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特别的礼物
郁 葱 译
早上,阿尔琼被收音机定时的7点新闻闹醒。他摸着旁边空空的枕头,才想起妻子出差了。
玛洛比此刻正在奥兰多,她早就起来了,但她怕打扰丈夫阿尔琼休息,一直 等到7点才拨通家里的电话,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结婚27年了,她从未忘记过。不能与丈夫一起庆贺他的53岁生日,她感到很遗憾。好在今天晚上她就可以回家了。
电话响了,阿尔琼拿起听筒。“祝你生日快乐!”电话另一端唱道。“谢谢你,亲爱的。你还好吗?你什么时间回来?”所有的话都一下涌到阿尔琼的嘴边。
“我一切都好。我乘坐的航班晚上7点28分到菲尼克斯,八点半就可以到家了。记得给药店打电话给你送药,你的药明天就该吃完了。回家后,我与你一起到外面吃晚饭。”
“啊,太好了,”他说,“我一直想去昌德尔大街上新开的巴西餐馆品尝一下那里饭菜的味道呢。”
玛洛比最后还提醒他别忘了按时吃药,因为她仍然认为他什么都不能自理。
他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后就把药服了;他的心脏随时都会出问题。医生说他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而且越早越好。他已经在全国心脏移植登记名录上等待了两年。他每天都随身带着呼机,因为很快就该轮到他得到新的心脏了。很久以前,在一个要好的朋友因肾脏衰竭而死亡后,他和玛洛比就签约死后将器官捐献出来。
就在他要出门时,女儿希卡来电话祝他生日快乐。她现正在旧金山的大学学医,她是他的骄傲。下午,医院的一名护士来电话,说他们得到一个好消息—有心脏了,今天晚上就可以做移植手术。终于等到心脏了,他异常兴奋。护士告诉他,心脏正在送来的路上,他必须到医院办理入住手续。他赶紧给妻子打电话,可她的手机关机。可能正在回家的路上。于是他给她留了一条短信:“玛洛比,你一定不会相信,我得到了最好的生日礼物。医院说他们为我找到了一个心脏,并马上要做移植手术。晚上吃饭的事只好取消了,我们以后再吃。医院见。”
然后,阿尔琼又给他最要好的朋友沙姆打了个电话,沙姆坚持放下工作陪阿尔琼去医院。阿尔琼住进医院之后,医院就为他开始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现在就等着心脏送到后就进手术室了。得知阿尔琼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消息之后,其他好几个朋友也都急忙赶到医院。沙姆也已去机场接玛洛比了。女儿明天上午就到。晚上7点45分,护士来说,心脏已经到了,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
手术很成功。真是奇迹,他的身体对新心脏没有任何排斥。阿尔琼慢慢开始从手术的麻醉中醒过来。他睁开眼,感到嘴很干。
护士走到他跟前,问他需要什么。“水和我的妻子。”他艰难地用嘶哑的声音说。护士给他拿来一些冰沙,并把沙姆叫来。他用质问的眼光看着沙姆:“玛洛比在哪里?”“她很快就到,你现在应该好好休息。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祝贺你!”沙姆说。
两个星期后,阿尔琼回到家里。他的心脏手术恢复得很好,但他却闷闷不乐。家里没有玛洛比,显得很空。玛洛比再也没有回来,实际上,她已经部分回来。就在玛洛比回家去机场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一辆快速行驶的小轿车迎面与她相撞,她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已经无法抢救。她的大脑彻底受损。医院从她的驾驶执照上得知,她是器官捐献者。于是,他们把她的器官留了下来。阿尔琼正好是等待移植心脏名单的下一个—死者的血型等情况正好与他相匹配,所以。心脏便给阿尔琼送来。
得知这一切,阿尔琼悲痛欲绝。他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想起了30年前他们在加尔各答大学读书的时光。他们刚开始恋爱,就赶上他的生日。
