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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现代文阅读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量(   )②印(   )③钝(   )④有介事(   )
.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
.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
.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
.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
.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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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燃烧的月亮》,完成后面小题。(1 7分)
燃烧的月亮
迟子建
①太阳是不大懂得养生的,只要它出来,永远是圆圆的脸,没心没肺地笑。它笑得适度时,花儿开得繁盛,庄稼长势喜人,人们是不厌弃它的;而有的时候它热情过分了,弄得天下大旱,农人们就会嫌它不体恤人,加它身上几声骂。看来过于光明了,也是不好。月亮呢,它修行有道,该圆满时圆满,该亏的时候则亏。
②故乡的夜晚,一本书,一杯自制的五味子果汁,就会给我带来踏实的睡眠。可是到了月圆的日子,情况就大不一样。穿窗而过的月光,会拿出主子的做派,进了屋后,招呼也不打,赤条条的,仰面躺在我身旁空下来的那个位置。它躺得并不安分,跳动着,闪烁着,一会儿伸出手抚抚我的睫毛,将几缕月光送入我的眼底;一会儿又揉揉我的鼻子,将月华的芳菲再送进来。被月光这样撩拨着,我只能睡睡醒醒了。
③月光和月光是不一样的。春天的月光,似乎也带着股绿意,有一种说不出的嫩;夏日的月光呢,饱满、丰腴,好像你抓上一把,它就能在指尖凝结成膏脂;秋天的月光,一派洗尽铅华的气质,安详恬淡,如古琴的琴音,悠远、清寂;冬天的月光虽然薄而白,但它落到雪地后,情形就不一样了,雪地上的月光新鲜明媚得像刚印刷出来的年画。所以冬日赏月,要立在窗前。看着月光停泊在雪地后焕发出的奇异光芒,你会想:原来雪和月光,是这世上最好的神仙眷侣啊。相比较,冬春之交的月光,就没什么特别动人之处了。雪将化未化,草将出未出,此时的月光,也给人犹疑之感,瑟瑟缩缩的。
④春天,一个满月的日子,故乡的亲人聚在一起,大家快活地喝酒聊天。晚饭后回到自己的住处,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微醺的缘故,未及望月,我就熄灯睡了。大约凌晨三点来钟的样子吧,我被渴醒了。床畔的小书桌上,通常放着一杯白开水,室内似明非明,我起身取水杯的时候,发现杯壁上晃动着迎春枝条般的鹅黄光影,心想月光大约太喜欢玻璃杯了,在它身上作起了画。喝过那杯被月光点化过的水,我的身心无比畅快。回床的一瞬,我有意无意地望了一下窗外,立时被眼前的情景震住了:天哪,月亮怎么掉到树丛中了?我见过的明月,不是东升时蓬勃跳跃在山顶上,就是夜半时高高吊在中天,我还从没见过栖息在林中的月亮。那团月亮也许因为走了一夜,被磨蚀得不那么明亮了,看上去毛茸茸的,更像一盏挂在树梢的灯。那些还未发芽的树,原本一派萧瑟之气,可是掖在林间的月亮,把它们映照得流光溢彩,树木好像一夜之间回春了。
⑤再回到床上时,虽然我接着睡了,可是往往眯上二三十分钟的样子,又惦记着什么似的,醒来了。只要睁开眼,朦胧中会望一眼窗外——,月亮还在林间,只不过更低了些。再睡,再醒来,再望,也不知循环往复了多少次,月亮终于沉在林地上,由灯的形态,变幻成篝火了。这是那一夜的月亮,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⑥第二天彻底醒过来,天已大亮。窗外的山,哪还有满月时的圣景?消尽了白雪而又没有返青的树,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虽然寻不见月亮的踪迹,但我知道它因为昨夜那一场热烈的燃烧,留下了缺口,不知去哪儿疗伤去了。因为它燃烧得太忘我了,动了元气,所以不管怎么调理,此后的半个月,它都将一点点地亏下去。待它枯槁成弯弯的月牙儿,才会真正复苏,把亏的地方,再一点点地盈满。它圆满后,不会因为一次次地亏过,就不燃烧了。因为月亮懂得,没有燃烧,就不会有灰烬;而灰烬,是生命必不可少的养料。
⑦我怎么能想到,在印象中最不好的赏月时节,却看见了上天把月亮抛在凡尘的情景呢?
