渐不再流行了。 |
下列关于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的比较,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唐诗为宋词元曲所取代,三十年来中国的流行歌词却长盛不衰,值得欣喜。 |
B.李谷一的《乡恋》和李白的《静夜思》异曲同工表达了对故乡的依恋怀念。 |
C.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比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出色。 |
D.唐诗和现在的流行歌词都写人的现实和梦想,使人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 |
根据原文内容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最美歌女唱的是王之涣的诗,说明王之涣的诗当时被广泛传唱。 |
B.时间和距离产生美,现在流行歌曲的歌词若干年后应该会被人们推崇。 |
C.杜甫的诗难以流行因为它可能文本些,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系。 |
D.唐朝人没把唐三彩和唐诗看得很珍贵,它们就是流行、时尚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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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糠菜团子•豆腐渣
粒 砂
①很冒昧地问一句:眼下,能称得上“匕首”“投枪”的杂文,有吗?有,但少而又寡,寥若晨星。
②如今的杂文多了些“媚”,少了些“刺”,越看越不对劲,甚至有些杂文简直成了糠菜团子豆腐渣,还没击中目标,自己先散了。
③这是一种悲哀和尴尬。眼下,卓尔不群的杂文家及其让人眼前一亮的杂文,如凤毛麟角。而多的是吞吞吐吐、拐弯抹角、个人叹唱的所谓杂文,多的是无病呻吟、不痛不痒、隔靴搔痒的所谓杂文,多的是人云亦云、四平八稳、游离时代的所谓杂文。一向被称为“匕首”“投枪”的杂文,如今怎么啦?咋成了“银样镴枪头”?成了糠菜团子豆腐渣?
④我们寻觅那种诛伐邪恶、匡正时弊的杂文;我们呼唤那种淋漓尽致、桀骜锋利的杂文;我们渴望那种有思想深度、有幽默趣味的富于逻辑力量、思想锋芒和阅读美感的杂文。在乌鸦聒噪杂音频起的年月,我们悉心聆听君子坦荡荡般雷鸣闪电的药石之言,那种怒目金刚的逆耳之言!哪怕那声音是微弱的,我们都会认真地辨析和聆听!
⑤是的,杂文的确是有“诸多不便”,也确实难写。正如有人所言:“杂文是个奇特品种。太黑暗或太光明的时代都没有她用‘文’之地。天下太无道,不准庶民非议,庶民不敢公开非议;天下太有道,放手让庶民非议,庶民则无可非议。”同时,杂文还有别种尴尬,那就是“别人做得,我却写不得”!但,那就妥协了吗?这绝非杂文及杂文家的个性!什么是杂文?杂文就是良药、银针、解剖刀,就是黄钟大吕暮鼓晨钟。它于微末中见大义,于褒贬中知趋避,能警策人心,使人清醒,更能明是非正风气知兴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杂文作为文学的社会认识价值,应与杂文家“唤起民众”的启蒙责任感相称。这就要求杂文家必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侠骨柔肠赤子之心。鲁迅先生受到世人敬仰,不正是如此吗?
⑥作这样的判断,并非一味否定目前的杂文地位或状况。而是说,目前的杂文不尽如人意之处太多太多。若问什么是优秀的杂文,何谓卓绝的杂文家?你读读鲁迅横眉冷对的嬉笑怒骂,晚年巴金剖心自省的忏悔真话,你读读邓拓、吴晗、廖沫沙,便会从中找到答案!.眼下,能称得上“匕首”“投枪”的杂文,寥若晨星。在作者看来,当下“杂文”有着怎样的特点?请结合文章作简要概括。
.阅读第⑤自然段,分析“太黑暗或太光明的时代都没有她用‘文’之地”的原因。
.从文章来看,杂文家应该具备怎样的个性?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阳光
彭学明
①春天的阳光,像一河涨起的春水,载着桃红水绿,满山奔走。于是大地暖和了,湿漉漉的水气从泥土里蒸发出来。睡在泥地的阳光,伸出温情蜜意的舌尖,在泥土的胸膛舔啊,舔呀,千次万次,阳光把他的爱情和生命全部奉献。冻了一冬的泥土因此长出感情的草、生命的树和爱情的花朵为阳光回报。那些花朵,本就是为爱情而来的,本就是感情泛滥四处开放的,如今有了阳光的温情和抚弄,就更是漫山遍野,吐露芬芳。阳光,一个本领高强的摘花手,让我们羞愧汗颜。
