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有一种爱像海绵
李丹崖
男人独自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耷拉着脑袋,他不敢目视前方,生怕遇见熟人,问他为什么没去上班。男人失业几天了,在街上转了几天,一直没有找到新的工作。
他是多么需要一份工作啊!老婆三年前就下岗了,一个人在小区门口支了一个水果摊贴补家用,儿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由他来供应。儿子的成绩一直在整个年级名列前茅,更令他值得骄傲的是,儿子写得一手好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课堂上朗读。回到家里,儿子还亲自朗读第二遍,给他和妻子听。听儿子朗读作文就变成了生活中最快乐的事情。
他心里清楚,儿子的作文成绩这么好,除去儿子自身的天分外,还与他每周都给儿子买一本童话书有关,那些童话书或多或少地启发了儿子的想象力,让儿子总能语出惊人。如今,连工作也丢了,恐怕10元一本的童话书今后也要给儿子“断奶”了。
不!绝对不能!这种想法刚一在脑海里打了个转儿,就立马被自己推翻了。自己心里再苦,也不能表现在儿子身上,想到这里,他咬咬牙,从报刊亭买了最新一期的童话书。
他一路想了很久,该怎样对家人说呢?没办法,只有再瞒一天了,明天继续想办法。这样想着,男人掏出了钥匙。
刚刚推开家门,儿子就冲过来抱住了自己的腿,大声说,爸爸,你回来了,我的作文又被当成范文朗读了,来,我读给你听!妻子则从厨房里端着一碟菜走了出来,说:“赶紧洗洗手吃饭吧”。于是,一家人像往常一样温馨吃起了晚饭。
晚饭后,儿子开始给他朗读起自己的作文来《水在爸爸的肩头“唱歌”》。在这篇作文中,儿子这样写道:我非常希望能像张明一样,有一个送水工的父亲。每一个父亲的肩膀,都曾是儿子的“战场”,如今,孩子长大了,爸爸扛起一桶水,像扛起张明一样,咣当咣当的水花声,调皮地在自己的肩头‘唱歌’,这样的肩膀很健硕,这样的肩膀不寂寞。”
他灵机一动,儿子的作文正提醒了他,他恰巧可以趁此机会做一个送水工,苦是苦了点,但是,孩子乐意,又能下得了台,岂不是一举两得吗!
第二天下班,他是满面笑容地扛着一桶水走进家门的,儿子高兴地向他竖起大拇指,说爸爸真棒!妻子也笑容可掬地拧了一下儿子的小脸说:“看,爸爸多疼你,为了满足你的愿望,把自己的工作都辞了!”
儿子的眼泪,直在眼圈打转儿。他赶紧呵斥妻子,说什么呢?看,都把孩子给弄哭了。
“爸爸,我这不是哭,我这是高兴的。”儿子擦干了眼泪说。
尽管男人很累,但是,男人觉得很满足,妻子和儿子没有发现一丝异常的迹象。
男人从此就开始当了一名送水工,一干就是一年半,一年半后,他贷款在儿子学校附近开了一家饭馆,由于靠近学区,生意逐渐做得风生水起,日子也逐渐过得殷实起来。
一天清晨,饭馆刚刚开门,邮递员就送来了一个厚厚的信封。信封上写着儿子的名字,拆开一看,才知道是儿子的作文发表了。顾不上准备饭菜,他就迫不及待地看起儿子的作文来。儿子的这篇作文名字题为“有一种爱像海绵”。文章没看完,他的泪就像泉眼一样汩汩地挂满了双颊。儿子的作文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一年以来,我和妈妈一直为自己那篇造假的作文感到不安,好在爸爸没有发现什么,只是我每次看到爸爸被汗水浸透的背心,我就会禁不住一阵阵心酸,我一直感觉,爸爸就像一块海绵……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父亲下岗后,刻意对家人隐瞒了他下岗的事,以免家人担心,他想尽快找一个工作,支撑起这个困难的家。
B.妻子和孩子并不知道父亲下岗的事,父亲成功地骗过了家人,一家人像往常一样温馨地吃起了晚饭。
C.父亲心里清楚,他从小给孩子买童话杂志对孩子写作有一定的帮助,这也是他决定继续买这本杂志的原因。
D.儿子在作文中写到张明有一个做送水工的父亲,他很羡慕。表明他希望自己的父亲也能够去做送水工。

E.儿子看到自己的父亲做了送水工,心里其实并不高兴,流下了伤心的泪水,但他很懂事,怕父亲会伤心,所以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小说中的父亲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述。
儿子的“作文”在小说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内容,谈谈像海绵一样的爱的内涵。联系生活,谈谈你对这种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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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现代文阅读。
故乡的沉沦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透到了骨髓,彻骨彻肤。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的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取材于耿立的同名散文,有删改)
文中台湾老兵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请简要分析“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本文以“故乡的沉沦”为题,有什么作用?