她问他:“生日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的心。”他回答。
他还记得玛洛比在听到这句话时,羞怯地低着头笑的样子。她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想到这里,眼泪不由自主地从他眼里流了下来。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
A.小说标题“特别的礼物”的“特别”之处主要在于它是需要作心脏移植手术的生日者得到了可以移植的心脏,而且是他妻子捐献给他的。 |
B.小说有一些细节描写,比如阿尔琼身边空空的枕头,玛洛比为不打扰丈夫休息而推迟打电话的时间等等,这些细节描写很好地表现了他们夫妻之间的爱。 |
C.阿尔琼出院后回到家里,但“家里没有玛洛比,显得很空”。这个“空”字具有双关的意义,既是房间因没有妻子而显得空,又是阿尔琼因妻子去世而失落的心理。 |
D.小说对玛洛比遭遇车祸的情节没有按时间顺序来写,而是用补写的方法来写,这样就在前面设置了悬念,以便为后文给读者造成强烈心理震撼而蓄势。 |
E.小说也略写了一些次要人物,比如,阿尔琼的女儿,沙姆,以及阿尔琼的其他朋友。这些人物如果不写,对小说的情节和主题都没有丝毫影响。小说第四段,妻子玛洛比“记得给药店打电话给你送药,你的药明天就该吃完了”这句话是一个细节描写,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分析这句话的作用。
小说倒数第三段,作者设计了“我要你的心”这句话,它在全文中有何妙处?请分析。
丈夫无意中移植了妻子的心脏,是巧合也不是巧合。请结合小说的情节,各写出两点偶然性与必然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知识分子的勇气
刘春英
1梭罗的美德,是很难为被滚滚红尘遮蔽了双眼的凡夫俗子们所理解的。他是哈佛出来的人物,但却从不迷信经院教育,也从不崇拜书本,一生特立独行,被不少人视为怪人。他生性聪颖,具有渊博的自然科学知识,并精于木雕和数学,曾经研制出一种优质铅笔,并获得了官方证书,正当朋友们祝贺他从此可以财运亨通之际,他却宣布退出,因为“我不愿做已经做过的事情”,他要尝试新的东西。
2他短暂的一生至少成就了两个伟业,或者,以世俗的目光来看,做了两件傻事。
3一是拒绝纳税,因而被关进监狱。 1847年,他因反对政府把某项税收用于非正义战争,拒绝缴纳该项税款,因而被关进牢房。爱默生到牢里来看他,问:“你在里面干什么?”他反问:“你在外面干什么?”之后,他根据这段经历写成著名的《文明抵制》一文,指出公民的良知高于一切,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良知非暴力抵制政府的不道德行为。正是这篇文章,多年以后点燃了圣雄甘地和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灵感和理想,成为非暴力抵抗运动理念的起源之一。
4二是舍弃文明生活,在瓦尔登湖边的林野亲手搭起一问简陋的小木屋,独自一人在里面住了两年零两个月,快乐地过着一种近乎原始的生活。这段隐居生活表面上看似厌世避世,事实上却是直面人生,借这种极端行为,警示由于愚昧无知而终日自寻烦恼、庸庸碌碌、领悟不到生命真趣的世人:人生有一千种不同的活法,人们称之为成功的生活只不过是其中一种活法罢了;我们不必单单夸耀一种而牺牲其他生活。 “我绝没有鼓吹悲观颓废的意思,我只愿像报晓的雄鸡,立于栖木之上,引颈高歌。”这段传奇经历阐释了他一生为之奋斗的远大理想——探索生活的艺术,也成就了他的传世之作——《瓦尔登湖》。今天,这笔精神财富不但早已成为哈佛的宝贵遗产之一,也成为美国文化构造不可分割的部分。
5梭罗去世时,只有45岁,爱默生失去这位心爱的弟子兼亲密朋友,异常悲痛,亲手写下出自肺腑的挽词,一方面高度赞扬梭罗的高洁和远大的精神抱负,一方面却惋惜他缺乏世俗的大志,否则,以梭罗的才华,他应该成为美国总统。
6“我一生十分满足!”这是梭罗的遗言,个中的情怀,能有几人明白呢?
