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中国建筑的“文法”
梁思成
一个民族的建筑有它自己的构造规则或组合方式,如同语言的“文法”。中国建筑就具有特殊的“文法”。
我们的祖先在选择了木料之后逐渐了解了木料的特长,创始了骨架结构初步方法——中国系统的“梁架”。这以后他们发现了木料性能上的弱点。当水平的梁枋将重量转移到垂直的立柱时,在交接的地方会产生极强的剪力,那里梁就容易折断。于是他们用许多斗形木块的“斗”和臂形短木的“拱”,将上面的粱枋托住,使它们的重量一层一层递减集中到柱头上来。梁柱间过渡部分的结构减少了剪力,消除了梁折断的危机。这是一种“文法”,而斗、拱、梁、枋、橡、檩、楹柱、棂窗等,就是主要的“语汇”了。
斗和拱组合而成的组合物,近代叫做“斗拱”。至迟在春秋时代,斗拱已很普遍地应用。它不仅可以承托粱枋,而且可以承托出檐,增加檐向外挑出的宽度。《孟子》里就有“榱题数尺”之句,意思说檐头出去之远。这种结构同时也成为梁间檐下极美的装饰。可能在唐以前,斗拱本身各部已有标准的比例尺度,但要到宋代,我们才确实知道斗拱结构各种标准的规定,全座建筑中无数构成材料的比例尺度都以一个拱的宽度作度量单位,以它的倍数或分数来计算。宋时把每一结构的做法,把天然材料修整加工到什么程度的曲线,榫卯如何衔接等都规格化了,形成了类似“文法”的规矩。
中国建筑的“文法”还包括关于砖石、墙壁、门窗、油饰、屋瓦等方面,称作“石作做法”“小木作做法”“彩画作做法”和“瓦作做法”等。
屋顶属于“瓦作做法”。它是中国建筑中最显著、最重要、庄严无比、美丽无比的一部分。瓦坡的曲面,翼状翘起的檐角,檐前部的“飞椽”和承托出檐的斗拱,给予中国建筑以特殊风格和无可比拟的杰出姿态,这都是内中木构使然,因为坡的曲面和檐的曲线,都是由于结构中的“举架法”的逐渐垒进升高而成。盖顶的瓦,每一种都有它的任务,有一些是结构上必需的部分,略加处理便同时成为优美的瓦饰,如瓦脊、脊吻、重脊、脊兽等。
油饰本是为保护木材而用的。在这方面中国工匠充分地表现出创造性。他们使用各种颜色在梁枋上作妍丽繁复的彩绘,但主要的却用属于青绿系统的“冷色”而以金为点缀,所谓“青绿点金”。柱和门窗则只用纯色的朱红或黑色的漆料,这样,建筑物直接受光面同檐下阴影中彩绘斑斓的梁枋斗拱,更多了反衬的作用,加强了檐下的艺术效果。
至于建筑物之间的组合,即对于空间的处理,我们的祖先更是表现了无比的智慧。院落组织是中国建筑在平面上的特征,无论是住宅、官署、寺院、宫廷、商店、作坊,都是由若干主要建筑物,如殿堂、厅舍,加以附属建筑物,如厢耳、廊庑、院门、围墙等周绕联络而成一院,或若干相连的院落。这种庭院,事实上是将一部分户外空间组织到建筑范围以内,这样便适应了居住者对于阳光、空气、花木的自然要求,供给生活上更多方面的使用,增加了建筑的活泼和功能。数千年来,无论贫富,在村镇或城市的房屋没有不是组成院落的。一样,在一个城市部署方面,我们祖国的空间处理同欧洲系统的不同,主要也是在这种庭院的应用上。下列对斗拱作用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整座建筑物无数构成材料的比例尺度,是根据它们相对于拱的宽度,按倍数或分数计算出来的。 |
B.用斗拱承托梁枋,是为了减缓梁枋直接压在木柱上所产生的剪力,以消除梁折断的危机。 |
C.斗拱既有实用价值又有审美价值,既可以用来承托梁枋和出檐,也可以用来装饰美化建筑物。 |
D.檐下彩绘的梁枋斗拱,在阳光的直接照射下,色彩显得更加绚丽,艺术效果格外强烈。 |
下列涉及中国建筑“文法”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建筑屋顶的辉煌,表面上出自瓦脊、脊吻、重脊和脊兽等的奇妙组合,实际上全都源自建筑物内部的木构。 |
B.盖顶的瓦,有一些具有双重功能,既能在结构上发挥作用,也能成为美化屋顶的饰物,如瓦脊、脊吻、重脊、脊兽等。 |
C.梁枋上妍丽繁复的彩绘,使用了各种颜色,主要的用属于青绿系统的“冷色”,并以金为点缀,这就是“青绿点金”。 |
D.如果说“彩画作做法”是中国建筑特有的一种“文法”,那么木柱和门窗上朱红或黑色的漆料,就应该是它的“语汇”。 |
下列对文章最后一段内容的理解和推断,准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无论官署寺院还是住宅作坊,都是由若干主、辅建筑物按一定的布局规则组合而成的一个庭院。 |
B.把阳光、花木等引入到建筑范围内,打通内外,让居住者尽享无限空间带来的生趣,并使建筑更加活泼和适用。 |
C.数千年来,遍及中国的构型各异的建筑,从富丽堂皇的宫廷到简陋朴素的民居,无一不是同一结构的院落。 |
D.院落组织有主有次,主次分明,错落有致,显示了古代中国人在空间处理上非凡的想象力和创造性。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江南好
周海亮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桑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列小船推开薄雾,飘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着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江南。结合小说中对桑的描写,概括桑的形象特点?
