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了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得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必羡慕我,我不必羡慕你。怕的是我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所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试分析选文第二段划线句子证明了什么观点?
简述选文第一段在论述“要敬业”的思路。
作者引用了庄子和孔子的名言,去掉其中的一个好不好?为什么?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选文第②自然段论述怎样才能做到“敬业”。 |
B.选文第②自然段结尾引用名言来证明敬业的重要性,但同时引用庄子和孔 子的话没有必要,显得重复。 |
C.选文作者所说的“业”并不局限于狭义的职业。正如作者所言:“凡可以名 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因此,“敬业”的意义,就不只限于正式的谋 生职业,也可以指生活中任何一件有价值的事情。 |
D.选文语言通俗浅显,准确周密,概括有力。全篇讲演多用口语,明白如话, |
一听就懂;引用不少古代名言警句,又增加提炼了许多精辟的警句,都使语言
显得概括有力。
海中变色龙
丁剑玲
①说起变色龙,谁都知道那是描述蜥蜴(爬行动物,体长约30厘米,能改变皮肤颜色)。可是许多人并不知道,海里也有变色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章鱼。
②章鱼挺着个圈圈的大肚子,长在头上的8条腕足在水中随波摇曳,翩翩起舞,远远看去,像一朵花在海里翻动,非常美丽。章鱼其实不是鱼,它属于软体动物。
③章鱼和蜥蜴一样,皮肤下布满了各种色素细胞,红橙黄绿,样样齐备。它可以利用细胞的伸缩来改变自己身体的颜色,以便和周围环境的颜色保持一致。
④章鱼遇上敌人,会先施展“变色林”,一会儿变成白色,一会儿变成红色,几种颜色不停地变换,以此来吓唬敌人。如果这招不行,它才会动用自己肚子里的墨囊,急剧收缩身体,喷出墨汁状的“烟雾弹”,把周围的海水染成一片漆黑,趁进攻的鱼儿晕头转向、不知所措之机,逃之夭夭。
⑤当章鱼见到猎物的时候,全身会变成令人恐怖的鲜红色;它用腕足抓住猎物,送到嘴边。章鱼的唾液腺能分泌出高效麻醉液,很快将猎物麻醉,然后就可以慢慢享用美餐了。有些海洋公园利用章鱼给游客表演。只见它忽而萎缩成一团,忽而伸展开来,8条腕足不断摆动,摆出各种姿势,同时还不停地变换体色,让人们欣赏它那绝妙的变色术。
⑥章鱼非常警觉,即便在洞中或礁石下栖息时,也会留两条腕足在外面轻轻摇动。一旦有什么情况,章鱼会立刻警觉起来,或躲避得更深,或用腕足牢牢缠住对方,把它缠死或毒死。
⑦雌章鱼可以称得上是海洋动物中的慈母,一产卵后,便不吃不喝,精心孵化小宝宝。在此期间,它不准其他任何动物靠近,即使章鱼爸爸不小心进入,也会被毫不留情地咬死。平时,章鱼妈妈会用腕足轻轻翻动孵粒,并从肚子里的“口袋”中喷出水来逐个给孵粒冲洗,使它们获得充足的氧气,并保持清洁。当小宝宝出世后,章鱼妈妈一般会因饥饿和劳累,辛苦地死在子女身旁。
⑧章鱼中的“巨人”大王章鱼,其腕足可长达18米,是异常凶猛且好战的动物,在海中称王称霸。它不仅四处追逐鱼虾,而且经常自相残杀,甚至时常偷袭渔船,或将船拦腰斩断,或用大大的腕足冲上渔船抓住人,吞入口中,然后迅速消失。因而.渔民们称它为“海底恶魔”。为什么把章鱼称为“海中变色龙”?
请你用简洁的文字概括第③段的内容。(不超过10个字)
文中哪句话最能体现雌章鱼“慈母”的特点?
