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阅读文章,回答14--17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冯骥才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 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 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选自《译林》,有删改)、结合你对选文的理解,解释题目中“忘年交”这个名词。
、当“我”认识到“代沟”不足以阻碍父子之间成为“忘年交”后,“我”与儿子是怎样相处的?用原文中的句子回答。
、选文中有许多或形象生动或意蕴深刻的句子,请联系上下文,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1)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结合下文理解作者——冯骥才在“忙碌”什么?对什么“糊涂”?)
(2)“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句中加点的动词表现了父亲的什么?)
(3)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我”儿子具体有哪些“发光的事物”?)、你与你的父母是忘年交吗?请你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来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3题。
兴趣与人生
冯友兰
小孩子的游戏,最有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在游戏中,小孩子做某种事,完全出于他的兴趣。他可以写字,但他并非欲成一书家。他可以画画,但他并非欲成一画家。他更非欲以写字或画画,得到所谓"世间名利恭敬"。他写字或画画,完全是无所为而为。他做某种事,完全是乘兴,他兴来则做,兴尽则止。所谓"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他做某种事皆是顺其自然,没有矫揉造作,所以他做某种事,是无所为而为,亦即无为。
当小孩子时候的游戏,是人生活中最快乐的一部分。道家的理想生活,就是这一类的生活。道家以为成人所以不能得到这一类的生活者,乃因受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我们若能打破此种束缚,则此种生活即可得到。我们亦以为这种生活是快乐的,亦可以说是理想的生活,但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并不是容易被打破的。这些束缚不容易被打破,并不是因为人的革命的勇气不够,而是因为有些社会制度是任何社会存在所必需的。若打破这些,就取消了社会的存在。社会若不能存在,人亦不能存在,就是说,若没有社会,人就不能生活,更不用说快乐地生活。道家以为,无为的生活是快乐的,这是不错的。道家又以为,人在社会中,因受社会制度的束缚,以致人不能完全有这种生活,这亦是不错的。但道家因此即以为人可以完全不要社会制度,以求完全有这种生活,这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办法,是不可行的。
照道家的说法,无论任何人总有他所感兴趣的事。我们看见有些人于闲暇时,什么事都不做,而蒙头大睡,或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似乎是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而实在是他对于蒙头大睡,或胡思乱想,有很大的兴趣。既然任何人对于有些事总感兴趣,如果任何人都照着他的兴趣去做。则任何人都过着最快乐的生活,"各得其所",真是再好没有的。或者可以问:如果人人都对于蒙头大睡感兴趣,如随其兴趣,则都蒙头大睡去了,又有谁去做事呢?人人都不做事,岂不大家都要饿死?道家于此可答:绝不会如此。有许多人对于蒙头大睡不感兴趣,如叫他终日蒙头大睡,他不但不以为乐,反以为苦。这些人如没有事做,反觉烦闷。所以有些人要"消闲"。所以要消闲者,即有些人有时感到闲得无聊不可耐,故需设法找点事做,将闲消去。忙人找闲,而闲人则找忙,所以,虽任何人都随着他的兴趣去做,天下事仍都是有人做的。