“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都闪烁出迷人的红”,试分析这句话的内涵及在文中的作用。
有人说,本文的结果似乎太过突然,牵强,请结合本文的主旨,谈谈你对文章结局安排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武侠小说的江湖世界
在武侠小说里,有这样一个独特的世界——江湖世界。江湖中人何为?上者仗义行侠,除暴安良;中者为报家仇,浪迹天涯;下者纯粹只为争个天下武功第一,不惜身入魔道,视生命如草芥。一句话,都是在刀剑丛中讨生活,说得俗一点,便都是在杀人。
《笑傲江湖》中的魔教教主任我行有一句名言:老夫一生杀人如麻,快意恩仇。那些大魔头们视杀人为家常便饭,看哪个不顺眼就可以拎来宰掉,甚至可以拿活人的脑袋,炼“九阴白骨爪”之类,这里且不去说它。那些身负“血海深仇”之人,学艺寻仇,餐风露宿,忍辱负重,历尽千辛万苦,最终便是为求手刃仇敌那一刻的快感。于是乎,如果仇敌已为他人所杀,寻仇之人会茫然若失,痛心疾首。剩下来的杀人,便是名门正派之侠客,为驱除邪恶、执掌正义,正大光明地替天行道了。据说,这不仅可“快”一己之心,还可大“快”他人之心。
问题是,侠客自掌正义,不问官府也不求法律,自己认为该杀便干净利落一刀了断,这里面难免带有很大的主观性、随意性。《射雕英雄传》中的洪七公,自谓一生杀了241人,其中没有一个是好人。这里凭借的是道德律,况且,好与坏本身便是相对的。一人以为是的,可能另一人以为非,何来客观标准?比如侠客们最为嫉恨不耻的所谓淫贼淫妇,人家相好,哪怕是偷情,其实也不关你事,侠客偏要千里迢迢“为民除害”,岂不多管闲事?何况,侠客也是人,是人即有人作为动物的共通的劣根性,侠客也难免有杀得“性”起的时候。将人的生命维系在某一个人的主观好恶之中,这正是武侠的可怕之处。
如果说人类的噬血性、攻击性行为,本身便是人性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以爱好和平著称的中国人在这方面似乎并不逊于西方。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草菅人命、滥杀无辜之事,可谓平常之极。鲁迅先生曾讲过,中国人有两类:一类是作示众的材料,一类是看客。看人杀头,乃成国人的一大乐趣。一刀下去,血花纷飞,刺激,过瘾,乃至当阿Q被枪毙,“看客”们竟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周作人在“二•七大屠杀”之后的一篇题为《怎么说才好》的文章中曾大为感叹:“我觉得中国人特别有一种杀乱党的嗜好,无论是满清的杀革命党,洪宪的杀民党,现在的杀共党,不管是非曲折,总之都是杀得很起劲。”
武侠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暗合了国人潜藏的嗜血习性。同为通俗小说,西方的侦探小说则更强调法律意识、人道意识——它只再现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而不担负惩罚的职责。因为惩罚自有法律,每个人都无权擅自处置他人的生命。中国的武侠小说,则具有一种非人道倾向。在惩恶的幌子下,千刀万剐,杀个痛快,嗜血欲望通过杀奸人而获得变态的满足,更何况,他们杀的远非个个都是十恶不赦的奸贼。而读者,在武侠小说的“杀人如麻快意恩仇”里,大约也获得了一种极大的满足。不知这是不是“武侠”得以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将江湖中人分成三类,指出都是在杀人,对不同类的人的行为,作者均指出其非,即使是三类中的上者也不完全认同他们的行为。 |
B.作者认为人类的噬血性、攻击性行为本身便是人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中国人在这方面较西方人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
C.作者认为,不管是杀人如麻的魔教教主任我行,还是除暴安良的名门正派的侠客,其行为都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
D.文中引述鲁迅兄弟的言论、介绍西方侦探小说的特点,都是为了说明人类具有噬血习性及攻击性行为。 |
