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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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行千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在一座乡村,一个农妇的儿子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启程的那天,雨丝纷飞。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楼上的阳台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
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以这种结局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上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这部外国影片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年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
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就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个平安的电话。
下列对散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的主题可以理解为对母爱,对亲情的赞美,呼吁大家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亲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B.“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一句,运用比喻的手法,成功地刻画了一个志在四方、热衷于工作的青年形象。
C.“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一句,写出了作者对故去的亲人在情感上的愧疚,表达了作者对逝去亲情的珍惜和眷恋。
D.本文的细节描写非常成功,例如写母亲吃力地试背沉甸甸的行囊这一细节,就很好地刻画出既平凡又伟大的母爱,让人觉得真切可感。

E.作者直接引用了余纯顺父亲的话,明确的表达了作者对余纯顺行为的不理解,同时也呼吁社会不要盲目的去赞美那些忽略亲情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
文章2~4段写了作者少年时看过的一部外国影片,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4分)
《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出门旅游,外出打工,异地上学,出国留学……人们有太多的理由离开亲人。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4分)
举例分析这篇散文在写作上的主要特色。(要求答出两点)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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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瓷瓶
薛长登
家中有一个宝物,顾林在8岁那年就知道了。宝物是一个瓷瓶。瓷瓶上画着一幅仕女图,人物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他用手机对着瓷瓶各个角度拍了照片。
他坐车来到市区的一个叫着“王记”的古董行。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母亲告诉他医院催着交钱。他说,知道了,并叫母亲不要着急。
你们这里收古董吗?顾林低声问正在电脑上忙着的一个男人,他是王经理。
你有什么古董?王经理问。
顾林把手机上的照片翻给王经理看。
瓷瓶现在在哪里?王经理问。
在家里。
不知道是真品还是赝品?王经理自言自语。
应该是真品。顾林说。他有点心虚,其实他也不知道是真品还是赝品。母亲常对他说,那是你父亲一直为之骄傲的东西……
王经理打了一个电话,一个穿着唐装的60多岁的老人从楼上下来。人们都喊他“老教授”,他曾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教授。
顾林把手机送到老教授手里。老教授看到照片,眼睛突然睁大,后陷入深思,后又摇了摇头
刚才听犬子说瓷瓶在你家里?能方便去看看吗?老教授问。
能。他说,不一定卖。
不妨。去观赏观赏。你不卖也不妨。老教授说。
顾林啊,快点来啊,又催交钱了。母亲电话再一次打来。他连连说,知道了。
胎骨薄匀,绘画细腻,不错。老教授看到瓷瓶说。
老教授边看边摸。他时而嘴角露出一点微笑,时而蹙眉。
太像了 ,老教授自言自语。你认识顾开庭吗?老教授问。
是家父。他说。
他人呢?老教授问。
他住院了,急需要钱,不是这样我还不卖。您怎么知道家父的名字?
有过一面之缘。你打算卖多少?
3——30万,他说。
老教授沉思片刻,说,好,30万就30万。
到了古董店,老教授吩咐王经理付8万元现金给顾林,还开了一张22万元的支票,还亲自给他写了个条子。
你怎么有这么多钱?母亲看到几捆钱后,惊奇地问。
卖了瓷瓶。他如实说。
也罢。你快去交钱,省得再催。重症病房花钱多。你爸还没醒转过来,这次受苦了。母亲说时眼里含着泪。那个撞了他之后逃逸的人不知道能不能查出来?
应该能。顾林安慰母亲。
两天后,父亲醒了过来。
父亲出院后,问瓷瓶卖了多少钱。顾林说,30万元。
父亲说,可以了。
看过瓷瓶后,买家还提到你的名字。顾林说。
他会认识我?不可能啊,这个瓷瓶的主人在江南啊,离这远着呢,而且又这么多年了。父亲说。
年底的一天,顾林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约他到市黄海咖啡馆见面。
是您?他一见面就认出老教授,陪同他的还有他的儿子王经理。
看到你的瓷瓶,我太喜欢它了,无论是真品还是仿品,我无所谓,看到它亲切啊。老教授说,你知道你家怎么会有这个瓷瓶的?