②阳光看农人们如何把春天浸泡成一方种子,发芽、抽苗,变成风景。等一切都满含春的情意,绿成诗的意象时,阳光站起身子,到夏天去了。
③夏天的阳光,像一匹横空出世的火马,总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奔突而来,坚硬的蹄声左冲右杀,踏起一路黄尘、青烟。这时的阳光最激情澎湃,热血沸腾,通红的唇指一如炭火,搁在哪儿哪儿都疼,于是女人穿了裙子,让阳光紧抱;男人穿了短裤,让阳光乱拧。《诗经》里留下的男人女人,赤脚穿过雨巷,长发湿漉,疑是戴望舒身边移动的丁香。亲切的阳光与他们并肩行走,隔世的话题越拉越长。阳光和人来到草地,草地的绿不再柔弱而很坚强。阳光和人来到河边,河边的景致不再新鲜而很老陈。夏天的阳光,是水中的阳光,只有水中浸泡时,我们才感到阳光是那样软和、湿润与可爱。那么,就让我们做一回田田的荷叶,永居水乡,翻动棹歌。
④可是秋天要来的,秋色会愈来愈重地挂在我们的窗棂与屋檐。那阳光会依旧照在一把紫砂茶壶上,照在几串沿墙挂着的红辣椒上,依旧会钻进秋天的林子里又唱又跳,把树叶染得红红、黄黄。阳光走到田里,田里的水稻就会成熟。阳光走到地头,地头的庄稼就会吐香。阳光走到树上,树上的果实就会流蜜。即便是土,阳光也会将之踩出芬芳。抚摸千年不改的芳醇,辛苦一世的人们开始唱歌,没有词,没有曲,就是那么灿烂的几吼,就有滋有味,无限情思。小桥流水,红掌清波,柴门紫烟,都如远行的乡人年年奔跑在秋色民歌。那些牛、羊、猪、狗,则永远都是一群活活泼泼的动词,在民歌下走动,民歌下成长。
⑤当我们把秋天收进仓库以后,我们往往来不及给秋天道个好,就不知是谁从遥远的西北派出一夜寒流,让三九隆冬乘坐一地冰霜抵达民间。阳光,不再是守家的乡人每天早出晚归,而是远行的游子肩扛乡愁,留下背影。又冷又疲的日子,我们围着炭火,却总朗不起一颗心事赶走冬天的阴沉,总怀念阳光曾经给予的好日子、好享受。可是阳光,你会回来么?你是否独上高台、一脸泪光地打望着我们?
⑥ 阳光来了!阳光穿着布鞋!阳光来到他曾经来过的地方数他熟悉的村庄、熟悉的景致!那几堵院墙还在么?那几排篱笆还在么?那几株柳树还在么?在咧!那叫二爷来我身边坐坐吧,我想听他的二胡!白胡子二爷就拖把二胡在阳光身上坐了,受伤和不受伤的音符在老人和乡间的角角落落走走停停,越走越真。学校的大草坪里,阳光正翻晒着一群看书的孩子和电脑照排的字符,整个草地满门书香。字符们,正排着队,教孩子们认识道路和世界,认识智慧和思想。字符说,这个世界不但充满了善良与美丽,也充满了邪恶与丑陋,那些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沟与角落,往往生长着肮脏与丑恶,把某些人的良心与道德赶得越来越远,我们越来越世俗、势利、缺乏斗志、忘记正义,于是我们多么希望有自然的阳光温暖我们皮肉的同时,更有精神的阳光照耀我们的骨髓。
⑦阳光,我们一生一世的亲戚,我们永远需要与你把酒对歌,握手叙情,永远需要你的恩赐与抚慰。
(选自2012年第5期《文苑•经典美文》).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
.文章对阳光的称呼大多用第三人称,而在第五、七自然段中却有两处用了第二人称,这样写有何作用?请赏析。
.请简要分析本文的行文思路。
.结合全文,探究作者以“阳光”为题的用意。
(本题有5小题,共20分)
斗牛米乌拉
(葡萄牙)米格尔·托尔加
①是啊,身陷牢笼,不能挪动一步。一头在特茹河边出生,在大自然里成长的公牛,却像只鸟儿似的被关在笼子里,为众人献技,让他们开心,岂有此理!公牛用尽气力疯狂地挤推牢房的墙壁。墙壁坚固得很,任凭他力大无穷,不管他如何义愤填膺。人们就是这样,要靠铁丝网护身。钢筋水泥的围墙把他们与理智隔开了……
③他怒吼一声,毛发倒竖。唉,他,草原之王米乌拉,再也无计可施。耳边传母牛粗犷安闲的叫声,这声音多么迷人。草原……无边无际的草原被阳光和小麦染成一片金黄……明亮的月夜,一望无垠,他安闲自在地咀嚼着时光,连嘴里也感到清爽……特拉维里亚的泉水汪汪,明净如镜,能清晰地映照出两只眼睛……
③牢房上方突然打开一个小洞,一件利器深深刺进他的脊背。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咬紧牙关,猛地把身子一弓。可悲的是,他奈何不得。人们懂得什么时候、如何干这种残忍的事情。牢笼的门干巴巴地响了三声,打开了一条缝,他突然猜到了被刺的谜底:轮到他上场了。
④“米乌拉!大犄角的米乌拉!”他绷紧全身的肌肉,猛地一蹿,飞进场地。好了!他悲愤交加,像风中的小树一样颤抖,望了望四周。圆圆的场地外面挤满了人,多得数不清。他心慌意乱,用蹄子疯狂地刨着地上的沙土。人群在吼叫。他要扮演什么角色?人们煽起他的仇恨,指望从中得到什么呢?
