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绿
朱自清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梅雨潭是一个瀑布潭。仙岩有三个瀑布,梅雨瀑最低。走到山边,便听见哗哗哗哗的声音;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了。我们先到梅雨亭。梅雨亭正对着那条瀑布;坐在亭边,不必仰头,便可见它的全体了。亭下深深的便是梅雨潭。这个亭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上下都空空儿的;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三面都是山,像半个环儿拥着;人如在井底了。这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微微的云在我们顶上流着;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而瀑布也似乎分外的响了。那瀑布从上面冲下,仿佛已被扯成大小的几绺;不复是一幅整齐而平滑的布。岩上有许多棱角;瀑流经过时,作急剧的撞击,便飞花碎玉般乱溅着了。那溅着的水花,晶莹而多芒;远望去,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据说,这就是梅雨潭之所以得名了。但我觉得像杨花,格外确切些。轻风起来时,点点随风飘散,那更是杨花了。——这时偶然有几点送入我们温暖的怀里,便倏的钻了进去,再也寻它不着。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揪着草,攀着乱石,小心探身下去,又鞠躬过了一个石穹门,便到了汪汪一碧的潭边了。瀑布在襟袖之间;但我的心中已没有瀑布了。我的心随潭水的绿而摇荡。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站在水边,望到那面,居然觉着有些远呢!这平铺着、厚积着的绿,着实可爱。她松松的皱缬着,像少妇拖着的裙幅;她滑滑的明亮着,像涂了“明油”一般,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她又不杂些儿尘滓,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只清清的一色——但你却看不透她!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丛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那又似乎太浓了。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也太暗了。可爱的,我将什么来比拟你呢?我怎么比拟得出呢?大约潭是很深的,故能蕴蓄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你;我怎舍得你呢?我用手拍着你,抚摩着你,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又掬你入口,便是吻着她了。我送你一个名字,我从此叫你“女儿绿”,好么?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画波浪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分别写出了“绿”的什么特点?(6分)
文中画横线的句子,在上下文中起什么作用?(3分)
《绿》与《荷塘月色》都是朱自清写景抒情的名篇,试分析探究两篇文章在抒发的情感上有什么不同。(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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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兹曼的诅咒 周国平
美国文化传播学家波兹曼的《把我们自己娱乐死》是一部声讨电视文化的著作。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确实时时听见一声声急切有力的喝问:难道我们真的要把自己娱乐死?
无人能否认电视带来的便利,问题在于,这种便利在总体上是推进了文化,还是损害了文化。
波兹曼认为媒介的变化意味着并且导致了认识世界方式的变化。在文字一直是主要媒介的时代,人们主要通过书籍来交流思想和传播信息。在书籍的阅读中,我们得以进入用文字记载的悠久传统。相反,电视则以现时为中心,所传播的信息越具有当下性似乎就越有价值。文字是抽象的符号,作为一种媒介,它要求阅读的同时必须思考。而电视直接用图像影响观众,它有时甚至忌讳思考,因为思考会妨碍观看。在波兹曼看来,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就是置身于人类精神传统之中进行思考。书籍能够帮助我们实现这个目标,电视却会使我们背离这个目标。那么,电视究竟把我们引向何方?引向文化的反面--娱乐。一种迷恋当下和排斥思考的文化,我们只能恰如其分地称之为娱乐。
