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棺”之谜解 朱友昌
一千多年前,福建一位著名学者在武夷山游览时,看到半崖上的山洞里放着一些棺材,十分惊讶,便在笔记里写下了“悬棺”一词。
后来,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等10多个省市,甚至东南亚和太平洋群岛也发现了悬棺或类似的崖葬。这些悬棺或崖葬,有的在崖洞中,有的搁在横木上,有的近贴水面,有的高离水面。那么,这些悬棺或崖葬是什么人留下来的呢?
秦汉时期,武夷山属闽越,是闽越人的活动中心。因而就有人推断,武夷山的悬棺是闽越人的遗物。有人据悬棺或崖葬风俗的延续性考虑,认为散布在各地的悬棺或崖葬都是古越人及其后人所为。古越人散布到各地,把他们的葬俗也带到了这些地方。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我们在研究悬棺或崖葬时,认为它是一种风俗,而不去研究该葬俗形成的客观原因,即实行悬棺葬或崖葬的民族的生产生活环境。
要知道,人类的许多风俗是自然形成的,越是在早期,人类越受到当时生产条件生活环境的制约。已发现的悬棺或崖葬,均在溪流的悬崖上,且大都在大江大河支流及其末端,两岸高山峻岭、断崖绝壁,中间溪水流淌,这样的环境,只有渔民才有可能在此生产生活。而且,这些地方都远离农耕区域,可排除农耕民所为的可能性。
在福建武夷山、江西龙虎山的悬棺中,有几具船形棺。可以设想:悬棺的主人是以船为家,也就把棺椁造成船形了,使死去的人能像活着时一样生活;或者在最早时,就是以船作棺来存放尸体的,渐而成俗。考古工作者曾对一具船形棺进行研究,发现随葬品中有龟形木盘和许多鱼骨,棺的主人生前很可能是个渔民了。
遍布于江河小溪中的渔民因水而居,因渔而生,漂泊不定而又极其分散,很难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安身之“地”。到解放前,长江下游江湖中的渔民还有这种情况。山溪中的渔民上是天,下是水,两边是高山峻岭、悬崖绝壁,能把棺柩安到哪里呢? 除了溪中就只能选择山崖了。
山体崩塌,山体形成直上直下的悬崖,塌下的泥石形成天然的堤坝,堵塞水流,水位抬升,形成湖泊,渔民或船工生产生活于此,过世后就把棺木放置在临近水面的悬崖上,堤坝渐次下降,棺木也往下排列,到堤坝全部垮塌,这些棺木就成了后人所见到的悬棺。先民的这种葬制无需奇思妙想,是一种极其简单的葬制。(选自《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论文选》,有改动)
下列关于“悬棺”或“崖葬”习俗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散布在各地的悬棺和崖葬都是古越人所为,他们到哪里就把葬俗带到了哪里。这是有人从悬棺或崖葬风俗的延续性考虑得出的结论。 |
B.渔民只能在大江大河支流及其末端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这些地方恰是发现悬棺或崖葬的地方,所以,可基本排除悬棺或崖葬为农耕民所为。 |
C.悬棺或崖葬大都是古代渔民所为,至少他们的劳动生活与船有关。船形棺的随葬品中有龟形木盘和鱼骨,就是棺主人生前是渔民的最好证明。 |
D.研究一种风俗,不去研究该风俗形成的客观原因是不科学的。早期渔民的生活环境,就是悬棺葬或崖葬风俗形成的客观原因。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越是早期,人类就越受到当时的生产条件生活环境的制约。人类许多风俗是自然形成的。这里的“自然”就是指“自然环境条件”。 |
B.早期在山溪中生活的渔民,由于山溪两边是高山峻岭、断崖绝壁,他们只能把灵柩放在溪中或者山崖上。 |
C.江河小溪中的渔民因水而居,因渔而生,漂泊不定而又极其分散,很难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安身之“地”。这“地”指的是葬身之地。 |
D.山体崩塌,形成悬崖,塌下的泥石堵塞水流,水位抬升,形成湖泊,渔民过世后只要把棺木放置在临近水面的悬崖上,棺木就自然会成为后人所见的悬棺。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悬棺”的形成有着难解之谜,作者从民俗形成的客观原因和局部地质变迁的角度,对这一特殊葬制的形成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
B.要断定福建省武夷山地区的悬棺是闽越人的遗物,就必须确认悬棺的年代与闽越人存在的年代大致在同一时期才行。 |
C.除极个别墓主可能因某种特殊需求对棺材作了特殊处理外,![]() |
