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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
[波兰]布鲁诺·舒尔茨
黄色的冬日来了,充满厌烦。雪像一条磨得露出织纹的旧桌布,尽是窟窿,铺在铁锈色的大地上。桌布不够大,有些屋顶没有盖住,这些屋顶就这样屹立在那里,黑色和棕色,木瓦顶和茅草顶,它们像一艘艘方舟,控制着像汪洋大海似的被煤烟熏黑的顶楼。扫烟囱的没法摆脱那些乌鸦,它们在黄昏密密匝匝地呆在教堂附近、长着黑色的没有枯萎的树叶的树枝上,接着扑簌簌地飞到空中,又回到树上去,每一只鸟紧贴在它自己那条树枝的自己的位置上,要等到黎明才一大群、一大群地飞走,像一阵阵煤烟、一片片尘土,起伏不定和奇形怪状,呱呱地叫个不停,叫得一道道霉黄色的亮光发黑。白天寒冷而叫人腻烦,硬邦邦的,像去年的面包。
父亲不出去了。他封起一个个炉子。他在一个个房间的高处专心致志地干一切小修小理的工作。他感到处在靠近漆着天空、树叶和鸟的天花板,可以鸟瞰的地位开心极了。他越来越同实际的事务隔得远了。我母亲对他的情况感到担心和不快,试图引他谈谈事情,谈谈月底该付的账单,这时候,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她讲话,迷惘的神情中流露出苦恼。有时候,他为了要跑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把耳朵贴到地板的一条裂缝上去,就做出警告的手势,阻止她讲下去,还举起双手的食指,强调调查的重要性,接着一心一意开始听起来。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些古怪的举动的叫人悲伤的根源,可悲的情结正在他的心里成长。
母亲对他没有一点影响,但是他却恭敬地注意着阿德拉。他认为她的一切作用有更深的象征意义。那个姑娘用年轻而坚决的姿势把一把长柄刷在地板上推动的时候,父亲简直受不了。阿德拉只要向他摇摇手指头,装出挠痒痒的样子,就能使他吓得惊慌失措,穿过所有的房间,砰砰地关上一扇扇房门,最后直挺挺地倒在最远的房间里的床上,在一阵阵痉挛的大笑中打滚,想象着那种他没法顶住的挠痒。因为这个原因,阿德拉摆布父亲的力量几乎是没有限度的。
那时候,我们第一次注意到父亲对动物的强烈的兴趣。
一切都是从孵鸟蛋开始的。
父亲花了许多精力和钱财,从汉堡,或者荷兰,或者非洲的动物研究所进口种种鸟蛋;他用比利时进口的母鸡孵这些蛋。这件事情也把我迷住了。他从一无所有中变出那些瞎眼的、跳动着生命的小不点儿,那些虚弱的肚子只是以接受食物的形式去接受身外的世界,那些眼睛被蒙住的、处在生活表层的生物向亮光爬去。几个礼拜后,那些瞎眼的小东西一下子长大了;一个个房间里充满新住户的欢快的叽叽喳喳的声音和生气勃勃的啾啾声。那些鸟歇在窗帘框上,衣橱顶上;它们在一盏盏吊灯的错综复杂的镀锡枝条和金属漩涡形装饰中间做窝。
在喂食的时候,它们在地板上形成一张五光十色、高低不平的床,一张有生命的地毯;一有陌生人闯进来,地毯就会四分五裂,变成碎片,扑簌簌地飞到空中,最后高高地待在天花板下面。我尤其记得有一只秃鹰,一只巨大的鸟,脖子上没有羽毛,脸上尽是皱纹和疙瘩。它像一个憔悴的苦行者,一个喇嘛,一举一动充满沉着的庄严,在庄严的孤独中沉思。我父亲的长长、厚厚的有圆滚滚的指甲的手,关节强健,同秃鹰的爪子也非常相似。我望着那似睡非睡的秃鹰的时候,总是禁不住产生这样的印象:我同一个木乃伊在一起——我父亲的去掉了水分的、干缩的木乃伊。
我父亲不满足于孵出越来越多的新品种,在顶楼安排起鸟的婚配来,他派出媒人;他把热切的、有吸引力的鸟拴在屋顶上的窟窿和裂口里;不久后,我们家的屋顶,一个巨大的双脊木板瓦屋顶,变成真正的鸟的宿舍,一艘收留各种各样从遥远的地方飞来的扁毛生物的诺亚方舟。在这个鸟的天堂被消灭好久以后,这个习惯仍然在鸟的世界中保留着;在春天迁徙的季节,我们的屋顶被一整批、一整批鹤啊、鹈鹕啊、孔雀啊,和各种其他的鸟所包围。然而,经过一个短短的辉煌的时期,整个事业却发生了叫人遗憾的转变。
不久以后,就不得不让父亲搬到顶屋那两间做过贮藏室的房间里去了。有一天,春季大扫除,阿德拉突然出现在父亲的鸟的王国中。她闻到房间里充满着恶臭,就站在门口,扭着双手;地板上,桌子上和椅子上,滴满了一堆堆鸟屎。她毫不犹豫,猛地推开一扇窗,靠着一柄长扫把的帮助,把所有的鸟都搅得活动起来。一个由羽毛和翅膀形成的吓人的云团升起来了,发出一阵阵尖叫;阿德拉却像酒神巴克斯的怒气冲天的女祭司那样,在酒神那根手杖发出的旋风保护下,跳着毁灭的舞蹈。我父亲惊慌失措地摆动两条胳膊,试图同他的那一群扁毛动物一起飞到空中去。那个翅膀形成的云团缓慢地越来越稀疏;直到最后,只有阿德拉同我父亲留在战场上;阿德拉精疲力竭,气喘吁吁;我父亲呢,这会儿显出羞愧的表情,准备接受彻头彻尾的失败。
过了一会儿,我父亲下楼来——一个绝望的人,一个失去了王位和王国的流亡的国王。
(选自浙江文艺出版社《20世纪外国小说读本》,有删节)概括第一段所写景物的特点并简析其作用。