并不是说娱乐和文化一定势不两立,问题也不在于电视展示了娱乐性内容,而在于电视上的一切内容都必须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波兹曼的结论是,在电视的强势影响下,一切文化都依照其转变成娱乐的程度而被人们接受,因而在不同程度上都转变成了娱乐。"除了娱乐业没有其他行业"--到了这个地步,本来意义上的文化就荡然无存了。
波兹曼是把美国作为典型来对电视文化进行分析和批判的,但是,电视主宰文化文化变成娱乐的倾向却是世界性的。譬如说,在我们这里,通过电视剧学习历史,而历史仅仅作为戏说也就是作为娱乐而存在,消灭历史的方式再也不可能有比这更加彻底的了。又譬如说,在我们这里,电视也成了印刷媒介的榜样,报纸和杂志纷纷向电视看齐,蜕变成了"电视型印刷媒介"。且不说那些纯粹娱乐性的时尚杂志,只要翻开几乎任何一种报纸,你都会看到一个所谓文化版面,所报道的全是娱乐圈的新闻和大小明星的逸闻。这无可辩驳地表明,文化即娱乐日渐成为新的约定俗成,只有娱乐才是文化即将成为不争的事实。
赫胥黎曾预言:一旦无人想读书,无人想知道真理,一旦文化成为滑稽戏,文化就灭亡了。波兹曼认为,赫香黎的预言应验了。这个结论也许太过悲叹,我相信,只要人类精神存在一天,文化就决不会灭亡。不过,我无法否认,对于文化来说,一个娱乐至上的环境是最坏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严肃的精神活动都不被严肃地看待,人们不能容忍不是娱乐的文化,非把严肃化为娱乐不可;如果做不到,就干脆把戏侮严肃当作一种娱乐。面对这样的行径,我的感觉是,波兹曼的书名听起来像是诅咒。.文章第三段阐述了波兹曼的媒介文化观,请作简要概括。(不超过40个字)(6分)
.文章第五段说明"电视主宰文化文化变成娱乐的倾向却是世界性的"观点时,为什么以中国为例?在阐明中国情况时采用了什么方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5分)
.作者既说波兹曼的结论"也许太过悲观",又说"波兹曼的书名听起来像是诅咒",对此应当如何理解?(5分)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当前电视文化席卷天下,作者及时介绍电视文化批判理论,对沉溺于电视娱乐文化潮流中的人当头棒喝,体现了作者的理性思考和社会责任感。 |
B.电视文化与媒介文化的区分是本文展开论述的基础,论述两种文化时作者采用了正反对比的手法,使文章观点鲜明,逻辑严密。 |
C.波兹曼声讨电视文化,是因为娱乐以电视为主要传播媒介,电视上的一切都必须。以娱乐方式表现出来,电视垄断了一切,"除了娱乐业没有其他行业"。 |
D.本文多用"不在于……,而在于……" "再也不可能有……"等句式和"无可辩驳" "决不会"等词语,从而使文章富于严正直率的论辩色彩。 |
E.文章开头巧借书名发出"难道我们真的要把自己娱乐死"这一"喝问",峭拔警心,以"波兹曼的书名听起来像是诅咒"结尾,巧妙点题,而"诅咒"一词更是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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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一个巨人 何为
客人敲开了贝多芬家的门。
“他不肯接见你的,”女佣站在门槛上为难地说,“他任谁都不肯接见他厌恶别人去打扰他,他要的是孤独和安静……”
但是这个好心肠的士人经不住喜人的苦苦要求,捏弄着她的围裙答压去试试看。
她带领来客到贝多芬工作的屋子,在那里最惹人注目的是两只对放的大钢琴。女佣
在一旁指点着说:“在这只钢琴上他工作,在那只琴上经常弹奏。别以为这房间杂乱无章,我曾经想收拾一下,后来发觉那是徒然的,他不喜欢我整理房间,就算整理好了,两分钟自就会弄得零乱不堪。过去那一边是他的厨房,他自己做东西吃,吃得这样简单随便,也不让我帮他一点忙。可怜他几乎完全聋了,又常常不舒服,什么声音他都听不清楚,看着真教人难受,还有他那个流氓一样的侄子,一天到晚来麻烦他。——瞧,他下来了,我希望他不套责怪我。”
沉重的脚步声踏在楼梯上清晰可闻,到第二层的时候,他稍稍停留。随后他走进门来了。一个躯体五尺左右的人,两肩极宽阔,仿佛要挑起整个生命的重荷及命运的担子,而他给人明显的印象就是他能担负得起。 这一天他身上的衣服是淡蓝色的,胸前的纽扣作黄色,里面一件纯白的背心,所有这些看上去都已经显得十分陈旧,甚至是不整洁的。上衣的背后似乎还拖着什幺东西,据女佣解释,那拖在衣服后面的是一具助听器,可是早已失去效用了。
他无视于屋内的人,一径走向那只巨熊一样蹲伏着的大钢琴旁边,于是习惯地坐下来,拿起一管笔,人们可以看见他那只有力的大手。
客人带着好像敬畏又好像怜惜的神情,默不作声地望着他。他的脸上呈现出一个悲剧,一张涵蓄了许多愁苦和力量的脸。欠一样蓬勃的头发,盖在他的头上,*像有生以来从未梳栉过。深邃的眼睛略带灰色,有一种凝重不可逼视的光:长而笨重的鼻于下一张紧闭的嘴,村着略带方形的下颔,整个描绘出坚韧无比的生的意志。
女佣略一踌躇后,走上前击引起他的注惠,可是他的表情是不耐烦的,
“什么?又是怎么了?”他大声说。接下去倒像在自言自语:“倒楣,今天!哦,今天我碰到的那些孩子,对我嘲笑,捉弄我,模仿我的样子。”
女佣向客人指了指。
贝多芬说:“谁?那是谁?”