顾林说,我听母亲说,25年前,父亲在江南打工,在一个冬日里,他救了一个落水的孩子,还救了跳到水里救孩子的父亲。天冷,父亲自己差点送了命,这家是开古董店的,就送了这个瓷瓶,听母亲说父亲当时还不愿意要,嫌弃它不能吃,还易碎,人家开古董店的老板正好到江北有事,父亲带着瓷瓶顺便坐着人家雇的船回了家。
你的父亲救了我和他啊。老教授指着王经理说。
怎么这么巧?顾林笑着感叹。
其实我那天一看到这个瓷瓶,我就感觉是以前送出去的那个瓷瓶。老教授说,当年我父亲在送瓷瓶之前,找人鉴定过的,说是后人仿造的,知道它并不值钱,可是当时我的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我们还是把它送给你父亲。这些年我们一直愧疚啊,你父亲救了我家两条命,我们却给他一个不值钱的东西。为了这个瓷瓶,我们才在江北开了个分店,就想找到你父亲啊。
原来是仿造的啊,那就不值钱了!顾林说。
不是钱的事,老教授说。我们现在就去见你的父亲,瓷瓶我们也带来了,送出去的东西我们不敢再要回来。这次我找专家鉴定过了,是清代粉彩瓷真品。
那值多少钱?顾林问。
最少400万。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16期)
本文以“瓷瓶”为题有什么妙处?
文中两次提到顾林接到母亲打来的催款电话,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
文中划线的句子分别体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变化?
请结合文本探究这篇小说结尾的特点。

材料概括分析题
中国文学的生命力
文学好象一个有机体,它的生命在于不断的变化、发展、革新,一旦凝固下来,就会逐渐失去生命力。所谓变化、发展、革新,无非有两条路线:一是各种文学体裁之间互相渗透,吸取其他体裁的艺术特点,变化出带有新的气质的作品,以诗为词,以赋为词,以文为词就是典型的例证。另一条路线是,一种文体内部的以复古为革新的运动,陈子昂、韩愈都是走的这条路线。中国三千年来文学之所以能延续不衰,原因即在于它始终在变化,从先秦诗骚,到汉赋,到南朝骈文,到唐诗,到宋词,到元曲,到明清小说,一代一代不断有新的支流加入整个文学的长河之中。
然而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封闭的农业国,三千年来文学在本土翻新了多少次,后来再也翻新不出什么新鲜的花样来了。
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五四”以后引进了西方的文明。西方文学也像潮水一样涌进这个古老的国家。中国传统文学吸取西方文学的新鲜血液,改变了自己的旧面貌。我们既要立足于中华大地,植根于传统文学的肥沃土壤,又必须吸取其他民族的文学的营养,培植新的文学之花。事实上,“五四”以后的小说和传统的文言小说、白话章回小说相比,“五四”以后的话剧和传统的戏曲相比,在体制风格上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不继承传统就没有根,不借鉴外国的优秀文学就没有变,这就是统观了中国文学之后得出的一条重要结论。在中国传统文学体裁里,赋和骈文早已衰落了,今后也难以复兴。词和散曲本来有希望配合新的音乐,以新的面目求得新的繁荣,可是“五四”以来新的歌词创作并没有吸引大诗人的注意,歌词的一般创作水平一直处在较低的阶段。小说是“五四”以后成就最高的一种体裁,也是当代文学中最活跃的一部分。在这个领域里最有希望于近期内取得突破性的成果。“五四”以后的散文创作改用白话文,但和其他体裁相比,较多地保留了传统风格,也是很有希望的一个领域。中国是诗的国度,诗的遗产是最丰富,可是“五四”以后的新诗,主要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几乎割断了传统形式,未能在广大读者中扎根,这是最让人失望的一个领域。但是我相信,在中国这个诗国里,诗歌一定会复兴的。
节选自《中国文学概论》
【原创】文本第二段在文中起到什么作用?
通过本文的论述,作者认为从哪些方面才能增强中国文学的生命力?
作者认为“在中国这个诗国里,诗歌一定会复兴的”的依据是什么?