“撩拨”是挑逗的意思。请结合文章第②节内容,说说这个词的表达作用。
文章浓墨重彩地写春冬之交酒后的一次赏月过程,极具诗情画意。请分条概括。
文章善于使用衬托的手法,从而使文章充满变化的生趣。请指出其中两处,并分析其表达效果。
文章是诗意和哲理完美的结合,在清新秀丽的文字闻,在唯美的画面之中,不时流露出耐人寻味的哲理。本文告诉了我们哪些生活道理?
我们学过的课文中,贾平凹的《月迹》也是出色的赏月文章。结合下面的选文,说说这两篇文章语言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月迹》:我突然觉得,我们有了月亮,那无边无际的天空也是我们的了:那月亮不是我们按在天空上的印章吗?
《燃烧的月亮》:床畔的小书桌上,通常放着一杯白开水,室内似明非明,我起身取水杯的时候,发现杯壁上晃动着迎春枝条般的鹅黄光影,心想月光大约太喜欢玻璃杯了,在它身上作起了画。

阅读培根《论求知》(节选),完成后面小题。
①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②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揣摩。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好书将像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③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辨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④因此,如果一个人不愿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⑤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⑥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运动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会出错。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这种种头脑上的缺陷,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文章第②段划线句“否则一本好书将像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作者想阐述怎样的道理?
请说一说第⑥段中“同样”前后,各运用了什么样的论证方法。
文章从几个方面论述“求知”及其具体内涵的?请予以分条概括。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柔软的父亲
清晨,经过小区的池塘时,见到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中年壮汉,扒在雨后潮湿的木阑干上,执着一根简易的木勺费力地在水面上舀些什么。
原以为是小区的清洁工,走近一看,不是。不会有清洁工穿一身休闲西装来工作的。这人约莫四十岁,面孔,身材,都带着北方人的轮廓,显得很硬朗。他另一只手上提着的东西,透露了他的目的。
那是一次性塑料袋,灌了点水,里面游弋着一只黑蝌蚪。
这时,另一位好奇的老头儿也背着手凑了过来,观摩几秒钟后,开始给他提意见,“这哪有蝌蚪哟,还早哩……”男子唯唯听着,也不辩解,还是兢兢业业地沿着阑干逡巡。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在小区隔壁的西南政法大学,有一块大水塘,那里已经是蝌蚪成群了。上周我就带着孩子去过,孩子第一回见到那么多黑溜溜的蝌蚪,欢喜得不得了。但由于天生不善与陌生人搭讪,我竟没说。
出小区很久,我还在想,这个粗粝的男人适才捕捉蝌蚪的那种神情,看起来竟是如此“柔软”。我当然也猜得出来,这位显然并不擅长捕捉蝌蚪的男人,之所以出现在池塘边,必然是为了某个孩子而来。准确地说,为了孩子的愿望而来,为了让孩子的惊喜而来。没有喧哗,没有铺张,甚至于笨拙,但这就是父亲啊。父亲大多就是这样的。
他的神情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我读初中一年级时,有一位耍得十分要好的同学。我经常去他家玩,很恣肆,但只要他父亲一回家,我就不自觉收敛了。他是一位拳师,满脸横肉,彪悍异常,我心底十分怕他,从不敢正眼看他。然而,有一天,这种感觉被彻底改变了。那是在初夏,我在同学家耍到很晚,干脆留夜。至半夜酣然大睡时,一只手那是一只非常粗糙和粗壮的手掌把我跟同学从蚊帐里轻轻摇醒,我们半昧半醒睁开眼睛,一只手朝我们眼前伸了过来,就像变魔术那样,一个透明的玻璃瓶被放进了漆黑的蚊帐里,亮晶晶的,闪闪烁烁的全是飞舞的萤火虫。