他又粗着嗓子喊:“你们说的声音大些,我是个聋子!”
客人小心翼翼递过去一张字条。贝多芬戴上眼镜,专注地凝望了一会,“好,你们竟敢到兽穴里来抓老狮的毛,”他说,虽然严肃。但脸土浮现善良的微笑,“你们很勇敢……可是你们不容易了解我,也很难使我听懂你们的话,过来坐在我旁边,你们知道我听不见的。”
他敲敲自己的耳朵,随手拿过来一张纸一支铅笔给客人。
客人在纸上写道“我们要知道你的生平,把你的消息带给万千大众,使他们了解你真实的好灵魂。”
看了这几句话,一滴泪在大音乐家眼里闪光。他喃喃地如同独语:“我的好是魂!人家都当我是个厌世者,你们怎么会想到这个!在这里我孤零地坐着,写我的音符——我将永远听不见音乐,但是在我心里发出的回响,较任何乐器上演奏的都美。我有时不免叹息,我真软弱……一个音乐家最大的悲剧是丧失了听觉。”
贝多芬神往地说:“一个人到田野去,有时候我想一株树也比一个人好……”
他接着说:“你可能想到我——一座峰岭已倒落了的火山,头颅在熔岩内燃烧,拼命巴望挣扎出来?”
贝多芬激动而又沉郁的情绪深深感染了来访者,客人不断写下笔记。
命运加在贝多芬身上的不幸是将他灵魂锁闭在磐石一样密不通风的“耳聋”之中,这犹如一座水无天日的幽囚的小室,牢牢地困住了他,不过反过来在另一方面,“聋”虽然带来了无可比拟的不幸和烦忧,却也带来了与人世的喧嚣所隔绝的安静。他诚然孤独,可是有“永恒”为伴。
贝多芬留客人在他屋子里吃简便的晚譬,在晚餐桌上说起他往昔的许多故事,包括他在童年时跟海登和巴哈学习时的生活,包括他为了糊口指挥乡村音乐队的生活。贝多芬还向他的客人叙述自己最后一次出席指挥音乐会……
他对客人大声说:“听我心里的音乐!你不知道我心里的感觉!一个乐队只能真出我在一分钟里希望写出的音乐!”
(选自《文艺春秋副刊》,1947年2月15日第1卷第2期,略有改动)贝多芬把客人的来访称为“竟敢到兽穴里来抓老狮的毛”,是因为
“一滴泪在大音乐家眼里闪光”,贝多芬被感动了。他的态度与心理发生了变化。造成这一变化的原因
“他诚然孤独,可是有‘永恒’为伴。”根据你对全文的理解尤其是对人物形象的把握,与贝多芬为伴的“永恒”指的是
从下列题目中任选一个,写一篇300字左右的赏析短文。(15分)
(1)“巨人”的述说
——简析《贝多芬:一个巨人》的语言描写
(2)“老狮”的画像
——谈谈《贝多芬:一个巨人》的肖像描写
(3)他者的视角
——试析《贝多芬:一个巨人》的侧面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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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家 界 卞毓方
张家界绝对有资格问鼎诺贝尔文学奖,假如有人把她的大美翻译成人类通用的语言。
鬼斧神工,天机独运。别处的山,都是亲亲热热地手拉着手,臂挽着臂,惟有张家界,是彼此保持头角峥嵘的独立,谁也不待见谁。别处的峰,是再陡再险也能踩在脚下,惟有张家界,以她的危崖崩壁,拒绝从猿到人的一切趾印。每柱岩峰,都青筋裸露血性十足地直插霄汉。而峰巅的每处缝隙,每尺瘠土,又必定有苍松,或翠柏,亭亭如盖地笑傲尘寰。银崖翠冠,站远了看,犹如放大的苏州盆景。曲壑蟠涧,更增添无限空蒙幽翠。风吹过,一啸百吟;云漫开,万千气韵。
