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日 历
冯骥才
(1)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2)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这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片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3)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4)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能给你的只是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5)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6)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十二号那个屋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的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照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清楚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尘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中刻骨铭心地珍藏了。
  (7)由此,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踏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例行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8)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情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9)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10)所以我写过:“生命就是创造第一天。”
  (11)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12)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哎呀又一年,花叶全无迹,存世惟诗篇。
  (13)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14)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节选自《中华散文》2003年第3期)
第2段中说“你可以决定明天”,结合文意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5分)
作者将普普通通的日历赋予了丰富的意义,结合文意说明日历与生命之间的联系。(6分)
第13段中说“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结合文意说明应当怎样来做才能“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5分)
“我喜欢日历,不用月历”,但接下来并不马上回答原因,而是在文章结尾点明,请简要说明这样写的好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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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邮差先生
师陀
邮差先生走到街上来,手里拿着一大把信。在这小城里,他兼任邮务员、售票员,仍有许多剩余时间,就戴上老花眼镜,埋头在公案上剪裁花样。当邮件来到的时候,他站起来,念着将它们拣好,小心地扎成一束。
“这一封真远!”碰巧瞥见从云南或甘肃寄来的信,他便忍不住在心里叹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比这更远的地方。其实他自己也弄不清云南和甘肃的方位——谁教它们处在那么远,远到使人一生也不想去吃它们的小米饭或大头菜呢?
现在,邮差先生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信,从甘肃和云南来的邮件毕竟很少,最多的还是学生写给家长们的。
“又来催饷了,”他心里说,“足够老头子忙三四天!”
他在空旷少人的街上走着,如果碰见母猪带领着小猪,便从旁边绕过去。小城的阳光晒着他花白了的头,晒着他穿皂布马褂的背,尘土从脚下飞起,落到他的白布袜子上,他的扎腿带上。在小城里,他用不着穿号衣。一个学生的家长又将向他诉苦:“毕业,毕我的业!”他将听到他听过无数次的,一个老人对于他的爱子所发的充满善意的怨言,他于是笑了。这些写信的人自然并不全认识他,甚至没有一个会想起他,但这没有关系,他知道他们,他们每换一回地址他都知道。
邮差先生敲门。门要是虚掩着,他走进去。
“家里有人吗?”他在过道里大声喊。
他有时候要等好久。最后从里头走出一位老太太,她的女婿在外地做生意,再不然,她的儿子在外边当兵。她出来得很仓促,两只手湿淋淋的,分明刚才还在做事。
“干什么的?”老太太问。
邮差先生告诉她:“有一封信,挂号信,得盖图章。”
老太太没有图章。
“那你打个铺保,晚半天到局子里来领。这里头也许有钱。”
“有多少?”
“我说也许有,不一定有。”
你能怎么办呢?对于这个好老太太。邮差先生费了半天唇舌,终于又走到街上来了。小城的阳光照在他的花白头顶上,他的模样既尊贵又从容,并有一种特别风韵,看见他你会当他是趁便出来散步的。说实话,他又何必紧张,手里的信反正总有时间送到,又没有另外的什么事等候着他。虽然有时候他是这样抱歉,因他为小城送来——不,这种事是很少有的,但愿它不常有。
“送信的,有我的信吗?”正走间,一个爱开玩笑的小子忽然拦住他的去路。
“你的信吗?”邮差先生笑了,“你的信还没有来,这会儿正在路上睡觉呢。”
邮差先生拿着信,顺着街道走下去,没有一辆车子阻碍他,没有一种声音教他分心。阳光充足地照到街道上、屋脊上和墙壁上,整个小城都在寂静的光耀中。他身上要出汗,他心里——假使不为尊重自己的一把年纪跟好胡子,他真想大声哼唱小曲。
为此,他深深赞叹:这个小城的天气多好!一九四二年二月
请简要概括这篇小说中小城生活的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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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换成了北风,秋去冬来了。冬天刚刚冒了个头,落了一场初雪,我满庭斗艳争娇的芳菲,顿然失色,鲜红的老来娇,还有各色的傲霜菊花,一夜全白了头。两棵丁香,叶子簌簌辞柯了,像一声声年华消失的感叹。
每到这个季节,十一月上旬,我生上了炉火,一直到明年四月初,将近半年的时光,我进入静多动少的生活。每到安炉子和撤火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有感触,季候的变迁,情绪的转换,打下了很鲜明、很深刻的印记。 (节选自臧克家《炉火》)
第一段,作者写了“秋去冬来”的景色,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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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梦
晓浩
朋友老刘说起他做的一个梦,激动得满脸通红。他梦见自己驾着一叶小舟,划行在太阳里。那境界好动人啊。
太阳大得无边无沿,透明的浆液,把世界漫溢成一片红色,岸,在哪里?船桨轻轻一拨,溅起一串火红的水珠,落下时,它们忽然凝结成一座座山,千姿百态。
老刘是个画家,那时候,画山画得正苦。
听了老刘的话,我放眼望去,但见群山在我周围有节奏地起伏着,群山之上是蓝天,一轮硕日,漂泊在蓝天上,永恒地照耀着。
记得刚到拉萨的时候,我被惊呆了,一片明晃晃的阳光,铺天盖地而来,拼命地往身体里渗透,我觉得身后的影子都透着亮儿。
是不是在梦里?