神秘的女仆阿德拉竟然可以任意“摆布”父亲,你认为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你怎样理解小说结尾的这句话:“一个绝望的人,一个失去了王位和王国的流亡的国王。”
中国作家余华在《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一书中指出:“舒尔茨赋予的这个‘父亲’,差不多是我们文学中最为灵活的形象。”文中的父亲在你心里是个怎样的形象?你赞成余华的论断吗?说出你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题。
福贵
余 华
①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头戴宽边草帽,脚上穿着拖鞋,一条毛巾挂在身后的皮带上,让它像尾巴似的拍打着我的屁股。
②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话。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然后我与一位当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门槛上,她编着草鞋为我唱了一支《十月怀胎》。
③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田里的棉花已被收起,几个包着头巾的女人正将棉秆拔出来,她们不时摔去根须上的泥巴。我摘下草帽,从身后取过毛巾擦起脸上的汗水,身旁是一口在阳光下泛黄的池塘。一声吆喝从远处响亮地传来,我走过去,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正在开导一头老牛。
④犁田的老牛或许已经深感疲倦,它低头伫立在那里,后面赤裸着脊背扶犁的老人,对老牛的消极态度似乎不满,我听到他嗓音响亮地对牛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疲倦的老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后,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
⑤随后,我听到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他唱起了旧日的歌谣,先是口依呀啦呀唱出长长的引子,接着出现两句歌词——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因为路途遥远,不愿去做皇帝的女婿。老人的自鸣得意让我失声而笑。
⑥可能是牛放慢了脚步,老人又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⑦一头牛竟会有这么多名字?我好奇地走到田边,问走近的老人:“这牛有多少名字?”老人扶住犁站下来,他将我上下打量一番后问:“你是城里人吧?”“是的。”我点点头。老人得意起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我说:“这牛究竟有多少名字?”老人回答:“这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可你刚才叫了几个名字。”
⑧“噢——”老人高兴地笑起来,他神秘地向我招招手,当我凑过去时,他欲说又止,他看到牛正抬着头,就训斥它:“你别偷听,把头低下。”牛果然低下了头,这时老人悄声对我说:“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
⑨我看到老人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选自《活着》,题目为编者所加,有删改)文章第②段叙写“我”与农民交往的情景,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第④⑤段中福贵的语言体现了他怎样的人生态度?请简要分析。
请理解文章最后一段中画线句的含意。
结合全文,探究作者在文中表达了怎样的情感取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在《诗经》产生近三千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的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的通风设施都没有,屠呦呦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 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含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l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分,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的效果,也大大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l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