刚见面,张家界就责问我为何姗姗来迟。说来惭愧,二十六年前,我本来有机会一睹她的芳颜,只要往前再迈出半步。那是为了一项农村调查,我辗转来到了她附近的地面。虽说只是外围,已尽显其超尘拔俗的风姿。一眼望去,峰与峰,似乎都长有眉眼,云与云,仿佛都识得人情,就连坡地的一丛绿竹,罅缝的一蓬虎耳草,都别有其一种爽肌涤骨的清新和似曾照面的熟悉。是晚,我歇宿于山脚的苗寨。客栈贴近寨口,推窗即为左道,道边婆娑着白杨,杨树的背后喧哗着一条小溪,溪的对岸为骈立的峰峦。山高雾大,满世界一片漆黑。我不习惯这黑,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披衣出门,徘徊在小溪边,听上流的轰轰飞瀑。听得兴发,索性循水声寻去。拐过山嘴,飞瀑仍不见踪迹,却见若干男女围着篝火歌舞。火堆初燃之际,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树枝。燃到中途,树枝通体赤红,状若火之骨。再后来,又变作熔化的珊瑚,令人想到火之精,火之灵。自始至终,场地上方火苗四蹿,火星噼噼啪啪地飞舞,好一派火树银花。猛抬头,瞥见夜空山影如魅,森森然似欲探手攫人,"啊---",一声长惊,恍悟我们常说的"魅力"之"魅",原来还有如此令人魂悸魄悚的背景。
从此,我心里就有了一处灵性的山野。且摘一片枫叶为书签,拣一粒卵石作镇纸,留得这红尘之外的秋波,伴我闯荡茫茫前程。犹记前年拜会画家吴冠中,听他老先生叙述七十年代末去湖南大庸写生,如何无意中撞进张家界林场,又如何发现了漫山诡锦秘绣。欣羡之余,也聊存一丝自慰,因为,我毕竟早他四五年就遥感过张家界,窃得她漏泄的吉光片羽。
是日,当我乘缆车登上黄狮寨的峰顶,沐着蒙蒙细雨,凝望位于远方山脊的一处村落,云拂翠涌,忽隐忽现,疑幻疑真,恍若蜃楼,想像它实为张家界内涵的一个短篇。不过,仅这一个短篇表现力就足够惊人,倘要勉强译成文学语言,怕不是浅薄如我者所能企及。天机贵在心照,审美总讲究保持一定的距离,你能拿酒瓶盛装月白,拿油彩捕捉风清?客观一经把握,势必失去部分本真。当然不是说就束手无为,今日既然有缘,咦,为什么不鼓勇试它一试。好,且再随我锁定右侧那一柱倒金字塔状的岩峰,它一反常规地拔地而起,旁若无人地翘首天外,乍读,犹如一篇激扬青云的散文,再读,又仿佛一集浩气淋漓的史诗,反复吟味,更不啻一部沧海桑田的造化史,---为这片历经情劫的奇山幻水立碑。.文章开头说:"张家界绝对有咨格问鼎诺贝尔文学奖,假如有人把她的大美翻译成人类通用的语言。"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张家界是大自然"鬼斧神工,天机独运"的创造,从第二段看,张家界的山水在哪几个方面与众不同?
.作者认为张家界风景的"表现力""足够惊人",请以第五段对倒金字塔状岩峰的描写为例加以说明。
.结合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1)第三段对于篝火燃烧的大段描写,在文中具有什么作用?
(2)作者说:"从此,我心里就有了一处灵性的山野。"文中这一"灵性"表现在哪些地方?(请从第三段第四段各举一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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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的春光 冰心
去年冬末,我给一位远方的朋友写信,曾说我要尽量的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
今年北平的春天来的特别的晚,而且在还不知春在哪里的时候,抬头忽见黄尘中绿叶成阴,柳絮乱飞,才晓得在厚厚的尘沙黄幕之后,春还未曾露面,已悄悄的远引了。
天下事都是如此--
去年冬天是特别地冷,也显得特别地长。每天夜里,灯下孤坐,听着扑窗怒号的朔风,小楼震动,觉得身上心里都没有一丝暖气。一冬来,一切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似乎都冻得蜷伏在每一个细胞的深处。我无聊地安慰自己说:"等着罢,冬天来了,春天还能很远么?"