我走向那些经幡。五颜六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舞蹈着,似乎一头连着天,一头接着地,天地之间一派和谐宁静。一幢幢别致的藏式楼房和现代建筑,从绿树鲜花中冒出来,寺庙的金顶间杂其中,香火缭绕,放生羊和野狗昂着哲人般的头颅,在大街上踱步。
向生活深处走去,我知道这不是梦。
远方的亲朋好友非说这就是梦,神秘,朦胧,可想而不可及。一位女友,曾在拉萨生活数月,后移居加拿大,她来信说:“想到拉萨我就想大哭一场,那真是一个梦,温暖而又明亮,它在我睡着的时候来了,醒来,它却飞走了。”
对于我来说,拉萨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在我那间常摇曳着烛光的小屋里,我认识了一群又一群的寻梦人。你见过一步一叩,跋涉千里而来的朝佛者吗?从某种意义上说,寻梦者的精神更为感人,他们为了追寻一个美丽的梦,翻越了无数精神意义上的大山,微笑着,走向太阳。尽管,他们的身心遍体鳞伤。
一位年轻的战士,常年驻守在某个四季冰封雪锁的哨卡上,一天,下哨归来,迈过一个半米多的土坎,他跌倒了,再没爬起来,过度缺氧导致了他的牺牲。一位大学生,为了抢救别人,被汹涌的泥石流吞没。一次,在我出去采访的途中,车翻出十五六米,车棚碎了,我安然无恙……还有啊还有,无数恶魔张开大嘴,要吞没我们这些寻梦者。
我常常仰望太阳,流着无法抑制的泪水,感情的大堤在瞬间决口了。想到夸父,他没追赶上太阳,却不是也为后人称颂么?幸福在于追寻这种过程本身。
朋友老刘实现了自己的梦。他独创了一种画派,叫西藏山水画,得到国内外普遍承认,台湾三原色艺术中心还专门为他搞了个人画展。
我不止一次地为他的画所感动。画面上,塞满了山,绝少人间气息,那山汹涌呼啸,奔腾流动着,下降,再升腾,势不可挡。他的画里没画过一个太阳,然而,每幅画都能让人感到众山之上,那轮太阳充满理性的跳跃。
最近,我又见到了老刘。只见他熊腰虎背,一摇一晃,整个一座山在晃动。他说他又陷入了苦闷期。他想在艺术上再上一个高峰。
是啊。太阳只有一个,梦,是无数的。
文章主要写了画家老刘的“太阳梦”,请就此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写老刘作画,又写了朝佛者、战士、大学生和“我”的事情,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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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回家的路
周国平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立业,去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
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着人去尝试,压力逼迫着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本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唯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宁静的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外面的世界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每一条都通往不同的地点。那只知死死盯着外部生活的人,一心一意走在其中的一条上,其余的路对于他等于不存在。只有不忘外部生活且更关注内心生活的人,才能走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同时始终是走在他自己的路上。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是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了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有意义的事,并且一心把它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以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有删改)
作者在文章开头说自己“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有“随便走走”的习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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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宗岱先生
温源宁
宗岱喜好辩论。对于他,辩论简直是练武术,手、腿、头、眼、身一齐参加。若一面走路一面辩论,他这种姿势尤为显著:跟上他的脚步,和跟上他的谈话速度一样不容易,辩论得越激烈,他走得越快。他尖声喊叫,他打手势,他踢腿。若在室内,也完全照样。辩论的缘由呢,为字句,为文体,为象征主义……而最难对付的往往就是为某两位诗人的功过优劣。要是不跟宗岱谈话,你就再也猜不着一个话题的爆炸性有多大。多么简单的题目,也会把火车烧起来。因此,跟他谈话,能叫你真正筋疲力尽。说是谈话,时间长了就不是谈话了,老是打一场架才算完。
对文学,宗岱最有兴趣。他崇拜的是陶渊明、法雷芮、蒙坦、莎士比亚、拉辛和巴斯加。他们的著作,他读起来永远放不下。法雷芮的诗,他极喜欢,但我们若听他朗读,却往往无法注意诗句的美妙,而全被他朗读的架势吸引了——令人很容易幻想着自己正在听一个宗教狂的狂热宣传。
旁人看来,宗岱的翻译简直是件苦差,纸上的文字仿佛都和他有仇,他一个一个地计较,死盯着不放,不独一字字地译,连节奏和用韵都力求和原作一致。他这样难为自己几近傻气,但他译的蒙坦的随笔及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是公认的接近原著,只怕无人能与之媲美的。
(文章有删节)
三段文字写出了梁宗岱在文学活动中的哪些性格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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