7“很久以前我丢了一头猎狗、一匹栗色马,还有一只斑鸠,至今仍没有找到。”
8“看日升月落,不,这还不够,还要看大自然本身!数不清有多少个清晨,周围的人们还在梦乡留恋,我就已经开始忙碌了!乡邻们,譬如大清早赶往波士顿的农夫、出去伐木的工人,不少都曾碰到我从大自然中归来。”
9“秋天,哦,还有冬天,我常常走出城外,聆听瑟瑟风声,着力捕捉其中的奥妙,我舍命地迎风而奔,一直跑到气喘吁吁为止。有时,从峭壁上或树上放眼观望,向过往的行人挥手示意;或在黄昏登上山顶,静待夜幕降临,借此感悟茫茫苍天的启示,虽然只是一星半点之微,直到夕阳西下,暮色沉沉。”
10“一早起来,我便在屋外生火野炊。这种方式既方便简单,又别致有趣。有时烤着面包便有雷雨光临,我便在火堆上方架几片木板,坐在下面,看面包烤熟,身外雨落如丝,身边面香袭人,好不快哉!”
11“我宁愿坐在一个南瓜上头,也不愿坐在天鹅绒坐垫上。我在天空垂钓,钓一池晶莹剔透的繁星。”
12奢侈的生活必然结出奢侈的果实,简单俭朴的生活方能成就大智大慧的人生。这就是梭罗,一位天马行空、为个人理想和信念奋不顾身的知识分子,一位我们无法追随的圣人。综观全文,你认为梭罗被视为“怪人”的原因有哪些?
赏析文中的画线的句子。
(1)我只愿像报晓的雄鸡,立于栖木之上,引颈高歌。
(2)我宁愿坐在一个南瓜上头,也不愿坐在天鹅绒坐垫上。你如何看待梭罗的生活选择?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重说道德
韩少功
利己是动物学的一条硬道理——承认这一点无需太多智慧。同样需要一点智慧的提醒是:人类是一种特殊动物,一旦有了文化和文明,就有了个体和群体的双重性。拉丁词persona(人),其字面原义是“传声”“声向”,已标注了人的互联特征。离群索居的成长对于乌龟或甲虫或有可能,对于人却不可能。
个体——这东西有形、易见、好懂,而群体性则有点抽象,就像砖瓦什么的好懂,房屋结构原理却不大好懂。但如果世界上没有房子,砖瓦就只会是泥土,永远不会成为砖瓦。这里有一个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道理,整体使n型部分(比如泥土)演变为N型部分(比如砖瓦)的道理。人们总是太依赖直观,容易看到有形物而忽略其它。历史上一次次出现的价值迷茫,即荀子说的“利克义者为乱世”,差不多就是一种紧急解散的状态,一种砖瓦们齐刷刷要求从房屋退回泥土的冲动。至于道德的意义,无非是要尽力阻止这种匆匆退化,形成一种精神自净装置,一种社会凝结机能,以图保护整体以及组成整体的N型部分。
有些问题很朴素:为什么不能弱肉强食欺男霸女?为什么需要人权、公正、自由、平等以及均等化福利?为什么不能做假药、毒酒、细菌弹、文凭工厂?……如果利己成为唯一兴奋点,如果“利益最大化”无所限制,那么这一切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并没有特别坚实的理由来支持否定性结论,来推论你必须这样而不能那样——这是理性主义最大的系统漏洞,逻辑帮不上忙的地方。接下来的事情是,考虑到司法体系并非由机器人组成,心乱势必带来世乱,从而催生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直至越来越多的身份高危化——从矿工到乘客,从食客到医生,从裁判到交警,从乞丐到富翁,从税务局到幼儿园。有时候,即便经济形势还不错,比三百年、五百年前更是强多了,但官民矛盾、劳资纠纷、民族或宗教冲突等仍然四处冒烟地高压化,一再滑向极端主义和暴力主义。人们很难找到一种精神的最大公约数,来超越不同的利益,给这个易爆的世界降温。