青蒿萃取液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l位感染了Plasmodium 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使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分,确定这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一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做诺贝尔奖“风向标”、有“美国的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的世界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
B.《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可能是煮沸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
E.文章以《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而且也暗示了屠呦呦的思想品质。
(2)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分点概括。
(3)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屠呦呦在抗疟药物研究中的发现和发明创造分别指什么?试简要说明。
(4)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霸王别姬孙方友
颍河乡的书记郑张来省城开会,想借机请一请在省城工作的颍河老乡,联络联络感情.要他们多为家乡人办些事情他把这个想法与在省政府当财务科长的吕强一说,吕强说你这父母官请客,哪个不来?郑张说你看放哪儿合适?吕强说就在“天然居”吧,那里有一道好菜,叫“霸王别姬”,很招人.
接着,吕强给郑张介绍说,这“霸王”是老鳖,“姬”为“小母鸡”。老鳖不是人工养殖的那种,是在湖河中自然生长的那种。小母鸡为“柴鸡”,而且是正在下蛋的“少妇鸡”.做法为传统工艺,先把活鳖放在笼屉里加温,笼为特制笼,周围有圆眼儿.开始用纸糊了温度一高鳖发渴,找地方儿换气,便把纸拱烂、头从眼儿里伸出来.赶巧外面有备好的作料水。鳖将作料水吃进五脏.排出去原有的废物,几经“清蒸”,鳖体内吸足了“作料”,然后开始杀鳖。清蒸的鳖高傲地将一只足踏在卧地的玉姬身上,构图给人一种悲壮感,能让人联想起失败的英雄末路状。味道不但独特,而且美妙无比。只是价格高,“霸王”卖到500元一个,一个上斤重的鳖与一只3斤重的小母鸡组成的“霸王别姬”,至少近千元。郑张说既然请了,就不能丢份儿,那就上“天然居”吃“霸王别姬”。
第二天中午,该请的老乡一个个走进了“天然居”。吕强订的雅闻叫“紫光阁”,服务小姐是个很清秀的小姑娘,胸前的号码为8号 ,8号小姐看到郑张时怔了一下,然后略着笑脸喊先生,礼貌相让。吕强像是常来这里,对宴会的道道很熟悉,指使小姐弄这弄那,喝什么茶,抽什么烟,全由他张罗。因为十几个人都是颍河人,又全说家乡话,室内就充满了颍河气息。
8号小姐拿过菜单,要郑张点菜。郑张将菜谱递给吕强,说:“吕科长,您先点。”吕强说:“一人点一个。”郑张说:“就点‘霸王别姬’吧!”众人大笑。吕强说:“父母官,说鸡不带巴。”郑张这才悟出自己失言,面色红了一下,笑道: “‘霸王别姬’,‘霸王别姬’!下面挨个几点。”众人一人点了一个后,又由吕强敞“总结”,几热几凉几个汤,喝什么酒,要什么饮料,一拢说了,最后对那8号小姐说:“要快!”
不一会儿,凉菜热菜开始陆续上桌。酒是家乡酒:宋河粮液。众人虽同在省城,但平时都各自忙自己的工作,也并不常见面,借此机会,叙说友情,禁不住乱给家乡父母官敬酒。郑张很高兴,说是自己在诸位的家乡问事,请诸位多多关照。谁若有什么事情,只要一个电话,兄弟一定照办。众人同是举杯,齐声说好说好说!话落音,都干了。郑张放下酒杯,问8号小姐说:“‘霸王别姬’怎么还不上?”8号小姐急忙解释:“先生,今日客多,点‘霸王别姬’的人也多,大师傅做不及,请诸位原谅!”