E.好与坏是相对的,是非各有看法,因此侠客们千里迢迢“为民除害”杀淫贼淫妇,实在是多管闲事,是非不分。根据作者对武侠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的看法,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武侠小说,作者既肯定了其社会性的正义与公平的一面,同时更强调了它不足的一面。 |
B.武侠小说往往以惩恶的名义让读者的嗜血欲望在杀奸人的过程中获得变相的满足。 |
C.西方侦探小说强调法律意识、人道意识,只再现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至于如何惩治罪犯,那不是小说家的职责。 |
D.中国武侠小说中侠客们惩恶的行为具有非人道倾向,而且他们杀的远非个个都是十恶不赦的奸贼。 |
作者在文章开头说:“武侠小说构建了一个独特的世界——江湖世界。”根据文章内容,作者所说的 “江湖世界”的独特性表现在哪些方面?作者对这一江湖世界的态度怎样?
文章最后说:“不知这是不是“武侠”得以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所说的“原因”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废墟上的生命
程相崧
机器轰鸣着,那些房子转眼间便成了废墟。风穿过这片废墟,发出像穿过荒原一样的尖利呼哨。
在更大的装卸车到来铲除最后的印记之前,站在这些废墟上的生命,只有那些树,枣树、香椿、石榴、柿子……它们颤抖着,摇晃着,绝望地咆哮着。现在,一切都暂时过去了,一切又都暂时平静了下来。在满目的废墟和惨不忍睹的狼藉中,它们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叶落归根,这些树是不会离开了,它们还在用自己一身的碧绿守候着脚下的土地。而有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就没有这么幸运。它们要离开这样安静的小院,搬到楼房上去了。这些树们,一定还记得老人临走之前每个晚上的啜泣吧?他们真想死也死在这里,死了就埋在这些树下。但无奈的是年轻人并不这样想,他们说“树挪死,人挪活”。他们没有老人那份对故土的眷恋,所以他们不会管这些树的感受,不会费事地挖出一个大大的泥坨子,把它们小心翼翼地移走。甚至不会想到为它们拍几张照片,以备以后念想的时候翻出来看看。一切仪式都被迫不及待地简化到极致:放几通鞭炮,雇上辆搬家公司的车,找上人,带上值钱的家具和电器,说走就走了。
其实,站在这里的每一棵树,都能讲出一段感人的故事;每一片叶子、每一条纹路上都印满了对于家的记忆。如果细细掂量起来,这些记忆沉甸甸的,像一捧沉甸甸的沙,那么细腻,那么均匀,每一粒都泛着耀眼的金黄光泽。是的,每一棵树都记得当年把他们从外面扛来,又用铁锨一下下挖开坚实的黄土,再将它们栽种在地下的那个人,也许他已经先于它们入土,但土地上似乎还留着他手上的汗水。每一棵树也都记得这个家里的一个个年轻媳妇进门之后,倚在它们身上说话时候的羞涩模样。尤其是那些枣树、石榴。枣树包含着早生贵子的福梦,石榴则寄托了中国人多子多福的梦想。所以一个夏天,这些年轻的媳妇总是在枣树和石榴树下望了又望。后来媳妇年岁大了,成了婆婆;再接着婆婆的媳妇又熬成了婆婆。在媳妇们老去的时光里,孩子们也正像一茬一茬的庄稼。他们一开始总是在树下玩耍,撒了尿和泥垒屋;后来背着书包去上学,回来之后便在树下喝水,吃瓜,写作业;再后来他们外出上学或者打工,上了火车,翻开背包,便会看见娘塞进包里的红枣和石榴。于是家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记忆,便都如同放电影一样,伴着咔嚓咔嚓的铁轨声,一帧一帧地慢慢放映着。而今年的枣子还挂在枝头上,青着,它们或许已经等不到成熟了。
除了枣树和石榴,还有那些椿树。每年春天,那些像火苗一样的叶芽总是唤醒了人们惫懒了一个冬天的肠胃。吃盐点火都要列入收支计划的年月,它们无疑是餐桌上的美食。春天当菜,夏天喝凉面条,剁碎了又替代了香油。也因为如此,年复一年,它们的枝干变得极不规则。没有伸展的树枝,没有发达的树冠,像一个天生的怪人,样子甚至有些狰狞。跟其他几种树相比,椿树几乎要算是家园里最丑陋,最不修边幅的树了。但就是这样的丑陋,却并不影响它最后跟其他的树木一样对于院落忠诚的守候。忠诚得就像那些在这些院落里住了几十年的老狗。在这些房屋被夷为平地的那几个晚上,总是有几条毛都有些脱落的狗在废墟边上狂吠。那是些找不到家园的游狗,一边狂吠,一边用幽蓝的兽眼望着月光下的废墟。一连几个晚上,不停地吠叫,让附近居民楼上的住户焦躁不安,以至终于忍无可忍。于是叫来保安,将它们诱骗进尼龙袋子,然后被愤怒的人们踩踏踢打。可即使这时候,它们还在凄厉地呼喊着自己的家园。