这是一个极端的说法。照这个极端的说法,自然有行不通、不可行之处。有些事显然是不容易使人感兴趣的,如在矿井里做工等。然而这些事还不能没有人做。在社会里,至少在有些时候,我们每个人都需做些我们所不感兴趣的事。这些事大概都是社会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它虽不感兴趣,但亦必须做之。社会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社会都有一种起码的责任。这种起码的责任,不见得是每个人皆感兴趣的。所以,主张人皆随其兴趣去做的极端说法,如道家所说,是不可行的。不过这种说法如果不是极端的,则是可行的。这种说法在相当范围内,我们不能不说是真理。
(摘自《读者》2013年第l0期)
1. |
下列对文章中心论点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2. |
下列说法中不属于道家理论的一项是()
|
3. |
下列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精读下文,完成小题。
一条腿的冲刺
9岁时,我的梦想是踢足球,但突发的磨难粉碎了我的梦想。一天早上起床后,我感觉左腿隐隐作痛。就在前一天,母亲已经同意我加入学校的足球队,我不想让任何事中断我的梦想。但我的腿越来越痛。父母带我去看医生。结果,医生在我的左腿里发现了癌症。虽然我只有9岁,但我知道癌症。得了癌症的人会掉头发,在不久后的某个时候就会死去。我的泪水涌了出来。妈妈和爸爸几乎昏厥。
“我会死吗?”我问医生。医生坦率告诉我答案:“你有50%活下来的机会。”50%,这好比抛硬币打赌。我决定在化疗前剪掉我的头发。为了不让我觉得孤独,弟弟马修剃了光头,我在学校的所有朋友也都剃了光头。我下决心要好转起来,再做一个正常的孩子。但三个月的化疗结束后,医生宣告了一个更可怕的消息:必须截去我的左腿。听到这个消息,我彻底崩溃。“不!我不想锯掉我的腿!”我尖叫道,“我不想做废人!不,不!我只是一个孩子。”父母抱着我,泪流满面。爸爸呜咽道,“对不起,约书亚。我希望医生锯的是我的腿。”
截肢前一个晚上,父母邀请了一个叫拉利的人到我们家。拉利也失去了他的左腿,但他告诉我,他可以借助拐杖参加田径比赛。然后他拄着拐杖走给我看。他走得的确很快。我知道父母是想通过拉利来鼓励我,但是我想他无法理解一个9岁的孩子将永远不能加入足球队的心情。
截肢的那个上午,在医院的等候室里,A我坐在地板上,双手抱着我的左腿,跟它说再见。一个护士推着一部空轮椅进来。“约书亚,”护士问道,“现在我可以带你到手术室了吗?”
“我喜欢走着去。”我说。
跟着护士进到手术室,我感到脚下的地板如冰块一般。我知道这将是我最后一次用双脚走路,我想记住关于它的一切。我扭动脚趾,想起了那个单腿跑步的运动员拉利。也许有些事情是我无法预料的,也许上帝会给我一个新的人生,就像穿着一双高过膝盖的袜子和绿色的足球短裤在足球场上奔跑一样精彩。
手术后的一天,我在医院的电梯里看到了一张滑雪诊所的海报,这是医院里为我这样的病人提供的物理治疗的一部分内容。B我低头看着我的腿。我能滑雪吗?用一条腿?
“我能吗?”我问妈妈。
“当然!”她说。我看见她的眼睛溢满了泪水。
一个全新的世界开始向我打开。滑雪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我喜欢关于它的一切,特别是踩着单一滑雪板从两条腿的滑雪者身边急驰而过的那种感觉。而我最喜爱它的原因是它使我至少接受了在9岁时就失去了左腿的事实。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坚强,我让教练带我到最陡峭的滑雪道进行训练。一天,和其他残疾人比赛结束后,一个陌生人来到我身边,对我说:“我曾执教美国残奥会滑雪队,我认为你有很大的潜力。”从此我的人生改变了。
我腿内的癌细胞得到了抑制。之后,我参加了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但跌倒的次数比我自己以及别人预料的要多。我想我的屁股接触雪地的次数都可以载入吉尼斯世界记录了。
最终,在22岁时,我成为了美国残奥会滑雪队的队员。在多灵奥林匹克障碍滑雪赛上,我像火箭般向山下急冲。这是我生命中一次最伟大的冲刺,比我曾经拥有两条腿时做的任何事情都要有意义。虽然最终我没有赢得奖牌,但是我的父母给了我一个久久的拥抱和深深的祝福。这同样是一种奖赏。C上帝给了我一个大考验,但通过这么多年的抗争,我发现了一条同样充满光明的道路。——首发于《青年博览》2009年8月下。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在我走向滑雪的道路上,哪两件事对我的影响最大?