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这句话的认识和感悟。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简要分析下列语言或动作反映出的人物心理。
(1)鲍勃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2)鲍勃读便条时“微微地颤抖起来”。
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的妙处并概括小说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1)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2)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3)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4)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5)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6)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7)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8)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那怕它将苛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9)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10)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11)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12)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文章开篇从“没打过人”写起,且反复强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合上下文,解释下面两句话的含义。
(1)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
(2)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啐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
本文是一位母亲对孩子的真诚的内心独白,读完全文,请你也站在孩子的角度,写一段对自己母亲的内心独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选自《科技日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B.“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重大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看护父亲的孩子
(意大利)亚米契斯
一个春雨绵绵的早晨,一个满身泥水的乡下孩子,来到那不勒斯市一家著名的医院门口,递了一封信给看门人,说要找他入院不久的父亲。看门人瞥了一眼信的大致内容,就叫了一个护士领孩子过去。
看着病人的样子,孩子哭起来。病人很瘦,头发变白了,胡须变长了,肿胀的脸又青又暗,皮肤像要破裂似的发亮,眼睛变小了,嘴唇变厚了,全然不像父亲平日的模样。呼吸很微弱,只有额头轮廓和眉毛还有点像父亲。孩子叫着:
“父亲!父亲!认得我吗?我是西西洛!母亲不能来,叫我来照顾你。请看看我,跟我说句话吧!”
病人看了孩子一会儿,又闭上眼睛。
“父亲!父亲!你怎么了?我是你的儿子西西洛啊!”
正胡乱想着,有人用手轻轻拍他的肩膀,抬头一看,原来是医生。“不要担心,他脸上发丹毒了。虽然病情很厉害,但还有希望。你要细心照顾他!你在这里真是再好不过了。”
从此,西西洛就细心照顾起父亲。病人常常看着西西洛,好像不很清醒,不过注视他的时间慢慢变长了。当西西洛用手帕捂着眼睛哭的时候,病人总是凝视着他。有一次嘴唇微动,好像要说什么。他昏睡之后清醒一点儿的时候,总是睁开眼睛寻找看护他的人。西西洛自己也很高兴,把母亲,妹妹们的事情以及平时盼父亲回国的情形都说给他听,又用深情的话劝慰病人。
到了第五天,病人的病情忽然加重,护士送来的药和食品,只有西西洛喂他才肯吃。
下午四点钟西西洛依旧独自流泪,忽然听见屋外有脚步声,还有人说话:“护士小姐!再见!”
这使西西洛跳了起来,激动地抑制住叫喊的冲动。
一个胳膊上缠着绷带的人走了进来。西西洛站在那里,发出刺耳的尖叫——“父亲”!那人回头一看,也叫起来:“西西洛!”箭似的跑到他身旁:
“啊!西西洛,这是怎么回事?你认错人了!你母亲来信说你已经来到医院了,快把我担心死了!西西洛!怎么这样憔悴?我已经好了,母亲、孔赛德拉、小宝宝都好吗?我正要出院!天呀!竟有这样阴差阳错的事!”
西西洛想说家里的情况,可说不出话来。
“走吧!我们今晚还能赶到家。”父亲拉他走,可西西洛一动不动,却回头看着那病人。病人也睁大眼睛注视着西西洛。西西洛从心里流出这样的话来:“别急,父亲!请等一等!我现在不能回去。我在这里住了5天,已经把他当作你了。我那么爱他,你看他看我的眼神!他不能没有我。父亲!请暂时让我留在这里吧!”
父亲犹豫不决,看看儿子,又看看病人,问周围的人:“他是谁?”
“跟你一样,也是个农村人,刚从国外做工回来,恰好跟你同一天住进医院。进来的时候不省人事,话也不能说了。家里人好像不在附近。他准是把你的儿子当成自己的儿子了。”
病人仍看着西西洛。
“那么你留在这里吧,善良的孩子。我先回去让你母亲放心。这几块钱你当作零用。再见!”父亲说完,吻了儿子的额头就走了。
西西洛回到病床旁边,病人似乎安心了,西西洛不离病人半步,病人也紧紧盯着西西洛,吃力地动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眼神也很和善,只是瞳孔渐渐缩小而且渐渐昏暗起来。西西洛紧紧握住病人的手,病人睁开眼,看了看西西洛就闭上了。
“他去了!”西西洛叫着。
“回去吧,善良的孩子。神会保佑你这样的人的,你将来会得到幸福的,快回去吧!”
护士把窗台上养着的花取来一束交给西西洛:“没什么可送你的,请收下这花当作纪念吧!”
“谢谢!”西西洛收下花,擦着眼泪。“但是我要走远路,花会白白枯萎的。”说完将花撒在病床四周,“把这花留下当作纪念吧!谢谢医生和护士小姐!谢谢大家!”又对着死者说:“再见!”
忽然不知道该如何叫他,西西洛想了一下,就用几天来已经习惯的称呼说:“再见,父亲!”说着取出衣服包,打起精神,缓缓走出去。
外面天亮了。
小说首尾都有一段精短的景物描写,分别说说它们在文中的作用。
明明是西西洛认错了父亲,作品为什么还以“看护父亲的孩子”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文中对病人有两处关于嘴唇的动作描写:①“有一次嘴唇微动,好像要说什么。”②“吃力地动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病人到底要说什么?试作探究。
这篇小说描述了乡下孩子西西洛在医院看护父亲的故事,情节的发展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试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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