文明发育动力的减弱也难以避免。理解这一点,需要知道科学和艺术虽贵为社会公器,却也常常靠逐利行为来推动。在实用技术领域以外,在探求真理最高端而又最基础的某些前沿,很多伟大艺术“没有用”的——想一想那么多差一点饿死的画家和诗人;很多科学也是“没有用”的——想一想那些尚未转化或无望转化为产业技术的重大发现,比如大数学家希尔伯特所公布的23个难题,还有陈景润那迷宫和绝路般的(1+1)。公元前500年左右的文明大爆炸,至今让后人受惠和妒羡的思想界群星灿烂,包括古希腊和古中国的百家并起,恰恰是无利或微利的作为,以至苏格拉底孓然就戮,孔子形如“丧家犬”。十六世纪以后的又一次全球性文明大跨越,时值欧洲大学尚未脱胎于神学经院,距后来的世俗化运动还十分遥远。出入这里的牛顿、莱布尼兹、伽利略等西方现代科学奠基人,恪守诫命,习惯于祈祷和忏悔,从未享受过发明专利,不过是醉心于寒窗下的胡思乱想,追求一种思维美学和发现快感而已,堪称“正其宜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急其功”(董仲舒语)的西方版。
人类史上一座座宏伟的文明高峰已多次证明:小真理是“术”,多为常人所求;大真理涉“道”,多为高士所赴。大真理如阳光和空气,几乎惠及世界上所有的人,惠及人类至大、至深、至广、至久却是无形无迹的方面,乃至在常人眼里显得可有可无,因此并无特定受益对象,难以产生交换和权益,至少不是在俗利意义上的“有用”。不难理解,寻求这种大真理往往更需要苦行、勇敢、诚恳、虚怀从善等人格条件,需要价值观的暖暖血温。高处不胜寒,当事人不但少利而且多苦,只能是非淡泊者不入,非担当者不谋,非献身者不恒,差不多是一些不擅逐利的呆子。
一个呆子太少的时代,一个术盛而道衰的时代,我们对如火如荼的知识经济又能抱多大希望?“为什么没有出现大师?”不久前一位著名物理学家临终前的悬问,是提给中国的,但也不仅仅是提给中国的吧?
(《天涯》双月刊2010年第6期)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人类是一种特殊动物, 个体和群体的双重性与生俱来。 |
B.文中用“砖瓦们要求从房屋退回泥土”的类比,是为了说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道理。 |
C.对弱肉强食欺男霸女等系列问题,作者认为这一切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并没有特别坚实的理由来支持否定性结论。 |
D.那些尚未转化或无望转化为产业技术的重大发现,在俗利意义“没有用”,但对社会文明“有用”。 |
E.大真理并无特定受益对象,难以产生交换和权益,追求大真理的人要淡泊,有担当,有献身的精神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中合理的一项是()
A.利己是人与动物都共有的,因此,只有克服了利己性,社会才可能避免出现一次次的价值迷茫。 |
B.为了避免越来越多的身份高危化,避免滑向极端主义和暴力主义,必须用理性主义来解决冲突。 |
C.历史上一些科学家,如牛顿、莱布尼兹、伽利略等西方现代科学奠基人,他们不谋其利,不急其功,是追求大真理之人。 |
D.只要我们不受世俗“有用”“无用”标准的束缚,重视对大真理的追求,中国就会有大师出现。 |
为什么我们对繁荣的知识经济不能抱太大的希望?
纵观全文,作者认为道德的作用是什么?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巷子里的阳光
王克楠
⑴出了门,便是一条巷子,至少要拐过三道弯,拐过三条宽宽细细的巷子,就能拐到人流叮当的马路上。
⑵我很高兴有那样三道弯,倘若没有三道弯,大街上的尘土就会毫无阻拦地逼入我的院子,那将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巷子是一条漏斗型的死胡同,朝街的方向呈出开放的姿态。不熟悉路况的人,从街上拐过几道弯,走到我家门口,鼻子碰到了墙壁,叹了口气,就无奈地回返了。
⑶看那些无奈的人回返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们一个个像误入迷途的孩子,脸红耳赤地跺跺脚:唉,这鬼地方怎么是条死胡同?
⑷我显然对他们的牢骚不满,这怎么能算一条死胡同呢?我的院子虽小,也能容纳八方来客,你们咋就不到我的院里小坐一会儿,喝一杯淡茶或对弈一局呢?