从此,我知道了,拳师跟我所见过的另一些父亲并无区别,在那令人畏惧的外貌下面,其实也藏有一颗慈爱而且浪漫的心,那是父亲的柔软之处。
年少时,当我们提起父亲,总是觉得这是一个坚硬的词。抑或是一个沉默的形象,因为他们总是话不多,总是让你惧怕,让你觉得难以接近。
我跟父亲就是如此,从不交流。记得十岁那年的一个黄昏,父亲在后门口为我洗澡,他的手搓在我身上,就像砂纸摩擦在我皮肤上,我极力地压抑着,才能不让自己叫出声,不让眼泪流出来,而疼痛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被邻居们笑嘻嘻地围观,才是我当时最痛苦的遭遇。但我没有告诉他这些,一直到四年前他去世,他也不知道我对一件小事有如此深刻的记忆。我们之间总是缺乏一种通道。
很多年来,我总认为自己没有享受过“父爱”。然而,当他离世,当我自己也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终于也明白,原来我不是没有得到过爱,而是那时的我根本理解不了父亲的表白总是很隐晦,隐晦得让你无从察觉。
就像那个让我羞耻的黄昏,也许他可能早已预知到,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洗澡,所以他把全部的不知其来的愠怒和酸楚都积聚在了手掌里。
那一种疼痛,现在想来也是一种无以言表的柔软。(选自《读者》2015年第11期)
文章中“父亲的柔软”表现在哪几件事情上?题目中“柔软”一词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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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赏析下面语句。
(1)男子唯唯听着,也不辩解,还是兢兢业业地沿着阑干逡巡。(品析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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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以他把全部的不知其来的愠怒和酸楚都积聚在了手掌里。(如何理解“愠怒和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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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总认为自己没有享受过“父爱”,读了文章,你觉得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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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大多就是这样的”,这不禁使我们想起朱自清的父亲,结合下面句子,分析散文大家朱自清是怎样刻画出父亲“这样”的特点?
(1)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2)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3)他给我拣定靠车门的一张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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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孤独与幸福
①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说:“社交生活的坏处深藏不露:消遣、闲聊和其他与人交往的乐趣掩藏着巨大的、通常是难以弥补的祸害。青年人首先要学习的一课,就是承受孤独。”因为孤独是幸福、安乐的源泉。
②世间怕有无数称己为幸福的人,却没有多少人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幸福”的人往往开朗、健谈、善于社交;孤独,似乎注定只是一个与阴暗、不幸甚至畸形的人生态度所相伴的名词。事实上真正的孤独是鲁迅的“寄意寒星荃不察”的觉醒,是布鲁诺被烧死前大声疾呼“未来的人们会了解我„„”的信念,是无法选择“出世”苏轼的清高。
③孤独即意味着超越常人的旷达与淡泊,它是幸福的前提。