文中的“我 ”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字内容具体分析。
批注,是精读文章常用的一种方法,即从内容、写法、结构、语言等方面给文章加上评语。请你从划线的A、B、C三处中任选一处,自选角度作批注。
我选处。生活中,不少青少年苦恼没有成才的机会,请结合文中的“我”的成才经历谈谈对“机会”的看法。
略读下文,完成小题。
一枚铜钱的启示
一位将军夫人赠我一枚铜钱,她捏着小小铜钱说:“这就是中国辩证哲学的体现,做事要方,做人要圆。”
方和圆本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在做事方,做人圆上得到了辩证统一。把这种矛盾统一铸造在世俗流通的钱币上,这充分印证了中国哲学的博大精深。
先说方,做事要方,便是说做事要遵循规矩,遵循规律,遵循法规,决不可乱来,不可越雷池一步,这个道理在中国好像已流传了上千年。
中国人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可不为才可有所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每一行都有自己不可逾越的禁区。比如说做官就绝对要奉守清廉的原则,企图以权谋私或权钱演变,那这个官就绝对当不好,当不长了。
为商要奉行的金科玉律是一个“诚”字。真正的大商人必是以诚行天下,决不会为一些蝇头小利或眼前得失而失信于天下。
做学问信奉的是一个“实”字。一步一个脚印,一天一点长进,方能积少成多,积薄成厚。那些虚假浮华沽名钓誉之辈终将会成为人类的笑柄。
做人要圆。首先我认为这个圆决不是圆滑世故,不是平庸无能。这种圆是圆通,是一种宽厚、融通,是大智若愚,是与人为善,是居高临下、明察秋毫之后的心智的高度健全和成熟。
圆的压力最小,圆的张力最大,圆的可塑性最强。这圆好做又不好做。
如果截然相反,做事是圆,只要有利,不择手段,什么都敢干;做人是方,刁钻古怪,锋芒毕露,心狠手辣的话,那这个人一定会失败透顶,不能见容于天下。
我要一生珍藏着这枚小铜钱,一生温习这枚铜钱给我的启示。(选文有改动)请写出本文的中心论点。
选文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举例子的论证方法,有什么表达作用?
略读下文,完成小题。
人是微生物群居体
你相信吗?你体内的大多数细胞并不是你自己的,甚至也根本不是人类的细胞,它们是细菌。我们的脚趾上有肉眼看不见的线状真菌在生根发芽,我们腹部有重达1公斤的细菌,我们的身体是由人类细胞、真菌、细菌和病毒组成的混合体,可以被看作是超个体或微生物群居体的一个最好例子。
最近,伦敦大学的科学家提出了上述观点,并阐述了人体内这些微生物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他们说,在我们的身体内,存在500多种不同种类的细菌,这些细菌组成了100万亿个细胞,外来的细胞大大超过了我们体内自身的细胞,我们自身的细胞只有几万亿个,所以可以得出结论,我们体内的基因大部分来自于细菌。
幸运的是,虽然这些细菌在分享我们的食物,但它们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实际上,细菌通常对我们的身体是有益的,它们通过与我们的免疫系统紧密合作,帮助我们抵御疾病的侵扰。这项研究的负责人说:“我们已经知道某些时候很多疾病是由包括遗传和环境等多种因素引发的,生物群居体这个概念能帮助我们理解疾病的过程。”他相信这个方法运用于心脏病、某些癌症,甚至于一些神经疾病的研究。
(选自《科普文摘》,略有改动)本文主要说明了两个方面的内容,请分别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段划线处运用了列数据、作比较等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文,完成以下问题。
寂寞是一种乐趣姬有文
①记得上学时,一位老师曾语重心长地说:搞学问就得甘于寂寞。当时对这句话很不理解,但随着岁月的流逝,自己己成为一名党的宣传干部后,对这句话也就有了越来越深刻的理解。