⑸我站在巷口,最喜欢看的,还是驳印在巷子里的阳光。阳光很好,阳光不会唉声叹气,它从早晨露头,到晚上收尾,不露声色,真格是一位藏在云外的哲人。
⑹早晨的阳光是桔红色的,它比巷子里的懒人要起得早。它像是画家手中的画笔,横一笔竖一笔,紧一笔慢一笔,就把小巷子画滋润了,画热了。懒人们就会说:你看看,太阳都晒热屁股了,咱也别压床了。
⑺巷子里有几棵树,树干茁壮,树头蓬勃。夏天的午后,树下常有几个退休老人坐在小板凳上闲侃。就是这几棵树,支撑着阳光的舞蹈。阳光穿过蓬松的树头映在地上、墙上,地上和墙上就成了阳光的“舞台”。风是导演,树叶被吹得越厉害,阳光舞蹈的姿势就越激烈,反之,就温柔得很。它或刚猛激烈,或纤细入微,皆是一种自在的景致。
⑻中午的阳光发出了惨白,白晃晃地扎眼,猛烈时,把人的头皮晒得煞痛。因而,中午巷子里很少有人走动。大家坐在自己的家中饮茶,或睡午觉。心里想:就让太阳发泄一会儿吧,它也有委屈焦躁的时候,过一阵子就好啦。
⑼果不出其然,一过下午两点,太阳就像做错事的孩子羞答起来,它把阳光一缕又一缕轻轻地投进小巷子里,投在人们的头顶上,非常轻,恐怕在人们头顶上砸出了包。人们便走出院子,走到树阴下打毛衣聊天,或把有毛病的自行车倒扣在巷子里,没完没了地修理。
⑽傍晚的阳光是有诗意的。它是太阳在一天之中的绝唱,它不知明天早晨还能不能吐着光彩从地的东边升上来。这有点好似人之将逝,还不知下辈子还能不能像活佛似地再转为人类。因而,傍晚的阳光最温柔,最贴人了。你抓它,捏它,碰它,它一点也不急,你亮开嗓门咋唬它,它也不恼,当然,很少有这样二板吊子,就像很少有这样的恶丈夫,面对如花似玉、善解人意的爱妻,你舍得动她一指头吗?
⑾傍晚的阳光一片深红。它把整条巷子都映得红彤彤的。走在巷子里,会感到有一种被强化了的意味,或者说一种末世的味道。大家该去洗菜的,就过去洗菜,该洗衣的过去洗衣,巷口的棋摊上,依然是那些七嘴八舌爱乱支着的人们,但是,街坊们活动的幅度比白天要小了许多。也许,在大家的潜意识里,已经感受到了与太阳的惜别。
⑿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呢?老人和病人躺在床上,看着颤颤巍巍的阳光,心想,就要走了,走的时候如果用碗能扣上一碗阳光,躺在棺木里,就永远放着这只碗。
⒀老人们一年中有三季都喜欢坐在巷子里的墙根下,晒“老爷儿”。他们的山羊胡子稀稀疏疏,但脸色红润,一旦阳光晒热了头顶,他们的话闸就打开了,滔滔不绝,无穷无尽,如果凑近了去听,一大堆老故事和昨天讲的基本相似,但他们却像大姑娘和小伙子第一次恋爱似地向老伙计们眉飞色舞地讲着,阳光扑扑扑地投在他们的脸上,胸上,腰上,和身上的一切部位,阳光点燃了他们不灭的灵感。
⒁——重复又有什么?人生在世不是进行着许许多多似曾相识的重复吗?不是他重复你,就是你重复他:不是历史重复现实,就是现实重复历史。阳光也是重复的,以相同的节奏和相同的色调度过一天又一天,但没有人去烦它,因为它暖人。
⒂我很为那些误进巷子而回返的人感到惋惜,你们至少可以在小巷子驻足一会儿,看看小巷子意味无穷的阳光呵。
(选自《中华散文百人百篇》)请分析第⒀段“阳光扑扑扑地投在他们的脸上,胸上,腰上,和身上的一切部位”中 “扑扑扑”的妙处。
你认为用陶渊明的诗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形容小巷的环境特点是否恰当?为什么?