当然,除了这些树,我相信跟人们一块儿生活在这些院落的,还应该有其他的生命,像老鼠、蛇和昆虫。老鼠跟人类一起共处了几千年,可以说是人类最忠诚的邻居。但它们见异思迁,重利轻义,在人们陆续搬出这片房子之后,便仓皇地追随着人们的足迹而去。蛇更不用说,它们比人们跑得还快。蟋蟀是常在锅灶边啃噬散落的饭粒的,但自从锅灶冷寂了之后,便再也听不到它们的歌唱了。废墟上的那些树啊,真是寂寞极了,但连这寂寞,也在一分一秒地慢慢损减着……
这些树仍旧站在那里,朝废墟上望着,望着……
(选自《散文百家》,有删改)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为什么“白发苍苍的老人临走之前每个晚上都在啜泣”?请结合下文作简要概括分析。
作者在临近结尾时又提到老鼠、蛇和昆虫等其他的生命,有何作用?
题目为“废墟上的生命”,可作者为什么选取了其中的一些树作为重点写作对象?请结合文本与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关于重阳节的来源,向来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南朝《续齐谐记》所载的东汉汝南人桓景经方士费长房指点登山辟邪躲过一劫的故事。不过这个说法,并不可信。《齐谐》是一部志怪书,连作者自己也没有把它视作史实。晋葛洪《神仙传》说,费长房在东汉时曾做过汝南市掾,后来跟仙人壶公入山修道去了。而桓景,在有关东汉、三国史事的文献资料中都寻觅不到影子,仅仅在《宋书·符瑞志》中提到东晋成帝时有个太守叫桓景。
春秋战国时期对山神的崇拜已很普遍,并形成了一套祭祀礼仪,而这种登高祭祀活动,在人类早期是作为最直接的生存需求出现的。原始先民依靠采集和狩猎谋生,群居穴处,辗转山林。山林间生长着各种植物,隐栖着许多飞禽走兽,物产丰饶,早就引起人们的关注。山上云雾弥漫,而人们又观察到云气能致雨,以为山岳为神龙居所,有降雨的能力。而且,山峰插入云霄,高不可攀,人们以为是登天的梯子或撑天的柱子,上面是神仙的居所,并且虔诚地相信,只要登上它,就能超越芸芸众生。原始先民领略了莽莽群山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因而滋生了“万物皆有灵”的神秘自然观念,崇拜、敬畏山岳山神,并且激发了登临神山圣境的强烈愿望。“崇”字从“山”从“宗”,说明“崇拜”原来就是专对山岳而言的。
秦统一中国后,一直到汉朝,皇帝对山川祭祀都非常重视,每年都要巡狩、祭祀或封禅名山大川,各地登高的活动也随之兴起。据史料记载,约于刘邦在中原创立汉朝之时,割据岭南的南越王赵佗就曾登临越秀山,君臣饮宴游乐。与刘邦同时代的汉闽越王无诸,也在九月九日率领臣属登上福州的于山,插莱萸,饮菊花酒,宴集游乐。这些登高活动,比桓景的所谓“登高避祸”要早二百多年。最早明确记述九月九日登高习俗的是三国初期魏文帝曹丕的《九日与锺繇书》:“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九是最大的阳数,“九九”相重,又与“久久”谐音,故认为是适宜于长久、十分吉利的节日。
稍后,南朝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记述了当时的重阳节俗:“九月九日,四民并藉野饮宴。”北朝杜台卿的《玉烛宝典》进而解释说:“其时黍秫并收,因以黏米嘉味触类尝新,遂成积习。”这些记载都说明重阳节的最初涵义并非辟邪避灾,而是欢庆祈福。农历九月,夏季作物已经成熟,晚秋作物也丰收在望。黍秫收割后,各家各户满怀丰收的喜悦,品尝以黍米或秫米做成的新米饭,娱神又娱人。士农工商各行各业的人,成群结队到都外铺草为席,设宴饮酒,欢乐相庆,答谢山川大地赋予的恩惠,并祈求神灵继续保佑,使人们丰衣足食,得以长寿。
古人说:“重九须登高,不高无节气。”自各地开山建刹以来,重阳登高便由人类原生态山岳山神崇拜,过渡为朝觐山神与菩萨的朝山活动,并最终演变为群众性的登山娱乐体育活动。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下面有关“重阳节”的表述,不符含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人认为,“九”是最大的阳数,而“九九”相重,又与“久久”谐音,因而“重阳节”被认为是一个适宜于长久、十分吉利的节日。 |