④孤独就是走出无止境的无聊社交、闲扯、平庸的一种生活态度,它卸除了表面的浮华,追求内心的旷达与淡泊。当庄子头也不回地边钓鱼边婉言拒绝出任楚相时,我们体会到的是孤独。世事纷乱,天下名士皆各投其主,各尽其才,惟独庄子安然身外。这种孤独,实际上是一种超越常人的豁达与淡然。但庄子又是幸福的,他的一次平静的拒绝,带来了自己政治生涯的孤独,换来的却是一座矗立在无数文人志士心目中的高标。
⑤孤独让我们拥有内省的时空,它是享受幸福的条件。
⑥物质的充裕,人心的浮躁,更多的人越来越急功近利,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势利化,幸福感距离我们越来越远。孔子曰:“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论语》中的睿语无一不是孤独困顿的孔仲尼的自我反省。孤独的时候,人才有时间和空间去进行人生的思考,追寻自己活着的价值。才会远离喧嚣、芜杂,看到自己内心,保持一份坦然与淡定,看清自己前进的方向,这是享受幸福的条件。
⑦孤独要求我们与现实适当地保持距离,它是享受到幸福的方法。
⑧与现实适当地保持距离,开拓一份属于自己的孤独的小天地。做许多你想做的事情,展开你曾被限制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不再为庸人俗事所扰。现代派代表诗人戴望舒在诗集《灾难的岁月》中抒写“夜坐听风,夜眠听雨”的孤独而寂寞,这种孤独是一种幸福的状态,让他悟到“月如何缺,天如何老”。 远离现实,你的处境是孤独的,然而你的内心却是宁静而充实的,你的心不再因孤独而哭泣,反而因孤独而折射出幸福的光芒。
⑨面对现实,当今的年轻一代作为独生子女,无疑常有一种孤独的心理,他们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愤青”。有些年轻人以上网玩游戏为幸福,以打架滋事为快乐,更有甚者以吸毒杀人为荣。他们因为孤独而丧失了对幸福的感受,继而心态失衡,无处宣泄,这无疑是一种极大的悲哀。
⑩所以正视孤独,享受幸福吧!这种孤独不是消极遁世、自我封闭,而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一种旷达的孤独,伟大的孤独。正视孤独不仅是一种哲理的思辨,更是一种对生活的感悟,是对真正幸福的一种追求。
文章开头引用叔本华的话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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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文章①至⑧节的论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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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⑨节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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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短文,你对什么是“孤独”及其作用有哪些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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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题。
一辆邮电蓝的自行车
阎连科
岁月是久远地去了,往事如河流上顺水而下的空荡荡的船只,而少年时的一些事情,则好像船头上突兀站立的找不到主人的鹰。
我总是主动地去寻找它们,总是能首先看到一辆邮电蓝的自行车醒目地朝我驶来。它是那样破旧,不知道已在人生的路上经过多少次命运的轮回,待我成为它年少的主人时,它轮胎上的牙痕都已被磨平,铃铛上的光亮已经黯淡,锈斑像旧雨布一样在那上面披挂着。车圈上倒还有不少亮光,可闸皮落脚的四个地方,却是四条狠狠擦去亮光的黑环,像车圈上四条永远抽着让它不停歇地转动的鞭子。
这是哥哥给我买的自行车。将近30年之后,这辆自行车还在转着它的轮子,驮运着我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孤零零地朝我驶来,如雨天里找不到父母的孩子。
那是二十七八年之前,我16岁,读了高中。学校在离我家八九里外的一座山下、一条河边。我每天一早在天色蒙蒙亮中起床出村,急急地沿着一条沙土马路,朝学校奔去,午时在学校吃饭,天黑之前再赶回家里。读书是一件辛苦的事情。辛苦的不是读书本身,而是徒步早出晚归。中午为了节俭,我不在学校食堂买饭,而在校外的围墙下面、庄稼地边,用三块砖头,架起锅灶烧饭煮汤。学校的四周,一片炊烟。那里,早中晚都是炊烟袅袅中夹有读书之声,读书的声音被炊烟熏得半青半黑。