D.我们不能以农耕文明时的状况去设想早期山溪渔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先民的这种葬制是一种极其简单的葬制,无需奇思妙想。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道教不仅是江南山水之美的发现者,而且是江南山水之美的培育者,或者说,江南山水能够在六朝时成为一个千古不朽的审美形象,道教在其中发挥的塑造与培育作用是不能低估的。六朝时佛、道勃兴,道教在他们审定的那些洞天福地旁边修建了具有较高美学品质和神圣气质的道观,在这些道观的衬托下,朴野的江南山水开始弥漫出强烈的人文气息,获得了高贵、卓越和更加完善的形貌特征。如元嘉末陆修静在庐山构筑精庐,居处修道,号太虚观。由于陆修静崇高的威望,太虚观的建设受到了当时达官贵人和皇家的大力支持,以至于到了北宋时,太虚观仍然是南方道教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宫观。太虚观屋宇宏丽,倚崖濒泉,观后有苍翠古樟和陆修静手植的古松,这些都为提升庐山的审美品质、丰富其审美意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庐山如此,整个江南山水都因六朝时为它布上的浓郁的道教色彩而让人们产生更多美的想象和回味。
六朝时期,道教领袖们将觉醒的自我意识、道家的自由精神与正在崛起的山水审美相结合,通过吟诗作赋、弹琴绘画,将自己对生活、对自然,以及对人与山水环境关系的思考与体悟生动地表达出来。道教在对江南山水的审美实践中形成的这些独创性的作品不断地融入人们的审美意识,进一步使江南山水超越了自然的局限性而含蕴了丰富的人类自由精神。如郭璞的“游仙诗”就颇具道家特色。这些游仙诗往往着力于描绘类似于“青溪千余仞”“绿萝结高林”的江南山水美景和“静啸抚清弦”“仰思举云翼”的逍遥的神秘道士,它们共同组成的和谐意境既是道教的理想生活,也是供世人把玩江南山水精神意味的动人乐章。
六朝开放的社会心态促进了儒道释三家的融合,使得众多儒士深入江南山水之中,与佛僧、道士们论道谈仙,并在此过程中创作了大量吟咏赞美江南山水的优秀艺术作品,从而为江南山水成为六朝社会审美生活的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些作品中,有的是藉山水以体道,如孙绰《游天台山赋》中的“赤城霞起而建标,瀑布飞流以界道”“双阙云竦以夹路,琼台中天而悬居”。有的俨然把道家所构建的虚灵世界当成了自己安身立命的现实。如对司马氏政权不满而又感到世事不可为的阮籍在其创作的多首《咏怀诗》中都表达了不屑于世俗欢乐,而愿到江南山水中追随神仙、获得永恒慰藉的愿望。可以看出,道教将道和仙置入江南山水中,构成了六朝文人吟咏江南山水进行文艺创作的十分重要的诱因。
总之,作为一种重自然、重养生的本土宗教,道教在六朝时期成为推动对江南山水进行审美,确立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的重要力量,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道教的根底在江南山水,以此来审视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许多中国美学中的玄奥、精妙命题便都可以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解释。下列对“道教对江南山水审美品质的培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道教在江南山水审美品质的塑造与培育方面功不可没,其审美追求使江南山水在六朝时成为一个千古不朽的审美形象。 |
B.六朝时兴盛的道教在山水美景旁修建的具有较高美学品质和神圣气质的道观,将朴野的江南山水赋予强烈的人文气息。 |
C.吟诗作赋、弹琴绘画是道教常见的审美活动形式,这些活动将人们对人与山水环境关系的思考与体悟生动地表达出来。 |
D.道教的审美实践使山水超越了自然的局限性而蕴含了丰富的人类自由精神,从而不断地影响和塑造了人们的审美意识。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郭璞的“游仙诗”能体现出将觉醒的自我意识、道家的自由精神与正在崛起的山水审美相结合的风格,颇具道家特色。 |
B.陆修静在庐山修建太虚观,得到了官方的大力支持,以至于到了北宋时,太虚观仍然是道教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宫观。 |
C.儒道释的融合使得吟咏赞美山水的优秀艺术作品涌现,从而为江南山水成为六朝社会审美生活的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 |
D.阮籍对司马氏政权不满,但又感到世事难以改变,故其许多作品中都流露出到山水中追随神仙、获得永恒慰藉的愿望。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洞天福地使江南山水获得了更加高贵、更加完善的形貌特征,提升了审美品质,丰富了审美意蕴,给人更多美的感受。 |
B.游仙诗将江南山水美景和逍遥的神秘道士组合在一起,既表现了道教的理想生活,客观上也引领人们品味江南山水精神。 |
C.六朝文人吟咏江南山水时,或藉山水以体道,或将道家所构建的虚灵世界当作自己安身立命的现实,可见道教将道和仙置入江南山水中对六朝文人吟咏江南山水创作有影响。 |
D.立足道教的根底在江南山水这一观点来审视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许多中国美学中玄奥、精妙命题便可以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解释。 |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