本文语言有什么主要特点,试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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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
梁实秋
①从前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也许是不善处理,把“滴油”一部分未加削裁就吃下去了,当然会吃得舌矫不能下,好像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北方人见了火腿就发怵,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后来许多北方人也能欣赏火腿,不过火腿究竟是南货,在北方不是顶流行的食物。有些的北方餐馆作菜配料,绝无使用火腿,永远是清酱肉。事实上,清酱肉也的确很好,我每次作江南游总是携带几方清酱肉,分馈亲友,无不赞美。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①,老板奏刀,砉②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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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与经验
作者:梁遇春
天真和经验好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我们常以为只有什么经验也没有的小孩子才拥有天真,他那位饱历沧桑的爸爸是得到经验,而失掉天真了。可是,天真和经验实在并没有这样子不共戴天,它们俩倒经常是聚首一堂。英国最伟大的神秘诗人布莱来克著有《天真与经验之歌》。在“天真之歌”里,他无忧无虑地信口唱出晶莹甜蜜的诗句,他简直是天真的化身,好象不晓得世上是有龌龊的事情的。然而在“经验之歌”里,他把人情事故用简单的辞句表现出来,真是找不出一个比他更世故的人了。他将伦敦城里扫烟囱小孩子的穷苦、娼妓的厄运说得辛酸凄迷,可说是看尽人间世的烦恼。可是他始终是那么天真,还常常亲眼看见天使。
也许有人会说,这班诗人们的天真是装出来的,最少总有点做作的痕迹,不能象小孩子的天真那么浑朴自然,毫无心机。但是,我觉得小孩子的天真是靠不住的,好象是很脆的东西,经不起现实的接触。并且当他们发现人情的险诈和世路的崎岖时,他们会非常震惊,因此神经过敏地以为世上除开计较得失利害外是没有别的东西,柔嫩的心或者就这么麻木下去,变成个所谓值得父兄赞美的少年老成的人了。他们从前的天真是出于无知,不值得去赞美的,更值不得我们欣羡。
至于那班已坠世网的人们的天真就大不同了。他们阅历尽人世间的纷扰,经过了许多得失哀乐,因为看穿了鸡虫得失的无谓,又知道在太阳底下是难逢笑口的,所以肯将一切利害的观念丢开,来任口说去,任性做去,任情去欣赏自然界的快乐。他们以为这样子痛快地活着才是值得的。他们把心机看做是无谓的虚耗,自然而然会走到忘我的境界了。他们的天真可说是被经验锻炼过了,仿佛在八卦炉里蹲过,炼成了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人世的波涛再也不能将他们的天真卷去,他们真是“世路如今已惯,此心到处悠然”,这种悠然的心境既然成为习惯,习惯又成天然,所以他们的天真也是浑然一气,没有刀笔的痕迹的。这个建在理智上面的天真绝非无知的天真所可比拟的,从无知的天真走到这个超然物外的天真,这就全靠着个人的生活艺术了。概括地说,作者所欣赏的是怎样的天真?