现在看来似是诗意,然而在那时,却浓缩了一代乡下孩子的学业生涯。所以,每每在上学的路上、在烧饭的围墙下面,看到有骑自行车的同学从身边过去,看到他们可以骑车上学、下学,可以骑一辆车回家吃饭,我就像一个农民站在干旱的田头眼巴巴地望着大山那边的落雨。
羡慕是不消说的,而最重要的,是感到人生与命运的失落。仿佛,有一辆自行车骑着上学,就等于自己进了人生中的另一个阶层;仿佛,一辆自行车就是一个人的标码,是脱离贫穷与少年苦难的标志。
我对一辆自行车的渴望,犹如饥鸟对于落粒的寻找,犹如饿兽在荒野中沿着牛蹄羊痕漫行。可我知道,自行车对于那时乡村绝大多数的农户是多么奢侈,尤其对于我家——连一棵未成材料的小树都要砍掉卖了买药的常年有着病人的家庭,想买自行车无异于想让枯树结果。
我从没给家里人说过我对自行车的热求,但我开始自己挣钱存钱。我到山上挖地丁之类的中药材去卖,我开始不断向父母要上几毛钱说学校要干某事用,我到附近的县水泥厂捡人家扔掉不用的旧水泥袋,捆起来送到镇上的废品收购站去……我用三个多月的课余时间存下了32元钱。我决定到县城买一辆旧自行车,哪怕是世界上最旧最破的自行车。从我家到县城是60里路,坐车要6角钱。为了节约这6角钱,我在一个星期天以无尽的好话和保证为抵押,借了同学一辆自行车,迎着朝阳朝县城赶去。为了能够把买回的车子从县城弄回来,我又请了一位同学坐在借来的自行车的后座上。可就在我们一路上计划着买一辆什么样的旧车时,我们和迎面开来的一辆拖拉机撞在了一起。我的手破了,白骨露在外面。同学的腿上血流不止。最重要的是,我借的自行车的后轮圈被撞得叠在了一块儿,断了的车条像割过的麦茬儿。我和同学把自行车扛到镇上修理,一共花去了28元钱。当手里的32元钱还剩下4元时,我再也不去想拥有一辆自行车的事情了。
在一个黄昏,我回到家里,忽然发现院落里停了一辆半旧的邮电蓝自行车,说是县邮电局有一批自行车退役,降价处理,哥哥就给我买了一辆,60元钱。我知道哥哥那时作为邮电局的职工,每月只有21元6角的工资,骑车往几十里外的山区送报时,几乎每天只吃两顿饭。
可我还是为有了一辆自行车欣喜若狂,一夜没有睡觉,还居然在深夜偷偷地从床上起来,悄悄地把自行车推到街上,在村头骑了许久许久。
这辆邮电蓝的自行车,实在是伴随着我走过了生命中印痕最深的一段行程,我不仅骑着它有些得意地读了一年半的高中,而且高中肄业以后,我每天骑着它到10里外的水坝子上当了两年小工,甚至,我还骑着它到100多里外的洛阳干活挣钱,以帮助家庭度过岁月中最为困难的一段漫长的光阴。
然而,最重要的似乎还不是这些,而是它满足了我少年的虚荣,使我感到了生活的美好,使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感到一切艰辛都会在我的自行车轮下被我碾过去;感到世界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敢于抬起脚来,也就没有过不去的河;重要的是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景况下,都要敢于把脚抬起来。
在那几年里,我总是把那辆自行车有锈的地方涂上机油,把有亮光的地方擦得一尘不染,把它收拾得利索舒适,借以抬高、加快自己人生的脚步。直到20周岁我当兵离家以后,因为家里总有病人,急需用钱时又把这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如今,每年回家走在镇街上,我都忍不住要四处寻找张望。
(选自2015年《读者》第2期 有删减)
文中写到:“读书是一件辛苦的事情”,就“我”的辛苦而言,具体表现哪些方面?


试分析划线语段在文中的作用。


下列句子语言朴实简洁中透露着浓厚的生活气息,请自选角度,试作赏析。
那里,早中晚都是炊烟袅袅中夹有读书之声,读书的声音被炊烟熏得半青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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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黯淡半旧的邮电蓝的自行车最终的归属是以6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可为什么从那以后“每年回家走在镇街上,我都忍不住要四处寻找张望”?


这辆自行车俨然成为“我”人生中的一剂良药,抚平“我”人生磨难时的伤口,给“我”以无穷的力量。在你的人生中是否也有类似的“一剂良药”?请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一剂良药”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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