过了一会儿,仍不见上“霸王别姬”,郑张又问:“怎么还不上那道大莱?”
那小姐又急忙解释说:“先生,请您别慌,我这就去催!”8号服务小姐说完,急忙到门外叫来传菜小姐,悄声说着什么。
眼见酒席就要结束了,仍不见上“霸王别姬”,众人都禁不住面露急色。郑张更是耐不住,叱问那小姐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小姐也有些惶恐,急急出去,不一会儿又急急回来,抱歉地说:“先生,实在对不起,今日的‘霸王别姬’已缺料了!”郑张一听变了脸色,忽地站起,怒目那小姐说:“我们早早订桌,又早早报了‘霸王别姬’,你推三说四,一直不上,现在竞说卖完了!搞什么鬼?。
众人也深感受了愚弄,纷纷指责8号小姐。吕强口气很硬地说:“叫你们老板来!”
一听要叫老板,8号小姐蒙了,苦苦哀求说:“诸位先生,你们千万别让老板来,老板一来我就要被炒鱿鱼!实话讲,我压根儿就没给你们报这个菜!”听8号小姐如此一说,众人都怔了。郑张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报?”
没想那8号小姐竟跪了下来,哭着说:“郑书记,我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让你省点儿!”,郑张呆了,怔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姓郑!”8号小姐说:“我就是颍河乡的人,来省城打工才两年!”
这一下,全场静极,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摘自《微型小说选刊》)
( 1 )下面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一开始就提到“颍河乡的书记郑张来省城开会,想借机请一请在省城工作的颍河老乡,联络联络感情,要他们多为家乡人办些事情”,从中可以读出郑张是一个处处为人民着想、清正廉洁的领导。 |
B.小说以“霸王别姬”为标题,借占讽今,项羽英雄末路,众叛亲离,“霸王别姬”是其悲剧下场。今日的父母官们若不引以为鉴,大肆挥霍人民的血汗,也难逃“别姬”下场。 |
C.小说通过语言、动作及心理描写,写出8号小姐作为一个服务员对官员们如此奢侈挥霍既痛心又无助,只得以不报菜来表示抗议,表达了作者对8号小姐的同情及赞颂之情。 |
D.小说在前面一真用“8号小姐”的称呼,而在结尾处写“十几个科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把"8号小姐”改为“小老乡”具有一针见血揭示主题的作用, 这也是作者用词的精妙之处。 |
E.“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这些官员的反应,既有对8号小姐擅自不给报“霸王别姬”这道菜的失望与愤怒,也有对自己滥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反省和深深自责。
(2)小说第二段用了一大段文字来介绍“霸王别姬”的制作工艺,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4)对8号服务员自己做主,不给郑张等人报“霸王别姬”这道菜的做法,你怎么看?请结合小说内容,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分,每小题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来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来,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95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马林克罗德特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弱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来。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来像一张纸,而在8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图标再不会摸起来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来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来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来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来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可以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 |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