B.重阳登高源自原始先民的山岳山神崇拜,他们在领略群山千变万化的过程中,滋生了“万物皆有灵”的神秘自然观念,并激发了登临神山圣境的强烈愿望。 |
C.重阳节的最初涵义并不是辟邪避灾,而是欢庆祈福。这从南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和《玉烛宝典》等著作的有关记述和解说中可以得到证明。 |
D.重阳登高的习俗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在重阳佳节登高祭祀,汉朝时南越王赵佗、汉闽越王无诸等也曾在这一天率群臣登山饮宴游乐。 |
下面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说《齐谐》是一部连作者自己都未将其视作史实的志怪书,言外之意是《续齐谐记》中关于桓景登山避邪一事的记载也不宜作为可信的史实来对待。 |
B.高耸入云的山峰如同登天的梯子或撑天的柱子,能够通往神仙的居所,只要虔诚地登上它,就能超越芸芸众生。 |
C.山林物产丰饶,能为依靠采集和狩猎谋生的原始先民提供最直接的生存资料,这是他们崇拜山岳山神的一个重要原因。 |
D.史料记载的重九登高活动可以追溯到比所谓桓景登高避祸早二百多年的汉初,但直到三国时期才有了重阳登高习俗的明确记述。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晋葛洪《神仙传》说,费长房在东汉时曾做过汝南市掾,而有关东汉、三国史事的文献资料中却均无桓景其人的记载,可见费长房指点桓景登高避祸的说法并不可信。 |
B.重阳节的习俗兼有“娱神”“娱人”两种功能,前者在于感谢自然的恩泽,祈求神灵的保佑;后者则在于亲朋相会宴饮,共享丰收喜悦。 |
C.秦统一至汉朝历代帝王对山川祭祀的重视和各地开山建刹的助推,使重阳登高由原生态山岳山神崇拜过渡为朝觐山神与菩萨的朝山活动。 |
D.如今重阳登高已演变为一种群众性的登山娱乐体育活动,这与古人登高祈福的风俗颇有不同,说明随着时代变迁,节日的风俗也会随之变化。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红绿灯下
迟子建
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我喜欢回到故乡,其中的一个缘由是,在乡间路上,我不会为红绿灯左右。能够阻断我脚步的,有时是一群黄昏中归家的羊,有时是几只正午时通过堤坝、要下河戏耍的鸭子。
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路上,在过十字街时,如临虎口,总要拉起孩子的手。在幼儿教育中,学会通过红绿灯下的街口,也成了必修课。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时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二OO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的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
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第二段详细描写经过十字街的过程和感受,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结合文意,赏析文中划线句子。(4分)
(1)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2)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本文以作者不同阶段走过红绿灯下的情感变化为线索组织材料,请概括后两个阶段作者走过红绿灯时的情感。(4分)
作者对人生有了怎样的彻悟?我们还可以为自己亮起哪些红灯?请联系文本与实际谈谈你的理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