第⑷段的“这怎么能算一条死胡同呢?”和第⑵段的“巷子是一条漏斗型的死胡同”是否矛盾?为什么?请结合全文作答。
文章末尾说“看看小巷子意味无穷的阳光呵”,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阳光给人的丰富“意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9分,每小题3分)
流感病毒的主要抗原是突出其表面的血凝素及神经氨酸酶。在流感病毒所有发生突变的部分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突变最快。这令免疫系统跟不上步伐。
决不是所有的病毒抗原——哪怕是所有RNA病毒的抗原——都突变得那么快。麻疹病毒是一种RNA病毒,其突变的其他部分在变,只有抗原岿然不动(最可能的原因是,免疫系统识别为麻疹病毒抗原的那部分所承担的功能是病毒自身不可或缺的,如果它的结构变了,麻疹病毒就无法存活)。因此,人只要患过一次麻疹,一般就可对其终身免疫。
然而,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却能在保持功能的前提下千变万化。它们的突变使其能避开免疫系统而未令病毒遭到破坏。事实上,它们突变得太快了,即使在一次流行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都经常在变。有时突变所导致的变化很小,使得免疫系统仍然能够识别它们并与之结合,从而轻易避免同种病毒的二次感染。但有时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或神经氨酸酶的形状,于是免疫系统无法识别它们。与旧结构完美结合的抗体就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结构了。这种经常发生的现象被称为“抗原漂移”。
当抗原漂移出现时,病毒就能在人体获得立足点,即使那人的免疫系统已有了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显然,变化越大,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就越低。为了理解“抗原漂移”的概念,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橄榄球运动员,身着白短裤、绿衬衣、镶有绿色V字的白色头盔。免疫系统能识别这种运动服并攻击它。如果运动服稍作改变——如在白短裤上加一条绿色条纹而其他不变,免疫系统还是能够毫不费力地识别出该病毒。但若运动服由绿衬衣白短裤变成了白衬衣绿短裤,免疫系统就没那么容易识别了。
抗原漂移引发流行病。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就出现了19种不同的已鉴定的流行病——平均每两年就有一种以上。每一种仅在美国就造成了10000至40000的“过量死亡”——高于该疾病通常所导致的死亡数量。结果在美国,流感比任何其他传染病——包括艾滋病(AIDS)——导致了更多人死亡。公共卫生专家监控了抗原漂移,并每年调整流感疫苗以期与之同步。但他们却从未能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流感病毒是作为一个突变群存在的,即使他们预测到了突变的方向,总会有一部分病毒与众不同而躲过了疫苗和免疫系统。但是,因为医学领域其他新的发现,现在不管抗原漂移多严重,造成的流感有多致命,它也并不会再造成流感大爆发,不会造成如1889——1890年、1918——1919年、1957年和1968年时那样席卷世界的大流感。关于“抗原漂移”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抗原漂移发生的原因是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的形状。 |
B.抗原漂移是病毒入侵人体时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
C.抗原漂移出现时,如果人的免疫系统拥有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病毒就难以在人体获得立足点。 |
D.抗原漂移引发的流行病,一次就会造成至少10000人的死亡。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麻疹病毒的抗原之所以在其他部分都在突变的时候岿然不动,是因为它的结构一旦发生了变化,整个病毒就不能存活。 |
B.流感病毒发生突变的程度与人体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是成反比的,变化越小,免疫系统的应答效力就越高。 |
C.人体免疫系统有时难以识别流感病毒,主要是因为病毒中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颜色上的很大变化。 |
D.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共出现了19种不同的流行病,从导致死亡的人数来看,流感是最致命的传染病。 |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患过一次流感的人,即使注射了疫苗也有可能再次感染,但是患过一次麻疹的人,却可以终身免疫。 |
B.如果流感病毒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突变,那么人体的免疫系统就无法识别它们,从而无法破坏病毒。 |