D.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
B.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
C.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页或应用程序。 |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A.在即将到来的超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触觉体验,使人们对虚拟事物的操作跟操作真实物体毫无差别。 |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
C.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来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
D.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峡谷
阿城
⑴山被直着劈开,于是当中有七八里谷地。大约是那刀有些弯,结果谷地中央高出如许,愈近峡口,便愈低。
⑵森森冷气漫出峡口,收掉一身粘汗,近着峡口,倒一株大树,连根拔起,似谷里出了什么不测之事,把大树唬得跑,一跤仰翻在那里。峡顶一线蓝天,深得令人不敢久看。一只鹰在空中移来移去。
⑶峭壁上草木不甚生长,石头生铁般锈着。一块巨石和百十块斗大石头,昏死在峡壁根,一动不动。巨石上伏两只四脚蛇,眼睛眨也不眨,只偶尔吐一下舌芯子,与石头们赛呆。
⑷因有人在峡中走,壁上时时落下些许小石,声音左右荡着升上去。那鹰却忽地不见去向。
⑸顺路上去,有三五人家在高处。临路立一幢石屋,门开着,却像睡觉的人。门口一幅布旗静静垂着。愈近人家,便有稀松的石板垫路。
⑹中午的阳光慢慢挤进峡谷,阴气浮开,地气熏上来,石板有些颤。似乎有了噪音,细听却什么也不响。忍不住干咳一两声,总是自讨没趣。一世界都静着,不要谁来多舌。
⑺走近了,方才辨出布旗上有个藏文字,布色已经晒退,字色也相去不远,随旗沉甸甸地垂着。
⑻忽然峡谷中有一点异响,却不辨来源。往身后寻去,只见来路的峡口有一匹马负一条汉,直腿走来。那马腿移得极密,蹄子踏在土路上,闷闷响成一团。骑手侧着身,并不上下颠。
⑼愈来愈近,一到上坡,马慢下来。骑手轻轻一夹,马上了石板,蹄铁连珠般脆响。马一耸一耸向上走,骑手就一坐一坐随它。蹄声在峡谷中回转,又响又高。那只鹰又出现了,慢慢移来移去。
⑽骑手走过眼前,结结实实一脸黑肉,直鼻紧嘴,细眼高颧,眉睫似漆。皮袍裹在身上,胸微敞,露出油灰布衣。手隐在袖中,并不拽缰。藏靴上一层细土,脚尖直翘着。眼睛遇着了,脸一短,肉横着默默一笑,随即复原,似乎咔嚓一响。马直走上去,屁股锦缎一样闪着。
⑾到了布旗下,骑手俯身移下马,将缰绳缚在门前木桩上。马平了脖子立着,甩一甩尾巴,曲一曲前蹄,倒换一下后腿。骑手望望门,那门不算大,骑手似乎比门宽着许多,可拐着腿,左右一晃,竟进去了。
⑿屋里极暗,不辨大小。慢慢就看出有两张粗木桌子,三四把长凳,墙里一条木柜。木柜后面一个肥脸汉子,两眼陷进肉里,渗不出光,双肘支在柜上,似在瞌睡。骑手走近柜台,也不说话,只伸手从胸口掏进去,捉出几张纸币,撒在柜上。肥汉也不瞧那钱,转身进了里屋。少顷拿出一大木碗干肉,一副筷,放在骑手面前的木桌上,又回去舀来一碗酒,顺手把钱划到柜里。
⒀骑手喝一口酒,用袖擦一下嘴。又摸出刀割肉,将肉丢进嘴里,脸上凸起,腮紧紧一缩,又紧紧一缩,就咽了。把帽摘了,放在桌上,一头鬈发沉甸甸慢慢松开。手掌在桌上划一划,就有嚓嚓的声音。手指扇一样散着,一般长短,并不拢,肥汉又端出一碗汤来,放在桌上冒气。
⒁一刻功夫,一碗肉已不见。骑手将嘴啃进酒碗里,一仰头,喉节猛一缩,又缓缓移下来,并不出长气,就喝汤。一时满屋都是喉咙响。
⒂不多时,骑手立起身,把帽捏在手里,脸上蒸出一团热气,向肥汉微微一咧嘴,晃出门外,肥汉梦一样呆着。
⒃阳光已移出峡谷,风又窜来窜去。布旗上下扭着动。马鬃飘起来,马打了一串响鼻。
⒄骑手戴上帽子,正一正,解下缰绳,马就踏起四蹄。骑手翻上去,紧一紧皮袍,用腿一夹,峡谷里响起一片脆响,不多时又闷闷响成一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⒅耳朵一直支着,不信蹄声竟没有了,许久才辨出风声和布旗的响动。文章第(1)段和第(2)段分别写出了峡谷的什么特点,请分别用一个四字词语概括。
文章第(2)段第(9)段都写了“一只鹰在空中移来移去”,这在文中的作用分别是什么。
结合文中对骑手的描写,简要分析骑手的形象。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本文写一个骑手经过峡谷的故事,请尝试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