然而这狂风大雪,冬天的行列,排得意外地长,似乎没有完尽的时候。有一天看见湖上冰软了,我的心顿然欢喜,说:"春天来了!"当天夜里,北风又卷起漫天匝地的黄沙,忿怒的扑着我的窗户,把我心中的春意又吹得四散。有一天看见柳梢嫩黄了,那天的下午,又不住地下着不成雪的冷雨,黄昏时节,严冬的衣服,又披上了身。
九十天看看过尽--我不信了春天!
几位朋友说:"到大觉寺看杏花去罢。"虽然我的心中始终未曾得到春的消息,却也跟着大家去了。到了管家岭,扑面的风尘里,几百棵杏树枝头,一望已尽是残花败蕊;转到了大工,向阳的山谷之中,还有几株盛开的红杏,然而盛开中气力已尽,不是那满树浓红花蕊相间的情态了。
我想,"春去了就去了罢!"归途中心里倒也坦然,这坦然中是三分悼惜,七分憎嫌,总之,我不信了春天。
四月三十日的下午,有位朋友约我到挂甲屯吴家花园看海棠,"且喜天气晴明"--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是九十春光中惟一的春天--海棠花又是我所深爱的,就欣然地答应了。
东坡恨海棠无香,我却以为若是香得不妙,宁可无香。我的院里栽了几棵丁香和珍珠梅,夏天还有玉簪,秋天还有菊花,栽后都很后悔。因为这些花香,都使我头痛,不能折来养在屋里。所以有香的花中,我只爱兰花桂花香豆花和玫瑰,无香的花中,海棠要算我最喜欢的了。
海棠是浅浅的红,红得"乐而不淫",淡淡的白,白得"哀而不伤",又有满树的绿叶掩映着,秾纤适中,像一个天真健美欢悦的少女,同是造物者最得意的作品。
斜阳里,我正对着那几树繁花坐下。
春在眼前了!
这四棵海棠在怀馨堂前,北边的那两棵较大,高出堂檐约五六尺。花后是响晴蔚蓝的天,淡淡的半圆的月,遥俯树梢。这四棵树上,有千千万万玲珑娇艳的花朵,乱烘烘的在繁枝上挤着开……
看见过幼稚园放学没有?从小小的门里,挤着的跳出涌出使人眼花缭乱的一大群的快乐活泼力量生命;这一大群跳着涌着的分散在极大的周围,在生的季候里做成了永远的春天!
那在海棠枝上卖力的春,使我当时有同样的感觉。
一春来对于春的憎嫌,这时都消失了。喜悦地仰首,眼前是烂漫的春,骄奢的春,光艳的春--似乎春在九十日来无数的徘徊瞻顾,百就千拦,只为的是今日在此树枝头,快意恣情的一放!
看得恰到好处,便辞谢了主人回来。这春天吞咽得口有余香!过了三四天,又有友人来约同去,我却回绝了。今年到处寻春,总是太晚,我知道那时若去,已是"落红万点愁如海",春来萧索如斯,大不必去惹那如海的愁绪。
虽然九十天中,只有一日的春光,而对于春天,似乎已得了酬报,不再怨恨憎嫌了。只是满意之余,还觉得有些遗憾,如同小孩子打架后相寻,大家忍不住回嗔作喜,却又不肯即时言归于好,只背着脸,低着头,撅着嘴说:"早知道你又来哄我找我,当初又何必把我冰在那里呢?"
"我要尽力地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这里的"吞咽"的含义是什么?作者说这句话,表达了什么样的感情?
"我不信了春天",作者为什么反复这样说?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
"海棠花又是我所深爱的",请简要概括作者深爱海棠的原因。
结合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⑴作者长时间地盼春寻春,为什么最后却对"只有一日的春光"深感满意?
⑵作者在"满意之余,还觉得有些遗憾",这里的"遗憾"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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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炙。“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着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裸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答:.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答:.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