C.公共卫生专家已监控了抗原漂移,所以他们很快就会预测流感病毒突变的方向并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 |
D.如果出现了过去那种席卷世界的流感大爆发,那就可以确定在抗原漂移之外还存在其他的原因。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共14分)
灯笼红牛汉
我们家乡有一种香瓜叫做“灯笼红”。这瓜熟透了以后,瓤儿红得像点亮的灯笼。我的曾祖母就像熟透了的灯笼红。她面孔黧黑,布满老树皮般的皱纹,可是心灵却如瓜瓤那么又红又甜。我的童年时期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经历了艰难的一生,最后在生命的内部酿出并积起隽永而仁慈的美好性灵。曾祖母至少活到了八十岁以上,我四岁那年,她无疾而终。我跟她在一盘大炕上挨着睡,她死的那天晚上,把我的被褥铺好,像往常那样,如打坐的僧人,久久不动地盘腿坐在上面,为的是把被窝焐得暖暖和和的。我光身子一出溜钻进被窝,曾祖母隔着被子抚拍我好半天,直到我入睡为止。那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当我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曾祖母在我身边平静地向人生告别了。
我睡得死,醒来时天大亮。平时曾祖母早已起床下地,坐在圈椅里跟祖母说话,今天为甚仍稳睡着?侧脸一瞧,一双绣花的新鞋露在曾祖母的被头外面,不是过大年,为甚穿新鞋?还有,她怎么头朝里睡?我愣怔地坐起来,看见姐姐立在门口嘤嘤地哭泣,屋里有几个大人靠躺柜立着。我坐起来,刚喊了声“老娘娘”(家乡对曾祖母这么叫,第一个“娘”读入声),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连被窝一块抱走,送到父母住的屋子里。我哭着,我并不晓得曾祖母已死,喊着“老娘娘……”这时我才听见的几个姐妹也都哭喊着“老娘娘”。
我家的大门口平放着一扇废弃的石磨,夏日黄昏,曾祖母常常坐在上面。我从远远的街角一露面,她就要扯着嗓门喊我:“汉子,汉子,快过来!”我们家乡,女人把丈夫才叫“汉子”。曾祖母“汉子汉子”地叫我,引得过路的人狂笑不止。这个细节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跑到她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大门。一进大门,有一间堆放麦秸的没门没窗的房子,麦秸经过碌碡压过以后很柔软,我们叫“麦滑”。当年的麦秸都有股浓馥的太阳味儿,我自小觉得凡太阳晒过的东西都有一股暖暖的甜味,在收割季节的庄稼叶子上能闻到,在地里的土坷垃上能闻到,而熟透的“灯笼红”香瓜散发出的太阳味儿最浓。
曾祖母叮咛我:“你看着,不要让人来。”我心里全明白,假装着懵懵懂懂,隔着麦秸,我早闻到诱人的灯笼红的香味。曾祖母跪在麦秸上,双手往里掏,掏得很深,半个身子几乎埋进麦秸里,麦秸里沉聚的芬芳的太阳味儿被扬了起来,刺得鼻孔直痒痒。她终于掏出三五个“灯笼红”,逐个闻一闻,挑出其中最熟的一个递给我,把剩下那几个又深深地寄在麦秸里面。家乡话中“寄”是藏匿的意思。甜瓜寄在麦秸里两三天,能把半熟的瓜酿得全熟,浓浓的香味溢出瓜皮。香味正如同灯放射出的光芒,只不过不像灯光能看得见。其实跟看得见也差不多,一闻到香味就等于看见了红烁烁的瓜瓤了。我们回到大门口磨盘上坐着,曾祖母眼瞅着我一口口地把瓜吃完。
我连曾祖母的姓氏和名字都不知道,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隐约地记得她个子很矮小,穿的袄肥而长,宽大的袖口卷起半尺来高,里面总寄放些小东西,她会从里面给我掏出几颗酸枣或麦芽糖。对曾祖母的手我还有记忆。她总用干涩的手抚摸我的面孔,晚上当我钻进被窝,她的手伸进被窝久久地缓慢地抚摸着我,从胸口直抚摸到脚心,口里念念有辞:“长啊,长啊!”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别的,关于她,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她早已隐没进了无法忆念的像大地一般深厚的历史的内腔之中了。
听说曾祖母年轻时性子很刚烈,说一不二,村里有个姓王的武举人(是全县有名的摔跤场上的评判),都怕她三分。到了晚年,她却异常的温厚,像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安静地等着大雪深深地封盖住它。她从人间隐没了,回到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的能力。
(有删改)本文是一篇感人的回忆性散文,表现了祖孙之情,文章主要回忆曾祖母的哪些小事?请分条概括。
结合上下文,解释文末画线的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每句2分)
(1)她从人世间隐没了,回到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
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能力。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回忆曾祖母对自己的爱,而题目却取作“灯笼红”,有何含义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