【原创】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粗鄙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着我们的社会
冯骥才
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装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的文化主体元素。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
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在“不爱红装爱武装”时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的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做“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提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而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公众的认可。因为,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然而,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北欧是如何将“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请简要概括。
中国“粗鄙的暴发户审美”状况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如何才能建立中国的“现代审美”?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改编】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总有一朵花为你开放
叶延滨
都喜欢手上有一朵花,是别人送的。那一朵小花,也许是佳节的礼物,也许是你们之间的秘密,也许与别人都没有关系,只是你自己在山间小径漫步,信手从路旁的草坡上,摘下的一朵野菊,把它带进了你的房间,也就把山野的气味和色彩留在自己的身边。
不过,自己手上有一朵花的时间好像总是比别人手上有一朵花的时间少,因为“别人”有无数个,这是道数学题?不。是心理学的题目?也不。只是生活最真实的内容,只是我们忘记了安放它的位置。报上有这么一段文字:“姚明对他的朋友说:生活能选择吗?永远像现在这样,我羡慕你清闲,你羡慕我有钱。”也许不只是姚明和他的朋友有这种互相羡慕或是互相欣赏,遇到另外的情境,手上的花会长出刺,还会是互相妒忌。我们更多的不是面对姚明,因为爹妈没有给你这么一高大体魄当本钱,我们每个人更多的是面对身边的人,同事、同学、邻居以及各种圈子里的熟人。在这个时候,常常会因对方手上的“那朵花”而心生羡慕,甚至心生妒忌,心生不平之怨:老天爷,怎么好事都落在他的手上!
姚明对他朋友所说的话,是老实话,但不是什么真理和高论,因为那只是一枚硬币的一面。只看到这一面,就自然产生羡慕甚至妒忌之心。这句话换一个人来看,比方我,我就这么想:有钱的姚明,这下子没办法过我这样自由自在的日子了,我得感谢老天让我能有如此清闲的一段时光!于是我拒绝让我的钱包去和NBA的钱包打比赛,我愉快地安排这段清闲,读几本好书,写几篇文章,包括这一篇正在写作的短文。
这短文就是从读到姚明的话引出,我觉得姚明可爱的坦白中也有一丝不完全清醒的坦率。不是手上那只篮球才是命运赐予的鲜花,上帝既然是公正而英明的,那么,他一定也在你我手上放有另一朵鲜花,也许我们眼睛盯着别人的手,而让自己的那一朵枯萎了。
我从这一段话,想到了关于鲜花和命运的故事。看了许多二战集中营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去知晓善恶,同时也让我思索命运。在集中营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囚徒被剥夺了一切,而党卫军则占有了一切:阳光、食物、水甚至清新的空气,这真是太不公平了,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公平都集中在这个叫集中营的地方。但是在活在这个集中营里所有人的内心里,在夜晚的梦里,却是另外的两种境遇。囚徒“拥有”希望和明天,这明天和希望是维系他们生命的最好礼物,梦里会有蓝天、草地、鲜花和解放者带来的阳光下的自由呼吸!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得到!而党卫军的噩梦,是绞架,是审判厅,是无休无止的追捕,只要他们活到战争结束,就实现噩梦中可怕的预言!
集中营的故事有许许多多,但所有的故事,都是上面这个事实的具体化和个别演绎。真的,当我一次次重温苦难,我增加了对生活的信心——只要活着,永远不会被剥夺得一无所有,在手上还会有“一朵花”,只是你和我千万不要忽略了“自己手上的花”,哪怕它只是梦里的自由、铁丝网外面的绿草!下面这段话是当年集中营里一名囚徒的祈祷:“亲爱的上帝,别让我死在这里!请求你听我这唯一的一次!我要死在外面。我还年轻,请让我死在外面!我还想看一眼自由!请求你,让我看一眼自由再死。我知道自己不会活多久,可是,我想死在外面的草地上。”
永远不要只会羡慕别人而忘记自己手上还有另外一朵“美丽的花”,相信命运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会打开另一扇窗。一定要为生活找到理由,只要活着,就别让自己手上的那朵花枯萎了,那是命运的赐予。只要关注了手中的这朵花,你的生活就一定会变得不一样。
第四段中,作者说“姚明可爱的坦白中也有一丝不完全清醒的坦率”,这句话在文中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为什么我们总觉得“自己手上有一朵花的时间好象总是比别人手上有一朵花的时间少”?
本文的标题抒情意味很浓,请赏析其妙处。
作者在结尾说“永远不要只会羡慕别人而忘记自己手上还有另外一朵‘美丽的花’”,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请结合文本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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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 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 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 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 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 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 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 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 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 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有人这样谈 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
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 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 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 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 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 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 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 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 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 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鳞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 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B.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 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C.“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 书的缅怀与尊敬。
D.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

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E.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 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
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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