⑤一个瘦小的金发男人走进角斗场。他冷冷地瞥了那男人一眼。这个面部干瘪、两手枯黄的家伙凭什么敢越王寸铁栅栏,走进场地?瘦小的家伙前进了几步。米乌拉好生奇怪,瞪大眼睛,高傲而又焦急地把眼前的两条腿的小东西打量了一番。那穿得花里胡哨的木偶一副玩命的神气,还在往前走。米乌拉发现他距离自己已经很近,只消一跳就能到他跟前。这小人物的勇气实在难以理解。只见他满不在乎地把右脚一踩,大声喊:“咳!公牛!咳!公牛!”观众席上掌声响成一片。他不得不虚张声势,因为观众热切地希望看到米乌拉怒火冲天。
⑥他用尖尖的犄角猛刺过去,才发觉上了当。米乌拉气得两眼金星直冒,又猛冲过去,带着受了奇耻大辱后的无穷的力量猛冲过去。可惜,那个忽隐忽现、变幻不定的幽灵是个胆小之辈,又躲到使人眼花缭乱的阴影后面,尖利的犄角刺在红云上,急于报仇雪恨的渴望又一次落了空。观众席上一片掌声,为东跳西蹿的小丑喝彩。绝不能饶了他的小命。到场内已经是个奇耻大辱,加之被这团红色的阴影戏弄,绝不能善罢甘休,必须静下心,仔细观察,至少让怒火发泄在目标上。金黄色头发的精怪面带嘲弄的神态望着他。
⑦米乌拉疯狂了,用蹄子在地上乱刨。好狡诈的人!但对手并不就此罢手。也许为了逞能吧,他有意露出一些破绽,你看,他挺着身子,手里摇晃着两根五颜六色的小棍,像刚才那样喊起:“咳!公牛!咳!公牛!”要让对手措手不及!他,使尽全身力气,不顾一切地撞过去。
⑧喊声震天,四面八方红光闪闪。等眼前一阵疼痛昏黑过后,米乌拉朝看台上瞥了一下,没有得到任何回答,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刺伤了对手。你看,人们正把那奄奄一息的家伙抬下场去。不过,另一个金黄头发的小丑跳了出。
⑨现在,他感到头昏脑胀,眼睛疼得厉害。蒙受这般屈辱,米乌拉的血液沸腾了。这种痛苦无法忍受。堂堂的米乌拉竟然成了一个无名之辈手中的玩物!他一时性起,猛扑向对手。唉!那可恶的家伙像个羚羊似的纵身跳到挡板以外。米乌拉气急败坏,朝逃走者的肚子撞击,犄角插进了硬邦邦的挡板。那家伙还在圈外喘着粗气呢。鲜血和着汗水顺着米乌拉脖子流淌。他忽然听见有个声音在喊他的名字。
⑩怎么回事?他回头一看,原又进一个小丑。他停下。难道这残忍的争斗无尽无休了吗?难道这类杀戮无法避免吗?他使尽仅余的气力又冲撞了四次,毫不奏效,只听见一阵投向斗牛士的掌声。突然寒光一闪,对手把一柄长剑伸到他跟前。怎么?莫非能在受辱的场地死去?人类会如此宽宏大量吗?明晃晃的长剑整个儿刺了进去。米乌拉心平气和,头脑清醒,看得一清二楚。随后,他又冲撞了一次,貌似争斗,实际上已是束手待毙。你看,他乖乖地把脖子伸过去,让长剑送给他永恒的安宁。第二段描写了怎样的草原生活?有何作用?
最后一段画线句连用三个问号,表达了米乌拉怎样的心理?
概括米乌拉的性格特点。
赏析本文主要的写作手法。
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作品所蕴含的思想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