在现实面前,小孩子的天真和已坠世网的人们的天真,有何不同表现?(各用一句话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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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
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母亲送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我才记得先前望见的也不是赵庄。那是正对船头的一丛松柏林,我去年也曾经去游玩过,还看见破的石马倒在地下,一个石羊蹲在草里呢。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便真在眼前了。用简要的语言概括上文大意。
文中有哪几句写航船速度之快?请写在下面横线上。
“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一句在表达上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
这几段文字重点描绘了一幅美妙的画面,请给这幅画起个名称《________》。
第一段画横线的句子“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应怎样改才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几段从多个感觉角度来进行描绘,请各用一个恰当的词来概括,如:嗅觉清香。视觉________,听觉________,触觉________。
请谈谈你读了这几段文字的体会。
泉
贾平凹
①我老家的门前,有棵老槐树,在一个风雨夜里,被雷击折了。家里来信说:它死得很惨,是拦腰断的,又都裂开四块,什幺也不能做,劈成木柴烧罢了。我听了,很是伤感。
②打我记事起,这棵老槐就在门前站着,似乎一直没见长,便是那么的粗,那么的高。我们做孩子的,是日日夜夜恋着它,在那里荡秋千,抓石子,踢毽子,快活得要死。冬天,大地上光秃秃的,老槐也变得赤裸裸的,鸟儿却来报答了它,落得满枝满梢。这时,一个鸟儿,是一片树叶;一片树叶,是一个鸣叫的音符:寂寞的冬夭里,老槐就是一首歌。我们就听着冬天的歌,喜欢得跑出屋来,在严寒里大呼小叫。
③如今我回来了,离开了老槐十多年的游子回来了。一站在村口,就急切切找那老槐,果然不见了它。进了院门,我立即就看见那老槐了,劈成碎片,乱七八糟地散堆在那里,白花花的刺眼,心里不禁抽搐起来。我大声责问家里人,说它那么高的身架,那么大的气魄,骤然之间,怎么就在这天地空间里消失了呢?如今,我幼年过去了,以老槐慰藉的回忆也不能再做了,留给我的,就是那一个刺眼痛心的树桩吗?我再也硬不起心肠看这一场沧桑的残酷,蕴藏着一腔对老槐的柔情,全然化作泪水流下来了。
④夜里,我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走了出来,又不知身要走到何处,就呆呆地坐在了树桩上。树桩筐筛般大,磨盘样圆,在月下泛着白光,可怜它没有被刨了根去。那桩四边的皮层里,又抽出了一圈儿细细的小小的嫩枝,极端地长上来,高的已经盈尺,矮的也有半寸了。
⑤小儿从屋里出来,摇摇摆摆的,终伏在我的腿上,看着我的眼,说:“爸爸,树没有了。”“没有了。”“爸爸也想槐树吗?”我突然感到孩子的可怜了。我的小儿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在老槐树下爬大,可他的幸福、快乐霎时消失了。
⑥小儿突然说:“爸爸,我好像又听到那树叶在响,是水一样的声音呢。”水一样的声音?这是我曾听过的。可是如今,水在哪儿呢? “爸爸,水还在呢!”小儿又惊呼起来,“你瞧,这树桩不是一口泉吗?”我转过身来,向那树桩看去,啊,真是一口泉呢!那白白的木质,分明是月光下的水影,一圈儿一圈儿的年轮,不正是泉水绽出的涟漪吗?我的小儿,多么可爱的小儿,他竟发现了泉。我要感谢他,他真有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一样的伟大!
⑦ “泉!生命的泉!”我激动起来了,紧紧抱住了我的小儿,想这大千世界,竟有这么多出奇,原来一棵树就是一条竖起的河,雷电可以击折河身,却毁不了它的泉眼,它日日夜夜生动,永不枯竭。那纵横蔓延在地下的每一根每一行,该是那一条一道的水源了吧!
⑧我有些不能自已了。月光下,那嫩嫩的枝条上,绿绿的小叶绽了开来,绿得鲜鲜的,深深的。这绿的结晶,生命的精灵,莫非就是从泉里溅起的一道道水柱吗?那锯齿一般的叶峰上的露珠,莫非是水溅起时的泡沫吗?哦,一个泡沫里都有了一个小小的月亮,灿灿地,在这夜里摇曳开光辉了。“爸爸,这嫩枝儿能长大吗?”“能的。”我肯定地说。
⑨说完了,我们就再没有言语,静止地坐在树桩的泉边,谛听着在空中溅起的生命的水
声。(选自《贾平凹散文选集——喝酒》,有删改)请认真阅读选文,在表格A、B处填写恰当的词语。
事件 |
作者感情 |
听到老槐树死的消息 |
A__________ |
看到老槐树被劈成碎片 |
痛心 |
小儿发现了树桩是一口“泉” |
B__________ |
请结合语境,从修辞角度对选文第②段画线句子进行赏析。
读到选文第⑤段“我突然感到孩子的可怜了”一句,有人错误地认为孩子可怜的原因是“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请你说说这种看法为什么是错误的。
请理解第⑦段中画线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选文中的“小儿”是作者精心安排的人物,请分析作者安排这个人物的用意。