②屈指数来,自己从事业余写作己30多年。从起初在当地报刊《汤峪温泉》上的文章的发表,到现在频频见诸全国、省、市报刊杂志的“豆腐块”“千字文”,笔耕不辍的过程虽说有难以名状的寂寞,但我仍感到生活的乐观充实,因为自己已经学会了从写作中找寻乐趣。
③有人曾说过,一个人如果沉浸在寂寞之中,那么他(她)便是一个拥有无穷力量的人。事实上,如果一个人能与寂寞为伴,身处寂寞而不觉孤独,那么他(她)经过一番潜心努力之后,一定是能干出些成绩的。
④古今中外,大凡真正钻研学问的人,很少有难耐寂寞的。社交圈内不会产生科学家,麻将桌旁成就不了大文豪,嘈杂环境中出不了有所建树的优秀者。就我所闻,有所成就的科学家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实验室度过的。而文人墨客,则与文房四宝为伴,在翰墨天地里挥洒人生;在当今信息时代,也可在网络世界里指点江山,尽情畅游。
⑤寂寞是一轮柔和平静的明月,看上去别有一番情趣;[甲]寂寞是一池光洁如镜的清水,谁也不忍打破它的平静;[乙]寂寞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可以考验出一个人的意志是否如钢铁般坚强;[丙]寂寞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只有心存理想乐于身处其中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独特的韵味。
⑥说是寂寞,其实并不寂寞,寂寞是一种乐趣。报刊上众多作者的名字个个耳熟能详,看到他们富有个性魅力的文字,就如同听到朋友们的耳语。征文竞赛颁奖会上登台领奖,通讯员表彰会上与笔友握手相见,彼此间推心置腹的相互交流,在谈笑风生中取长补短。这些不都是人生中幸福快乐的一景吗?
⑦学问之树扎根时虽然苦,可它开放的花朵芳香,结下的果实甜美。如果不能承受寂寞之苦,就难以尝到学问之果的甘甜。如此观之,忍受寂寞是苦中有乐,寂寞中有美丽,寂寞中有幸福,寂寞中有乐趣。写作,是心灵的倾诉,寂寞会变成快乐;读书,是生命的体验,会让你走出寂寞。在寂寞中伴随快乐边读边写,边写边读,谁说这不是人生的幸福呢?阅读全文,说说标题“寂寞是一种乐趣”的含义。
答:。结合语境,说说你对下列语句中加线词语的理解。
①笔耕不辍的过程虽说有难以名状的寂寞,但我仍感到生活的乐观充实……
②寂寞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可以考验出一个人的意志是否如钢铁般坚强…… “寂寞是一曲无声的乐章,此时无声胜有声”这一分句是从第5自然段中抽出来的,它应该插在“甲、乙、丙”三处中的哪一处?请说明理由。
如果把文章第三段中画线的句子作为论点,下列哪则材料适合作为它的论据?为什么?
[甲]我们没有如来佛的慧眼,把人世间几千年积累的智慧一览无余, 只好时刻记住庄子“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名言。我们只是朝生暮死的虫豸(还不是孙大圣毫毛变成的虫儿),钻入书中世界,这边爬爬,那边停停,有时遇到心仪的人,听到惬意的话,或者对心上悬挂 的问题偶有所得,就好比开了心窍,乐以忘言。 (节选自杨绛《读书苦乐》)
[乙]我穿越历史的目光又在居里夫人的会客厅看到一张简单的餐桌和两把简朴的椅子。居里的父亲曾经要送他们一套豪华的家具,他们拒绝了,原因很简单:有了沙发和软椅,就需要人去打扫,在这方面花费时间未免太可惜了。为了不让闲谈的客人坐下来,他们没有添置第三把椅子。居里夫人后来说:“我永远是追求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没有多余的椅子,使他们远离了人事的侵扰和盛名的渲染,终于攀上科学的顶峰,阅尽另一种瑰丽的人生景观。 (节选自王清铭《生活如椅子》)
答: 。“学问之树扎根时虽然苦,可它开放的花朵芳香,结下的果实甜美。”请联系自已的学习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与认识。(不少于80字)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